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朗树的艾弗被周围的乡民公认为疯子男爵。
他的邻居和佃户们都认为他是一个疯子。
他们热爱他,甚至于崇拜他,但是每当看见他在村庄里策马飞奔,跃过装满干草的农用车,闹得鸡飞狗跳,还在冲过去时挥舞着手中的羽毛帽子时,他们都会对着他远去的背影,一边摇着头收拾残局,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哎,那家伙真够疯的。
艾弗·朗树三十来岁,是索兰尼亚骑士的后裔。
大灾变之后的混乱年代,朗树家族的约翰爵士带着全家静悄悄地离开了索兰尼亚,凭借敏锐的直觉朝南方走,来到了新海的一个小港口。
他找到一片隐蔽的山谷,用木栅栏圈起了自己的庄园。
他在土地上耕作,妻子则仁慈地带回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给他们衣服和食物,这些人都是在燃烧的火山毁灭克莱恩时不得不背井离乡的。
许多流浪者自愿居住在庄园旁,帮助朗树家族抵御地精和食人魔的攻击。
时光流逝。
长子继承了家业,幼子们则离开庄园,为一些正义和荣耀的事业而参加战争。
如果这些事业偶尔能支付不错的薪水,儿子们便能为家里的小金库做点贡献,如果没有,他们也会因为行事高贵而感到满足,当他们衣锦还乡,家族会供养他们。
女儿们和人民一起劳动,接济穷人,照顾病患,出嫁后宣扬善举,正如她们的母亲大人早已开始做的一样。
这片土地逐渐繁荣兴旺起来,他们的庄园也变成了城堡,矗立在一个被命名为朗树的小城中。
广阔的山谷上出现了几个小镇和村庄,它们迁自邻近的山谷,所有的人们都发誓效忠朗树家族。
随着朗树家族日趋繁荣,约翰第三决定称自己为男爵,并宣布这片土地为男爵所属。
村庄和城镇的居民都以身为男爵的子民为荣,也乐于借此取悦领主。
第一位朗树男爵诞生后,子孙们来去频繁——走的人是多数,因为朗树家族的人对其他事情都不感兴趣,唯独喜欢参加规模浩大的正义之战,许多人被悲伤的战友运回城堡时已濒临死亡,或早已离开人世。
现任的男爵是次子,其实他并不期望继承爵位,只是由于他哥哥的死,才被授予了头衔。
他的哥哥是为了保护偏远的领地,在和地精的战斗中牺牲的。
作为幼子,艾弗一直期望用剑来赢得属于自己的荣誉,但其做法和传统的方式不尽相同。
他充分地发挥了自己的天赋和才干,并得出结论,认为自己更擅长雇佣别人为自己战斗,而非成为别人的雇佣兵。
艾弗是一个卓越的领导者,一个优秀的战略家,勇敢但不鲁莽,对骑士誓言有着坚定的信仰,但不包括荣誉即吾命这种乏味且苛刻的规章。
他的个子很矮—— 矮到很多人会误认为坎德人,而且不只一次地犯这个错误——而且瘦小,有着黝黑的肤色,乌黑的长发,褐色的大眼睛。
人们常说,虽然艾弗只有五英尺两英寸,但是他的勇气足有六英尺四英寸。
艾弗身板结实硬朗,打起仗来很会动脑子。
他的盔甲和盾牌竟比一些身材高大的战士的还要沉重。
他骑术高超,能驾驭一匹高头大马在领地内外奔驰自如。
他喜欢战斗,喜欢冒险,喜欢啤酒和女人,正因为如此,他得到了这个绰号——疯子男爵。
哥哥死后,艾弗极不情愿地继承了爵位。
他接见了那些负责打理日常事务的管家,发现他们工作兢兢业业且为人值得信赖,索性就把领地全权交给他们打理,他则继续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训练士兵并带领他们参加战斗。
如此,随着领地的兴旺繁荣,艾弗也声名远播,他的英勇事迹充满了传奇色彩,他的雇佣兵总是不够用。
