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手移到凌飞耀肩上,不再紧贴着他,又涩涩地开了口,凌飞耀,我该怎么办呢?凌飞耀双臂圈紧了我,原本高昂的头低了也下来,深幽无底的黑眸柔波涌闪,诱人甘心溺入。
他深吸了一口气,才吐出低低地柔言,乐,我要你缠着我,将来,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要放手,我喜欢……有你……在我身边……我不介意你有什么样的过去,也不介意你现在心里还有谁……我只在乎……现在和将来的你,是不是由我来守护。
他的表白深情婉转,虽暗隐着些许的伤感,也给了我无比的满足和感动。
我顷刻间觉得四周的空气芬芳袭人,洋溢着美好的气息。
凌飞耀轻轻吻上我的额头,我忍不住又想流泪,开心地想流泪。
他按着我的肩头,放低了身段与我平视,唇角绽放着最明媚的笑容,乐,从现在开始,你跟我在一起吧!你应该就是跟我在一起的!你只有和我在一起才是对的!凌飞耀大言不惭,振振有词,仿佛他的话句句都是天经地义。
天啊,我真是给他打败了!我闪着泪光,却笑得前仰后合。
好,凌飞耀,我缠定你了!其实,我这里面,早就只有你一个。
只要你乖乖的,不乱跑,它就是你一个人的地方。
,我指着我心房的位置。
凌飞耀依然扶着我的肩,眨着魅眼,对我放电,慢声轻语,以后就叫我的名,耀……飞耀……,他指着我的心房,你放心,我会很乖的……一定守住它。
,他又挺起了腰杆,手一挥,笑容得意的有些过份,扬言,我的地盘——,我是绝不会给别人染指的机会的!我心中感动,便娓娓道来,耀,关于我,你之前看到的,或者听到的,有些未必是真。
但今晚,我在这里,我对你说的每句话,每件事都是真的。
我说这些给你听,不是想一定要辩白些什么。
是你说不介意,我才决定解释给你听。
我可以不在乎被你误解,但不能不在乎你的感受,我知道我和你之间存着这样的误会,你心有委屈。
凌飞耀收起张扬,认真起来,乐,我明白你在说什么。
对不起,往后,你对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不会再有疑心。
跟我在一起,压力和困扰都少不了,你肯跟着我,本来就是很不容易的决定。
所以我希望,你以后碰到烦恼就说出来,多个人分享,二个人一起面对会好过很多。
我勾住他脖子,往他身上扑着一挂,嗯,耀,能跟你在一起,又有你陪着我,我心甘情愿做你身边的隐形人。
时光,我真希望它能在此刻停住脚步,永远就停在我们相拥地这一刻。
树袋熊,可以下地了吧!,凌飞耀靠在车身上,抱着我耳语。
不要。
,我腻在他的脖弯里摇头。
嘿嘿!,凌飞耀阴笑起来,低语,想跟我进宾馆开房间,你就继续……他笑得我头皮麻麻的,腰间也感到有异样的东西开始突起,热热的抵着我。
我恍悟,立马火速从他身上撤退,捧着自己火辣辣的脸,躲到一旁,不敢正眼看他。
他急不可待为我开了车门,还把我放在控制台上的护照顺手牵了,往他自己裤袋里一插,一边催促道,走吧,我们回去吧!我不好意思多看他,一声不吭上了车,由着他驾车,带我马上离开了机场。
我拿起控制台上的头等舱的机票,心里感叹连连。
真是丢人!一天之内,往机场二来二回,机票都买了二张,最后竟然还是没走成。
虽然结果是心甘情愿留下来的,但这折腾真是够够的了,这种事情这辈子千万别再有了。
这家伙也够绝的,居然不声不响把我护照顺他身上了,他还生怕我不打招呼就跑掉吗?我伸手到他胸前,护照还给我吧,我不会走的。
