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边际人不可能获得通常由大事务所经手的报酬丰厚的业务,如为商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或办理遗产继承业务等,用著名犹太律师罗奈尔得?戈德法布的话来说,就是:我们不是在野外体育俱乐部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的社会联系很少,我们进不了大的法律事务所,歧视限制了我们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工作。
我们没有遗产方面的业务,因为我们自己家庭就没有什么遗产。
我们也没有重要的法人关系。
解决谋生问题的实际方案,就是在社区中工作,经办同个体有关的业务。
这种同个体有关的业务,说得透彻点,就是同穷光蛋或倒霉蛋有关的业务,是在盎格鲁―撤克逊律师眼中毫无油水的业务。
受排挤的犹太律师的处境,再现了受岐视的犹太民族的长期历史:他们只能同律师事务的瓦砾堆打交道。
然而,正如犹太商人本身就是从中世纪经济瓦砾堆――放债和经商――中崛起一样,犹太律师以其对法律本质的体认、以其对公平正义的酷爱、以其对财产分配的黯熟,同样从瓦砾堆中崛起了:他们在为倒霉蛋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倒霉蛋运用法律来改变其倒霉蛋命运的同时,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倒霉蛋律师的处境。
犹太律师成了律师王国的幸运儿!犹太律师开创并最为擅长的法律事务,就是所谓的人身伤害诉讼和股东诉讼。
人身伤害诉讼就是今日的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一部分和前身。
从法律上说,人身伤害诉讼的核心是要求物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对产品和服务负责,承担由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对消费者的一切(不良)后果;而从具体要求上说,则就是个人因受产品或服务的损害而向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索赔的法律交涉。
同样,股东诉讼从法律上说,就是要求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向所有拥有公司部分产权而又互不联系的人说明公司经营情况;从具体要求上,则是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向公司或其经营者索赔的法律交涉。
人身伤害诉讼和股东诉讼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由弱小而受到损害的个体公民针对造成损害的法人和机构提出的起诉。
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法庭决斗,因为法人和机构财大气粗,可以雇用上百人的大律师来组团围歼一个倒霉蛋。
在常人看来,提起诉讼的小人物纯粹是在玩火,才会投入这样一场无望的决斗。
唯有犹太律师不这样认为。
犹太律师清楚地认识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民主、公正、人权这些概念将不断增加新的意涵和内容,并在经济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而且,保护消费者和中、小股东,不仅体现了法律保障个体权利的要求,也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的需要。
所以,法人和机构即使在法律人才、金钱和时间方面占有巨大优势,也不可怕,而且必输无疑。
反过来,纯就经济效益而论,必输无疑的法人和机构不但不可怕,还可爱得很,非常之受欢迎。
犹太律师的商业头脑中早就想到,只有穷光蛋同穷光蛋的诉讼,才是真正的瓦砾堆,因为不管哪一方输赢,谁都拿不出钱。
而受损害的穷光蛋与财大气粗的法人或机构打官司,只要损害的事实得到确认,原告索赔的要求得到法庭的支援,穷光蛋立刻可以由法人的赔款而富裕起来,越是损害严重,胜诉之后,也就越是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