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在同一版面上发表该报记者陈滨采写的《因为艺术?——〈理发师〉一剪而断,姜文陈逸飞谁该负责》。
据文章介绍,陈逸飞表示:我不知道姜文这样做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陈逸飞否认了姜文的声明理由。
他说,《理发师》停机,是四家投资方的集体决定,不是导演个人的事情。
我个人作为第二大投资人,更不会用自己的钱与其他三家投资方怄气。
陈逸飞说,电影是集体创作的作品,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必要说出自己,电影是大家的智慧,大家讨论的结果。
姜文说他在影片中担任监制,并未得到三方投资方的认可,在我的眼里他就是演员。
陈逸飞特别强调,他和姜文之间的矛盾不是艺术之争,有与其他与艺术无关的问题。
现在,姜文想把我们之间的矛盾引为是艺术观点之争不合事实。
同在1月12日这一天,《新民晚报》发表记者杨展业写的《姜文致函本报谈〈理发师〉风波,希望迅速恢复影片拍摄》,介绍了姜文《我的几句话》的主要观点。
文章也介绍了陈逸飞的观点,据悉,陈逸飞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我要以大局为重,努力把戏拍下去。
我是不可能离开剧组的,因为我要对自己的戏和投资负责。
他又说:为了保证以后电影的顺利拍摄,我们将对一些演员进行调整。
2003年1月13日,《广州日报》、《南国早报》、《八桂都市报》、《文汇报》、《南方都市报》等都发表了姜文的《我的几句话》及相关报道,一时弄得很热闹。
《广州日报》同日发表董卉对陈逸飞的采访实录《陈逸飞:我不能说不跟姜文再合作的话》。
也是1月13日,《京华时报》发表杨劲松采写的《陈逸飞姜文和解?各有说辞疑云重重》。
文章介绍说,记者致电陈逸飞,陈逸飞先生主动配合,不仅对本报敞开心扉,而且给本报发来停机事件的重要文件,即由四方投资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同时指出和姜文的分歧决不是艺术上的问题。
记者就陈逸飞的话继续求证调查。
电话里,陈逸飞的声音格外爽朗,他对记者说:11日晚上你怎么不问我对姜文信件的看法?那时我已同时看到姜文给媒体的信了,我的确不明白姜文为何这样做?本来已经淡化的事情,他却要搞得这样不利于解决这个问题。
看到信后,我在当晚9点多给韩三平打电话问这件事,他说知道这件事。
我至今没有和姜文通话,我没有必要和他通话,姜文现在搞得像受害者一样,这是与事实不符的。
陈逸飞表示:姜文不是《理发师》的编剧,虽然他参与了剧本创作,但都是大家的共同创作,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自己还有很多创作在里面,再说,电影最后要看的是完成片。
关于姜文是监制一说,我的确是30日在北京才知道的,这是世纪英雄在与姜文签订的合同上标明的,但我们三家投资方都不是很清楚,姜文在剧组也一直没有把监制的身份从一开始就说明。
至于停机是,6日晚拍姜文和周韵的戏,姜文一来就赞赏周韵的妆化得不错,但一会儿又要她去改,最后两人吵起来。
至于他们怎么也闹成这样,我不明白,更不好评论。
我们开会解决也很不愉快。
韩三平打电话来希望我和姜文立刻回北京解决问题,但姜文不愿意北上,我的票子(去北京的飞机票)还是剧组制片主任给我订的,怎么是我一个人擅自回去了?第二天,姜文才回北京,我们投资方也作出了停机决定。
提到与姜文的艺术合作,陈逸飞坦言:我和他的分歧决不是艺术上的什么争执,的确是非艺术的问题。
至于具体问题,陈逸飞又守口如瓶。
最后,陈逸飞强调:我是《理发师》第二大股东,世纪英雄35%,我是25%,其他两家各20%,总投资最后预算是1600万人民币。
我作为投资人,决不会用自己的钱与其他三家投资方和姜文怄气,我发神经了?还是1月13日,投资方通过《北京晚报》表明态度,希望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但无论姜文退出或陈逸飞退出,或者两者都退出,《理发师》都将在节后接着拍。
1月14日,陈逸飞通过媒体公布《理发师》停拍原因,声称剧组存在财务黑洞。
同日,陈逸飞在上海召开个人新闻发布会,就《理发师》停机发表六点声明。
这一天相当多的报纸都登有与《理发师》有关的文章。
《京华时报》发表张迪的《姜文陈逸飞〈理发师〉进入冷战》,《扬子晚报》发表陈滨的《陈逸飞:我们的矛盾不是艺术观点》,《南方都市报》发表《从〈理发师〉停机看虱子的重要性》的文章,《羊城晚报》发表陈滨的《电影最该尊重什么?》,该报同一版面还发表孙毅蕾的《陈逸飞:姜文骄横没人能接受》,《新民晚报》发表本报记者杨展业的《为〈理发师〉梳理乱发——陈逸飞谈影片停机内幕》,《南宁晚报》发表南都的《陈逸飞:姜文做人有问题》,《解放日报》发表本报记者洪伟成、李光一、吴海云合作采写的《〈理发师〉停拍引发思考》,《文汇报》发表本报记者傅庆萱采写的《陈逸飞昨就〈理发师〉停机事件进一步挑明实质性原因是经济问题》和该报记者陈晓黎采写的《两位投资人出来说话〈理发师〉定会继续拍摄》。
这一天可能还有更多的报纸发表了与影片《理发师》有关的文章,大家都很关心《理发师》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