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3)

2025-03-29 07:02:56

「但你爱我。

」初静抚着他粗糙的脸庞,微笑道:「你爱我,那就已经足够。

」她的眼里有着泪光,还有他。

伊拉帕深深吸了口气,却压不下内心深刻的悸动。

他已经很尽力在学中文了,但恐怕就算再过个十年,他也无法详述此时此刻的感觉。

他无法用言语说出自己的感受,只能将她紧拥在怀中,却听她在他怀中,笑着开口。

「事实上,我也有个礼物要送你,不过要再等八个月才会到。

」「八个月?」他愣了一下,低头看着眼前小脸微红的女人,纳闷的问:「什么东西?」他把卡卡运来,买地置产,和她的家人沟通,也只花了一个多月,什么礼物要花上八个月的时间?初静微笑,握住他的手,压在自己的小腹上,仰望着他。

他一怔,不自觉停止呼吸。

「妳……确定?」他张嘴,声音却几乎挤不出喉咙,他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轰隆作响。

「嗯。

」她微笑点头。

一瞬间,他觉得有些晕眩,才发现自己没有在呼吸。

他吸了一大口气,哑声再问:「妳怀孕了?」「对。

」初静笑着再点头。

那天听到阿南和老爸说这件事,她原以为阿南只是同情伊拉帕才说谎,但她这个月的月事没来,她去买了验孕剂,才确定自己真的已经怀孕。

她红着脸,羞涩的道:「我们在山里……并没有做什么预防措施……」的确,他也有想过这个问题。

在山上时,他刻意逃避,只因在内心深处,他想要她怀他的孩子,如此一来,她或许会愿意和他在一起。

他是个自私的家伙,当时的他,完全不敢奢望这个女人会爱上他。

看着眼前这个笑中带泪,但此刻却连耳根子都红了起来的女人,就在那一秒,他找到了足以形容的字句。

「耿初静,我爱妳。

」她笑得好甜、好美,捧着他的脸,亲吻道:「我也爱你。

」风起,云涌,扬起她的长发。

他拥抱住她,亲吻她的唇、她的眉、她的发,和她紧紧相拥在一起。

听着他的心跳,初静迎着风,环着他的腰,听着他的心跳。

风,吹干了她脸上的泪。

不自禁的,她扬起嘴角。

从他强壮的臂弯看出去,一切是如此美丽。

蓝天白云下,青山苍翠绵延,卡卡在楼下追着蝴蝶,蓦然发现,远处的小路上,停着一辆熟悉的休旅车。

她看见一对夫妻,手牵手站在路边。

女人隔着遥远的距离,看着她,脸上有着微笑。

然后,那个男人和她说了些什么,女人拍了他结实的肩头一下,却被男人拉进怀里亲吻。

那个吻,热情如火,让她看了也脸红。

那对夫妻,或许青春不再,却有着最深浓的爱情。

「妳有一对最棒的父母。

」他的声音嘎然响起。

「没错。

」她笑着点头同意。

阳光下,溪水潺潺。

风吹过,芒絮如雪般,在空中翻飞飘散。

一只鸟儿,滑翔飞过天际。

她仰头望着这个深情注视着她的男人,心中满满都是对他的爱意。

或许,将来无法照着计划前进;或许,麦德罗会再来找她麻烦。

但是,她已经不再害怕。

她会用尽所有的一切对抗他,守护现在的生活,让自己和这个男人,永远相守在一起。

家金黄的晨曦,悄悄染上大地。

翠绿的叶片上,晶莹剔透的露水,因风的轻抚,滴溜溜的滑落。

女人站在窗边的料理台前,一边切着刚从田里摘下来的蔬果,一边轻轻哼着歌。

红色的甜椒、青翠的莴苣、黑色的葡萄干、绿色的小黄瓜……她把它们全部切好放进玻璃大碗里,然后捞起煮熟的甜玉米粒和烫熟的芦笋,再切了一些苹果与奇异果进去,最后淋上橄榄油与自制的梅子醋,洒上伊拉帕从安地斯山带回来的玫瑰盐与新鲜罗勒、迷迭香,跟着用色拉匙将它们全部搅拌在一起。

