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汉周严肃地说:是不是枪毙你,法庭将根据你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律判决!江青撇撇嘴,嘲弄地说:你不要装腔作势演戏了,没有我这个道具,你这场戏演不成啊!你要有胆量就把你的后台导演请出来。
我要和他当面对质。
我警告你!不许你谩骂法庭。
曾汉周大声严厉地申斥江青。
江青越发放肆起来,尖叫道:我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我还怕你呀!刘少奇、林彪我都没怕过,我能怕你吗?审判长曾汉周压了压怒火说:法庭调查了大量事实,给了你充分的辩护时间,你反而利用法庭进行反革命宣传……你才是反革命嘛!江青胡搅蛮缠打断审判长的话。
曾汉周按动警铃,正告江青:你侮辱法庭,这就构成了新的犯罪!你再扰乱法庭,就取消你的辩护权利。
这时,江青站起来,她把一张纸扬了扬说:我写了一点看法,念一念行吗?审判长同意。
江青有板有眼地念道:《我的一点看法》—— 一张起诉报告,满纸胡说八道;要为真理斗争,我的声明如下: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投降叛变,授人以柄。
要害问题,两个纲领。
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继续革命。
以三项指示为纲,以目混纲,修正反动。
穷凶极恶,大现原形。
掩盖罪恶,画皮美容。
树立威信,欺世盗名,标新立异,妖言惑众。
弥天大谎,遮瞒真情。
偷天换日伎俩,上下其手劣行,张冠李戴,移花接木。
暗中嫁祸他人,转移人民视线,妄图洗刷臭名。
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乃是人民大众英雄。
法庭上的人们听了江青这段颠三倒四的文字,无不哑然失笑。
二、公诉人江文痛斥江青的无耻诡辩12月29日上午,法庭继续对江青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论。
公诉人江文针对江青12月24日的诡辩,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尖锐的痛斥、批驳。
江文说:我对被告人江青1980年12月24日上午,在法庭辩论时,为她的反革命罪行所作的辩解驳斥如下:被告人江青的辩解,完全避开了本特别检察厅指控她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推翻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犯罪事实,使用混淆黑白、颠倒是非的反革命惯用伎俩,企图转移目标,达到掩盖罪行,逃避罪责的目的。
江青一再提出要法庭调查与本案无关的证件和证人到庭,但对本厅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不出任何可以证明无罪的证据和证人。
江青的无理要求被法庭驳回是理所当然的。
被告人江青,在法庭面前,不仅对于本厅指控并经法庭调查证实的她的反革命罪行,拒不认罪悔罪,并且公然继续施展反革命两面派的诡辩伎俩,继续诬陷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诬陷用铁一般的事实证实她的罪行的证人,诬蔑全国各族人民对以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进行的正义审判,目无国法,蔑视法庭和法庭规则,诽谤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法庭其他人员。
对于江青的这种新的罪行,我提请法庭严重注意。
江青妄图把自己的罪行推到毛主席身上是绝对办不到的被告人江青的全部辩护言论,集中起来,就是攻击法庭对她的审判是什么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江青竟然颠倒黑白,鱼目混珠,说她的反革命行为是代表毛泽东主席的,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办的,妄图把反革命罪责推到毛主席身上,借以掩盖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反革命罪行,逃避依法应负的刑事责任。
现在我列举一些事实,来揭穿江青的谎言和诡辩。
你江青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利用各种场合策划或直接点名诬陷大批党政军干部和群众,给人扣上叛徒、特务、反革命等等莫须有的罪名,滥捕无辜,制造伪证,制造冤狱,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你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专案组,刑讯逼供,亲自下令对病势垂危的杨承祚、张重一两位教授进行突击审讯,折磨致死,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你伙同康生、陈伯达擅自非法决定诬陷、批斗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和国务院副总理,并进行人身迫害,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1968年7月,江青为了诬陷、迫害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与康生密谋,要康生给她一份八届中委名单,把88名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分别诬陷为特务、叛徒、里通外国分子、反党分子。
康生在给江青的亲笔信中,明明写着送上你要的名单,江青在法庭调查中供认是康生主动帮助她搞的,这表明这份诬陷、迫害八届中委的名单是江青和康生共谋的犯罪行为。
江青在法庭上竟然狡辩说,她也向周总理要过一份名单,但同时又招供,周总理的名单,只是标明那些人已经死亡,并无政治情况。
江青勾结康生诬陷、迫害中共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难道这是毛主席叫你江青干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