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事没有完全展开之前我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就用第一人称写书,你咬我啊?),我叫萧强,27岁,在我15岁以前我用这个四平八稳的名字度过了很多年,随着一部《唐伯虎点秋香》的风靡和那只惊艳的蟑螂的出现,我有了一个新名字:小强。
你别以为我是一个无业游民,严格地说我是一条经理(经理多如牛毛,量词要用条),我主管着一间当铺。
什么?现在没有当铺?那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其实就在你的城市你只要好好找,犄角旮旯里说不定就能找到,当然了,提件破衣服进去换串铜子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了,实际上我们连范思哲阿玛尼这样的名牌也不接待,我们最欢迎的典当物是汽车和房产证,当然少不了旧世金银和古董之类的,这间典当行名字叫吉豪,我们老板姓郝,自从《第八号当铺》问世以后,我这间当铺就有了一个诨名:第好几号(郝吉豪)当铺。
现在的当铺当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柜台高筑,实际上它的装修是照着房地产售楼部来的:宽敞的客厅,水晶玻璃桌上摆着液晶电脑,周围是一圈皮沙发,除了没有模型,跟售楼中心完全一样。
在这种环境里谈生意,大家尽可能地保持心平气和,虽然你在进来之前就可能已经知道我们发的就是黑心财了。
半年以来我都没见过郝老板,他把一个有20万的帐号给我以后就再没出现过,去年后半年我只做成一单生意:用6万块钱当回一辆8成新的帕萨特来,这单生意赚的钱刚够今年一年的硬件开支,至于我的工钱——每月1400,就得郝老板贴钱了,谁也不知道这只老狐狸打的什么主意,反正据业内人士反应他还从干过赔钱的买卖。
我既是这间当铺的经理,也是唯一的员工,其实我还有一个副经理叫老潘,是个45岁的中年人,专管鉴别古董,自打我认识他以来就见过他两回,第一回是和郝老板一起吃饭,第二回是请他来验一张据说是民国时期的银票,老潘看了一眼就走,他在门口跟我说:再有把冥币当民国银票拿来验的直接报警吧……我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我的当铺开在一条很冷清的街上,每天无所事事,没想到一出事就刺激大发了。
我他娘的居然成了神仙预备役,还得接待穿越到我这来的客户。
就在我刚有点思想准备的时候,刘老六给我领来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荆轲。
我说了,小荆同学个子大概有1米77,很块儿,穿着开襟粗布的衣服,最搞笑的是他眼睛居然散光:他的一只眼睛在看着你的时候另一只眼珠子简直就像藏在太阳穴里。
这也不奇怪,人家是杀手嘛,需要眼观六路。
就是这个小荆,在刺杀秦王之前在易水边上唱着悲怆的hip-hop,高渐离给他打着架子鼓送他,很是拉风。
可惜小荆学艺不精,被秦王暴扁一顿,小荆气极之下张开双腿,冲秦王做了一个很有性暗示的动作(以上文字节选自《千年戏说史》第N章第二回:荆轲刺秦,张小花主编)。
刘老六把荆轲送下就打的走了。
荆轲看来还没从失败中缓过劲来,显得呆头呆脑,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没兴趣,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你就是‘仙境’的主人?给我一套房,其它的我想起来会叫你的。
这个……住宿到还不是问题,当铺上面还有两间房和一个仓库,我和我女朋友包子占了一间,我把荆轲领上去,他傻乎乎地坐在地上,嘴里喃喃说:为什么呢……为什么呢……我关上门出来才发现自己一头脚汗: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踏上了成仙之旅,而我接待的第一个客户,居然是古今第一刺客荆轲。
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女朋友包子快下班了。
