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田猎乃为猎野物而果腹,自殷商之后,农耕渐兴,田猎已不再为猎而狩,或作为田除害,或作宗庙祭祀,或作军事演练。
周礼有制,分作四时,曰之春蒐、夏苗、秋獮、冬狩。
并有礼规,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孕兽,不坏鸟巢。
围猎之时,需作围而不合,不可妄杀,不可杀绝。
田猎乃天子、诸侯遇农隙无事,行围射猎之为。
至于臣子等,往往喜事游猎,晋国之内有奢靡之风者,大多兴建华丽苑囿,放养珍兽,以作游猎玩乐。
而似隗天狼这般,常年不在邑中,便是建了也是荒着养野草的将军,便只有到郊外野地一过游猎之兴。
此时乃春深见夏,正是麋、鹿、兔、兕、狐等野物待贫冬过后,万物复苏之际四出活动,正是野猎的好时机。
清晨微光初绽,西郊平原上,两人两骑,一前一后,策马飞奔。
前者玄衣赤马,精壮彪悍,马上策骑矫健无比,犹如出海蛟龙。
后者素袍白驹,飘然素雅,从容自在一派潇洒,仿佛天降仙家。
两匹骏马或先或后,彼此追赶,马蹄踩过刚刚从寒冬中复苏的草原,刨起碎花飞叶,好不自在。
按理说,大将军要到西郊游猎,少不免要有大队人马跟随。
先列阵布兵,以木相贯穿为栏校,以遮禽兽。
后于猎场四周设驱逆之车,以防野兽逃出外圈,以便主将射杀猎物。
只不过隗天狼却实在不喜出来走走,后面也要跟着上百双眼睛,动不动就喊将军威武!故此他并无知会旁人,只与知无玥悄悄到马棚牵了两匹马,神不知鬼不觉地出了西郊。
自战事结束,他便困在邑中,早是闷透。
便是知无玥,自弃官位归隐深山,过的是平民生活,囊中羞涩,连来新田祭祖亦只有徒步,自然也是许久不曾策马扬鞭,如今纵马狂奔,一时间只觉畅快淋漓,海阔天高,任其纵横。
二人策马奔跑了近半个时辰,方才在一片山林前停下来,□的马匹打着响鼻,显然也有些跑累了。
知无玥翻身下马,拍了拍马身,他身在军旅多年,自也是识马之人。
其时中原大地战事频繁,更兼腰抗衡北方狄人等彪悍骑兵,故各国诸侯为充兵力,均大肆畜养马匹,民间亦有贩马用作营生者,故马分戎、齐、道、田、驽、种六类,戎马事军战、齐马事仪仗、道马事驿用、田马事狩猎、驽马事杂役、种马事繁殖。
而天狼将军府中的马,自然是晋国中最顶尖的戎马。
此马胸廓深长,背腰平直,体质结实,四肢强健,毛色光是光滑鲜亮,乃难得一见的好马,心中也是喜欢。
隗天狼瞧着他看得入迷,不由笑了:无玥懂得相马?知无玥也不谦虚,抬头道:只懂皮毛。
隗天狼于马上抱臂而坐,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闻说秦国有良人孙阳,任监军少宰之职,其人善相马,曾言良马凭形体外貌、筋骨以鉴优劣,但真正之天下奇骏,其神气却只在若有若无、似明似灭之间。
如得此马,奔则足不沾尘土,车不留轮迹,极为迅速。
知无玥点头:相马者,当见其精而忘其粗,相其内而忘其外。
他轻轻拍了拍马臀,骏马释意,便轻跑开去,在原野上撒欢,偶尔用鼻子凑近嫩草,咬了刚开的小花咀嚼自乐。
隗天狼也翻身下马,让那匹马也撒欢去了。
春风拂面,并非书中所载可以形容的舒服感觉,也只有春日踏青之人能切身所感。
知无玥心情愉悦,寒冬已过,万物复苏,看着堇紫飞燕草,浅黄线叶菊,偶尔见怯生生从洞中探出头来的野兔,黑亮亮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站在那里的两棵树桩,实在让知无玥一时不愿发箭将之射杀。
嗤——破风之声在他还在欣赏春野之美时骤然响起,方才还在知无玥怜悯之下得以生还的野兔已被一支羽箭牢牢钉在地上,箭过其体,那兔子极为凄惨地挣扎了几下,四肢痉挛唧唧惨叫了两声,死了个透。
