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如海的河面反射著金阳,那片金灿灿的水而亮得几乎叫人睁不开眼。
她坐在船头,拿著相机,用乾净的布擦拭著镜头,清理她的生财器具。
这鬼地方又闷又热,河面上虽然偶尔会吹起风,但那热风吹在汗湿的皮肤上,却教人更加不舒服,船艇一路行来,通常只有在经过那些纠结蔓延的藤蔓树荫下时,才会感觉清凉一点,不过树荫下蚊蚋虫蝇却多得吓人。
没有多久,她坐的船艇离开主河,弯进一条支流,穿梭在雨林中,船艇在小河中掀起波涛,岸边的浮游水草随著水波上下浮动晃荡。
唐琳清好相机,刚把所有器材收回除湿的箱子里,装上底片时,就看见前方一条美丽的蟒蛇蜿蜓攀在一根粗壮的树干上,她示意开船的印地安人瓦曼慢下速度,让船艇缓缓滑过它身旁。
她从不同的角度和方向连拍了数张相片,再比手势示意他继续前进,回到他们这几天扎营的地方,途中她又拍了上百张相片,从动植物到风景照都有。
说真的,她工作的地方一向不是很舒适,但越是偏远、没有人工斧凿的地方,大自然呈现出来的景象,越是教人震撼。
一只鸟羽鲜艳亮丽的金刚鹦鹉翩翩从她头上越过,她差点来不及捕捉它,然後底片又用完了,她又换了一卷上去。
她总是尽量把握机会拍照,即使她的技术已比当年一开始拿相机时要好上许多,她每次拿起相机时却仍维持能拍多少就拍多少的习惯,长年来的经验让她晓得,好的相片永远不嫌少,这张角度好,也许下张角度会更好,这秒光线好,也许下一秒光线会更好,相片这种东西不洗出来,根本无法确定是不是真的抓到了那一瞬间的感动。
小河支流穿过一片不见天日的林荫後,前方豁然开朗,岸边出现他们几天前整好的营地,营地里冒著炊烟,她远远就闻到食物的香味。
她背起装摄影器材的箱子,准备在船艇靠岸後上岸,却一眼看见那个体格壮硕的男人站在岸边。
一瞬间,她以为是自己认错了,毕竟在她记忆中,那男人几乎从头白到脚,根本不像眼前那站在岸边,肤色晒成古铜的猛男,而且他怎麽可能出现在这里?平常叫他去公园就像要了他的命,何况是这蛮荒湿热的雨林。
但是……她也从没见过谁有像他那样淡金的发色……船艇越开越进,她心跳加快、喉头一阵紧缩,他的面容越来越清楚,他表情看似平静无波,那双琥珀色的瞳眸却闪著金光。
瓦曼熄了引擎,技术良好的将船艇停在营地前。
是他没错,他晒黑了。
他涉水来到船边,伸出手挽住她的腰,一把将她抱上岸。
怔仲的望著他,她还是有些茫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在这里做什麽?」他放她到地上时,她忍不住开口问他。
「你说呢?」他两只大手仍搁在她的腰上,没有缩回,低头俯视著她,压抑著怒气问。
来这里两星期了,她一直避免让自己去想他,她本来还以为时间会淡化她对他的感觉,但此刻心跳仍跳得飞快,她还是想一头缩进他怀中,索取他的温柔,还是想用力摇晃他的脑袋,强迫他说爱她。
没用的女人……他该死的为什麽会出现在这里?她瞥开视线,哑声把话题带开,「你来这里多久了?」「两个星期。
」他几乎是咬牙将这句说出来的。
她一僵,倏地又抬起头,瞪著他,「你说什麽?」「我跟著你後面来的。
」他抓狂了,积压了两星期的怒气和担心一口气全爆发了出来。
「你他妈的不知道自己病才刚好吗?哪里不去,偏要跑到这种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我——」他摇晃著她,怒气冲冲的破口大骂:「你到底在想什麽?你没有脑袋吗?为什麽出来也不和我说?我给你电话给假的啊?你手机为什麽不开著?」「你———」「还有你们为什麽没有照路线走?我整天在这条鬼流域两旁的雨林里钻来晃去的,连续两个星期都没你的下落,你知不知道我担心得快疯了?」一再被他打断,唐琳本来有些恼火,听到最复一句,火气却莫名消了大半。