我知道你不走,不过,你今后出远门,肯定是跟我一起的。
你的护照,还是我帮你保管比较妥当,放你自己手上,容易给人抢了。
,凌飞耀拍掉我的手,还满脸的理所当然,一本正经跟我作着这样解释。
切,除了你,还会有谁耍这种流氓呀!,我吱牙讥他。
为你好,倒还让你说成是流氓。
流氓拿人东西,可是从来都不还的,嘿嘿!,这妖人的恶质面目又现形了。
算了,他也是在乎我才要扣留我的护照的,就放他那里吧,能让他安心也好。
我一看时间都快午夜了,拍着手心,忧心忡忡地急道,唉,我上午出门时候把所有的钥匙,包括办公室的,全托给宿舍保全处的一个大叔了。
现在回去不知道能不能拿到宿舍钥匙,也不知道那个保安大叔有没有把我留的钥匙交接给其他人。
我在抓耳挠腮地焦虑中,凌飞耀反倒歪着嘴偷乐起来。
我心知,这家伙现在肯定没安好心。
我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故意懒洋洋地问道,我们现在去哪里?凌飞耀不动声色,反问,你想去哪里?我脱口道,去宿舍啊!凌飞耀眼都不眨一下,钥匙的事,明天再说好了!哼,他这潜台词,明显我今晚是不必回宿舍了,果然居心叵测。
不要,还是先回宿舍,去看看钥匙再说。
,我驳道。
凌飞耀别扭着脸,厌厌道,随你便,不要我收留拉倒!反正你也跑不掉了,嘿嘿……那晚后来,凌飞耀的确送我回到了宿舍,我又在保全处顺利找到了钥匙,自然,这再后来也就没他什么事了。
他也没多纠缠,只赖着我,要我哄他二句。
我称了他的心,他也就揣了我的护照,开上他的宝马,得意洋洋地回他的狼窝去了。
(上卷到此结束,本文尚有下卷,敬请各位继续期待……)榔头的传说(自白篇)我本名叫周大福,但各位千万别误会了,我跟那周大福金店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点关系。
榔头是我自取的外号,因为我妈姓郎,我从小希望自己可以象榔头一样强硬、有力,可以保护和照顾好我妈。
我极其不喜欢别人叫我本名,大福太俗,姓周更让我厌恶至极,我讨厌那个死鬼老爸给我的姓。
死鬼老爸是个跑船的,在我记忆里,他就是一个混蛋,绝对的混蛋。
一年到头很少回来,回来也是在家东游西荡什么都不做,要么喝的醉醺醺的,然后莫名其妙地打我妈,又从来不给家里生活费。
打从我有记忆起,我就讨厌看见他,不过在我十岁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
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懂事,在一旁听大人们聊天,我知道他有了别的女人,不想回这个家了,我觉得他不回家是好事。
再过了三年,又听说他上工的船在海上遇到大风浪翻了,连他的尸体都没找回来。
我妈是个非常好的女人,我那死鬼老爸再混蛋,她也一直替他撑着这个家,替他尽孝,照顾我奶奶。
为了养家,她一直就在凌家帮佣挣钱,勉强支撑起这有老有小的家。
直到我十三岁那年,家里接连发生了一些事,到最后,一个个人全都各奔东西了。
香港唯独剩下我一个人也还寄住到了舅舅家。
最起先是死鬼老爸出事了,他反正也已经不回这个家了,他出不出事,对我来说完全无所谓。
但奶奶听说死鬼老爸出事,难过的一病不起,没过多久也去世了。
本来,家里还剩下我和我妈二个人相依为命了,可过没多久后,我妈竟然也要离开我,离开我去万里之外遥远的美国。
我妈安排我寄住在了舅舅家,临走时候跟我交待。
