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2025-03-25 12:02:41

朱乐便又继续:这些字画只有这副荷花最好,一气呵成顿挫有力,用笔十分泼辣,是张大千先生的力作。

这画年代虽不久远,但张大千晚年旅居海外,那个时期的泼墨泼彩都也流传在海外,国内并不多见,如果我没猜错,这并不是本地收藏者保有的,而是后来流传回来的。

老头儿瞪着眼睛,许久后才开口:我算是服了,这是一个同行从香港收回来的。

见朱乐并不为所动,既没有自鸣得意,也没有故作谦虚,端的是平静如水,忍不住肃然起敬,再次对她刮目相看。

(如果这老头儿知道朱乐只是累了懒得多说废话,恐怕要呕血了。

)老头儿虽然被朱乐镇住,还想最后捞起点面子,指着齐白石的一副画作道:这一幅年代也不久,总不会是假的吧?朱乐点头:是不假,但是白石老人寿年近百,创作颇丰,他七十多岁时的作品登峰造极,后来笔力渐衰,而这个是他九十多岁垂危之年所作,不管是构思还是力道都大不如前,价值自然也差些。

他带来的书法作品也是如此,不是后人临摹的就是仿制品,并无出奇之处。

朱乐又帮忙挑了几样东西,包括一串大小均匀色泽柔润的东珠,还有一块雪山蜜蜡以及一件明嘉靖年间的民窑瓷碗。

至于他箱子里的一些其它号称价值连城的东西,比如青铜香炉,官窑花瓶,西周古玉等等,统统被朱乐毙掉。

到了最后,老头儿已经汗如雨下,忍不住告饶:小姑奶奶,我在这行也混了不少时间了,别的不敢说,瓷器上还是有点道行的,您确定这几件瓷器,尤其是这件元青花,都是假的?这都还有个缺口,说是当时烧制的残次品。

根据收藏典籍,它们样样都符合正品的标准。

朱乐叹了口气,怎么没完没了呢?看老头儿那副急赤白脸的可怜相,想到他可能为此亏了老本,只得尽量耐下心来解释:五大名窑的真品哪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官窑瓷器除皇宫自用外,便是御赐庙宇的祭器和外交馈赠的出口瓷,很难流散民间,经过这么几百年,还有无数次战乱,可想而知完好保存到今天会有多难,次品,次品在当时都被砸了。

至于元青花,虽然没有严格限制使用范围,但元青花瓷烧造较少,当时烧制元青花用进口青料,成本是很昂贵的,民间能用得起这种高档瓷器的也很少,现在能完整存世的数都数得出来,哪能那么轻易被你拎到这里?说到现在出版的那些收藏典籍,作者能否近距离接触真品都不可知,写出来的话又有几分可信?老头儿这下子算是被浇了个透心凉,其实他也未必就完全相信这些都是真品,可因为市面上本没有真的,拿这些高仿品来蒙混求宝心切的大款,很多时候也能过关,何况有时候他觉得或许自己运气好真的撞上宝贝了呢,今天被这个眼光毒辣口齿伶俐的姑娘拦了一杠子,算是该他倒霉。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老潘这些年算是白混了,回头继续修练去。

可是我不甘心,姑娘你年纪能有多大?为什么你能知道的这么多?老潘自然不敢在叶铭磊面前表露自己知道宝贝不真,只能将之归为眼光太差。

朱乐噎住不语,是呀,她今天干吗表现的那么亢奋那么多话呢?叶铭磊明显就是个凯子,他要送的人也未必识货,就让他们愿打愿挨不好吗,自己这是多的哪门子嘴?可是另一个声音提醒她,她不来则已,既然被叶铭磊费尽心思弄到这里,她就不会眼看着骗局的发生,这是性格使然。

那她该如何解释呢,说她抓周就抓到一颗青田石古印章,还是说外公的藏品她在六岁之前就翻看一遍,或者干脆说很多东西她都见过真品,并细细把玩过,所以一眼就能看出赝品。

这些都非她所愿,她只得说:我记性好,又喜欢逛博物馆,久而久之就炼出眼光了,而且我读的书很多,不止是你所说的那些典籍,还要结合政治军事历史,甚至是一些名家作者的生平爱好,总之,古董收藏是一件综合性很强的学问,哪方面知识少了都不行。

而这些也是事实,她料想老潘之流以谋利为目的的古董贩子,不会有耐心在这上面花过多的功夫。

其他两人虽然不完全相信她的说词,却也找不出什么理由反驳,何况嘴长在人家身上,逼是逼不出什么来的。

叶铭磊把朱乐挑出的几样东西留下,让老潘结算价格。

因为有朱乐在前,老潘也不敢多算,不怕被揭穿,却怕揭穿之后再次得罪叶铭磊,只按市价相加得了个数字。

其实他这次倒真的是多虑了,朱乐凭着良心判断物品的真假优劣,这是玩古董人的操守,却丝毫不介意叶大少爷被人当羊牯宰,何况她不做古董交易,也真的不明白现今的行情。

老潘算好价格拿到支票,就被叶铭磊打发走了,朱乐便也提出告辞。

叶铭磊倒也不做挽留,只是提出来:这些桌子上的东西,你选一样带走吧。

朱乐诧异,这些东西即便称不上珍品,价值也是不小的,他何以如此大方?不过她信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当下摇了摇头:无功不受禄。

叶铭磊笑了:要不是你帮忙鉴定,不知道要多花多少冤枉钱,怎么能说无功?朱乐依旧摇头:于我却是举手之劳,我不靠这个混饭吃。

叶铭磊点点头:那你就是朋友帮忙了?我很荣幸!买这些东西本来也就是送朋友的,先到先得,你有优先挑选权。

这人真是奸滑,又被他绕进去了,两句话之间两人居然成了朋友关系,朱乐想及早脱身,便不再推辞,拿了那块雪山蜜蜡。

其实她更喜欢那株墨荷花,可惜居无定所,没有地方裱它,大千先生有灵必不愿自己作品被束置高阁,只得放弃。

一起下楼的时候,叶铭磊以聊天的口吻问她:朱乐,你真的是梅姐侄女?朱乐不答反问:是不是觉得我相貌丑陋,举止粗鄙,看着不像呀?叶铭磊又是一阵哈哈大笑,朱乐记得,自己是因为他的笑声对其做出好评的,但这几次的接触,却让她对这个评价产生了质疑。

恰恰相反。

叶铭磊笑过之后,只说了这四个字。

短短的四个字,却可能有几种含义,一是说她不是相貌丑陋举止粗鄙,二是说她不是不像梅姨,可他刚才对自己和梅姨的关系提出质疑,那就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如果再进一步,他的意思,还可能是认为她相貌举止远胜梅姨,才会让人怀疑她们的关系,这个恭维可就过了,很明显属于男人的甜言密语,朱乐不打算接受。

叶总,不管我是否梅姨的侄女,我们的生活圈子都不相同,没有非要成为朋友的必要,您是做大事的人,何必在我这里浪费时间?拒绝的意味已经十分明显,不过他说话藏头露尾,自己也不能过于直白,这个拒绝,可以说成是不愿意过多地被打扰,并不一定单指男女关系,自然不给对方嘲笑她自作多情的机会。

果然,叶铭磊收敛了笑意,再开口的时候温度降低不少:朱小姐,你这句话似乎在质疑我的人品,好像我交朋友很功利,都要有所图似的,是什么带给你这种看法?朱乐一下子找不到话反击,这人是奸商,人精堆里打滚出来的,做惯技术的她跟人家根本不是一个段位,再斗下去属于自取其辱了。

刚才在古玩字画面前,她是绝对的权威,他看在有求于她的份上会忍耐一二,此时则还是识时务的好,于是立刻服软:叶总误会,我不过觉得自己身份阅历都难与你匹敌,犯了书呆子的通病,既然叶总不嫌弃我这个朋友,朱乐也不敢故作清高。

朋友就朋友吧,一个称呼,又不会掉块肉,不过此非善类,还当远远躲之。

叶铭磊这才阴转晴,笑着提议:既然是朋友,哪有让女孩子晚上单独回去的道理,我送你。

朱乐忙道:我自己开车了,而且明天上班还得用车。

拜托他别再做给自己添麻烦的事了吧!那就用你的车送你回去呀,最近车匪路霸很多,专门打劫独自开车的女性。

叶铭磊一副铁肩担道义的凛然形象。

朱乐很想说一句车匪路霸也没你霸,但又是没胆开口,还不得不把车钥匙递给了他。

上得美人香车,叶铭磊忍不住仔细打量一番,发现里面干净整洁,没有像很多女孩子一样把车里塞满各种玩偶装饰,只是隐约有暗香浮动,不是香水,更不是空气清新剂,而是一种淡淡的甜,似乎还带有纸墨香,叶铭磊觉得那是她身上的味道。

十一章叶铭磊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明明看得出朱乐不待见他,甚至是讨厌他,还总是一次次地凑上去被她讨厌。

诚如朱乐所言,他不是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像古代的衙内一样,闲来无事上街调戏良家妇女。

叶氏地产的江山靠他老爹打下,发展壮大却是在他手里,业界从未有人把富二代这个名词用到他的身上。

他甚至没有太多追女孩子的经验,三十年来他的信条是大丈夫何患无妻,身为男人,只要把事业做好了,身边不会缺少珠环翠绕。

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他的历任女伴,刁蛮任性者有之,娴静优雅者有之,时尚前卫者有之,其中也不乏朱乐这样的职业女性,不管是什么类型,都不需要他花太多心思,有些甚至都不需要大把砸钱,他这人本身就是最强大的求爱工具和信用保证。

而且不管结果如何,他都不会亏待对方,女人是用来疼的,他赞同这一点,也因此他从未惹上什么摆不平的麻烦。

这同时也要归功于他善于规避麻烦,就像生意场中规避风险一样。

比如碰见朱乐那天所带的女孩,是母亲多年未见的一个闺中好友的女儿,自从见面后就磊哥哥长,磊哥哥短的跟着他,他没有妹妹,喜欢她活泼可爱,虽然偶有些小性子也都一笑了之。

本来一切都在正常发展之内,如果相处下去,娶她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母亲也喜欢她。

可自己还没什么表示,她那边就把他当所属物一样看的严严的,甚至影响到他和异性的正常交往,并且表现极不成熟。

于是立刻的,叶铭磊就做出了决定,而幸亏那时也真的没发生什么,女孩虽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一封大礼送过去,母亲的好友也无话可说。

那晚的收获还有朱乐,据说她是梅萍的侄女,梅萍如何他不便评价,也没有兴趣。

但这女孩虽然看起来大而化之,举手投足的感觉和眼底的平静,却都不是她这个年纪和身份所应该拥有的,她一眼就能分辨出羊脂白玉和俄罗斯玉,而他认识的一个古董商,花几十万买来的几块和田玉,有一半都是假的。

朱乐的功力,绝对不是短时间内练成的,他甚至怀疑她是没落的世家子弟,之所以觉得是没落的,一是因为她寄人篱下,二是她身上有种落寞,不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富贵子弟所应有的。

那晚的朱乐给他留下了印象,令他产生了想认识的冲动,被打断之后虽觉遗憾,倒也没再强求。

直到那次餐厅的相遇,他正在请一个美女吃饭,美女才貌双全,他有意请她给自己新开盘的别墅区做代言,当然也不排斥代言之后再发展出别的关系,不过那要等工作结束之后,他从不将工作和私人感情混为一谈。

这时朱乐进来了,和一个男人一起,就坐在他的邻桌。

凭着男人对同类的敏锐洞察力,他一眼就看出那个男人对朱乐有企图,忍不住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还不错,扔在剩女堆里那是要被哄抢的,当然,跟自己比,各方面都还是差几个档次的。

然后叶铭磊就发现对面的美女吸引力降低了,他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的分神观察着那两个人。

他们肯定早就认识,但关系显然没发展到男人想要的地步,朱乐的言谈举止都透着疏离。

后来,不知道男人的哪句话触到她的神经,朱乐似乎愤怒了,但不是闹崩,她居然叫了高度白酒,还一个劲儿地灌那个男人。

这步走的太不明智了,叶铭磊暗自摇头,看她不像对人家有意思的样子,一男一女,喝醉了还能有好事发生?他开始考虑待会儿要不要帮忙。

没想到朱乐酒量很好,几杯下肚纹丝不动,看来人家是艺高人胆大,叶铭磊在心底嘲笑自己多管闲事。

更没想到的是男人那么不中用,没比朱乐喝得多多少,就醉的一塌糊涂——当然也不排除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可能。

男人喝醉后音量开始放高,叶铭磊听到了他的表白,原来他们是大学同学,再听到后来,叶铭磊开始看不起他了。

一个大男人,大学时喜欢的女孩子,居然等到多年后才对人家表白,还是醉酒以后才有勇气,太没种了吧!朱乐这是没结婚,万一人家老公孩子都有了,他还有什么可折腾?后来的真像更离谱,那男人居然自己结过婚,现在离婚来找真爱了,叶铭磊简直想揍他一顿,为他太丢男人的脸。

而朱乐的表现,除了之前的灌酒,都很合他的胃口,冷静,果断,又懂得看机行事。

只是她没料到男人居然醉倒不起,说实话他也没料到,这更加深了他对那男人的鄙视,酒量浅,胆小,没担待,这样的男人还叫男人吗?他收回刚才觉得还不错的评价。

不过朱乐手足无措的样子实在是好玩极了,她皱着眉头看着自己制造的大麻烦,连碰都不敢碰,叶铭磊觉得换作自己,他可能干脆一走了之,毕竟刚才谈的并不怎么愉快。

但朱乐显然比他要有良心,他看出来她要管到底了,在她伏下身子查看的时候,他决定出面了,朱乐这个女孩子不惹他讨厌,他不想看着她为难。

不过,她惊喜的目光在看到他的那刻,忽然闪过一丝失望,那是转瞬即逝的一丝,不过已足以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什么意思,是他的能力,还是人品,让她表示不信任?叶铭磊把这种不舒服表达了出来,说了那句似是而非的打趣话。

果然,朱乐火了,他并不想真的和她冲突,立刻出言挽回,这样就够了,面对聪明的朱乐,他的目的已然达到。

安置那个男人的时候,朱乐帮他准备水的举动,又一次给他留下了印象。

男人,面对女人不经意间流露的善良和温柔,总是容易被打动,他决定再帮她一把,而正是那个帮忙的电话,让他暴露了身份。

虽然他一开始也没打算隐瞒,可是谜底揭晓的晚些,更能增加女孩子们的惊喜度,何况这个很快道破他身份的朱乐,不但不惊喜,反而一脸的防备,一副和他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

好吧,他承认自尊心受挫了。

其实以前,叶铭磊也碰见过一些不把他当回事的特例,但是再多的接触中,他发现只是碰见的人更能沉得住气而已,说白了,是想用这种与众不同来吸引他的目光。

但是这次碰见朱乐,他不是很能确定。

以他的识人眼光,朱乐不应该是心机特别深沉的人,于是在本该简单的道别中又故意刁难,得到的反应还是不尽如人意,朱乐还是一副随时打算逃离的样子。

无奈,他只能先退一步,以古玩鉴定为理由,打消她的防备心理,取得了她的联系方式。

以他目前的了解,这个女人不是任性妄为的人,场面上的事总还是会顾忌。

叶铭磊没有分析自己深层次的动机,他只是觉得朱乐很有意思,还带点神秘,吸引他进一步探究,看她是真的淡泊名利,还是故作清高欲擒故纵。

过了一个星期,叶铭磊奇特的发现自己竟然有点想再看见她,并且这种想法一旦产生,有越来越迫切的势头,他是行动派的人,立刻为自己找好了理由。

她挂他电话!她居然敢挂他电话!这点叶铭磊万万没有想到,再想吊他胃口的女人也不曾这么过份,碰上他热情淡了的时候还得给点香饵,这个朱乐,有点过了。

许久之后也没见她再打过来,叶铭磊又坐不住了,她要是一直不联系自己,难道就这么放过她不成?叶铭磊咽不下这口气,再次主动拨出了电话,这次他学乖了,说话用了点技巧,好在她还算识时务,很快就赶了过来。

叶铭磊发现自己再次见到朱乐的时候,心情竟是有点雀跃的,同时他也看到她的疲惫和消瘦,或许她是真的忙,不是躲着自己,他已经开始给她找洗白的理由。

接下来,这个女人再次将他辛苦编好的理由粉碎,她认真帮他鉴别古玩字画,对他这个人却还是始终如一的拒绝,从言到行到态度,没有一丝回转的余地,可能拜他身份所赐,她的拒绝还算礼貌客气,不然,直接啐到脸上都有可能。

本来以朱乐的姿色和年纪,他就算有兴趣,也不会死缠烂打穷追不舍,身边多的是更年轻貌美的各色佳人。

叶铭磊也不是心高气傲地非要人人都爱他,踢到个铁板就非得征服对方,他是务实的人,不会把时间浪费到证明自己魅力这种愚蠢的事情上,当然,他的魅力也无需证明。

可是朱乐那种一别之后永不再见的势头还是伤到了他,就算对他这个人没兴趣,他身份地位还是有点的,北京城多个他这样的朋友,总归是利大于弊的,而她竟然连普通朋友都不想做。

不知为何,一想到她那鉴定古玩时不温不火的嗓音,和面对质疑时的自信表情,以及她言谈举止流露出的与人为善,都将随着她这个人的远离,再也无法出现在他面前,他竟然有丝不舍。

叶铭磊有些生气了,他没有过份的要求,只是认为她整个人带来的感觉赏心悦目,作为朋友想接触一下,难道都不行?他会找出被她讨厌的原因,他相信。

十二章看着手里的两张电影票,朱乐光洁的额头慢慢有了起伏,秀挺的眉毛在眉头处拉近,鼓起了两个小小的包。

这是院里的福利之一,三十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每年都会发几次电影票,每次两张,目的不言而谕。