他担心她?还在亚马逊河流域晃了两星期?她挑眉,抬手直接压住他的唇.阻止他继续说话。
「亚当,闭嘴!」他眯起眼,开口又要再骂,她连另一只手都伸上来,一起压在他嘴上。
「我有话要说!」她说。
他两眼仍冒著火,不过终於安静了下来。
「第一,这里不是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
亚马逊河流域是块老天爷赐给人类的瑰宝,光是在这片雨林里,目前确知的就有至少八种灵长类动物、三百五十种鸟类、三十七种蜥蜴,和美洲豹、树獭、犰徐、食蚁兽、猫头鹰、黑蜘蛛猴出没。
」她看箸他,平心静气的说:「第二,我的手机忘了打开电源,等我想到时,它早掉到河里去了,那地方有食人鱼和鳄鱼出没,我半点也不想伸手下去捡,还是你希望我被吃掉?」他闻言心惊的白了脸,想说话,她两手却还是压在他嘴上,开口继续道:「第三,谁和你说我们没有照路线走的?」他眯眼皱眉,伸手指指她压在他嘴上的手,她才松开两手,便听他冷声问:「你们有照路线走?」「亚丽莎主持的这份杂志才刚起步,我不可能扯她後腿自作主张更改路线。
」他僵住,跟著就回身迈开大步,喊著某人的名宇,连连破口大骂:「孟克,你这个该死的王八蛋,立刻给我滚出来!」「你找孟克帮你带路?」她问言一愣,忙拉住他。
「孟克·哈里斯?」「你知道他?」他停下脚步,满脸不爽的瞪著她。
「她当然知道,她第一次走亚马逊河就是我带她走的。
」一个男人从营帐中走了出来,他看著亚当露个一笑,慢条斯理的说。
「老孟?」她看到那人惊呼出声,抛下亚当就飞奔过去。
孟克一把抱住她,笑著问候:「丫头,你好啊。
」「你怎麽会来的?」她惊喜万分的回抱住这个如兄长一般的男人,仰头看他,「我以为你退休了!」「亚丽莎来找我,说有个菜鸟想到亚马逊河找你。
」孟克笑咪咪的说,「我想说很久没看到你这丫头了,所以就来了。
」什麽菜鸟?妈的,这王八蛋果然是故意带著他在雨林里乱绕!亚当一脸臭黑,见这男人还一直抱著唐琳,一股醋劲上涌,他忍不住伸手将她拉了回来,火大的道:「我话还没说完!」「什麽话?」孟克嘴里咬著一根草,挑眉插嘴。
亚当为之哑口,恼怒的瞪著他,「那不关你的事!」又是这一句!唐琳神经一绷,莫名恼火的推开他,冷声道:「他关心我,我的事当然关他的事!你有话就快点说一说,没事就赶快回去,我还要工作!」他脸色铁青的瞪著她,不懂她为什麽又突然生起气来,他大老远从北美跑来,被这家伙在丛林里恶整了两星期,她却赶他回去?见他一句不吭,她冷著脸背著摄影箱转身走回营帐里,他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想一拳打掉那站在营帐门口,名唤孟克的男人脸上的可恶笑容。
***「丫头,你爱他,对吧?」星空下,虫呜唧唧。
唐琳一语不发,只是坐在营火旁,低头将箱子里的防潮矽胶一一拿出来烘烤弄乾。
孟克也不介意,只是将一颗花生丢进嘴里,看著她,好笑的道:「亚丽莎和我说他长得很像萨奇时,我还不信,结果看到他本人,还真把我给吓了一跳。
」「他才不像。
」她闷声咕哝著,「萨奇才没他那麽胆小上「我原本也以为他很胆小,一开始他光是看到毛毛虫就吓得脸色发白,一只小水蛭都能让他僵硬发直,我还以为不用一天他就会夹著尾巴跑回去了,没想到他能撑过两星期。
」孟克看著她,好奇的问:「他为了你都可以大老远跑来,克服他的恐惧,跟著我在雨林里到处跑了,你到底还在气他什麽?」她摇晃吸湿饱和的粉红色矽胶,它们在炭火的烘烤下逐渐转为乾燥的蓝色。
她瞪视著那些从粉红转为蓝色的矽胶,好半晌才开口问:「你觉得他跑来是为了我?」「不是吗?」她很想这样想,但上回她这样认为时,那男人几乎是立刻就戳破了她幻想的泡泡……抿著唇,唐琳抬起眼看他,「我不知道。
」「什麽意思?」见她一脸不安,孟克挑眉。
「如果我不问,他从来不会主动提自己的事。
如果我不说,他也几乎不问我。
他始终没说过他究竟是怎麽看我的。