早就跟你们说了我很倒霉,你见过几个穿越小说的男主角是一开始就有女朋友的?就算有,也是美若天仙吧?包子姓项,全名项孢子,她老爸是那种戴着酱油瓶底眼镜、军绿色袖套的老会计,希望他的女儿长大以后能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桃李满天下,像孢子植物一样……但这个名字给包子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项孢子小姐长得很像包子,她就在和我隔一条街的包子店工作,具体工作是门迎,她们店经营的是一种在本地很出名的灌汤包,包子以前负责端盘子,客人们只要一喊:包子——包子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然后不是打了盘子就是砸了碗,最后经理只好把她调到门口当门迎——关于这一点,只能用她们经理是一个好人来解释,他不可能对包子存在非分之想,因为我熟知她们经理是一个看完《午夜凶铃》不敢一个人回家的男人,他绝对没这种勇气!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会爱上包子,那绝对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一个没招谁没惹谁的下午(这句话眼熟不?),我非常无害地走在街上,前面一个身材完美到了极至的女人在我眼前娉婷,这个女人就是包子,再然后包子这个充满悖论的女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在一个别有用心的夜晚,我们一起欣赏了武藤兰、小泽、丰丸、黑木香之后,她野蛮地占有了我,在最消魂的时刻,她口含一物呜咽着问我:我是你什么人?我挺直身子,看似痛苦无比地说:老婆!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包子快回来了,我该怎么跟她说?亲爱的,我要成仙啦,荆轲就在我们楼上?想到我赶忙跑上楼,找出一套衣服拿给荆轲,骗他说凡是到仙境的人都得按规矩换上衣服,可是这个家伙不理我,还在发呆,说:为什么……为什么……我知道这人脾气不怎么好,当了一辈子杀手最大的传奇就是一个人也没杀了,其郁闷是可知的。
我只好大声说:你不觉得你太短了吗?荆轲吓了一跳,抬头问我:我哪短?这跟短有关系吗?把我气的,怎么古人也这么H?我大声说:你的剑太短了!荆轲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簪青碧绿的短剑:哦,我以为你说的是我的头发呢……(小花得同时更两本书,《花的世界》一天4更,此书力求一天两更吧)優优书擝 UUtXT.COM 荃文字坂越读第一卷 第三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字数:2596荆轲把那把剑放在桌上,然后做了一个从地图轴中抽出的样子刺向我,我急忙跳出去两米——那把剑我知道,是燕太子丹花百金从铸剑大师徐夫人那里买的,而且上了剧毒,荆轲和太子丹这俩坏包好象还拿这把剑实验过,如果当时拿这把剑的人是荆轲,那么那个倒霉的小兵甲可能是他唯一杀过的人。
荆轲看着完好的我,出了半天神,恍然道:原来是太短了!我暴跳道:你他娘的有病啊,要是够长老子早就让你镦(dui)死了!荆轲却并不在意我的态度。
他欣喜若狂地大叫:原来是因为我太短了!后来我把这句话前后各加了一句卖给了一家经销壮阳药的公司。
这时楼梯响,包子下班了。
我急忙把那套衣服丢在荆轲头上说:荆哥,你先换着,兄弟一会再来和你讨论长短问题。
荆轲当时是坐在地上,见我要走,以45度角仰望天空,伸出一只手,也不知丫想说什么,我没鸟他,出了屋迎面就碰上了包子,我随手关上了门。
包子手里还提着菜,她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有着来自于小家小户的节俭和她这个年纪相当的旺盛性欲,只要不看她正脸,我都发自真心地爱她。
包子本来是要去洗菜,见我神秘兮兮的样子,下意识地要进去看个究竟,我捂住门,笑嘻嘻地说:一个朋友……在咱们这住几天。
包子从菜篮里拿出一个茄子,握着茄子头,把带刺儿的把子对准我,严厉地说:你只要告诉我是男是女就行了!当得知是男人之后,她挥手把茄子扔进篮子,喜笑颜开地说:今晚给你做红烧茄子……我打开门看了一眼荆轲,见他已经基本穿戴整齐,正最后把一条内裤往牛仔裤上蹬,我赶忙闪进去再关上门:我*,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是穿在里面的。
荆轲并不在意这些小节,他随手把内裤扔在一边,说:你们的衣服穿起来很难受。
我很感谢他没有把我的阿迪当英雄大氅那样披在身后,看来杀手果然有很好的适应环境的素质,他既没有对透明的玻璃表示好奇也没问我顶灯为什么不烧灯油,比起电影里那些穿越到现代的土鳖,体现出了一种与身份不符的绅士气度。
但我马上就知道那是为什么了:他又抄起那把匕首,问我:可是再长就带不进去了,怎么办?看来他之所以要在尘世滞留一年,主要目的是想规划出一个完美的刺杀计划。
我只好耐着性子问他:你当时带的督亢地图有多大?他一手握着匕首,另一只手在匕首尖前面一点一比画:这么大。