有时间的话,朱乐喜欢看电影,如果片子不错,影院里的两个小时就像给大脑做了个SPA一样舒服,完全的放松。

以往,她领到电影票的时候,有时会约同学,同学没空的话就干脆一个人去,另一张随便在门口挑个顺眼的人送了,然后捧着爆米花看得或泪流满面或捧腹大笑,过的没心没肺。

可今年,她是剩女,再这样做的话就凄凉了,事情不变,变的是心境。

电话铃声划破空气里的寂静,将朱乐吓得一个激灵,拿过来看了眼来电显示,她的心跳顿时加快了两拍。

有没有打扰你?大董的声音和他人一样美好,像是陈年的竹叶青,清冽爽利,瞬间抚平她心底的毛燥。

怎么会。

朱乐把喜悦心情通过卫星信号传给了他。

我们这里的汽车俱乐部,周末有个登山比赛,你要不要参加?周末,周末按照原来的计划,她会在办公室度过,不过管它呢,工作是永远都做不完的,她要去透透气,和大董一起爬山!咧着嘴挂掉电话,朱乐再次看看手中的电影票,发现已经不那么碍眼,尽管有过冲动,她刚才还是没敢邀请大董,不过此时的她,恢复了一个人看电影的勇气。

在电影开演之前匆匆赶到,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朱乐发现一边还空着,心道弄不好也是像自己一样尴尬的同事,索性不来看了,便把手提包和一袋子零食随手搁在那里。

灯光熄灭,趁着播广告的间隙朱乐往嘴里猛塞食物,她还没来得及吃晚饭,怕待会儿电影开演自己咀嚼的声音惹人厌。

嗨,小姐,这是你的东西吗?有人来到了她旁边的空位。

这个声音朱乐绝对不会再忘记,他能别老这么人未到,声先至吗?又不是王熙凤!朱乐被杏仁条的渣子呛的满脸通红,见鬼似的扭过头去,借着闪烁的屏幕光芒,看到了叶铭磊那张阴魂不散的脸。

怎么这么巧跟你挨着?叶铭磊脸上那是什么表情?反正不是愉悦。

记得他那次送自己回家,停好车简单告别后就离开了,后来也没再联系她,这让她觉得当时逼自己承认和他是朋友关系,不过是因为男人的面子问题,过后也就忘了。

那他这又是玩的哪一出?如果她没弄错,这几排的票应该都是单位买下了,怎么他这个外人反而来质问她?刚把食物咽下要开口,一张俏脸从叶铭磊身后探了过来:乐乐姐,原来咱俩的票挨着呀,我还以为你那么忙肯定顾不上来了呢。

原来是小徒弟童丹,童丹说叫师父会把她叫老,都是喊她姐。

这两人显然是一起的,这就能解释叶大少爷为什么有时间来平民百姓的电影院了,泡妞是也。

朱乐忍不住有些气闷,叶铭磊这个色狼,爪子伸的也太远了吧,连个小女孩都不放过。

看着朱乐双目圆睁地瞪着叶铭磊,童丹又道:原来你们认识呀,叶大哥,你怎么认识我师父的?示意朱乐把东西拿开之后,叶铭磊一屁股坐了下来,左右看了一眼,这位子不错,两边都是美女。

然后才好奇地问童丹:怎么她是你师父,能比你大几岁?童丹笑着开口:你可别小瞧我师父哦,她来我们院都工作八年了,八年前的研究生还不太多,现在院里学历高的资格没她老,资格老的学历没她高,两者都兼备的年龄又超标了,现在不是要干部年轻化吗,我师父前途无量呢,是吧乐乐姐?说完又冲朱乐乖巧地一笑。

童丹这丫头,上来就把她撂了个底朝天,还不能责怪她,人家这是夸她呢,朱乐只得笑道: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

也不想再开口解释,言多必失,而且今天的巧遇着实有点诡异。

你们呢,怎么会一起过来?童丹人虽机灵,但毕竟涉世未深,朱乐担了个师父的名号,不愿意见她跟叶铭磊这样的花心大少扯在一起,童丹家境不错,不需要从他那里淘金。

想不到童丹标致的脸蛋上竟然闪出一丝羞意,看了叶铭磊后才开口:叶伯父和我爸爸是一起上山下乡的战友,来北京后爸爸托他们照顾我。

接着再次追问为什么朱叶两人会认识。

我一个朋友,跟她是邻居,偶然碰见的。

叶铭磊开口做出了解释。

原来两人是世交,那就不太好干涉了,朱乐决定不再多管闲事,专心看电影。

可偏偏有人不让她安生,叶铭磊手臂支在扶手上,身子向她这边倾斜,用手挡住声音的外泄,小声说道:想不到你除了古玩知识丰富,专业能力也那么强,八年前研究生毕业,你到底几岁,不会比我还老吧?朱乐白了他一眼,既然他去掉了道貌岸然,露出无耻的真面目,自己也没必要再假惺惺地客气,立刻反脣相讥:那可不是,我驻颜有术,被骗了吧,叶小弟?叶铭磊不在意地一笑:怎么会,你忘了,我见过你的大学同学。

接着又摇头称叹:唉,女人到了这个年纪,还要一个人看电影,真是可怜。

然后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这样吧,我日行一善,以后免费借给你充场面,如何?朱乐气红了脸,这个无耻的家伙,居然当着自己的女伴对她说这种话,可又不愿和他争吵被童丹听见,于是立刻拿起自己的东西——惹不起,她躲还不行吗?事实证明是,不行。

当她以没吃晚饭血糖有点低为借口向童丹告辞之后,叶铭磊也站了起来:我晚饭也没怎么吃饱,正好一个朋友餐厅开业,让我有空去捧场,我请你们两个去可好?童丹点头同意,说她觉得这片子不怎么样,起码吸引力不如美食。

这时候朱乐要说她不想去吃,那就是自打嘴巴了,可她又不甘心,这三人行之下,等会儿指不定叶铭磊还有什么好话等着她呢,这个变态,怎么就盯上她了呢?磨磨蹭蹭跟着两人上了车,朱乐犹豫了一下,决定给大董发个短信,问他吃饭了没有。

想不到大董立刻给她回了电话,说他在店里加班,刚准备回家,还没吃饭,问她要不要一起吃。

朱乐大喜之下说声稍等,立刻捂着电话向左前方的叶铭磊问道:叶总,介不介意我多带个朋友一起去呢?叶铭磊从后视镜里看她满面红光的样子,心里有些纳闷,不过还是立刻道:当然不,再多几个也无妨,人多热闹。

他倒要看看了,能让冷心冷面拒绝他的朱乐,散发出这种少女怀春表情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下一秒钟,朱乐就又笑眯眯地对着电话讲:你开车了吗?方便的话来xxx地吧,一个朋友请客,咱们一起吃穷他。

大董笑着答应了,朱乐心花怒放,叶铭磊当然是吃不穷的,可是让他放点血,尤其这便宜还是和大董一起占,怎么就那么让人愉快呢。

连童丹都看出了她的好心情,笑着打趣:乐乐姐,是你男朋友吗?你刚搬出去没多久就交男朋友了呀,哎呀,不对,你该不会是搬出去跟师公一起住了吧!朱乐红着脸打她,小毛丫头,怎么思想这么不纯洁!师公,这名字,好恶……嘻笑的两人,谁也没空去照料司机兼冤大头受伤的小心灵。

到了地方,一进门朱乐便隐隐觉得不妥,这是家档次相当高的西餐厅,宾客们大都衣冠楚楚,叶铭磊和童丹的着装也比较正式,自己因为下班后直接去的电影院,一身行头也马马虎虎过得去,她担心的是大董。

大董从修车行直接过来,就算不是那天的蓝色工装,也不会穿的过于讲究,朱乐自己倒是不介意,就怕叶铭磊那个讨厌鬼趁机说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话,惹得大家尴尬。

但是这个时候再改变计划,对谁来说都有点说不过去了,朱乐既来之则安之,慢慢琢磨可能会发生的场面,不过面上依然平静。

叶铭磊的朋友,也即餐厅老板,亲自前来招呼他们,见叶铭磊同时带着二女前来,先是吃了一惊,随即露出暧昧的笑容。

朱乐礼貌地告诉他等会儿还有一位董先生要来,那老板才露出恍然的神色,立刻吩咐侍者接待。

不多时,大董便在侍者的带领下走向他们,远远的,朱乐便用眼神迎接着他的到来,她专注的神色惹得另外几人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十三章朱乐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大董,但前两次见面他都是一身蓝色工作服,朱乐本以为那身工作服挺好看,可如今看见大董身着衬衣西裤的样子,才知道那身工装是多么的埋汰人材。

大董皮肤白晰,五官轮廓清晰,平日里看都是阳光俊美,这天晚上,在餐厅柔和的灯光之下,熨贴合体的黑色丝质衬衣,衬得他除了俊美之外,还多了一点别的,那种异样的感觉,有人称之为性感,朱乐觉得自己心里蛰伏了很久的某一处,被轻轻的触动了。

大董来到这个极具请调的高级餐厅,神态竟是潇洒自如,没有丝毫的拘谨和不适,如果不是他看向自己的目光仍是清澈和熟悉的,朱乐甚至怀疑来者并不是大董,而是和他身材样貌都相似的另一个人。

不过,这样的大董,出现在今天这样的场合,实在是——棒极了!朱乐脸蛋红红地为彼此做着介绍,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喜悦,看得叶铭磊相当不是滋味。

不过面上功夫还是做要的,大董微笑着伸出手来,叶铭磊回了相当有力的一握,没想到对方连一丝眉毛也没动,结结实实接受了下来。

一个朱乐已经成谜,她又是从哪里找来了这么个人物,而且两人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年轻。

当然,叶铭磊看到的并不是大董的俊美,他可没有特殊癖好。

董先生从事什么行业。

叶铭磊觉得敌暗我明,信息对称那是十分的必要。

大董微微一笑:汽配。

哦,朝阳产业呀,真是年轻有为,对了,董先生你毕业于哪间大学,是在北京吗?说出来大家还可能是校友呢。

起码除了大董之外的三人,都毕业于不错的学校,而好的学校其实也就那么几家。

朱乐不干了,叶铭磊这是什么意思?哪有陌生人一见面就刨根问底的?!气乎乎地刚要开口,大董忽然轻轻拍了拍她放在桌面下的那只手的手背,示意她稍安毋躁。

朱乐瞬间傻住,感觉手背的神经异常敏感,许久之后还是麻麻痒痒的——他,他碰了自己的手!OMG,朱乐二十八年来执行的是男女授受不亲,她的小心肝呀,狂跳不止。

矜持,要矜持,朱乐一再地对自己强调,他不过是想向自己传递个信号,没别的什么意思。

我本科和硕士都是在A大读的,汽车系,学以致用。

大董依旧微笑着说。

此言一出,叶铭磊和童丹还不觉得有什么,他们觉得既是朱乐的朋友,本该如此,可朱乐自己却早已被震地说不出话来。

本能地,她觉得大董可能为了撑场面说谎,可在下一秒朱乐就告诉自己他不会,大董不会是那种虚荣浅薄的人,那么,他还能再给自己一点惊喜吗?说来我们还是校友,不过我是在经管系读的本科,后来就出国了,而且可能不同届,所以没见过面,对了,你哪届的,我是9X届。

叶铭磊居然开始攀交情,他本想说自己可能会高他几届,但朱乐的例子在先,身为一个商人,他知道话不能说的太满。

下一刻,他立刻获得了谨慎所带来的回报。

只听大董又笑了笑说:我上学早,小时候家里穷,为了节省学费就少读了几年,我早你一届。

不过A大那么大,我们也不是同一个学院,没见过面也正常。

老天呀,上帝呀,朱乐已经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了,大董,还要小她一岁的大董,居然跟她同时上大学!朱乐有点想哭,他为什么不早认识自己,那样,或许,她的青少年能不那么悲惨。

可是看到叶铭磊有点发绿的脸,朱乐又想狂笑,哈哈,居然要叫大董师哥,小样儿的,看你还狂!叶铭磊什么人,虽然吃惊,虽然吃瘪,表面看起来还是很从容自如的,当然朱乐也是这样,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没必要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就连童丹,除了适当的礼貌称赞之外,也没有表现得大惊小怪。

此时的叶铭磊已经对大董这个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非关朱乐,非关男人的面子,他先是对着朱乐童丹,倚老卖老地感叹了一番:真是后生可畏呀,看来我是过时了。

又继续问:董先生现在从事汽配行业,具体做些什么?这个叶铭磊,还没完没了,朱乐又不高兴了。

不过童丹此时也对大董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跟着问:是呀是呀,A大的高材生呀,搞汽配不是可惜了?大董先是看了朱乐一眼,看的她心头一跳,心想难道他骗自己?大董已经开了口:一个老乡开的修车行,邀我入股,我经常会过去帮忙,也算是修车工的一员,不过我的主要时间,还是花在发动机的研发和实验上。

原来如此,他并没有骗她,不过是只说了一部分,这也是朱乐惯用的伎俩之一,也不能责怪人家。

不过他今晚为什么有一说一,这么诚实?朱乐不敢深想,开始埋头进攻自己的晚餐。

这时,她发现大董进餐的礼仪也是完美的无可挑剔,由此可见,想当然是多么害人的坏习惯,她早该发现不对的。

可怜的她,还曾觉得大董作为汽修工人收入低,而想发奋挣钱……可是不知为什么,大董的新身份并没有给朱乐带来太多的欣喜,之前是因为看叶铭磊吃瘪感到高兴,也为大董没有尴尬出丑而感觉放心,到了现在,她反而心里闷闷地,有些无法言明的失落感。

这家餐厅的大厨手艺很好,又是看在叶铭磊的面子上,菜品十分可口,新鲜肥嫩的牛排入口生香,可是几个人谁也没有认真品尝美食的心情,各自怀着心事吃完了这一餐。

餐后告别,来到停车场,叶铭磊对停在不远处的大董的车子很感兴趣,作为玩车一族,他看出那是经过改装的,还兴致勃勃地向大董讨了钥匙要求试驾,几人只得在秋天的冷风里等他兜了一个圈子回来。

发动机肯定不是原来那个,是你们研制的?有没有投产?今天太晚了,改天我们约个时间好好聊聊。

叶铭磊把钥匙还给大董,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朱乐无奈地抿了抿嘴唇,说道:叶总,如果我没弄错,您家是搞房地产的吧。

叶铭磊似乎看她很不爽,不屑道:你懂什么,房地产是夕阳产业,作为商人,不能固步自封。

朱乐气闷,她又不是商人,大董也不是,才不会跟他产生什么瓜葛!可惜她又一次料错了,大董非常配合地跟他交换了名片,热情度不见得比叶铭磊低,临别前还互相拍了拍肩膀,一副好哥们讲义气的样子。

然后,自然是童丹上了叶铭磊的车,她,则义无反顾地跟着大董。

不知是否错觉,朱乐觉得叶铭磊临走之前看了自己一眼,那眼神里面,有种东西让她不安,可惜又说不清道不明。

他们两人走后,朱乐独自面对着大董,忽然感觉有些紧张,抬头看了他一眼,先说了声:对不起。

大董奇道:为什么说对不起?他本来以为朱乐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质问他为什么隐瞒真实身份。

是呀,大董并不是自己原来设想的汽修工人,自然不会在这种场合出丑,可她之前又不知道,万一他只是个学历平平没上过大学的工人,在叶铭磊的咄咄逼人之下,岂不是会非常尴尬,所以,朱乐还是觉得有道歉的必要。

大董听了她的理由之后,定定地看着她,看到朱乐都要觉得他的目光为自己不能承受之重的时候,大董忽然说了句:朱乐,你是不是从小被要求的很严格?啊,你怎么知道?直觉的,朱乐认为自己在大董面前,没有必要那么泰山崩于顶而神色不变。

大董笑了:否则你干吗总这么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其实,做人,尤其做女孩子,如果反过来会轻松很多。

反过来,对自己宽松对别人刻薄吗?那人也太糟糕了吧!朱乐也跟着笑了,忽然一下子心情变得很好,觉得此时的气氛也很好,再讨论什么出丑呀,真实的工作和学历之类的,都很煞风景。

大董,你喜欢爬山吗,你都还有什么爱好?朱乐更倾向于发掘他一些新的特质。

基本上没有,我这个人很无趣,时间大部分都花在实验基地和车行,爬山是为锻炼身体。

大董回答问题总是很老实。

朱乐笑得眉眼弯弯,看来大董是个专注的人,这就能解释他为什么会在学业上成就过人,其实她也是专注的人,可惜爱好太多,每件都很专注的话就难免分散了精力。

上车以后,就这么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还一边偷看着大董的侧脸,当他回答问题扭头看她时,她则又心虚地赶紧避开他的眼神。

眼看快到家了,朱乐心中泛起不舍,偷看的频率加大,引起了大董的注意,他有些不安:我看起来有什么不妥吗?朱乐的脸迅速红了,她忽然冲动地开口:大董,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好看?十四章大董害羞了,朱乐惊奇地发现,大董会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害羞!尽管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发现这点只因一个转弯,路灯明亮的灯光将他通红的耳朵照亮了给她看。

没有人对我说过,你是第一个。

直到停好了车,大董给朱乐开了车门将她迎下,才回答她的问题。

大董的害羞给朱乐增加了勇气,她大着胆子轻叫:天哪,你周围的人眼睛都瞎了吗?忽然想到大董说他没什么爱好,时间都花在试验基地和车行,这两个都是男人待的地方,哪个没事会夸另一个男人好看呀。

至于上学的时候,朱乐就更能理解了,她知道,作为跳级生,有多么的被人忽视性别,如果再换成个小男生,那简直不能用一个惨字来形容。

(朱乐上学的时间还早,不流行正太这个说法,嘿嘿。

)朱乐心里欢喜,难道自己竟然是第一个慧眼识帅哥的人?不对呀,还有个咖啡店的女老板呢,那是什么人?不过此时显然不是探听情报的好时机。

除此之外,朱乐还有一个担心,大董现在是很少接触年轻女性,以后有机会了,见的多了,肯定会被女孩子众星捧月的,那时,恐怕自己连被他送回家,跟他一起爬山的机会都没有了吧……大董听她夸张的惊叹,本来觉得好笑,然后注意到她又陷入自己的沉思,表情还变的很惆怅,忽然就有了恶作剧的念头,以玩笑的口吻道:朱乐,你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好看,才和我来往?对呀!思路被打断,朱乐听到问话下意识地就做出了回答,等她的大脑把耳朵听到的前因后果重放一遍之后,她瞬间石化,抬眼看大董也是一脸吃惊的样子,立刻满脸通红地解释:啊,不是,我是说我喜欢长得好看的人…还是那个意思。

