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了身边这个年轻的男子,他有时而凛冽时而温情的眼神,他有快乐,和快乐底下不为人知的压抑,他有他的信念和执著。
我抚摩小兵的面颊。
曾经以为我是个没有太多爱的人,我的心已经被憎恨所充满,可是我错了,面对小兵,我忽然有了太多的柔情。
卓轻轻地抱着我,安抚着我,我笑笑,没事儿的,卓,我已习惯。
在流言蜚语中,在指指戳戳中,我早已习惯,心变得坚硬而冰冷。
卓吻着我,他说,你让我心疼,你过早地承受了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重量。
我看着卓的睫毛,长长的,闪着淡淡的光泽,我说,卓,你知道么?我喜欢你的睫毛,喜欢你笑起来的样子。
就像小兵。
卓,我还没有跟你说起过小兵,是么?卓抱着我,微笑着点点头。
关于小兵,让我们从哪里说起呢?大学毕业后,我和蓓蓓过起了同居生活,那是一段多么愉快的日子,微薄的工资和永不停歇的笑声,灿烂的年轻岁月。
那时候,我们合租了一室一厅的小屋,空荡荡的,我们一点一点地把它充盈起来,我们早上起来争厕所,一起跑出屋子去上班,一个往东一个往西,一起煮饭,一起睡觉,一起去泡酒吧然后骗傻子买单,只是有的时候,我会独自去后面公园里的湖边看人钓鱼。
我在一家不大的广告公司负责文案策划,工作不是很忙,也不用朝九晚五,天气好的时候,会到公园的草地上看看书晒晒太阳,于是,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了看别人钓鱼,看水面上浮动着的鱼漂,看细细的鱼线,看人们安静的表情,拉起鱼杆时或是喜悦或是失望的表情,也看那些命运不济的小鱼。
有时候我甚至想,我是一只小鱼,因为爱上了一个垂钓的男子而奋不顾身地游向他的身边,于是,便发起呆来,甚至会垂泪。
是的,那时候我忽然变得多情而又敏感,内心有着深深的悲剧情结,渴望一场纯粹但又不完善的爱情。
于是,有一天,一个甩竿,鱼钩不偏不倚钩住了过路的我的头发,鱼竿的主人就是小兵,高高的个头,短短的头发,清瘦干练的。
在我的惊叫声中,小兵露出了邪恶而又开心的大笑。
我撕扯着头发,恼羞成怒,小兵还在肆无忌惮地笑。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把鱼线扯断或者是把鱼杆拗断,可惜,一样我也弄不断,只能愤怒地拔断自己的头发。
小兵终于良心发现,开始帮我解鱼钩上缠绕的头发,我感觉到他的呼吸,青草的气息,心头隐隐动了一下,气还没有全消。
然后,我看见小兵清澈的眼睛,掩不住满眼的大笑,我也忽然开始放声大笑起来,实在是受不了他那种欲盖弥彰的表情。
随即,我装做一个趔趄,狠狠跺了小兵一下。
哎呦呦呦,不好意思,没站稳,啊呀呀,你看看,你怎么把脚放在这儿呢,疼了吧?我一脸虚伪的无辜。
跟我斗!他咬牙切齿地看着我,张嘴,我以为又要蹦出什么恶毒的话,只听得恶狠狠的一声,我叫小兵。
两兵相接,动了怒便是输家,正如武侠小说里的高手过招,这小子不过如此,我开始肚子里狂笑。
-第23节:千万不要指望我们是淑女我叫老冰,你可以叫我冰姐。
冰姨好,您看起来实在不像冰姐。
于是,小兵的脚又遭了一次殃,这次是真狠,小兵痛得脸扭成了晒干的橘子。
小兵的结论是,永远不要去惹女人,尤其是穷凶极恶恼羞成怒的女人。
我给了小兵一个得意而又浅薄的微笑,转身就走。
听见小兵在身后喊。
恶婆子,下次踩人别光往一只脚上踩,没一点人性,天理沦丧啊。
活该!第二次见到小兵,是在一家叫做角落的酒吧里,我和蓓蓓去腐败,顺便去看看有没有帅哥可泡。
蓓蓓总是以无奈的修女自居。
我们两个把腰肢扭得一片繁花似锦的景像,挑逗着众多贪婪的目光。
少有的放纵,通常,我和蓓蓓是写字楼里循规蹈矩的所谓白领,各位手下留情的话,还可以称为丽人,好满足一下我们小小的虚荣心,但是千万不要指望我们是淑女。
我说,蓓蓓,你表面上一淑女,骨子里就一荡妇。
蓓蓓哈哈大笑,花枝乱颤,大喝,错,我表面明明是一修女。