你们为什么不把比例尺放大——比如你带去那张是1比10000,如果你把比例尺放大到1比1000,你就可以在地图里藏一把长剑带进去,如果比例尺是1比100,你甚至能带进去一条方天画戟。
荆轲虽然没有完全听懂我的话,但大致意思明白了,他使劲一拍脑袋:我真傻,真的!然后这个荆轲版祥林嫂五体投地地说,你果然不愧是神仙!等荆轲解决了自己的问题,他的第一个关于仙界的疑问也随之而来:那是什么(手指玻璃)?还有那个为什么不见灯油(手指顶灯)?呕,卖疙瘩!我被他打败了。
幸好我的回答也很强:这里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到了吃饭的时候,我把荆轲叫上了饭桌,既然还有一年时间,偷偷摸摸的总不是办法,索性让他早点见光。
荆轲受到了包子热情的款待,包子是个能和我所有狐朋狗友打成一片的人。
在荆轲盯着电视把饭扒拉到鼻子里的时候,包子在我耳边悄悄说:你朋友‘小卖部’开了。
我低头从桌下一看,见荆轲穿着我的LEE,八叉着腿学着我们的样子坐着,拉链洞开,他那根不算短也不算长的家伙正趴在裆口向外了望,我咳嗽了一声,他根本没往心里去。
包子借口盛菜出去了,我抓紧时间跟荆轲说:荆哥,凉快吗?他就没听我在说什么,指着电视说:那里面的小人都是你养的?我只好站起身,指着自己的脐下之物说:我们这的风俗是不能露出这个来的。
我以为他会尴尬,但是我错了。
他把那物随手划拉进去,还指着电视,说:你每天给他们吃什么?我郁闷地走过帮他拉拉链,刚拉到一半的时候,包子进来了……那天晚上我只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个异性恋者,包子那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格外美妙的身体像台水泵一样把我抽空了,用包子的话说,她要让我就算有那心也没那力,这样白天上班她就可以不用担心了。
直到天微微亮,我们才收拾了狼籍睡了一会,荆轲打了一夜鼾,我发现他是个不难对付的人,说白了他智力上稍微有点欠缺,特容易相信别人,这或许跟他把我当神仙有关系,只要不跟他提刺杀秦始皇,他就跟二傻子是一样的。
白天我比平时晚了一个小时开门,刚把门板拿下来,就发现刘老六就坐在我台阶上抽烟,身边还蹲着个胖子,刘老六见我开门了,把烟踩灭,领着胖子进来,跟我说这胖子是我的第二个客户,他一说这胖子的名字,我就感觉到天塌地陷一样。
有聪明的读者也许已经猜出这胖子是谁了。
是的,他就是——秦始皇!優滺書盟 uuTxT.COm 铨蚊吇坂越镀第一卷 第四章 赢胖子大战荆二傻 字数:3090我从来没想过秦始皇是一个胖子。
更没想过秦始皇还是一个笑容可掬的胖子。
这个笑容可掬的大胖子秦始皇看上去只有45岁左右,穿着一件绣满刀币的长衫儿,头发要比荆轲的亮很多,一看就知道经常洗,他袖着手冲我点头微笑。
看来我们存在相同的尴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对方。
刘老六拍拍秦始皇肩膀说:你以后管他叫强子或者兄弟都行。
然后又招呼我说,叫赢哥。
强子……赢哥……饿(我)以后就在你嘴儿(这)开火咧。
我急忙回道:好社(说)好社。
好家伙,和赢政称兄道弟,我感觉我这脸面就像小孩儿尿过的床一样在有限的空间里无限扩张。
后来我才知道,我赢哥并非一向如此低调,因为刘老六跟他说我是神仙他才这样的,我赢哥其实是个认命的人,先是自己骗自己炼长生不老丹,结果据说快成功的时候炼丹的人死了,赢哥又马上修兵马俑,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有小弟捧着,现在在他眼里我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主宰,所以他跟我很客气。
刘老六放下秦始皇,这回打了一个摩的走了。
我一直以为肯坐摩的的人应该有一颗大众的善良的心,这回我知道我错了,我很恨他。
秦始皇与荆轲不同,他放下了帝王的架子是来享受生活的,他很快就对我的笔记本电脑感兴趣了,在他觉得我是个很好处的人之后,就擅自把玩起了外接鼠标,他一边玩一边哟哟地感叹,还一边往屏幕前后左右乱看乱摸,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是以为鼠标之所以会跟着手动,是因为有一根细线牵着。
他玩了一会鼠标,跟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他要拉屎。
昨天我已经教会了荆轲使用马桶小便,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知道只要告诉他们把脏东西都弄进去就行了。
