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第二天报纸的新闻更是让我把早餐差点吃到鼻子里!本来我拖着迷迷糊糊的脑袋还在睡,就被一向比我还赖床的老姐叫醒。
这家伙昨天晚上就没让我消停,大呼小叫的让邻居差点以为我家被打劫!幸好还有姐夫比较理智,看我和春哥狼狈的样子为我们解了围,否则这一晚是别想睡了!早晨七点,老姐已经按奈不住一夜憋着的问号,早早把我从床上挖起来。
而其他人等,诸如老爸、老妈、还有姐夫也聚在一起,显然很想知道我上新闻的幕后花絮!铁手!你太不够意思了!枉我们姐妹一场,接了第一大案也不通知姐姐一声,害我们看电视才知道!老爸老妈,你说她这次是不是很过分?!!老姐一刻不停地数落我让她错失第一手资料的优先权利。
是啊是啊!妞妞,你接了这么大的案子也不告诉你老娘一声!早知道我做司机还可以和你露个脸,昨天小春上电视不知道有多风光啊!隔壁吴伯伯家小兰发疯似得跑到我们家说小春上了电视,否则我们还不知道看新闻呢!老妈!你明明就不会开车好不好!就是就是!以后保镖工作由我担任。
昨天害我没来得及看开头,早知道就录下来了。
老姐意犹未尽。
放心,我昨晚看重播已经帮你录好了!姐夫的二十四孝老公不是我吹出来的,绝对有让我吐血的本事!啊!!~~~~~老公!我太爱你了!明天我叫同事到家里来,省得她们错过精彩镜头。
老姐已经扑过去狂啃她老公。
天!你们不会想一遍遍重温吧?我丢脸的样子你们还看不够啊?!我要昏了!~~~~~老婆,你说我们明天买辆车好不好?这样以后就不用麻烦小春接送妞妞了,你和我完全有时间代劳嘛!老爸!你怎么也插一杠,不要忘记你还有很多课题要攻关行不行!这个我绝对赞成!我们家也该有辆车了!老妈兴奋答应!我已经吐血了!~~~~~这些人和我完全没有关系!以后在大街上不要乱认亲,否则后果就像我这样!刚消停两分钟,吃点早餐、喝口豆浆,老姐兴奋地从门外拿回今天的报纸。
上面的标题让我差点把豆浆灌进鼻子,把油条戳到眼睛上!只见老姐高傲地扮演播报员的角色,大声读道:第一个是‘铁手律师重拳出击!第一大案重见分晓?’,呵呵……不错不错,看看这份是‘先白后黑,铁手律师代言黑帮情仇!’好过瘾!铁手,你姐姐我看来要红了!那那!还有这个标题更好:‘新鸳鸯对决!邵何两律师再度交手!’我死了!~~~~~比我家其余四人还惟恐天下不乱的大有人在!记者大哥们!我昨天可是什么都没说啊,这你们也能扯?!是不是我逃离现场所以往死里头整我!好不容易等这阵媒体旋风刮过,我也在家里躲了两天,也被何婷婷逼供,吐到最后一滴血。
(作者:你以为你是兰博!)再不离家出走,我就要牺牲在口水当中了。
没办法!不该说的一句也不能说,所以不能满足她的愿望。
偷偷收拾行囊后,趁大家不在之际,留个纸条为证,便溜到师姐的公寓避难兼安营。
在家里呆了两天也不是没有好处,我抽空研究了一下案情,找出了一点点线索和疑点。
首先,当地蛇头虽已招供认罪,但仅凭口供,还不足以证明和玉就是主谋;况且没过几天,这家伙就趁看病之机逃脱,至今还未归案,所以人证之一暂时不构成威胁。
人证之二是分公司的负责人,目前仍在关押当中。
他应该是目前比较关键人的物,值得我探望一下。
再来就是总公司的主管,他的位置很重要。
如果不是他的经手和操作,仅以现在这个案子,还不足以劳动和玉老大出面受审。
虽然警方也怀疑主管插手,但苦于没有足够证据,目前还未将他列为被告。
看来这家伙很有一套!出了这么大的事,受牵连的不是自己,反而是老板顶罪,光是这一点就值得我会上一会!所以,我首先要探一探这个黑色家族的公司老巢再做打算。
在师姐的房子里窝了一天,整理一下受惊的思绪。
第二天我没通知任何人,直接就奔向和氏公司的总部。
到了之后直晃得我目瞪口呆:哇噻!这些黑社会还真不是普通的有钱!光看这座处于闹市中心的35层大厦就足够气派!直直的四角建筑,青白条纹相间,像我这样先前不知底细的人绝对以为这是哪个500强跨国企业!眼前的物证也证明,这几年鬼将堂家族努力漂白的结果也算没有白费。
和门口帅气的保安大套关系后,我直接奔向主管所属的34层!由于我没有预约,有礼貌的秘书小姐告诉我主管正忙,让我稍等,然后就消失无踪了!耗尽忍耐极限的两小时后,我忍不住开始溜达起来。
可惜偌大层楼没有几个人影,害我想找人聊天套点信息也不可能!想起来门口搭讪的保安帅哥说过,顶楼是总裁的专署办公室,我便上楼去和玉弟弟的办公室串串门,总不能空手而回不是?没想到顶楼也是渺无人烟、毫无生气。
简直就不象是个办公场所!估计以和玉弟弟的任性、败家程度,也没有人敢像我这般大遥大摆地闲逛。
但是总裁办公室里的门留有一拇指大小的缝隙,好象有人在!吼吼!总算没有白来,我走过去刚想敲门,就被门缝里一晃而过的画面紧急叫停!老天!我是不是打扰到人家的办公室恋情?!里面一个看来年纪不轻、姑且称为少妇的女士和背影很像和玉的男士正热烈地那个那个——————对不起,我没看清楚!(作者:你讨打啊!这么关键的镜头你看不清楚!)(铁手:没办法啊!那个他们是背对着我嘛,我总不能越过人家现场观摩不是?!再说就一个拇指大的小小缝隙,你能看清楚啥?!老师教过我们要非礼勿视嘛。
)不过和玉弟弟的兴趣也太那个了吧?!虽然只是一晃而过,可是那女人看起来年纪不小诶,难道他有恋母情结?(作者:我呸!没有证据不要乱猜好不好,小心破坏大家印象!)(铁手:这个时候你到是很讲法律精神啊!)就在我由于是否该进不进去时,一个让人感觉沁人心脾的声音对我说道:小姐,请问你找谁?我回过头看见一个满脸都在笑的人!一个眼睛、眉毛、鼻子、嘴巴全在笑的人!我的妈呀!这个人捡到钱了么?要不为什么笑得这么灿烂?不过基于礼貌,我回道:那个,我找你们的主管,刚才秘书小姐有叫我等!哦,我知道了!您就是何律师吧?我就是,鄙人任仁孝,请多指教!任人笑?!我看是任我笑还差不多吧?!这家伙整个就是自己钱多忍不住要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