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笛自拜进丁还门下,就没有一天不问候一遍丁还的祖宗十八代。
当然啦,丁还的后代——丁叮大小姐他可是喜欢得紧,别说骂她了,平常她说一,他绝对不敢说二。
只是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丁还混帐却是不假,想他曲笛天纵英才,在苏州府的帮派群里也是小有名气;他肯认丁还做师父,那是丁还烧了八辈子的好香。
可恨丁还不知珍惜也就罢了,只扔给他一本天星步,吩咐他一个月内练好。
丁还不知,苏州府的好汉都去学拳脚功夫了,没人读书的。
曲笛扯不下脸皮让人知道他目不识丁,只能拎着那本武林秘笈,日日夜夜咬牙切齿。
那羊皮簿子也不厚,三页而已,数数上头不过二百余字,加上十幅图像,想来应该不难练,奈何他看不懂啊!他反复思考了半个月,认定了丁还在为难他,硬着头皮不向丁还示弱。
于是,他将练习目标专注在那些图像上。
这天星步其实就是丁还师门的入门武学,文字是内功心法,至于图像则是参照天上星辰变化得来的高明轻身术。
丁还师从玲珑门,也是一个古怪的门派,从来不向外招收门徒,讲求一切随缘。
行走江湖若遇着顺眼的人,能收便收入门下,否则也不强求,待自个儿百年后,寻个山洞将一身所学封存,留待有缘。
所以江湖上玲珑门徒说多也算多,偶尔几个人同时找到老祖先的埋身洞穴,一起练功,一同出师,从而轰动武林也是有的。
但一、两百年间,无一有缘人得进玲珑门下,更是经常发生的事。
像近百年,唯一公开承认自己是玲珑门徒的就丁还一人……现在可能要再加上曲笛了。
这玲珑门也是妙极的门派,学武不先习高深武艺,而以轻身功夫入门。
按照几百年前老祖先的说法就是:哪怕是头猪,让他在江湖上历练个三、五十年,也是可以成为一个二流高手的,但先决条件得是,他能活那么久才行。
江湖舔血的生活不好过啊!比起练习一流的指、掌、剑、刀去跟人家拚死拚活,不如先学逃跑的招数,反正保得有用身;君子报仇,三十年也不晚嘛!其实丁还如果直接解释天星步的由来,曲笛定然将他崇拜上了天。
他在苏州做混混时,最爱的就是朝人背后打闷棍,最不屑的就是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酸秀才。
曲笛看不懂书上的文字,只能按图练习;但天星步参考的是天上星辰,何其深奥,他这样胡练,难免天天跌得鼻青脸肿。
这一日,他刚学到第四幅图像,左脚踏上右脚,腰一扭,两手缠得像麻花似,整个人倒栽葱地滚了下去,直到与道旁一棵大树来上一回亲亲密密的接触,才停了下来。
「唉哟!我操你的辣块妈妈不开花……」他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
「臭老不死,该杀千刀的丁老头,这什么鬼天星步,肯定是骗小爷的,他娘的,哪有这等折腾人的功夫?」「师弟,是你在那里吗?」一个温婉如清风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听闻呼痛声前来寻人的丁叮。
「不在不在。
」曲笛赶紧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上,他也知道自己的武功烂,因此每次练习都避着丁叮,不让她瞧见自己的狼狈相。
他好歹是个男人,很要面子的。
「哎呀!」奈何丁叮听音辨位,一下子就找到了他。
「师弟,你怎么满头血,告诉师姊是谁欺负你,我去找他算帐。
」丁叮掏出怀里的手绢,轻柔拭去曲笛额上的血迹,眼里的怜惜满到都快溢出来了。
曲笛感到一股温暖从胸口升起。
「疼不疼啊?师弟,瞧你流了这么多血,待会儿我去溪里捉条鱼,晚上帮你炖碗鱼汤补补身子。
现在你先跟我回去上药,然后再告诉我,到底是谁欺负你,让你……唉呀!」丁叮不检查他的身体不要紧,这一看,整张俏脸都刷白了。
「哪弄的这么多伤?太可恶了,谁敢伤我师弟,师姊跟他拚命!」「呜,师姊……」想他曲笛几时被人这样看重过,就只有丁叮会毫无条件地对他这般好;果然他眼光好啊!一眼就看中了如此容颜绝世、性格温婉的好娘子。
「师弟,你怎么尽是哭,也不说话,难道是怕仇人武功太高,师姊对付不来?没关系,师姊不行,我可以请爹爹出手,放眼天下,能当得爹爹敌手的人还没出生呢!」丁叮是气得理智尽消了,否则她定下心仔细一想,这深山密林中平日连樵夫都难得见上一个,又有谁会那么无聊,特地上山来就为了揍曲笛这么一个小孩子?「师姊,我没事,我只是感动,妳对我真好。
