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口买卖(二)

2025-03-31 02:13:25

绑架  白蚂蚁及新闻报道  现代作家们常常警告说,被人拐卖或被骗入娼门是女人在上海动辄会遇到的一大危险。

②而20世纪出现的有关娼妓业的警示性文字,也把那些看来无害的城里人都描写成心地邪恶的样子:  许多宾馆服务生,剧场的引领人,饭店的侍者,卖花女,报贩子,马夫(车把式),女佣,甚至拉黄包车的苦力,都在这交易中插了一手。

而其中最为危险的,或许就是那些女理发师和卖珠宝的,因为她们很容易走家串户,很方便地施加她们的影响。

③  新闻报道则更让人感到女人们在上海183一不当心就可能遇上危险。

1920年11月,《申报》上就有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叫梁彩花的18岁的女佣上街买东西,遇到她东家的一个朋友梁德余。

梁德余邀请她看戏,后来又拉她去了一家妓院,并同她在那里过了夜。

第二天,妓院老鸨称,梁德余以100元的价码将彩花典当给妓院半年。

彩花的一个亲戚得知她失踪的消息后,领警方到妓院来要人;梁德余被判入狱三年,老鸨则被收监三月。

④这一类故事说明,在那样一种复杂的都市环境中,即使是熟人也可能危及一个女性的贞操,甚至还会危及她的人身自由。

  妇女在当地被拐骗仅仅是这种人口买卖活动的一个方面,人口买卖从上海又延伸到内地,直达遥远的省份。

人口贩卖包括买进或采取暴力形式抢人,把这些女人运送到远离家乡的地方,把她们变卖或典当给某个顾主,后者实际上获得了对她们的所有权。

关于贩卖人口行当的描述至少涉及三类人: 绑架者,运输者,还有就是掮客。

⑤第一类擅长诱拐那些已经来到上海的人。

这些诱拐者据说大多是一些苏北来的妇女⑥,但有根有据的传闻则说干这种事的有男有女,哪儿人都有,他们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把来到城里的乡下女人骗到手。

  例如,在1929年的一个法庭案例中,两个女人,一个18岁,另一个16岁,她们控告一个名叫周内琛的绍兴女人想要把她们卖到妓院去。

据18岁的这个名叫王兰翠的女人说,她们来到一家职业介绍所,想找个当保姆的工作,周即以同乡的身份上前来与她们搭讪。

她和她们呆了一天,晚上又请她们去看了一场电影,但是,王在法庭作证说,她后来的言行就变得可疑起来:  后被告同我等至一客栈门首。

她先入内,约半小时始出,随有男子数人,向我等姊妹两人详细察看,滔滔私语,我睹此情形,决无良意,况我等与被告在各马路游玩之际,被告谓汝等欲向人家帮佣,非常劳苦,不如入妓院为娼,快乐无穷等语,我等遂弃被告,雇黄包车即往新闸路酱园弄母亲处,将情告知,后始报捕,将被告拘获云云。

⑦  民国时期报刊上最多的就是貌似上等人、其实却是人贩子的一类故事。

例如1929年的一则新闻报道说,一个女人到上海来想当帮工,她到一个修道院投宿,184却被僧侣们典当到了一家妓院。

同年报上还有一个故事说,一家黄包车行的老板趁车夫外出拉活之际,竟两次想把他的老婆送出去作抵押。

⑧虽然这两起事件均因为亲戚的救援而未得逞,但这样的故事着实渲染了上海街头的危险,尤其对于那些新近从乡下来到城里的妇女更是如此。

她们从中引出的教训是,除了自家人谁也不能相信。

而由此又引出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千万不能与自己所熟悉的社群断了联系,女人和她们的亲戚绝不能相信她们周围的陌生人。

  继拐骗者之后,人贩子中的第二类就是运送被拐妇女的那些人。

他们或把从上海拐来的女人变卖到外省去⑨,或者自己到灾区去买进一些男男女女,然后再把他们转卖到城里去当妓女、女佣或给人家收养。

1940年一外国人的回忆录中对这一行当有如下的描述:  这些人被贩卖时年龄很小,非常便宜;在水灾或饥荒地区,人贩子花三五块大洋就可以买一个。

要是运气好,他们一转手能把那些挑选出来的在上海再卖个千儿八百。

这些孩子13岁的时候就会与某个讨妓院欢心的中国顾主过上她们的第一夜。

  与这些孩童和未婚姑娘一样,已婚妇女也常常是这些拐骗者的捕获目标。

被卖的妇女径直被称作条子,而小孩则被叫做石头。

上海市档案馆现存的中国反拐骗救济会的档案材料中,就有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在这两方面的记录。

档案中记载的有些妇女家就在上海,因独自外出或和朋友一起外出而失踪;有的从外地来上海当佣人,结果被拐卖。

档案中记录的案例都是在上海被拐骗,然后被卖到奉天、天津、福州和烟台;还有一例是绍兴的一个妇女被卖到上海当妓女。

其中有一封信,是一个被拐女子的父亲写给反拐骗救济会的,信中传达了这种拐骗所造成的痛苦和混乱:  窃云标,原籍上虞,在汉口生成里公济和楼上开设成衣店营业,有女乳名五毛,书名小花,随眷在汉,现年十五岁,平日本来进出自由,略无拘束,以致去年四月四日被人诱拐,四处托人侦查登报招寻,迄无下落。