他不缺钱,任务接踵而至,多得目不暇接,他只选择最适合的。
钢币的诱惑无法动摇他。
如果他认为钱来得不正当,他可以在一堆价值连城的财宝面前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
他可以只为一句感谢一声祝福,挥金如土,血洒疆场。
这是他被称为疯子的第二个理由。
还有第三个理由。
艾弗男爵信仰一个古老的神祗,一般人认为这个神很久以前就已经离开克莱恩了,那就是奇力·乔里思,从前守护索兰尼亚骑士。
而朗树的约翰爵士从未放弃过对奇力·乔里思的信仰,他从索兰尼亚带来这个信仰,并和他的家族世代承袭。
他们诚心诚意地坚持着信仰,发誓永远效忠。
即使经常被奚落,艾弗也从不掩饰自己的信仰。
面对开玩笑的家伙,他先是温和地笑笑,然后在他的脑袋上突然猛敲一下。
碰到恶意诽谤他的人,艾弗根本不会理睬,等那个开玩笑的家伙不再耳鸣,就会大声建议他如果无法对自己的信仰保持尊重,起码也应该尊重别人的。
他的人民不信仰奇力·乔里思,但是他们信仰艾弗。
他是如此幸运,已经无数次从战场上死里逃生。
他们看到疯子男爵每次战斗前都虔诚地向奇力·乔里思祈祷,而那位神祗从未有过回应的迹象。
一个将军没必要花时间向每一个醉醺醺的战士解释他的作战计划,关于这个问题,疯子男爵经常笑着说,所以,这位伟大的将军也没有必要对我透露他的打算,哈,哈,哈!士兵们都很迷信——每天和死亡打交道的人容易相信运气。
他们佩戴物品,例如野兔的脚、受过祝福的大奖章、一缕女人的头发。
不止一个人在冲锋陷阵前低声向奇力·乔里思祈祷,不止一个人会怀揣一小块野牛皮杀进战场——野牛是用来祭祀奇力·乔里思的动物,虽然这对战斗似乎并没有什么帮助。
这位疯子男爵就是卡拉蒙和雷斯林要去会面的贵族。
卡拉蒙随身携带着一封珍贵的推荐信,放在一个小皮袋子里面,那是安提摩德写给艾弗男爵的。
对双胞胎来说,这封信比钢币值钱多了,这封信是他们的希望,是他们的未来。
安提摩德没有过多地谈论朗树的艾弗(没说起他的绰号,担心会让双胞胎感觉到不安)。
但是,当他们下船后,向当地人打听通往男爵领地的路,他们所看到的尽是古怪的笑容、会意的眼神,那些人一边摇头一边说道:哈,又有一对傻子来找疯子男爵了。
这令双胞胎感到相当的不安。
我不喜欢这样,卡拉蒙。
雷斯林在某天晚上说,此时他们距男爵的城堡还有两天的路程,听一个农夫说,那个疯子男爵正在做芥末。
我想那个家伙的意思不是‘芥末’,小雷,卡拉蒙说。
我认为,他说的是‘集结’。
就是招募士兵后——我很清楚那个白痴的意思!雷斯林不耐烦地打断他。
他沉默了片刻,专心打理炖锅里的野兔,你没懂我的意思。
我不喜欢的是当我们提起朗树的艾弗时,那些家伙相互使着眼色,嘴角还挂着嘲讽,你在城镇打听到什么消息了吗?雷斯林讨厌进城,他要是在那里一定会被施以各式各样的注目礼,众人对他指指点点,孩子们会大笑着轰赶他,狗也会朝他狂吠。
双胞胎通常在村庄外远离道路的地方扎营休息,白天旅途劳累的话,雷斯林也会在那里休息,如果他体力恢复了一些,就会闲逛到原野和树林里去,寻找他需要的施法药材、草药和香料,卡拉蒙则会进城,购买补给,打探消息,确定他们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行进。
起初,卡拉蒙无论如何都不放心弟弟一个人独处,但是雷斯林一再保证自己不会遇到任何危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看到阳光在雷斯林的金色皮肤上闪烁,和那柄显然灌注了魔法力量的杖子,及其顶端熠熠生辉的水晶球后,每一个识相的强盗都会偷偷地跑开,另找他处试运气。
