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08-4-4 8:56:12 本章字数:5287]我没像李伯说的一两天学会骑马,可四五天后能自己骑了。
虽然技术不高,但让马慢慢地跑直线还是可以的。
万一转转又圈着跑(它还是贼心不死地总这样干),我也能把它扯回来了。
转转因此得了忧郁症,眼睛常含泪水。
我们不急着赶路,遇到下雨刮风,就在店中歇息。
看到风景,就去游览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谢审言继续走,我就有机会还谢审言的人情。
其实还个人情很简单,不过是一句话:对人好。
怎么对人好?一个词:投其所好。
说白了,就是他喜欢什么就给他什么,他不喜欢的就别给他。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
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
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
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
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
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
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
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
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
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
辣的是更不会碰。
我想该是因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
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
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
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
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
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
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
我注意到他爱喝浅色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
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色的菜,见到本色的菜就觉得没味儿。
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
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
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
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的菜不动声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贼惦记似地计算他吃了多少。
我对我的这种病态爱好归结为没事干闲出来的毛病。
斗智斗勇地还谢审言的人情还包括给他提供精神娱乐:我和钱眼杏花白天在马上说说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闹闹,尽量说些快乐有趣的话,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希望谢审言听了心里高兴些。
李伯有时插上几句话,笑上一阵。
谢审言只是在旁边,戴着斗笠,从不出声。
离府前的在我心头缠绕不去的感伤渐渐淡了,我有时会突然发现我一整天都没有想我以前那位,因为满脑子在想着谢审言吃够了没有,怎么把钱眼这个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说倒一次,费劲儿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话的影子,再胡编乱造地给补全了,讲出来让大家都笑笑……我感到越来越轻松,看来人是应该做好事,惠人与否现在还不知道,但惠己已经达到了,雷锋叔叔一定是个快乐的人。
