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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

2025-03-30 06:19:23

图书馆?毒品死神么,呵……扬起一个邪魅的弧度,我手往虚空一抓,轮回之审判出现在我手中,现在,你知道你惹到了什么样的角色了吧?死神……领主……望着那漆黑的骷髅权杖,她的嚣张气焰尽撤,我……我有眼不识泰山!死神大人息怒啊!!很抱歉,我平静不下来呢!嘴角的邪美笑意更胜,我举起骷髅权杖,高声道,黑暗之神,请为我审判面前的妖魔!判决她是否还有在这个世界存活的资格!权杖上的骷髅那漆黑的眼窝忽然亮起两簇血红的火焰,刺耳的狞笑随之响起。

那纵藤之妖忽然被自权杖射出的红光包围,不由得发出一阵凄惨的尖叫,她身后忽然裂开一道黑色的时空裂缝,不断有来自地狱最深处的火舌喷出裂缝。

时空裂缝里忽然伸出几双惨白的枯骨手,直接将她拖进了裂缝之中。

她的身影一消失,空间裂缝也随之愈合。

血姬失去了支撑,往地面坠去。

我手一招,它便变回手链回到了我身边。

望着眼前那缕未散尽的能量残余,我微微蹙眉——这种能量属性很陌生,我活了这么久还从未见过,不知是那个空间断层里的,反正绝对不可能是魔界的生物。

隐隐地,心里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

缓缓降落到地面,我辨了一下方向,向市中心走去。

次日早晨。

当第一缕阳光穿过树叶照射到我的双眼间,我便缓缓苏醒。

伸了个懒腰,我自树上跃下——昨晚四处闲逛,最后竟不知不觉的在树上睡着了。

还在我熟睡时没有翻身的习惯,否则绝对会摔得半死。

一落地,就把来来往往的路人吓了一跳——说的也是,你在街上走,忽然有一个人凭空出现在你面前,你不被吓到才有问题呢。

人群有一小阵骚乱,立刻又恢复了平静。

人们嘀咕着继续赶向自己的目的地,我四下望望,嗯,还好,离学校不远。

于是我便向校园走去。

才到校门口,便被值周的学生拦下,此地是学院,闲人莫入。

我冷冷瞥了他一眼,我是这儿的学生。

上次音乐大会你不是见过我,并且和我比过一场的么,怎么这么快就忘了?他微微一愣,随后恍然大悟。

哦!你就是那位全校闻名的学姐啊!清了清嗓子,他恢复了原有的严肃,可是同学,你来上学怎么不带书包呢?我懒得拿,反正那些教科书简单得要命,我都背得出来,而且今天我来也不过是来打发时间而已。

盯着他的双眼,我命令道,所以,别管我了,好么?一道淡紫色的光芒射进他眼里,他微微一愣,随后立刻侧身让道。

等我走进学校后还听他在说,天呐,那位学姐太有型了!我好崇拜她啊!教室里的疾风忽然站起身,望向校门。

他感觉到了,那个消声灭迹整整一个晚上的气息,终于回到了他的感知范围内!见他的举动,艾家三姐妹似乎也感到了什么。

昨天晚上疾风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全告诉了她们和丞伟,他们也为白颜夕的消失而心急,好在她现在总算回来了!跨进教室,就引起了一阵骚动。

立刻有同学围上嘘寒问暖。

白颜夕同学,听说你生病了,请了好几天病假一直没来上课,最近你的身体好点了吗?体育委员楼枫问道。

还行。

淡淡回答了他的问题,我向自己的座位走去。

可当看到座位上的疾风时,立刻转身。

意料之中的,他拉住了我的手。

我冷冷转身,放开。

他抿抿唇,除非你答应我,不要再离开我们的视线范围。

眼底逐渐冰封,我释放出一股死神之力,手上燃起的常人见不到的孔雀蓝色火焰烫得他立刻松了手。

你,很烦。

如果再打扰,我会立刻让自己永远消失在你们眼中。

当然,我的意思是,永远不涉足人界、魔界和神界,地狱或许会是一个不错的归宿,至少在那里,以我的能力没有人敢忤逆我。

他眼底尽是失望,随后也只好悻悻地长叹一口气。

丞伟上前,很是担心的望着我,夕,你的伤好点没?还可以。

对于他,我仍旧发不起火。

淡淡地说道,我觉得教室里呆着只会增加校报的新闻,还不如到学校的图书馆看看。

听说最近似乎流传那儿闹鬼。

反正也闲着没事干,不如顺道去结交个朋友。

走进图书馆,果然感到这儿的阴气比其它地方重。

从怨气的分布来看,这里似乎还不止一个鬼魂。

尽数收起自己的魔息,我装作和其他人一样什么也没发现,穿梭在一排排高大的书架之间,寻找自己中意的书。

咦?《吸血鬼德库拉》?猛然间瞥到这么一本书,我停下脚步,那个恶名昭著的血族败类?扫了一眼这个书架上的其他书,什么《血族新娘》、《蔷薇吸血族》、《吸血惊魂四百年》……有关血族的书竟占了整整两个书架!看来咱真是很受欢迎的一族呢!随手拿了一本现代小说家写的《血之沙漏》,我选了一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慢慢看了起来,一边静候鬼朋友的到来。