不是,因为长得好看的是你,我才会来往的…好像也差不多。

哎呀,我并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就来往,长得好看的人很多的…这句朱乐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意思。

总之,我喜欢你并不只因为你长得好看!这句话比较简单,朱乐弄明白了。

大董显然也明白了,秋天凉爽的夜风,吹开他蓬松的短发,饱满的额头之下,一双黑潭般的眼睛看着眼前的朱乐,深邃且明亮。

朱乐这次是真的傻掉了,并且觉得这世界上不会有比她更傻的人。

一个所谓的知识女性,一个号称果断干练的业界精英,一个据说将近三十岁的大龄剩女,居然这么思维混乱语无伦次,居然这么厚脸皮地表白了!其实,更大的难堪是,她傻掉了那么长时间,那个被她表白的人,居然没有什么反应!生平第一次的表白,就这么被拒了?苍天啊,不,大地呀,赶快裂条缝让她钻进去吧!大地母亲显然没有听见她的呼唤,于是她决定退而求其次——拔腿就跑。

然而结果是,没能跑掉。

大董一把拉住了她。

这天晚上,朱乐第一次对男人表达好感,也第一次切身感受到了男女不同,体力上的。

朱乐记得自己标枪和铅球的成绩都很不错,在娇小的江南女子中间,算得上膂力惊人,但看起来并不十分强壮的大董,抓着她的手臂,也没怎么用力的样子,她就是挣不脱。

实在是没脸见人,朱乐一边照顾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同时敏感的神经还不能罔顾大董抓着自己的事实,隔着薄薄的衬衣袖子,她都能感觉到他手掌皮肤的温热。

朱乐心乱如麻,用另一只自由的手臂蜷起来遮挡面孔,同时想把这折磨人的一切感觉都屏蔽掉。

暂时失去视听的朱乐没有注意到大董说了句什么,依然惯性地想要挣脱。

然后,她发现自己另一只手臂也不自由了,整个人被大董半圈在怀里,鼻端传来的是年轻男性清爽的气息,朱乐又凌乱了——这是今天的第几个第一次?我是说,我没有拒绝你的意思,我刚才只是有点,嗯,吃惊。

是呀,吃惊,谁不吃惊呢,朱乐也是吃惊地发现自己有当花痴的潜质呢,不过,等等,好像这不是重点!大董说没有拒绝她,那他什么意思!(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呗,作者闲闲地磕着瓜子道,大龄剩女第一次恋爱,写起来真累人呀!还有那么多霸王,不给留言,不给打分,那谁谁,就是说你呢!)好了言归正传,话说朱乐脑袋里忽然冒出一丝清明,意识到大董说了关键的一句——他没拒绝她,那她如果理解成,他对她,以及她的表白没有反感,不会太过份吧?朱乐,我不敢说自己有多忙,但也没有时间去陪一个不相关的人吃饭聊天,而且,大董停顿了一下,朱乐的心跳又乱了节拍,而且,我已经约了你爬山。

这次朱乐没有看清他的耳朵红不红,可就是感觉他又害羞了,说不定,说不定大董也是没谈过恋爱呢,所以觉得约了女孩子爬山就已经算有所表示了。

直到和大董告别,然后进屋,然后和梅姐打了招呼,然后回到房间,朱乐还是晕晕乎乎的。

背靠在自己房间白色的木门上,朱乐用手背蹭了蹭滚烫的脸颊,试图给自己降温,可惜没有效果,她便踢掉鞋子,一下扑进柔软的大床,把脸蛋埋进光滑的丝质床单,才感觉到些许凉意。

今天是什么日子呀,她不过是单独看了场电影,就收获了一个准恋人——这是朱乐给大董的新称号,并暗暗打算什么时候把那个准字给去掉。

基于大家认识时日尚浅,两人也都不是豪放的人,肯定不会一开始就柔情蜜意卿卿我我,但是,晚上发生的一切已经足够让朱乐彻夜难眠了。

并且,朱乐还羞愧地发现,她十分喜欢大董对她身体的碰触。

从晚餐时轻拍她的手背,到刚才转身欲跑被他抓住胳膊,还有被他拿下捂住脸庞的手,这些接触和当时的感觉被她在脑海里回放了一遍又一遍,悄悄地,私密地,谁都不能与之言说,只敢把头埋在被子里进行。

从第二天开始,朱乐就进入了一种崭新的状态,她工作依然干劲十足,办事仍旧干脆利落,该记住的东西还是一字不错,可就是有什么地方明显不同了。

其他的同事大都认为朱乐碰见了什么好事,还有人觉得她可能对即将到来的竞争上岗志在必得,或是得到了领导的什么保证也未可知。

于是看向她的目光有嫉妒的,有羡慕的,还有头脑活络的,索性已经开始找她套近乎,毕竟人家即将是院领导的一份子了,大家出自同一个基层单位,以后碰上什么事也好说话。

童丹和别人看法不同,她在冷眼旁观了两天之后,找个机会在厕所里逮住了朱乐。

啊,什么事?朱乐笑眯眯地问她。

童丹瞪大眼睛仔细地打量她,上上下下一处不落,忽然说道:乐乐姐,你不会刚刚失身吧?难道就是那天晚上?老天,难道她见证了二十八岁处女最后的清纯之夜!朱乐脸上的微笑一时没能收回来,然后就势嘴巴张成了O字形,脸则在下一秒变成了猪肝色,反应过来之后她赶紧伸手捂住童丹的嘴,左右查看动静,另一只手卡着她的脖子直到她弯下腰去呜呜地求饶。

说什么呢,小小年纪哪来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思想?代沟呀代沟,朱乐欲哭无泪,她连听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童丹这小丫头怎么就能那么上下嘴皮一吧嗒就轻易地说出来呢?咳,咳童丹被大力士朱乐掐的满脸通红,险些喘不上气,这个师父,平常挺文明的,啥时候学的一言不和就动手呢?肯定是欲求不满所致!她早就勘查好了,厕所除了她们两个再无别人,忍不住又贼兮兮地凑过去:不是吧乐乐姐,你可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是。

是什么?朱乐觉得自己脑子跟不上趟了。

CN呀,难道你真的还是?这句话已经近乎肯定句。

只是童丹有些纳闷,朱乐这两天面若桃花两眼汪汪的样子,明显就是体内激素水平得到了改善,难道自己看错了?当然这话她没有说出来,童丹觉得自己在人家手底下做事,面子还是要给人留一些的。

等朱乐想通了那两个字母所代表的含义,再一次有即将脑溢血的感觉,现在的孩子,现在的孩子,咋都这样了呢!童丹这丫头,原本对她还十分恭敬,同住一个宿舍之后渐渐了解,就随意多了,大概是昨晚见到自己被叶铭磊欺负的惨样,对师父的最后一丝敬畏之心也抹杀了,现在居然敢跟她这么没大没小!想来想去,朱乐终于找到了自己应该怨恨的罪魁祸首——花花大少叶铭磊。

正在其新建别墅项目出席开盘仪式的叶大总裁,则忽然喷嚏连连,惊得旁边做代言的美女险些花容失色,以为非典再度降临首都。

十五章对于所谓的竞争上岗,朱乐在心理上并没有太多的重视,她的主要精力还是投入到了本职工作以及外贸项目的准备上,想到那个需要驻外的项目,朱乐第一次有了对工作的排斥,甚至暗地里希望这次项目投标不成。

半年呢,如果项目能成,而她真的要出国半年的话,可该怎么办?下一刻朱乐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心道怪不得几乎所有的领导都重男轻女,女员工是比较麻烦,还没成家,只是刚刚有了恋爱的念头,就变得拖泥带水了。

因为有了之前的一番思想较量,朱乐反而更加卖命的投入到准备当中,否则,如果项目不成,她会怀疑是自己潜意识里使坏,没能努力做到最好。

那样的话,她如何对得起赏识她的师祖?在职业道德上有亏,也对不起利益一致的本院职工。

但身为大龄剩女,再繁忙的工作也不能阻止朱乐寻找幸福。

周五加班至深夜,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开车前往西山,虽然顶着两只大黑眼圈,精神却是异常的亢奋。

亢奋了一路,快到目的时候,一想到马上要面对大董,朱乐又有些心里发紧,她胆怯,不知道该用什么姿态面对忽然变成准恋人的大董,却又非常想知道大董对她的态度是否有所改变。

下车之前,朱乐打开车上遮阳板的镜子,最后一次检查了自己的装束,粉色和灰色相间的运动服,同色的棒球帽以及梳起的马尾辫,但愿不会给人老黄瓜刷绿漆的感觉。

赶到汇和地点,朱乐才发现自己真是多虑了,参加登山的男男女女,年龄跨度很大,甚至有一家三口同时出行的,大都穿的很鲜艳,她在人堆儿里,绝对称不上抢眼。

抢眼的人是大董,虽然他也是一身简单的篮白运动服,可姿态随意却无比潇洒地往那一站,所有人就都成了歪瓜裂枣,连给他陪衬的资格都没有。

大董看到她后笑着迎过来,露出一口白牙,清晨的阳光里,整个人生动的让她心跳,等他走近了,又突然感到有些眼晕。

朱乐迅速否定自己辗转反侧得来的结论,大董,这样的大董,就算深居简出,就算不近女色,那女色们又怎么可能放过他!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不舒服?如果那样的话,还是回去休息吧。

到了跟前,大董看着她眉头微微皱起。

朱乐赶紧收回遐思,为大董的关心感到一阵甜蜜,可是既然来了,她又怎么会退缩,赶紧回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没事儿,不过是昨晚没睡好,不影响大局。

得到她的保证,大董才转身陪她走向大部队驻扎的山下,人已经到的差不多,就等时间一到同时出发。

在这个汽车俱乐部里,大董显然人缘不错,朱乐和他一起走过去也沾了光,被很多人打招呼兼行注目礼,那些人的眼光大多有些好奇。

还有一些年轻的女孩子,就不止好奇那么简单了,那眼神,飞刀似的,当朱乐感觉自己脸皮快要被射出窟窿的时候,有人沉不住气了。

大董,这是哪位呀,你姐姐吗?一个年轻的声音嗲嗲地道,并在他们面前挡住了前进的道路。

真是×※##¥%!朱乐脸都绿了,不过是差一岁而已,有那么明显吗?看着对方不怀好意的小脸,朱乐琢磨着到底该以什么力度反击,毕竟是第一次接触大董的生活圈,太重了有损形象,太轻又平白被人家欺负。

没想到这时一向话少的大董先开了口:怎么会,这是朱乐,我朋友。

说完指向不远处的平地,对朱乐说:走吧,你平常不怎么运动,先去热热身,免得待会儿腿脚抽筋。

说完后两人从一侧走开,再没看那个挡路的人。

朱乐走路的时候,觉得脚下有点飘,大董说的是我朋友而非我的一个朋友,在本城,这两个短语的含义可是大大不同,很多年轻人都将自己的男女朋友,用前一个词指代。

大董不是本地人,可是在本地生活十多年了,他是这个意思吗?是吗?朱乐纠结了,可是又不敢问,一颗心七上八下。

又想到不过是个登山,都能见到对他虎视眈眈的小美眉,可见大董很抢手,敌情很猛烈。

那么,她的这把老骨头,又能有多大的战斗力,战斗能力又能持续多久?自怨自艾不是朱乐的一贯作风,对待别的事情,她一向把得失看的很淡,这还是第一次那么怀疑自己,只因大董比她年轻,样貌比她好,就连事业也可能强过她。

如果放弃大董,自然再不会有现在的患得患失,可是,抬头看看旁边正做伸展运动的人,活力和魅力都四散发射,仅仅在他旁边都能如沐春风,她舍得吗?答案很显然,如果舍得,她也不会在睡眠不足四个小时的情况下还来爬山了。

既然好色,就要色胆包天,这是朱乐给自己打气的口号。

实在是太久没运动了,热身的时候,朱乐甚至能听到自己骨头嘎崩嘎崩的声音,大董也听见了,侧脸看着她道:你没休息好,又不经常爬山,等会儿别走太快,否则下山会腿软的。

朱乐嚷道:那怎么行,不是比赛吗?看大董的架势,肯定是个中好手,她可不想独自落在后面,这里除他之外,她可一个人都不认识。

看她好胜的样子,大董笑着摇了摇头,不再开口劝她。

很快比赛就开始了,两人跟着大部队一起出发,开始的时候,大家摩肩接踵,不久后就慢慢拉开了距离。

朱乐冲劲十足,和大董一起都在第一方队,路宽的时候就并排走,路窄的时候就一前一后,看到好的风景还讨论两句,感慨一番,朱乐很久没有离开水泥丛林的都市,郊外的新鲜空气让她变得精神异常兴奋。

大董也被她的这种热情感染,随着她的指手划脚看山上的景点,以及山下的建筑物。

看风景自然会耽误前进,往往会被很多人超过去,过后朱乐想奋起赶超,被大董阻止,摇摇头:爬山更重要的是过程,不是目的,别太赶了,我有些累了。

朱乐自然答应,其实她一直认为路边的风景远比登到山顶更有吸引,但她以为男人都喜欢赢,大董参加比赛自然想赢得名次。

朱乐有自知之明,没有这等野心,着急赶路不过是不想拖累大董,也不想被他单独甩在后面而已,他这么说可是求之不得。

憋着的一股子气一旦泄下来,步子就沉重多了,到底是办公室坐久了,加上前面一段冲的太猛,距离山顶还有三分之一路程的时候,朱乐已经气喘如牛举步维艰了。

反观大董,脸只是微微有些红,说不定还是晒的,气息都还很平稳。

朱乐立刻明白他刚才说累是照顾自己,看看遥远的山顶,她忍痛说道:你先走吧,我不行了,先歇会儿慢慢再爬。

说完找块干净的石头一屁股坐下,好舒服哦,她不想起来了。

她的忍痛其实是不舍,可是身体上的不适也不能忽略,所以表情看起来相当的滑稽,大董被她耍赖不走同时又眼巴巴的样子逗乐了,干脆靠在她对面的树上,笑着说:那就快点歇,我等你一起走。

朱乐哀怨地看着他,这歇还有快慢吗?只得认命地捶捶腿,准备再次出发。

爬山的时候,越歇越想歇,一鼓作气才能爬到山顶,她本意是想坐等人家下山的,看来被看穿了。

大董嘻嘻一笑,伸出一只手来,朱乐只稍微停顿了一下,便把手放进他宽大的手掌,被他拉着起来。

朱乐只觉他的手十分有力,触感温暖,略带些粗糙,磨的她心里也痒痒的,顿觉身体的劳累也减轻了几分。

拉她起来之后,大董正要松手,朱乐还抓着不放,同时向下坠:借点力气嘛。

心里扑嗵扑嗵直跳,暗道:不要拒绝,不要拒绝,眼睛却不敢再看他。

大董反手一扣,改成牵着她走,嘴里却没说什么。

因为他的沉默,朱乐更加不敢抬头,自顾自低头跟着赶路。

其实她若仔细观察,就不会那么紧张,因为大董也没比她自然到哪里去,他的沉默其实也是源于紧张。

就像朱乐猜的,大董很少有机会接触年轻异性,他不会跟女孩子相处。

但有一点朱乐没猜到,那就是这种没有机会其实是大董刻意造成的。

大董对朱乐撒了谎,其实以前有人告诉过他长得很好看,还不止一个,对他大发花痴的异性也大有人在。

大董出于难为情,也是不想看到朱乐不开心,才小小地说了那句否定的话。

只是以往,他都以最高的效率远远避开那些女孩子,不是刻意地不去恋爱,只是觉得没兴趣,也没精力去应付那些喜笑怒骂皆无常的女孩。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从上学到工作,他见多了二十四孝男友,那些或主动或被动陷入温柔乡的男人们,时间慢慢被蚕食,兴趣慢慢被磨灭,到最后从头到脚都被人约束起来。

大董的职业和爱好都很简单,时间基本上都耗在车行和试验基地。

他不愿意跨越半个城市去接送人上下班,不愿意花能吃掉三顿饭的时间等女孩子化好妆去吃上一餐,更不愿意把整晚的时间都耗在酒吧歌厅演唱会现场,有那些时间,他不知能做多少有用的事。

他也不愿意被人限制几点出门几点回家,他有时一工作起来就很忘我,他也不想被限制兜里不超过两百元钱,他从不奢侈浪费,却也不想在必要的时候囊中羞涩,他觉得很多原本很血性的男人,结婚后都变得婆婆妈妈。

当然,这些想法他从不公之于众,每个人都有权力选择自己的生活,他所能做到的就是让自己远离女人,远离麻烦。

直到,他碰见了朱乐。

十六章在大董的人生舞台上,朱乐的登场并不太闪亮,甚至还有些狼狈。

两人撞车,她一上来就夺了他的电话,其实吓了他一跳, 最不会跟女人打交道,很担心会遇上泼妇有理说不清。

好在她只是误会他要报警,并不是不讲理的人,他看得出朱乐对他相貌的惊讶,也早已习惯这种惊讶,不止一个人说他和身上的蓝色工作服不搭,可他喜欢。

朱乐留给他的第一印象不算坏,她办事干脆利落,很快就和自己商定了事情的解决办法,并且,大董看得出来她对撞车给他造成的不便表示真实的歉意,并不拿女性的身份来推委或逃避责任,更何况她崭新的车保险都未生效,这种担当和责任感,是大董所欣赏的。

修车赔偿之后,她还担心自己挨老板骂,非要替他解释,说明这女孩子很善良,而后看到她喝水吃东西的样子,就找到了她一开始脾气暴躁的原因,原来是又渴又饿,难怪心情不好了。

大董之所以对她观察的仔细,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女孩子存在感很强,她举手投足都与众不同,夺他电话不显得粗鲁,快速吃喝不显得狼狈,就连对他表现出有企图的样子…都不让人讨厌。

