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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部落战争

2025-03-30 07:15:01

那台破车开在台北市里一定很有KUSO的恶趣味,避震器失灵到屁股随时起飞,后车厢车盖有时还会弹开,但无论如何这破车都是我们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师不利,我们第一次开车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势大到我认为车子会熄火,车顶宛若被子弹不断打中,声势十分吓人,如果撑着伞走在外头的话,就算雨珠穿破伞面砸到头上我也不会太讶异。

  「怎么办?这样的雨势很常见吗?」我问。

「是精灵在生气了。

掌管邻近村落的精灵叫坛科罗拉斯(仅音译),是个暴躁 的五片叶树神。

」Jim 严肃地说,看来这雨不太寻常。

  大雨让行车视线很差,我们勉强开着车到山谷下的村庄休息躲雨,两个人在车子里听着用古老卡带放出来的、充满拉丁气味的欢乐音乐,一边用简单的英文聊天。

  Jim 问我是在做什么的,我说我是学生,但也是个作家,出过十几本书,什么题材都写。

Jim 点点头,一副很了解的样子。

  不过我想他将作家与研究者两个意思弄混了。

越是离奇的地方,人类学家、考古学者、中介客这三种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亚在国际旅游协会去年的评鉴里,是「喔喔,真不可思议」国家的第四名,所以当然是很离奇的地方,多的是人类学家。

这个非洲小国拥有多达五十多的不同种族(这样的分法还算是客气了,如果让当地人来分,他们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灵的名字来分的话,就算出现一千支种族也稀松平常),不管是比较文化学、宗教人类学、或是什么机歪学都很适合在这里发展学术研究,连哈佛大学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来这里做大规模的基因采样(垄断一整个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见的,尤其是不与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链会显得很单纯)。

  「这雨还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语。

  大雨毕竟让人嫌闷,坐在金属构造的车子里,被铿铿咚咚的雨珠撞击声疯狂地环绕,久了会得神经病,或聋掉。

  于是我打开雨伞下了车,在附近闲晃,一边构思在这个几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里,故事「等一个人咖啡」里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么?  在无法睁眼的大雨中跟动物猎人生死斗?在神秘的洞穴里挖恐龙的粪便?跟酋长的女儿谈恋爱?  突然 Jim 紧张地下车,要我回到车上不要再乱晃了,因为几个持枪巡逻的民兵搭着吉普车乘雨而来,脸色不善。

我识相地照办。

  尽管是破车,我们的车子还是太显眼,路过的民兵议论了一阵后停下来盘问。

他们在说什么我当然完全状况外,全权交给 Jim 作答,连翻译都免了,我只负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部分。

据说微笑是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一。

  然而 Jim 一直说,民兵却不断摇头喝斥,好像 Jim 的答案一路答错到底,再答下去就会拿到一张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边有些怕了,胡思乱想自己会不会被一枪打死、从此一堆小说落得断头的地步。

许多连载中小说的结局都摆在笔记型计算机里,希望老师不要傻到将它丢进属于我的丧礼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两大语言之二,叫做钱,这语言我们口袋里也有。

  只见 Jim 神色匆忙从口袋里掏出好几百盾的钞票,交给民兵后,民兵还气地神闲地一边数钞票一边杂念了几句,当着我们的面将钞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开车离去,刚刚发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场预先写好剧本的闹剧。

  我当然知道 Jim 刚刚掏出的是规费或是行贿之类的东西,所以他的脸色变得比原先的黑还要更黑,我赶紧说这种打通关节的费用当然是由我来给,叫他别在意,毕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个外国人,身上一定有钱可以捞,Jim才会遭到池鱼之殃。

Jim 理所当然接受了我的意见,立刻笑了,还说他们将我误认为日本人......  「在这里,日本人很多吗?」我问。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

」Jim 说。

「有趣?他们买了很多东西吗?」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会主动拦下民兵,给他们钱后还会跟他们合照,有些人还会拿起民兵的枪摆姿势拍照。

」Jim 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欢照相的一种人类。

」  日本!真不愧是出产拖稿大王富坚义博的神奇国家!  我颇震惊,但不是震惊日本人勇于拍照,而是震惊自己刚刚居然没有拉着民兵拍照留念。

毕竟可以被钱打通的人,通常脾气也特别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钱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叹气。

  晚上回去后,杰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饭。

杰米森跟我解释,那些民兵是巡逻村庄查缉游击队的,因为部落之间的小战争常常演变成部落联盟的集体挑衅,失败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区变成自治自灭的茫然游击军,留在失败者村庄中的,只有殷红遍野的大屠杀,还有茅草屋上黑烟大火。

大屠杀在部落战争里是很常见的集体运动,只是不晓得谁是观众谁是运动员。

  大屠杀后,失败的幸存者逃往山区隐匿,处境十分可怜,因为他们只是失败了,却往往没有东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图,不上不下的状态最无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这里。

