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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契约

2025-03-30 08:24:13

我一惊,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蹦出现代的词语。

心中一急,胡乱瞎掰道:俗语说道,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酒就是粮食中的精髓,酒精酒精,自然就是酒中之精髓,把这精髓中的精髓抹到人的身上,自然是好处多多。

至于这挥发嘛,举个例子说,刚才拿湿布擦拭我弟弟的身体,是用来降低体温的,可是水干的比较慢,这酒干的就快多了,说的就是这道理。

说完,第三遍擦拭已完成,我也不知是累的,还是刚才口误给吓得,竟是满头大汗。

药已微温,那吴大夫拿起汤匙,掰开卫七的嘴巴,便喂了下去,随即统统又全都流了出来,又如此反复几次,药竟是丝毫未进。

我看不是办法,便推开那吴大夫,用起了穿越同志最流行最管用的一招。

含了一口药,真苦,掰开卫七的嘴,便覆了上去,那小说中的情节还真不假,只听两道强烈的抽气声,老李叹道:路姑娘对令弟还真是特别……待卫七口中的药咽了下去,我扭头使劲瞪了他一眼,老李赶紧又接道:特别的好。

我扑哧一笑,这人这话转得也真够快,当下便不再理他,又含了一口,继续喂去。

待喂到最后一口的时候,那卫七幽幽醒转过来,见我正伸嘴凑到他唇边,马上就要覆上他的了,他一急,竟是满头大汗,也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劲道,伸手使劲一推,我猝不及防,那药碗咣当一声掉在地下,摔成碎片,我也晃了几下,坐倒在地下,只听他怒道:你,你做什么?!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抓住他的手,喜得语无伦次的说道:你醒了?太好了,吓死我了,谢天谢地,终于醒了。

这时吴大夫上前一步,对卫七说道:刚才你昏迷不醒,药石不进,你姐姐为救你性命,以口喂你。

唉,有这样一个姐姐,真是你的造化了。

如今醒来便好,以后便只需细细静养即可。

路姑娘,你在这里照顾令弟吧,我也该给老爷回复去了。

说完,冲我点头一笑,便和那老李一同出去了,我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那宋青云已经离开。

卫七红了红脸,扭捏的说道:都不会想想别的招数,非要……非要那样喂吗?我没说话,只是笑眯眯的看着他。

他的脸红的更厉害了,东看西望的,就是不看我。

许久,才憋出一句话来:这是哪里?我笑着说道:这是洛城首富宋老爷的府邸。

你亲戚?还是你认识他?我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说道:都不是,我都失忆了,能想起来什么?他乍然变色道:那你做了什么,宋青云会如此优待我们?呃,我该怎么说?正沉吟间,听到卫七冷冷的说:你说过,以后不会骗我的。

罢了,就实话实说吧。

我低着头看着床上的水绿缎面锦花丝被,寻思着怎么说才能让卫七不觉得太难受呢,想了一下,抬起头来,正要开口,却听到门外老李的声音传了进来:路姑娘,老爷请你过去一下,快随我去吧。

我暗自松下一口气,对卫七说道:你先歇着,我去去就来。

说完就走出房门,随那老李一起走出院门,一路上穿过不少亭台小桥,越过重重楼阁,沿着九曲回廊,最终来到一个名为宜槿苑的院子,院内灯火通明,满院的木槿树,在微风的轻抚下,摇摇点点,暗香浮动,好似女子香闺内情人在喃喃细语。

老李在前面停下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忙敛了心神,跟了上去,进入正门。

只见房内摆设,看似质朴,却有种说不出的贵气,看似随意,却自有一番自然和谐的意境。

侧墙壁上挂着一副美人卷,画中粉衫女子手执扇柄,正欲扑捉落在紫色木槿花上的五彩蝴蝶,说不出的天真活泼,那娇憨的神态,那展翅欲飞的蝴蝶,描绘的栩栩如生,遮掩了画功的稍稍不足。

正待往下看那落款,却听一声清咳,我转了转眼珠,看到正在当中太师椅上坐着的宋青云,忙低首垂手,轻轻的问道:老爷,不知此时叫我,有何吩咐?他一脸平静的看着我,说道:听大夫说,你弟弟已无大碍,如今你可放心了吧。