炉上的平底锅热了,她把手擦干净,走过去关火,打了蛋进去,然后盖上锅盖,让它们自然焖熟。

像是闻到了香味,知道到了吃早餐的时候,一只大狗从门外晃了进来,坐在自己的饭碗前摇尾巴。

她笑着替牠盛了一大碗的排骨汤,牠立刻埋头吃得稀哩呼噜的。

「好吃吗?」她笑看着牠问。

牠瞥了她一眼,很够意思的叫了一声,然后继续埋头狂吃。

她笑了起来,就在这时,烤箱当的一声,发出清脆的声响,提醒她面包和火腿已经烤好。

不再吵牠吃饭,她跳了起来,哼着歌,拿着干净的白瓷盘走过去,拿夹子把面包与火腿夹出来。

涂了奶油的面包散发出浓郁香甜的味道,这阵子她可是试了好几次,才找到这个正确的时间,能把面包的外皮烤得酥脆,里面却依然松软柔嫩呢。

她把面包和自制的烟熏火腿摆到餐桌上,从抽屉中拿出刀叉,又拿了杯子和汤碗,回身顺便用臀部将抽屉推回去,然后将双手的餐具放到桌上,跟着再走回料理台边,从生菜色拉中拎了一片小黄瓜起来,放进嘴里试味道。

嗯,还不错。

小黄瓜又甜又脆,还有橄榄的果香、梅子与香草的清香。

唉,她老公种的有机蔬菜,果然强壮又好吃。

之前怀孕时,她味觉变得超敏感,食物里只要有一点点化学调味料或农药,她都觉得非常刺鼻,每次吃饭都像种酷刑,每吃一口,她就吐一口。

只有吃他种出来的蔬果,她才不觉得有奇怪的味道。

一开始全家人真的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小弟还嘲笑她是因为心理作用,可后来才晓得,原来他种东西根本不洒农药,所以他种的蔬果虽然长得很慢,还不怎么好看,但是每一个都很强壮结实。

就像他的人一样。

自从嫁给了伊拉帕,她才发现,原来蔬菜可以这么甜、这么好吃,天天吃着他种出来的新鲜蔬果,她味觉越来越好,皮肤也越来越白嫩。

因为吃得健康又营养,每天的运动量也够,她竟然连小感冒都不曾再得过。

想到和他一起做的运动,让她不禁红了脸。

吸吮着手指头上的酸甜滋味,她忍不住又拎了一片小黄瓜来吃。

话说回来,她还是嫁给他之后,才晓得原来新鲜又强壮的西红柿是会长毛的,小黄瓜吃起来是甜的,还有玉米生吃竟然可以像水果一样清脆香甜,吓了她好大一跳。

现在不只家里的人爱吃他种的蔬果,桃花更是把他种的无毒有机蔬果当成餐厅的招牌,连如月都请他帮忙种植香草,无论是什么样的植物到了他手上,都能活得生机盎然!忽然间,一双大手揽上了她的腰际,男人低头亲吻她裸露的颈背。

轻轻的,她抽了口气。

几乎在那瞬间,她就知道是他,她可以闻到他身上那熟悉的味道。

「早……」他沙哑的声音,在敏凤的耳边响起。

他的气息落在她的肌肤上,那感觉是如此亲昵温暖,教她几乎为之叹息。

伊拉帕拉她贴靠着自己,用鼻子磨赠她后颈细致的肌肤,然后轻咬着她的耳朵,「怎么不叫醒我?」抓握着在腰上的大手,她一阵酥软,莫名晕然,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你……累了……」昨天夜里儿子哭醒,为了让她休息,他顾了一晚上,清晨起来,她看他抱着儿子在身边睡得正熟,才没叫他的。

伊拉帕知道,她心疼他。

不自觉的,他扬起微笑,将脸埋进她的颈窝。

他喜欢看她在厨房里优雅的移动,喜欢她做菜时,那认真又专心的模样。

她看起来总像是在跳舞一般,轻盈利落,充满着欢乐的气氛。

有她在的厨房,总是五彩缤纷,温暖又愉悦。

她品尝食物、吮指回味的模样,既可爱又性感,更是教他心动。

爱怜的将她圈在怀里,他深深的吸了口气,让她身上的馨香充满心肺。

「妳好香……」她笑了出来,回头瞧着他,「香的是早餐吧?」「不。

」他肯定的回答,低头亲吻她,「是妳。

」唉,她好爱这个男人。

就连他早上起来,脸上刚冒出来的胡确,看起来都好可爱。

她爱他睡眼惺忪的模样,爱他独特粗嘎的声音,爱他湿气一重就会微翘卷曲的黑发,爱他浓黑如巧克力般的眼瞳,爱他长长的睫毛,爱他大手上的老茧,爱他每一根灵巧有力的手指,爱他身上那迷人的味道……这男人身上的每一寸,她都好爱、好爱,就连他有些扭曲的眉梢嘴角,她都觉得很迷人。