她最后用威胁的眼神和同行的男孩抢自己身边的位置,甚至让他觉得很可爱。

是男人都有虚荣心,以往对那些爱慕的眼神视而不见,看来只是人不对,对朱乐表示出的好感,大董竟怀有一丝欣喜和期待。

她的身上,有女人的成熟干练和包容,也会像女孩子一样发呆跑神很快就进入自己的幻想世界。

最可贵的,是她没有像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一样,对他汽修工人的身份指手划脚,而是满怀兴趣地探听他的一切,在他礼貌地反问时,居然还如实说了年龄,尽管有些不情愿。

他没想到她会比自己大,因为她身上女孩和女人混合起来的特质,以及年轻的面孔,都让人看不出年龄。

就算接触的女性较少,他也知道问人家年龄是很不礼貌的事,其实也并非他本意,于是立刻道歉,没想到她又因为自己简单的道歉而愉悦起来。

在后来的接触中,大董愈发意识到朱乐的与众不同,最大的感觉就是她总是对别人很宽容,对自己却很苛刻,这颠覆了他对女孩子们的印象。

她总体来说是很积极,充满活力的,惟其如此,偶尔流露出的疲惫和烦恼就分外让人觉得不忍,那天一时的心软,让他推掉早就约好的一个业内聚会,答应陪她聊天——这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他以往的日子,工作永远排在第一。

只是,她消瘦的样子,和眼睛里浓浓的不舍,让他觉得丢下她一个人很残忍,她的惆怅和忧虑,让他有逗她开心的冲动,她的信赖和好奇,让他第一次对着外人声色并茂地讲述童年经历。

之后看见她心情转好,他竟是无比的轻松和愉快。

朱乐气质良好,外表出色,并且看起来应该是事业有所成就的女性,但是她却在费力地讨好他,是的,他能看出来她偶尔的脸红,以及说话时的小心谨慎,他知道那代表什么。

而做着这一切的朱乐,还以为他只是个汽修工人。

以往来修车的客人中,也有年轻女性对他表示出兴趣,可她们无一例外地都选择遮遮掩掩,甚至旁敲侧击地问他是否需要帮助,进修或者换工作什么的,被拒绝后还有人一脸痛惜,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思,当然也有人契而不舍再来找他,但又总是一副故作矜持的俯视表情,似乎来到满是油污的车行折了身份,再往后,再往后他就不奉陪了,让她们找不到人。

朱乐则不然,她看起来斯文漂亮,居然是做工业设计的,而且很明显做的还不错。

她还会针对他的情况,挑选合适的共同话题,但决不盛气凌人,一直用平等的,甚至是略低于他的态度来讲话,用这种姿态对他讲话的人不少,可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高级白领和汽修工人大董之间,还是头一遭。

两人的交谈十分愉快,她认真听他讲自己的家人,自己的童年,对那一切都充满好奇,甚至是向往。

听到他说小时候家里很穷并且超生,她不是同情,不是鄙视,竟然是羡慕,由衷地羡慕。

或许她是家境优越却孤独,但不是每个那样家庭的孩子都有她的心态和胸襟。

也许,女人带来的并不止是麻烦,或者说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麻烦,大董原本的想法开始动摇。

后来有一段时间没看到朱乐,大董知道她忙,他也忙,可是忙里偷闲的时候,竟然觉得有些无聊,在大董紧凑的人生里,无聊这个新朋友还是第一次露面。

碰巧俱乐部里举办登山活动,心里一动,干脆邀请她吧,也算自己主动一次,并且看她忙碌的样子,也需要偶尔的放松。

果然,她很高兴地答应了,大董甚至能想象出她的笑容,原本稍微上挑的眉梢必然变得下弯,大大的眼睛肯定已经笑成半月形,唇角上挑,露出细白的牙齿,说不定脸颊还红扑扑的,他已经开始期待见面。

没想到这种期待很快得到实现,晚些时候,她发短信给他,问是否吃了晚饭。

闻弦歌而知雅意,大董立刻打电话过去,此时,他已不介意跑半个城市,并且在他已经吃过晚饭的情况下。

他不认为朱乐的朋友会请他们吃路边摊小饭馆,立刻回到住处换了身行头。

见了面,才发现朱乐口中请吃饭的朋友,竟是叶铭磊那样一个人。

到底同为雄性动物,大董慢慢就发现,叶铭磊对身边的女伴并不上心,他的心思和眼神都在朱乐身上,反观朱乐,则是浑不在意,甚至对叶铭磊有些排斥,总是不冷不热地运用社交技巧来对付他。

坐惯高位,习惯发号施令的人,会带给人一种压迫感,叶铭磊就是这样的人。

何况今天叶铭磊是主,他是客,更何况叶铭磊刻意竖起寒毛增强了这种压迫感,大董虽不怕他,却总归不够舒畅。

然而朱乐身上却带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如果她不想和你热络,那么任你巧舌如簧,任你满怀热情,都只会显得造次,她稳坐钓鱼台纹丝不动。

所幸,她的这种疏离没有对他实施过,一次都没有。

叶铭磊显然不如他幸运,大董看他在软硬不吃的朱乐面前吃瘪,心情竟然是暗爽,一扫初见叶铭磊在他气势压迫之下的压抑,慢慢恢复了一惯的自信。

大董知道,交友之道贵在真诚,他不能一直瞒着朱乐,于是借着叶铭磊的提问把自己的情况说给她听,在心里已经做好了被责怪的准备,等下单独相处的时候他会道歉,他相信以朱乐的涵养不会揪住不放,而他之前也确实不是故意瞒她的。

到后来,大董还是低估了朱乐的肚量,她居然在他之前先说了对不起,原因是没有把今晚的情况提前告诉他。

大董诧异了,也心疼了,如果她对任何人都是这么宽容的话。

或许,这份宽容仅仅是针对他,大董不知道自己是否自作多情。

然后,朱乐就夸他好看,然后,朱乐就表白了,大董就明白不是自作多情了,虽然还完全没做好恋爱结婚的准备,但是时间来不及,他不忍看她羞愧到无地自容的样子,顺应着形势拉住了她。

晚上回去,他也是久久不能入睡,认真思索之后就确定,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是会那么做,他不会拒绝朱乐。

如果朱乐要求做普通朋友,他会欣然同意,如果朱乐非要做恋人,否则连朋友都做不成,考虑得失,他也会同意,因为他不想以后都看不到她,他喜欢她。

因着这份喜欢,大董决定开始尝试。

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觉得她们是应该被照顾的,可朱乐有时的表现显得很有个性和主见,让他不敢造次去干涉过多。

可是更多的时候,她在他面前会流露出单纯和迷糊的一面,又让他忍不住去替她拿主意。

就像今天的爬山,他明明看出她很疲惫,想劝她休息,即便是不休息,也不应该冲的太快,可她却是一副好强的样子让他不敢过多干涉。

但到了后来,他看出她确实是累了,可还是一声不吭,于是托言自己累了要求减速,于是他看到了她眼底的轻松,心中隐隐悟出,或许和女生相处,善意的谎言是必须的。

再后来,她居然耍赖坐下,可是说出让他先走的时候,眼底的不甘让他顿时明白,原来朱乐往前猛冲并不是好强,而是想和他同步!大董一下子说不出是什么滋味,那种被人依赖和留恋的感觉,竟然是那么甜蜜,甜蜜里还带些酸,窝心的酸。

十七章朱乐的手十指纤纤,柔弱无骨,触感微凉,皮肤滑如丝绸,握在手里着实不是一件苦差,大董很乐意为之。

到了山顶朱乐将手抽回去,他竟然还有些留恋,猛然发现手里一阵凉意,原来是出了汗,只是不知是她的还是他的。

一时两人都有些尴尬,正好有人招呼他们:一半人都到山顶了,大董你今天状态不行啊,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打趣他看来温柔乡是英雄冢,这次第一让给别人了。

朱乐本就不自在,听了这话脸更红了,讪讪地不知该说什么,看看大董,大董安抚地朝她笑笑,回答那人:哪能说是让,我很久没参加活动,状态本就不好,你这话让得第一的人听见,不是挑起矛盾吗?那人自知失言,呵呵一笑不再多说,这时又有人喊他们去俱乐部的会旗上签名,证明到达了山顶。

朱乐逃避似的赶紧跑过去,行云流水般地签上大名,然后把笔递给随后赶来的大董,想不到大董握了半天笔,人却不动,等朱乐抬头忽然对她说:要不你帮我签吧。

朱乐以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全名,笑道:你可以签大董呀。

反正几乎整个俱乐部的人都不叫他全名。

大董看了她一眼,又犹豫了片刻,才拿起笔在空白处写下名字,这之后,朱乐才明白他犹豫的原因。

无它,实在是字有够丑,不是一般的丑,尤其是还有朱乐的字做对比——朱乐三岁开始描红,不管是毛笔还是硬笔书法,都很拿得出手,跟他弯弯曲曲散了架子似的字,自然是云泥之别。

哈哈哈哈,朱乐在肚子里狂笑,原来董大帅哥,居然也有这等硬伤,一扫在他面前的挫折感,顿觉扬眉吐气,然而在郁闷的大董面前却不敢表现出来,还是要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大董又看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想笑就笑吧,憋出内伤多不好。

说完没等朱乐有所反应,自己先绷不住笑了出来,朱乐终于也忍不住,两人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几乎笑出泪来。

至此,尴尬气氛全消。

我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小时候图方便,学写字就用圆珠笔,你知道,圆珠笔写字多没形啊,这一来二去就给耽误了。

大董犹自不甘心,一本正经地解释。

是啊是啊,圆珠笔真是害人不浅啊害人不浅。

朱乐跟着摇头晃脑,说完忍不住又咧开嘴笑。

大董见她脸颊的肉被笑容挤成圆圆的两团,且被山风吹的红红的,苹果般十分可爱,鬼使神差地就伸手捏了一下,嗯,不错,滑滑嫩嫩,比小手的触感还要好!朱乐则是完全没想到他会突然伸出禄山之爪,一下子愣住了,等到反应过来,大董已经笑着跳开:哈哈,谁让你笑我呢!表情就像是幼儿园的小男孩,揪了前排小女孩头发之后,洋洋得意。

朱乐顿时石化,然后哭笑不得,这个大董!这次登山,毫无疑问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尤其是对朱乐来说,大董不再像水中花镜中月,不再像云端里的神仙,忽然变得可亲可爱,真实可触。

她不用再小心翼翼地讲话,摸摸索索地试探,开始放松心情和他聊天,然后,然后就发现大董以前对他讲的童年往事,绝对不是杜撰,即便是现在,他也有捣蛋的特质。

发现这一点,朱乐反而更坦然,平时里的机灵也回来了,两人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在同行的人眼里,俨然已是欢欢喜喜的一对小情人。

一起吃了晚饭,大董开车跟在她后面,直到把她送回家才调头离开,朱乐锁上车,哼着小曲儿进了家门,看到梅姨穿着家居服坐在客厅喝茶,笑着过去打了声招呼。

梅姨招呼她坐下,眼睛里也是笑意:这次总是闹恋爱了吧,还不从实招来。

朱乐心里甜蜜,但被她这么一问,反而又有些不好意思,打着哈哈:八字还没一撇呢。

梅姨摇摇头:还想瞒我,不过你瞒我不当紧,非洲的事怎么办,难道你还要一走半年?朱乐顿时笑不出来了,是呀,还有两周就要去考察,如果项目中标,她就得担任总设计师,那是无论如何都要驻扎工地一段时间的,想想大董,还真是十分不舍。

哎呀,还早呢,我下个月只是要考察,真正做项目至少得明年了,明年的事,到时候再说吧!非洲,那是产鸵鸟的地方。

星期一上班,朱乐在通往办公室的路上就感到有些不对,室里的同事们像往常一样跟她打招呼,暧昧的神情和闪烁的眼神却十分可疑。

不会那么巧吧,难道周末自己和大董一起被人看到了?朱乐忍不住在心里嘀咕。

等来到办公室一看,顿时真像大白。

原来,她的座位上放了一大捧的鲜花,娇艳欲滴,香气逼人,跟她共用办公室的主任工程师陈工,站起来欢迎她的到来,酒瓶底似的眼镜片闪闪发光,上面俨然写着俩字:八卦。

朱乐心跳加速,怀疑是大董送的,可是翻来覆去也没找到卡片。

看看那一大束花,玫瑰百合满天星,花红柳绿地捆在一起,打心眼里,她不愿意承认这是大董的品味。

还没来得及打电话确认,又有新的消息传来,原来就在隔壁的大办公室,小徒弟童丹也同样收到一束花,和她的一看就是出自同一家花店,只是花束比她的更大,也更鲜艳。

同时认识她和童丹的,朱乐一下子就想到了叶铭磊,可是,难道风流倜傥的叶大少爷,就用这样的花束追女孩子?朱乐想了一下,先打内线找童丹:谁送你的花?哎呀,不知道呀,这人可真俗,红玫瑰白玫瑰粉玫瑰,全是玫瑰,适合摘了洗花瓣浴,可惜宿舍不能泡澡,只好用来泡脚了。

话筒里传来童丹懒洋洋的声音,礼拜一的早上,年轻人永远缺觉,而且收到花对她来说也不是新鲜事。

童丹是不新鲜,也不在意,可对朱乐来说,除了获奖或被表彰,她还不曾收到过异性单独送的鲜花,尽管是这么恶俗的一束,她也想弄明白。

或许真是大董送的呢,他又没追过女孩子,当然不会选花。

朱乐再看看那束花,觉得其实也蛮可爱的,至少颜色很丰富。

拨了很久,大董才接起电话,口气很急,显然在忙什么。

朱乐不敢耽误过多时间,赶紧直奔主题:大董,你今早送我花了?电话那端大董顿了一下,说:你喜欢什么花,我明天送好不好?那就不是他了,朱乐一阵的失望,又怕他误会,赶紧道:可能是哪个客户吧,没关系,你先忙。

嘻嘻,喜欢什么花下次再告诉你。

总不会真的是叶铭磊吧,那就太搞了,吃饭请她和童丹一起,难道花也要一起送?他想干什么,一箭双雕吗?反复想了一会儿,朱乐还是决定确认一下。

喂?看来周一大家都很忙碌,叶铭磊也是在电话响了很久之后,她想挂断的前一刻才接起的。

那个,你很忙哈。

跟他说话,可不能像对大董一样随意,不知为什么,朱乐居然还有心虚的感觉,好像哪里对不住他似的。

怎么,难道你想约我?叶铭磊的口气有些嘲讽。

哈哈,朱乐干笑两声,上周白吃了人家一顿,回请是应该的,不过她却更倾向于赖账,于是赶紧混过去,想请叶总吃饭的人多了,我怕不够资格呢,那个,你和童丹周末一起玩的还开心吧?电话那端沉默了,朱乐开始怀疑自己说错了话,可是除了这个,她一时还真找不到切入点,于是赶紧追加了一句:我没别的意思,就是问候一下。

你不觉得问你徒弟更方便吗?说吧,什么事。

对方显然心情不太好,没有迂回的兴致。

朱乐在脑海里虚拟抽自己巴掌,她怎么那么笨呢!难道恋爱中的女人都会变笨,竟是真的?其实也没什么事,童丹虽然是我徒弟,不过也只是同事,大家年龄差不太多,她的事我也不好干涉,所以,你如果想追童丹,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

童丹迷倒少男无数,本单位多的是想从她这里走捷径的人,她一概用这个理由回绝人家。

如果花是叶铭磊送的,同时送给她俩只能是这种用意,就算花不是他送的,自己先表明态度也好。

朱乐,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我什么时候求你帮忙追她?叶铭磊的声音像是来自数九寒天,把朱乐冻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立刻相信花不是他送的。

而且更糟糕的是,叶铭磊可能被她惹毛了,也是,他大少爷可不是院里的那些毛头小伙子,追女孩子的事,哪里用得着别人代劳,她脑袋秀逗了才找这么个理由。

对不起,我可能是多虑了,您忙,我这里还有点事。

风紧,朱乐打算扯呼。

你敢挂电话试试!叶铭磊的语调持续之前的温度,并加了些名为威胁的调料。

那您还有什么事吗?朱乐偷偷做出苦相,她今天办的这叫什么事,惹谁不行,惹上这么个主儿!明天我要参加一个很重要的晚宴,你得陪我去,还有任务交给你,明天见了面再说。

温度有所回升,却是命令式的、不容置疑的口气。

凭什么呀!如果是往常,朱乐肯定早吼出来了,别说她没空,就算有空,不是应该去陪大董吗?他算哪根葱!可是今天,得罪人家在先,抵抗的话总有那么一丝难以开口,就是这一丝丝的示弱,让对方占了先机。

算是我求你,好吗?活动有酬。

叶铭磊又突然放软了语气,而且显得很真诚。

朱乐兵败如山倒。

十八章得知送花的人是谁之后,朱乐鼻子都快气歪了。

老大,我这可是从昆明空运过来的,好容易去趟云南,我啥都没买,就带了一箱鲜花!小师弟毛冬摸着他的刺猬头,向朱乐表忠心,怎么样,您老人家喜欢吗?喜欢个大头鬼!朱乐强忍着不去翻白眼,送花的人果然是想通过她来讨好童丹,可惜,她猜错了人,枉自去撞枪口。

朱乐把那番帮不上忙的理论加了些语重心长对毛冬重复了一遍,想不到那小子蒲扇似的大手挥舞着,摇头道:老大,您别误会,我可没这个意思,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光明磊落,这种走后门的勾当我才不干!那你…无视他的豪迈,朱乐眼睛看向那束花。

我只是觉得老大你也挺不容易的。

唉,年纪一大把,职位越来越高,听说又要升职,到时候恐怕就更没人敢追了,万一荷尔蒙分泌失调,倒霉的还不是做她下属的,自己指不定还要再出多少冤枉差呢。

当下赶紧补充:当然,您要是喜欢这束花,高兴之余顺便就想到了送花的人,能小小地放我一马,说着还用小拇指比划了一下让我少出两趟差,我就感激不尽了!面对毛冬的一脸谄媚,朱乐微笑着说:这花是不错,不过我听说童丹晚上要用花瓣泡脚,怕她不够用,你肯定不介意我转送给她是吧?说完脸一板正色道:毛冬,你还想不想入党了?工作这么不积极!还有,我正帮你申请优秀见习生呢,还不抓紧表现?新疆那个项目很有代表性,你跟刘工一起做,能多学点东西。

