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好痛……辜至美困难的睁开眼睛,立即感到一阵晕眩,只好再度闭上双眼。
你醒啦?你还好吧?你没事吧?一道恍如大地母亲的声音在他耳畔殷殷关切地询问著。
好陌生的声音,这是谁在说话?妈,要问也等他睁开眼睛再问,他搞不好又昏过去了。
火妮双臂环胸地站在床边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们也真好笑,看见他光著身子昏迷在树林里,居然连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尸体。
说也奇怪,他怎么会浑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属于苗家的树林里呢?阿田伯他们说,他身上的衣物和财物一定都被流浪汉给剥光了,所以他才会连条内裤都没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确定他还活著的那一刹那,她整个给他脸红,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体耶,有够不好意思的。
我的头……好痛……辜至美拧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终于睁开了双眸。
啊,醒了、醒了,这回是真的醒了。
梅淑珠欢天喜地的喊,然后像个母亲般慈爱地安慰著他。
当然会痛喽,会痛是应该的,你全身有不少擦伤,不过幸好伤势不重,应该谢天谢地了。
他看著眼前福泰的陌生妇女。
你是谁?梅淑珠呵呵笑。
我是火妮的母亲,你叫我苗大婶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婶?好陌生。
我认识你吗?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当地回道:你不认识这里所有的人,我们也不认识你,你昏迷在我们家的树林里,是我们把你给救回来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点面熟。
我认识你吗?他好像看过她,但她叫什么名字,他一点也想不起来。
不,你不认识我,因为我也不认识你。
火妮明快地说:把你家人的电话告诉我,我通知他们来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脑中一片空白。
对啊,你总有家人吧?她顿了顿。
呃——你是孤儿?他紧拧著眉心,不发一语。
火妮润了润唇,试探地问:那么,你总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电话告诉我,我叫你朋友来接你。
他还是不说话。
呃——你连朋友都没有?这个人还真悲哀,长这么大,居然连个朋友都没有?也难怪啦,瞧他,俊美无俦的脸庞,文明又带点冷漠的气质,浑身上下看不到一丝柔和,他可能是那种超级难相处的人。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火妮问道,并且认为这个问题总该回答得出来了吧?我——他终于开口了。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想不起来。
什么?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说——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火妮眨著眼。
你失忆了,是这个意思吗?我不知道……他的头好痛,只要他试图去想什么,他的头就会撕裂般的痛。
怎么办啊?他可能伤到脑袋了。
梅淑珠忧心忡忡地看著他。
要是他一辈子都想不起来自己是谁怎么办?这样很可怜耶。
我看还是报警吧,把他交给警方。
农庄的事已经够多了,她一点也不想把麻烦往自己身上揽。
蓦地,一颗头鬼鬼祟祟地探进房里来,苗大顺对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过来一下。
有事吗,小叔叔?当然是有事才会找你,小孩子不要问那么多,快点过来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门口,立刻被苗大顺不由分说的拉出去,一古脑的拉到他的房间里,还马上把房间门锁上,看得她一头雾水。
到底什么事小叔叔?为什么要锁门?苗大顺搓著手,不安地说:那个——事实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谁?状况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顿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就……就是客房里的那个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么?火妮眼珠子差点滚下来去跟地板亲吻。
看到火妮的反应,苗大顺更不安了。
那个——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开了车要回家,经过树林时,没想到他突然冲出来,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确定吗?火妮眉心一皱,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
你当时喝醉了,怎么知道撞到的是他?八九不离十啦,我看到一团黑影冲过来,我撞上去,听到砰的一声,我酒当场吓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车看,连忙开了车就跑。
她没好气的瞪著苗大顺。
厚~小叔叔!你怎么可以肇事还逃逸啦?万一他被你撞死怎么办?他知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没有驾照,还酒驾把人撞成失忆,现在怎么办啦?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对,你就不要再骂我了。
苗大顺一脸苦瓜的向火妮求饶。
刚刚听到他什么都想不起来,我都快紧张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这样不就永远找不到他的家人了?你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就好!火妮蹙著眉。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报警了,让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为什么不行?万一报警,追查起来,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个……我……我没驾照,还喝酒,还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负责怎么办?火妮蹙著眉,很不认同。
不报警,他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难道让他一直住下来?搞不好……过几天他就想起来了,那个——谁谁谁,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样吗?被机车撞到,一、两个月什么都想不起来,然后有一天就突然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想他……他应该也是这样吧。