或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恋恋不舍的,他结束那个吻,舔着她红润的唇瓣,悄声道:「我喜欢小黄瓜在妳嘴里的味道。

」一瞬间,脸上飞上红霞。

「哇,大清早的,会不会太火辣啦?」一颗黑色的脑袋,从窗外冒了出来。

初静吃了一惊,又羞又气的抚着胸口,道:「耿念棠,你搞什么,吓我一跳!」「妈叫我来和姊夫要玉米啊!谁知道会撞见妳的好事啊!」耿念棠从窗外伸手进来,抓了料理台上的水果篮中像红宝石般的小西红柿,一边笑着往嘴里塞,还不忘和他挥了挥手,「姊夫,早啊!」「早。

」他扬起嘴角,抬手和那嘻皮笑脸的小子打招呼。

去年秋天,他还在整地修屋时,耿叔就把隔壁的土地也买了下来,举家都搬到这里。

那男人说,这里空间比较大。

虽然在那之后,三不五时就会有人溜过来,但他发现,他其实还满喜欢这种随时会有人晃过来打屁聊天的感觉。

「什么好事,你少胡说八道!」初静面红耳赤的,抓了一只竹篮塞给小弟,「玉米在田里,自己去采!」「我不会分熟了没啊!」「你咬得动的就是熟了!」「田里的玉米是生的耶,妳有没有良心啊?」「你这笨蛋,生的才甜啊,伊拉帕又没有洒农药!」「好啦好啦,我知道,妳忙着和姊夫谈情说爱。

没关系,虽然妳这么没有姊弟爱,但我还是会很爱妳的,为了妳的幸福,弟弟我会自立自强去采玉米,不会自讨没趣的在这边当电灯泡,妨碍妳和姊夫的晨间运动!」「耿、念、棠!」初静羞窘不已,忍不住想拿锅铲敲他头,她才抬手而已,小弟已经装模作样、大呼小叫的喊道。

「哎呀,有人恼羞成怒啦!好恐怖啊!姊夫救命啊,我好害怕!」这小子实在欠揍,她正要上前,没想到伊拉帕还真的揽住了她的腰。

「伊拉帕,你放开我啊,我这次一定要拿肥皂洗他的嘴巴!」他却笑了出来,「算了,妳别和他计较了。

」她又羞又气,却拿那个笑着跑开的小弟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看他笑着跑进田里。

「讨厌,你干嘛帮着他?」她转过身,戳着他的胸膛抱怨。

他摸摸下巴,认真想了一下,然后看着她,坦然道:「可能是因为,我真的想和妳做晨间运动吧。

」初静傻眼,小嘴微张,小脸更是在瞬间又迅速爆红。

她那又羞又窘、张口结舌的可爱模样,让他笑了出来,不禁伸手将她拉进怀中亲吻。

自从生命里有了她,他再也不觉孤单。

曾经,他以为自己会在那个阴暗的屋子里,孤老终生。

但,他遇见了她。

这个小女人,让他再次找回信任,学会怎么爱人,还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

至今,他依然还是无法相信,爱情会降临在他身上。

「我爱妳……」他吻着她低喃。

她红了脸,娇羞的对他微笑,「我爱你。

」凝视着这个可爱的女人,他漾出一抹真心的笑。

在高山里那冰天雪地的日子,恍若隔世。

他已无法想象,没有她的日子,他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他都会誓死守护这一个奇迹……绿藤在瓜架上迎风伸展,瓢虫在田野间飞舞着。