」他发誓一定要讨她做老婆;乘机又在她怀里蹭上几下,啊!这师姊老婆的身子真香,比苏州第一楼的叫化鸡还香……呸呸呸,怎么把老婆比作菜了呢?他真是的……「你是我唯一的师弟,我不对你好要对谁好?现在你把仇人告诉我,我们先想个法子帮你报仇。
」哼,她丁叮的师弟可是不容人欺负的。
「师姊啊,那个……」饶是曲笛脸皮厚如城墙,要他自承天资太差,三页天星步练了大半个月也练不好,反而摔得全身伤;这样丢脸的事他是万万说不出口的。
「怎么了?莫非你有难言之隐?嗯,爹爹告诉我,不要随便探人隐私,既然你不想说,师姊也不逼你,反正你只须记住一件事,谁敢让你受委屈,尽管来找师姊,师姊一定为你作主。
」她是第一次做人姊姊,尽管曲笛年龄比她大了四岁,但看曲笛那瘦瘦小小的身体,也够她同情心泛滥,一味地护短到底了。
「师姊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谨记终生,永不相忘。
」说着,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
嗯,真香,这有便宜不占枉为人啊!丁叮打出生还没在花花世界里混过,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无耻之徒,嘴里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师弟,师姊照顾你是应该的啊!哪里谈得上什么山高海深?来来来……」她把腰一弯,蹲在曲笛面前。
「你既不要师姊帮你复仇,那师姊就背你回去疗伤。
」这若换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让个女人背?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无赖,又早认定了丁叮是他未来的老婆,那么有豆腐吃的时候为何不吃?他手脚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脑袋埋在她如云发瀑里。
香,真是香,他如饮老酒,整个人都快醉倒了。
***凤鸣轩独家制作*** bbs..cn***一个月期限转眼即到,曲笛练全天星步的十幅图,整个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脸庞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见半寸完好肌肤。
丁叮看他的模样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开口讨教,就这么闷着头练功,甚至不让丁叮知道他那一身伤原来是练功得来的,就怕丁叮误以为自己资质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实是他多虑了,丁叮怜他是真心真意,不会因他聪明与否就变了心肠。
不过也难怪曲笛心眼多,他从小尝尽人间冷暖,虽对丁叮一见倾心,却也不敢完全开放心扉让她走进,就怕哪天她突然变心,自己要肝肠寸断。
他的狼狈样连丁还看了都吓一大跳,这天星步是玲珑门最初步的入门功夫,一般只要有点脑子的人,很快就能学会。
玲珑门开宗立派数百年,还不曾有人练天星步练到如此凄惨不堪。
丁还不免心疑,难道他看错了,原来曲笛不是聪明过人,而是蠢笨入了心?「曲笛,一个月到了,你也该把天星步演练一遍给师父瞧了。
」若曲笛奇蠢如猪,他可不收这徒弟。
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会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无赖性,只怕他是赖定白云庄了。
「知道了。
」在丁叮面前,曲笛虽然不敢对丁还大小声,却也没啥儿好脸色。
他本来就看丁还不顺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开口骂了。
曲笛按着记忆,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轻身步伐,摇摇晃晃、踉踉跄跄,虽然没有天星步的变化莫测,却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过丁还原先对他冀望太高,如今见他表现,脸上不免现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着曲笛好几回手脚交错,险些跌个四脚朝天,心底隐隐明了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伤是打哪儿来的了。
