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世界的银行家(10)

2025-03-30 17:41:49

表2-4:伦敦分行发出的贷款(1818~1846年,按照借贷者)借贷者总额占贷款总额百分比英国44 938 547292法国27 700 000180神圣同盟*29 029 566188普鲁士[12 300 400][80]俄罗斯[6 629 166][42]奥地利[3 100 000][20]那不勒斯[7 000 000][45]葡萄牙5 500 00036巴西4 486 20029比利时11 681 06476其他**5 843 75038私人部分24 900 000162总数154 079 1271000*普鲁士、俄罗斯、奥地利与那不勒斯。

**荷兰、希腊与丹麦。

数据来源:《金融世纪》第14-42页,艾尔著。

阐明政府债券在罗斯柴尔德各个分行资产负债表中的重要性相对容易。

伦敦分行现存最早的资产负债表(1818年)显示,它的资产中非常大的一部分——超过了1/4——投资在英国政府债券之中。

如果算上它持有的丹麦政府债券,这一比例超过了37%。

同年,法国分行35%的资产是3%利率的法国公债。

国家证券账户在维也纳分行的资产中占据了同样的比例,这也显示了罗斯柴尔德大胆的策略:保持最上等的证券所占资产比例为1/3左右。

但是,计算这些债券发行所产生的利润非常困难。

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每一笔收取的佣金和其他费用都不相同;一些债券的发行实际上带来了重大的损失(比如1830年的法国贷款)。

不管怎样,兄弟几个在债券市场挣到的大部分钱并不是来自于发行新债券,而是来自于对现有债券的投机。

这其中,要找出精确的数据也非常困难。

从现存的记录来判断,各分行账户的构成主要基于对各种业务或交易回报的计算,并且确保各个分行之间不存在差异。

与大多数19世纪公司的总账一样,伦敦分行并没有按照种类来组合记录交易:各种买卖行为按照实际发生的时间相继记录,年底时再合计。

理论上,计算买卖政府债券获得的利润是有可能的,但是这无疑要花费大量精力,总账也没有试图厘清这方面的数据。

那不勒斯分行有一个公债账户,但是它也保持了其他政府证券,如那不勒斯、罗马政府债券的独立账户。

由于它经常改变每半年的会计惯例,建立新的账户用于继续进行的交易,因此要对它的活动得出让人深刻印象的评价几乎不可能。

最多可以说它绝大多数利润来自5~10个联合账户,有些是与其他罗斯柴尔德分行的联合账户,有些是与意大利银行的联合账户;利润也来自于为第三方进行交易收取的佣金,来自于各种没有列出明细的贷款利息。

当然,如果罗斯柴尔德只经营政府债券,那这就没什么问题,但他们在银行业里的活动实际上多种多样,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这种趋势更为明显。

政府金融是他们的最爱。

如果按照生意的成交量而不是利润来衡量,相对重要的是伦敦商业银行家的经典业务:接收商业票据或汇票。

按照1882年《票据法》的规定——它给已有300多年历史的这种业务形式进行了精确的定义——汇票是某个人(出票人)填写地址(并签名)后提供给另一个人(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付款人(当他签署票据后变成了承兑人)在未来……确定的日期……支付给特定对象或持票人……确定数额的款项。

换句话说,某些货物的卖家可以向买家开出汇票,以便向他提供一段特定时间(通常是三或四个月)的赊账期,这样就能够让他在货物抵达并卖给制造商或零售者之后,再支付款项。

商业银行扮演的角色是双重的:代表买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充当汇票的接受人或以一定的折扣(收取利息)从开票人手里买入汇票。

贴现也可以再次打折将汇票卖给中央银行,在汇票上增加自己的签名或背书。

承兑汇票的银行家是在有效地兜售他的名声,这也就是说,他的名声是有信贷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