我和蓓蓓,越来越肆无忌惮的两个丫头,嘴上强硬油滑,骨子里却相信并渴望爱情。
蓓蓓目光四处乱瞟,一副饥渴状。
你个死妮子,不要这么盯着人家,很容易被认为是第三产业者。
我说,自己也不忘用余光到处打量。
蓓蓓骂我一句,虚伪,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我就不信这地方能钓得金龟婿。
唔,那是,金龟不是左拥右抱就是跟家里数钱呢,哪有这工夫瞎泡,充其量就是那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在这儿巴望着能遇到点小艳遇来点一夜情的。
居然没有一个看得顺眼愿意搭话的,我和蓓蓓开始寒碜在场的广大男同胞。
忽然,传来了很美妙的歌声,原谅我用美妙来形容,我实在找不出别的词来了,是齐秦的那首《渔人码头》,我很喜欢的一首歌。
往台上望去,顿时傻了眼,那美妙的歌声居然出自于那个总是带着邪恶表情的小兵。
很动听的嗓音,他说,我不是乐队的歌手,只是借这个宝地把这首歌送给美丽优雅的冰姨,谢谢她对我的关照。
我倒吸一口冷气,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脚,侧目间,那个俊朗又带着些颓废气质的男子向我走来,他眉毛搞挑,一脸的坏笑和挑衅。
蓓蓓把嘴张成了O型,我呆若木鸡,瞬间,鸡毛竖起,活脱脱一武装斗士。
然后看见此帅哥对着蓓蓓大抛媚眼,眉毛狠不得挤到腮帮子上,一副没见过美女的寒酸像。
然而,更让人失望的是蓓蓓,O型嘴巴一直就没合拢过,看着小兵眼都不眨一下,我心里暗骂,一对狗男女。
美女,能不能借你用用,我的没电了,小兵冲我伏下来,胳膊撑在桌子上。
帅哥,我甜腻腻地笑着,借你当然没问题,只要不是打给你自己,这种游戏也太小儿科了吧?想要号码还不明说。
我一把抓起蓓蓓撂在桌子上的,拿去用吧,别客气,狠狠地打啊。
蓓蓓对我怒目而视。
我乘机滑下舞池,佯装不见。
余光扫去,蓓蓓跟帅哥说得不亦乐乎,还挺认真的小样儿。
我心里又暗骂,哼,一对狗男女。
回去的一路蓓蓓都是若有所思的样子,嘴巴一直保持着O型状态。
怎么?没见过帅哥啊?我还真没看出来,就你这点儿出息劲儿,整一花痴。
我拍蓓蓓的大脑袋。
你们好像以前就认识啊?前些日子,看钓鱼的时候遇见过,不会吧?小妮子,芳心大开啊?吃醋啦?蓓蓓瞪大眼睛,恶狠很地说,看我劈了你!小兵开始经常来找蓓蓓,难免与我一番的唇枪舌战,男人能刻薄至此也真是功德无量啊,不过,跟我斗,你还嫩,我是谁,无往不胜冰雪聪明的冰蓝,从小因为自我保护就学会了刻薄,天生一副刺猬的嘴脸。
蓓蓓就常常说我,真好像前辈子欠了你什么,对你好还要受你数落,天生一副刻薄嘴脸,活脱脱一个曹七巧,没良心的东西。
我就奸笑,咱不跟你一般见识,识时务者为俊杰。
小兵跟蓓蓓越混越熟,甚至混到了我们的小窝里。
我说蓓蓓,你TNND真没原则性,咱们不是约法三章不能把小姘带家里么?蓓蓓瞪我,你脑子里污浊浊都装得什么?有没有听说过纯洁的友谊?我说蓓蓓你以为你还十七八岁呢,还相信男人女人之间会有纯洁的友谊?羊入虎口了都,你还在为光荣献身而努力。
知道哥哥妹妹背后的引申字眼么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蓓蓓啐我一口,一个大大的沙发靠垫凭空飞来,砸得我七荤八素。
你们两个还真般配,我嘴里挤出一句,都不是省油的灯。
小兵成了家里的常客,从此蓓蓓再也不用被我逼迫着不情愿地扎上围裙跟油烟奋斗了。
就这点来说我还算是满意,要么早把小兵赶出门去了。
不过,就连吃饭都是一场战斗。
我要夹什么,小兵都要快一步伸出筷子去,而我本身用筷子就不是很灵光,于是四只筷子在盘子里面打架,谁也别想放进口去,饿得我两眼直冒火,没办法,谁让咱们是寄人篱下。
后来,我一手拿叉一手拿筷子,拿叉的手就时刻准备着向小兵的猪蹄插去。
再后来,干脆饭一上桌就赶紧把菜往碗里拨,然后捧着宝贝一样把碗捧到自己房子里去吃,刚好,眼不见心不烦,免得看见小兵给蓓蓓夹菜自己心里还酸酸的。
