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失眠症的征候,就是在那一夜出现的。
在这以前,我一直睡得十分安稳。
丈夫甚至嘲笑我: 这么能睡,难怪长得肥胖。
夜夜睡梦酣畅的我,从那一夜起便为失眠所苦了。
我觉得眼皮发粘,便钻进被子。
可是刚刚躺下,两眼突然变得格外清明。
只是头脑并不十分冷静,思维杂乱无绪。
有时侯老是想着同一件事,而又得不出任何结果。
当时钟打点,才忽然清醒过来。
在这种状态下,没有能在淩晨三点以前入睡。
是什么把我的意识纠缠不放,使我不得入眠呢?首先就是 丈夫可能犯了杀人罪 这个念头。
我在刑警来访的那天夜里所起的疑念,到现在已成了毫不含糊的确信。
丈夫把那份列车时刻表和员警厅发行的内部资料等等锁在抽屉里,这意味着它们是丈夫的秘密。
丈夫之所以直到现在还不把它们销毁,也许是因为他胸有成竹,认为警方若没有相当可靠的旁证,便不会下令搜查一位社会地位很高的犯罪心理学家的住宅。
还有那本日记中在最后一篇末尾所写的美文:Farewell ,My Hateful ,最有力地揭露了丈夫的罪行。
Farewell ,My Hateful! 我在丈夫的日记本里看到这句话时,起初还未尽解其意。
此外,在用法语写作的日记中,为什么仅此一句用英文写就,我觉得不可思议。
可是,当我几度念诵这句英文之后,突然觉得这句话似曾在哪里听过。
我以各种方式将它译为日语。
在误试几遍之后,我想起了 别了 这个词,脑子忽然开窍了。
《别了,可爱的人!》是雷蒙。
昌德勒代表作的题名,我把它流利地念了出来。
我很快查到,其原名是《Farewell,My Lovely 》。
我明白了:丈夫是为了模仿它并要与之对仗,才特意用英语书写下来。
丈夫那句话的意思,漂亮的译法也许是 别了,可恶的人 吧。
在丈夫看来,诹访由利小姐是个死皮赖脸的敲诈者。
给他的未来蒙上了阴影,自然非常可恶。
他这句话,也许就是与由利小姐永别的意思吧。
正因为如此,他才在犯罪的一天的日记里写下了这句话。
在日记本里看到这句话以后,我便确信丈夫必是罪犯无疑了。
使我不能入眠的第二个念头,便是那份列车时刻表被烟头烧穿一事。
那一天,当我准备把我从抽屉里拿出来的三样东西放回原处时,我遇到了一个难题。
打开抽屉时,我首先就记住了三样东西所放的位置,其顺序是:列车时刻表放在最上层,下面依次是犯罪研究资料和笔记本。
所以,打开抽屉后,最先看到的便是时刻表。
这样一来,收拾东西时自然应按原来的次序放置,否则丈夫一眼就能看出我趁他不在家时搜查过这些东西。
而若把时刻表放在最上层,丈夫很容易看出它烧了窟窿。
这会引起他的疑心。
我不知怎样才能解决这个矛盾。
左思右想,找不出一条妙计。
末了,我决定听天由命。
便按照原来的顺序,把时刻表放在最上层,关上抽屉了事。
接着我思考片刻,觉得还是不上锁为好,便离开了书桌。
所以,丈夫后来拉开抽屉时,想必已经发现了我对他的东西作了验查。
那一天,丈夫回家进了书房以后,我紧张不安,提心吊胆,心想: 就会按铃叫我了。
快了!快了!可是丈夫的态度一如既往。
唉,我的预想落空了。
没有反常的表现。
我原来担心他会对我厉声喝斥,没想到他毫无责怪之言。
代之而起的是,他和我之间仿佛张开了一张隔膜。
其第一个征兆,体现于对话中的遣词造句。
我们一反平常,摒弃了世间一般夫妻之间那种自然的对话,我居然恢复新婚之初相敬如宾的客套。
对,你说得很对。
请给我拿来好吗?我们说话,就是如此处处恭谨。
新婚燕尔时,也许是未曾摆脱教授千金的意识的缘故,说话就是这般文雅。
然而这一次分明是有意疏远,想起来觉得可怕。
何况吃饭的时侯,丈夫有时似乎对我凝目而视,好象在窥探我的内心。
当我感到了丈夫的视线,刚把目光时他移去。
他便装得若无其事,把筷子伸向菜碟夜里躺在床上,这些事情一一从我意识中流过,隐而复现。
我度过了四个不眠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