现在爸爸不在了,我就是一家之主,可以独立自主了。
她要我乖一点,认真读书,尽量不要给舅舅家添麻烦。
我当时抱着她的腿,哭闹着死活都不让她走。
我妈也流着泪,跟我说,她也舍不得离开我,但还有个小朋友年纪比我还小,他要离开所有亲人,去很那很遥远的地方生活。
那个小朋友他比你还可怜,比你还需要有象妈妈这样的人去照顾。
妈妈又说,我是穷人家的孩子,穷人的孩子就该早当家,而且男孩子要学会坚强,要吃得起苦,更要懂事。
我是个懂事的孩子就应该理解妈妈,理解妈妈要挣钱让我读书,理解妈妈是去做一件很好的事。
从那以后,我只有在那个遥远国度里的学校放假的时候才能见到我妈。
不过,每次回来,那家人就会给我妈休长长的假,直到她再陪那个少爷一同回美国。
那个少爷,就是凌飞耀。
我是在十三岁那年圣诞节前一天,才见到了这个比我小三岁的可怜家伙。
这可怜家伙穿的特别好看,长的更是特别好看。
他是一个人找到元朗的我家门口,我妈看到他特别惊奇,我本来就对他有气,见他还长的这么可爱,更特别来气,冲上去就狠狠给了他二拳。
结果,自然是换成我妈特别来气,她纠着我就要打。
没想到,那吃了我二拳的家伙居然还拦着我妈,叫她别生气,别打我。
那天,他居然是一个人从家里偷偷溜出来的,就凭着我妈说过的地址,辗转找来我家,目的是为了给我送圣诞礼物。
因为,他知道我妈妈还有我这个儿子,他还说他谢谢我,谢谢我肯把妈妈让给他分享。
自那天以后,我对这个抢走我妈的家伙就不再反感,因为他每次来,我都有收获,我妈看到他也总是很高兴。
那天的后来,在我妈的坚持下,我和我妈一起送他回家。
但他只肯让我们送到他家那个漂亮大房子的门外,没让我们进门。
回家路上,我抱怨不请我们进去就算了,还连门都不让我们靠近。
我妈跟我解释说,这是二少爷懂事。
他是一个人偷跑出来的,他怕我们被他家人怪罪才不让我们进去的。
再后来,我还听我妈说,那家伙为了那次偷跑出门,还挨了一顿打。
在我妈后来回香港的假期里,那个少爷常会来我们元朗的家,看我妈,找我玩。
不过后来都是有司机送来,晚上再接他回去。
他好像真的很喜欢来我家这破地方玩,来了总是一副很高兴的样子,待到天都黑了,走的时候也还是恋恋不舍的。
他每次来都会送我东西,甚至是钱。
我妈不让我收,他很能坚持,会坚持到我妈同意我收下。
接触多了,我觉得这家伙很聪明,眼睛骨碌骨碌的,总能猜到你想些什么,很会讨人喜欢。
跟我玩,他很听我指挥,但每次想捉弄他,都很难算计到他。
就算他中招,我看得出来,他都是故意让我捉弄到,只是想让我高兴一下而已。
他对我很客气,很小心翼翼,即使我惹到他了,他也只是拉着脸跑开,不会对我发火,更不会无缘无故发少爷脾气。
我很奇怪,连我们村村长儿子阿牛都霸道蛮横的不得了,这少爷家听说很有钱有势,我妈又是他家的佣人,为什么他脾气这么好,对我态度也好?我那时问我妈,我妈说是二少爷是个好孩子,他最懂事,不喜欢惹是生非,体谅别人难处。
他对我好是不想她这个妈妈难做,而且当我是朋友,是大哥哥在尊重。
我妈总跟我强调,绝不能欺负凌飞耀,要我好好陪他玩,还要当自己弟弟一样照顾他。
到我读中学以后,这个叫我榔头哥哥的少爷,除了过年,几乎任何假期都不再回香港。
但他想的很周到,会安排我去美国探望我妈。
我去了美国,就与我妈同住在他美国的家里。
这么多年,私下他对我妈,对我一直很好。
我们见面,同住就跟家人一样融洽。
我妈对他甚至比对我这儿子更关心,我也觉得这家伙很有人情味,我妈为他工作又很开心,我在心里也很高兴。