第四章 醍醐灌顶  补充介绍一下我的私人向导。

  Jim 是长子,有五个弟弟、三个妹妹,可谓人丁颇旺。

其中两个弟弟也是在为观光客打杂,不过是短期性质的仆役,好处是可以顺手学英文,将来必可步步高升,朝向导这模拟较高级的工作迈进。

  有一天 Jim 问我需不需要人帮我洗衣服等杂事,蛮热情的,特别推荐我他十二岁的妹妹,说她很勤快,而且很爱干净。

而且很漂亮。

  我心想应该不用吧,再怎么漂亮都不关我的事,最多也真的只是帮我这个懒鬼洗个衣服而已,况且我到甘比亚之前还特地买了几件质料特殊的排汗衫,合成的塑料纤维嘛,只要落到水里随便搓揉一番就很干净,在室内晾一下,即使天气偏阴也很快就干了。

后来我到香港参加大陆今古传奇杂志社举办的交流会(他们称之为笔会),也是拎了两件排汗衫就去,到了当地还多买了两件。

懒人的、聪明的旅行方式。

  不过我想了想,看着 Jim 热切地想替家人谋个短工的情况下,我还是答应了,关键仍在于便宜。

  到了Jim 的家时,我灵机一动 问 Jim 想不想开车载他的弟妹出去看看、随便瞎晃个什么,Jim 很高兴,他的弟妹更是欣喜若狂,一下子将后座塞满我们便出发乱晃。

后来我才知道 Jim 的高兴不是因为可以带弟妹出去玩,而是我邀请他的家人共游,表示我将他当作朋友而不是寻常私人导游,颇有抬高他地位的意思,这点让他在家人跟邻人面前大大露脸一番,很有面子。

  不过 Jim 的弟弟妹妹们上了车后,车子里的味道变得有些难闻,不是大便没擦、也不是很多天没洗澡的那种黏腻的汗垢味,而是很神秘的臭味,不过我这种好相处的个性当然没有表现出来任何异样就是。

  此时我想起小的时候看过一本书,叫「爱的教育」。

爱的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大意是说一个水泥工人的儿子到作者家里作客,要走的时候,屁股一离开沙发,作者就发现他朋友落下了些许白灰,他想伸手将沙发上的白灰给拍掉,却给他父亲阻止了。

等他朋友走后,他父亲说,当着他朋友的面将白灰清理掉,会伤害他朋友的脸皮甚至尊严,反正白灰什么时候拍都行,但总得先顾虑到人家。

  我很同意,如果我被熏到想吐,也会假装是自己晕车,不会牵拖是被臭味陷害。

讲到吐,就不由得遥想起小学三年级的一场学生远足。

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的十大重要事件之一(到底是哪十大?说不清的,搬个数目或名次出来无非是想慎重起事)。

  那天风和日丽,我们要去某个儿童游乐园玩耍,全班五十多人共乘一辆巴士,座位早就依照身高安排好了,我个子从小就不高,加上老师挺喜欢同我说话(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乱讲话,甚至是编故事耍老师),于是被安排在老师的后面,位置在巴士的最前方部份。

  但开车没多久,有个坐在巴士尾巴的同学摇摇欲坠地举手,宣称他体质容易晕车,若继续挂在巴士后头,他铁定要晕到狂吐,强烈要求好心同学跟他调换位置,让他坐前面点。

  在他脸色苍白的恐吓之下,一向富有爱心的我举手了(虽然我也蛮容易晕车),说我不介意跟他换位子坐,老师说随便我们,于是我们俩就调换了。

我坐在巴士后头没有晕车,因为我跟隔壁同学玩纸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换座位的同学却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后面的女孩子吐了。

这位呕吐的女孩子呕吐的方式很有个人风格,就是站起来吐。

别问我她为什么呕吐非得站起来,这个问题跟去问一个左撇子为什么吃饭要用左手一样蠢,会站起来呕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来吐不可,才能被称为「挖靠,她就是站起来吐的那型」那种人。

  惨剧就这么发生,女孩子站起来吐,于是呕吐物便如醍醐灌顶般在那位男孩子头上倾泻而下,当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后巴士停在休息站,大伙下去尿尿。

那位被呕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学在男厕洗手台前有气无力地梳洗,他将所有人身上的卫生纸跟手帕都借光了,因为他必须将沾黏在头发上的糊状物洗掉,也要将衣服上的汤汤汁汁尽可能消灭,你知道这是多么悲壮的工程。

  印象很深,没有人愿意靠近这位苦主,因为他不只身上的东西很脏,还散发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范围大到大家尿完后全都没洗手就出去了。

  我还记得我尿尿完后,看着孤单单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颇有感悟说了一句话:「喂,黄世颖,如果我没有跟你换位子的话,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励他,然后没洗手就闪人了。

  他透过镜子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决不会忘记。

那堪称是影响我人生最重大的十个表情之一。

  后来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后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么前面也吐,实在不能怪他身体虚,而是浇了他一身的呕吐物残留下的余味不断地熏他、蒸他、摧毁他,还将坐在他身边的同学吓跑,宁愿跟后面的人挤一挤也不愿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应该是苦主第一顺位的我,当然比谁都要关心事件的后续发展。