大地沐浴在朝阳中,缓缓苏醒过来。

窗外,鸟语花香。

吃饱喝足,窝在餐桌旁的卡卡,看着热情相拥的那一对,不禁在自己的毛毯上趴坐了下来。

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牠张嘴打了一个大大呵欠,露出尖利的大牙和长舌。

牠喜欢这个地方,很温暖。

虽然虫子多了一点,但很温暖。

在晨光中闭上了眼,卡卡窝在这个已经变得熟悉的家,莫名心安。

清新的空气中,只有爱,盈满。

永不消散……爱,就是力量呼!终于把大叔给搞定了,小黑掏手帕擦汗中。

呵呵,在看楔子时,有没有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啊?看完之后,应该恍然大悟了吧?喔呵呵呵……没错,那是伊拉帕在报纸上看到的售地广告,就是后来变成他和初静爱的小窝的地方啰。

说真的,我实在没想过这本会变成两本,我好像老是在重复这句话,唉。

但我从去年就真的一直以为,我的第五十本,会是阿浪那小子。

谁知道,无耻小黑我,实在太爱伊拉帕这位大叔了,加上他刚好遇到的又是初静,大家也知道,初静的问题很大条啊。

所以写着写着,它就变两本了。

事到如今,我只能很不要脸的说,会变成这样,都是因为有爱的关系啦,哈哈哈哈!没办法,我对帕哥有满满的爱啊。

(小黑插腰仰天狂笑中)写到第五十本,还能对男主角有那么多的爱,我自己也觉得我很厉害。

虽然我很爱伊拉帕,但是我知道,有人一定会对这本的书名有意见。

实话说,当初开始写小说时,我真的是想也想不到,有一天我的书名,竟然会出现「老粗」这个字眼(羞),年初要开始写时,我就已经挣扎过好一阵子,但没办法,「深情大老粗」这个书名跳出来之后,我就再也想不出其它更合适贴切的书名了。

没想到我把书名报给大姊大知道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反抗耶。

大姊大,其实妳也是猛男派的吧?哈哈!总之,事情就是这样定案了,伊拉帕是个大叔,也是个老粗,没办法,就是这样啦。

(用力点头)初静则是个有点坚强,有些可爱,但在感情方面,又莫名胆小畏怯的小公主。

但她是幸运的,因为她有爱她的家人,所以才能勇敢突破自己的心防,鼓起勇气去爱人啰。

话说回来,帕哥是个好男人,而且非常活色生香,我真是越写越喜欢他,每天打开计算机写稿,就对着这家伙猛流口水,害我都觉得自己很变态。

但是写到后来,我也是很惊的,因为不到半本我就发现,怎么东西越来越多,怎么样也写不完啊。

(抱头哀号中)因为不想面对可能会爆字数的现实,所以我很没胆的埋头狂写,想说先写完再说,搞不好到了后面,会出现奇迹,但是!果然一切都是我的妄想啊!(我这个笨蛋,经过那么多上下集的教训还学不乖,唉,实在是孺子不可教也)写上集的时候,几乎半个配角也没有,让我惊到一个不行,写下集的时候,大家一直跑出来抢戏,也让我万分欲哭无泪,可是有些事不交代又不行……像那个讨人厌的麦德罗……他老是不死,我其实也很拿他没办法……不过快了快了,真的,等我搞定阿浪,很快也会把他给搞定的。

因为如此这般,所以《深情大老粗》就变成两本了,本来稳站第五十本的阿浪,也一下子就被体积庞大的帕哥给挤到后面去了。

也因此,《深情大老粗》就正式变成我第五十本的书了。

(又羞)啊啊啊啊!这真是个让人害羞的书名啊,害我满脑子都是邪恶的思想,希望大家不要以为我平常都是这样子的,都是帕哥太过生猛的错啦!初静和伊拉帕,这两个人都有自己自卑的地方,但想要得到,就必须先付出,有时候,付出并不一定就等于失去,反而能让自己得到喔。

就像后记标题所说的,我真的认为!爱,就是力量!只要有爱,一切都是可以克服的。

只要有爱,世界是真的可以改变的!(用力握拳)所以亲爱的同胞们,让我们站起来,手牵手、心连心,用爱改变这个世界吧!哈哈哈哈!再来要说的是,书里的楷体字对话,会因为视点的不同而改变。

