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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王洪文在庭审中供认不讳(3)

2025-03-30 17:10:16

法庭宣读了鲁瑛的证词和有关的出证材料。

审判员问王洪文这是不是事实,王洪文回答是事实。

四、王洪文承认他策划并指挥上海两次武斗事件的犯罪事实第一审判庭于12月6日还对上海两起武斗事件进行调查。

王洪文于1966年12月底,在张春桥的指使下,伙同耿金章,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攻打上海工人赤卫队,制造了康平路武斗事件。

据徐景贤等人起草的《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记》中的记载,工人赤卫队共有91人受伤,到医院治疗。

事后,王洪文还发了特急命令,把工人赤卫队的主要负责人统统抓起来,押送公安局。

法庭调查中,出示和宣读了证据。

王洪文承认这些都是事实。

起诉书还指控王洪文于1967年8月4日,策划指挥围攻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群众组织的武斗事件。

王洪文供认说:上海柴油机厂革命造反联合司令部虽然人数不多,但对我们威胁很大,所以我们研究决定把这个组织搞掉。

法庭宣读了张宝林和王承龙的证词:1967年8月4日,王洪文指挥陈阿大、黄金海、耿金章等人调集了十万生产工人和上千部车辆和船只,从水陆两路攻打,把上海柴油机厂团团围住。

王洪文还调动了公安局的几部消防车,用高压水龙头掩护,用卡车、起重吊车,把厂门口的路障吊走,把围墙撞倒,冲进厂里边。

联司许多人被打伤,好端端的厂房车间被砸烂。

现任上海柴油机厂党委副书记的徐潘清出庭作证。

他说,当时王洪文一伙把联司的人抓一个毒打一个,把男的上衣都剥光,女的上衣撕破作为记号。

被打伤650余人。

有的肋骨被打断、眼球被打出、牙齿被打掉、内脏被打伤,有的被打得精神失常,怀孕的妇女被打流产。

100多人至今还有严重的后遗症。

私人财物如手表、钞票、自行车被抢劫一空。

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修理厂房就花了14万元。

法庭还投影这次武斗时拍摄的记录片中的五个镜头。

在人证和书证面前,王洪文认罪说:这件事是我策划的,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国人民认罪。

公诉人指出,攻打工人赤卫队和砸上海联司,都是张春桥、王洪文为了夺权、保权,以武力镇压群众的犯罪事实。

五、王洪文供认他和张春桥策动上海武装叛乱12月13日,审判庭对王洪文进行第三次调查。

起诉书指控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和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等以上海为基地,抓武装力量,在他们面临覆灭之际,策动武装叛乱。

1967年7月,张春桥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们控制的武装力量;1973年9月,王洪文对王秀珍说:要建立全国民兵总指挥部,由我亲自来抓。

1974年3月,王洪文再次对王秀珍说: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指挥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

1975年1月和8月,王洪文在北京和上海,多次对马天水、徐景贤和王秀珍说:我最担心的是军队不在我们手里。

王洪文还说:要警惕修正主义上台,要准备打游击。

1976年2月,王洪文说:上海民兵是我和张春桥搞起来的,我是抓住不放的,你们可给我抓好,部队靠不住。

1976年8月,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突击给上海民兵发枪,9月23日,王洪文在电话中对王秀珍说:要提高警惕,斗争并未结束,党内资产阶级是不会甘心失败的,总有人会抬出邓小平的。

法庭出示了四人帮的余党为策动武装叛乱进行部署的文件,使用的武器和电台的照片等大量证据。

武装叛乱的组织者、原上海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徐景贤、王秀珍,原上海民兵指挥部负责人施尚英出庭作证。

王洪文供认,上海武装叛乱是四人帮长期经营帮派武装的结果,主要应由张春桥和我负责。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法庭对王洪文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调查结束。

六、法庭辩论,王洪文请求法庭给他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1980年12月20日上午,第一审判庭开庭审问王洪文,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检察员敬毓嵩首先发言。

他的发言共有四项,指出:被告人王洪文被指控的各项罪行,经过法庭三次调查,完全属实。

被告人王洪文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勾结在一起,有预谋、有组织地诬陷、迫害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邓小平、陈毅。

被告人王洪文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主犯。

法庭调查表明,被告人王洪文,多年来同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紧密勾结、狼狈为奸,策划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犯下了严重的罪行。

王洪文拉队伍,亲自上阵制造武斗;亲自在上海建立帮派武装,同张春桥向上海传信,策动了上海的武装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