她疑惑,怎么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转腾跃间处处踬碍,不见灵敏,倒似困难重重?这不应该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练气心法运转,心到手到,这天星步便信手拈来,根本一点都不难。
尤其玲珑门武功博大精深,拳脚及步伐都得配合练气心法,动武练拳间,内功运转不绝,等于练拳就是练功,成效比一般专修外家或内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数倍。
曲笛再怎么样也不该专习步伐,弃内力而不用。
他难道不明白,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还已不忍再看,还是丁叮快一步捉紧又差点跌倒的曲笛,轻手轻脚帮他拂去满身的尘上。
「师弟,你踏天星步的时候,怎么不运转心法?」「心法?」曲笛一脸迷惑。
「就是那段练气口诀啊!难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还。
「爹爹,你只教师弟步伐,没教他内功心法吗?」「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给他了,不信妳自个儿问他。
」丁还好无辜。
「我没看到有什么心法啊!」曲笛从怀里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着丁还。
「胡说。
」丁还抢过秘笈,指着上头的文字。
「喏,内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里头了。
叮儿,我可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练的。
」「师弟,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练的,你怎么光练步伐,不练心法呢?」「我……」曲笛面色一时青紫黑白交错,精采无比。
他哪里好意思说自己根本目不识丁,教他如何练那心法?「师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写的意思?也对啦!那心法写得古古怪怪,什么天地原始,阴阳初分……没接触过武学的人确实很难看懂,这样吧!日后你就跟着我练,我逐字逐句地给你解释,这样你练起来就比较轻松了。
」丁叮心肠软,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缓颊。
曲笛直感动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全天下就丁叮对他最好了。
「师姊。
」当下他一声低嚎就冲进了丁叮怀里,把她搂得死紧,心头暗暗发誓口,丁叮为他解释内功心法,她她说一句、他就记一句,哪怕废寝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脑海里。
这样子不出几个月,他也能识个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读书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聪明才智,会学不通丁还的破武功。
混混脾气再度发作,他坚持非在丁叮面前挣回面子不可;否则以他天生的痞痞个性,就算丁还认真教导,他还不一定肯用功学习呢!「走,师姊教你练内功。
」说着,丁叮就牵起曲笛的手往后山跑去。
难得丁还这一次没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嫩豆腐。
他其实也被曲笛吓着了,这完全没练内功心法也能学成天星步?自玲珑门创派以来还没听说过,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顶,还是聪明绝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开始教曲笛练武,曲笛就再也不认丁还作师父了。