我仔细看着站起来呕吐的那位女孩,嗯,实在是很丑,而且丑到将来也没机会变美。

  一个人长得丑不丑其实没什么好评论的,漂亮也不见得个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么的,但在呕吐这件事上,美丑就产生了很严肃的差别。

  如果站起来呕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顶的男孩在长大后,还可以指着电视上的美女说:「哈!想当初我国小三年级时,这个大美女还吐了我一身呢!万一当初我没跟柯景腾换座位,她还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么的骄傲!  但很可惜,那位跟我换座位的男孩子一辈子也不会有这种机会,这件事也肯定影响了他以后的人生。

例如他绝对不会跟任何人换座位,一旦换了,说不定头顶上的风扇突然坠落。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交换乐透彩彩卷,免得错过头奖。

例如他决不会跟人家玩换妻,免得干到签王。

  扯得太远。

  不过小鬼头的臭味不容小觑,我在颠簸的老旧车上的确不太舒服,于是藉了个故打开窗户,呼吸新鲜空气免得出糗。

  搞不好他们反而觉得我很臭......一个人要真的臭,他也闻不出来的。

第五章 一塌糊涂的奶晕  讲到臭,就不得不说说在甘比亚的洗澡经验。

  有条精力旺盛的小河贯穿了我住的小村落,于是大家都在河边洗澡。

尽管有水井,虽也不是什么珍贵资源,但里头的水那是用来喝的,因为从井舀出来的水是很清澈的,水里的线虫跟红虫一条条看得一清二楚,不若河里的有些泥黄,吃进什么东西都不晓得。

  我去的时候是半雨季,河流水源充裕,堪称幸运。

干季的时候,河流干了,河道上的土变成烂泥巴,听说那时大家都卯起来不洗澡,水井也真的成为稀有资源,它储存了雨季时的老天恩惠,绝对是要喝的,可不能拿来洗澡。

  甘比亚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在河边一起洗澡,算是社交行为的重要一环,友好的两人还会相互涂抹香料,有点像是灵长类相互整理毛发、抓虱子吃食的亲密交流,这种交流让两人产生互信互赖的共生感,奠定了原始社会的和平基础。

  「Giddens,要跟我们一起洗澡吗?」Jim 问,爽朗地说:「我知道你们不习惯 跟大家一块洗澡,你可以用屋子大瓮里的存水洗身子,我再叫小妹挑水补满,不费什么力的。

」「当然一块洗啰。

」我为了表示想融入当地日常生活,自然决定参加河边的天体营宽衣解带,而不是躲在茅草屋里舀大瓮里存放的清水洗澡。

  到了河边,我发现甘比亚的女人不只身高可以灌篮,奶子也都很大,不过几乎清一色都下垂,如果牛顿当初没有被苹果砸到,见了这么多对下垂的吊奶想必也会有所领悟。

  我没有被下垂的奶子林给吓跑,却被那些女人大的一塌糊涂的奶晕弄得十分心惊。

每沱奶晕差不多都有我的巴掌大,久视之下会有世界末日就在眼前的莫名焦虑。

  在受到奶晕攻击后,身为视奸界椅子人的我也没办法抬起头来炫耀亚洲巨炮的实力,而且我发现我的外号起错了,什么GG大,大个屁,Jim 垂在肚子下的那只才叫妖怪,就连他十岁的弟弟都是一副神力天授的模样。

  有鉴于士可杀不可辱,大部分时间我都将下半身泡在水里专心擦拭,一边感叹人类的进化果然十分分歧,一旦走岔了路,皮肤黑白黄红各不同,长短也分了高下。

  正当我感叹民族荣誉的危机时, Jim 那即将替我洗衣煮饭的十二岁罗莉小妹也下水洗澡。

我才惊觉原来有些东西还是精巧美观就好。

还未遭到地心引力的蹂躏前的甘比亚女孩最美。

  「我妹妹帮你擦香料。

」Jim 坚持。

「随便。

」我也不反对。

我说过我好相处。

  Jim 小妹用奇怪的香料撒在我身上,香料一沾到我原本就湿湿的身体时就糊成一团,好似软软的香皂,小妹就这么搓着、捏着、有点像是在我身上杆面似的,香气很浓颇有催情效果,我深思若取得这香料的代理权回台湾,岂不要大赚一笔?  小妹将我的背搓揉完毕,就换前胸。

  这可有些不大妙,许多男人的敏感之处都在双乳,我也不例外(尤其是豪迈的左乳),一个弄不好就要勃然而起,我赶紧矮了矮身子,确定下半身都泡在水里后才放心让小妹帮我擦,免得等一下脸丢大了。

  小妹似笑非笑,搞得我人心惶惶,捏着香料面团的双手动作得越来越慢,还叫我将双手举起,她好清理我鸟窝般的胳肢窝,情势可说是越来越危急。

  「嘴巴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  这句经常出现于各大A片的佳辞美句,自动自发从我的心底冒了出来。