她恶狠狠的瞪视著他,最好是有这么简单!知道火妮不高兴,苗大顺松手了。
好吧,你去报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几岁了还去坐牢,你就去报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来最有正义感,我不该叫你做这种泯灭天良的事,是我太超过了……看他那副可怜兮兮、垂头丧气的模样,火妮心软了。
回想起她十二岁那年,家里发生火灾,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进火场里把睡梦中的她背出来,现在根本不会有她这个人存在。
那一场火,小叔叔毁了半边容貌,从此没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这个原因,他都五十多岁了,至今仍是个单身汉。
她常感到很内疚,如果不是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会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会单身至今,但他却从没对她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乐天的他,总是笑嘻嘻地面对每个人。
她不能让他去坐牢,她情愿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让小叔叔一把年纪了还去受那种罪……我不报警就是了。
她下了个困难的决定。
唉,这样实在有违她做人的原则,现在也只能祈望那个人快点恢复记忆。
至美……呜呜……你到底在哪里……你到底在哪里?两天来,梁芷柔哭红了双眼,肝肠寸断的回到台北等消息,她住进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讯。
你多少吃一点,不要再哭了,这样很伤身体的。
安彤安慰著她,见她那么伤心,实在不像跟小美才见过三次面而已啊。
至帅说,小美连终身伴侣都用计算的,两人之间毫无感情基础,只因为对象符合他对完美的要求就决定了婚事。
在她看来,未必那样,或许他们一见钟情,真的都对彼此很有感觉,很来电啊,不然芷柔现在也不会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
说完,梁芷柔又开始啜泣起来。
三嫂……吸吸鼻子。
如果至美真的有什么不测怎么办?人家会不会说,是我克死了他?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们这样说的。
再吸吸鼻子。
她们说,如果至美死了,别人一定会说我克夫,到时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没有男人会再对我有兴趣,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可以。
安彤有够给他傻眼的。
呃,所以——你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哭的?小头颅点了点。
我压力好大,这两天都睡不著,我妈为了我,今天一大早飞到泰国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归来,不然我年纪轻轻就会变成——变成寡妇——呜呜呜……说完,又啜泣起来。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样子,确定她老公说的没错,她跟小美之间,真的没有感情基础。
而且她突然发现,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认知的那么完美,看她哭得连鼻涕都流下来了,如果小美看到她这副鬼样子,还会认为她很完美,还会想娶她吗?嗯,很怀疑!来、来,坐坐,不要客气,当自己家一样,多吃点。
当天晚餐时,梅淑珠热情的招呼著「客人。
对啊!你坐啊,别净站著。
因为心虚,苗大顺对辜至美特别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热闹的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旁边。
火妮受不了的摇摇头,小叔叔这样,迟早会露出马脚啦!瞧,他不低调一点,还在那里热情的向人家介绍家族成员,真是有够瞎的,不过,这也正是她叔叔可爱之处呀!我来向你介绍。
苗大顺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辜至美紧抿著唇,看著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
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
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爸,这孩子失忆了啦。
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
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
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
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著摇手。
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
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
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
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怎么不吃了?是不是不合胃口啊?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他最讨厌吃鱼?讨厌吃鱼?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叩叩叩——进来。
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
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他不确定地看著她。
你特别出去买的?当然喽。
她扬扬秀眉。
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
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
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我说,这东西很难吃。
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
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
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
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
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