不知不觉,我心里早当他象自己弟弟一样看待。
为让我们母子团聚,小耀在我中五毕业后,主动建议我申请到美国读大学。
实际的留学手续,他也帮了很大的忙,更费了很多心思。
小耀虽因外型缘故,出门常受闲人滋扰,但跟家里提出要聘保镖来保障他的居家和出行,还是自我去美国读大学那时才开始的。
我知道他这么做,其实是为不想让我和我妈操心学费,借口聘我作保镖,好让他家包了我全部的学费。
在美国那段日子,我说是他的保镖,其实只在我和他都不上课,难得他去热闹地方的时候,陪他一同出去,帮他挡挡闲人的滋扰。
既是小耀的保镖,他虽不跟我较真,然于情于理我也要忠其之事。
身为职业保镖要具备的专业素养,我样样自觉兼修。
擒拿、格斗、散打之类基本功不是自夸,我的身手不会比一般FBI差。
但靠人不如靠己,小耀他自己从小也学防身术。
不过,他学业杂繁,兼顾太多,又爱美,不肯练膀大腰圆的健身项目,所以只在跆拳道一项上花了点心思练。
小耀心思敏捷,身手灵活,他比常人少用了近半练习时间就拿到了黑带,但自考上三段,他也不再花时间在练跆拳道上。
即便如此,我同样号称黑带三段的跆拳道功夫,每回私下切磋,我总不如他。
原本,我们三个在美国生活过的很平静,一切都很美好。
但就在我大学二年级,小耀正要上大学的那年,我妈突然检查出来得了乳腺癌。
当然在小耀要求下,凌家让我妈马上在美国做了手术,接受最好的治疗。
只可惜,手术大半年后,癌细胞扩散和转移了,医生尽了最大努力,最后也没能挽回我妈的离去。
读完大学后,我在美又工作了三年,直到小耀大学毕业后,他想回香港入娱乐圈当明星。
我就特地辞了职,陪他一同回到香港,索性专职做他的保镖。
继续为他当保镖,是我对他善待我妈妈的报答,更是当他弟弟一般,想替我妈继续照顾他几年。
相亲日的任务6月17日,星期天。
今天对榔头来说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大日子。
为什么今天会是榔头惊心动魄的大日子?嘿嘿,只因为榔头今日里要去相亲,生平第一回相亲!榔头对今天相亲这一位,可是充满了期待,以至于他一早就认定这是个惊心动魄的日子。
榔头要去见的那位她叫棉花,和榔头一样,都是元朗人,小时与他邻村而居。
他们也曾在一个中学读书,棉花比榔头小二岁,她是榔头在校时暗恋二年的对象,更在榔头春心萌动的起点。
她曾让榔头放学后,每天不论刮风下雨都不惜绕行多走二公里路回家,只为能尾随同路的对象。
但可惜直到榔头中五毕业,临去美国上大学前,他也还没去跟她告白,甚至连搭讪都几乎没有。
其实,那二年棉花在路上,走着走着没少回过头来对榔头笑。
而且,对他笑的羞涩又温柔,如甜甜软软的棉花糖,很动人。
以至于榔头去了美国好几年,女朋友交了好几拨,心中也总念念不忘故乡的那朵小棉花。
其实,榔头明白他此去美国,恐怕从此一别万里,又归期难料,还是把自己的好感暗藏于心不误人。
所以,他甘愿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直到他看不见她为止。
但苍天有眼,皇天不负有心人,事隔多年以后,榔头与这位棉花小姐竟仍有机会续上前缘!此事说来凑巧,榔头在元朗的舅舅一直很急榔头的终身大事。
前几天,说着要替他作介绍,安排相亲。
榔头原本是不答应去相什么亲的,结果听说相亲的对象居然是棉花,他急忙答应下来,还要求舅舅,安排见面的日子越早越好。
好不容易盼到这天,榔头费心打扮半天,终折腾成自认为酷帅至极的骇客造型,兴高采烈地早早就想出门去相亲。