事实上,对于在漫长旅程中没有机会实践新学会的战斗技巧,双胞胎感到颇为失望。
卡拉蒙饥肠辘辘地嗅着野兔的香味。
兄弟俩由于缺钱,每天只吃得上一顿,还得自己去逮食物。
熟了吗?我饿死了,似乎已经熟了。
对你来说,一只晒太阳的兔子就已经熟了。
雷斯林讥讽道,马铃薯和洋葱差不多熟了,但是肉至少还要炖上半个钟头。
卡拉蒙叹着气开始回答弟弟之前的问题,试图借此来忘记肚子饿得咕咕叫。
的确有点奇怪,他说,无论我什么时候打听朗树的艾弗,每个人都会大笑,而且还开他的玩笑,不过好像不是在讽刺他,你明白我的意思吧?不,我不明白。
雷斯林说,瞪着哥哥,他一点都不相信卡拉蒙的观察力。
男人们面带微笑,而妇女们叹着气说他是个可爱的绅士。
如果他是个疯子,那么我们曾经到过的安塞隆大陆的其它地方,最好也学习学习他的疯狂行为。
这里的路面都维护得很好,人们都吃喝不愁,房子都建得不错,不会漏雨。
街上没有乞丐。
大路上没有强盗。
农田有人收割。
这就是我的想法——你的想法!雷斯林哼了一声。
卡拉蒙没有听到。
他全神贯注地盯着锅,希望肉熟得再快一些。
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雷斯林问。
啊?我不知道。
我想想……哦,我想起来了。
我想他们称他疯子男爵,大概就像我们曾经喊怪婆子梅金,怪婆子梅金。
我的意思是,我一直觉得那女人有点神经兮兮,但是你说她不是那样的,她只是在伪装。
是被诽谤。
雷斯林纠正,狠狠瞪了他兄弟一眼。
没错!卡拉蒙回答,点点头表示明白,我就是这个意思,他们是一样的,对吧?雷斯林注视着大路上川流的人群,年轻的、年老的,不管是走路还是骑马,都朝着朗树城堡,也就是男爵训练场的方向走去。
很多人明显是经验十足的老兵,雷斯林正盯着的两个人就是。
那两人的皮甲外面都穿着锁子甲,盔甲底部绕着一圈皮革质地的短摆,剑在臀部晃荡,他们的胳膊、脸和腿上——所有裸露在外衣外的部位 ——都刻满了引人注目的伤痕。
两人显然遇到一个朋友,三人伸出胳膊相互搂住,拍打着彼此的背。
卡拉蒙发出一声羡慕不已的叹息:你看看那些战争留下的伤疤!有一天——嘘!雷斯林不容分说地打断哥哥的话,我想听听他们谈些什么。
他褪下兜帽,好让自己听得更清楚些。
看来,你整个冬天都没有亏待自己啊。
一个男人说,看着朋友凸起的肚子。
完全没有!另一个男人呻吟着。
他擦去前额的汗水,尽管现在夕阳西沉,晚风冰凉。
每天和玛利亚的食物、酒馆的啤酒作伴,他沮丧地摇了摇头,结果我的锁子甲现在缩水了——缩水!他的朋友们爆发出一阵嘲笑。
没错,就是缩水,另一个男人为他解围,你们还记不记得,马恩斯顿(Munston)围攻战的时候,我必须在倾盆大雨中站岗?从那时起,我的锁子甲就紧得难受。
我的姐夫是铁匠,他说他见过很多因为潮湿导致锁子甲缩水的情况。
你们说,为什么铁匠打铁的时候需要把剑伸进水中?他瞪着朋友们,这是为了让金属更加紧密。
我懂了,一个男人说,对另一个使眼色,我打赌他会让你扔掉现在穿的,去定购一套全新的。
当然,一个洪亮的声音说,我不能穿着不合身的锁子甲去加入疯子男爵的队伍,你们说对吧?没错,当然不能!他的朋友们回答道,眨着眼睛大笑不止。
此外,另一个人说,这里还有虫洞。
虫洞!一个人突然爆出笑声,盔甲上有虫洞?金属蛀虫,另一个人严肃地说,我当时发现盔甲有小洞,还以为是没接好,但是姐夫说不是,连接的部位没有问题。
那是被一种吃金属的蛀虫蛀空的……这真让人受不了,其中一个人笑倒在路上,揉着流出眼泪的眼睛。
