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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江青在庭审中的丑恶嘴脸(3)

2025-03-30 17:10:17

啊,王光美!旁听席的前排,一位身穿绿呢服装,脖子上围着一块黄色方巾的女人,正是被江青迫害过的王光美。

王光美的一双锐利目光逼视着江青,使她心虚胆颤,而不敢正视,只好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脚尖。

审判长不容江青多想,单刀直入地审问江青:1967年5月,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成立后,这个专案组由你江青主管,由你直接控制,并且还伙同康生、谢富治两个主犯,由江青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制造伪证,诬陷刘少奇、王光美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这是不是事实?审判长的利箭直刺江青的心窝,她一时不知如何招架,下意识地打了个沉,定了定神,用手按住耳机,她听到袭来的一排子弹还在轰响,只得抬起头来望着审判台回答道:我参加了专案组的工作,但我是受中央委托参加的……她在想法减轻罪责……想了会儿说……而且,而且……我当时是助手。

狡猾的江青狡辩说:现在中央委员会里大多数成员和我们绝大多数领导人,那时都争先恐后地批判刘少奇,如果我有罪,那你们所有的人呢?住口,江青!几位审判员异口同声高声喝道。

此时的江青竟忘了自己是罪犯、被告人身份,真叫无耻。

而江青竟耍起无赖,疯狂呼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江青在迫害刘少奇、王光美的犯罪中到底扮演着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请看事实。

面对江青的无耻狡辩,法庭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言。

其中1968年2月26日,谢富治在王光美专案组一个报告上作的批语,就是铁证。

批语写道:大叛徒刘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亲自抓的。

今后一切重要情况的报告和请示都要直接先报告江青同志。

还有:1968年6月26日,江青为专案组只把材料摘抄件送给她而大发脾气,并写了一封信,说专案组不把材料原件送给她看,对她有夺权现象。

作为专案组负责人的谢富治赶忙写出书面检讨,说自己对江青同志主管的专案、向江青同志汇报和请示不够。

法庭宣读了江青的信和谢富治的检讨,并让江青看了复印件。

还有,那是她自己的供诉状:法庭播放了江青1968年9月18日,在接见中国京剧团、中国乐团等单位代表的讲话录音。

在讲话中,江青说:我现在负担着第一个大专案……刘少奇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内奸、大叛徒、大特务。

审判长问江青,信是不是你写的,话是不是你讲的?江青不得不承认是她写的,录音像是她的声音。

但她却狡辩说,这也不是罪行。

公诉人江文对江青的无耻谰言进行了有力的驳斥。

被告江青为了诬陷迫害刘少奇、王光美,乱捕无辜,诱供逼供,编造假证,罪行累累。

江青于1967年5月至10月擅自决定逮捕杨一辰,杨承祚、袁绍英夫妇,曹亮、梁濑德夫妇,丁觉群、张重一、冯少白、马国钓、苏士文等11人,甚至连厨师、保姆均不放过。

江青决定在全国大批捕人,仅北京一地,被捕受审的就有64人。

审判员问江青:是不是事实?江青回答说不记得了,隔了一会儿又说,这些都是合法的。

公诉人江文驳斥江青说,文化大革命中,国家法律都被你们践踏了,还讲什么合法,你们为了迫害刘少奇、王光美,连炊事员、保姆都不放过。

审判员沈建审问江青:逮捕刘少奇的炊事员郝苗,是不是你批准的?江青摇头耍赖说:我脑子受过伤,有高血压,记不得。

法庭当即用幻灯投影,出示了汪东兴在1967年6月8日写给江青、谢富治关于逮捕郝苗的报告和江青的批件:郝苗的档案我们看了一下,更证明他的问题疑点很多,可能是国民党军统特务,我同意江青同志的指示,快赶(赶快)把郝苗逮捕审查。

江青批:照办。

郝苗出庭作证。

他在证人席上对法庭说,我家住北京海淀区,1949年由中央组织部介绍到中央办公厅警卫局工作,1952年到刘少奇家做饭,一直到1967年被逮捕为止。

他说,那是1967年6月8日,我给刘少奇同志做完晚饭,收拾完回到宿舍睡觉,夜里12点,进来个人把我叫醒,那人轻声说:领导找你有事,叫你马上去一趟,我信以为真,没有多想,二话没说,跟着来人进了房门,我哪知中计,上了人家的圈套,当我离开房门,路过操场时,就被另外一个人绑架到一辆预先准备好的小汽车上了。

那人说:对不起,找你去对个案子,只好委屈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