人走到客厅,却看见凌飞耀这小子整个人摊平了,直愣愣地挺在沙发上,二眼瞪着天花板,手里拽个抱枕,气呼呼地咬牙死掐抱枕中。
此刻的凌飞耀正想及昨晚公司大堂门口那一幕,他心之郁闷,已恨不得动手拆房子来撒气。
他心想,初恋的圆满难道是那么重要?任他人再努力也无可取代初恋的地位?哪怕是我凌飞耀也照样不能使她例外,让她了断旧情?郑天乐她对我明明有动心,我也挖空心思,变着法来讨好她,感动她,连狗血招数都用上了,这没良心的丫头眼睁睁看着我烦恼,也还是要偏心那人。
昨晚,我见她自鸣得意,一时心堵气急,才拿话激她。
话出口,便有些后悔了的,可想不到她跑的也够快。
我不过才迟疑一下,看天色不好,取了车,再去门口载她。
单这弹指功夫,她已佳人有伴。
那小子能给她什么?她又到底中意他什么?到底是什么可以令他们之间感情如此浓烈?浓烈到——她可以放弃矜持,迫不及待的投怀送抱。
看见他们在我面前再度相拥,我真有一瞬间,想把车从他们身上辗过的冲动。
她究竟要想我怎么样,才肯放弃他?凌飞耀想不出个所以然来,更纠结烦恼不已。
第一次心动就碰壁,对她竟还心慈手软,无计可施!这等失败真想想都替自己觉得丢人。
他想着她,想着她的眉眼,连同她昨晚离开时的素白面色也从脑中偷偷钻出,她神之惨淡,前所未见。
时至于此,凌飞耀惴惴不安起来,这苯丫头临走时,神色这么难过,会不会把我一时情急说的气话借口给当真了?若是当真,那她会不会,今天就跟着那小子一道跑回上海去了?想到这一层上,凌飞耀顿将抱枕捂到自己脸上,懊恼地喘起吱吱声。
凌飞耀私下里,近期心情不好是常态,榔头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知道这小子最近动了春心,却没得手,天天在跟自己纠结。
榔头呆看他一阵,觉着有点痛心,但也爱莫能助,无奈摇摇头,小声道,小耀,我要去元朗舅舅家了,今晚不回来吃饭。
凌飞耀闻言,倏地扔掉抱枕,腾一下坐起身来,掐着眉头,认真道,榔头,你能不能出去先帮我办件事,帮我马上去趟机场,想办法查一个人的航班号,再看看郑天乐今天有没有订票?把结果打电话告诉我。
小耀,我们算了吧。
凭你,什么样女人要不到。
这丫头要走,你就随她去吧,她还配不上你。
,榔头坦言相劝。
凌飞耀侧身倚上沙发,愁眉依旧不展,支头苦笑着叹道,算了,呵——,我好几回都想算了!可是再看到她,我就知道——算了,是想想容易,要做到……谈何容易!榔头,你明白吗?他言语酸溜溜里透着几分凄惨惨,如此示弱,纵然是在情同手足的榔头面前,凌飞耀也觉有几分难堪,讪讪地别转头,将脸贴进沙发的软布靠垫。
榔头想及小棉花,心有戚戚焉,于心不忍起来。
反正时间还早,就为他去机场走一遭吧。
我知道了,那人名字我也知道,查到结果,我马上打电话告诉你。
,榔头顿了顿,正色问道,小耀,假如我在机场碰上他们,你看我要怎么办?滚吧,和那小子一起,给我滚到远远的,永远别再让我看见!凌飞耀心中激忿再起,恨恨地磨牙言语着,你随她去,她真就这么走了,我也认了!话出口,凌飞耀更觉得面上很挂不住,又埋首抱膝将人团卷起来。
见他这等纠结模样,惹得榔头原本春风得意,阳光灿烂的心情也顷刻间彻底阴郁起来。
榔头很想说——既然肯随她去,还要我去机场查她行踪作什么。
心里放不下就不要这么嘴硬死扛,赶紧放马大刺刺地追上去,缠上她再说。
以你小耀的魅力和手段,我不信较真PK起来,会斗不过那小子。
不过,郑天乐这丫头看似明朗友善很可爱,实则精怪圆滑,花样多的让人招架不住。
