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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亘古之变

2025-03-30 14:53:22

正因为无敌知道卫鞅的理政思维是以专制集权为主,独裁愚民为辅,因此在用其担任最高法院长任职上当然有所深入思量。

当即,无敌道:我大秦既然变法,在富民强国之路上虽要循序渐进,但在律法方面却跳出六国定势。

因此,本公决意废除我大秦惯来之肉刑律法,日后我大秦将只有鞭刑、杖刑、劳役、死刑。

卫鞅不耻下问道:既要废除肉刑,鞭杖之刑岂能不着肉乎?无敌笑道:鞭刑用于民,杖刑用于军,是以小惩大诫也!而百姓犯法,除叛乱、谋反⊙国、通敌、戮亲诸罪之外,一律以劳役刑之。

无敌话中的意思就说日后秦国的律法只有三个档次,轻微犯罪将施以鞭挞杖责,中等犯罪将会判罚劳役,而严重的犯罪才会判处死刑。

而不是依序秦国和山东六国的刑法以名目繁多的各种肉刑作为惩处标准。

战国时代,刑罚的名目正因为诸如卫鞅、申不害以及李悝这种名士而层出不穷,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卫鞅在秦国搞出了凿额、抽胁、镬烹等多种花样。

据《前汉记》记载:秦用商鞅。

起连坐之法。

造参夷之诛。

增加肉刑大辟为凿额抽胁镬烹之刑。

而法禁等酷矣。

凿额既是用石匠常用的凿子从额头上凿下,犯人立死无疑。

抽胁则是用外科手术的方式取下犯人的数条肋骨,运气好的或可苟活,运气差的不久便会因为感染而亡。

至于镬烹便是架起大锅将人活活煮死,且肉、汤还让民众分食,那是相当强大。

而所谓的连坐制度,既一户犯法,十户连坐,若其罪当斩首,便十户同斩。

若其罪该砍手、斩足,便也是十户同刑,结果到最后他自己在逃难的时候因为商户畏惧连坐,被拒之门外,惹出了遗臭万年的作法自毙之典故,最后被嬴渠梁的儿子用他列为秦国正式刑罚的车裂执行死刑。

五马分尸而死。

当即,卫鞅听闻无敌之言,竟是出题考校道:试论,某甲与某乙因琐事私斗,某甲失手将其杀害,当如何判罚?卫鞅出这道题目地意思就是你既然说百姓犯法,除叛乱、谋反⊙国、通敌、戮亲这几项罪名可以判处死刑,其他的都不能判处死刑,那么这个案情该当如何判罚。