反正丁还又没有教他什么,顶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后让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释给他听。
曲笛看过丁叮演练的天星步,玄异莫测、轻灵如仙,相比于自己的笨拙,真是天与地的差别。
他一时间驴脾气发作,咽不下这口气,男子汉大丈夫,将来是要保护妻子儿女的,岂能无力?于是他发愤图强,不过三个月便把玲珑门十八项心法、招式熟记于心,识字也已过千。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诉人他不识字的事,所以虽看得懂书上文字,却从没实际拿笔写过,顶多拿树枝在泥地上照着文字的笔划描写,以致当他头一回拿起毛笔,那写出来的字真是……惨不忍睹。
丁还至此才了解,为何曲笛第一次演练天星步会表现得那么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内功心法嘛!但因为曲笛一直狠瞪着他,所以他也识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戏。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习惯用毛笔,如果有炭笔我可以写得很漂亮。
」的鬼话。
而曲笛就爱丁叮这样毫无怀疑地信任着自己,疼宠着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个月,吃得好了,身体也逐渐健康起来,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长。
丁叮现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经不再是帮曲笛解释那些武功秘笈,而变成帮他缝制衣裳了。
看着丁叮手拿针线,一针针缝着那件短外褂,虽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货,但有了丁叮温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苏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
「师姊,我去提水了。
」曲笛嘻嘻笑着跑到丁叮身前,脑袋往她面前一凑。
曲笛进白云庄时,因为自幼困苦,虽年长于丁叮,但身材体型却远逊于她,被丁叮误认为六、七岁的小童,对他万般怜惜,时不时地摸摸他的头、抱抱他的肩。
后来误会虽解开,丁叮这个做师姊的还是对他百般爱护,听凭他在山上作威作福,万事都有她担待着。
渐渐地,曲笛就养成了习惯,做什么事都要先向师姊撒个娇,她的关怀,是他努力学习的最大动力。
而丁叮也是爱心泛滥的大好人一个,这么可爱的师弟对她撒娇,她能禁受得住吗?「好师弟,你真乖。
」说着,她摸摸曲笛的头,还在他额上亲了一下。
这可是曲笛费尽心思争取来的,说什么他从小没了娘亲,从未尝过亲情温暖,若丁叮能不时亲亲抱抱他,那才像真正的亲姊弟嘛!丁叮打出生就没下过山,不懂得这些人性奸诈面,自然是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喽!曲笛晕陶陶地摸着额头,果然美人香唇滋味非凡,每天给她亲上一下,浑身上下都有了力气。
他欢快地跳起来,拎着水桶就往山下冲。
「一刻钟,我便把水提上来。
」「唔!」丁叮刚点半个头,突然想起要从山下的溪涧将水提进庄,以爹亲的修为都要两刻钟,曲笛怎么可能在一刻钟内办到,莫非……「师弟——」她扔下缝到一半的衣裳,追着曲笛的脚步而去。
曲笛虽年长于她,但武功修为毕竟没有丁叮高深,不一会儿便被追上。
「师弟,你怎么可以在这里提水?」丁叮看他居然只是挠到庄后,就近从后山的水潭里提起两桶水,便要往回赶。
她苦笑着把那两桶水又倒回潭里。
「爹爹不是跟你说过,提水要到山下的溪涧里提吗?」「为什么这样麻烦?明明庄后就有水潭,还要下山提水,没道理嘛!」曲笛一直将丁还的话当屁话。
瞧瞧外头那些武馆教徒弟,谁不是先学蹲马步,然后对着木头桩子练拳头。
哪里还要砍柴挑水?要让曲笛说嘛!丁还若真有高深修为,干脆点替他打通筋脉,顺道输个二、三十年的功力给他,直接助他成为武林高手就是。
如今让他天天提水砍柴、坐在床上练习吐纳之术,摆明了是在整他。
他可不蠢,明知丁还不安好心,还乖乖上当。
