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也必须在这种背景下看待派遣内森前往英国的决定,迈耶·阿姆谢尔的第三个儿子在19世纪初的某个时候抵达了英国。
他从法兰克福出发的日期以及前往英国的目的一直是历史学家争论的焦点。
尽管有关内森抵达英国的时间分别有1797年、1798年和1800年三种说法,但大部分人认为是1798年。
不过几乎没有任何证据来证实这一点。
我们从上述讨论的资产负债表中得知,迈耶·阿姆谢尔至少从1797年开始便与英国伦敦的公司有生意来往,但是业务规模相对较小。
到1800年2月,他才开始扩展在英国的生意:他当月给英国银行家哈曼写去了第一封信,提出请求,希望通过哈曼进行结算方面的合作。
内森在英国出现的第一份文档证据也来自1800年。
沃尔夫引用了内森写于1800年5月29日的一封信,在其中,内森请求一个熟人为他以及他的业务经理在一个体面的出租屋里预订一个有两张床的房间。
我们还发现了迈耶·阿姆谢尔写给哈曼的信,在这封写于1800年6月15日的信中,他提到,内森很快就会到你那里;此外还有一封内森从伦敦(康希尔37号)寄出的信,日期为1800年8月15日。
通过这些,威廉得出结论称,内森实际上是在1800年到达英国的,在伦敦度过了夏天,然后去了曼彻斯特。
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不仅仅是因为内森写给哈曼的第一封信是从曼彻斯特寄出,我们还在随后的一些信件中发现,内森非常清楚地表明,他是在前一年,即1799年首先抵达曼彻斯特的。
这似乎也能解释为何内森没有在1799年之前到达曼彻斯特,因为他和父亲直到1800年才在英国开展大规模的业务。
这就有了另一个可能性——尽管只是可能——即内森在1798年横渡海峡抵达英国,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之后才去英国北部。
内森为何要去英国?由于缺乏最有力的证据,大多数历史学家采用了内森自己提供的解释——1834年他和下议院议员托马斯·福韦尔·巴克斯顿联系时提及——他是这样描述自己离开的原因的:那里(法兰克福)没有足够的房间供我们所有人居住。
我买卖英国货物,一个大交易商就来自英国,他控制了大片的市场:他确实是个影响力巨大的人,只要他卖给我们货物,就相当于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但不知怎么,我冒犯了他,然后他拒绝给我看他的货样。
在一个星期二,我对父亲说:我要去英国。
我除了德语,什么语言都不会说。
但星期四的时候,我踏上了去英国的旅程……我们没理由怀疑这个版本的解释完全是虚构的。
内森是一个事业心极强、极具竞争意识的人,在他的生意中受到冒犯或冒犯别人都是很容易的事,因此不难想象他处理供货商不合作这件事是多么的急切。
但是,在许多方面,他这个解释有一定的误导性。
他可能是想将自己白手起家的故事浪漫化;可能是迁就某位休戚相关人士的利益(后者更契合内森的性格)。
无论如何,他父亲不太可能将一笔巨款——内森跟巴克斯顿提到的2万英镑,相当于1797年资产负债表净利润的两倍——仅仅因为一个年轻人的冲动就轻易托付给他。
不论内森带了多少启动资金,认为他只不过是执行父亲指令的想法都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