我赶紧点头说可以啦我很干净啰,不如换我帮妳涂涂。

  「不不,只有夫妻才互相擦澡的!」Jim 连忙阻止。

  是吗?真是太可惜了!  洗完澡后,我走上岸用毛巾擦干身子时,一抬腿,赫然发现屁股跟大腿后侧吊了好几只肥孜孜的水蛭,少说也有十来只,个个吸得眉开眼笑。

Jim 见状也不奇怪,笑嘻嘻地将吸在我屁股跟大腿上的水蛭利落地给拔掉,动作之快让我来不及反应。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样拔水蛭似乎会伤到我的皮肤,我还以为要洒盐让水蛭自动脱落才是稳健的、有科学常识的做法,然而 Jim 的手法非常快速,肯定是有练过吧,水蛭几乎没有抵抗就被轻松解决。

  「&^^&$$^&(*)*(^%$@……」Jim 嘴巴里绕着一大串叽哩咕噜的土话,然后将放在地上的水蛭一条条投进了河里,并没有要处死水蛭的意思。

  我注意到除了我之外还有几个人的屁股也挂了几只水蛭,显然 Jim 将水蛭丢回进河里并不是因为他们有防范水蛭的妙招,例如在屁股上事先涂上特制的药膏之类,所以一定有其它的理由,例如「水蛭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水蛭在甘比亚是保育类动物」、「水蛭是我们这个部落经过认证的祖先」。

  「Jim,为什么不拿石头砸死水蛭,反而要丢回河里?」我就直率地问了。

「这条河的精灵叫屋丧邦哥,是一头像大树般粗大的水蛭,这些水蛭都是她的小孩,要不是吃掉,还是放回去的好,不然屋丧邦哥会不高兴的。

」Jim说。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虽然我在小说「狼嚎」里也写到许多条潜伏在「不知道通到哪里河」中的巨大水蛭,每一条都长达数公尺,龇牙咧嘴的十分恐怖,还能将木舟卷起来咬碎。

我的背脊突然发凉,如果真有屋丧邦哥,万一她刚刚咬了我屁股一下,我的屁股一定遭到连跟拔起,那我以后该怎么大便?难道有人肯捐屁股给我?  胡思乱想之余,我想起了我所写的故事中,独一无二又超人气的大魔王 Hydra 。

  Hydra 翻译过来有两个意思,一是九头龙,传说中活在赤焰沼泽,每被斩下一个头颅就会再生的妖怪,后来被希腊兄贵英雄贺库力斯做掉,做掉的方法是每斩下一个脑瓜子就用 3M 瞬间胶封住创口不让妖怪的头颅再生。

第二个意思是水螅,一种活在清水中脑袋像水芽的小生物,但水螅并不是水蛭,但我以前误会两者是同一种东西很久,还是热心的读者来信提醒我我才恍然大悟。

  尽管水螅非水蛭,但误会已久,我就是想起了 Hydra 这号总不学好的人物。

既然见面三分情,我也不能不好好招待他老人家一番。

  「我可以留下一条吗?」我问,蹲在地上。

「留下来?」Jim 讶然:「这里没有人吃水蛭的,难吃,不好吃。

」「嗯,我想养着。

放心我不会随便杀掉他的。

」我信誓旦旦。

  于是 Jim 帮我将一条还未丢回河里的水蛭放在一个舀水的小盆子里,我就这么带回茅草屋养。

Jim 自始至终都很不解,不过他没有反对,毕竟他见过我施展自创的巫术过(下一章节),相当尊重我莫名其妙的做法。

  甘比亚人认为事事必有逻辑,有些逻辑尽管不可探知,但终究是存在的。

人类要理解各式各样精灵的想法本就不易,何况是来自台湾的荒谬习俗。

  我想,死观光客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只是他们没心思研究我们吧!第六章 葬发仪式  甘比亚狮子很多,虱子更多。

  我刚到的第二天就觉得头很养,这才发现杰米森秃头的好处,也震惊大多数人类学家都是行事低调的秃头,原来跟虱子这回事有关。

  「真不愧是人类学家的十大秘密之首。

」我断定,忿忿不平。

  我叫 Jim 带我到城里将计算机跟数字相机充电时,顺便剪了个头发,是个清爽利落的大平头。

  我不敢在村子里剪,怕剃头刀不够干净会得爱滋,这种事有时会听闻,挺恐怖的。

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真正的原因更恐怖。

  原本 Jim 带着我先在村落里寻找理发师,但理发师是个右眼瞎掉的老婆婆,记性不太好,光是翻箱倒柜寻找那把大剪刀就耗了大半天,最后才发现原来是插在一个装满豆子的大瓮中。

  至于大剪刀为什么会插在那里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老婆婆的大剪刀不仅巨大,刀片跟铁制的把手都鳞布褐红色的锈,哭诉它的身经百战。

在台湾,我们会叫这种剪刀「啊!这不是剪布的那种剪刀吗?」这名字,所以我结结实实地吓到了。

  「这老婆婆剪头发没问题吧?」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不知道。

我的头发都是妈妈剪的,现在则是自己随便剪。

」Jim 摸着自己头上的小卷发,说:「不过你放心,这老婆婆是村里有名的智者,她不但会剪头发、算命、看星象、医病,这把年纪了还会接生呢!」  我更疑惑了,看着老婆婆手中的大剪刀,说不定那柄鳄鱼剪还喀擦过脐带呢!  「我看还是算了。