她这副不能让人省心的架势,小耀你不甩她才是对的。
等你一出道,什么天王巨星,偶像,梦中情人,这些亮闪闪的紧箍咒全会往你头上套,更有一群狗仔追着到处跑,何况还有你哥在旁虎视眈眈。
日后,光自己忙都肯定分身乏术了,兼要抽神应付好那丫头,感觉是很不靠谱的事。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她要真跑了,我看对你们各自其实是好事,是绝对的好事!榔头想归这么想,其实并不忍去抠小耀痛处,因此只是怔怔地默看他一阵,叹过一口气,也就握紧拳头出门去了。
拍照门事件香港国际机场大厅——忠心耿耿的榔头刚设法查到了赵熙原的航班号,确认过郑天乐今天没有订票信息。
看来,小耀对她的估计又有失误。
榔头暗叹,本想就此转身离开,不料回头便远远瞥见赵熙原和郑天乐这二人——他把她拥在怀中,一如热恋情侣,尽显依依惜别的不舍之情。
这一幕映入榔头眼中,令他大为感慨——郑天乐的手段果然是厉害,收服男人真有一套!要不是凌飞扬已一早声明看好她,不然飞耀里那几个单身男人也有蠢蠢欲动的心思。
最神奇的是连小耀都能上她的钩。
当初,小耀突然把她招进飞耀,我起先看她明朗友善,倒还为她担忧。
我满心以为她会让小耀迷的团团转,想不到结果竟是她扮猪吃老虎,反把小耀逗的团团转。
小耀也是,他跟个和尚似的洁身自好这么多年,一直片花不沾身。
突然自以为是地招来个女人在自己身边绕,结果把自己栽进去了。
这爱情真好比猪油,一上心保管蒙住,就算那颗心原本七窍又玲珑也照样没用。
瞧了一阵,见赵熙原已排入安检队伍,榔头从相对隐蔽处走出,自顾离开。
榔头这一动,却也被赵熙原视线无意间扫到,赵熙原心中警铃大作。
这二周,天乐与熙原虽已算重修旧好,但熙原心中一直在忐忑。
天乐虽擅于掩饰,又只字不提她心中烦恼,但言行间还是有令熙原起疑的蛛丝马迹可循。
何况,不爱言语的人往往都很注意察言观色,又爱悉心思量。
比如她上周陡然要予他引见凌飞扬,他就心中有数这凌飞扬大致对天乐是有图谋之人,这一照面打量下来,更可确信无疑。
又如昨夜,天乐的失常神色和举动,他心中都是有惶恐,只是不表露而已。
包括天乐手上这翡翠珠,他对她的说辞是将信将疑的。
种种细微末节,他也觉出天乐心有烦恼。
熙原庆幸,这来香港找天乐重新旧好也还及时。
这凌飞扬的身份、背景,熙原现在也略有所知。
他知凌飞扬即其人即使是剃头担子一头热,以天乐的立场,实也会有为难处。
再见榔头,赵熙原联想到上回半岛酒店初遇,错以为榔头是凌飞扬司机之流。
心下顿时一紧,返身立从安检队伍中冲出,一把熊抱住天乐,有心要当众演出好戏,顺带大吐谋划,博她心定。
榔头他是明理的,知道感情是无法勉强的。
凌飞耀魅力再大,看来也不是天下无敌的,至少在郑天乐心里就敌不过远处抱着她的家伙。
榔头也愈加觉得这眼下二人好好的,小耀是没机会,也没必要去插一脚。
反正以凌飞耀的魅力,天下多的是女人要扑他,他又何必非盯着这丫头不可。
但他脚下还是不由停步,想看看这最得她心的家伙怎么个紧张她法。
又见郑天乐也是乐在其中,宁可扔掉包也要腾出手去安抚那家伙,二人把一场道别演绎的难舍难分,缠绵悱恻。
榔头心中毕竟向着凌飞耀,转念想——好,你家伙既然要张扬的大秀甜蜜,我正好索性把你们拍下来。
让你更紧张,她就是有人盯上了,有本身现在就牵走她。
也让小耀看看,也好尽快对这丫头死了那条心。
省得他人前死撑面子,人后抑郁寡欢,转头又憋出花样来折腾。
榔头拿起手机,对着赵熙原和郑天乐大拍一通,更没漏过赵熙原偷亲天乐脸颊的镜头。
