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时,也惊叫了一声。
不,法庭上所有的人,都忘掉了地点和场合,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百谷泉一郎的声音穿越其间,显得特别尖脆。
请回答我的问题,没有必要详细分类,回答是A、B、O、AB四种之中的哪一种就行了。
审判长!天野检察官猛地站了起来,椅子都差点被他踢倒。
我提出异议,刚才的问话是与本案无关的。
与本案无关吗?东条康子在死亡前几个小时和一个AB血型的男人发生过肉体关系,是本案的要害问题。
但是血型是AB型的男人,不只限于村田和彦一个人。
这里有几种可能,现在我只是想搞清其中的一种。
吉冈审判长点了点头,说道:我认为辩护人的话有道理,请证人回答刚才的问题。
我的血型是O型。
棒槌学堂·出品法庭上又骚动起来。
百谷泉一郎刚才提出的问题,完全是一种突然袭击,他的目的是谁都能想象得到的。
他大概是推断康子和这个男人一起度过了最后的几个钟头。
他这种推理从何而来,我不得而知,但他这一击却被对方轻轻闪过。
但是,百谷泉一郎并没有屈服,更加提高嗓门说道:监察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三九条的规定,我检举证人津川广基是杀害东条宪司和东条康子及遗弃东条康子尸体的犯人!整个法庭暴风雨般的沸腾起来,所有的人都叫出了声,法院必须保持绝对肃静的规定也全都不顾了。
安静!安静!吉冈审判长训斥般地大声喊道。
等旁听席稍稍恢复宁静以后,他接着说道:辩护人,你刚才的发言,是严肃认真的吗?是严肃认真的。
只要认为他有犯罪行为,不管他是谁,都可以检举。
——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二三九条的规定。
第二四一条还规定:‘告诉和检举必须用书面或口头向检察官或司法警察提出。
’我认为刚才的检举,是本律师的神圣义务。
但是,根据刑法第一七二条和二三〇条,辩护人刚才的发言,有可能构成诬告或诽谤罪。
但是,刑法第二三〇条之二的第一项论及例外时说:‘本条第一项的行为,若认为是关系到公共利害的事实,而且其目的纯系出自谋求公益时,则须判断事实是否属实,如证明属实时,则不予惩处。
’同第二项还说:‘关于前项规定的适用,有关没有被提起公诉的人的犯罪行为的事实,应看做是关系到公共利害的事实。
’证人津川广基的犯罪行为如能得到证明的话,随之就可以自动证明至少在那三个诉因上村田和彦是无辜的。
这时,我觉得我好象变成了化石.不,这恐怕是所有的旁听人和记者们共同的感情吧。
《律师在法庭上检举证人是杀人犯》,这将是所有报纸社会版的头条新闻。
但是,包括敝社前来支援的冢田允行在内的所有的报社记者之所以都忘了退席,恐怕是在惊愕之余,连记者魂也都不知去向了。
那么,辩护人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你的检举吗?我要证明。
为此,我一直在焦急地等待着这个证人——不,这个真正的犯人上庭。
现在进行合议。
三位审判官拖着黑色法衣的下摆站起身来,从正面的门向除法官以外任何人不得入内的合议室走去。
这时我才想起冢田允行坐在我的身旁,我用胳臂肘捅了他一下。
怎么样!他兴奋地喊了一声。
随后拿着笔记本到走廊里去了。
各报社的记者也都跟在他后边出去了。
法庭记者争者向走廊走去的场面,是并不多见的。
大约过了五分钟以后,三位审判官返回法庭,他们的面部表情,都异常紧张。
请辩护人继续进行询问。
但是,以下的询问,作为主询问看待。
从而,检察官方面当然保有反询问的权利。
并且,根据审理的进行情况,随时都有对辩护人行使刑法第二三〇条的可能。
明白了。
我现在继续进行询问。
证人的血型是什么型?是O型。
棒槌学堂·出品证人是什么中学毕业的?栃本县宇都宫中学——就是现在的宇都宫高等学校。
这个学校没有遭到空袭的破坏,所以过去体检的材料还完整地保存着。
辩护人方面现在提出第六号物证——有该校校长签字的证人的体格检查表的抄件。
据此物证,证人的血型明明白白地是AB型。
天野检察官用颤抖的手接过这份书证。
他好象憋住怒气似地说了一声——可以吧。
证人刚才宣读誓词的时候,不是发誓不说任何谎言,并且在誓词上签名盖章了吗?那么,为什么又作这样的伪证呢?我是为了避免招来莫名其妙的怀疑,即使我的血液是AB型,也不能仅仅根据这点就说当时和康子发生关系的就是我吧。
的确是这样,但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仅此一点,证人就有可能被惩处以伪证罪的。
其次,证人认为一个魔术专家能够做出小偷一样的犯罪行为吗?那要看他的本事大小了。