丁叮摇摇头,温柔地说:「乖师弟,这提水嘛,师姊以前也是做过的。
让你去山下提水,不是因为庄里缺水,主要是锻炼你的身体,磨练你的精神。
待你能拎着五十斤重的铁桶在曲折的山林里行走自如,这轻身之术就水到渠成了。
」「铁桶?!」曲笛轻咋一下舌。
「还要五十斤重?师姊……妳……」她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真能提得动吗?丁叮也不说话,只把曲笛手里的木桶放进水潭里,装满了水,拎着水桶轻轻一跃,人立在尺高的树枝上,迎风飘摇,看似随时会从树上滚下来,偏偏她却随风荡漾,身姿轻盈可比万花丛中一粉蝶。
曲笛看得呆了,这功夫好厉害,比他偷看武馆教的那些武术都玄妙得多。
丁叮轻喝一声,跃下树枝。
「现在你相信了吧?」她又把水倒回潭里。
「咱们玲珑门的功夫别出蹊径,就从日常生活中着手,你运心法,脚踏步伐,日日山上、山下提水砍柴,不出两年,也能有这样的成就。
」「只要砍柴挑水,不必蹲马步、练拳招?」「蹲什么马步?你马步立得再稳,打得倒敌人吗?再说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厉害的招式,用久了也会被看出破绽。
不如我们玲珑门的拳招、剑法、刀式,样样只具其意,不重其形,将来对敌如何应变,但看个人资质。
我们不搞蹲马步、踏梅花桩那一套,死板板的,再练上个一百年也不过是个二流高手,登不了大雅之堂。
」曲笛第一次听到这种武学理论,不禁脑袋发晕。
「可是我听说书说的都不是这样啊,那……玲珑门练武就只需要做这些杂事,没其他的了?」「生活处处是学问,何必特意去学,能够感悟到,那境界自然到达,否则你再打多久的拳也是没用的。
对了,说书是什么?」丁叮不懂。
「说书,嗯……以后再跟师姊解释。
我说的其他是指,玲珑门里有没有那种灵丹妙药,比如少林派的大还丹,一吃下去就拥有一甲子功力,或者请师父给我灌顶,帮我疏通经脉,助我早日武学大成?」「呵呵呵……」丁叮掩嘴轻笑。
「大还丹嘛!庄里有一葫芦呢!不过那东西治疗内伤是很有效,至于增加功力,我倒是没听过。
而且,功力要怎么以岁月论?有人练了七、八十年,还是三流高手一名,想爹爹二十岁出道,已然打遍天下无敌手,难道爹爹的二十年就是别人的一甲子吗?再说到疏通经脉,凡人经脉骨骼都是天生的,除非自己苦练,否则靠外力疏通不仅痛苦难当,时日一久还会自行闭塞,根本毫无用处。
」曲笛张大了嘴,照她的说法,他要想成为一代武林宗师,除了苦练,就没有别的办法喽!该死,他是拜进了什么变态门派里?别人练武都有捷径可寻,就玲珑门没有,尤其练功的方法还那么诡异,要人砍柴挑水的,救命啊!他不要这么无聊的人生~~第三章「师弟,是你吗?」三更时分,丁叮被一阵从饭堂方向传出的碰撞声吵醒,披上外衣循声过来查看。
却见一道纤小的身影正埋首木柜边,嘴里咕哝咕哝着,不知正喝着什么?丁叮就着朦胧月光细瞧身影的侧脸,微带着稚气的脸庞,五官虽隐藏在黑夜中,但还是可以看得出来,正是丁还方收入门三个月的徒弟——曲笛。
怪了,他三更半夜不睡觉,躲在饭堂里做啥儿?肚子饿了吗?那应该去灶边拿馒头吃啊!虽然是冷的,但也能填饱肚子。
至于木柜那边,她记得里头摆的都是些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没什么好吃的吧?「师弟,你在干什么?」她定到曲笛身后,纤掌拍上他的肩膀问。
噗!曲笛本来偷喝得正畅快的酒分别从鼻孔、嘴巴里喷出来。
「咳咳咳……」天啊,救命喔!他快被呛死了。
「师弟!」丁叮吓得赶紧蹲下来帮他拍背顺气,可一靠近他,她鼻问立刻冲进一股浓厚的酒味。
要死了!甘Φ埽隳隳恪悴哦啻竽昙停趺纯梢院染疲俊?曲笛拚命挥手,咳得说不出话来,心里不停骂娘,该死,他都喝得这样鬼鬼祟祟的了,怎么还会被发现?而且,谁说小孩子不能喝酒?他三、四岁就会喝酒了,不喝点小酒,大冬天里,睡在那四面透风的破庙中,冻也给冻死了。
小时喝酒是为了御寒,及长……不好意思,那就变成嗜好了,三天不喝酒,头昏眼也花。
可上了白云庄,为了给丁叮留个好印象,他只能拼命忍住肚里的酒虫。
这样日也熬、夜也熬,好不容易忍了一个月,终于受不了,开始三天两头半夜爬起来偷丁还的酒喝。
也不敢多喝,每次都只小尝两、三口,才不会被丁还父女发现。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平安无事。
想不到今夜不过酒虫作怪得凶一些,他多喝几口酒就被丁叮看见了,真是倒楣透顶。
