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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2025-03-22 07:56:44

童梧醒来的时候, 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但谢玉书应该进来过,因为窗帘是拉着的, 她记得她睡之前窗帘并没有被拉上。

童梧坐起来, 伸了个懒腰, 正准备下床,就听到门把手转动的声音。

谢玉书推开门, 轻手轻脚的进来。

你醒了?嗯, 童梧的声音还有些迷糊,难得听到她用这样黏糊糊的声音说话:你干嘛把窗帘拉上,房间黑漆漆的,也太好睡了。

我中途醒来了一次, 我看这么黑, 还以为天黑了, 我就没起来,又睡了个回笼觉。

然后我就做了个噩梦,我发现我一睡回笼觉, 不管是早上还是下午, 我必做噩梦。

我跟你说你都不知道我梦见啥了, 我梦见自己被困在一座危楼里, 到处都是鬼……童梧喋喋不休的说着她噩梦的内容,很日常很琐碎的事情,毫无营养的梦境内容,但对谢玉书说的津津有味。

谢玉书站了一会儿,听她没有说完的意思, 又顺着床边坐下来听她讲, 时不时附和一句, 听得比平时开会还要认真。

分享欲,是爱一个人最直接的表现。

更难得的是被回应的分享欲,再无聊再没有营养的话题都能被认真倾听,这便是双向奔赴的感情。

童梧讲完自己的梦,使劲咽了下口水,讲得我口干舌燥,你去把窗帘拉开吧,黑咕隆咚的,整得我又想睡。

谢玉书起身,想睡的话再睡一会儿也行,晚饭再起来。

童梧摆摆手,不能再睡了,不然晚上该睡不着了。

我想喝口水,好渴。

窗帘被拉开,大片的阳光照进来,童梧视线久处黑暗,猛然见到阳光,不适应地闭了下眼睛。

谢玉书走过来,摸了下她的头发,你先坐着吧,我去烧水。

谢玉书去厨房倒水,然而在房间里的童梧,此时此刻只好奇一个问题。

为什么拉开窗帘之前谢玉书也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但是谢玉书不觉得阳光刺眼?*童梧去洗手间换了衣服,从房间出来,正好谢玉书倒了水准备端进去,见她出来,顺手就把水递给了她,顺便说了晚上带她见朋友的事。

你晚上有空吗?我的朋友叫我去吃饭,我想着正好你在,你就跟我一起过去吧。

童梧本来只是一只手拿着杯子,听到谢玉书的话,她不自觉的抬起另一只手,改成捧着杯子,牙齿也不自觉地咬住杯沿。

她抬眼,看着谢玉书,你、你要带我见你的朋友啊。

谢玉书点点头,态度理所当然,有什么问题吗?童梧摇摇头,没有,就是感觉……还挺快。

下一秒,她脸色骤变,等等,你带我见你的朋友?是大学时候的朋友吗?薛良是大学时候认识的,你也见过,还有两个是高中时候认识的,剩下的就都是出国以后,在留学生圈子里认识的了。

哦……童梧喝了口水,继续咬着杯壁,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心头,总觉得很不是滋味。

那你这社交圈还挺广啊,这五年没少交朋友。

谢玉书挑了下眉,惊奇地看着她,你这反应是……吃醋了?我的朋友真的就只是朋友,还都是男的,连异性都没有。

童梧清了清嗓子,靠在冰箱上,吃醋算不上,就是觉得,你新交的朋友我都不认识,你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参与,感觉挺……唉!之前对我们两个分别五年,我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

但是现在吧,我从心底里对这件事有了实感,我们两个真的断联了这么久啊。

五年,能发生多少事,你和我的生活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我没有去见证你变化的过程,感觉挺遗憾的吧。

谢玉书沉默片刻,轻声道:你没有见证我的生活发生改变的过程都觉得遗憾,那你知道我这五年是怎么过的吗?童梧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由得站直了身子。

是啊,她没有见证谢玉书交朋友的过程,都觉得心里有不舒服,那谢玉书呢?这五年,她一个男朋友接一个男朋友,无缝衔接,至少谈了八个以上,谢玉书在知道这些消息的时候,又是什么感觉呢?谢玉书会患上精神疾病,或许她这五年来的感情经历也有一半的责任。

童梧后悔把自己刚才的感觉说出口了。

她本意是想让谢玉书知道,其实她也是在乎的,没想到反而让谢玉书更不开心了。

童梧小幅度侧了下身,观察着谢玉书的表情,同时伸出手,用食指勾住谢玉书的手指,轻轻晃了晃。

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这招对谢玉书还管用不管用,反正以前这么干是很管用的。

记得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有一年华北地区高校篮球联赛在他们学校举行,当时她作为啦啦队长上场表演,被体育大学的一个男生给缠上了。

