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的宗教异端身份,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没有气味没有色彩,是犹太人在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时唯一不具异端色彩的东西。
犹太人的寄居地位,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他们原来就是用钱才买下了在一个国家中的生存权利。
犹太人缴纳的人头税和其他特别税,名堂之多、税额之重,是绝无仅有的。
犹太人若非自己在财政方面的效用,早就被消灭殆尽了,这是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不多的几个共识之一。
犹太人的四散分布,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是他们相互之间彼此救济的最方便形式。
所以,钱对犹太人来说,绝不仅止于财富的意义。
钱居于生死之间、居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地位。
这样的钱即使仍未受到崇拜(崇拜钱是不许可的),也必定已具有某种准神圣性质:钱本来就为应付那些最好不要发生的事件而准备的,钱的存在意味着这些事件的没有发生,钱越多,也许意味着发生的可能性越小。
所以,赚钱、积钱并不是为了满足直接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对这种安全之象征的需要!至今在犹太人家庭中还有一种习惯,留给子女的财产至少不应该比自己继承到的财产少,这样的心愿在犹太商人家庭中更其强烈。
所有这一切表明,在其他民族对钱还抱有一种莫名的憎恶甚或恐惧之时,犹太人在钱这一方面已经完成文化学而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划时代的跨越:钱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尺度,一种不以其他尺度为基准,相反可以凌驾于其他尺度之上的尺度。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货币经济的发展必然导向这样一个钱成为一切尺度之尺度的阶段。
人与人的接触越来越多地发生于市场氛围之中,人与人的交往越来越成为同陌生人――市场情境天然地就应该是陌生人情境,因为货币的沟通和媒介作用只有在陌生人情境中才有真正的意义――的交往,而这种市场氛围中的匿名交往越来越使人们相互之间的关注点转向对方具有多大的市场价值,也就是拥有多大的购买力,或者干脆说,会掏出多少钱!原先不确定的人的身价,现在有了精确的数量标识:同他口袋里钱的数额相等,或者更直接些,同他可以为我的口袋增加的钱的数额相等。
市场在无情斩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原初性纽带时,也掏空了一切原初性价值观念的现实基础。
自然经济条件下神的颐指气使换成了市场经济体制下钱的颐指气使。
钱代替了神,或者钱成了神。
钱的这一神圣地位的确定对于资本的发生、形成、积累和增殖,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赚钱行为或日后的资本主义经营行为现在成了一种自足的行为,能否赚钱成为决定一切行为之正当性的终极尺度,一切价值、观念、规范和活动样式皆须由钱上面来获得自己的合法性成为正统性,就像自然经济下它们由神的旨意而获得合法性一样。
这样一种人类状况的确立,为商业化的大潮席卷一切领域,开启了闸门,从而使几乎一切人类事物纷纷坠落到商品的大海。
它们原先的神圣性,不管是宗教的、伦理的、美学的、情感的还是其他什么的,都不复存在,或者说仍然存在,但都清一色地抹上了一层金黄色、铜绿色或者至少水印痕迹。
大家知道,犹太人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是各民族中不多见的,而且还能2000多年一以贯之,至今极少改变;但反过来,犹太商人在经营商品时的百无禁忌也是各民族中不多见的。
现代世界的许多原先非商业性领域,大都是被犹太商人打破封闭而纳入商业世界的。
这一点恰恰同犹太商人最早确立钱的准神圣地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