这天,我们错过了城镇。
看着天黑下来了,四野无人,只好找了个小坡。
周围有几棵树木,大家下了马,拴好了,说就在这里过夜。
这是我们第一次露宿野外。
李伯说他们几个去拾柴火,我和杏花在马旁边准备吃的。
我们把水袋和干粮拿出来,薄被叠放在地上,看着忙活得差不多了,我和杏花坐了,等着他们别人回来。
我想起哥哥说过谢审言的丸药到半月就用完了,随口说:我们到下个城镇时,要去让谢公子再看下郎中,还要给他配丸药。
杏花笑起来,我回过神说: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杏花说:小姐十分关心谢公子啊。
我无语了,杏花又来撮合了。
果然,她嘻嘻笑着说:小姐干吗总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呀?我大惊,杏花!你怎么看出来的?我那么明显吗?!杏花忙说道:不明显,一点都不明显。
我是因为知道小姐喜欢吃什么才注意到的。
我问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杏花点头:是啊,小姐在府里一个多月了,我当然知道。
我忽然非常感动,有点想哭。
我偷偷地观察谢审言的口味是为了还他的人情,可杏花早就这么干了,不是因为我有恩于她,是因为她想对我好。
我才注意到,我根本不知道杏花喜欢吃什么。
她的善良才是真的善良,不是为了回报什么,不是为了得到什么。
我对着杏花说:杏花,当我的妹妹吧。
我在那边就是一个人,没有兄弟姐妹。
来了,有了个哥哥,但是没有姐妹。
杏花忙摇手:不行,小姐!我苦了脸,当然,我这个姐姐十分无能,根本没法为你做什么,天天还让你照料,你要是看不起我,也是应当的。
杏花快哭了,小姐!我不是那个意思!我马上换了笑脸:那就认了我这个姐姐了?杏花说道:小姐!奴婢不敢……我皱了眉:杏花,我对你可否有不敬之处?我可曾对你指使怒骂?杏花摇头:从没有过呀。
我睁大两眼问道:那你为何自称奴婢?是说我这么待你了?杏花忙说:不是,我就是奴婢呀!我说:就为了这个不认我当姐姐吗?那容易,我不让你是奴婢不就得了。
这回杏花皱眉了:可我觉得,我不能当小姐的妹妹,我配不上。
我叹道:杏花,人与人之间,真近了,就是讲个情意,别的都没用。
你有情意,就配得上,我对你的情意不深,我就配不上你。
所以,咱们成了姊妹,我可是赚了呢。
杏花停了一会儿,问道:小姐又想以前了?我猛醒过来:杏花,就这么定了,你是我的妹妹了!来,叫我声姐姐!杏花慌忙说道:小姐……我打断她:杏花,跟你说说我们那里的风俗。
小姐是对妓女的一种称呼。
人们说去‘找小姐’,就是去嫖娼。
还有,小姐也是餐馆里,对女的店小二的一种称呼。
我说着打了个半响不响的响指,拿着腔调说:小姐,过来,把我这脏盘子换一下。
小姐,给我添点茶。
小姐,拿个巾子,快点呀!杏花吓得张了嘴,真的?我点头说:当然!所以我们那里,小姐等于丫鬟,姐姐妹妹才是好称呼。
杏花,叫姐姐吧。
我觉得我是在勾引她似的。
杏花迟疑着,我再催促,你小声叫,就一声,我就高兴了。
杏花低声说:我就是觉得不该呀。
我问道:杏花,你会武功,会不会和我打架?杏花急忙摇头:绝对不会!小姐,我不敢……我嘿嘿笑了,那我就敢了!说着就去挠她的胳肢窝,杏花嘎嘎笑得仰倒在地上,我一边笑着乱挠她一边说:叫姐姐!快叫!叫姐姐!这种女孩子之间的打闹千古不变,单调平庸但十分有效。
越是年轻的女孩子越怕痒痒,一般来讲,少女是受不了按摩的。
生理上来解释是因为青春的身体十分敏感,还没有习惯……别黄色了!另一方面,胳肢窝只对女孩子有用,人年纪大了,就迟钝了。
如果两个中年妇女干这事……杏花笑得抱成一团,泪流,终于断续地说:姐姐……饶了我吧!我停了手,也笑得手软,杏花坐起来,喘了半天气,我笑着说:妹妹,以后我说叫姐姐时就得叫,不然姐姐我别的不会,胳肢你还行。
杏花低头说:小姐,我……我知道她要说番感恩戴德的话,忙打断她:杏花,我给你讲个小姐的故事。
我们那里,在餐馆点了菜以后,女店小二,就是小姐,要把你点的菜报一遍,让你听听对不对,就像你们这里报花名。
我们有一次去了南方一个偏远的小镇,一大桌子的人,点了菜以后,一位公子就说:‘小姐,给我们报一下。
’那个小姑娘当场呆在那里,我们等了半天,点菜的那位公子急了,说:‘小姐,我们点了十几个菜,别懒,怎么也得报一下!’那位小姑娘害羞地说:‘我不是小姐。
’我们的那位公子说:‘那又怎么了?那也得报啊!等这么半天了,快点报!’小姑娘说:‘你们这么多人,我怎么抱呀?能不能只抱女的?’杏花咯咯地笑了,我笑着说:你看,小姐可不是好当的。