」我叹气。

  我输了。

  城里的理发店就明亮得多,不仅有干净没有生锈的剪刀,还有烫发、染发的高级服务,因为理发店要接待的可能是外交官家属、跟来不及得到秃头防虱子的观光客。

  我注意到他们用的剪刀跟剃刀比起单眼老婆婆的小了好几号,研判应没有剪过脐带。

  放了心,我一边打瞌睡一边被剪发,此间想起了一个恶搞 Jim 的小游戏,于是特别吩咐彬彬有礼的理发师将剪落的头发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让我带走。

理完了发,我神秘兮兮,叫 Jim 将车子停在人迹罕至的路边大树下。

  「要做什么?」Jim问。

「嘘。

」我将手指放在嘴巴前。

  噤声中,我们在树下找了个土质稍软的地方掘了个小洞,我将头发埋了进去,口中念念有词(当时我念的是有规律的往生咒跟药师琉璃光如来咒,两者我都朗朗上口),刷了火柴烧掉,然后再用一块挺有气势的大石头压着发灰,填土盖好。

  Jim 始终表情严肃地看我做完这个仪式,一言不发,深怕打扰到我进行仪式的节奏。

  等到我们回到车上时,我的表情如释重负,Jim 终于忍不住问了我那是什么仪式,为什么要葬发烧发?  我老早就编好了,跟他说恶灵(甘比亚的宗教完全相信恶灵,且常常出现,恶灵可说是不肯学好的、遭到惩罚过的堕落精灵)都是死盯着一个人的头皮跟踪的,所以我们台湾人每隔一阵子剪完头发,都会将头发埋在地洞里,痴傻的恶灵误以为我躲在地洞,便会钻了进去。

「那石头呢?」Jim问。

「我用石头将钻了进去、附在头发上的恶灵给镇压住,至少可以获得一个月的清静不被恶灵打扰。

」我说。

「恶灵推不开石头吗?」Jim 不求甚解。

「我先连同头发烧了它,恶灵受了伤,一般需要好几个月才会恢复力气呢。

」我解释,不费吹灰之力。

要知道作家可是胡说八道的高手。

  Jim 不停地点头,直说原来还有这个办法,还说只可惜他大概学不会我念的往生咒。

  我莞尔地浅笑,心想他们该不会也常常故事做些乱七八早的事骗人类学家吧?这种怀疑是有道理的,毕竟人类学家大部分时间都挺无聊,整天瞎缠着原住民,要看这个要看那个的,当地人总不好意思教他们空手而归?  说不定有些无中生有的「传统」习俗根本就是大伙串通好的,将人类学家耍得团团转。

可谓大规模、有系统、有组织的集体诈骗活动。

  因此后来 Jim 一路上跟我聊起他们甘比亚人(或者说,部份甘比亚人)对付恶灵的种种方法,我也在肚子里怀疑 Jim 是不是在虎滥。

不过我明白只有我才会这么无聊。

  「有没有除恶灵仪式可以参观?」我随口问。

「那要先打听哪里有人被恶灵缠身,那里才会有除恶灵的仪式。

」Jim 说。

「这样啊,那甘比亚常常有人被恶灵缠身吗?」我举手。

「嗯,但要临时碰上也不简单。

」Jim 笑笑。

「被恶灵缠上会怎么样?发烧?呕吐?还是睡不着?」我问。

「嗯,大概的意思是这样了。

依照身体哪里不舒服,巫师会判断是哪一种恶灵缠身,然后会烧药草跟念咒语驱走恶灵,或是请其它好的精灵帮忙赶走恶灵,方法很多的。

」Jim 说:「年纪越大的巫师,会用的方法就越多。

」「能不能自己发明赶走恶灵的方法?还是每一种方法都是老方法?」我看着窗外,窃笑。

「大部分都是老方法,不过有些有大智慧的巫师会发现新的药草,如果有效,就会继续被使用。

」Jim 略有得色,说:「我们也是会进步的。

」  我同意。

  「那有没有什么仪式可以碰上的?比较方便点的?」我问:「我常常流鼻水,会不会也是恶灵缠身?如果是,能不能带我去除恶灵?」「台湾来的恶灵我们恐怕驱不走,有点麻烦呢这件事。

你们的病还是找你们自己的医生比较有办法,你们的恶灵听不懂我们念的咒语,怎么会怕呢?」Jim 摇摇头,深怕万一甘比亚的巫师驱不走我的流鼻水病,他会觉得丢脸。

「那祈雨仪式呢?」我问。

  许多人类学的教科书都会提到几种重要的、非研究不可否则就拿不到补助经费的原始部落仪式,祈雨就是其中的大宗,或许还是最大宗。

  「祈雨仪式?我可以带你去,看一次三十盾。

」Jim 很爽快,向我推荐东村的老者,据说那是一群类似「祈雨俱乐部」或「祈雨同好会」的智者团体。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可是雨季啊 Jim ! 祈雨仪式都是在干季的时候搞的吧?」我大笑。

