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远风拉着苗晓来到他家,罗远风的母亲冯雪香已准备好早餐,苗晓看向餐桌,上面摆着四份早餐,看来,罗妈妈是事先就准备好的。
晓晓,你好久没来了,真是的,我想死你了。
冯雪香和苗晓的母亲方缓是大学同学,感情一直非常好,巧的是,冯雪香的丈夫罗远风的父亲罗志承和苗晓的父亲苗杰又是世交,所以两家的关系更是好上加好。
冯雪香一直将苗晓当成自己女儿般照顾,由其在苗杰去世后更是如此。
罗妈妈,您昨晚才到我家给我送宵夜来着啊。
苗晓哭笑不得,罗妈妈像个孩子,很粘人。
那是晚上嘛,我说的是你很久没有早上来我这儿来了。
冯雪香一把搂过苗晓亲昵的蹭着苗晓的脸颊。
雪香,晓晓这孩子从小就很独立,不像你,都是个孩子的妈了,还像个孩子一样。
罗志承嘴里虽这么说,可眼里尽是对冯雪香的柔情蜜意和爱怜。
他拉过妻子坐到餐桌前,苗晓笑了笑也坐了下来,四个人开始吃起早餐。
人家以前就想生个女儿,可惜却生个男孩子,你看远风那臭小子总跟我不亲近。
被点到名的远风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妈,我都15岁了,你总不可能还让我在您怀里蹭吧,多难看啊。
苗晓掩唇轻笑,罗家一家都是宝,每次在罗家她都可以很轻松,所以她很喜欢罗家人。
你好意思说,你不跟我亲近还不许晓晓跟我亲近。
我什么时候不许你跟晓晓亲近了?好冤枉啊。
你不许我收晓晓做干女儿。
冯雪香指责道。
你收她做干女儿,那我不成了……罗远风暗瞟了一眼正在看他笑话的苗晓,闷哼一声,硬是将话随着豆浆吞进肚子里。
冯雪香迷糊的个性让罗远风暗自叫苦,她不帮忙就算了,还总拖他后腿。
好在冯雪香虽不明白儿子心意,但罗志承可看的一清二楚,他拍了拍冯雪香的手,柔声道:好了好了,晓晓不都叫你罗妈妈了吗。
如果晓晓直接叫我‘妈妈’我会更高兴。
冯雪香喝了口豆浆,突然好似想到什么似的,眼睛一闪一闪的看着苗晓,苗晓突然觉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晓晓,不如你嫁到我们家来吧,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照顾你了。
冯雪香眼睛弯成一轮弯月亮,她实在佩服自己竟然这么聪明,想到这么好的法子。
但是……罗远风刚入口的豆浆因为母亲突来的话一口喷了出来,妈妈平时迷迷糊糊,没想到关键时刻这么聪明。
而另一名当事人像没事发生似的,慢吞吞的喝下嘴里的豆浆,勾起唇角:罗妈妈,远风在学校可受欢迎了,您不知道,他昨天收到了10封情书,前天收到了12封,大前天收到了9封,放学后还收到两封,您猜今天的战果会如何?罗远风对苗晓的刻意转换话题而暗自失望,罗志承则对苗晓的沉着冷静处理尴尬局面而非常赞赏,事实上,如果远风真能娶到苗晓,罗志承是非常乐见其成的,苗晓那聪颖绝伦的头脑对罗家一定是一大助力,所以罗志承总明着帮罗远风,暗着也在帮罗远风,就盼着罗远风能争点气早日将苗晓娶回家来。
罗远风和罗志承各怀心事,没注意到冯雪香那一双像星星一样发光发亮的眼睛。
晓晓,你说的是真的吗?远风这臭小子这么受欢迎?不愧是我的儿子。
冯雪香自我陶醉起来,苗晓唇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
这时电视里传来早间新闻的主播甜美的声音,罗志承习惯早上听早间新闻,所以大家也自动的不说话,和早餐奋战。