体育大学的人打篮球联赛,简直就是满级大佬来新手村虐菜,打遍赛场无敌手,谁遇上他们当对手,那真的是倒了血霉。

好巧不巧,晋级赛第一场,他们学校就抽到了跟体育大学一组。

那个缠上她的男生在打比赛之前大言不惭,说:让你们学校啦啦队长当我女朋友,我比赛我们让你们十球。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侮辱,既是对童梧的侮辱,也是对他们学校篮球队的侮辱。

让十球?意思不就是就算让你们十球也赢不了吗?谢玉书知道这件事以后,脸上的笑容都没变,很和气的婉拒了。

因为谢玉书毫无生气的表现,甚至笑脸相迎,当时她的室友还劝她跟谢玉书分手,说这人看着人模人样,实际是个怂包。

结果下一秒,谢玉书就在篮球场上杀疯了。

地区高校篮球联赛,体育大学从来都是断层第一,只有那一次,被他们学校超越。

打完比赛,谢玉书将篮球使劲扔到了那个缠着她的男同学身上。

刚打完球,大家都气喘吁吁疲惫不堪,加上谢玉书故意使劲儿,那位男同学直接被篮球砸中胸口,重心不稳,躺倒在了地上。

谢玉书慢条斯理走到他旁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警告:你知道为什么我会拒绝你一开始提的要求吗?因为啦啦队长是我女朋友。

很抱歉的告诉你,我女朋友喜欢脑子好的,她对你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蛮人不感兴趣,什么时候你能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拿到名次,再来跟我竞争。

说着,他顿了一下,笑得很轻蔑,哦,忘了,你不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你连四肢都不发达,你一个篮球专业的,打球输给我这个书呆子娘炮呢。

在打比赛的头天晚上,学校门口的烧烤店,体育大学篮球队的几人在吃饭的过程中,提及了第二天跟他们学校的比赛。

他们的语气十分不屑,根本没把比赛放在心上,一口一个书呆子娘炮来形容他们。

也不知道该说他们性情率真不拘小节,还是太过于愚蠢。

篮球联赛的赛场在他们学校,那么他们学校附近的烧烤店最多的还是他们学校的学生,那几个体育大学篮球队的说话声音一点都不掩饰,几乎整个店里的人都听到了,自然他们学校的人也听到了。

谢玉书说完这话,全场沸腾,不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也跟着起来鼓掌。

体育大学这些年在篮球联赛上没少得罪人,谢玉书这话不仅是给他们学校的人出气,更是让其他被体育大学鄙视的同学也暗爽了一把。

童梧还记得当时她的室友一个两个比她还激动,沈清更是直接要搬民政局过来让他俩当场领证,好像刚才说谢玉书不行,让她赶快分手的人不是她们一样。

谢玉书狠狠出了一把风头,但是回到她跟前,脸色却是一点都不好看。

童梧不解,问他怎么了,谢玉书表情冷漠,语气却是有些委屈地控诉:他喜欢你。

我又不喜欢他。

你给他送水。

谢玉书。

童梧感到十分迷惑,啊?咱们学校是东道主,我们是啦啦队兼任后勤部,我们当然得给其他学校的同学送水了。

谢玉书抿紧了唇,沉默半晌,又蹦出来一句:我就应该把你藏起来。

或许男人的劣根性就是如此,对于自己喜欢的人,他们总是想,要是不被人看到就好了,要是独属于他一个人就好了。

理智上知道这是错的,可这样的念头却总是不能彻底消除。

童梧瞪大了眼睛,啊??谢玉书垂下脑袋,像是在认错忏悔,又像在生闷气,就算别人喜欢你,我也会吃醋,也会不高兴。

童梧把谢玉书前后不搭的言语串联在一起,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

虽然她觉得谢玉书生气的很没道理,但是也能理解。

而且看谢玉书的动作来看,其实他心里也知道别人喜欢她跟她没关系,她给别人送也只是在完成工作,只是情绪控制不住而已。

童梧伸出手,食指勾住了谢玉书的手指,轻轻晃了晃,好啦,反正我明年就不在啦啦队了,这种事以后都不会发生了哦。

晃了几下,谢玉书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看得出来他还想绷着脸再假装生气不高兴一会儿,可是架不住童梧撒娇。

