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情感事务(五)

2025-03-31 02:13:25

优伶及其他相好  一般说来,妓女即使同客人有了十分缱绻的关系,她多少还是会在钱财上打些小算盘。

对比之下,妓女所爱的人却并不见得是客人或甚至不是丈夫。

当妓女为了爱情而非物质利益方面的考虑选择性伴侣时,据说她们挑的往往是戏子或是自己的马夫车夫,而不要阔绰的士卿或商贾,即使在妓院生意十分红火、客人中有许多名流的时候也如此。

有个名妓艺名叫林黛玉,取的是清朝小说《红楼梦》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她将近50岁时同一个不到20岁的优伶好上了,还笑着对朋友说,我只当是养生药罢了。

梨园伶人和妓女一样,地位低下,向来被看得贱。

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优伶名气大,也许是他们衣着入时,抽的烟喝的酒都很讲品位——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之妓女很受吸引,乃至妓女与优伶相好已经成为指南书必然要说到的题目。

一部回忆录引述了一个妓女的解释:  我等沦落风尘,阅人不为不伙,惟必气味之相投,乃堪身心之相许。

无如近世一般阔客,虽或膺国家之显秩,擅富贵之双全,无如就其外而观之,终嫌有市井气,就其内而察之,终嫌有寒俭气,往往出于优伶之下。

以故只可图其财帛,而不堪联以心情噫。

  优伶与车夫据说心气平和,同花钱的客人相比,他们对妓女好得多。

  同优伶落相好(即姘戏子)受到一些指南书的嘲弄,被认为是很丢脸的事。

但也有一种论调说,不同戏子或车夫相好,妓女就红不起来。

报纸的闲话专栏和指南书如说明什么的话,那么可以说在20世纪初期,117姘戏子是很普遍的现象。

1918年北京有家报纸刊登了一份名妓的名单,其中有上海名人胡宝玉、林黛玉、陆兰芬、张书玉等(见第六章),她们都有梨园相好。

另一份小报列出47桩妓女同戏子的艳情,从中看出有些妓女不止一个优伶情人。

有饶舌者打趣道:昔人有句云,天下名山僧占多,今可易其语曰海上名花优占多矣。

  妓女平时动用各种手段让常客在其身上花钱、在妓家花钱,可是同戏子或别的情人在一起,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是否情人,只要看是不是女人花钱。

妓女给情人买昂贵的礼物,甚至借钱替情人还债,这就叫养小鬼。

指南书告诫嫖客说,妓女若同戏子搅和到了一起,就不要再往那妓院丢钱了,否则或许会发现自己的慷慨馈赠全都填了他人的腰包。

有个妓女据说搞得很尴尬:她将客人送她的料子转赠给情人,他做了件袍子,穿出来,给那客人看到了,客人一生气再也不理睬那家妓院了。

名妓张书玉喜欢给车夫穿彩条滚边的绸子衣裳,戴上有金穗的毛料帽子,结果传出了她同车夫相好的流言。

她听到传言不快,遂叫车夫穿得素些,正告他说不然巡捕会以衣着不当为由拘他入捕房的。

  指南书和小报文章的作者对于妓女与戏子的往来时而不安,时而觉得有趣。

一位作者从中看到妓女总算有机会可发泄对男人的愤懑:她们平常做的是男子的玩具,受男子的玩弄,她们有了钱,就想在男子身上报仇。

这时,人们心目中妓女所拥有的社交和选择客人的权力达到了极点。

在这类文字表述中,女人不仅能自主地挑选性伴侣——体面人家的妇女无权这样做——而且还利用这种关系,剥夺了选中的男子的自主权,事实上将他们变成了女性。

描写小鬼生活的文字说他们物质生活优裕,可个人自由却大受限制:他们不能有自己的企图,每夜必须准时去会应完堂差的妓女,差不多已成了豢养他们的女人的奴隶。

有一则小报故事,冷嘲热讽地描写一名叫文第老四的自家身体,说她每每抛头露面,身边必有一高大、英俊、强健的大学生。

他对她言听计从,她打牌时他在一旁静候,她吸烟时他在一角静坐。

她的妓女朋友都叫他文第老四之侍从武官,说妓院的主政就像中国的首脑一样,118也需要侍从武官。

种种描述,重点都在正常的权力关系之颠倒:女人养男人,控制男人,尽管不言明却已直逼传统的性别身份安排。

  妓院中通常称怪的,是发生在妓女之间的性关系。

民国期间,西方的性学语汇渐流行起来,但此前,指称女子之间这种关系的通常用语不是同性恋或同性爱,而是磨镜子。

1935年出版的一部俗语切口词典解释说,磨镜子一说来自古时候用一平滑铜镜打磨另一面铜镜的做法,两个面上均无突起。

女人之间的事也称摊粉皮。

20世纪初有关名妓生平的故事中提到一个曰人妖的洪奶奶。

洪奶奶住在公共租界的恩庆里,据说她的客人很少,却挥霍无度,有的史料神秘兮兮地添说:其供给取诸妇人,而不取诸男子者也。

更露骨一点的文字则干脆说,洪的怪在于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喜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

该文又说,洪的相好不仅是妓女(北里中人),还有巨室之妾女,自其同洪有染,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同对待妓女的其他性关系一样,资料中很少直接谈女人之间性关系中的感情或具体行为,但有几种资料提到女人相爱有强烈的占有心,常因忌妒而争吵。

一史料还提到洪奶奶为这类争执仲裁,别的女人唯唯从命,不敢违。

另据说洪党中人还开始收费在各饭店请小范围观众观其演示女人的性爱。

尽管妓女当众表演同性恋被说成是30年代旅馆业的一道风景(以塞满木耳、遇热水便涨大的假阳具为招徕物),但妓女似乎不大可能参加夜总会的系列表演。

  炮制关于妓女们在生意之外的性伙伴的故事,传播这些故事,其本身也是一种窥淫的举动。

写这样的故事似乎多半是为了让读者间接地感到自己对名妓与狎客的私生活了如指掌。

但也可以有别的解释:这些故事勾勒出女人能够选择伴侣的范围——身处娼妓业之外的妇女几乎是绝对不会得到这样的空间的。

在评说者所关注的那些选择中,119由男性开始、并控制性交往的正常男性特权大大削弱了。

每次客人同妓女的交往中都含有被妓女拒绝的可能,但是妓女同优伶、车马夫、小鬼和其他女人的勾连所涉及的,就不仅是拒绝的问题了,而是整个地动摇了权力的性别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