如此可恨,为何我的心里竟会犯酸?-第24节:好像没谁招惹她啊有一段时间小兵没有来,心里竟然没来由地发慌,蓓蓓也不提,一点也没有恋爱中小女人的样儿,我几欲张口却又止住,小兵是蓓蓓的朋友,与我何甘?蔫蔫的,度日如年。
我是怎么了?难到我开始思念小兵,不可以的,绝不可以。
与蓓蓓在情感中的战争,绝不要再来一次,三败俱伤。
我努力工作,但仍掩饰不住一星期之后小兵的突然出现带给我的狂喜,顿时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蓓蓓看在眼里,些许的沉默。
还是乐此不疲地斗嘴,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人生中,能够走入彼此内心的人寥寥无几,同理,能够乐此不疲一斗到底的人也不多,我就不信等不到那个你死我活的日子。
又是筷子与筷子的争斗,却似乎有了点灵犀,蓓蓓在一边看着我们的斗争,笑而不语,只是静静地吃饭,我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良心沦丧了,忽地安静了下来。
小兵往蓓蓓碗里夹了块排骨,我差点掉下泪来。
不吃了,走进屋去。
吼吼,小姐脾气还满大。
小兵嘲讽。
蓓蓓说,好像真的生气了。
让她气去,好像没谁招惹她啊,对吧?声音很大,故意说给我听的。
我把门摔上,把枕头狠狠向墙上砸去,恨不得砸出去的是那个满脸得意的小兵。
我是谁,我才不要为这得志小人而生气。
都说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冰蓝也不免俗。
火山爆发在一个很温馨的傍晚,电视里还放着《铁齿铜牙纪小岚》,如果我有铁齿铜牙,想必小兵早已经碎了。
吃完饭,小兵洗了两个苹果,我巴巴看着他把大的放到了蓓蓓嘴里,蓓蓓还甜腻腻地偎着小兵,一点都不知觉我的存在,一阵心酸和反胃。
嫉妒,原来这就是嫉妒。
巴巴地指望着,怎么说那个小点的该给我了吧,可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魅力,只见苹果在我眼前晃了晃,就晃进了小冰的嘴里。
忽然间眼泪就夺眶而出,我大吼一声,小兵,你去死吧。
转头冲出门去,我听见小冰追出来的声音。
他一把抓住我,我狠狠地摔手,转身就跑,不要他看到心底的落魄。
小兵紧紧抓住我的手腕,摆脱不得,我狠很地咬了上去,看见牙印上鲜血直冒。
忽然间软了下来。
你们谈你们的情说你们的爱,又何必来羞辱我?眼泪倾泻而下。
小兵一把把我拥入怀中,一个天旋地暗的吻,我的倔强轰然倒塌。
他有着柔软的唇,泛着香草的气息,让我眩晕。
小兵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解释,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静默坚定,直达内心深处,我有点眩晕,这一切来得太快,惊讶大过了欣喜,这一轮与他的战役,我以失败告终,我乐意。
但是,蓓蓓呢?我的良心又开始不安。
蓓蓓出乎我想像的冷静,只是说,我早就应该知道会这样,我实在高估了你的能量。
我满心疑虑,但这并不防碍我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小兵的女朋友,两个人还是天天斗嘴使坏。
与人斗,其乐无穷。
蓓蓓说,冰蓝,你不用自责,我跟小兵从来就只是朋友,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是,你让我担心。
我笑笑,已经甜蜜得不知所以了。
后来,再也没有见过小兵去钓鱼。
我说,小兵,一看你就是去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哪有钓鱼的同志肘着个小白脸锈了鱼竿的。
小兵同志义正严词地说,说实话,我小兵这辈子只钓到过一条鱼,实在不是因为小兵同志的技术很高,而是那条鱼实在太笨。