我恭敬的说道:多谢老爷施以援手。

如今进了这府中,也见了四周环境,可有什么不满?没有不满,我略一沉吟,又忙加上一句:不知老爷何时与我立契约?看他虽然严肃,家法有严,对下人倒也算和气,只要我不犯错,这里倒是一个好的容身之处,更何况,卫七现在需要继续静养,这可需要不少银子,我必须得马上和宋青云立个契约才能有保障。

却不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多次万分痛悔此时这句多嘴多舌的话。

只听他一声轻笑,随即淡淡的说道:怎么,怕我反悔?略一提嗓音,叫道:来人!机灵的老吴早已端着笔墨纸砚放在桌上,对我说道:路姑娘,请过来签上名字即可。

我却拿起那契约书,细细的看了起来。

这字和中国古代的繁体字无什么区别,我虽然没学过,不过以前也看过几遍家中珍藏的一本线装的【红楼梦】,所以倒也勉强识得那字。

一看开头,便蹙起了眉,说道:老爷,这开头有些不妥。

有何不妥?除了年限,这府中上下几十口人,签的可都是这一样的契约。

我指着开头俩字,正色的说道:这上面写的是卖身契约,我入府工作,出卖的是劳动,而不是身体,所以不妥。

宋青云略沉了脸,黒眸中似划过一道清冷之意,淡淡说道:宋府不缺粗使的丫头。

我笑着指了指头,说道:所谓劳动,这里也可称之为脑力劳动,干活的称之为体力劳动。

他讶异的看了我一眼,沉吟片刻,说道:老李,重写两份,把开头卖身二字去掉。

说完,又冲我说道:这下你可满意?我点了点头,继续看了下去,通篇下来,倒也再没什么不妥之处,看了看端方在盘中的一方乳白色的歙砚,又看了看旁边的紫毫笔,为难起来。

对于笔墨纸砚,因为在现代曾经好奇过,所以在网上查过资料,看过图片,认识倒都认识,只是,它们却不认识我,叫我如何拿这写字?正为难间,却听宋青云问道:怎么,这粗笔陋墨入不了你的眼吗?开玩笑,这是何等贵重的东西,怎能称为粗笔陋墨呢。

我忙笑了笑,尴尬的说道:松烟香墨,紫笔歙砚,何等难得,我是怕我这俗人用了会污了它们。

说完,眼扫四周,却无一物可用,又想了一下,拔出头上玉簪,沾了那松烟香墨,在两份契约书上各自写下了简体路青二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两个字的繁体字和简体字也是一样的。

沾一下墨,写下一笔,直至写完,顺手拿了一张宣纸擦了擦玉簪,重新插回发上。

学文科就有这点好处,大多数人都会选得一个自己喜爱的字体。

我自是偏爱北宋末年的宋徽宗皇帝赵佶自创的瘦金体字,喜欢那瘦劲有力,却又洒脱自如之意,所以更是勤加苦练,终成小就,当时颇为自得。

毛笔字我是没写过,用玉簪代替钢笔,写起来有些生硬,但也不失飘洒之意。

好!笔致清朗,点画瘦劲俊美,宛若仙风道骨,又如不食人间烟火。

抬头看去,只见宋青云微抚下颌,频频点头,不住赞道:青姑娘倒写的一手好字,只是不知这是什么写法,我竟从未见过?我本不欲张扬生活,怎奈为当前形式所迫,只好显摆出三十六计来,度过难关。

如今随手写出瘦金体字,没想到却露了锋芒。

看多了穿越小说,女主一露锋芒,无端横生出许多波折,未必是什么好事。

不知为何,心中突然打了个冷颤,好像想起了杨白劳按手印那一幕。

想到此处,忙敛了自得之色,低头谦虚的说道:我也不知,自从失忆后,以前的旧事一概不记得,听弟弟提起过,我幼年曾无意中救过一个落魄道士,那道士见我喜爱习字,就教了我这套字体习法,没说什么名字。

我见它铁划银钩劲瘦淡雅,风韵别致,就自己胡乱取了个名字叫瘦金。

此时不知怎的随手就用了出来,想来那失忆,只是失去过去的记忆,而习惯并未失去吧。

他听了静默半响,定定的看着我,又问道:你那个什么三十六计,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