「嘿嘿嘿,师姊……」看着丁叮娇嗔的俏脸,曲笛待呛咳稍缓,拚命转动脑子,想着要如何装傻应付过去,把偷喝酒的罪赖到别人身上,以免破坏了他「纯良可爱小师弟」的形象。
丁叮不悦地抿紧唇,拿走他手中的酒瓶。
「师弟,这酒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你年纪还小,喝酒会伤身体的。
」生气归生气,看他的眼神还是充满了关怀。
曲笛傻笑地揉揉鼻子。
「师姊,我……呃……其实……我只是好奇。
对,我不过是好奇为什么师父总爱捧着酒葫芦,早也喝、晚也喝,连吃饭的时候都要来上一口,所以才想喝上一口试试味道,看看这酒是否真如天上仙液那般美味,绝对没有别的心思,请师姊明鉴。
」他喝得小脸通红,一双邪气的眸子明亮更胜天上银月。
丁叮看着却感到心疼。
这小师弟啊,也许一开始她真当他是衣食无着的小可怜,但三个月的相处下来,难道她还看不透他那小小心思?曲笛除了瘦弱的身子足以显现出他曾经历万般困苦外,那性子比牛更倔,宁折不屈,打死不认错。
她不知道是什么环境养成他这样别扭的性情,却可以从他隐约闪过眼底的乌云觑出一点他心底深处的重大伤痛。
这孩子是既坚强却又脆弱的。
她忍不住怜惜地说:「师弟,不管你是真喜欢喝酒,还是一时好奇,师姊只想告诉你,喝酒对身体不好,师姊不想看你因为喝多了酒而伤了身子,那样师姊会很心痛的,比自己受伤还痛,你能明白吗?」曲笛低下头,心窝处被丁叮的温柔填得满满,前所未有的暖和气息充塞体内。
何曾有人对他这样全心全意过,只有丁叮。
「对不起,师姊。
」在她面前,他再也无法谎言连篇。
「没关系,只要你答应师姊,往后再也不喝酒就好了。
」丁叮是很宽宏大量的。
曲笛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敲了一记。
不会吧?让他从此戒酒,这……这让他怎么活?他几乎是被酒养大的,一日不喝酒,吃饭都没滋味,一生不喝酒……得了,直接给他一刀还爽快些。
不行,喜欢丁叮是一回事,但戒酒……他无论如何都放弃不了这美妙的滋味。
怎么办?他飞快转动脑子,非得想个理由说服丁叮让他喝酒才行。
「师姊,酒真的是那么不好的东西吗?那为何妳说的圣贤书中,很多古人都对酒这种东西称赞有加?」感谢丁叮吧!她那么努力教他,不止武学心法,连经史子集都说了不少,他就记得她曾经念过几首诗。
「有吗?」她没印象。
他摇头晃脑吟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呃?」她迟疑了一下。
「好像真有这几句,是曹操的短歌行之一。
」「还不止呢!」他继续念:「钟鼓馁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丁叮呆了。
曲笛再加把劲:「还有……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垣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丁叮长叹口气。
「师弟,这些与酒有关的诗词你倒是背得很熟。
」当然啦!他从小就最崇拜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仗剑江湖行的大侠。
进了白云庄,识了字,会看书了,还不专找这些充满侠义情怀的诗词看?读书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编起歪理还能字字珠玑。
「所以说,师姊,酒非但不是种坏东西。
还是大大的好玩意儿呢!否则哪来这么多古人为它写诗颂赞?」丁叮歪着头长思起来。
曲笛的话不无道理,酒若真的一无是处,何以流传千古?又怎会让无数名人圣贤拜倒其下?「师姊,莫非妳从未尝过酒的美味,所以才一味地听信那些昏庸之人的说法,认为只要沾上酒就是坏东西?」「呃?」似乎真是如此耶!「师姊,妳这样就不对了,妳也教过我,凡事要眼见为凭、耳听为实。
这酒究竟是什么东西,妳总要亲自品尝过了再来论它的好坏,连喝都没喝过,是不能说它不好的。
」曲笛就像一只正试图诱惑猎物入网的老狐狸。
天真的丁叮点点头。
「你说的也有理,这酒是好是坏,我应该亲自品尝才对。
」「师姊请。
」曲笛欢快地找出一只小碗,倒了半碗酒恭恭敬敬递到丁叮面前。
「这第一次喝酒一定要细细品尝,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最好能再佐些干果、花生、核桃、肉干之类的小点心,这酒的滋味尝起来就更好了。
」「你怎么知道得如此清楚?」她记得他刚才说过,今夜也是他第一回喝酒。