前日忽得上海寄来一信,信面标明由福州赵寄,185盖有东兴轮船戳记。

拆阅,竟系小女之信,略称被拐匪骗卖在福州南台地当街贵宝堂充当妓女,日日吃苦如坐牢狱,恳设法救出火坑等云。

云标一见之下痛不欲生,想小女年幼无知,遭人诱拐,甚至倚门卖笑,其间苦况一想可知。

但以东西遥隔,前往救援人地生疏,恐受棍徒串诈,只有恳请设法救济。

  与档案馆保存的其他案例一样,此案讲述了一个家庭被陌生人强行破坏、继而又想方设法通过反拐骗总会恢复了家庭亲人间联系的故事。

  在某些案例中,人贩子是一些土匪或强盗,可在许多情况下,拐卖者却往往是这家人的朋友,档案记录中还有两个案例,拐骗人是夫妻结伙。

在绑票和拐卖活动中,女人往往更胜一筹,因为她们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骗更容易。

20世纪30年代初的一项社会调查发现,的在押女犯——其中许多人都在50岁以上——是因绑架罪而判刑。

但有两条证据说明,男人和女人一样,也从事此项活动: 人贩子通常又被称作父兄,这说明男性也牵涉其中;而关于此行当的描述提到,许多妓女在她们被买来后到再被卖到妓院前都被人贩子强奸过。

在有些时候,被拐女人显然是听了拐骗者的甜言蜜语而走的,只是到后来才知道她们将被变卖。

在另一些情况下,这些妇女是在独自一人时被强行拉走的,如一位姓萧的已婚妇女,她就是1929年那年在苏北老家独自在河边洗衣服时被人拖走的。

这两类故事都说明,对于没有陪伴的女性来说,无论她是傻乎乎的轻信者也好,还是勤勉的家庭妇女也好,这个世界都是非常危险的。

  从有关人口买卖的材料看,把妇女从一地变卖到另一地的转运机制并不太清楚。

有一个报告指出,为防止追查,人贩子拖着被拐来的票不住客店,他们和被拐来的人都藏在剃头店、糕饼店或职业介绍所里。

外国人的报告断言,人贩子有严密复杂的关系网、中间接头点和藏身地,但语焉不详。

许多材料都说青帮也参与了上海的娼妓业,帮会很可能为转运妇女提供了一个组织完备的关系网,186但这一点也未见详细的记录。

经常有新闻报道说,某个妇女被多次转卖,转卖一次就换一个城市,有时她的身份还不断变化,从女佣或帮工变成妓女,从养女变成儿媳妇。

这说明,人口买卖活动向来和与其相衔接或重叠的妇女劳动力市场——充当工厂工人、家庭帮工、婚配和卖淫——有着密切的关系。

尽管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些情况,然而,人口买卖活动这套安排布置之隐秘不宣,则使得这些故事愈加可怖;读者所看到的是人突然就消失了,你根本没法解释,而且往往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人贩子中的第三类通常是居住上海本地的妇女,她们是掮客,人称白蚂蚁或世脚子。

有一份材料说,白蚂蚁一词说的是那些女的人贩子,她们被看成是危害社会的瘟疫,但不知此说是否广为接受。

1920年的一本嫖妓指南上列举了上海最著名的一些白蚂蚁的绰号,如从南京来的麻皮阿××和×婶儿。

白蚂蚁或许本人就是从事绑票活动的,但她们又与从事长途贩运的人贩子、与上海的包括妓院老板在内的各类雇主,都有关系。

白蚂蚁物色了一个对象后,就把她带到一个妓院,谈好价后就把这女人留在那里一两夜。

然后,白蚂蚁和老鸨签一份契约,掮客可从中得到百分之二十的佣金,即所谓的黄头钱。

白蚂蚁在娼妓业的各个层面上都非常活跃,把女人卖到高等妓院,野鸡堂子或花烟间。

20世纪30年代娼妓业现代化,与按摩院、歌舞厅、向导社以及酒吧等新的设施结合在一起,人贩子于是就又通过这些新的机构来搞人口买卖。

  新闻报道以及上海指南一类说的都是这个意思: 人口拐卖活动无论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非常普遍,女人一旦落入这些人的魔爪,那么她全家就都完了,这个话题又翻来覆去地被编成各种各样的故事,讲给普通老百姓听。

例如有一本集子叫《上海黑幕一千种》,其中一部分为女拐子黑幕。

书中描述的拐子有当地的,也有长途拐卖的,都是一帮相互勾结、极有耐心又极其残忍的人。

有一个人,装着为他儿子找媳妇(儿子本人是个无辜青年,的确是想找对象),为的是拐骗一个有头有脸人家的女儿。

还有一个女人,她是替拐人帮干事的,她嫁给一个老鳏夫,为的是把他女儿拐卖到北京的妓院去。

书中最令人吃惊的一个故事,说的是无锡郊区的一个年轻小媳妇,她在河边洗衣服时遇上了一个拐子(无论在虚构的故事还是在真实的传说中,这样的情节都非常常见),187拐子劝她到上海去找工作。

她离家出走后,两个孩子都生病而死,她的丈夫到上海去找她。

一天,他住进一家客店,客店里许多人合住一间房,他听见另一张床上一对男女在说悄悄话,那女的听上去像他的妻子。

他便轻声喊自己的名字,于是他听见妻子暗自啜泣的声音。

第二天早上,他付不起房钱,他妻子便上前说他是她的丈夫。

可店主把她打了一顿,说汝系我出钱买来者。

谁是汝夫。

这种故事被翻来覆去,男拐子,女拐子,他们的受害者等等,说得人人皆知,这充分说明人们对处处充满危险的都市感到多么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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