」唐琳自嘲的笑,「本来我觉得这样也好,只要他对我好就好了,但是後来……那不够了,然後发生了一些事,我多说了两句,结果他却回我『关你什麽事』。
」孟克闻言一愣,这才知道下午时,她为什麽一听到亚当说到那句话就抓狂了。
他轻笑出声,看著她道:「你不确定他对你的感情?」唐琳窘迫的瞪他一眼。
「既然这样,那就去问啊。
」他不在意的笑著说。
「不要。
」她转回头,闷声开口。
「胆小鬼。
」孟克站起身,笑著丢下这一句,就从营火旁晃回帐篷里去了。
她赌气的拿著铁叉戳著炭火,闷声咕哝,「反正我就是胆小,那又怎麽样,胆小又不犯法……」***可恶,该死的蚊子!亚当啪地打死其中一只,却半点无济於事,河岸两旁的雨林里,依然还有成千上百亿这死蚊子的同胞血族。
瞪著坐在船头拿著相机猛拍的女人,他既气又恼,却拿她没办法。
这几天,她始终对他视而不见,整天不是在拍照,就是在清理她的摄影器具,她把相机当宝贝一样揣在怀里,却连一点注意力也不愿意分给他。
什麽鬼相机、什麽鬼摄影!早知道就不鼓励她重新拿起那东西了!天知道他为什麽还要留在这里,这女人根本对他不屑一顾,他大可打包回家把她忘掉算了!本来他是很想这麽做的,但是一想到她可能在下一秒就掉到水中,遇到鳄鱼、食人鱼,或是被蟒蛇吃掉、被食人族砍头,他就连一步也踏不出去。
可恶!她到底在气什麽鬼东西?瞪著她的背影,他不自觉地紧蹙眉头。
就在这时,船艇前方底部突然传来一声碰撞巨响,船身跟著剧烈摇晃起来,唐琳惊呼一声,下一秒就掉进了水里。
他一惊,立刻纵身跳下水,向她游去。
她没事,她甚至自己游回了船旁,他却忍不住又破口大骂起来。
「请死的!我受够了!」全身湿得像落汤鸡的亚当,气急败坏的站在船上,火大的道:「你立刻和我一起回去!」「回去?回去我怎麽工作?」她没好气的看他一眼,「巴特先生,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家财万贯,我们这种市井小民是要工作的,要是不工作就没钱,没钱就会没饭吃。
回去?不工作没钱我吃什麽?你养我啊?」「好啊,我养你!」他瞪著铜铃大眼火大的说。
「你要养我?」她一顿,停下擦拭相机的工作,杏眼圆睁的瞪著他,「为什麽?」「你不是要我养你?」他恼火的说。
「我没那麽说。
」她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冷声说完後重新低下头,继续用力擦拭相机。
「抱歉让你误会了,我有手有脚的,赚的钱还差堪够用。
」「你——」他气得想伸手指她。
「你这女人到底想怎麽样?」「不怎麽样。
」她冷漠的说:「我和你无亲无故的,怎麽好意思让你养。
何况我们中国老祖先有一句话,『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
」他气到完全说不出话来,真想直接把她敲昏带走算了。
他瞪著她,不懂地为什麽要这麽顽固?不肯这样放弃,他咬牙说:「你要怎样才肯放弃继续待在这里?」「等在这里的工作告一个段落之後。
」她淡淡说。
他眼角抽搐著,焦躁的说:「世界上那麽多东西好拍,你为什麽非得要到这种随时会丧命的地方来工作?」她闭上嘴,不再说话,只是专心一意的做她的清理工作,活像那台相机有魔力,多擦几下就会冒出巨大的相机精灵来实现她的愿望似的。
他恼怒的瞪著她,一时间也卯了起来,乾脆就一直这样在她面前站著,本得要等她抬头回答他的话。
两人就这样无声对峙著,几分钟过去,唐琳终於受不了的停下动作,却仍是没有抬头。
船艇滑过水面,带起阵阵轻波。
她看著那些水纹,深吸了口气,紧握著船缘,鼓起勇气开口问:「亚当,你爱我吗?」除了船艇的引擎声和远处的虫呜鸟叫,四处一片寂静。