但是,听证人的同事说,有一次证人在酒席间一边变魔术吸引住别人的注意力,一边做了一次偷走别人的自来水笔的即兴表演。
有过这种事情吗?不记得了。
要说不记得了,我重新申请叫那位同事做证人。
另外,证人在有乐町的茶馆里没有从桌子上或口袋里把村田和彦的打火机偷走吗?简直是放屁!你有什么证据说这种话?!证据吗,要慢慢地按顺序提出。
请证人说一下那天在有乐町茶馆要等的那个人的名字。
是一位妇女。
因为对方是有夫之妇,我在公开场合说出她的名字,说不定要给她招来很大麻烦,回头可以告诉检察官先生。
那位妇女能够证明你那天夜里不在出事现场吗?是的。
那位妇女,不是东条康子吗?不是,那个人现在还活着。
我的手掌心捏着一把汗水。
百谷律师真可谓目光锐利,用意周到。
但是,对方如此顽强地构筑一道铁壁防线,他能不能攻破它继续深入下去,还是一个大问号。
这个人果然是真正的犯人吗?我紧张得混身颤抖起来。
棒槌学堂·出品津川广基的声音和语言,当然充满着愤怒,但我没有感到他有多大的动摇。
那么,那天夜里证人是在哪里度过的呢?在我住的公寓里,没有到有温泉标志的旅馆去。
是和那位妇女在一起度过的吗?人家是有夫之妇,我们只在一起喝了点茶,吃了顿饭,就分手了。
在哪里吃的饭呀?就在这个法院对过的‘天竹’饭馆吃的河豚锅子。
那家饭馆总是很拥挤,几个月以前来过什么顾客,恐怕谁也记不得了。
这个证人竭尽全力对百谷泉一郎的进攻进行还击。
我还不能断定他是真正的犯人。
证人会开汽车吧?是什么时候拿到的驾驶证?一九五四年。
不过我自己没有汽车。
我本想通过‘抓彩’的办法弄到一部轿车,但是抽签时没有抽中。
那天晚上,你租用过汽车吗?没有,你到出租汽车站去调查好了。
我估计百谷律师可能要叫喊着说:瞎说!但我估计错了。
百谷律师忽然扭转了提问的方向。
那么,现在证人有多少收入呀?加上津贴每月收入四万五千元。
另外还有财产吗?比方说,在农村有山林或田地什么的。
没有。
那么,可以说证人的全部收入就是公司发给的工资、奖金和津贴啦?是的。
证人关心股票市场吗?对股票交易有兴趣吗?不太关心,只是为了杂志的采访工作,到证券公司去过几次。
百谷律师的嘴角,露出微微的笑意。
这种微笑使我联想到猎手在感觉到击中猎物那一瞬间的表情。
他两手拄在桌子上,身子微微向前一探。
那么,大华证券公司,你知道吗?知道。
你到那里去也是为了采访吗?是的。
为了采访,有必要购买将近一千万元的股票吗?法庭里又骚动起来。
棒槌学堂·出品百谷律师连气都没喘,接着说道:诚然,在兜街【注】来说,一千万元算不了什么。
比方说,买上十万股牌价一百元的股票,一下子就用掉了。
但是,作为个人投资,可是一笔不小的金额,这笔钱证人是从哪里来的呢?【注】兜街是东京证券市潮的代名词。
——译者注你说的是什么,我不明白。
我委托私人侦探,跟踪了证人二十天,我这里有他写给我的报告书。
这将作为物证提交法院。
根据这份报告书,证人在此期间去过大幸证券公司两三次,这也是为了采访吗?是的。
那么,证人在那里见的谁呀?见的那里的职员仓崎雄吉,但我只是了解一下情况。
至于一千万元的股票交易,根本就没那回事儿!的确,你没在这家公司做交易,但是,你在这家公司的总店三乐证券公司干什么来着?到那里也是去采访的。
证人于今年三月在那里买了时价近一千万元的股票。
为了得到三月一期的红利,和公司商量,领了一张存单。
就是说,若是用你自己的名义,就会产生缴纳税款等问题,并且这笔钱的来源还有可能被追查。
所以你们就订了这样一个合同:股票用该公司经理的名义,可是你拿出红利的一部分作为报酬。
当然,这是在证券业者之间经常使用的手段。
证人还想否认这一事实吗?津川广基哑口无言。
怎么,不回答吗?诚然,‘对于可能招致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可以拒绝作证’,是证人的当然权利。
证人是去行使这种权利吧?津川广基继续保持缄默。
好啦,审判长,我就东条宪司在去年十二月把时价一千万元的股票全部卖出,换回了现款一事,提起注意。
那笔钱以什么方式到哪里去了,是隐藏在本案背后的重大秘密,也或许是决定这一案件性质的重大因素。
三位审判官身子向前一探。
辩护人有证据证明这笔钱的去向吗?还是仅仅是一种推断呢?以一个人的个人推断问别人的罪,恐怕是不允许的吧。
我也是冒着以诽谤罪被起诉的危险呢!那么,请说明一下事实。
好吧。
在说明以前,先说一下作为前提的预备知识。
在证券和股票业界,看涨和看跌,不断地在变化。
股票的行市,近三年来一直在上涨,当然这是现在回过头去才看出来的。
比方说,在中途的其一阶段,有人估计当前的行市已经到了顶点,不会再上涨了,因而把手里的股票全部脱手,是并不奇怪的。
我推断东条宪司就是这样做的。
这只是辩护人的推断吧?但是,事实将在警察的调查过程中得到证明。