新疆?!毛冬惨叫一声,仿佛已经听到婚礼进行曲奏响,眼前出现穿着婚纱的童丹,当然,新郎不是他。

然而对于朱乐来说,欺负毛冬也不能弥补已经犯下的错误,该来的还是要来。

对于叶铭磊的邀请,朱乐有些犹豫是否要告诉大董,说了怕他介意,不说又怕将来知道了误会,于是决定,如果大董打电话给她,就一五一十告诉他,如果他坚决反对她去,那就以此为理由推掉叶铭磊。

可是整整两天一夜,连大董的短信都没收到一条,朱乐有些郁闷,想主动拨,又记起昨天早上他匆忙接电话的情形——或许他是真的忙吧。

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主动联系,朱乐怕他觉得自己过于粘呼。

一个女孩子,对男人告白已经够不矜持了,再那么热切,实在不是多么荣耀的事,如果被母亲和外婆知道,只怕又要挨骂了。

她这边愁肠百结,那边叶铭磊倒是一个又一个的电话打进来,嘱咐她应作的准备事项,以及在哪里等他过来接,连衣服首饰鞋子都给她准备好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专业化妆师。

这件事本来是应该坚决抵制的,可叶铭磊一句:活动有酬打消了朱乐部分疑虑,倒不是想着能赚钱,只是觉得雇佣关系会让她更心安理得。

叶铭磊不会缺少女伴,也不是肯拉下脸求人的主儿,既然这么做,肯定有他的原因。

而对于朱乐来说,如果别人有求于她,只要不太过份,她都会乐于帮忙,这也是她在单位人缘比较好的原因之一。

朱乐对着镜子看自己焕然一新的形象,忍不住啧啧称叹,本想说化妆师能化腐朽为神奇,又觉得自己还没差到腐朽的地步,不过还是感觉很神奇。

镜中人典雅却不做作,庄重却不老气,一身行头将气质烘托到最佳,俨然就是一个妙人儿,如果在街上碰见这样的自己,她可能会忍不住一再回头。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朱乐从小被妈妈指责,说她长得丑,结合了父母的缺点。

连疼她的奶奶都叹气,说她既不像英俊过人的美男子爹,也不像天生丽质的大家闺秀娘,整个一基因突变,越变越回去。

听得多了,她也就信了,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穿衣打扮,把所有时间都用来搞内在美,搞得恨不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却迟迟嫁不出去。

现在的她仍然说不上多么美貌无双,却自有一种独特的风韵。

朱乐疑惑了,叶铭磊这是要带她去哪儿?总不至于包装好卖掉吧!叶铭磊再见到她后盯着看了很久,听到她的疑惑之后却嗤笑:把你卖了,别人会买椟还珠。

这个缺德鬼!朱乐气得说不出话来,不过,她也真没自信价值能高过这身行头,因此也懒得计较他的语病——就算是椟比珠花哨好看,真正值钱的其实还是珠。

叶铭磊带她来参加的是一场寿宴,当晚的老寿星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宴会的规模却没想像中的大,据说寿星不愿意招摇,只邀请了亲朋好友,算得上家宴。

朱乐心中暗想,怪道叶氏地产能做的顺风顺水,原来亲戚中还有这等人物,不过那寿星和叶铭磊并不同姓,而且两人被安排的位置也很一般,显然不是至亲。

寿宴开始,大家轮流祝酒说祝福词,并献上寿礼,寿礼大都不怎么贵重,但显然都是花了心思的,有个男童的礼物是涂鸦的水彩画,有个女童则拍着手唱了一首祝寿词,看她字斟句酌的样子,肯定是家长教了很久,老寿星笑得合不拢嘴,一左一右把两个孩子搂在身前,好一副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图。

寿宴的地点是一座四合院,刚到的时候,朱乐就注意到院子大门乃是独立的一间,前后进深相等,大门框上,顶瓦之下,赫然饰有雀替和三福云,低头看宅门前的门当,果然是素面的,没有任何图案雕饰。

四合院的院子宽敞洁净,种着海棠花,有人造的池塘和假山。

朱乐心知这座宅子必定是古迹,以前是官宦人家,现在的主人虽然对其进行过大规模的修萁甚至重建,但那官家的气派却还是保留着,或许还是刻意地保留着。

进到屋里,朱乐留意观察,愈加发现主人的与众不同,整个宅子古朴厚重,几乎没有混入现代的舒适和奢华因素,有的只是深沉的怀旧情怀和含蓄的清高风貌。

朱乐想了想,轻轻凑近叶铭磊道:你准备的礼物大都贵重有余而匠心不足,不如大巧若拙,就送那刀旧纸吧。

叶铭磊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是说那一叠白纸?老爷子还健在呢,送一刀白纸算什么事儿?他得确定这女人是不是想整他。

朱乐觉得自己一身淑女装,不适合做翻白眼的动作,只得耐心跟他解释:你说过老爷子爱好收藏书画,但看现在的情形送名家画作会显得太刻意,而且他们是官宦人家,不管是真是假,清廉的名声总是要的,太贵重的东西不合适。

你那刀纸可不是普通纸,乃是几百年前的玉版宣,用来修复古籍善本和名家字画最好不过。

老爷子既是同道中人,肯定有这方面需要。

说实话这纸其实也贵重,而且难觅,但不是行家不会明白,你这么做其实是取了巧……叶铭磊不等她说完便做出决定:好吧,我信你,如果弄砸了你负责就行。

朱乐立刻被还没出口的话噎住,这奸商!她是圣母,是烂好人,才会真心实意帮他!果然,当叶铭磊把那刀纸送到老寿星面前,老人家眼睛都亮了,小心启开封条,见那纸洁白如玉,没有一丝杂质,却并不像新纸一样刺眼,显得有些淡旧,触之柔软如绵,却又坚韧紧密,老爷子忍不住反复摩娑,又仔细查看暗纹,许久后才道:太贵重了,太贵重了,叶小子你太破费。

眼睛却丝毫没有离开那纸。

叶铭磊笑道:舅公您跟我客气什么,我什么人您还不了解。

这东西是前段时间拆迁旧房,从一堆杂物里刨出来的,据说有些年头才留下来,今天拿给您老鉴定,既然不是废纸那您老就留着吧,搁我那里写便条我都嫌它太大还得动手裁。

朱乐听着险些喷了,多少文人墨客求之不得的极品古纸,被他这俗人如此糟蹋,真真令人发指。

老爷子显然也是这么认为,听他说裁的时候脸上肌肉一阵抽动,又客气了几句便笑纳了。

爱屋及乌,再看向叶铭磊的时候便亲切了许多,又注意到旁边的朱乐,笑着点点头:不错不错。

朱乐情知他误会了,心想他们两家是亲戚,以后肯定还有来往,这么误会着可不好,正想变着法儿地解释,忽然人群一阵安静,又有人进来了。

朱乐回头,却见来者正在和宾客交谈,只看到一个背面,便已觉得此人风采不俗。

等到那人回过头来,两颗寒星似的眼睛向这边扫过,朱乐禁不住心里咯噔了一下,有片刻的愣神,心道天下怎么会有这般出彩的人物!什么叫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朱乐这下可算明白了,而且这人还是那完美无缺的和田羊脂白玉。

其实长相出色的男人朱乐也算见过不少,远的不说,自家老爹据说就是一枚极品,可惜朱乐自幼看惯,早已审美疲劳,还有大董,也是俊美无陶,但和这人一比,都输了阵。

老爹输在年纪过大,身材略微发福,大董输在阅历不足,气场不够强大,至于叶铭磊之流,跟他一比,都成了顽石。

但是顽石却不甘被忽略的命运,凑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擦擦口水,这是老寿星的小女婿。

十九章老寿星今天过八十寿诞,因此即使身为他最小的女婿,此人看起来也已年近不惑,他笑着走过来向寿星拜寿的时候,眼角微微显现出鱼尾纹。

但是男人如酒,不到一定的年限,那种醇香厚重的味道无法酝酿出来,此人显然正处于鼎盛年代,不管是事业还是风采,因此举手投足都散发出一种令人不可抗拒的魅力,魅力波及之处,男女老少均被猎杀,无一幸免。

刚才唱歌的女童见到来者,高兴地挣脱寿星的怀抱,鱼雷般射向此人,被他高高抱起,咯咯笑着叫爸爸。

朱乐此时才回神,想起叶铭磊刚才的揶揄,忍不住白他一眼,她就算好色,也不至于没品,这等有家室的男人,再有十个她也仅限于远观,更何况,她已经有大董,也算有主了。

叶铭磊则开始无视她,等那人放女儿下地,立刻上前问候。

被叶铭磊称之为栗先生的那人态度十分和蔼,但不能近看,近距离观察,会发现这人眼神过于锐利,似能看透人心,绝对不是可亲可近的人,等得知那人的身份之后,朱乐顿时觉得可以理解了。

身处他那样的位置,能做到表面平易近人已属难得。

朱乐也立刻明白叶铭磊今晚来祝寿绝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眼前的这位栗先生,才是掌握他们这一众奸商命脉之所在的人。

栗先生的女儿看起来很乖,牵着爸爸的手一声不吭地看他和别人寒喧应酬,自己觉得无聊,就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到处打量,看到朱乐的时候目光停顿了下来。

叶铭磊过河拆桥,朱乐自然也是无聊,忍不住开始用眼神和那女孩交流,女儿像父亲,小女孩自然也很漂亮,看起来大概五六岁,乖乖的样子很惹人怜爱,只是没见着她妈妈,不知寿星的小女儿又是何等出色的人物。

小女孩受到她的眼神鼓励,竟然从爸爸身边走向她,而栗先生因为又要迎接新的一波寒喧而无暇它故,考虑到反正是自家院子,且警卫森严,也就放她去玩。

你刚才唱的祝酒词真好听,是谁教给你的?朱乐小时候也经常被人围着问话,一般上来就是你好可爱呀,你叫什么名字,你几岁了之类的问题,答多了就烦了,这些问题她们明明早知道答案,属于没话找话。

而且按照自己的理解,她小时候一点也不可爱,就算长得可爱,也不是她的功劳,那样的夸奖毫无意义。

也因此,面对这个小女孩,朱乐一上来就问实质性的问题,以己推人,她知道小孩子也是有思想的。

是李老师,女孩看向朱乐的表情还带些怯意,不过不是胆怯,而是羞怯,被朱乐夸奖的有些害羞,她继续说道:可是姑姑说外公肯定更喜欢明明的画。

明明肯定是那个男孩了,小姑娘不太自信哦,朱乐立刻给她打气:怎么会,明明的画没有你外公画的好,可是你的歌声肯定比外公好听。

八十岁的老寿星,还能否唱歌都是未知。

小女孩歪着头思考了一下,发现果然如此,立刻高兴起来,露出和她父亲极为相似,却明显更加真诚的笑容。

姐姐,你喜欢唱歌还是画画?这女孩应该是比较活泼的。

对于她的那声姐姐,朱乐小小旋晕了一下,心想这孩子家教可真好,立刻用同样欢快的语调回答她:唱歌呢,姐姐也喜欢,但嗓子不好,没你唱得好听,所以姐姐就决定更喜欢画画了。

尽管面对的是孩子,朱乐也不愿意欺骗她,但同样的事实,换个角度说就不一样。

果然,女孩并没有不高兴,反而很感兴趣地问:那姐姐和明明谁画的更好?看来明明是她经常比较的对象,自己比不过他,找到别人比他强,也是很值得开心的。

朱乐还没想好怎么回答她,女孩忽然眼珠一转,跟她说了声一会儿见,就独自跑开了。

朱乐没了说话的人,就独自回到座位上吃东西,想不到很快那女孩又跑回来,旁边还跟着个保姆样的女人,手里拿着笔墨颜料之类的向她走来。

朱乐有些错愕,这孩子,可真是较真呀。

姐姐,你给我画一副画好不好?省得明明总在我面前炫耀,姐姐画的肯定比他好。

女孩对她倒是满怀信心。

朱乐有些哭笑不得了,即使她画的比一个小学生好,又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呢?可是看着女孩那满怀期望的眼睛,拒绝的话又说不出口。

她这边考虑的功夫,小女孩已经指挥保姆收拾出一块地方,朱乐骑虎难下,只得接过纸笔。

她善画山水人物,可今天时间空间都不允许,要是画的太抽象,泼墨泼彩之类的,小女孩未必领情。

看着女孩焦急的神色,朱乐略微沉思了一下,便开始动笔,凭着扎实的基本功和绝佳的记忆力,将刚才寿星搂着两个孩子的情形,用白描的手法还原到了纸上。

中国画的人物,自然不可能像西洋油画那样纤毫毕现,可是朱乐笔下的祖孙三人,形似,神更似,小女孩立刻拍手道:我知道,你画的是外公、明明和我。

接着又看了朱乐一眼:嗯,比明明画的像多了。

后面这句有安慰朱乐的意味。

朱乐听出她的潜台词,这孩子虽然对她不能画的更略微失望,但不直说,并且不任性,知道给人留面子,已经是少见的乖巧,可见家长的教育实在成功。

朱乐自然也不会跟她解释国画就是这样,肯定不能像照片那么像。

能打发掉无聊时光,兼博得小女孩一乐,已经算值得。

姐姐,还有字呢,你还没写字呢。

小女孩煞有介事。

朱乐笑了笑,问她: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珠珠,我叫珠珠。

朱乐失笑,看来还真是有缘,立刻下笔:赠珠珠,友小朱题。

末了还摸出包里随身携带的印章,盖上自己自己大印——一副大作就此完成。

珠珠,你又缠人了?柔和的声音里透出严厉,将玩得开心的两人吓了一跳,尤其是珠珠,立刻抬头看向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父亲,解释道:我没有缠人,只是想让姐姐帮我画画。

朱乐有些尴尬,也帮着说:珠珠很乖,我们在一起玩。

栗先生看了眼女儿手中的画作,脸上现出讶色,问道:朱小姐全名如何称呼,师从哪位?正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朱乐这幅画虽然看似简单粗糙,但出手不凡,隐现名家风采,栗先生家学渊源,业内顶尖高手及其重要弟子,说出来他不会没听说过。

朱乐摇头笑道:我叫朱乐,不过是小时候跟着长辈学了些雕虫小计,不是专业人员。

见对方又看向她手中的印章,那是嫩黄的一方青田石,外公赠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上面的刻字更是出自名匠之手,因为喜欢,所以随身携带,但在懂行的人面前,显然是有些招摇了。

所幸栗先生并没有再说什么,脑海里搜集着朱姓且书画兼修的大家,一时未果,又不好意思继续深问,看着朱乐把印章收起,对随后赶来的叶铭磊道:我说你怎么忽然对古董字画感兴趣了,原来是认识了朱小姐。

叶铭磊笑笑并未反驳,朱乐却不干了,这奸商总是这么似是而非地混淆别人,实在不是君子所为,立刻撇清:叶总思维缜密,考虑周到,因为喜欢我的小徒弟,连我这个师父也一起讨好了。

哼哼,哪壶不开她就偏提哪壶,不能总让他得逞!想不到栗先生闻言眼睛一亮,又看向朱乐:朱小姐还收有徒弟?朱乐立刻明白他误会什么了,想要解释,叶铭磊却忽然插嘴:是呀,她耐心不错,挺适合做启蒙老师。

这又是哪出?朱乐顿时一头雾水,而旁边的珠珠见大人们又说起话来,还把朱乐也扯了进去,心中早有不满,但她又知道大人说话小孩子是不能插嘴的,好容易发现朱乐有了空闲,就轻轻拉住她的手,指指外面,示意两人出去玩。

朱乐面对陌生而又压力感十足的栗先生有些紧张,还要谨防叶铭磊的陷害,待在这里也不是多么令人愉快,心想还不如陪珠珠玩呢,于是匆忙点头示意了一下,就跟着珠珠向外走。

此时筵席接近尾声,很多人都已经告辞,院子里的人也不多了,一个看起来十岁左右的男孩拿个九连环在玩,那个叫明明的七八岁男孩则在一旁观看,见珠珠走近对她做了个鬼脸:小胖猪,你平时话都说不利索,居然还唱歌,唱得真难听!朱乐一听就不高兴了,她最烦别人说女孩子是小胖猪,不知道有婴儿肥呀,而且珠珠比起她小时候,可真不算胖,珠珠那么有礼貌,这孩子跟她不是姑表就是姨表兄妹,也算出自一家,怎么家教差这么多?但是看看珠珠却没有生气的样子,一句话也不说,心知是被他们欺负惯了的,立刻就想打抱不平,看到那个九连环,笑道:珠珠你看哥哥那么为难,好孩子应该互相帮助,你去帮他解开好不好?明明一听立刻炸了:你开玩笑吧,这小笨猪哪会这个,她除了吃就会睡,切!说完又做了个鬼脸。

朱乐却继续道:珠珠,你去帮他!证明我们不是小笨猪。

珠珠还是不动,看着朱乐,眼睛一眨不眨,朱乐也是一动不动,用眼神鼓励她,对那两个男孩子的叫嚣完全不予理会,很久之后珠珠终于转过头去,向大些的孩子伸出手:给我!那孩子犹豫了一下,还是递给珠珠,然后便和明明一起抱起胳膊等着看好戏,这个东西很多大人都解不开,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声明:小笨猪有本事你自己解,别人帮忙不算。

珠珠手抖了一下,险些失手丢了九连环,朱乐赶紧来到她对面,先对那两个男孩说:你们放心,珠珠很聪明,我保证既不动手也不动口。

朱乐说对了一点,珠珠是很聪明,她严格遵守承诺,只是蹲下来看着珠珠的眼睛,然后随意地看向九连环的一点,珠珠就能明白她的意思,动手去做,不过几分钟的功夫,环就解开了。