「但是可以做给你看!」Jim 很诚恳。

  我想贩卖仪式给观光客看,也是一种甘比亚风格的浪漫吧。

浪漫如我当然没差。

但如果装熟魔人阿拓如果正坐在 Jim 的旁边,他会怎么做?  「走吧,那一定很好玩!」我笑着。

  在非洲,答案永远都是那么简单。

第七章 在雨季祈雨的神秘老头  在雨季举行祈雨仪式这档事看似很不合理,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平常没有好好练习,等到干季再来祈雨,技巧不圆熟的话就不可能成功。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又,干季既然叫做干季,没有雨也很正常,祈雨也是多此一举,例如你在冬天临时起意要看熊,就别指望在林子里找,因为林子里的熊都挖洞躲起来冬眠了,真要看就要跑去马戏团,看失眠的熊踩龙球。

不在雨季祈雨根本错过祈雨的实质意义。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再来,如果观光客在干季付钱要求看祈雨仪式,其下场肯定是等不到雨,先不说观光客难掩「干!被骗了!」的失望与气愤之情,举行祈雨仪式的祭司也感脸上无光、民族自信心低落。

所以雨季祈雨再合理不过。

  想通了以上三点,我抱着开朗的心情在一个大阴天与Jim来到某部落。

  Jim两三下就找到五个擅长在雨季祈雨的老人,看他们拼命推荐自己的模样,甚至破口大骂对方所用的祈雨术不道地(当然是Jim翻译给我听的),我忍不住问了祈雨仪式的价码。

  「三十盾一场雨。

」Jim说,又补充:「如果付五十盾,就可以见识大雨。

」  我笑了,这几天下午都马是下大雨,哪天是下小雨了?  「这样吧,他们五个人一起来,我付一百五十盾,我要看非常非常大的雨。

」我说。

  但Jim将我的话翻译过去后,五个老人连忙摇手,表情凝重地说了好一些话。

Jim解释,那些老人不愿意为了一点钱制造大洪水危急全村,那可是灾难。

此时我颇为内疚,虽然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加上一百五十盾实在是个小数目),但我的举止完全是个自以为是的暴发户,完全忽略那些祈雨老人的专业精神。

  「好吧,那我付五十盾,由那个老人执行。

」我指着一个看起来年岁最大的老人,他看起来很像樱桃小丸子里的爷爷「樱桃友藏」,颇有一股痴傻又和蔼的亲切感。

  其余落选的老人只好失望走开,还边走边吐口水泄愤。

接下来,就是限制级的祈雨仪式。

  说是限制级,是因为我们要宰动物祭精灵。

说明一下好了,甘比亚的宗教在人类学的划分中属泛灵论,各种自然现象都是由林林总总的精灵所控制,这些精灵并不是至高无上、不可抵抗的神祉,而是一种「有喜好的拟人化灵体」,挺人亲近的,例如中国的树神、石头公、河伯,或是由动物变化而成的类人灵体,如白蛇传里的白素素、聊斋里的狐仙。

这些在甘比亚通通有!  泛灵论将许多人类周遭的事物都神话化,但人类学通常并不称泛灵论为「宗教」的一种,而称其为「巫术」。

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原始部落的泛灵论信仰不够资格被称为宗教,只能沦落为怪里怪气的巫术?  不,不是的,是定义问题。

  在「宗教」的定义里对「神祉」的定位比较高,高到「人类无法通过任何方法或仪式,去改变神祉的意向」,例如路德教派的天选说 ,或大到整个基督文明、传统佛教 。

  也就是说,只要信仰体系中的「神」可以因为人类的「烧纸钱」、「拜拜」、「掷茭」等方法去了解这位「神」在想什么、甚至去改变神的旨意以符合祭拜者的现实需要,那么这位「神」其实很逊炮,其实是被祭拜者所操控的。

在这定义下,祈雨这种跟神订立交换契约以达成目的的仪式,当然也是巫术的一种。

  我想这种定义跟订定人类学的总部是设在崇仰基督文明的西方国家有关吧,他们总是在吹捧自己时又不忘机歪一下别人。

  课上完了,现在回到限制级的祈雨仪式。

  我要被迫杀一头小牛。

  「不要吧?一定要我动手?」我呆住了,看着小牛颇有灵性的眼睛。

  这小牛很瘦,几乎是一头长了角的野猫,全身都在颤抖,似乎已预见等一下的血腥命运。

就因为一个死观光客的好奇心。

  「是的,这动作必须由要求祈雨的人来进行,不过因为大雨是降在全村的土地上,所以祭品小牛最后是归全村所有,不是你,所以并不能算是你杀了小牛。

」 Jim解释,似乎看出了我不想杀小牛的心态。

  但小牛死掉,怎能说跟我没关系呢?  「天啊,我收回祈雨的要求可不可以?钱我照给。

」我叹口气,完全无法动手。

  「那我建议,举行只要三十盾的小雨仪式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杀死小牛。

」Jim说。

  果然是善解人意的向导。

  「不早说,不过小雨仪式要杀什么?」我松了口气。

「杀油瘩。

」Jim说,然后花了好些时间比手画脚,试着跟我解释什么是油瘩。

「算了,就杀油瘩吧。

」我听不懂,但杀什么油瘩的总比挂了小牛好吧?  虽然我已经后悔莫及,但此时已骑虎难下。

于是,老人慢吞吞从家里捧出一只小水桶,然后用小铲子挖出一条长得像蜗牛加上海星的综合体的怪东西,缓缓爬动,身上的触角不断扩张探视。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但我必须说,那不是嵘蝯,也不是基因突变的蜗牛。