他没有回答,她心头一抽,几乎就要掉下泪来,却听到他火冒三丈的咆哮出声:「你问这什麽鬼问题?!我要是不爱你,你以为我为什麽要大老远跑到这里喂蚊子?因为无聊吗?我又不是闲著没事做!」唐琳闻言猛地抬起头,他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她却觉得他帅得和大天使一样。
「真的?」她颤声轻问。
「废话!」他瞪著她粗声说,要不是她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模样,他一定伸手摇晃她。
「不只是喜欢而已?」她扯出一抹颤抖的笑。
看著她,他突然想起亚历士说过的话,暗暗在心里再痛扁了那家伙一拳,他才气闷的开口说:「喜欢是不够的。
」她喉头一哽,眼眶含泪,哑声开口,「如果说我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放弃这个工作呢?」一辈子?要他一辈子担心她老是水里来、火里去的?没事还要上山下海?一出门就两三个月不见人影?整天为她提心吊胆、担心受怕的?他额角冒起青筋,想开口骂人,却又骂不出口,看著她泪眼欲滴,他只好不爽的开口问:「为什麽?」「因为……」她笑中带泪的看著他说:「你让我知道,自己可以籍由摄影图片报导去促成一些事,也许短期内我没有办法改变一切,但籍由这些报导,或许我可以唤起更多人的注意,一点一点的去改变现状,保护这座雨林、对环保有所贡献、让一些物种存活下来,或许将来有一天,能够消弭战争……那也许是个不可能的梦,但人因梦想而伟大,不是吗?」自作孽、不可活。
这句中国古老的成语突然冒出脑海,瞪著她,他暗暗叹了口气,向地伸出手,粗声粗气的说:「过来。
」她哭了,也笑了,满脸泪痕、哭哭笑笑的投入他的怀抱。
拥她在怀中,他既心疼又无奈。
落日的夕阳馀晖将河面染红,几只不知名的飞鸟滑行飞过橘红色的天空,流水潺潺,河的左岸枝枝上攀著一条色彩斑斓的蛇,右岸上一只鳄鱼绶绶移动四肢爬进水里。
这地方该死的漂亮,也该死的危险,他知道有更多的猛兽躲在水里岸上,天晓得他到底哪根筋不对劲了?无力地又叹了口气,他只著她的脑袋,哑声开口,「我有个条件。
」「嗯?」她在他怀里吸吸鼻子,仰起头。
「你得嫁给我,还有……他妈的,我一定是疯了!」亚当喃喃咒骂著,却还是说了:「你到这种鬼地方的时候,我也要在场。
」唐琳瞪大了眼,粉唇微张,「你确定?」「废话!我知道自己在说什麽。
」他眯眼满心不爽的说:「你要是再敢一声不响就一个人跑出来,我一定和你没完没了!」她闻言笑了出来,点头答应,「好。
」「好什麽?嫁给我?还是不会再自己一个人跑出来?」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问清楚点好。
「都好。
」她将脸重新埋回他怀里,笑中带泪的道:「都好,你不要後悔就好。
」「我现在已经开始後悔了。
」他嘀咕著。
她听了却在他怀中笑得更开心了。
「没良心的女人……」他咕哝抱怨,更加收紧了长臂。
真不知道他是招谁惹谁了?本来他只是想安安静静在那栋公寓里终老一生的,没事写写程式、看看老电影,无聊的时候到楼下跑跑步、打打拳就好,谁知道老天爷却好死不死的塞了一个爱到处乱跑的女人给他……真的是……妈的,又来一只死蚊子!跋很早之前,我就知道有一种狗,叫做导盲犬,是给盲人用的,那是我唯一的认知。
嗯,因为我对小动物通常只存在於只远观而不亵玩焉的状态,所以我也不是特别的关心。
那个时候,我并不晓得,原来当时台湾还没有导盲犬这种狗的,我为什麽会晓得「导盲犬」这名词,是从小说和电影中看来的。
然後,事隔多年,我看到了一套日本漫画,漫画名为「导盲犬哈比」,经由这套漫画,我才逐渐了解导盲犬和一般狗狗的不同,我把这套漫画介绍给美少女,美少女和我说,她看过了,然後她告诉我,台湾的导盲犬,现在只有两只而已。
听到这件事,还真是把我吓了一跳,我知道这种狗应该不多,却没想到全台湾竟然只有两只,然後我开始尝试接触关於这方面的资讯,终於在去年找到了一个网站,网站名为「台湾导盲犬协会」,网址是http://guidedog.batol.net/。