享有‘钢琴王子’之称的沈氏企业二公子沈剑林在为期半年的海外巡回演出后,昨日已回国,今日将重返校园,并且近期内将不会有海外演出的计划。
苗晓坏笑着小声在罗远风耳边嘀咕:你的劲敌回来了。
惹来罗远风的一记白眼。
老公,沈氏企业就是这次公司要力争的合作公司吗?冯雪香随意问了一句。
是啊,这次的竟标若能成功,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都会前景一片光明。
罗志承每每谈到自己苦心经营的公司都会神采奕奕。
你们准备的如何了?比较顺利,对了,沈氏二公子和远风是一个学校的,是吧?罗志承问道。
是啊,风华学园本来就隶属于沈氏集团嘛,他和我一个年级但不同班,我见到他的次数用手指头就可以数出来,晓晓甚至都还没见过他本人呢。
他是‘王子’嘛,当然比较忙。
苗晓不以为意的笑谈。
冯雪香却突然严肃起来:晓晓,你还是不要见到那个什么‘王子’了,‘王子’太危险,不适合你。
苗晓愣了愣,随即笑道:罗妈妈,您这是说哪儿的话啊?我这么平凡,和这个‘王子’永远也不会有交集的。
苗晓喝完最后一口豆浆,起身准备告辞,她还得回家换衣服然后去上学。
你等我一下,我骑车送你。
罗远风大口大口吃完剩下的早餐,迅速跑至二楼自己的房间中,换好校服,背上书包就下了楼。
苗晓见罗远风下了楼,便向罗家夫妇告别:罗爸爸罗妈妈,那么我先回去了。
晓晓晚上来吃饭吧。
罗妈妈说道。
不好意思罗妈妈,晚上我要打工,没有时间,改天吧,我一定来。
苗晓微笑。
这样啊……冯雪香失望的叹口气,唉,你说你小小年纪打什么工啊,方缓也是,让她到我们家的公司上班,她又不愿意,找了这么个经常要出差的工作,自己累不说,也不能照顾孩子。
罗妈妈,不让我妈到罗氏上班是我的意思,咱们也不能永远都依附着罗家生活不是吗?晓晓,你看,你们家跟我们家分的那么清干嘛?罗妈妈颇为不满的嘟起唇,晓晓什么都好,就是喜欢拒人于千里,说的好听点就是太独立,可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那么独立干嘛?罗妈妈,您误会我的意思了。
苗晓向罗远风使了个眼色,罗远风立刻会意。
妈,您是看着晓晓长大的,都把她当半个女儿了,还不知道晓晓的个性吗?好了好了,咱们在不走就要迟到了。
老婆,现在像晓晓这样独立的女孩子已经很少了,我就很欣赏晓晓这么坚强的个性啊。
远风,晓晓你们快走吧,路上小心,不要迟到了。
罗志承也适时的出来解危。
爸妈再见,晓晓,我们走。
说完,远风就拉着晓晓的手走了。
苗晓家与罗远风家离的不远,大约五分钟就能到,苗晓一进家门就立刻冲回房间换好校服,背上书包,前后不到十分钟,然后再由罗远风骑车载着苗晓去学校,路程大约十五分钟。
晓晓,你妈妈这次出差什么时候回?苗晓歪着脑袋想了想:大概就这两天吧。
晓晓,你晚上一个人在家不安全,我不放心,你妈出差的时候就到我家来住吧。
不用了,远风,你们家对我很好,可是我不能一辈子依靠你们。
依靠我,们家,有什么不好吗?罗远风对于自己的懦弱很是厌恶。
不是不好,只是不能。
那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苗晓经常会说出一些不符合年纪的话,罗远风已经习以为常。
你真不像一个14岁女孩儿。
罗远风感叹。
苗晓微笑,坐在自行车后座,看着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心里却很平静,仿佛这吵杂的都市繁忙生活对她来说一点影响力也没有。