那两个孩子瞪大了眼睛,似是不敢置信,可是朱乐就在他们眼皮子低下,确实没动手动口指点,虽然觉得肯定有问题,但一时也无话可说。

朱乐得意了:看吧,珠珠多聪明呀,以后可不能随便给我们取外号了,你们是哥哥,应该爱护妹妹才对。

两个男孩子讪讪的,这时那个明明忽然又开口:爷爷说我们是书香门第,珠珠什么都不会,我才不要她当妹妹。

朱乐惊奇了,这是什么鬼理论,且不说他家到底算书香门第还是政客世家,难道妹妹不会琴棋书画就不是妹妹了?二十章解开了九连环,珠珠也只高兴了一会儿,听到明明的话立刻又低下头来,看得朱乐一阵郁闷,想起小时候自己被一帮表兄弟姐妹欺负的样子,不过他们欺负她,原因是她什么都会,又什么都做的很好,有神童之称。

现在的珠珠,很显然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还要被人欺负,真是岂有此理。

朱乐牵着珠珠,对两个男孩说:珠珠现在或许没你们懂得多,那是因为她还小啊,就像你们没我大,肯定什么方面都比不过我,是一样的道理。

两个孩子家世好兼聪明伶俐,都是集万千宠爱的人,向来心高气傲,如今被朱乐明着挑衅,自然很不服气。

明明率先反驳:好大的口气,什么方面都比不过你,不见得吧。

朱乐微笑:那你觉得自己比较擅长什么?总不会是打架吧,倒不是怕打不过两个半大的男孩,怕的是打坏了人没法交差。

明明眼珠一转,指向较大的那个男孩:你敢跟他下围棋吗?好,就比围棋。

只要不是打架,朱乐都好商量。

珠珠却拽住了她,使劲地摇头,脸上现出焦急神色。

朱乐立刻明白其中有文章,不过还是安慰她:没关系,姐姐也会下棋,下的还不错哦。

姐姐,你不知道,成成很少去上课,专门下棋,外公都赢不了他。

珠珠见到两人后第一次说出了这么长的句子。

原来是专业选手,可能是少年围棋班的,朱乐认真看了看那个叫成成的孩子,似乎比较沉默,不如明明机灵,但朱乐明白,围棋下得好的人,看起来都不怎么机灵。

这时有些后悔过于托大了,她输了事小,让珠珠再次被嘲笑就不好了,可即便是输,也好过临阵脱逃失信于小孩子,朱乐几乎是立刻就做出了决定:好的,那咱们就下一盘吧,哪里有棋?明明是地头蛇,将他们带至东厢的书房,熟门熟路地搬出一副围棋,朱乐持白子,成成持黑子,战局就此拉开。

我比你大,先让你五个子。

既然应战,就不能小气,尤其不能占人家小孩子便宜。

不用。

成成疑惑地看着她,下意识地拒绝,明明更是觉得不可思议,心想这女人真蠢,不知道成成是将来的国手啊,等会儿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朱乐却坚持,说不想以小欺大。

两个孩子互相看了一眼,不再出言反对,既然人家要找死,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只有珠珠,紧张地拉着朱乐的手,紧紧贴在她腿前。

成成信心满满,他自幼学棋,现在已经是少年围棋班的种子选手,所接触的都是大师级的人物,普通成人很少是他对手,这个女人看起来不像是同行,或许跟别人一样,也是学了个规则就以为自己是高手了。

然而很快地,成成就发现自己错了,朱乐不仅出手凌厉,难得的是落子十分迅速,似乎都不留思考的时间,轮到他出子的时候,虽然她并没有开口催促,微微前倾的身子却在无形中给了他压力,让他不能好好思考。

原来,这女人是下快棋的!可是也不能快到这个程度吧!半个小时而已,一局棋已经结束,朱乐赢了五个子,加上让的五个,她总共赢了十个子。

成成输掉棋之后万分后悔,他并不擅长快棋,可这女人似乎有种魔力,能影响你的思路和决定,加上一开始并没把她放在眼里,又加上开始被迫接受的五个让子,让他都不好意思对着棋局仔细琢磨。

不好意思的结果,就是输的更不好意思。

数好子确认赢了,朱乐安慰满头大汗的成成:等你长到我这么大,我就不是对手了。

时间不早,我得告辞了,记住不可以再给珠珠起外号哦,她那么小,等长大了也会很厉害的。

朱乐没有说的是,她十岁的时候,也已经能下赢大人,那人还是个退役的国家选手,选择下快棋并不是欺他年幼,而是时间来不及。

手里牵着珠珠,从放着棋盘的矮几旁站起,刚一转身,就差点被旁边站着的两人吓得再跌回去,原来叶铭磊和栗先生不知什么时候也进来了,站着看他们下棋,而这几人过于关注战况,竟没有一个人发现他们。

爸爸,姐姐好厉害!珠珠看见栗先生十分开心,立刻用另一手拉住他,仰着头夸耀。

朱乐见状松开珠珠,客气地跟栗先生问了声好,并道歉:不好意思,我带珠珠来这里没来得及说,栗先生找不到女儿肯定着急了吧。

栗先生微微一笑犹如春风抚面:这院子能有多大,怎么会难找?倒是朱小姐不仅书画功底不凡,棋艺更加了得,实在令人佩服。

朱乐被他夸得很不好意思,今天要不是跟珠珠投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她万万不会卖弄这些的,看了眼叶铭磊,发现他也正看着自己,并且眼神复杂,带了些气地想:看什么看,要不是你我至于在这哄孩子吗?不过嘴上还是客气:这些玩意儿不过是爱好,又不能当饭吃,见你们有正事要谈我们才来这里玩,栗先生不怪我欺负你家晚辈就行了。

栗先生又客气了几句,朱乐便和叶铭磊一起提出告辞,珠珠又过来拉住她的手,在栗先生的命令下才依依不舍地放开。

两人又找到老爷子道别,折腾了很久之后才得以出门。

出门之后叶铭磊一直保持沉默,自顾自走向停车的地方,朱乐心道没理由跟着他来祝寿,反而要她自己回去的道理吧?于是便跟了上去。

到了停车的地方,才发现是自己小心眼了,叶铭磊先给她打开了车门,才转向另一方上了车。

不过上车之后仍是沉默,朱乐忍不住了,他要是真不想送,她自己打车回去也不是不可以,但话得说清楚。

叶铭磊,今晚我按照你的要求帮你选礼物,没出什么漏子吧?对方仍是沉默,朱乐算他是默认。

我记得你说过这活动有酬,难道这就是报酬?一张臭脸吗?叶铭磊回过头来,说了出门后的第一句话:你想要什么?语气不算太冷,但说话的人明显很不高兴。

朱乐生气了:叶铭磊,就算你再有钱,我也没穷到要当交际花的地步,我有病才信你的话把你当朋友!哈哈,他害怕被她讹上吗?说完就推门要下车,这滥好人的毛病一定得改!哪天去买本书,那本书名字好像叫什么拒绝的艺术。

对不起。

叶铭磊好像忽然醒过神来似的,一把拉住朱乐的手腕阻止她下车,朱乐有片刻的错愕,之后马上喝斥:放手!随之而来的还有凌厉的眼神。

叶铭磊并非白手起家,从小环境就很优越,加上少年得志,外表英俊挺拔,从小到大和异性的相处过程中,虽不能说是所向披靡,却也没遭受过明显的拒绝,更别提这种严厉的训斥了,当下就觉得面皮发紧,很下不来台。

但是朱乐的怒容自有一种威严,让他立刻清醒,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松开她摊着手:对不起,我今晚状态不好,不过我真的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见他示弱,而且表情很苦恼的样子,朱乐又一次心软了,不过声音仍然很冷:既然没什么事,要么你送我回家,要么我下车自己回去。

他这混水还是不蹚为妙,人,尤其是男人,钱一多,就复杂了。

叶铭磊发动了车,不过方向却不是开往朱乐住所,朱乐刚要着急,他又解释:先别急着回家,我刚才没吃饱,咱们再一起吃点东西吧?路上车不多,说话的功夫已经来到一个菜馆。

像刚才那种寿宴是根本不可能吃饱的,又陪着几个孩子闹了半天,朱乐早就饿了,也就不再反对,心想吃饭就吃饭吧,吃完饭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从此再不往来。

菜馆处于闹市,看起来却不怎么醒目,等到进去以后才发现别有洞天,里面布置的很温馨,客人不多,也不嘈杂,更没有一般饭店那种烟熏火燎的酒菜气息,反而像是家的感觉。

不过菜的味道是真不错,看得出厨师用了心思,朱乐决定记住这家店,以后常来。

这是家私房菜,你要喜欢,等会儿我把老板介绍给你。

叶铭磊看她吃的开心,忍不住停下筷子,带些讨好的说道。

朱乐想了想,摇头:算了,麻烦。

以她的忙碌程度,还是能送外卖的餐馆更实用些。

吃饱喝足,朱乐找回了好心情,今晚的收获起码还有珠珠,那个可爱的女孩子,但愿今天她的所作所为能帮到她,别让她总处于被比较和被打击之中。

等会儿不劳你送了,我自己回去。

又吃他一顿,算上上次和大董一起的那顿,就算他给的报酬吧,两清了。

叶铭磊刚要开口,被一阵乐声打断,朱乐道了声歉翻出电话接了。

大董!朱乐眼睛弯成月牙,等了两天的电话终于等到了,却不知该说什么。

对面的大董被她兴奋的声音吓了一跳,笑道:这两天很忙,没来得及打给你,知道送花的人是谁了吗?因为叶铭磊在前,朱乐不敢多讲,本来希望他能识趣去趟洗手间什么的避开,没想到这人一点都不自觉,就那么大刺刺地坐在那里,朱乐说的每一个字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而这时候如果走开又显得过于刻意,朱乐只得长话短说,道是同事开玩笑,大董立刻明白她旁边有外人,也不多问,简单说几句就挂了。

挂了电话,朱乐有些怅怅的,感觉没有尽兴,抬头看叶铭磊浑然不觉的样子,忍不住又是一阵气闷,哼,马上回家再打个电话过去,管它矜不矜持呢!叶铭磊见朱乐挂完电话就忙着摘耳环项链,眯眼道:你干什么?把你的椟还给你呀,这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敢带着到处乱晃。

被抢还是小事,因此威胁到她的安全就不划算了。

我送你回去。

叶铭磊说完站了起来,见朱乐还是把首饰除了递给他,顿了顿道:要还一起还,难道你想现在脱衣服?二十一什么叫资本家,什么叫卑鄙无耻的资本家,什么叫卑鄙无耻下流的资本家,朱乐今晚终于见识到了!叶铭磊,你不要太过份!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朱乐大眼睛里都是火,熊熊的怒火,算他狠,很少有人能把她逼到失控发火的状态!没想到叶铭磊一个晚上都不在状态,却因为她的发火而振作起来,恢复了往日的潇洒和精明,英俊的脸上现出笑意:那就都收起来,我也没穷到去变卖旧衣物。

既然名品珠宝都被叶凯子称之为旧衣物,盛怒之下的朱乐也不再跟他客气,她也微笑,不过看起来却像狞笑:我明天就捐给慈善拍卖机构,替叶老板积阴德,不要太感谢我!叶铭磊剑眉一挑:那怎么行,受惠的可是我的子孙后代,一定得谢,除非…朱乐当然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不等他说出口就转身欲走,不要命的还怕不要脸的,她又要命又要脸,这人她斗不过。

没想到不要脸的那人像苍蝇一样跟过来,在她耳边补充道:除非你也参与,咱们不分彼此。

什么不分彼此,朱乐联想到他的上半句,立刻满脸通红,这人真是叶氏掌门人?难道他除了口头占女孩子便宜就没什么正经事了?她决定,明天立刻鼓动周围所有人抛售叶氏地产的股票,有他在,倒闭是迟早的事。

你做梦,小心断子绝孙!说完便踩着高跟鞋扬长而去。

这次叶铭磊倒没有追过来,朱乐一直冲到外面,被冷风一吹脑子清醒,立刻有些不安——自己是不是太过份了?他口头占她便宜是不对,自己的诅咒可也真是够恶毒的,叶家除了叶铭磊,别人可没得罪她,并且如果没弄错,叶铭磊是叶家的独苗。

她是无神论者,不搞封建迷信,不相信诅咒——朱乐拼命给自己做心里建设——她看了南京南京还诅咒某岛国邻居在地震中消亡呢,不也没有应验?在气愤和悔恨自责中过了一个晚上,朱乐都忘了给大董打电话,等到想起的时候已是深夜,本不想打扰他休息,可手痒痒的就是想拨个试试,记得大董说过他睡觉时会关机,应该不会骚扰到他。

没想到电话一拨就通了,并且有人接。

喂?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哪位?对方继续问,舌头有些大,似乎喝了酒的样子。

对不起,我打错了。

朱乐当机立断。

你是不是找大董?人家还挺负责任,朱乐傻眼了,呐呐地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嗯,对,这是大董的电话吧?朱乐费了好大力气才说出这些字,冷静,她一定要冷静,这不是电视剧,不会那么狗血!他在浴室,你哪位,等下让他打给你好吗?对方嘴里呜呜囔囔的,好像含着食物一样。

兰子,你面吃完了吗?吃完了把碗泡水池里。

这是大董的声音,朱乐绝对不会听错,也印证了那女孩果然在吃东西,记得大董说他爱吃面条,也最会做面条……他出来了,你等下我把电话给他吧。

叫兰子的女孩似乎扒了一大口面条,吐字更加不清楚。

太晚了,我也没什么事,再见。

朱乐立刻挂掉电话。

原来狗血的不是电视剧,而是生活。

她不会妄加猜测,但也不想像查岗一样现在和大董说话,一切等明天再说。

第二天,顶着个熊猫眼上班,还要陪院长开会,不得不打叠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结果还是出了个小错。

小朱,思想压力别太大,涂院长一副爱惜人才的样子外贸项目说是由你负责,担纲的还有王老,虽然他年纪太大出国不便,你有什么问题还是可以随时请教他。

朱乐连忙点点头,感谢领导关心,她知道作为师祖的王老对她很是支持。

涂院长看她还是无精打采,心想她既然不是为项目发愁,肯定是担心竞争上岗了,这个朱乐,平时看起来对升职不屑一顾的样子,莫非心里另有想法?那这次走形式看来还是对的,职位得来不易,她也会更珍惜,更感恩,那样,工作自然也更卖力了……涂院长自己YY的开心,没想到算计的对象忽然开口:涂院长,等会儿的工作餐我还是不要参加了吧,我今天状态不好,怕给您添麻烦。

涂院长看着她,有片刻的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点头道:也好,既然不舒服,那你回去休息吧。

奇了怪了,朱乐也会当机?原来的印象中,她就算不是铁娘子,也从来没有不好用的时候……获得自由,朱乐立刻收拾东西下楼,进了电梯之后,她机械地盯着显示板上的数字变化,忽然感觉电梯下行变缓,心里一阵烦躁,只为又要进来人,耽误她下楼的时间。

电梯门打开了,外面黑压压的一群,朱乐下意识地一抬头,便看到了被簇拥在中间的人,脑袋立刻更加混乱,她不知道是该主动打招呼还是装作不认识,看他们的架式,不是在谈工作,就是去谈工作的路上,不明所以的情况下,她不敢乱攀交情。

朱小姐,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

栗先生的主动开口打消了她的疑虑,朱乐立刻也回之以甜甜一笑。

不过两人的交流也仅限于此了,很快地,他们就到达目的楼层下楼,朱乐则继续下行,来到地下停车场。

找到自己的车,坐进去,还没来得及开动,忽然有人敲她的车门,看看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朱乐有些犹豫,单身女子在地下停车场遭劫的新闻时有报道,虽然这人衣冠楚楚不像劫匪,也不得不防着些,这年头的坏人都不像坏人,连花心汉都长成宜家宜室的好男人模样——唉,说什么呢,大董这说不定是误会,天大的误会,可是,他难道没看电话记录?为什么一直不联系她呢......不过外面的男人一直彬彬有礼地站在那里,似乎很有耐心等待,朱乐只得摇下车窗。

我姓孙,是栗先生的秘书。

对方在她疑惑的眼神下自我介绍。

朱乐立刻下车,回之以寒喧,并等待对方说出来意。

孙秘书有一丝讶异,本来身为与会人员的他,接受这么个任务就有些纳闷,而朱乐在他出现之后的镇定让他收回了轻视之心,现在对方安静的等他开口,并不贸然询问,连丝好奇也看不出来,则是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女人的身份了。

不过孙秘书是场面上混久了的人,所有的心理活动都没有表露出来,马上进行说明:栗先生要召开工作会议,现在无法抽出时间,朱小姐是否方便留下联系方式?这是栗先生让我转交给您的。

说完双手递上来一张名片。

原来栗先生叫栗徵,名片上面只有一个电话号码,没有任何名头,显然是私人的联系方式。

以栗先生的地位,就算是他的秘书,级别也要高过她,对方如此礼遇,如果拒绝就是不识抬举了,可栗先生如果想知道她的联系方式,通过叶铭磊不是更加方便?何至于如此麻烦。

下一刻,当朱乐回想起那天寿宴的情形,马上就想通了,是了,叶铭磊要讨好栗先生,如果栗先生从他那里获得信息,就算欠了他一个人情,奸商的人情又岂是轻易欠得的?而这说不定正是叶铭磊带她参加寿宴的本意,栗先生这样的人精自然不会上当。

而她又显然没有重要到值得人家欠人情的程度,谁想偏偏就误打误撞地送上门来。

朱乐也隐隐猜得出栗先生联系她的原因,她其实很喜欢珠珠,只是被当作钩心斗角的战利品,心里有些不舒服,加上最近事情乱作一锅粥,有些自顾不暇。

再者,栗先生位高权重,妻子也是家学渊源,她弄不明白为什么会需要自己一个外人帮他教女,如果另有隐情,说不定又是一滩自己不愿意涉足的浑水,她目前属意的,还是简单快乐的生活。

栗先生说朱小姐如果担心被打扰,可以只收下他的名片,有需要的话,可以随时打这个电话联系他。

孙秘书显然看得出朱乐的犹豫,但递出的名片并没有收回的意思,他和他的老板都明白,这冠冕堂皇的话不过是以退为进,眼前的这个朱小姐,显然也是社会上打拼的人,不会不明白其中的路数。

在这个城市里,不知有多少人对栗徵求见一面而不得,至于他的私人联系方式,更是很多商界大佬也梦寐以求的东西,她一个小小的技术人员,何以担此殊遇?可是这个殊遇,朱乐却宁愿没有,不是她矫情,就算栗徵再怎么厉害,自己并不有求于他,所谓无欲则刚,反倒是他,还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好的,谢谢孙秘书,我还有事,再会。