在那里,我才晓得,全台湾约有五万名的视障者,却只有两只导盲犬,这种比例之悬殊实在让我傻眼,所幸在二00二年六月,该协会又从美国引进四只导肓犬,虽然导盲犬的数目只从两只增加到六只,但有个开始终比没有好。
实际上,台湾导盲犬协会是在去年四月成立的,但他们的努力,我想大家应该多少有在新闻报导上看过一些,会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看见这些替人带路的狗狗和那些为了旁人默默奉献付出的人们,让我也想贡献一点小小的心力。
最近我看见网站上在徵求寄养家庭,因为我并不符合寄养家庭的条件,我也没时间,加上距离远而无法去当义工,除了捐钱买书,我想我所能做的,就是广为散发这个徵求寄养家庭的消息了。
导盲犬寄养家庭PuppyWalker是为了将来成为导盲犬的幼犬们在出生後两个月至一岁左右,大的十到十二个月的成长期间,在一般正常人的家中体验爱与关怀的义务工作。
由於要成为导盲犬必须要在幼大时期就习惯和人类亲近接触及相处,必须给它们充分的关爱,让它们在与家人一同生活中,自然的养成温驯的个性并习惯人类的生活环境。
PuppyWalker制度在导盲犬养成过程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对於幼犬的基本训练、对待方式、以及日常生活习惯的养成与一般家大截然不同,不能以人类的食物喂食、每天有足够的散步或运动时间、不得让导育犬劫夫上床睡觉等,针对寄养家庭的申请人,协会也会进一步进行访谈与实际环境了解,以筛选适合的寄养家庭。
所以如果有人很喜欢小狗狗又很有爱心和耐心,可以上网到「台湾导盲犬协会」查询寄养家庭的条件及办法。
还有,嗯,关於导首犬,虽然现在全台湾只有六只啦,大家不一定会遇得上,但是如果遇上了,记得不要去摸它喔,因为它在工作时(带主人走路或者戴上导肓鞍的时候),是不能摸它的,也请不要出声指示呼喊它,这样对它及它的主人都会造成干扰及危险的。
导盲犬没有戴上导盲鞍时并不一定代表可以跟它玩,要记得先礼貌的询问主人喔。
好了,就是这个样子的,谢谢大家看完这篇文章,接下来就真的是後记了,嗯,分另外一个标题好了,请继续往下看,谢谢。
庆祝第三十本黑洁明哟哟,第三十本了耶,喔呵呵呵呵。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黑姑娘从九八年暑假出书到现在,已经快满五年了,平均一年六本……哈哈……(乾笑中)我知道我现在动作很慢,但是真的,平均起来一年还是有六本的,不信大家看,五乘以六是三十,我的数学很差,但是基本乘法我还是会的,所以黑姑娘我平均一年还是有六本的哟。
总之,就是这样,亚当和唐琳的《木头猛男追新娘》这一本书,就是黑姑娘第三十本拙作,希望大家还喜欢啦,呵呵。
然後呢,嗯,废话不多说,既然是三十本,请让我小小庆祝一下。
YA!YA!第三十本了!YA!YA!第三十本了!(黑姑娘举手欢呼,绕场跑步中)咳咳,好了,所以呢,为了要庆视黑姑娘第三十本书上市,我决定要来办一个小小的活动,什麽活动呢?就是要大家写明信片来回答一个小小的问题,我将会从答对的人中,抽出五个人,赠送黑姑娘亲手制作的奥地利水晶手机吊饰。
问题如下:请问,书中所提到的「萨奇」是什麽?看,很简单吧?呵呵呵……什麽?你没看到「萨奇」这两个字?那还不快往前翻。
大家动作要快喔,活动期间到五月底为止,黑姑娘将会在下一本书中,公布得奖单。
来信请寄: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禾马文化事业,黑洁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