我把赢胖子摆在马桶前,放下坐垫,让他踏踏实实坐上去,再没用我教,一声震天响之后整个厕所就充满了千年臭氨,赢胖子也很抱歉,冲我连连摆手。
我到是不怕臭,我最怕他把荆轲惊醒了,荆二傻就在厕所对面的卧室里。
跟傻子打过交道的人可能有这样的体会:凡是他们认准了的事,就会特别执拗。
昨天我已经把荆轲的衣服收起来了,但试图缴他械时遭到了拒绝。
这使我想到很多事情,第一不能让他们碰面,第二看来我得多准备几套衣服,第三得给秦始皇准备一个总统套间,而我现在唯一空着的房子就只剩荆轲隔壁那间仓库了。
只听哗啦一声响,秦始皇提着裤子冲出来,奔楼下狂跑下去,与此同时,荆轲揉着眼睛从房间里出来,拉链开着,直眉愣瞪地走进厕所,叉着腰撒尿,他抽了抽鼻子,还不满地看了我一眼。
我顾不上管他,急忙跑下楼看秦始皇出了什么状况,只见他托着下巴盯着房顶发愣,他跟我说:饿照你社(说)滴那么一扳,水就都流哈(下)气(去)了,把饿哈(吓)了一跳,以为把嘴儿(这)淹了。
他说完又噔噔跑上楼,钻进厕所里,盯着马桶里一圈一圈荡漾的黄色液体百思不得其解。
荆轲大概是又回房了。
我很抓狂,没想到这么烂俗的情节居然发生在我身上,我索性大叫:荆哥、赢哥,你们都过来!荆轲和秦始皇同时从房间和厕所探出头来说:咋了?然后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发现了对方,然后啊的一声同时摔上了门,我正搞不清状况的时候,只见荆轲已经举着刀子又冲了出来,原来他是去拿刀了。
秦始皇也不傻,知道现在不是在他的大殿上,还有赵高帮忙,况且也没带着他的辘轳剑,这时候就看出帝王的智慧里了,他居然懂得摔上门锁握住把手,而荆轲却只会操着匕首横劈竖砍,不一会就把我厕所的门捅出一个三角型的洞来,他从这个洞里能清清楚楚看见秦始皇,他把一只眼睛凑上去,大声吼道:你出来!我说过,荆轲有很严重的散光,他一只眼睛往里面瞄着,另一只眼睛就好象在窥探我的举动一样,我这才想起应该干点什么了,我从客厅沙发底下抽出一块板砖(为什么我客厅沙发底下会有一块板砖呢?)托在手里,厉声道:姓荆的,你再不把你那把破刀扔了我就拿板砖掀你的前脸儿!荆轲见我手托一方方正正的东西,且红光耀眼(这块板砖被我洗得很干净),不知是什么仙界宝物,气馁道:我的事你别管……正说着秦始皇已经在厕所里寻着一把爽身粉,顺着洞扔了出来,荆轲一声怪叫,扔了匕首捂着眼睛揉起来。
我这个气呀,赶忙去把匕首先收了,秦始皇还一把一把往出扔爽身粉,我拉开门,一把薅住他脖领子把他拽出来,把他扔在沙发上,又领着荆轲去水池边上洗好眼睛,我拉着他的手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就像幼儿园中班的阿姨,我把荆轲放在对面的沙发上,在他们之间摆上矿泉水和烟灰缸,语重心长地说: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呢,非得打打杀杀的,又不是上辈子……说到这我忽然想起来他们确实是上辈子就有仇,马上改嘴说:其实你们俩之间并没有仇,我说的对吧?秦始皇先拼命点头,荆轲气哼哼地说:那他最后把我弄死了。
秦始皇不甘示弱地说:那是谁先动的手?我把板砖把桌上一墩,大声说:吵什么吵!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两个人都缩着头噤了声,我点上一根烟,这才和颜悦色地说:不管谁对不起谁,那都是上辈子的事了,这是什么地方,嗯?这是让你们享福的地方,而且就一年,你们还不好好珍惜。
秦始皇低下了头,荆轲眼睛红红地看着我。
来,握握手,以后大家都是好朋友——听话。
这次又是赢胖子先伸出了手,看来人家帝王就是有气量,荆轲无奈地跟他握了握。
这对冤家总算暂时被我搞定了,我又翻出一套衣服来让秦始皇换上,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衣服一上身就知道质量比他的好,在荆轲告诉他内裤应该内穿时,赢哥从善如流,顺便表示了对荆轲的友好。
然后我们哥儿仨(别扭不?)把仓库打扫了一下,我往里面搬了一张简易弹簧床,暂时作为秦始皇的总统套房,秦始皇的好奇心要比荆轲强很多倍以上,他问这问那一通之后,荆轲替我回答他:这是仙界,说了你也不懂。
心态决定一切,赢胖子很快就沉迷于电视了,本来他看的是《百家讲坛》的解说韩非,我急忙给他换了一个台,让他看《流星花园》。
楼上终于风平浪静了,我把玩着没收荆轲的刀,下楼才发现我那位副经理老潘已经在等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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