他灵机一动。
「我瞧师父都是这样的嘛!他老人家喝了这么多年的酒,想必最了解如何品出酒的美妙。
」「有理。
」她细细品了一口酒,汁液方入喉,一股热辣自小腹升起,在体内巡回九转,烘得她整个人晕陶陶,美目不觉漾起一层水雾。
曲笛强咽口唾沫,双目一瞬不瞬盯着她乍起嫣红的俏脸。
古人云,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诚不欺人也。
他现在就觉得在酒意烘托下,丁叮美得更胜月宫中的广寒仙子。
「师姊,这酒好喝吗?」他小心翼翼地扶着她。
「嗯……」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不知道,我……头有点晕……分辨不出来……」「没关系,一口不够,再来一口,总要尝出滋味,是不?」「也对。
」她就这么被他半哄半骗的,将小半碗酒喝了个精光,醉倒了。
而趁她喝得半醉之际,曲笛加快速度将丁还的藏酒一次喝得涓滴不剩,憋了这么久的酒虫总算给喂饱了。
临睡前还抱着有便宜不占不是男子汉的念头,将丁叮紧搂在怀里。
他是醉死了也要抱着美人儿一起走。
直到次日清晨,丁还进饭堂准备用早膳,看见醉倒在地、抱成一团的徒弟跟女儿,差点一脑袋撞死在饭堂的梁柱上。
他是引了一只怎么样的该死色狼进门?老爱对丁叮毛手毛脚就罢了,他们毕竟年纪还小,没那么多的男女之分。
可就因为他们年纪小,居然还能把他的藏酒都喝光!他敢肯定,丁叮会喝酒必是受曲笛所唆使。
天哪,两个小家伙的年岁加起来也不过是他的一半,就已经变成酒鬼,照这样的喝法,他们还有长大的机会吗?不行,他非得想个办法分开曲笛与丁叮不可,再让他们两个厮混下去,早晚闯大祸。
丁还下定了决心,只是……他能如愿吗?***凤鸣轩独家制作*** bbs..cn***时光转眼逝,曲笛进白云庄已经三年。
想他刚上山时,明明年长丁叮四岁,个头却矮了她半颗脑袋;可三年下来,他身子不仅壮硕了,还硬生生比丁叮高了半颗头。
丁叮每次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不过三年,你怎么就能长这样高呢?」曲笛很是得意地抬起头。
「我是堂堂七尺男子汉,怎么会长不高?」「不要脸。
」丁叮拿手刮他的脸颊。
先别说丁叮说话变粗鲁了,任她是九天仙女下凡尘,跟曲笛这样的混混相处久了,长年累月受影响,仙女也要沾染上俗气的。
「你再高也高不过爹爹啊!」「老头在我这年纪还不一定有我强壮呢!」曲笛的自信倒是其来有自。
也许他真的是习武奇才,短短三年,这山上已经没有他打不过的动物,哪怕是一头吊睛白额虎碰上他,也只有屈服称臣的分儿。
「再说我跟老头儿比什么?我只要高得过妳,将来有力气抱妳进洞房就行啦!」丁叮如今已是略晓人事的年龄了,一听他说这话,两指探出如分花拂柳,直伸向他耳朵。
「又来这招。
」曲笛错步、侧身、弯腰,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满心以为躲过了「擒耳手」,奈何他武艺进步虽快,却还不是丁叮的对手。
「唉哟,师姊,轻点轻点,耳朵快掉了。
」丁叮用力拧了两下他的耳朵。
「看你还敢不敢胡说八道?」「不敢了、不敢了。
」他大声讨饶。
丁叮松手放开他的耳朵,曲笛一个纵跳,离她三尺远,回头高声喊道:「相公抱娘子入洞房,天经地义,有什么不好说的?」「臭曲笛,你给我站祝」丁叮手一拂袖,利剑出鞘,一道剑气如闪电划向曲甫。
「救命啊!谋杀亲夫噢!」曲笛口里不三不四胡乱喊着,身形却如狼扑猿跃,在山林间纵跳自如。
白云庄主屋的一扇窗户被打开,探出丁还那颗白花花的脑袋。
「又开打了。
」打曲笛上山,前三个月还努力压抑本性,在丁叮面前装出一副乖宝宝样,直到最后实在装不下去,各样恶习尽露,想不到还带坏了丁叮。
丁还起初还立意要分开他二人,奈何丁叮是曲笛的命里魔星,克得曲笛死死的;而曲笛恰巧就是丁还的命中煞星,这一环扣一环,最后,丁还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看他两人时不时将白云庄捣出一个大窟窿。
曲笛和丁叮越是玩得很开心,这本已破旧不堪的白云庄,越加摇摇欲坠,指不定哪天突然就塌了,变成碎瓦烂泥一堆。
「唉!」丁还抬头看见一群飞鸟「惊」过。
「不好意思啦!累得你们须搬家避难,老头子压不住两个小家伙啊!」想起年前曲笛和丁叮一路从山上玩「谋杀亲夫」的游戏到山下,再从山下直打到苏州城门前,真不知两个小家伙哪儿来的精力,打了三天三夜也不累。
最后倒累了他。