然后得到我一顿暴揍。
小兵学的是金融,做的是与金融丝毫无关的事情。
开大大的摩托,风驰电掣的,染一撮金黄的头发,穿破了洞的牛仔,没有很多钱,但有最好的音响,空荡荡的屋子里除了唱片就是满屋的音乐,他把音乐的声音开得很大,一种被声音淹没的感觉。
他听莫扎特,听胡里奥,也听老鹰甲壳虫和黑豹BEYONG,彼时,小兵最大的兴趣就是音乐,除了和朋友组成乐队之外,这些酷爱音乐的人还倾其所有成立了一个音乐工作室,进行制作和包装,音乐是小兵的生命。
小兵总是不由分说地将我夹在他的大摩托上,在午夜的街道上飞驰,我将脸紧紧贴在他的脊背上,听他均匀的呼吸。
体会着一种脱离常轨的截然不同的生活。
刺激,一切都是那么的刺激。
小兵为我写好听的歌,然后轻轻地唱给我听,纯纯的声音在耳边,心里竟会甜蜜地疼痛起来。
蓓蓓说,冰蓝,其实你们不合适,你了解他多少呢?你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
小兵是个执着而又寂寞的人,我了解,我爱,我愿意。
每天下班的时候,小兵的摩托就会在楼下嗡嗡地响起,我风一样地卷出门去。
白葳就说,天哪,爱情的力量可真伟大,瞧瞧一向萎靡不振的冰蓝同学那容光焕发的小样,工作都跟飞机一样,那冲向爱情的速度比火箭还快啊,真是工作爱情两不误。
我大声回道,那是那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
人已经奔到了楼下。
白葳是我的同事,很另类的女孩,吸SEVENSTAR,喝不加糖的摩卡,好穿性感的衣服,写煽情的文字。
思维常常游离,没来由地说出一句很有哲理的话。
比如她袅袅然地站在窗边,紧身裙将身体裹得玲珑曼妙,手里斜斜地拿着烟,迷迷蒙蒙的烟雾中忽然吐出一句。
时间真TMD是一杆秤。
这样的女子,是到世间来蛊惑众生的。
-第25节:我是否该庆幸?而我,只是一个说话疯癫内心单纯的小女孩。
我不吸烟,不喝咖啡,也不在外人面前说脏话,只是偶而和蓓蓓去酒吧胡野一通,那不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我写唯美的文字,用巨大的水杯喝冻得透心的白水,吃不削皮的红苹果,穿大大的牛仔裤棉质T恤,或是穿棉布长裙,光着脚穿脏脏的球鞋,永远是高高的马尾,素面朝天,尖牙利齿,不合心意的我就猛咬一通,永远做不到白葳那样八面玲珑还保持着自己的个性。
我喜欢白葳,有时甚至是仰视,那样的女子,是我所不能及的。
小兵却说,冰蓝,别看你一副刺猬像,却单纯得让我不敢触碰。
我问蓓蓓,为什么熟悉的男人总是跟我们保持着一种距离,是否我们缺少某种荷尔蒙。
蓓蓓说,冰蓝,你太善良,太单纯,单纯到让人良心发现,不忍心伤害。
现在的男子,生来是要辜负人的。
若是我换上妩媚衣装,换上风情万种的眼神,是否就不再单纯不再善良?我苦笑。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
比如说白葳,我确信她是个心地善良且执著的女子,却始终得不到真正的爱情,只因表象的一切便被世人认做了妖精,妖精是可以爱却不能娶回家的人。
我是否该庆幸?小兵牵着我的手在北方冬天的雪地上滑雪,把我抱到树叉上坐着,然后去给我买红彤彤的冰糖葫芦,或是两个人坐在雪地里吃冰砖,吃得淅沥哗啦再去买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吃饱了就背着我走上好远好远,边走边在寒风里大声唱着情歌,我就把眼泪甩小兵一脖领。
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着我们的年轻,我们的爱情。
我的脖子上总是挂一个大大的相机,走到哪里拍到哪里,记录下了各种各样表情的小兵,我太珍惜在一起的每分每秒,甚至有点惶惑,似乎预示着一种即将的不完满。
第一次到小兵的屋子,便是那个寒冷的冬天。