完全不是那个样子。

  呼,无论如何,我确定他不是哺乳类的动物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人类在面对道德难题时总会出现一些看似正确的道德出口,以求解脱自己的罪恶感。

  「怎么杀?」我问。

「随便。

」Jim做出斩下去就对了的手势。

  我拿起刀子,准备剁下油瘩的脑袋时,突然很凑巧的,天空开始降下毛毛雨。

不乱盖,真的就那么凑巧,毕竟黑黑的云已经积了那么厚,就算大雨一口气倾泻而下也不奇怪。

  这时我替祈雨老人甚至是Jim感到尴尬,毕竟在祈雨仪式开始前就开始下雨,这祈雨仪式要不要举行就变得不上不下的。

  但老人与Jim的脸上却不见丝毫窘态,只是在等我下手。

「去吧!稻中桌球社!」我刀子剁下,还连剁了好几刀。

  我总觉得,减少挣扎绝对是好事,所以从第二刀开始我几乎没有犹豫,一刀比一刀更干脆。

尽管油瘩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会痛的东西,但被砍成了渣总不是值得回忆的事。

  老人哼着调子平淡的歌曲,拿出几个模样古怪略带色彩的小石子,依照某个看似深思熟虑过后的哲学,慢慢摆置在油瘩尸体附近,大约摆了十几颗,然后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我跟jim就在大雨中跟老人跳来跳去,在大雨中继续祈雨。

  顺时针跳,然后老人会弯下腰将石子移动,像是在做调整,然后每次调整完,就会从顺时针变成逆时针,然后再调整、再顺时针。

反反复覆的,完全不受已经正在下雨的事实影响。

  「真是勇气百倍、决心十足的民族。

」  我暗暗佩服,猜想老者调整石子的排列或许是在控制大雨落下的时间长度,看他信心十足的样子,蛮替他高兴。

  此时我想起人类学有趣的反骨名作「天真的人类学家」里的一段爆笑经验,该英国研究者在多瓦悠兰跋山涉水,辛辛苦苦寻访到当地最传奇的祈雨老人后,老人慎重其事拿出祈雨仪式的最关键工具:「几粒里头镶有彩虹色彩的神秘石子」时,研究者竟讶异那些石子居然只是几粒「透明弹珠」。

该研究者脸上的斜线可想而知。

  我确定我眼前的祈雨老人放在油瘩尸体旁的几粒小石子不是弹珠,不由得感到欣慰,免得尴尬的情况发生。

  许久后老者进到屋里,拿出一把香料撒在油瘩尸体身上,点火。

令人惊异的,在大雨中油瘩尸体烧得很旺,一点都不受大雨影响。

我想油瘩这种特殊的怪动物身上一定有很高很肥的油渍,加上特殊的香料,所以火势反而越烧越旺。

  油瘩体燃烧的气味很臭,我忍不住皱起眉头。

长得酷似小丸子爷爷的老人注意到我的表情,于是很人性地宣布仪式结束。

  我们进老人的屋子里等待雨停,Jim拿出粗布让我擦拭身体,老人则幽幽地坐在屋檐下抽烟草,也不搭理我们。

  依照惯例,大雨至少还要下一个多小时,我跟Jim擦干了身体,到屋檐下坐在老人旁边,讨了点烟草来抽。

我没有犹豫,虽然我这辈子只有在国小时偷偷在巷子里抽过一次烟,当时被呛得不断咳嗽,回家后喉咙还发炎了。

我对烟从没抱持过好感。

  「但这里是甘比亚啊。

」我高兴地接过烟草。

  大雨一直下。

第八章 香吉士  甘比亚的传统市集很无聊。

  这种断语出自一个受西方知识训练的研究生之口或许听起来很刺耳,好像对落后国家的污蔑。

  不过说很无聊还算是客气的了,甘比亚的传统市集比起台湾最冷清的菜市场还要不热络几倍,零零散散的小贩们有气无力地叫卖一些吃的东西(例如干干瘦瘦的蔬果,比起来台湾的农夫真的很会种东西)、或是即将被吃的东西(例如营养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鸡,但价格在他们眼睛都是昂贵的),至于日常生活用品诸如草篮或篓子等,这里家家户户都会做,所以也没有人笨到拿出来卖。