生性淡泊的她对于生活,力求亲力亲为,不依靠他人,但不求名利,不争强好胜,不出头也不爱风头,总是将自己的心保护的好好的,对外界的一切都设有一道看不见的墙,别人进不去,她也出不来。
她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学校对她来说只是一个过程,她不在意,朋友对她来说,只是一种伪装,除了从小一起长大的罗远风,她对谁都只是虚伪的笑,就像一只笑面虎,伪装亲近,实则心却遥远。
在苗晓的心底一直有一个秘密,一个无法对任何人诉说的秘密,就因为这个秘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激起她心湖的涟漪,就连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也不能,对苗晓来说,在意会变成一种牵绊,而自己的存在会给牵绊带来危险,所以她从不愿去在意任何人,除了相依为命的母亲和从小就视她如已出的罗家。
苗晓非常向往无忧无虑的生活,也非常向往自由,所以她潜意识中不愿有谁进驻她的心来束缚她,心被约束远远比人被约束更来的可怕。
苗晓抿唇一笑,也许这辈子她会孤单一人直至终老吧,但若能换取一生的自由,那么她愿意。
今天的风华学园和平时很不一样,并不是学校做了什么改变,而是整个气氛上就很不同。
苗晓坐在教室里,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周围女生们的跃跃欲试,有的在整理衣裳,有的在补妆打扮,看在苗晓眼里却觉得幼稚至极。
来了来了!一位女生对着窗外尖叫。
随后便听到校门外一阵喧嚣的停车声,过后便是尖叫声时起彼伏的响起,苗晓刚进学校的时候就看到很多女生集聚在校门口好像在等什么人,当时苗晓只觉有趣,但并没在意,进了教室又看到班上的女生们一个个像花痴似的梳妆打扮,才觉得今天好像不太一样。
苗晓的好奇心难得被挑起,她向窗外瞟去,苗晓所在的教室正对着校门,所以校门口发生的事,她看的一清二楚。
一辆黑色宾士有如绞龙一般帅气的停在校门口,随后从车里下来两名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子,他们拘谨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们就是所谓的保镖,他们走到车的两边,拉开车门,恭敬的躬身,随后从车上下来一位穿着风华学园校服的年轻男子,再后来听到的便是女生们杀猪一般的尖叫了。
苗晓受不了的捂住耳朵,可还是抵挡不了不断折磨她耳模的尖叫声,尖叫声中隐约听到‘沈剑林’三个字。
苗晓瞬间了然,原来今天是沈剑林阔别学校半年后,返校的日子,原来如此。
看来今天课是不可能顺利的上了,苗晓乐得扒在桌上,补她的睡眠时间,晚上还得去打工呢。
她从来不把多余的时间浪费在与自己不可能有交集的人身上,更何况那个人是一个万众瞩目的光源体,她是绝对敬谢不敏,能有多远就躲多远。
沈剑林优雅的从车上下来,脸上始终保持着一贯的儒雅微笑,从小学习钢琴的他自小就培养出一股贵族般优雅的气质,举手投足之间那股气质自成一章,温润如玉,气宇不凡。
他的身上穿着的是由英国某著名服装设计师设计的风华学园校服,校服采用天蓝色西装面料,配以黑色西裤,领间系上一条红黑相间的西服领带,将沈剑林挺拔的身姿衬的更加俊逸非凡。
在保镖们的保护下,在女生们疯狂的尖叫声中,沈剑林踏着优雅的步子,扬着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走进教学楼,疯狂的女生们一路簇拥着尾随其后,场面很是壮观。