很大的一间屋子,满屋都是唱片和书,有种凌乱的空荡,屋里暖气不足,有些微寒,我的手脚冰冷。
小兵把我包在被子里,去烧了热水,然后蹲在我的对面,把我冰凉的脚放进他的衣服里,一阵阵的温暖从脚心传来。
小兵给我用热水洗脚,很认真的,我看着这个高大的男子,心里甜蜜地疼痛了一下,眼泪就落了下来。
他帮我擦干脚,温柔地吻掉我的泪。
傻孩子,裹好被子,自己床上玩去吧。
小兵去煮我爱喝的白粥。
我窝在被子里,静静地看着小兵忙来忙去的背影,被这种巨大的幸福击倒,甚至不敢相信,那个尖牙利齿得理不饶人的家伙会是现在的小兵,也许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会更加的痛苦。
而我,已顾不得这么多了,当时的一瞬,我想,只要身边有这个男子陪伴,就够了,别的什么都无所谓,金钱、名利、荣誉,一切都不重要了。
小兵靠在我身边,给我讲他童年的小山,讲大学时候的兄弟,讲自己喜欢的音乐和书,我看着那张年轻的脸,同样的隐忍,似乎也看出了无尽的苦难。
小兵读了很多的书,从外表你看不出来,而他,是个胸中自有丘壑的人。
我爱上了身边这个年轻的男子,他有时而凛冽时而温情的眼神,他有快乐,和快乐底下不为人知的压抑,他有他的信念和执著。
我抚摩小兵的面颊。
曾经以为我是个没有太多爱的人,我的心已经被憎恨所充满,可是我错了,面对小冰,我忽然有了太多的柔情。
耳边流淌着美丽的音乐。
这是什么音乐?好听。
《刹那音乐》,这个舞曲是邓肯最得观众欢心的代表作之一,她称之为皮姆舞曲。
皮姆舞曲?在邓肯结束了一段痛苦的爱情之后,遇到了既不是艺术家,也不是成功者的大顽童皮姆,他那种纯粹的欢欣,绝不让理智插手的欢欣,帮助邓肯悟透了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那句名言:应追求刹那的快乐,不可有永久的痛苦。
皮姆给予了邓肯新生命、新活力、新灵感,促使她创作出了《刹那音乐》。
哦,我用崇拜的眼神盯着小兵,刹那的快乐。
邓肯的舞蹈一定很美。
是啊,人体溢于言表的艺术。
小兵轻轻抱住了我,我把被子盖到小兵身上,一身的凉气,隔着衣服。
小兵紧紧地抱着我,似乎要把我镶入他的体内,我听到他急促的喘息,感觉到他加快的心跳。
那眩目的吻,似乎掉入了无底的深渊,香草混杂着一丝香烟的鼻息,我整个人窒息了起来,慌乱、害怕和一点憧憬,或许,我是希望有什么事情发生的。
忽然,感觉到小兵身下的异动,连同我的温情,一点点地膨胀开来,轻触着我隐秘的内心,一种异样的火辣辣的感觉忽然从体内升窜上来,连同一种莫名的渴望。
小兵有点拒绝地轻推了我一下,刻意保持了一点距离。
忽然有泪水窜上眼睛,我定定地看着小冰,倔强地贴向他。
他像忽然燃烧起的烈火或是忽然奔向草原的烈马,我感觉到身下剧烈的疼痛,狠狠地抓着他,指甲刺入了他的皮肤,我们在邓肯的《刹那音乐》和大米粥的香气中剧烈地起伏冲撞,剧烈地流汗,在彼此的身体上留下疼痛的印记,一次一次。
我喜欢我们汗水交杂在一起的味道,喜欢小冰落在我身体上的缠绵悱恻的细吻,喜欢他一次次地把我送上情感和性感的巅峰,喜欢听小冰在最后关头时快意的喘息和呻吟,喜欢看他静静躺在我的胸口时婴儿般的表情和长长的闪动着的睫毛。
我们真真正正地属于了彼此,我常常在脑海中勾画我们嵌入一体的那一刻,是那么的自然和谐。
-第26节:我喜欢人类的侗体小兵说,我们是专门为彼此而生的,上帝专门为我造了你。
我说,小兵,我喜欢你,也喜欢你的身体。
说这话时,我觉得自己像个女流氓,居然没有脸红,而是那么的自然而然。
我想,我是有生殖崇拜情结的,我喜欢人类的侗体。
小兵是我的第一个男子,我曾经希望他也是最后一个。
我说,小兵,就让我们在飞上巅峰的时刻遇上一场灭顶的灾难,这样你就会永远嵌在我的体内,化为化石,让后人永远记住我们,记住我们的爱情。
小兵再一次的激动。
一次一次,我用语言催情,直到最后自己求饶。
小兵抚摩着我光滑的身体,你真美好。
他静静地看着我,温情的,我能读懂,那种温情叫做爱情。
