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三日,星期四,上午老管家柯瑞昨晚惊讶不已,万斯竟然要他隔天早上九点钟叫醒他。
今天上午十点,我们已经沐浴在九月中旬的和煦阳光中,坐在屋顶小花园里吃着早餐。
范,他开口对我说,这时候我们的第二杯咖啡端来了,不论一个女人再怎么会保守秘密,总会有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对象。
心腹朋友是女性的一项重要资产,这个人或许是母亲、爱人、牧师、医生,或者,比较常见的,是闺中密友。
在金丝雀的命案中,母亲和牧师这两个角色不存在。
她的爱人——那位有品味的史基——是一名潜在的敌人;而她的那位医生我们大可把他排除在这名单之外——她太聪明机灵,所以不会把她的心事和秘密透露给林格斯特这样的人。
仅剩的惟一人选,就是闺中密友了。
今天我们要把她找出来。
他点燃一根烟,站了起来。
不过,首先,我们得去拜访住在第七大道的班哲明?布朗先生。
班哲明?布朗是一位有名的舞台名人摄影师,在纽约市中心开了家摄影工作室。
那天上午,当我们进到他豪华气派的工作室时,我的好奇心就像我们这次造访的目的一样,让我亢奋到了极点。
万斯直接走到桌旁,桌子后面坐着一名年轻女子,她有着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和一双眼线画得很浓的眼睛。
万斯非常优雅地向她行了个礼,然后从他口袋中拿出一张不大的照片,放在她的面前。
我正在制作一出音乐喜剧,小姐,他说,我希望能和留给我这张照片的年轻女子联络。
但是不幸地,我把她的名片弄丢了。
还好她的照片上有你们布朗摄影工作室的标志,我想你或许会好心地帮我查一下你们的档案资料,告诉我哪里能找到她。
他塞了一张五元钞票在一本记事簿下面,然后若无其事地等待着。
这名年轻女子用一种微妙的眼神看着他,看得出她那涂着鲜艳口红的双唇扬起的一抹微笑代表着什么意义。
没一会儿,她不发一语地拿起照片消失在后门。
十分钟后她回到桌前,并且把照片还给万斯。
在照片背面有她写下的姓名和地址。
这名年轻女子是爱丽丝?拉佛司小姐,住在贝拉田旅馆。
微笑再度浮现在她的嘴角。
你真不该那么大意地把应征者的地址给弄丢了——搞不好哪个倒楣的女孩就因此失去了一次演出的机会。
原本微笑的她突然笑出声来。
小姐,万斯故作严肃地回应,我会把你的话谨记在心。
他又很优雅地行了个礼,然后离开了。
天啊!当我们又出现在第七大道的时候,他说,早知道我就伪装成剧团老板,手持一根镶金拐杖,头戴一顶黑礼帽,身穿一件紫色衬衫。
那个年轻女人肯定会相信我正打算制作一出舞台剧。
……这该是多么有趣的伪装啊!他转进街角的一家花店,挑选了一打红蔷薇,送往的对象是班哲明?布朗摄影工作室的接待小姐。
现在,他说,我们就到贝拉田旅馆,拜访一下这位爱丽丝。
就在我们穿过市区的时候,万斯解释说:发现命案的那个早上,在我们检视金丝雀的房间时,我就相信,光靠警方的笨方法,这桩谋杀案根本破不了。
这是一件精心策划过的犯罪,尽管现场看起来并非如此。
光是一般的例行调查是不够的,还得有更内幕的情报才行。
因此,当我看到爱丽丝的这张照片半藏在写字桌上混乱的纸堆里时,我第一个反应就是:‘啊!她是死者的女友。
’所以,趁希兹警官转过身时,我马上把这张照片放进口袋。
后来并未发现第二张照片,而这一张照片上写有这样充满感情的文字:‘永远属于你’,署名是‘爱丽丝’。
因此我的结论是:爱丽丝就是金丝雀的闺中密友。
当然,在把照片递给布朗摄影工作室那位敏锐的小姐前,我已经先把这些字都擦掉了。
……贝拉田到了,希望能有所收获。
贝拉田是东三十街上一家规模虽小却收费昂贵的公寓式旅馆,有着美国化的安女王式大厅。
从大厅里的客人来看,显然是有钱人出入的地方。
万斯托人把名片递给拉佛司小姐,得到的回讯是几分钟后可以会面。
然而,这几分钟一等就是三刻钟。
近午时分,一名衣着光鲜的服务生前来带我们去那位女士的公寓。
上帝非常眷顾拉佛司小姐,赋予她许多完美的条件,而那些上帝所遗忘的部分,拉佛司小姐则是自己弥补了起来。
她身材苗条,金发碧眼,眼睛很大且睫毛长而浓密。
然而尽管她注视人的时候眼睛总是睁得大大的,仍无法掩饰她在睫毛上所下的功夫。
她非常注意自己的装扮,看着她,我忍不住想说像她这么棒的模特儿架子,活脱是谢瑞海报里的女子化身。
你就是万斯先生,她说,我经常在《城市话题》杂志上看见你的大名。
万斯耸了耸肩。
这位是范达因先生,他亲切地向她介绍我,——只是一个律师,目前为止还没受到那本流行杂志的青睐。
何不坐下来谈呢?(我确定拉佛司小姐说的这句话是一出舞台剧里的台词,这句邀请说得真是优雅。
)我真的不晓得为什么要接见你,不过我猜想你一定是为公事而来,也许你希望我参加一项义卖会,或类似的活动。
但我真的很忙,万斯先生。
你无法想像我工作繁忙的程度。
……我真的很爱我的工作。
她用力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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