杏花笑过了,看着我说:小姐这么好的人,谢公子也是好人,让大公子给他治伤……我轻叹道:你还不死心。
杏花,我不能和他在一起,要不然,他总看着我,那些事情就不会过去。
我不想说他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对他没那份心思,怕显得自己高人一等。
把话放在为他好这样的借口上,是现代的伪善表现,古代人并不熟悉。
杏花不说话,我再叮嘱道:你可不能说你看出来的事。
我只是还他一个人情。
平常不能让他觉得我接近了他,我不想惹他不快。
杏花点头,低声问:那小姐有什么打算?我疑问:什么打算?杏花道:小姐的终生大事啊。
小姐已失了贞洁,不如……我忙摇头:那也不能因此就和一个人在一起,更不能去让人家痛苦。
杏花问道:小姐,你真的不担心处子之身已失?我沉吟道:处子之身,如果没有许多品格与它相联,实在毫无价值。
你原来的小姐为什么发疯,就是因为她献出了处子之身后,觉得她已经给了更珍贵的东西,结果……杏花使劲点头说:小姐说的太对了啊!原来小姐的性情差很多……那之后,谢公子还不说话,她就没有了别的办法……难怪要那样对谢公子……我叹息道: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我和你原来的小姐干了同样的事。
杏花惊道:小姐怎么能这样讲?!我说道:我们都把我们认为最珍贵的东西,你的小姐是处子之身,我的是我的信任,给了一个我们不该给的人。
杏花还是不甘心:你怎么能和我们原来的小姐比?你从来不会打人啊!我对杏花解释说:你的小姐想用折磨屈服一个不会屈服的人,我想用所谓的原谅,留住一个留不住的人,虽然方式不一样,我们都是勉强了别人哪!杏花皱眉:小姐的性子好,也是错了吗?我摇头:我如果真的性子好,不在乎,那样做,就没有错。
可我在乎。
每一次,说是原谅了,其实是在乎的。
我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一个只爱我,对我忠诚不渝的人,可我违背了我的心愿,死死地守着一个不能满足我的心的人,这也是强迫。
杏花说道:小姐以后就不这样了。
一时间,后知后觉的感慨冲击着我的思绪,我好久不说话。
如果那天,在那个大厅,我不是已经和他认识了十八年,不是在成长中交织了无数他的印记,而是只认识了他一两年,不,哪怕三四年,我是不是就能转身走开,再也不会理他?这是我心中最后的一点自尊:我相信我一定能走开。
我之所以不能,是因为那么多年的相处,已经让我无法躬身而退。
怅惘中,我轻声说:如果有以后,不是我要的人,我不要。
我不会相信甜言蜜语,不会用任何方式去勉强,我一定能放手,一定能离去。
如果有以后,我不原谅。
杏花停了好久,又说:小姐,失了身的女子很难……小姐不要太……我叹息:什么叫失身?这个词就带了贬义。
喜欢就是都喜欢。
从身体到灵魂,从过去到现在,都喜欢。
这样的人,就不会在意我的失身。
如果在意,就是不喜欢我的人,我也不会喜欢。
其实,处子之身算什么,一夜而失,后面还有上万多个日夜,不过了吗?杏花笑了。
我笑着看她:杏花,你聪明勤快,心地善良,对人这么好。
但愿你的名字表示的是幸福之花,能找到与你相亲相爱的伴侣。
杏花看着我说:小姐,你也会找到真的喜欢你的夫君的!我蹙眉回想着说:我在哪里读过: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杏花,谁不想找到一位与自己相爱互敬,一同欢笑哭泣的人。
但这也要看天命啊!若我真有这么一个人在等待着我,怀着与我同样的心意,上天自有安排,我们终会到一起。
若没有,那是我没修到这样的福气……正说着,就听李伯说:谢公子请过来坐吧,我回来了,劳你等候。
我扭头,见李伯抱着树枝等走过来,我们身后不远处,谢审言站在黑暗里,他一身黑衣,身影几乎溶入了周围的夜色。
李伯过来还解释:我没让谢公子远行,怕你们两个女子单独在这里,我让他就在你们左近守护。
我和杏花愕然相向,两个人都大瞪着眼睛。
我悄声问道:杏花,怎么办?杏花皱眉:没办法了。
不知他什么时候开始听我们说话的,大约知道了我给他点菜的事,我觉得十分不好意思。
看来主动对人好,哪怕是为了还个人情,也是没面子。
谢审言默默地走到李伯边,空着手,可见哪里也没去。
他隔着李伯放下的树枝,抱膝坐到了我们的远远的侧面,一如以往地躲着我。
他日夜都戴着斗笠,我有点忘记了他的长相,只能从斗笠的角度猜测他是不是抬着头。
此时,按照斗笠的方位,他应该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
看着他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一种透彻骨髓的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