朱乐也是双手接过名片,然后收起,上车,发动,离开,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停滞。

身后留下的,是孙秘书再也无法掩饰的惊讶,别说栗徵,就算是身为栗徵秘书的他,也很久没受到过这样的当场拒绝了。

二十二几乎没有动脑子,朱乐就将车一路开到之前来过的修车行,到了门口,却又有些胆怯,真见了面,该说些什么呢?问他那个女人是谁?问他为什么不给自己回电话?还是指着鼻子对他宣告:你是我的男人,从今以后不许和别的女人勾三搭四!这些都不是难事,问题是,她敢吗?如果得到的答案不尽如人意,她又该怎么办,她能否做到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以往看小说或电视,最讨厌那些明明知道对方不爱她,仍然或苦苦哀求或死乞百赖或耍尽心机坏事做尽的女配角们,如果把自己置身于那个位置,该是情何以堪?真相,是那么的令人恐于知道。

是朱小姐呀,您的车又撞了?是之前修车时认识的一个工友,见朱乐一个人在外面发呆,一边上前来招呼她,一边盯着她的车子看——看不出什么毛病呀,这车新买不久,难道内部零件就出问题了?哦,师傅您好,我的车没出什么问题,就是还有些帐没清,大董在这里吗?朱乐醒过神来,决定先探听虚实,记得大董说他并不是每天都来车行。

果然,师傅摇摇头:大董不在,不过我们老板在,有账目的事跟他清算也是一样,反正两人不分彼此,都快成一家人喽,呵呵。

师傅显然心情很好,最后还忍不住八卦了一句。

大董说过车行是同乡开的,他只是入了股,朱乐忍不住皱起眉头:你们老板是女的?哪儿能,女人怎么会干这行,老板虎背熊腰,是典型的西北汉子。

师傅继续八卦,能看出来他很尊敬老板。

那他们怎么成一家人?朱乐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她当然不会认为西北汉子和大董有暧昧,可是……老板有个妹妹,是开咖啡厅的,和大董一看就是一对啦,据说还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昨天他们还一起出去了呢。

师傅咧开嘴笑得暧昧。

(我说大叔,您也太八卦了吧,一起长大就是一对了吗?大叔:不是吗?我说:是吗?)好的不灵坏的灵,怕什么就来什么,一直耿耿于怀的咖啡厅老板娘这么早就跳出来了,听电话里的声音,很娇嫩,很可能比自己乃至大董都年轻,两人还有这等渊源,无论以何种角度来看,自己都才是那个横插一足的女配角,做炮灰也是活该,谁让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来着……沮丧到无以复加,朱乐下意识地用脚尖踢车的轮胎:你这个讨厌鬼,你都有青梅竹马了还来招惹我,好吧,就算没招惹我,那也应该躲着我的招惹呀!呜呜,不喜欢我干吗答应我的告白呀,答应了又和别人牵扯不清,你个花心鬼,呜呜,怎么我碰上的不是有主的,就是花心萝卜,嫁个人咋就这么难呀,呜呜……小姐,我开车撞过你?正在自怨自艾的朱乐被一个大嗓门惊醒,抬眼便看到一个男人,浓眉大眼四方脸,身材魁梧中气十足,搁古典小说里,那就是好一条大汉!此大汉正气势汹汹地盯着她看。

你才被车撞呢!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呀!还是没见过…失恋的美女?就算还没确定,朱乐也觉得自己离失恋不远了,她恋爱都没谈过,更玩不来三角恋那种高难度的游戏,做炮灰几乎是注定的结局。

这么凶,小心嫁不出去哦。

那男人长了一副忠厚像,开口却是一针见血,直指对方要害。

朱乐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炸了:你才嫁不出去,你全家都嫁不出去,我怎么得罪你了,你这么咒我?呜呜,你们欺负人!朱乐哭了,她惊奇地发现,几年没掉眼泪的自己居然哭了,还是当着陌生人的面,哭得一塌胡涂,惊天动地,毫无形象可言。

哎,你别哭呀,我没怎么着你呀,只要你不嫌脚疼,我的车你可以继续踢,再说你骂我我都没还口,你怎么反而哭了?大汉显然被她哭乱了阵脚,手足无措起来,一拍大腿:嘿,这叫什么事儿!我就算没大董长得好看,也不至于能把人吓哭吧?朱乐听见大董两字,顿了一顿,再看了那大汉一眼,感觉气势上不像普通修车工人,便怀疑他就是修车行的老板,大董的同乡,咖啡厅老板娘的哥哥。

有了这层怀疑,朱乐将发现自己踢错车子的一点点愧疚感也抵消了,反而哭得更加伤心,大有一发而不可收的趋势。

咦?你怎么会在这里,今天不用上班吗?朱乐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没有听见有车子停在旁边,更没发现车上的人下来走向她,直到那熟悉得让人心跳的声音响起,朱乐才猛然发现自己的处境。

上班时间,她来到修车行的外面,光天化日之下对着情敌的哥哥大哭,刚巧被疑似劈腿的恋人看见,多么糟糕的情况呀!然而还有更糟的。

哥,这个女孩子是谁,你怎么欺负人家了?清脆的女声发问,朱乐有些恨自己的好记性了,她记得这是昨晚接她电话的女孩,也就是她的情敌,这声哥彻底证实了她的猜测。

生活,你能给我些惊喜吗?别让我处处都猜中好不好?朱乐无语问天,可就是不肯抬头,太丢人了,让她藏起来装死吧!我哪有欺负她!是她先踢我车子,我问了一句她就骂我,接着就哭起来了,对了,大董你认识她?说老实话是不是你招惹的,人家来这里砸场子了!大汉急忙为自己辩解,并找到了罪魁祸首。

大董一脸尴尬,弯腰去扶朱乐,遭到坚决抵抗,努力把头继续埋在臂湾里,不起来,就是不起来!二哥,她是谁呀?女孩的声音再度响起,在朱乐听起来是分外的刺耳,二哥,叫的好亲切,她果然比自己年轻!我女朋友。

大董轻轻的一句话,将场面控制了下来。

原本嘈杂的现场,迅速安静到可以听见针尖落地,大汉的咆哮停止,女孩屏住呼吸,就连朱乐也不再哭泣,慢慢地抬起埋着的头,透过红肿的眼睛看到大董那张俊美的脸,此刻他脸上满满地都是关切,看见她之后更是带些焦急:乐乐,你怎么了?没什么。

朱乐破涕为笑,伸手抓住大董扶着她的胳膊,站了起来。

这时她才看清久闻的那个女孩,女孩面孔略方,五官和大汉隐约相似,但皮肤细腻,明艳照人,是一个美女,而且是活力十足十分健美的美女,一看就和朱乐这样久坐办公室的职场女性不同。

女孩盯着朱乐,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里面有震惊,更多的是不置信,朱乐决定忽略这些,连对方刚刚升腾起来的敌意也一并忽略,此刻她心情很好,主动伸出手来:你好,我是朱乐。

原来地狱到天堂,距离竟然这么短。

你好。

女孩下意识地伸出手,和她轻轻一碰就分开,转头看向大董,又看向自己的哥哥。

大汉恢复了咆哮:大董,你小子什么时候交了女朋友?别是逗我们玩儿吧。

说完再次打量朱乐,见她正手忙脚乱地整理委顿的外表,忍不住摇了摇头,换来朱乐一瞪,像在表达:你敢说个不字试试?我哭给你看!大汉吓得一个机灵,不等大董答话就开始打哈哈:既然大家认识,那就是误会,一场误会,走,进去歇歇喝口水吧,晚上我请客。

一群人走进车行,大董牵着朱乐的手,对两兄妹简短说了和朱乐的认识过程,当然,并没有提及朱乐抢先表白的事。

嘿,撞车还能撞出火花了。

大汉感叹。

经过介绍,朱乐得知他名叫潘东,大董称他为东子,朱乐默念了一声潘东子,又看他铁塔一样的身板,极力忍住才没把水喷出去。

就像先前工友透露的那样,他们三个是一起长大的朋友,潘东豪迈如松,大董温文似竹,潘兰秀丽若梅,活脱脱一副岁寒三友图。

三人似乎无话不谈,尤其是潘兰,时不时冒出几句他们家乡土话,或者拿一些只有他们才知道的往事打趣,经常他们都被逗的哈哈大笑,朱乐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朱乐不是拙于言词的人,可在人家二十多年的交情面前,还是落了下风,这种感觉很不妙,朱乐决定进行突破。

可是从哪里突破呢?在叶铭磊面前,甚至在栗徵面前,朱乐都是游刃有余的,因为她所擅长的,正是他们欣赏的,但对着这三友,她既不能大谈古玩收藏,也不能表演琴棋书画,他们一起度过的岁月,是她无法凭借聪明才智弥补的。

但是,大董在他们面前承认自己是他女朋友,他们的关系越亲密,就越证明大董对她的肯定,有这个信念作为支撑,朱乐才有战斗的勇气。

很快地,朱乐就发现,这还真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转眼到了晚饭时间,潘东嚷嚷着要请客,让朱乐决定去哪里吃,因为她是客,他们是主。

朱乐这边还没决定好,潘兰一声笑语改变了方向:去哪里吃呀,外面的饭菜不卫生也不合口味,干脆回家吃,我来下厨。

两个男人没有意见,反正有的吃就行,回家还自在些,朱乐想起和大董一起在咖啡厅吃的那顿,记得味道还不错,也点头同意。

更何况,她还有点小小的私心,想看看潘兰口中的家到底是谁的家。

到了地方,朱乐又纠结了,回的还真是他们的家。

是一套五室三厅的房子,他们三个一人一间卧室,大董和潘兰各自再拥有一个书房,潘东则占据了放映厅——据说他的爱好是看各种各样的动画片。

一进门,潘兰便以女主人的姿态招待她,拿拖鞋,倒水,指点洗手间,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至于稍后的厨房工作,更没有朱乐插手的余地了,何况她本来也不会做饭,她的任务是陪潘东一起看《怪物史莱克2》,据说手艺不凡的大董,则被潘兰拽进厨房打下手。

朱乐如坐针毡,不久就以看过该片为理由,找机会蹭进了厨房,只见潘兰和大董两人,一个择菜,一个洗菜,一个和面,一个烧水,配合的严丝合缝滴水不漏,朱乐拿出在上千人面前作报告的精神头儿,才能寻到时机插手。

哎呀,不对,香菜的根部灌了肥料,要除去至少一寸。

芹菜要除去老筋,不然口感不够脆嫩。

大小姐,难道您不知道芥兰是吃秆的?叶子扔了即可。

虾不仅要去头,虾线也要挑出来,那里都是排泄物,难道你们平时都连着吃下去?……哎呀!这一声是朱乐发出的,她被潘兰的连声叫嚷打乱了心神,一不小心,被虾头上的刺扎了手。

大董连忙抓起她的手,拿到水龙头下用温水冲洗,并柔声劝道:好了,这里不用你帮忙了,我们很快就弄好,要不你先去我书房里找本书看?朱乐气闷,小时候有保姆,上学和工作后有食堂,在梅姨家借宿也有专门做饭的阿婆,加上对饮食并不挑剔,她根本没进过厨房。

能认出芹菜香菜是凭味道,至于芥兰,她只见过盘子里的,虾则只在超市里见过生的,哪里知道还要挑什么虾线!这么被人嫌弃的一无是处,对她还是头一次,朱乐郁闷地按照大董的要求进了书房,却连一行字都看不进去。

手脚闲下来了,脑子却闲不下来,朱乐开始胡思乱想,似乎从见到大董的第一面起,自己就没干过什么值得夸耀的事,她自认为比较得意的一面,完全没有在他面前展示的机会,那么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呢?她的美貌?不可能,潘兰的长相就不输她,而且比她还年轻,再说大董也不会以貌取人;她的成熟?更加没理由,因为她认识大董以后,就顶着熟女之貌行脑残罗莉之事,撞车、告白、大哭…简直不堪回首;她的聪明?呃,至今还没有证据对大董证明这一点。

还有就是今天晚上,她头脑发昏不自量力,居然跑到厨房自曝其短,着急忙慌地就证明了她连家务都不会做。

那么大董,到底喜欢她哪一点?如果不喜欢,又为什么要答应她的告白,可怜她吗?难道他不知道,就算身为剩女,也是有自尊心滴,呜呜,她不要人家的可怜啊……想事情,尤其是想很烦恼很纠结的事情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多时晚餐就准备好了,大董亲自来书房请她过去吃饭。

二十三咳,这是东子上次落在这里的杂志,没想到你也喜欢。

察觉到大董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奇特,朱乐赶紧看了眼手中被自己注视很久的读物。

天!她想撞墙,谁也不要拦她!原来自己随手从书架上抽出来的,现在貌似正专注研究的,竟然是本《健与美》,这倒没什么,问题是翻开的这张彩页上面,是一个肌肉纠结八块腹肌仅着子弹内裤的猛男,这也罢了,偏偏黑体字的标题又太过醒目,内容是:如何锻炼,才能让男人更加持久!呃,那个,我刚拿出来。

朱乐对待烫手山竽一样扔开杂志,可怜的书似乎不甘心自己被始乱终弃的命运,薄薄的页面居然粘在她手上又留恋了片刻——她都攥出了手汗,谎言不攻自破,谁让她一直握着书没改变动作呢?大董眼神明亮,形状美好的唇角勾勒出一丝笑意,忍不住伸手揉了揉朱乐低垂的脑袋:走吧,再不出去,饭菜都凉了。

朱乐的脑袋被他揉过之后,更加像一团糨糊,心里小鹿乱撞,几乎是被大董拖进了饭厅。

饭桌旁,潘东正忙着偷吃,潘兰则眼疾手快地拿筷子敲他的手,大董和朱乐进来后兄妹俩停止了动作过来招呼。

我说大董,没看出来呀你小子。

潘东眼光在两人脸上来回巡视,在口水流出来之前急忙闭上张大的嘴巴,咽下牛肉说道,对大董的打量有刮目相看的意味。

潘兰脸色变幻莫测,一言不发地开始摆餐具,餐厅里安静地只余碗碟的碰撞声。

朱乐迷茫了,难道他们有透视眼,知道她在书房里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可就算是那样,跟大董又有什么关系?其实如果朱乐照照镜子,就会发现此刻的她发丝凌乱,眼神迷茫,面颊绯红,嘴唇被自己咬的呈现嫣红色,水亮晶莹地很像某些事情发生过的现场。

胡闹,她在里面看书,可能太投入了。

大董一拳打在潘东厚实的胸膛上,哈哈一笑开始张罗吃饭。

一股酒香袭来,朱乐抬头:杏花村?还是陈年的。

抬眼看向潘兰拿着的酒瓶,却是素色无标签的。

哎呀,可真是没看出来呀。

潘东今天晚上似乎一直在说这句话。

潘兰替他做了补充:没想到你仅凭味道就能闻出来,这的确是我们家乡的汾酒,而且是政府专供的。

说话的时候还有一丝得意。

朱乐微微一笑不再开口,她说酒,不过是想打破刚才很诡异的气氛。

潘兰给大家取出杯子倒上酒,独缺大董的那份,并对朱乐解释:大董酒精过敏,你还不知道吧?她是不知道,朱乐幽怨地看向旁边据说是自己男朋友的人,后者朝她拌了个鬼脸,转头对潘兰嚷嚷:我说兰子,你诚心拆我台呀,昨晚喝的烂醉,还没喝够,今天还拿酒出来?潘兰嘻嘻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这叫今朝有酒今朝醉,二哥你可少了项乐趣。

潘东一杯酒一口肉,嘿嘿笑道:他要是也喝酒,还有谁开车把咱们运回来?谁给咱们下面吃?敢情,大董在三人中扮演的角色,就是一司机加厨子。

并且朱乐觉得再继续下去,她又有沦落成摆设的趋势,为了自己,也为了大董,她得说些什么了。

你们好幸福,喝完酒后还有人伺候。

原来我是不喜欢吃面的,来到北京后才发现北方的面比南方好吃很多,尤其是喝完酒后吃上一碗热腾腾的汤面,可真是享受啊!说话的时候,眼睛看向旁边的大董,很是渴望的表情。

潘东一拍桌子,插嘴:同道中人呀!吃面没问题,天下面食看中国,中国面食看山西,改天带你回我们老家,那里的面可比北京的正宗多了。

这是潘东今晚第一个长句,话一出口,就遭到两位女士的眼刀追杀。

朱乐恨他抢了大董的话,忿懑地表达:要你多嘴!他的亲妹妹则恨他自来熟:回什么老家呀?就连大董,也指责他:什么同道中人,每天都喝,你已经到酒鬼级别了好不好?转而对朱乐柔声道:吃面没问题,不用回老家,等会儿就有。

潘东不明白为什么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愣愣地看着其他人,听到大董的话,嗤笑道:你就装吧!转而像吐糟似的对朱乐说:我跟你说,你别看大董长得讨女孩子喜欢,其实这个人最无趣了,连吃饭都无趣,对他来说什么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面条,一天三顿都不烦,你可别被他骗了,小心跟了他之后天天吃面条!潘东说这些话,本意是想把矛头转向大董,再者他也略微感受到了现场的微妙气氛,心想这些年轻小姑娘不知道咋想的,个个都盯着大董那张脸,妹妹为了他,更是连自己的亲哥哥都不顾了,男人光脸长得好有啥用?得有男子汉气概,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得知情识趣,进得歌厅玩得网游晓得所有流行元素——就像他这样!没想到朱乐听了他的吐糟,眼睛更加晶亮,呵呵傻笑:原来大董这么好养活呀!盲目,这绝对是盲目!潘东险些吐血。

大董亲手做的刀削面,光是想想都让朱乐激动不已,等到端上来,面香肉香还有老陈醋的香气,揉和在一起,散发出一种温暖到让人感动的气息。

面条呈薄薄的柳叶状,入口顺滑又有嚼劲,小炖肉肥而不腻,汤头鲜咸微酸,朱乐险些被面汤的热气蒸出眼泪来,呜呜,这么好用的厨子,她舍不得再给别人用了,怎么办?一口气吃了大半碗,抬起头来喘气的时候,才发现别人的面都没怎么动,潘东忙着喝酒吃肉,潘兰则一直端着酒杯不放,闪烁的目光令人很不舒服,赶紧看向大董,发现他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吃面,末了还问:吃饱没有,我再给你盛一碗。

