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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所有资源全部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许佳诺:绝世怪女人TXT版全文电子书,[199:关于剑(可看可不看)]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
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
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
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
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由上文可知,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
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
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
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
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
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
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
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
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
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
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
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
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
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
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
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
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
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
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
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在剑的演练中,一般分为「站剑」和「行剑」两种。
「站剑」一般指动作迅速敏捷,静止动作沉稳,富雕塑性。
而「行剑」则相对显得停顿较少,动作连续不断,均匀而有轫性。
同时剑还有长穗、短穗之刀,穗又称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动以惑敌,演练时显得龙飞凤舞,形象优美。
尤其长穗,随剑飘舞,更显神妙。
练剑要求身与剑合,剑与神合。
《绿水亭杂识四》中说:剑「锋锷如槊刃,而以身为之柄,微州目连猷人之身法,轻如猿鸟,即剑法也。
」这里说的「以身为柄」,就是说以身领剑,这是练剑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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