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更愿意定义为,那一天,我第一次亲吻了你。
小小的饱满的唇,冰凉的味道。
所以,你第一次来我家的那个晚上,当我看见了那个失踪多年的袖扣,我是多么震撼。
一个男人,突然相信了命运。
相信了命运,将你带给了我。
还有,那天,我还笑你,说,这才不是你的初吻呢!你还跟我翻白眼呢。
我本来就没说错的,傻姑娘。
2002年的那一天,我早已经吻过了你的唇。
小小的饱满的唇,凉凉的,就像一颗冰凉的樱桃。
还有,你经常跟我提及那个天神少年,我从来不敢相信,自己多年前的这一次出手,居然让你记得那么深不可忘。
当时的你,好小,只有八岁,而我,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少年。
那是1998年吧?我在那个暗无天日的胡同,见义勇为,却被你抓伤了脸。
喏,你看,就是眉心的这道伤痕。
这就是你八岁那年给我留下的印迹。
你现在还经常极其无耻的对我笑,说,喂,你眉心的那个伤痕很帅哎。
唉,小丫头,你这是王婆卖瓜吗?当然,这一切,你都不知道,你都不知道。
哦,你不知道的,还有,你十四岁的时候,在超市里,欲偷一副毛皮手套的事情。
你知道吗?当时的我,就在你的身后。
当时的你,就像一只偷腥的小猫,战战兢兢的。
我看得心软,又看得心疼。
那个时候,我的眼睛,如果拍成相片,一定象极了两道凛冽的伤口。
只是,在我发愣的时候,那个叫白楚的男子,已经比我还先走到了你的面前。
真该死,他当时牵了你的手。
更该死的是,你居然还那么花痴的看着他,那种仰望的目光,真让我想杀了你。
其实,我多么自私,从我关注你的时候,或者说,从我第一次跟踪你的时候,我就希望,我永远是那个可以保护你的人;而你的眼睛,只能仰望于我!那一天,真该死!我看完了你们在超市的缠绵,还要看你们在超市门口缠绵。
白楚不过摘下了自己的围巾围到你的脖子上,你就感动得不行了。
说你傻吧。
你还一直不承认!他若真的像我这么在乎你,那应该脱下衣服给你才是!对不起,莫春,我又说胡话了。
那一天,我就差了几秒。
便注定了,我只能是你与他初遇的观望者;便注定了,他会永远以微笑的样子,活在你的生命里。
终生不忘。
现在好了,我也不用再跟他计较什么了。
他不仅仅是曾经牵了你的手,更是现在,俘获了你的心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