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问吴法宪:你看了这些照片以后,你认为和你讲的‘两个一切’是什么关系?吴法宪回答说:他们利用我讲的‘两个一切’搞反革命活动,建立据点,指挥一切,调动一切,到处活动。
我给了他们权力,给了他们机会,给了他们条件,实际上等于帮助他们。
辩护律师周亨元听到吴法宪的回答,认为吴法宪实际上承认了他与林立果的武装政变阴谋有直接的关系。
立即请求发言,审判长准许律师发言。
周亨元问吴法宪:提出‘两个一切’,究竟当时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提出‘两个一切’?你对林立果进行的反革命活动究竟知道不知道,知道多少?吴法宪回答说:我当时相信林彪,我死心塌地跟着林彪,是林彪的走狗。
我当空军司令也是林彪提拔起来的,所以林彪叫我怎么干,我就怎么干。
为了讨好林彪,提出让林立果在空军‘指挥一切、调动一切’。
但是,没有想到以后他们作了传达,越传越大,传达了以后,我也不敢否认,怕得罪林彪,得罪叶群。
可是他们搞的那些事情,我确实不知道。
律师的提问显然是有用意的,这一方面是在调查问题的真相,另一方面是为了弄清吴法宪的责任,为被告辩护。
吴法宪的回答,态度是老实的,他说的是真话。
从回答中可以证实,吴法宪的动机和林立果准备政变的活动无关。
这使吴法宪再次有机会申明他不知道林立果的政变阴谋活动。
检察官发言,对吴法宪讲的没有想到进行了批驳。
下午4时47分,审判长伍修权宣布,对被告人吴法宪追随林彪、叶群,给予林立果以两个一切的特权的罪行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的。
法庭调查结束。
二、吴法宪对犯罪事实一一供认不讳1980年11月29日下午3时,第二审判庭开庭对吴法宪进行第二次审问、调查。
1971年9月13日午夜1点多钟,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共中央用电话向当时的空军司令员吴法宪下达全国飞机禁航命令。
命令中说:立即通知全国各军区(包括民航),没有总理、黄总长、吴法宪、李作鹏的联合命令,不准起飞一架飞机。
命令下达一个多小时之后,吴法宪既没有检查,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以致在林彪一伙叛国外逃后,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等人劫持直升机外逃。
法庭在调查中,出示了很多证据,其中包括周总理命令,由吴法宪办公室秘书张叔良的记录稿;周宇驰等三人劫持385号直升机外逃时用的航行图;从直升机上缴获的各种机密文件、美元;周宇驰、于新野在直升机迫降后自杀的尸体照片;还出示了搏斗时被周宇驰开枪打死的飞机驾驶员陈修文烈士的照片。
在押犯陈士印被传带上法庭交代、作证。
他是空军7169部队飞行副大队长,是周宇驰劫持外逃的385号直升机的驾驶员,当时是他找的陈修文。
他叙述了副驾驶员陈修文发现他们叛逃后,采取紧急措施,设法飞到北京市怀柔县,降落时被周宇驰发现与叛逃者搏斗的情况及被周宇驰枪杀的经过。
面对审判员的审问,吴法宪承认有罪,他说:我罪大呀!陈修文烈士流芳百世,吴法宪遗臭万年!这次庭审,还对吴法宪从上海把江腾蛟找来北京,为江青勾结叶群查抄五位文艺界人士的家做具体安排的罪行和在林彪一伙叛逃后,吴法宪为了销赃灭迹,销毁信件、材料、照片等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吴法宪均供认不讳。
12月6日下午3时,对吴法宪进行第三次庭审。
法庭调查吴法宪受林彪的主使,诬陷朱德、刘少奇、邓小平、贺龙、陆定一、罗瑞卿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罪行进行调查。
吴法宪一一供认不讳。
12月9日下午3时,法庭对吴法宪进行第四次庭审调查。
吴法宪在林彪指使下,残酷镇压、打击、迫害空军广大干部群众,制造了大批冤案。
受吴法宪直接诬陷迫害的空军干部达174人,其中有空军副司令员刘震、成钧、张廷发,副参谋长何廷一等领导干部。
证人彭涵明出庭作证,她是被吴法宪诬陷迫害的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原参谋长顾前的妻子。
她在法庭揭露控诉了吴法宪伙同江腾蛟、王飞等人对顾前实行法西斯式的审讯逼供,迫害顾前致死的罪行。
她的血泪控诉,使旁听代表席上的不少人流下了热泪。
吴法宪低沉连声地说:我犯了大罪,我是反革命分子迫害革命者。
审判长最后宣布,法庭经过四次对吴法宪犯罪事实审理调查,事实清楚,吴法宪供认不讳,从而结束对起诉书指控吴法宪的犯罪事实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