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犹太人尤其是犹太商人中为了取得钱上面的成功而放弃犹太人的信仰但仍被视为犹太人的,从来不乏其人。
在著名的犹太银行家中,伦敦的哈姆布勒,纽约的贝尔蒙特,柏林的布莱希罗德都皈依了基督教;美国赢利最大的出版商、纽豪斯报系的所有人塞谬尔?纽豪斯只雇用非犹太人为编辑或发行人;甚至那些已经在美国名牌大学中获得学术地位的教授,也有许多已不再把自己看作犹太人了。
然而,世人(包括恶毒如希特勒之流,但又不仅止于此)仍把他们都看作犹太人,而根本不理睬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否发生过变化。
相反,正是从这种为争取成功(其抽象形式是钱上面的成功)而不惜牺牲其他价值的特质上,人们找到了另一个犹太本质特性。
这意味着,在生物学基因不足以界定犹太人的民族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宗教信仰的同时,我们发现,单单宗教信仰也不足以界定犹太 人的文化身份,而必须辅之以对待成功,抽象化以后也就是对待钱的态度,才能确定一个犹太人是否真正的犹太人。
宗教信仰之所以能作为民族归属的一项根本指标,并不仅在于有了一个或几个神,而在于人同这个或这几个神的关系,构成了他的整个活动结构的内核。
也就是说,异族人可以由他同神的关系来推断理解他的整个活动样式以及其中主要的具体活动样式。
既然如此,那么要是一个民族,其成员跟钱达到了高度同构,他们的活动样式跟钱的活动样式达到了高度同构,我们把钱看作这个民族的某种标志,又有何不可呢?事实上,犹太人自己的笑话中已经在这么做了,而无论反犹太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不乏类似的看法。
19世纪法国著名反犹主义分子爱德华?德拉蒙德曾说过:反犹主义是一场经济战争。
而德国著名社会主义者奥古斯特?倍倍尔也曾说过:反犹主义是中下层阶级的社会主义。
更为有力的证明,还是犹太民族2000年中的存在方式本身。
自大流散以来,尽管从绝对数量说,犹太人毕竟与一般民众一样,较多地从事农工畜牧的生产活动,但作为其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状态,犹太民族基本上保持着一个商人民族的身份。
当然,这是有着特定历史背景的,但在相似的社会条件下,如亡国或受迫害等,生存过的民族,决不仅止于犹太民族一个,但唯有这个民族走上了几乎专职商人民族的道路,相对而言还算顺利:尽管屡遭驱逐甚至杀戮,被一再剥夺得两手空空的犹太人,到了任何一个社会,只要有那么一段不很长的平和时期,犹太人就可以由商业活动、由同钱打交道而迅速崛起,在繁荣当地商业的同时,自己也富裕起来。
这犹如沙漠中一颗晒干的种籽,只要一场小雨,马上就会萌发而茁壮成长。
甚至可以反过来说,一个地方的商业就像一颗晒干的种籽,只要犹太人的春雨一到,马上就会繁茂起来。
中世纪欧洲各国借犹太人来发展商业,尤其是法国,竟在200年中6次召来犹太人又6次驱逐犹太人,简直已经到了把犹太人当作面包坊里所用的速效发酵粉的地步了。
照此说法,即以钱上面的成功作为界定犹太人的主要指标之一,岂不等于说,能够发财的就是犹太人?这种说法是可以成立的,不过需要加一限定,就是:只有以犹太人的方式――纯经济的、符合货币或资本发展要求的方式――发财的人。
才可以称之为犹太人。
事实上,这个观点已经包含在上述德拉蒙德和倍倍尔的格言中。
类似的说法还很多,从资本主义体制确立一直到现在,人们都以不同的表达方式传达着类似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