另一个则虚弱地靠在树上。
金属蛀虫。
卡拉蒙一字一顿地说。
他闷闷不乐地看了一眼身上崭新发亮的锁子甲,这套令他引以为傲的盔甲是离开海文之前买的,小雷,帮忙看看,好吗?看是不是已经——别吵!雷斯林愤怒地瞪了哥哥一眼,卡拉蒙知趣地闭上嘴。
好了,别担心。
其中一个说,拍了拍那位胖朋友的背,奎斯奈勒大人(Quesnelle)的行军很快就会减掉这些肥肉。
我怎会不知道!男人深深叹了口气,今年夏天有什么储备?近海上有些什么活儿干?你们有人听说过吗?没有。
一个男人耸肩,谁在乎那些?疯子男爵那儿有的是活儿,我只要酬金够高!会的,另一个说,每人每周五个钢币。
卡拉蒙和雷斯林交换了一下眼神。
五个钢币!卡拉蒙充满崇敬地说,比我干一个月农活挣得还多。
我开始觉得你是对的了,我的哥哥,雷斯林平静地说,如果那个男爵是疯子,那么只有傻瓜才会爱戴他。
雷斯林继续观察着老兵们。
他们一直站在路当中,谈笑风生,并交换着最近的消息。
最后他们迈着习惯性的行军步伐走远了。
雷斯林猜测他们应该没有露营的习惯,这些人的钱包里装满钢币,晚上会在舒服的酒馆渡过。
而双胞胎只能就着骨瘦如柴的野兔,和用最后一点钱从一个农夫的老婆手里买来的发芽的马铃薯,吃一顿可怜的晚餐。
小雷……现在可以吃了吗?卡拉蒙问。
如果你不介意肉不太熟的话,我想可以了。
小心点!拿着——哎哟!卡拉蒙收回火辣辣的手指,含在嘴里,烫,他边吮手指边说。
这就是热汤的特点之一,雷斯林讽刺道,拿着勺子!不,我不要肉。
汤和马铃薯就好。
你吃完了,就帮我准备我的茶。
当然,小雷,卡拉蒙的嘴里塞得满满的,但是你需要吃一些肉,你得保持体力,好去战斗。
我不需要身体来战斗,卡拉蒙。
雷斯林轻蔑地嘲笑着哥哥的无知,我读到过,战斗法师是远离战线的,距战场有很大的一段距离,一群战士保护着他。
这样可以确保他相对安全地施法。
施法必须绝对集中精神,法师不能被打扰。
我会保护你的,小雷。
卡拉蒙嘴里塞满了土豆,趁自己还能说话时赶紧说道。
雷斯林叹着气,回想起自己因为肺炎病倒的日子,哥哥每晚蹑手蹑脚地走回房间,帮他掖好毯子。
很多次当雷斯林冷得瑟瑟发抖的时候,这样的举动尤其令他感到温暖,但是当他发烧的时候,哥哥加在他身上的毯子几乎令他窒息。
雷斯林正回忆着自己的病,突然开始咳嗽,咳到肋骨疼痛,眼泪也流了出来。
卡拉蒙忧虑地看着他。
雷斯林把没有吃完的碗放下,用斗篷裹紧颤抖的身体。
我的茶!他嘶哑地说。
卡拉蒙立刻起身,撞翻了碟子,没吃完的食物泼洒在地上。
他赶紧调配这种怪异的、味道难闻的汤药,这种药可以缓和雷斯林的咳嗽,润泽他的咽喉,减轻持续的疼痛。
雷斯林在毯子里蜷缩成一团,手里拿着装着药的木头杯子,慢慢地啜饮。
我还能帮你做点什么吗,小雷?卡拉蒙关心地询问弟弟。
管好你自己,雷斯林暴躁地说,你想烦死我不成!让我静一静,我需要休息!当然,小雷,卡拉蒙柔声说,我去……我去收拾这些……去吧!雷斯林的声音几不可闻。
他闭上眼睛。
卡拉蒙沉重的脚步声包围着雷斯林。
锅和木碗叮当乱碰,火堆里燃烧的潮湿木柴嘶嘶作响。
雷斯林躺下,用毯子盖住头。
周围变得安静下来。
雷斯林在睡前静静地想,卡拉蒙就像这服药,我对他的感情混杂着内疚和嫉妒。
虽然味道苦涩、难以下咽,但是一旦服下,便会温暖全身,缓解疼痛,让我可以安眠,只要哥哥在身边守护,一切恶梦都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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