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华瑞的时候,已经半个小时后的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晚他非要见我一面,而我一向如此有主见这次却没有拒绝。
也许是许多年没见,所以我们都很好奇对方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当年的程亚是一个喜欢穿着休闲衣,一米八个头,长相清秀,生性害羞,并且内向的大男生;一大清早喜欢独自一个人在寂静的足球场大声读英语,每次我出去吃早饭的时候都能碰到他,他会对我露出一个腼腆的笑,然后又继续读他的书,背他的单词。
倘若成渝早上不来接我一起去吃早餐,有时候我会和他站在台阶上聊会,如果成渝来,我也会路过的时候提醒他该吃饭了。
记得读大学那几年,他总是读着英语就忘了吃早饭,直到我出现,提醒他,他才恍然大悟,他为此还没少请我吃过早饭。
那时他虽然是班长,但是他在系里并不活跃,也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交生活,很多时候只是看着他一个人埋头看书,甚至有女生和他说话,他的表情也是很不自然的,最后搞的两人都很尴尬。
毕业晚会时,我们抽签表演节目,结果我和他分到了一起,我们还合唱了一曲《水晶》,那一晚,全班同学包括我才发现原来他唱歌真的很好听,反观我倒是从头到尾的跑调,也是从那时起,我再也不敢去KTV了,以前在公寓里唱的时候,室友都说严重跑调,我以为是我们的私人恩怨以至她们以这种方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那一晚才知道原来她们对待这事一直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
而现在的他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穿着得体的西服,俨然一副社会精英打扮。
我差点以为认错人了。
他为我拉开椅子,我坐下来,正前方,我看到了张启帆,我微愣。
他显然也看到了我,对我微笑。
我拉回自己的视线,却没办法再镇定自若的想着读书时代。
我是有些对张启帆心动吧?我不确定的在心里问自己。
不敢要答案,怕一旦逼自己做出了决定就会让感情杀个措手不及。
怎么了?要喝什么?没事,蓝山就可以了。
你在国外这几年过的还好吗?刚开始很不习惯,现在还好。
除了说英语以外,没有感觉到什么特别大的不同,可能是我这个人一向反应迟钝。
你呢?我说了一些琐碎的事,包括宁丹结婚了,小翠去渡假了近期内会回来,韩珠将要嫁到加拿大去,还有一些人在读研,一些人已经和我一样成了社会平凡的一分子,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他聊着在国外的生活,说着陌生的国家和朋友,原来时间真会改变一个人,以前那个见着女生说话都会害羞的人,现在却可以在我面前连绵不绝的一如一个演说家一般收放自如。
是什么样的生活使他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程亚这几年究竟经历了怎样的际遇?坐在我对面的他仿佛另外一个人一样。
他给我介绍新加坡当地的肉骨茶,他说那是一种颇受欢迎的新加坡式早餐及宵夜:以猪肉骨熬汤,加入特殊香料加酱油,在左以一小碟酱泡红辣椒。
我的视线微微侧过他,看到张启帆和背对着我的那个女人正在很沉默的喝着咖啡。
我低头看看手腕上的表,11:56。
他向那女人说了什么,然后转身离开了座位,我看着他离开的背影,然后将视线收回来。
听说你和成渝分手了。
他话题一转,令我不知所措。
我笑笑,然后沉默的喝了口蓝山。
我以为我这次回来,你们会已经结婚了。
我记得你当时跟我们说,倘若你不是毕业两年后结婚就是28岁结婚去了。
这话你还记着呢。
我笑:你怎么知道的?我也不知道我们怎么会走到现在这样的处境,但是其实现在我很轻松。
看着他不相信的表情,我强调:真的。
别一副我很可怜的模样。
我现在过的挺好,你呢?你比我大一岁。
看你现在应该是事业美人双丰收吧?我没有可怜你,我这几年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事业略有小成,美人还不知道在哪。
小提琴奏鸣曲想了起来,竟然是张启帆打来的电话。
我说了声抱歉,然后走向酒店大厅接电话。
那个女人依然在那坐着,大约是在等张启帆。
我在大厅右侧被他迅速拉进电梯。
高跟鞋绊到地毯,还来不及惊呼,他搂住我的腰,然后扶住我,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
我们在狭小的电梯内,他随意按了一个楼层的数字键。
你干什么?我怒瞪着他。
这么晚了,还出来约会?我刚还以为我看错了。
彼此彼此。
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夜生活,不仅仅只有你。
我嘲讽回去。
我以为你才和男朋友分手,怎么,又找到了新的了?你很无聊,如果没事,我要回去了。
他看着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我则不驯的回望着他,好象在进行一场无形的拉力赛,谁要逃避了谁的眼睛就算失败。
久久,他终于再度说话:我只是好奇,在这碰到你。
对不起,我喝了点酒。
今天心情不好。
算了,我先回去了。
朋友还在等着我。
我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身从楼梯那下去。
他从身后抱住我,在我耳边像一个孩子一样请求道:留下来陪我。
不去。
我全身僵住,不知道该如何反映才是对的选择。
这个快四十岁的男人此时仿佛一个孩子一样跟我撒娇。
他全身的重量靠在我身上,我感到的不是沉重而是致命的诱惑。
低沉的嗓音,一如大提琴一般优雅,他诱导着我:打电话回去,说你现在有事不能回去了,好吗?我发现我无法回头,无法象曾经一样云淡风清的笑着说不好。
我甚至不敢看此刻的他,因为我感觉我内心复杂的挣扎此刻全写在了脸上和眼睛里。
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拒绝成渝,拒绝任何一个男人,但是此刻我发现我面对身后的这个男人没有任何勇气。
就陪我一会。
我一直想见你。
我放松了身体,仍由他抱着:别这样,楼下还有人等着你。
不管了,我们两人走吧。
我没有拒绝,于是我被他拉着从酒店的另外一个餐厅走了出去。
我们小心翼翼的避开咖啡厅,我站在酒店的不远处等他取车。
我打电话给程亚,告诉他我临时有事不能回来了。
他很惊讶,但是并没有问什么,我很愧疚的挂了电话。
舒清扬,你疯了。
我喃喃自语的盲目的望着街道上飞驰而过的车:我真的疯了。
那一晚,我在他的公寓过的夜,躺在他的床上,他的身边,我们赤身裸体,床下是我们凌乱的衣服,接吻,爱抚,但是我们没有做爱,我总是一直潜意识在拒绝。
我不知道是酒精的诱惑还是其他别的什么因素以至让我们发展成这样,我们的关系一下连跳三级。
醒来时我还感觉似乎在做梦一样。
我茫然着光裸着身体坐起身,下床掀开灰色厚重的窗帘一角,城市微亮,社区还很安静。
映入眼帘那些此起彼伏的高大建筑在清晨,被阴霾的天空渲染成一种凝重的色彩,这样的情景象一部悲剧开头时的场景。
这是春末了,我偏头看着台灯旁的闹钟。
6:58。
我们认识的时候是2000年1月1日12:55拦下出租车回头的那一秒算起到今天2000年5月15日清晨6:58我回头端详他沉睡时的模样的这一刻。
我们认识136天六个小时零三分钟多。
我找回散落在床底下的衣服,他还在睡觉,轻微的鼾声显示他睡的正沉。
我从他的肩下哭笑不得的扯出我的内裤,穿戴好后,心情复杂的离开了他的公寓。
这一夜什么都没发生,但是这一夜后什么都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张启帆来找我了……第二卷 指尖上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