看足好戏,又见赵熙原终入闸离开,榔头上前去叫住郑天乐。
他想她既然心有所属,与其留在这里与飞扬、小耀纠结,人人伤神劳心,不如尽快离开,去那家伙身边,另外二个估计也就此消停了。
于是这好心又实在的榔头将他一番好意抖给了天乐。
授意完,见时间还允许,又出于好意,想开车带她一程。
不想郑天乐倒径直跑去人家店铺中,借了剪刀,要榔头替她剪断手腕上的系绳。
榔头捏着剪刀,暗思这系绳上挂着的翡翠珠是举世难觅的极品,更是独一无二的设计。
小耀以前是花了大钱,还费了一番心思才得的它。
起先明明打算送的是件玉饰,结果小耀却出人意料地将这翡翠珠送了她。
现在她不肯亲手剪断,可见她对小耀也非无情。
而小耀拿回它,恐怕也会睹物伤情。
唉,真烦人!这玩意的去留归属,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的好,我不要插手其中了。
结果,榔头想定后,把剪刀往店铺柜台上一拍,烦躁地催促道,他给了你,你就留下吧。
快走,我还有事!但郑天乐冷然拒搭榔头的顺风车,我自己回去,不用麻烦你了!。
榔头对天乐本有几分头大,再看离约定相亲见面的时间也已无多,顾念到小棉花,自然不与天乐再多客气,匆匆离之。
走出机场大厅后,榔头念及家里尚且有位失意人在惦记此处事态,急忙将刚才拍到的照片,统统以彩信发送了一份给他,之后边行边与凌飞耀通话,告之机场详情。
榔头对小耀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方才见天乐持剪神伤,觉察小耀应不是全无机会可言,只是这感情的拿捏和取舍还是要让他们当事的人自己判断定夺。
虽说,她走是好,一了百了。
但再一想,也替小耀觉得不甘。
小耀这等的人才与魅力,又为她花费如此多的用心,凭什么就该吃瘪消停。
自然,榔头就把刚才机场所见所言所行之事,原原本本尽数告知了凌飞耀。
连他自作主张给天乐的建议也未有隐瞒,更细说天乐要他帮忙剪珠代还一事。
凌飞耀听后,一分析,直觉榔头很可能好心办了件坏事。
郑天乐托物转交,显然是有匆促离开之意。
她原本今天是不打算走的,结果让榔头的建议一激,或许立时三刻就要跑了。
思及此,凌飞耀怎能不急,不等榔头挂了电话,人已出门,驾车直赴机场。
话说从前(熙原自白篇)郑天乐真是很可爱啊!她真能搞笑,亏她想得出来的。
我给她打败了!我拿她没办法!熙原,帮我出出主意怎么能追到她?周嘉宁在我耳边日日都要念叨几遍郑天乐,说起各式各样有关于她的话题。
拜他所赐,时间一长,即使我平素跟郑天乐极少接触,也对她的性格,喜好,轶事烂熟于心。
我很佩服嘉宁的热情,对一个软硬不吃,盐油不浸的郑天乐,屡追屡败,屡败屡追。
我没少泼他冷水,叫他少为她白费心思,浪费精力。
这么大的学校里,遍地鲜花处处开,你周大少人壮财雄,何必单恋一枝花。
可是嘉宁总不领我情,反过头倒说我不懂欣赏她的好与美。
与嘉宁就郑天乐的话题所进行的私下辩论,反复进行不可计数次,口舌之争我并未输他,但真实的结果是我给他洗了脑。
起先,我担忧草率表白,易令她如先前拒绝其他人一般拒绝我。
受嘉宁影响我的方式启发,我以潜移默化的战术,慢慢去接近她,暗示她,感染她。
时日一长,天乐果然反应过来,还肯予我回应,身陷暧昧;又予我默契,不急不躁,安之若素。
我对天乐是有欣喜,有感激的。
这旷日长久的暧昧不清,我知道对她是种不公。
谁不想光明正大的恋爱,可是我还不能,因我心中暗有隐衷,且兹事体大,才是不得不如此拖耗着。