这种冷清的市集是常态,在落后国家再正常不过。

  号称开创社会学的三大名家之一的涂尔干先生,将社会的构成分成「有机连带」跟「机械连带」,主张在原始社会里几乎没有职业分工的情况,也没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户人家都养饲养一点禽畜、都会种一点莴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会编织跟粗糙堪用的手工,于是「纯粹」货品的交流变得很没有必要,缺了就做,饿了就种,少了就生。

  甘比亚部落就是这种尚未出现精细职业分工的社会,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两,所以没有谁非得需要谁的问题,也所以部落之间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垒分明,部落战争常常打个没完,如果莴苣村专产莴苣,甘藷村专产甘藷,两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会整天杀得血流成河。

社会学这门学问强调「分工」是现代社会之始,而「资本主义乃推动分工的内在动力」,我想也是颇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亚部落,会把鸡牵出来卖的人,大多是因为这只鸡已经生不出蛋了,自己吃舍不得(不是舍不得杀,而是吃了牠等于吃钱),所以干脆牵出来试试机会,既然下不了蛋,会买鸡这种奢侈品回去吃的人还真是少。

至于家里那只会生蛋的鸡不幸死去的人们正好要出来买只会生蛋的鸡,那才有一点交易的可能,不过Jim告诉我会生蛋的母鸡价格是不会生蛋的老母鸡的三倍,啧啧。

  这种传统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兴趣,没逛两下我就意兴阑珊,事实上我也不认为有什么学术研究的价值。

我的老师也颇有同感,敏锐的杰米森发觉我们涣散的眼神后,就决定开车带我们到邻近市区龙蛇混杂的大市集开开眼界。

  地球开发的越快,世界各地所体现的不协调性就越大,这点在甘比亚尤其轮廓分明。

邻近市区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卖的当然还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饱满丰实的多,标价也高,显然这些商人认为会来到这里挑选货物的人都比较有钱(大多是西方脸孔,游客少,外交官眷属却多),鸡鸡鸭鸭也不少,羽色鲜艳、看起来能下蛋的机会也大得多。

  我们随意乱逛到一个卖鸡的热络小摊前,其中有一只看起来很安静、很有风格的母鸡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动,虽然没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皱眉。

  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画,叫「痞子勇士」,里头有个凶恶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时养了只鸡,用狗链子拴着,就这么牵在学校里,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终不解他的鸡为什么不生蛋,旁边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讲明,因为牠是只公鸡。

  让我们回到「很屌」那两个字。

  是啊,养一只鸡用链子牵着,真屌!在台湾我可能终其一生都养不了鸡,所以此时正是出手的大好机会,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应该在回台湾前送Jim什么礼物好,如果送钱未免太土也太野蛮,但如果是只鸡,我想应该是份还可以的礼物,要宰要卖要养都随便他啦。

  不过今天因为是杰米森带我们出来的,所以Jim并不在身旁帮我翻译,我买起鸡时困难重重(不是疑云重重),虽然按照原价买也不是多贵,但了解杀价是万国夜市语言的我还是不愿白白当冤大头,于是用简单的英文就地喊起价来。

  「五盾。

」我比了个五。

「三十盾!」小贩用力挥手,毫不客气。

  干,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爷下一场雨了,还可以顺手宰了头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买只鸡?  「五盾。

」我坚持。

「三十盾!」小贩别过头不看我,还一直挥手。

  我冷笑,摊开双手。

  「九把刀,你也太夸张。

」老师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摇摇头。

「二十五盾!」小贩还是没有看我,挥挥手。

  果然价钱是彼此逼近的,谁都不能坚持。

  「十盾!」我指了指那只风格沈稳的母鸡。

  只有像牠那种会思考的鸡才配当小说家的鸡。

  「二十盾!最后!」小贩拎起那只鸡,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势要拿绳子将牠的脚绑起来给我。

「我还没决定,二十盾,太贵!」我说,坚决地摇头。

「九把刀,你买鸡要干嘛啦!」老师有点不耐烦,杰米森却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关己的懒样。

「拜托啦让我买一下。

」我转头,恳求老师。

「我们等一下还要继续逛,你一开始就抱了只鸡,要怎么逛?」老师警告我。

「我没有要抱,要用牵的。

」我郑重澄清,用抱的好蠢。

  要是回台湾后让大家知道我牵了只鸡逛大街,大家一定觉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贩或许看出我老师跟我在争执这只鸡要不要买,赶紧降价,然后迅速帮我将鸡脚用绳子绑好,倒吊提了给我。

「好!」我也不再啰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条绳子,比手划脚要他帮我绳子绑在鸡的脖子上而不是脚上。

  但小贩怎么绑怎么不对劲,那牢固至极的绑法让我感觉到那只鸡没几分钟就会窒息而死。

于是折衷,鸡贩在母鸡的脖子上随便系住,然后在鸡的身上缠上两圈绳索,打结,我将鸡脚上的绳子解开,让牠可以开步走。

有点样子了,虽然绳子绑在鸡肚子上是有点怪怪的,但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要别人觉得古怪,我就觉得有够神气。

  「香吉士!走!」我轻轻拉了一下,香吉士皱着眉头踱步前进。

「什么香吉士?」老师叹口气,觉得很丢脸。

  杰米森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