二少,您要去理事长室吗?保镖A问道。
也好,后面的就有劳两位了。
沈剑林温润的微笑和轻柔磁性的嗓音可以轻易的俘获任何一个人,无论男女。
保镖面色微红,恭敬的点点头:是。
沈剑林转过身,向尾随的女生挥手致敬后柔声说:各位都回教室吧,快上课了,大家这样热情的欢迎我,我很高兴,但是千万不要因为我而耽误了课程啊。
说完微微一笑,便头也不回的迈开步子,向目标理事长办公室走去。
理事长室位于教学楼最顶层,沈剑林来到镶着金龙框边的檀木门前,轻轻扣了扣门,便大大方方的走了进去。
门内坐着的是一位非常年轻的男子,看起来他正手头忙碌着,男子微抬起头,露出一张与沈剑林七分神似的脸,随后轻轻一笑,低沉的声音从他略微勾起的薄唇中缓缓溢出。
剑林。
哥,我来报道了。
沈剑林咧嘴一笑。
沈剑云摇头无奈一笑,走出办公桌和这个像巨星一般的弟弟轻轻相拥。
这次演出怎么样?沈剑云和沈剑林并肩坐在软皮沙发中。
还不是那个样,没什么特别的。
到是你,才18岁就得接手这么大间学校,很累吧,正常情况下,你现在应该还只是一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吧。
沈剑云笑了笑,没错,他今年18岁,但早在1年前就读了大学的全部课程,在家族的安排下现在接手风华学园,事实上沈家的孩子都学习能力都比一般人强,而且从小就接受精英般的教育,所以比其他家的孩子都要过早的学完学校的课程,作为沈家的长子更是如此。
前段日子沈氏集团的总裁正式将风华学园交由长子沈剑云管理,作为风华学园的幕后理事长在风华学园学习如何管理学校,沈家的家训一向是要想管理好一间大公司就要先学会如何管理好一个小团队。
这是给他的煅练,以便将来接任更大的职责。
所以,风华学园中除了几位高层知道现任理事长是谁外,没有人知道现在的理事长仅仅只是一位18岁的年轻小伙子。
谁让我是长男呢?你啊,成天泡在钢琴房里,也不帮帮你老哥我,剑锋那小子还小暂时指望不上,可你……哥,我不是经商的料,你也不是不知道,老爸不就是看准这点所以也不逼我吗?剑锋虽小,但十分聪明,我相信不用多久,他会成为你最为坚强有力的助手。
而我呢,只要在旁边帮忙打响沈氏的名号制造点新闻话题就好了。
这些年来,由于沈剑林的优异和不断的在媒体上暴光,沈氏集团这四个字无论是在商业版还是娱乐版,上报率都极高。
沈剑云对沈剑林无可奈何,他功课虽好,头脑也非常聪明,但是完全没有继承父亲的经商本领,到是他和三弟沈剑锋继承了父亲的优点,而沈剑林则将母亲的音乐细胞继承的完美无缺。
沈剑林的母亲是位小提琴家,与沈剑林的父亲结婚后便退隐专心在家祥夫教子,而父亲出于对母亲的爱,所以,也不逼迫沈剑林一定要从商,反正有两个儿子继承他的事业也够了,大不了再培养第三代嘛。
沈剑云莞尔一笑:也对,剑锋这小子的确不错,就是贪玩了些。
哥,我怎么觉得你像个老头子似的,建议你去谈一场恋爱吧。
谈恋爱?算了吧,我看到那些女生就头疼,真不知道你是怎么与她们周旋的。
沈剑云对爱情一向唯恐避之不及。
沈剑林知道哥哥对爱情一向敬而远之,不过未来的事有谁知道呢?哥,你继续和那些公文奋战吧,我要去一趟办公室。
好的,哦,对了,爸说这个星期日要为你洗尘,开庆恭宴,全校同学皆会参加,到时免不了一阵折腾,你好好准备一下吧。
知道了。
沈剑林点点头。
还有,大家长指定让和你同班的李静雨作你的舞伴跳开场舞哦。
沈剑林收起笑容,蹙起眉头,始终逃不过啊……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