而后来所发生的事情也证明,我的担忧和顾虑不无道理。
沈兰,她很美,是门当户对,予我有利一佳人。
如果,她不是姿态那么咄咄逼人,势在必得,如果,她不是一早便无视我的意志,企图借家人之力迫我接受她,或许我亦会尝试顺应她意。
我也懂权衡利弊,务实为先。
至少,考虑现实婚姻时,我应该是会优先考虑她这样的。
但可惜的是,她不懂我情绪,只知趁我家难,落井下石。
我是男人,怎容人这样要挟,她这等逼人太甚,反令我对她愈发心生抵触,令我对她之间原本不多的亲近之情也是荡然无存。
然,识时务者为俊杰。
当日父亲一番约淡,我心知时势不容意气任性。
家难当先,我不想误人,只得毅然舍下天乐。
只是当时不知,我的断然疏离,犯下了自以为是的错。
若不是过后,自己放不下,对她的退避三舍,视若无睹,感到苦不堪言,无可申诉,恐怕都不会体会到这种绝弃的痛楚。
思前想后,我终究还是想挽回她。
但是天乐,我知她外柔内刚,断断不肯委屈自己,当个见不得光的第三者的。
我承认我是自私的,可谁又能轻易舍却心爱之人。
所以我赶在订婚前,去求她挽回,允我三年之约。
那次,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说动天乐允约。
谨敏如她肯允下这样的约定,我知道她是真心爱我的。
她肯等我,我自有谋划,定要为她搏一个将来。
我深信以我之能力,世间也有二全法,不负家业不负乐。
那时刻,这世上,让我深觉亏欠的,只天乐一人。
沈兰,即使我最终弃她,我只认为她是自作自受,我欠她的只是她沈家的人情,绝非她的情意。
只不过,也算日久见人心。
订婚一久,慢慢体会到沈兰并非那么不通情理,张扬跋扈。
至少,她对我好的真是没话说,即使我对她总是虚以伪蛇,即使我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人。
她好像只要我挂着属于她的标签,在人前扮演好未婚夫的角色,偶尔关心她一下,就可以满足。
她甚至暗示我,只要不离开她,她可以不在乎我是否在外藏娇。
沈兰,从来都刁蛮霸道的一个人,竟爱我爱到如此盲目和妥协地步。
她真的有些出乎我意料,我觉得其实娶到沈兰也并不坏。
反倒是天乐,自我订婚之后,我们暗有来往却总显疏远。
她更与我始终保持着一清二白的君子之交。
工作忙是我们毕业后见面少的原因,怕人察觉,落人口实,又让我们见面总遮遮掩掩。
偏她私下里,对我还是若即若离的姿态,让我憋闷。
但有什么办法,她就是这样保守一个人,不守到云开见日出,她跟我关系恐怕是不会有什么大进展的。
我每想及此,也会忿忿,为何她对我的爱是这么的有保留?一度,我的心的确有过几分游移,也的确对她有过言行冷落,我也有过一些很自私的念头,甚至想要二全齐美。
但负她,我从不曾想过,只要她仍肯等我,我一定会给她个好的交待的。
我的心思难以启齿,只是借堵气希望天乐能明白我的郁闷。
希望能让她为我舍弃掉一些坚持,对我多几分依附;希望她可以跟随我的意念,或隐或现。
想不到,她如此决绝,竟舍得再度弃下我,不辞而别远去香港。
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何她可以扎到我心最深处,任我几次三番地挣扎着想驱逐,或者只是想控制,最终结果都是我一败涂地。
可能,人对自己不易把握的东西,总是特别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