因为曲笛和丁叮的打斗惊扰了苏州的城防军,被捉进了大牢。
他只得老着脸皮去拜托有力亲友,将两个小家伙从牢里弄出来。
本以为两个小家伙经过一场牢狱之灾,应该能学到教训,偏偏曲笛和丁叮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
自从知道丁还的人脉好用到可媲美皇帝恩赐的免死金牌后,那放肆的程度又比以往更甚了。
丁还略微估算了一下最近三个月接到的投诉状,曲笛和丁叮打坏了两个猎人的家,破坏湖泊一处,捣烂船屋四艘;他已经赔钱赔到手软了。
「也罢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
老头管不了、管不了了。
」他缩回脑袋,继续喝酒,就当作没听到外头的噼哩啪啦声吧!另一头,曲笛在树上蹦窜,丁叮手持袖中剑长追不舍,一路劈荆斩棘,沿途的树丛被她破坏成狼藉一片。
「臭曲笛,吃我一剑。
」「有本事等妳追到我再说吧!」他拍拍屁股,还嚣张地对她扭了两下腰。
「臭屁!」她一剑挥出,左手在腰带上一抹,射出一点晶亮。
「啊!」曲笛但觉腰间一麻,扭头看去,却是一枚绣花针。
「小人,居然放暗器。
」「兵不厌诈,这可是你说的。
」「好,来而不往非礼也。
」他眼睛利,瞥到树叶上十数条毛虫,袖子一卷,全部带走。
「还妳!」丁叮剑舞如风,森森利芒织成光网,将他射来的「暗器」全都搅得粉碎。
随着「暗器」纷纷被搅碎,竟发出阵阵噗哧的诡异声响,更有无数黏液喷出,把丁叮的衣袖沾染得点点蓝蓝绿绿。
「哈哈哈……」曲笛趴在树干上大笑。
「我说师姊,毛毛虫的滋味不错吧?」「毛毛虫——」丁叮尖叫暴走。
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就是那些虫子、长蛇、老鼠嘛!如果曲笛真拿些飞镖、金针来对付她,她还不怕,但是毛毛虫……「曲笛!」厉声直冲九霄,丁叮回头剑光再闪,比刚才更锐利三分。
曲笛所立树木被笔直劈成两半,惨叫一声从半空中跌落,正入母老虎手里。
***凤鸣轩独家制作*** bbs..cn***晚膳时分,曲笛一脸青红紫白地进了饭堂。
丁还看他被修理得这么惨,眼光瞄都不敢瞄女儿一下。
真是怪了,他养丁叮也不是一、两年了,怎就不知她性情如此凶悍?可说丁叮泼辣,瞧她现在给曲笛添饭布菜的模样,又像是个温柔的小妻子。
现在丁还已经不再干涉曲笛时不时地对丁叮的搂搂抱抱,大吃豆腐了。
事实是,他也管不了,两个小家伙发起威来,那风暴连他都怕怕。
曲笛先扒了两碗饭,吃了个八分饱后,开始慢条斯理跟丁还算帐,他每次打输丁叮,总要找丁还麻烦。
「老头儿……唉哟!」他一句称呼才出口,就被丁叮敲了一记爆栗。
「你再说一遍。
」在曲笛的日夜熏陶下,丁叮越来越具河东狮的架势。
「师父。
」曲笛瘪着嘴瞪丁还一眼。
丁还真是无辜啊!不过这类事情发生多了,他也知道曲笛想说什么。
「你想问你练了三年功,怎么还是打不赢叮儿是不?」曲笛一双毒眼瞪着他,里头分明写着:早知你这老头子偏心,教给女儿就是最好的,次品才拿来教给小爷。
丁还慢吞吞地喝口烧酒,咋咋舌道:「叮儿一天练几个时辰的功,你又练多久?叮儿三岁垫基,多年来勤练不辍,你又如何?」曲笛咬牙。
「我几乎一天十二个时辰都用来练功了,还不够勤快吗?」「叮儿跟你一样啊!她还比你多练了六年功呢!」「难道小爷一辈子都打不赢自己的老婆?」曲笛一恼火,那混混气息又表露无遗。
丁叮自然不会留情,曲指又是一记响头敲下。
「圣贤书读哪里去了,说话这样难听?」曲笛高挺的胸膛瞬间垮下,哀怨啊!他温柔的小妻子几时变得如此凶悍,动不动就扭耳、敲头的,好不泼辣。
可是……这些坏习惯好像都是他传染给她的,呜……早知道这几年就忍着点,别贪玩带始四处厮混,瞧,好好一个天上仙女都给他教成母老虎了。
痛苦的不只曲笛,丁还现在的心情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终于有人制得住曲笛那浑小子,他可以少受很多折磨。
忧的是,闺女悍成这样,将来恐怕除了曲笛,还真没人敢要了。
「唉,云娘,我对不起妳啊!」不知不觉想起已逝的妻子,眼看着又是桃花盛开的时节,他的妻子便是在这嫣红花瓣纷飞中,芳魂飘渺。
「爹爹……」听丁还提起亡母姓名,丁叮也面露忧色。
丁还挥挥手,拎了一葫芦酒,飞身穿出窗户,眨眼间消失无踪,唯独那浩荡的声音如雷击大地,久久不绝——「小子,想武功进步,不止要勤劳,还得动脑子,你就只会按本学艺,再给你练上三、五十年,成就不过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