上集时,当视点是伊拉帕时,中文部分因为当时他还听不懂,所以会标成楷体,反之当是初静的视点时,就会变成是盖丘亚语或西班牙文是楷体字了。

这是因为这两个人当时语言不通的关系,希望不会造成大家的阅读障碍。

(汗)当然,后来慢慢学会对方的语言,虽然会有各自讲各自语言的情况,但其实是处于能沟通的状况。

会写明这一点,是因为我之前真的有遇过,医生和病人各自用中英文交谈,虽然他们中英文都有通,但大家各自以自己熟悉的语言发言的情况,反正只要能沟通,又能清楚表达意思,其实讲哪种话真的没差,两边都能搞清楚就好了,呵。

学习不同的语言,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喔。

上回我写了《闷烧大天使》之后,没想到真的有读者有修「俄文」课,真是让我觉得好妙啊,呵呵!不知道这回有没有人会讲盖丘亚语或西班牙语?如果有的话,欢迎来信和我联络哟!虽然书写完了,但我还是有一卡车的问题想问,请来信替我解个惑吧,感激不尽。

话说回来,第五十本耶,没想到我竟然会有写到第五十本的一天,好感动啊。

从小到大,我就是个做什么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的小孩,因为老是被大人这么说,我高中时还赌气去学吉他学了一年半,不过后来也不了了之了。

(笑)在写小说之前,弹吉他真的大概就是我持续比较久的一件事吧。

我真的想不到,竟然会写作这么久,之前生病时,也让我领悟到,我真的是很热爱这份工作。

五十本,花了我十一年的时间。

因为有大家的支持,我才能这么任性的写下去,希望大家都能和我一样热爱伊拉帕。

(写这句竟然又让我默默害羞了起来)让我感到很高兴的是,虽然过了那么久的时间,我还是非常喜欢写爱情小说,对写小说的热情,也一直没有改变过。

我想我会一直持续写下去的。

好,感伤完毕,回到伊拉帕。

(我就是爱帕哥啦,笑)相信有看过「小肥肥的猛男日记」这个系列的人,会发现本系列的男主角,多数都是外国人,当然伊拉帕也是,他是美国和阿根廷的混血儿,爸爸是美国人,妈妈是阿根廷的印加后裔;查资料时才发现,阿根廷原来也是个由各种民族融合的国家。

有读者写信来问我,为什么我很爱写外国人?其实一方面是「红眼」就是一个招览世界各国人才的公司,另一方面,我从小就一直比较倾向于四海一家这种观念。

虽然现在世界上的确存在着种族歧视,但这种观念我相信假以时日是可以改变的。

就像在二○○八年,美国选出了一个黑人总统欧巴马一样,这是我十年前想都没想过的事,但它真的发生了。

当我们不想被歧视时,其实要先做到不要去歧视别人,或许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真的可以先从改变自己开始做起。

血缘当然很重要,种族当然也很重要,但是好人与坏人的分别,却更重要。

因为不管是哪一种肤色、哪一种民族、哪一种国家的人,都一样会有好人,也一样会有坏人。

我当然希望全世界都是好人,但现实并不是这样的,小说里也是。

对我来说,用一个人的外貌、肤色和种族、语言,去界定分辨那个人的好坏,反而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因为,不可能只要会说中文的人,就是好人,只会说外文的,就一定是坏人啊,相反的,当然也一样啰。

就像帕哥,虽然他脸有伤残,看起来好像很恐怖,而且一开始还不会讲中文,但其实他心很好啊。

心好,比较重要啦,不信妳问初静啊。

(偷笑)所以,以后我书中的主角,还是会出现金发蓝眼的家伙,当然也会有黑头发黄皮肤的,人家我其实只要猛男都很爱啦。

(发花痴傻笑中)接下来,如果时间来得及的话,我还是希望先写土产的坏心眼阿浪,虽然他老是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但他可是个土生土长,正港的在地猛男喔。

如果来不及的话,呃,那可能阿浪就要等明年了。

我是希望来得及啦,哈哈。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谢谢你买了这两本书,让我可以吃得饱、睡得着。

看我继续废话的人,请到我的网站「黑色茉莉」,网址为http://www。

blackjasmine。

net最后,希望大家都能身体健康。

咱们下回见啰,亲一个,啾!《深情大老粗(下)》www.cqbcy.com【书名】深情大老粗(下)【作者】黑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