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一行是充满荆棘的,我毕业就感受到这一点,但好像有点迟,但那时我被现实逼得死死的,早已没有了退路,要不然我就继续深造了,在那象牙塔里多过几年清闲日子。
我如同无头苍蝇一样进了律师事务所,看着那些跟我一起来的新人们忙着认师父,我顿时就傻了眼,结果便是没有一个要我做徒弟,当时我就想我竟差劲至此了。
正当我绝望之际,我师父,于明远,当时已是三十五岁的极品男人,挺身而出,收我为徒,那感觉对于我来说就像倒霉的灰姑娘遇到另一个更帅更有钱的王子一样,那个只因她穿了玻璃鞋而对它倾心的王子,见鬼去吧。
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
于明远那是已经是声名在外了,风头远非今日的我可以相比。
至于他收下我的原因,因年代久远而失了可供考证的线索,那毕竟是六年前的事了。
现今,他已为人夫人父,彻底地走进了爱情的坟墓。
现在我跟我师父相对而坐,我时不时不失优雅的喝一口咖啡,并不想挑起话题,我们今天如此关系,我早没了想说的。
他笑盈盈的看着我,出口即惊世骇俗,小宜,你真是越来越来的漂亮了呢!幸好我一口咖啡已下了肚,要不然非全喷给他不可。
他既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再装蒜了,以他的性格,今日他八成是摆了鸿门宴了。
遂清了清嗓子,师父,今天找我什么有什么事啊?我先问了就可以保全他的面子了,真是讽刺,我竟连讽刺也懒得分与他了。
听了这话,他脸色一沉,小声说,小宜,你叫我师父,你还是在生我气吗?口气比咒怨还怨。
我不由得在心底冷笑三声,于明远啊,于明远,你可知这话把我对你最后那一点尊敬也抹杀了。
我虽不想再跟他有什么纠缠,但五年前的事依然浮现眼前,那是些鲜活的记忆。
六年前我投入他门下,对于一个二十二岁的少女来说,暂且这样认为吧,那时的他就如同神祗一般,我那些于常人无异的少女心思变动在了他身上。
但我没想到这样的感情竟然得到了回应,而后,我们便不顾一切地在一起,从那时起。
我便叫他明远。
半年后,他另娶他人,我大闹他婚礼,结果得到了师母更多的恨意,再无其他。
这事和那个杯子事件同为我的成名事件。
那之后,我便一直叫他师父,即便后来我千年媳妇熬成婆,能够独立办案了,也未曾改变,毕竟他对我是有知遇之恩的。
我发现我现在想起那事居然可以心平气和,也许师父叫得久了,就成真的了。
我看看眼前的男人,无言以对。
我离婚了。
他像是自言自语。
我静静等着,等着他再说些什么,但他却不说了。
我只得接上,你是想争财产,还是争孩子啊?说完便后悔了,在这样情况下,我至少要安慰他两句的,说这话的感觉就像我是在幸灾乐祸。
他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我,小宜,你知道,你一直在那里。
你师母这些年一直对那件事耿耿于怀。
听那话意思,我好想是他们离婚的罪魁祸首了,我可真是比窦娥还冤啊。
好吧,我承认大闹婚礼是我不对,可你不能老提它啊。
我直直看着他,也不说话,等着他继续往下唱。
估计他是被我看得有些发毛,心虚地说了句,孩子。
我长舒一口气,总算说到正题来了,师父是想让我帮您打官司吧?其实我是想劝他放弃孩子的,你说你一个大男人带这个孩子干什么啊,再说了,师母不是更需要这个孩子,而且她还有能力好好照顾孩子的。
你带这个孩子,在中国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下,你要想实现再次销售多难啊。
当然我不能这样说,太不应景了。
是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你们不可以再商量吗?我问,再者,你懂怎么带孩子吗?小宜,如果,我是说,如果,让你嫁给一个一个带着孩子的男人,你愿意吗?这句话讲得够含蓄,结合前面他所讲的话,当真是意义深远啊。
当然不愿意!我立即回了他。
当我是什么啊,保姆啊,那也太犯贱了吧,我陈字宜虽说不是抢手货,但也不至于沦落于当后妈的地步。
别说我现在对他没那份情谊,就算有,也不会让他如此践踏。
好了,师父,我还要出庭,千古不变的理由,却百试不爽,你自己慢慢喝着吧!说完便起身往外走,没有一丝的留恋。
快要出门时,我突然回过头,师父,官司,我会尽力的!师父,你可知,这么年过来,我由少女变剩女,不再天真,你由一手变二手,不在驻守小宜心中了。
什么!你竟然答应他了!你脑子没事吧你?月月在我面前气得直跳脚。
干什么啊你?我是答应了他打官司,是要收钱的,你说的好像就跟我要嫁给他似的。
我看离那一天也不远了,反正现在他恢复了单身了。
我是那种会喜欢他那种二手男人的人吗?我是在工作,挣钱啊!挣钱,你谁的钱不好挣,去挣他的,再说了,打官司,他自己不会吗,找你?哼!我静静的看着她,过了这么多年了,我是越发镇定,而月月则是越发毛躁了。
她看我不发一言,顿时没了教育我的热情好了,我就知道,你每次都过不了他那关,这是什么话,我与师父交手不过那么两次,怎么说的跟我是个常败将军似的。
他也就是看你被他吃得死死的,才敢这么明目张胆,你好自为之吧!说完便边摇头边叹气的处了我的办公室。
我舒了口气,拿起桌上啥的卷宗继续琢磨,我可不像月月,有大把大把的光阴可以拿来教训人,我毕竟是朝钱看齐的,所以就得死命地工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