猛然地,一个词跃入眼帘,我不禁一愣,血姬?没想到,这本书的女主角所用武器名竟也叫血姬,而且与我的血姬一样,无坚不摧,并且可以化为小饰品。

不同的是,她的血姬只能变为耳环,而我的血姬则可以变成手链和项链。

看到这儿,我不禁微微扬起嘴角,嘿嘿,还是我的血姬用途大!银枪么。

当看到另一个陌生的词汇,我挑挑眉,当下正有不少吸血鬼猎人拿着所谓的银枪攻击血族,虽然那东西杀伤力不大,却也给我的族民添了不少麻烦,毕竟银是血族天生畏惧的东西,千百年了一直如此。

好在我不怕它。

不过我倒可以回去要洛特给我做一把银枪玩玩。

想到这儿,我咬牙,不行,那家伙背叛我,我还没原谅他呢!看来银枪只得靠我自己制作了。

轻叹一口气,我继续看书。

这本书写得不错,很符合血族的喜好,书中女主角的身世与我颇像,所以我不禁看得入迷了。

血族看人类写的吸血鬼的故事,想想也蛮有趣的。

这时不远处的几个男生见我在看这本书,便向我走来。

诶,你也喜欢看这种书啊?一个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男生发问。

我瞥了他一眼,轻松读取了他的记忆。

他叫郑浩,是高三C班的学生,可以说是隔壁班的同学。

他是学校的恶霸,学习差、顶撞老师不说,他还是为黑帮贩卖毒品的人渣。

当然这些别人不知道,只有那些接受他的毒品的人明白,我只不过小小地探略了一下而已。

不瞒你说,哥也喜欢看这种书,另一个男生凑了过来,他我知道,与郑浩同班,可以说是郑浩的走狗,自然也不是善茬,名为陈铭,我也是吸血鬼爱好者!小妹啊,哥开了一间吸血鬼爱好者的俱乐部,你加不加入啊?他对我的称呼令我反胃,差点耐不住当场撕了他。

见我没回答,另一个叫做孙则男生开口,你加不加入啊?!对于他的策略,我早已心知肚明。

他们一般四人一组行动,其中三人负责分散目标的注意力,剩下一人则在目标的水或食物里放入毒品,使其上瘾后不得不向他们买毒品。

他们如此已经害了很多成绩优异的学生,而那些被害者又不敢告诉父母,就只能默默地忍受毒品的侵蚀了。

现在,看情况他们要找我麻烦了。

遇上我,只能说他们倒霉。

如果他们不来找我,我也会井水不犯河水任由他们去,毕竟我是血族,不想管人类的事,谁上瘾只能说是他们的造化,我也没想过去拯救那些可怜的人类,毕竟血族都是冷血的。

我干脆将计就计,好好地玩玩他们,说不定到时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不知道呢。

站起身,我趁他们不注意时故意变出一杯水放到桌上,然后离开位置装作还书的样子给他们动手脚的机会。

背对着他们,虽然那三人不依不挠地跟在我身后,怕我在转身时发现他们的另一个同伴所做之事,但他们的一举一动仍被我完完全全地知晓。

将《血之沙漏》放回书架,我感觉到那第四人应该已经弄好了,便又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便向刚刚的座位走去。

你加不加入啊?孙则再次发问。

我轻轻落座,心想:自己本来就是血族,干吗还要加入那些无聊的东西!但为了惩罚他们打扰我,我只得演下去,那个俱乐部在哪?离学校不远,放学我们带你去,怎样?郑浩问道。

嗯,可以。

我爽快地答应,然后装做口渴的样子,端起那个杯子。

那三人见状,不约而同地露出了难以察觉的邪笑。

将红唇凑向杯沿,我正打算将杯里的水一饮而尽,突然挂起一阵劲风,一只修长的手夺过了我手中的杯子。

那三人及在旁观望的第四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卦吓愣了,望着这突然出现的帅气男子,那蔚蓝双眸里的怒气令他们觉得似乎在和一个野兽对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