那笔钱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所以我委托了一个人,一家一家地遍访了经营所谓定期商品交易(即买空卖空)的公司。
结果调查出东条宪司于去年十二月在木山商业公司存入了一千万元的小豆交易保证金。
我现在提出申请由该公司的职员金田勉作证人来证明这件事情。
那笔钱现在怎样了?东条宪司死后不久,东条康子给木山商业公司打来电话说:‘我丈夫突然死了,后来在清理各种文件时,发现了这笔钱的存款条,现在怎么办才好呢?’这种事情,按一般的习惯结清账目,付出现款,收回存款条就行了。
根据该公司的账簿和金田勉的谈话,一月二十七日东条康子领走了一千一百三十万元现款,并留下了收条。
稍等一下。
审判长和其他两位法官耳语一阵以后说:请继续说下去。
这笔钱,东条康子怎样处理的,是无法调查了。
但是,证人后来以与此数目大体相等的金额进行投资的事是事实。
而且证人又说不出那笔钱的来源,不断在法庭上作出虚伪的证言,据此,我断定这笔钱是从康子手里转到了证人手里,恐怕不能说是轻率的判断吧?再进一步,检举证人是杀人犯,我想也是不无道理的。
审判长又和两位审判员耳语起来。
现在进行合议。
大概是三言两语意见统一不了,三位审判官又一次向合议室走去。
律川广基的身体,象僵硬了似的,一动不动。
可是,这也许对在法庭上的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合适的。
我转过僵硬的脖子,回头一看,看见在记者入口的旁边,站着冢田允行等好几个记者,他们好象不知什么时候就要跑出去的样子。
五分钟以后,三位审判官回到法庭里来了。
审理继续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六一条及刑事诉讼法规则一二二条,证人必须说明拒绝提供证言的正当理由。
若不说明理由,就要受到罚款或拘留的制裁。
关于三乐证券公司和证人的交易关系问题,请证人回答辩护人的询问。
那笔钱是从一个第三者借的,我不能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津川广基开口说话了。
审判长,这位证人的证言,是这样变化无常。
百谷律师以雄辩的口吻说。
血型问题是这样,一千万元钱的问题也是这样。
事情若是与本案毫无关系的话,我也不会这样纠缠不休。
但是,关系到一个人有罪和无罪、生和死的重大问题的伪证本身,就是重大的犯罪。
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犯罪甚至是可以与杀人相提并论的。
‘汝勿做伪证’——这是庄严地载入旧约圣书十戒之中的人间的最高戒律。
对在法庭上作伪证的人,在场的官员是应该立即做出决定给予处分的。
本辩护人现在对此一并提出检举。
检察官,请你谈谈对刚才辩护人的发言的意见。
我保留意见。
对这出乎意料的事态,连天野检察官好象也不知所措了。
那么,我再次提出要求,请证人说明拒绝提供证言的正当理由。
理由,实碍难说明。
棒槌学堂·出品吉冈审判长正颜厉色地对天野检察官说道:检察官,法院对于证人的伪证及辩护人的行动,还没到进行处理的阶段,但对于证人拒绝提供证言,可以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六一条。
对此,检察官采取什么措施呢?天野检察官好不容易下了决心似的,站起身来说道: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
马上以伪证罪逮捕嫌疑犯,请求发给逮捕证。
另外,关于辩护人检举这个证人杀人及尸体遗弃罪的嫌疑问题,根据刑事诉出法第二四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希望检察官马上进行搜查。
这时候是差十分十二点,法庭上剩下的事情不过是些事务性的手续罢了。
于是我立刻跑到走廊去,因为这时的当务之急,是抓住百谷律师,叫他谈谈感想。
怎么样了?冢田允行抓住我的胳膊问道。
法院要以拒绝提供证言的理由把那家伙拘捕起来。
大概是怕放走他以后,他会逃跑或者找别人为他的伪证作证明。
检察官将以伪证罪对他加以逮捕,单这一点就最多可以判他十年,大概是想在拘留期间,再对杀人和尸体遗弃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
耳濡目染,这点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冢田说了声好!身子向前一蹿,枪弹似地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