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20年代的一个比较短的时期内,《中华医学杂志》曾强调过卖淫与性病的关系,强调过医学传教士不能仅仅局限于医疗事务的特殊责任: 作为一个基督教的传教士,他是无法真诚地赞同那些似乎在准许或宽恕社会罪恶的种种行为的,诸如由市政或警署给妓院发放执照,这样做实际上是在牺牲公共利益,男人们因此就可以纵欲,可以逃避实际的惩罚。
……而他的使命是同时治疗身体和心灵的疾病。
但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传教士医生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疾病预防、公共卫生教育和疾病的治疗上。
1927年,满洲里传染病防治所的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伍连德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我希望劝说中国的医务界加入到这场反对愚昧的运动中来,不仅要在家里,在大专院校和医院里大张旗鼓地提倡节欲,而且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疾病预防工作。
1937年,北平协和医学院的切斯特·弗雷泽(Chester Frazier)得出结论说,预防和教育都已失败;梅毒的控制只能通过治疗。
此时关于治疗的文章,即使提到卖淫是一种传染源,仍具有一种将妓女非罪化的效应,因为它们同时把嫖妓者也看成是需要医疗关注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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