知无玥顿时有股气塞胸闷之感,便见那隗天狼正好放下长弓,完全不觉得方才那煮鹤焚琴的举动有何不妥之处,咧嘴一笑:怎么样?我的箭法还行吧?知无玥认命地叹息,要一个近乎茹毛饮血杀戮沙场的男人懂得欣赏风花雪月,那还不如教一头牛如何上树更为容易。
知无玥笑道:六艺之中便有射之一技,乃国君会盟或是饮宴时之礼仪,公卿大夫须当通晓之技。
将军箭法不俗,理所应当。
隗天狼皱眉:岂能与他们作比?他们顶多也就是在饮宴之时雅歌投壶罢了!其时朝中士大夫养尊处优,让他们平日拉弓引箭以习射技,是绝无可能,故而大多人都不懂射艺。
然而不懂射艺却乃辱极之事,故此的公卿大夫均以文者修心为由,以箭投酒壶以代替射箭。
与之相比,隗天狼这位纵横沙场的大将军自然是箭法过人了。
然荀家箭术天下闻名,此等箭术想要得荀家么子的称赞,却还是差得远了。
知无玥瞅了他手里的弓一眼,接过,掂了掂,轻轻弹了弓弦,然后无箭而引看了准度,然后点头:弓是好弓。
须知弓虽为兵,却不比刀剑枪戟,制弓之时,上至选材,下至加工,均需考究季节、气候,成就良弓,有时往往需花费数年时间。
知无玥乃是个中行家,弓一入手,一看便能分辨优劣。
此弧弓,挽力近百石,其力甚强,可远射甲革坚硬之物。
只不过,今日游猎,射的是兔鹿麋獐,可不是身穿甲胄的兵卒。
他缓缓走过去,将穿透野兔身躯的箭连根拔起,只见那箭身非但穿透兔身,更入土五寸,野兔鲜血淋漓,肠穿肚烂。
将军这一箭虽射中此兔,可也把好好一张兔皮给毁了,卖不得好价钱。
就见他施然取下一柄挂在马背上的弓,这弓看来毫无特色,更见弓干多曲,显然射力较弱,难与隗天狼手中之弓相比。
却见知无玥挽弓引箭,平移见准,引弦之指骤然一送,箭发流星,五十步处一只刚刚冒头的野兔是叫都不及叫一声便被穿透双目,立毙洞前。
好猎手不一定有好弓,一涌上前一人一箭把猎物给扎个九洞十八孔,撒个满地血,猎得再多,吃不完浪费不说,还废了好些毛皮。
隗天狼过去将那死兔拿起,果然看到那一箭精准无比,除了双目近毁之外,完全没有其他伤口。
不禁对知无玥的箭法更是佩服。
无玥果然厉害,天狼自问不及!他倒是直肠直肚,没把箭法不及知无玥的事放在心上,反而因为自己的朋友如此厉害而更为欣喜。
知无玥如今已鲜少在旁人面前表露箭法,只是这箭术可说是他从小习练,最为得意的技巧,闻隗天狼称赞,自也是甚觉高兴。
他浅浅一笑:不过阵上杀敌,也不需要留下完整人皮。
……不过若是敌方大将,还是留下完整的人头比较好,否则衅鼓之时,敌方认不出相貌,反而失了用处。
……隗天狼忽然想起这位齐国旧将每阵破敌,必生擒敌军首将,于下一战时推出阵前,当场斩下首级,将其鲜血淋在战鼓之上以作衅鼓,此做法令敌军未战先怯。
当时鲁国上下,闻荀玥之名而夜无孩啼。
原野上的春风……有点凉。
然而斯文儒雅的男子似乎与那些血雨腥风全然无缘,他放下弓箭,走到马前翻身跃上,一牵马头,居高临下,朝尚愣在那里的隗天狼道:你我兵分两路,一个时辰后于城下汇合,介时以猎物多寡分个胜负,将军意下如何?言罢,不等对方答复,策马扬鞭,如一支箭般飞驰而去。
看那飞扬神采,仿佛要弯弓射日的风姿,登时让隗天狼为之一震,这个草原放马的矫健背影,便像烙印一般带着火烧的炽热烙在他心上。
与邯邱那百般呵护的心思相比,知无玥并不是一个需要旁人为之操心的人,甚至他还救了他好几回的性命。
他兵法高明,箭术高超,更兼习得医术,如此人物,若非有心归隐,不理世事,只怕这天下,荀月之名更盛于他隗天狼。
如此人物,怎叫人不为之心折?作者有话要说:有米有亲在看,给我冒冒泡嘛……人家感觉好孤独……我会努力填这个坑啦,不要不出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