粥已经扑了一地,我们的肚子开始咕咕作响,小兵没有告诉我粥只剩下了一碗,他喂着我吃完,自己仅仅喝了两口汤。
小兵一直是这样的,什么都让着我,紧着我,我一直相信,就算让他为我付出生命,他也会义无返顾,被这样爱着,真不知道是不是幸福了?起来之后去洗手间,发现内裤上有淡淡的一丝红色。
我拉开被子,却没有看到理所应当的落红,心头忽然变得冰冷。
我不知道小兵会怎么想,而我,是否过于主动?望着被单发呆,小兵走来,从身后围着我,好像未曾在意,可我忽然对自己感到失望,为什么我会如此在意?我只是想告诉小兵,他是我的第一个男子,可是,他会相信么?聪明的冰蓝,什么都无师自通的冰蓝,妖精般的冰蓝,小兵会相信么?我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明白,在十三岁那年,我把处女膜献给了一张板凳。
十年0ShinianSHINIAN0陌生的幻觉第十章陌生的幻觉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
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
卓轻轻拍着我,冰蓝,乖孩子,他是个不知如何安慰人的人,而我,不需要任何安慰。
冰蓝,你是这么一个不快乐的孩子,过分敏感又缺乏安全感,怎样才能让你快乐。
我只是觉得孤独。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在没有遇到你之前,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孤独一辈子了。
可是现在,我们更加孤独。
我说,卓,我是如此的爱着小兵,你知道么?可为什么会这样?眼泪又一次喷涌而出。
卓吻着我的眼睛,用细心的爱抚安抚着我。
男人都是由性生爱的,对么?我定定地看着卓。
此时的冰蓝已经历炼成妖。
曾经有人跟我说,没有性,那都是不纯粹的爱,不要相信柏拉图,柏拉图也禁不起一夜缠绵。
是么?卓的喉结颤动。
我水蛇般地缠向卓,却用最坚定的眼神看着他。
我要你纯粹地爱我一次。
冰蓝的坚定,无人能抵,还有直入内心的绝望。
在他进入我身体的那一刻,我知道,在他心里,我已经不纯洁了,或者,他知道,在我心里,他其实也许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么重要。
男人,需要的是征服,征服不了心的时候,就只能征服身体。
而那一刻,我忽然觉得陌生,这不是我所熟悉的身体,能够征服我身体的,只有小兵。
卓的拥抱是轻柔的,绅士般的,他轻吻我的耳朵,我偏过头去,耳朵又开始发炎,那原本不该是属于我的创口,我把耳环摘了,任由它封住,恢复,如同未曾有过,但是,仔细摸摸,一个硬硬的结梗在那里,终是不能像从前一样了,不能当它未曾有过,耳朵尚且如此,何况心呢。
小兵从来不许我虐待自己的身体,他说,冰蓝,天然的你才是最美丽的。
忽然间我对爱情失去了兴趣,在卓温柔的撞击里,心中一片冰凉。
一切都只是作秀,包括卓,他太在乎自己的表现,一场不算投入的表演。
而我,在身体的起伏中再一次报复,一种残忍的快乐,我的心理有着太多的仇恨。
忽然发现,我是天蝎座的冰蓝,不成功,便成仁,没有中间道路可选。
我拨开卓的手,又燃起一根烟,在袅袅的烟雾中,我说,卓,听我继续讲故事吧。
也许我只是在讲给自己听。
我悲哀地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种人,最爱的还是自己,爱上自己给自己制造的幻觉,把自己想像成悲剧中的主角,于是在生活中去极力接近自己的幻想。
让自己相信自己可以生生世世地爱一个人,可以飞蛾扑火,可以轰轰烈烈,也可以悲壮,这样的人生,是演给别人看的,也是演给自己看的。
原来,我只不过是在演戏,所有的一切都是道具,包括戏里的爱情,原来我只是一相情愿想在别人的心间划上一道深深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