那是他们刚在一起不到一个月,童梧第一次使用这个技能。

这次使用的体验感极佳,童梧尝到甜头,之后每次惹谢玉书不高兴,都故技重施,次次都有用,屡试不爽。

谢玉书本来是低垂着眼眸,但被童梧勾着手指晃了一会儿,表情渐渐好看了许多。

童梧松了口气,趁热打铁立保证,我发誓,以后都不会再有那些七七八八的人了。

谢玉书轻轻弯了下唇,你还在记得这个。

童梧的表情隐隐有些骄傲,那当然了,不记得怎么哄你啊。

谢玉书顺势握住她的手,那你……他只说了两个字,便及时顿住。

其实他是想问童梧,在过往五年里的那些感情里,是否也这样哄过别人,也这样向别人撒娇。

可话到嘴边,他又觉得问出来没什么意义,只会加深他们之间的隔阂。

只不过,道理他都懂,但他做不到真的不在意,他只要一想到童梧也曾跟别的人关系亲密,他就嫉妒的发疯。

但他不能表现出来,吃醋这东西偶尔是情趣,多了就成了负担。

嗯?童梧追问:怎么了?没什么,谢玉书笑笑,行了,快该走了,你要换一下衣服吗?还是就穿身上的?童梧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今天这身行头是非常典型的打工人穿搭,衬衣配牛仔裤。

哦,天气转凉,她出门还穿了件打工人必备西装外套,在衣架上挂着。

嗯……童梧沉吟了一下,第一次见你的朋友诶,我换一下吧。

正好,你家不是有很多合适我穿的衣服吗?我看看你的眼光怎么样,选的衣服好不好看。

谢玉书很赞成这个建议,好啊。

然后童梧就被带着去了谢玉书家的衣帽间。

在衣帽间被打开的那一刻,童梧直接失语。

谢玉书这套房子里,最大的房间不是客厅,不是卧室,竟然是给她准备的衣帽化妆间。

房间的三面墙壁挂满了衣服,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都有。

长裙短裙,长裤短裤,连衣裙半身裙,紧身裤阔腿裤,还有适合运动时候穿的衣服。

房间里不光有衣服,还有一面墙是用来放鞋包和首饰的。

各式各样的高跟鞋,长靴短靴,运动鞋也有。

各种牌子的包,珠宝首饰放在橱柜里闪闪发光,简直照的人眼睛疼。

童梧看着这一房间的衣服,眼睛都直了。

她以前挣钱,主要是为了看病和还债,其实花在自己身上的钱真的没多少。

她还一直以为自己是超凡脱俗的存在,对这些奢侈品新衣服不感兴趣。

但真的见到这琳琅满目的衣帽间,她才发现,其实自己也是个俗人,没有人能拒绝一对漂亮的裙子和首饰。

谢玉书观察了一下童梧的表情,问:怎么样?我的眼光还可以吧?童梧愣愣点头,太、太可以了。

她的脚步几乎不受控制,直直走到对面放首饰的橱窗跟前,欣赏许久,被谢玉书提醒选衣服,她才恋恋不舍收回目光。

转身之前,她摸了一把下巴,确定没留出来口水,才去选衣服。

见谢玉书的朋友,她身上穿的是有些太简单,但到底也只是见朋友,也没必要穿的太夸张。

她选了一条浅咖色的收腰长裙,配一双黑色的短靴。

晚上有些凉,上半身多套了一件针织马甲。

换好衣服出来,童梧惊叹:正正好好适合我穿诶。

谢玉书选了个同色系的贝雷帽扣在她头上,你的尺码我怎么会记错,把这个戴上,我觉得还挺配的。

童梧去镜子跟前整理帽子,后退一步,看了一下整体,这帽子是挺好看啊,谢总眼光真好。

谢玉书轻笑,也不是吧,因为我记得你大学的时候就喜欢这么穿,我算是参照了你的审美。

童梧回想了一下,好像是这样,点点头,那还是我比较厉害。

童梧捯饬了一下自己,也差不多到饭点了,两人出发去饭店。

他们到的时候,正好在停车场碰上了薛良和谢玉书其他的朋友也在停车。

谢玉书先从车里出来,童梧刚打开车门,还没推门下来,薛良就冲过来揽住谢玉书的肩膀,兴奋道:行啊你哥们儿!终于找到女朋友了!太好了,我们几个由衷的替你感到高兴,你真的快把你那个前女友踹一边去吧,水性杨花还拜金,真不知道那种女人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快,新女朋友在哪儿呢?我们见见。

童梧缓缓推开车门,十分从容的从车里下来,对薛良几人微微一笑,嗨,你们好,我是谢玉书的前女友。

薛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