无敌自然不会被他难住。

侃侃而谈道: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罪,本为天公地道。

然。

人固有一死,虽快意恩仇,却于事并无助益。

此案判罚,当首先查实某甲是故意杀人还是失手害命,若为故意当判终身劳役,失手则可判罚二十至三十载不等之劳役。

见无敌居然如此判案,不说卫鞅,便是申不害都有些听不下去,可就当申不害正欲不吐不快之时。

无敌却是伸手拦道:且慢,本公尚未说完。

所谓劳役,并非城旦、河工、筑渠之类苦役,假说某甲此人是名身负手艺的匠人,可使其至我大秦官办厂矿服其劳役,视其劳作按月发给工钱。

不过,需将起劳作所得一分为三,一份与其家人,一份与受害者家人。

一份由官府留存,待服刑期满一并发还,使其能归家立业,不至老来鳏独。

好!待无敌说完。

卫鞅自然明白了其中道理。

发出赞叹:此法甚妙。

刑徒以其杀之。

不若使其劳作。

劳作所得一来可顾家人。

二来可弥补受害之家。

可谓一举两得。

杀人不过头点地。

不论在任何时代杀人都是重罪。

而杀人犯地下场向来都是死刑。

可是。

人杀掉了。

受害者家属地仇也报了。

气也消了。

可到最后只会落得一个人财两空地境地。

想想看。

受害者家中固然失去了一个劳力。

而杀人者不也是如此。

还不如让杀人犯继续活着创造财富。

然后两家一同受益。

这不比一刀将人杀了更有价值些么?当即申不害也是赞叹道:君上之策。

亘古未有。

只怕将开我三千载之先河。

比之昔日周文王画地为牢。

有过之而无不及。

无敌却是没有被称赞给麻痹。

而是乘此机会郑重道:国有长策。

未必可兴。

实乃政因人兴。

亦因人败。

卫兄精于法治。

申兄长于吏治。

只有二位先生强强联手。

方可将变法推行开来。

使我大秦百姓不致受贪官盘剥、苛政迫害。

是我老秦百姓含冤得雪。

宵小尽蛰。

言毕。

无敌郑重地双手一叠。

向两人拜下大礼。

古时地学子士人。

所追求地都是上马治军、下马治民。

出将入相。

拜帅封侯地个人追求地至高境界。

卫鞅也好、申不害也好、包括李悝、吴起、孙膑。

以及后来地苏秦、张仪、李斯、王翦、赵括、白起等人。

年轻时一个个无不是自以为雄才大略。

又能带兵征战。

又能变法发展经济民生。

但只有当他们时至中年时。

经过时间这座大磨地粉碎研磨才会真正发现。

自己地强项究竟在什么地方。

李悝带兵打过仗。

吴起也想过要当丞相。

庞涓地野心那是路人皆知。

孙膑也为齐国谋划过称霸长策。

但对于秦国而言。

无敌可不愿意拿来给卫鞅和申不害两人当做试验田。

卫鞅变法强秦花费了将近二十年。

却是为后人做了嫁衣。

申不害变法强韩用地时间更长。

可最后还不是依旧被灭掉。

而无敌可没这么多战国时间来花销等待。

草草算来。

从他自在少梁山地战场上横空出世至今已将近五年了。

而若要在有生之年完成自己内心深处地诸多目标。

显然没有多少个五年可以轻易拿来浪费。

所以就无敌看来,卫鞅这个小子地特长就是搞法律,将他安放在最高法院院长之个位置上最能发挥作用,当然还要将秦国法律的底线定死在绝对废除肉刑和滥杀上。

而申不害这个阴险的家伙自然是安排他去廉政公署当个署长,专门用来撕咬那些贪官污吏最是恰当。

至于经济民生军事方面,让这两个将腐朽的重农轻商思想顶礼膜拜的家伙去变法,这不是当面打无敌的脸么?见无敌大礼拜下,卫鞅自然知道这是无敌在对他摊牌。

虽然就卫鞅自己而言,他对心中的雄才大略到底有几分把握心知肚明,也对无敌一路过来所展现的才华所折服,可现下无敌不以他的政治主张作为变法纲领,却要他去主持这个所谓地最高法院,心中是肯定不爽的。

按照卫鞅原先的想法,能够担任一国丞相,既管军又主政,将一国的巨细事宜尽数掌握在股掌之间,才是大丈夫毕生所求之巅峰。

可现在,眼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的秦国国君在军事、政治、经济方面所展现出来的才华和能力却是比自己强了太多,难道自己当真就只能做一个专司修订律法的判官?大礼拜下的无敌自然知道此时卫鞅肯定要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斗争,当即再下一剂猛药:卫兄,望兄当以天下黎民福祉为重,我老秦大出于陇西之日,卫兄之名定能存于史书,流芳百世!无敌这话暗里就是带着威逼地意味,这话就是要反着听:若你坚持不干,我便有借口说你是为了功名利禄才来我秦国的,日后我大秦当真能统一天下,你将会在史书里留下一个臭名。

卫鞅不是笨蛋,这明显的威逼之语他如何听不明白。

要说功利之心,或许申不害的心比他的还要大,但申不害主修术治,知道何时何事可为,进退得体,辩识时务。

对于他来说,廉政公署署长这个名头虽不如秦国丞相来的响亮,可这个机构却是直属于国君专门管理秦国官吏的机构,它有实打实的实权。

再说,指不定自己还能将这廉政公署当做垫脚石,一步一步爬上丞相之位,所以申不害通了此点,当然是欣然接受。

毕竟他这些年来四处碰壁,早已经对那种古代名士只要和某国的国君吹侃一场,便能一步登天当上丞相想法嗤之以鼻。

而卫鞅当真是不看重什么高位厚禄地,他地问题就在于心气太高,认为自己呕心沥血搞出来的强秦九策就是对秦国而言最好地变法强国之策,可现在你嬴无敌不用我的强秦九策变法不说,还要把我留在秦国当一个修编律法的判官,当真是如鲠在喉啊!一时间,三人僵在当场。

无敌保持着逼迫卫鞅表态的姿态,而卫鞅脸上阴晴不定显示内心正在剧烈斗争,至于申不害却是面带微笑的在一旁看着两人。

反正对他来说卫鞅若是留下,对他构不成什么竞争,卫鞅若离开,当然他是求之不得。

也就在这个节骨眼上,离三人十余步远的白雪、赢玉等人发现了这个情况。

以白雪的聪明伶俐,自然从无敌、卫鞅、申不害三人的表情看出了眉目,当即不顾礼法,趋步出言道:卫公子,昔日在安邑,公子曾对天下各国变法之势详加评判。

称韩国本得李悝变法之末,若行变法,当以废除实封制,统一治权为本,当可强国。

而齐国士农工商根基俱全,若能再次变法,亦当强盛。

然韩、齐皆为当世大国,轻易不敢实行变法,即便变法,也需循序渐进。

然秦国若是变法,却是如另起炉灶,自成一体,或可行之。

不错!卫鞅点头答道:正是卫某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