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在一家小五金工厂上班,这家工厂生产装饰盘挂钩、水管支架之类的小玩意。
我也在那里谋了个差事,当推销员,把这些小玩意推销给百货公司和小商店。
我真是经商的料子,第一年就赚了不少钱。
钱多得我可以自立门户,——开了一家类似的小工厂,唯一不同的是,我的工厂生产我自己研制的产品。
20岁的时候,我的事业已经小有成就,我看到了美国政府下达的征兵草案。
征兵草案上说,要征集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伍,对比了一下条件,我发觉自己非常适合。
我身体条件很好,体重185磅,身高5英尺10英寸,肌肉发达。
我的头发乌黑闪亮,眼睛是灰色的,皮肤颜色很深,因此好多朋友把我当成了意大利后裔。
一些意大利裔的朋友发觉我从来不跟他们说意大利语,觉得很奇怪。
其实我们一家都是犹太人,祖父母是德国犹太人,外祖父母是波兰犹太人,他们很早就来到美国定居。
我父亲是纽约人,母亲是费城人。
我们家姓坦尼伯格。
我哥哥在1930年代是摔跤好手,为了让自己更有气势,他给自己起了个外号叫野小子比尔·坦尼,坦尼比坦尼伯格叫起来,提气得多。
参军的时候,我用的姓是坦尼伯格,不过我很多同伴都叫我坦尼。
1947年9月,我正式地把自己的姓改为坦尼,随即发现好多战俘朋友在芝加哥找不到我了。
就在我决定参军的时候,《读者文摘》上面的一篇文章,激起了我的义愤,坚定了我参军的信念。
这篇文章纯粹是胡说八道,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我们美国的青年人,是战争婴儿,他们虽然已经长大成人,但是还不能担负起对于国家和民族的神圣使命。
他们自由散漫,毫无生活目标,不够坚强,心智还不成熟。
1940年9月,我决定主动参军,我要自己选择部队,而不是被莫名奇妙地与很多陌生人分在一起。
我要以志愿兵的身份承担对国家和家庭的责任。
我要在战争中证明,自己并不是《读者文摘》上所说的那种人。
我准备参加芝加哥的国民警卫队,跟老乡一块当兵,多少有个照应,服完一年兵役后就回家重操旧业。
我挨个地参观我家附近的国民警卫队,这些部队没给我什么好感,他们对我的简历也不是很满意。
于是我怀疑自己参加国民警卫队的想法是不是错了,直到我在《芝加哥论坛报》上读到了伊利诺斯州国民警卫队第192坦克营B连的理查德·E·丹卡中士写的文章。
他在文章中充满激情地写道:当国家需要的时候,我为自己能够报效祖国而感到自豪。
祖国母亲哺育我长大,现在到了我挺身而出,捍卫母亲的尊严的时候了。
他的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为应征服役感到自豪,这种积极的态度我很欣赏。
我随即搞清楚这支部队的位置以及行车线路。
这支部队离我家并不远,就在芝加哥以西22英里外的梅伍德。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发,看看这支部队里的其他人是不是也像丹卡中士那样。
周四晚上,我早早地动身了,转了两次火车、两次汽车,花了一个小时带一刻钟,我到了这支部队的所在地——梅伍德军火库,找到了第192坦克营B连的指挥部。
和我以前参观的那些国民警卫队相比,这儿很有亲和力,他们把军火库弄得像一个乡村俱乐部。
第一句问候就让我如沐春风:你好!兄弟,你叫什么,从哪来?随后他们就邀请我参加撞球游戏。
哈哈,我本来以为他们会合伙从我身上捞一笔。
可是我错了,这是他们对新成员的迎接方式。
他们真是一群好相处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