说完不由分说抢了她的碗,冲向厨房。

朱乐囧了,这又是肉又是碳水化合物的,她以后会不会再变成小胖猪,不,那时候恐怕得称为老胖猪了,恶,真难听。

与此同时,朱乐还注意到对面的潘兰一杯又一杯的喝酒,眼珠一转,也端起自己的酒杯,对她讲: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我敬你一杯。

潘兰嘴角带了丝嘲讽:二哥不喜欢女孩子喝酒。

朱乐看似浑不在意地笑:那是他嫉妒,要不是酒精过敏,说不定就喜欢了。

嘿嘿,反正他暂时听不到,就编派一下吧。

果然是好酒,转眼间朱乐又倒上一杯,和潘兰碰一下又喝了,等大董端着面回来,她正在喝第四杯。

哈哈,哈哈,潘东瞪着眼嘲笑大董:我说什么,酒是好东西,没有人不喜欢,你小子上辈子做了孽老天爷才惩罚你!反正他今天怎么看大董都不顺眼,逮着机会就要损一把,这小子太过分,跟他在一起,都没女人肯正眼看别的男人。

见朱乐偷了腥的猫似的偷偷抿了下嘴唇,大董苦笑着摇摇头,却也没说什么,把面条抄匀了递给她。

在大董的爱心和苗条的身材之间博奕的时候,朱乐又吃了半碗面条,这时另外几人也吃的差不多了。

按照之前说好的,潘东要负责洗碗,他嚷嚷着抵赖,想留到明天等小时工洗。

不,不行,会招蟑螂! 潘兰眼神朦胧,两颊通红,显然是喝高了,但同时还不忘阻止哥哥的偷懒。

毕竟有客人在,潘东不便继续赖皮,认命地收拾碗盘走进厨房。

你,你们慢聊,我上楼了。

潘兰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路过朱、董二人身边时突然一矮,滑倒在地。

朱乐抢先去扶她,却在起身的一瞬扶着额头道:哎呀,不好,这酒后劲太大,我也晕了。

不过没有滑倒,因为旁边的大董将她接了个正着。

软软地靠在大董身上,他外形偏瘦,接触起来发现还是很有肉的,不过大都是肌肉,靠上去坚实,有支撑,却不会太硬,堪比最高档的席梦思。

朱乐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异性,心里砰砰直跳,鼻端是一股年轻男性独有的清爽气息,纯棉的衬衫柔软舒适,隐隐还有肥皂的味道,当下三分酒意变成七分,也绯红了脸蛋。

几不可闻的一声叹息过后,大董一下子打横抱起了朱乐,并朝厨房里的潘东大声道:快过来照顾一下兰子,碗留在那里等下我来洗。

朱乐晕菜了,半是幸福半是害羞。

她不知道原来男人的臂膀竟是这么有力,能把并不娇小的她轻易抱起来,她也不知道,横躺在大董怀里的感觉,竟是那么甜蜜。

她把脸埋在他胸前,又往里蹭了蹭,努力不去回想刚才惊慌的一瞥,潘兰半坐在地上看她的眼神。

她忙着把现在的幸福定格、收藏、永远保存。

因为闭上了眼睛,只能凭着感觉判断出大董抱着她来到另一个房间,根据清爽熟悉的味道,朱乐猜测是到了他的卧室,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偷看,不料正看进大董清澈的眼里。

朱乐下意识地赶紧闭上眼睛,敏感地察觉到大董的胸腔发出了可疑的震动,脸颊更加滚烫,在被他轻放在床边的沙发上之后,老实地睁开眼睛,却不敢直视他,做错事般小声道:我是装的。

我知道。

大董终于笑出声来。

二十四朱乐迅速抬眼,见他笑盈盈的样子又有些赧然,不过还是鼓起勇气发问:你知道,那还配合我?没问出口的是,你的青梅竹马还坐在地上呢,看向自己的眼神,啧啧,能把活人速冻。

不过刚才大董毫不犹豫的选择,给了她信心,他并不是拎不清的人。

兰子是我们小时候一群玩伴中唯一的女孩,大家一直宠着她,我,嗯,也是最近才发觉有些问题的,已经很久没回这边住了,昨天是她的生日,我和东子帮她庆生。

大董也坐进沙发,侧身对朱乐解释。

朱乐松开咬着的嘴唇:那你昨晚怎么不回我的电话?电话?大董疑惑地翻出手机,查看来电显示,却没发现应有的那条,两人对视一下,心中都是了然。

她显然比我了解你。

朱乐幽幽地道,很多事情,比如他的酒精过敏,居然要靠潘兰来告诉自己。

大董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没必要到处宣扬,而且,嗯,我不喜欢在你面前显得很没用。

大董顿了一顿,要说了解,其实最了解我的,还是我娘。

朱乐险些失笑,可不是,潘兰再厉害,也不是他什么人,连亲人都算不上,可是还有些介意:你们住在一起。

潘东神经粗过钢筋,另外两人共处同一屋檐下,加上潘兰有心,就算不会日久生情,也难保不会发生一些意外。

我最近都在试验基地,已经很久不回来吃住,昨天是庆生,今天是请你客。

大董非常有耐心地解释,并起身找出一个靠垫递给朱乐,他房间里的沙发过硬,女孩子坐起来可能会觉得不舒服。

朱乐环视了一下周围,果然十分空荡,只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不像是长期居住的地方,而他之前也并不知道自己今天会来,显见所言不虚。

你很少主动联系我!感觉到大董的诚意,又享受到他的体贴,朱乐恃宠而骄,开始大胆质问。

我以为你忙,怕打扰你。

其实他也忙,好容易抽出时间打过去,发现她还在应酬,他也是菜鸟好不好,哪里知道正常人谈恋爱,应该多久联系一次?想起和叶铭磊一起吃饭时接的那个电话,朱乐无话可说了,不过又升腾起新的幽怨,难道自己女朋友那么晚还在外面,他就一点都不担心吗?是认为她长得太安全,还是对他自己的魅力有足够信心?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是朱乐想要的答案。

嗯,其实我也没那么忙啦,我们工作氛围比较宽松,除了开会的时候,偶尔开开小差没问题的,还有大姐把孩子带过来,满办公室爬的呢。

朱乐坦然地说。

她一向敬业,现在却觉得,偶尔不那么遵守纪律,也是可以的。

(只是不晓得涂院长听到这话,会不会吐血。

)说完这些,朱乐又有些害羞,怎么感觉像是在鼓励他打扰自己工作似的,大董是那么专注认真的人,该不会因此对她产生质疑吧?连忙又补充:嗯,我只是觉得,我们目前的体制过于僵化,其实设计,虽然是工业设计,也没必要一定那么死板苛刻。

可惜她们是大型国有企业,天天都在说机构改革,科技创新,却大都流于表面,实质性的东西不多,这正是她这次竞争上岗演讲中所要涉及的论题之一。

等等,打住!她和大董,一对恋人,目前酒足饭饱,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外面还有情敌环伺,为什么她会想到工作上的事?!几乎是立刻的,朱乐就想明白了,她紧张,而谈到更加容易把握的工作,会略微缓解她的紧张情绪——可是,这样也太煞风景了吧!朱乐闭上了嘴巴,但不说话的时候,她就更紧张,此时此刻,坐在大董的卧室,挨着他温热的身体,她的目光只敢看向他鼻子以下的部分。

大董一直在微笑,轮廓清晰的嘴唇上弯,和脸颊光洁的皮肤相接,于唇角处形成的弧度,乍看似乎还留有稚气,年轻美好的让人心跳。

似乎察觉到她的注视,大董缓缓地收起微笑,喉结滑动了一下,朱乐看着忽然感觉一阵躁热,酒意上涌,为自己忽然冒出的念头感到脸红,咬着嘴唇才没有冲动地说出口。

怎么办?我想吻你。

朱乐吓坏了,她以为自己没控制好还是说了出来,可随即就发现不对——这是大董的声音!还没来得及回答,朱乐就感觉眼前一暗,然后唇部就被一个软软的东西覆盖住了。

起初是带些试探,两人都十分的青涩,甚至有些忙乱,可很快地,天才儿童们就发觉对方的唇竟是那么的柔软,那么的甜蜜,本着科学的精神,他们忍不住一再深入探索、辗转、研究,去寻找那甜蜜的根源。

朱乐浑身过了电似的酸软,骨头像是泡了醋,已然无法支撑身体,就势倒在了沙发上,瞬间的失重,让她有些缺乏安全感,顺手抱住近在咫尺的男性腰身。

沙发不算柔软,柔软的是女性的身体,不仅软,而且香,是一种独特的女性幽香,近距离接触之下无孔不入,几能乱人心神。

而朱乐这一抱,无异于一种邀请,大董感觉脑袋里有根弦断了,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就此崩溃。

就那么压在她的身上,隔着两层薄薄的衣服,大董能清楚敏感地感觉到身下躯体的凹凸,大董告诉自己,如果是君子,就应该马上站起来,并且不去想象。

可是此时此刻,大董很难逼自己去做君子,因为他知道,身下这个美好的女子,也喜欢自己,她脸上有羞意,有紧张,却没有拒绝。

于是,大董不再强迫自己,他不仅没有起身,也无法遏制脑海里迅速蔓延的遐思,甚至还想更进一步地去感受。

两个人的年龄加在一起已过半百,没有经验,却不代表不会。

大董顺着本能沿着朱乐的唇,到脸颊,到下巴,一路用嘴唇去探索,越来越激动,越来越难耐,白晰的俊脸微微泛红。

他不知道,原来朱乐的皮肤不仅看起来洁白细腻,摸起来光滑顺留,用唇,用脸去接触,更是柔滑到不可思议,丝绸难敌其万一。

相比较而言,朱乐衬衫的触感就粗糙到让人无法忍受了,这纱质的半正式女装十分合体,扣到第二颗扣子,不露一丝春色,可在此刻的大董眼里,那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的饱满胸脯,都是无边的诱惑。

胸口一阵凉意,朱乐脸红的能滴出血来,她为什么觉得大董很老实很稚气呢?哪里想到他也有这么流氓的一面!下意识地去挡,然而伸出的手却绵软无力,不像推拒,却像抚摸对方一样。

察觉到朱乐的碰触,大董抬脸看她,蓬松的头发遮挡住额头,眼神不复平时的清澈,明亮得惊人,还带些狂热,看到朱乐紧张的表情,宽慰地朝她笑笑,不想却暴露了他也紧张这一事实。

然而就是这紧张中的一笑,在朱乐看来却是万分的迷人,她立刻又醉了几分,原来自己并不是一相情愿,并不是单相思,他的亲吻和抚摸,让她有被需要的感觉,而这一切,恰恰也是她渴望的。

火势在蔓延,两个成年男女,一个真进攻,一个假拒绝,很快就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大董,你有空吗?快点出来帮帮忙,丫头吐的厉害,可能得送医院!伴随潘东咆哮的,还有嘭嘭的敲门声。

两人鼻尖对着鼻尖,大董有黄豆般大的汗滴滑落,滴在朱乐□的肌肤上,让她瞬间清醒了不少,想赶紧起来,却被大董摁住:别动!声音隐忍而痛苦。

然而门外的人也不能不予理会,潘东的大嗓门还在继续:大董,大董你在里面吗?说话的同时好像在转动门把手。

东子别进来!大董大声喊了出来,声音粗嘎到几乎失真,门外的人停止了动作,他才清了清嗓子接着道:我马上出去,你先稍等一下。

门外没了声响,可此时的朱乐死的心都有了,她用手捂着脸——大董可能为了显示磊落没有反锁房门,可没想到后来做了不磊落的事,现在刚刚脱离被人捉奸在床的危险,又将陷入没脸见人的麻烦。

刚才那种情况,只要不傻,都能猜得出房间里发生了什么事,而潘东也绝对不是傻子。

最郁闷的是他们两个,到目前为止还真算是清白的,只是出了这个房门,再也不会有人相信他们的清白。

二十五好在出门后潘东并没有说他们什么。

也是,潘兰吐得一塌胡涂,脸色苍白得像鬼,潘东到底是她亲哥,此刻哪有心情打趣别人?可能是酒精中毒,赶紧送去医院吧。

朱乐见过类似的病例,立刻提议。

此时的潘兰气若游丝,早已不复初见时健美活泼的样子,可见酒精害人不浅,当然,害人不浅的或许不止是酒精。

乐乐,你去她屋子里帮忙收拾些换洗衣物,东子扶她下去,我来开车。

大董安排了各人的差事,就着手收拾东西。

不用你帮我收拾东西。

潘兰忽然开口,叫住转身欲走的朱乐。

又侧脸面向大董我不去医院。

她的声音虚弱,语气却坚定,看向大董的眼神很有赌气的意味。

朱乐也看大董,只见他皱着眉头道:别任性,又不是小孩子。

说完对潘东使了个眼色,后者叹了口气,弯腰抱起了潘兰。

他明白自己妹妹的心思,可架不住形势比人强呀,事已至此,就算大董肯,他也不允许这小子再碰潘兰一个手指头。

潘兰还想挣扎,无奈浑身再无一分力气,被潘东强行控制住了。

大董早已取了外套钱包准备出门,只有朱乐站在原处,犹豫着是否该去潘兰房间,被大董一把拉住:算了,一起走吧,到医院再说。

大董开车,朱乐坐在副驾驶位,潘兰被潘东带着坐在后座,一行人开往医院。

朱乐回想起潘兰看自己的那个眼神,那绝对不是烂醉下的状态,心里有些疑惑,然而不久这个疑惑就被潘东解开了。

我说你是不是缺心眼呀?那咖啡和酒能一起喝吗?就算不中毒,味道能好到哪里去!潘东大着嗓门训斥依然清醒的潘兰。

原来他响应大董的召唤,出来照顾潘兰,却发现她早已自行站起来,没事儿人似的,潘东为捡到便宜不用洗碗而偷乐,回到放映厅看喜羊羊。

一集没看完,就闻到了咖啡的香气,知道潘兰又开始鼓捣她那些咖啡豆,心想弄一杯来解解油腻也不错。

潘东出来自动自发地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下去险些被呛死,没想到平时还算可口的咖啡被潘兰加上了烈酒,味道十分怪异。

看看咖啡壶里所剩无几的液体,再看看潘兰披头散发捂着胃部痛苦的表情,耳边则是一首风尘味十足的歌曲,唱着什么美酒加咖啡,喝多少也不醉……潘东知道,事情大条了。

多日来遮遮掩掩的情愫,躲躲藏藏的把戏,将因为朱乐的出现而爆发。

然而做为潘兰的哥哥,他也不能去怪那郎情妾意的两人,别说朱乐,就连大董,除了没有接受潘兰的示好之外,也没做错过什么。

可是话说回来,他又毕竟是潘兰的哥哥,不忍心看着妹妹为情所苦。

去医院挂了急诊,初步诊断结果是酒精中毒外加肠胃功能紊乱。

但由于这家三甲医院病房是出奇的紧张,潘兰只能选择在急诊室输液病情好转后回家,或住进走廊里闹哄哄的临时病房。

临时病房里多是外科急诊患者,有打架之后头破血流的,有出了车祸缺胳膊少腿的,很多人大半夜还疼的哼哼哈哈睡不着觉,而且不分男女混住在一起——反正是临时的。

潘东皱着眉头提议:要不换家医院吧,私立医院也行。

又不缺那几个钱。

大董看了看半昏迷状态下仍捂着肚子疼得面无人色的潘兰,对潘东道:你也听到了,医生说不排除会产生并发症状,转院的话一是怕耽误病情,二则私立医院服务虽好,毕竟不如这种大型综合医院设施全面。

这时潘兰却忽然清醒了一点,嚷嚷着:我不要住院,我要回家。

回家就更不可能了,两个大男人哪个也不懂护理,而朱乐,显然不可能也不适合留下来照顾潘兰。

朱乐叹了口气,潘东那是什么表情,看她的时候像在看害虫,又不是她鼓动潘兰喝酒喝到中毒的。

不过管他呢,反正大董没有责怪她,也没有一副关心则乱痛心疾首悔不当初的样子,他虽然也关心潘兰的病情,但是很理智很正常的关心,这一点让朱乐比较安心。

就是这点安心,让她下决心再多管闲事一次,并且是付出代价的多管闲事。

趁潘兰又一波疼痛来临,两人忙着照顾的时候,朱乐偷偷溜进角落拨通了一个号码。

毕副院长,没打扰您休息吧?朱乐胆战心惊地在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抢先说道。

乐乐?对方似乎不敢相信电话彼端人的身份,在得到确认后忍不住喜笑颜开宝贝儿,你终于肯答应当我闺女了是吗?改姓的事我都帮你想好了,反正你妈妈也姓毕,你可以跟你爹说想跟母姓了。

朱乐哭笑不得,她不明白一个五十多岁的人,还是国内首屈一指的脑科专家,大脑构造是否真的迥异于常人。

可是他既然能做到这间全国闻名医院的副院长,凭借的应该不仅仅是技术吧?想法那么无厘头如何跟人相处?舅舅,您有儿子也有闺女,虽然离婚后判给了舅妈,法律上他们仍然有赡养您的义务,所以您不用担心老无所养。

朱乐安慰目前很孤独的某人。

是的,朱乐的姥爷姓毕,自然,她的舅舅也姓毕。

别提那两个香蕉人,舅舅的心情似乎一下子变得很不爽连汉字都不会写,一个玩摇滚,一个当模特,我没有这样的儿女!朱乐还得继续扮演知心姐姐:他们六七岁就跟舅妈去了美国,不会写汉字很正常,再说年轻人按照自己的愿望生活有什么不对,您不也说不希望后辈再学医,说压力太大太辛苦。

事实上舅舅是不世出的奇才,在那样一个毫无经济压力的家庭里,能去钻研学术,并且为这项学术奋斗了一生,是很让朱乐佩服的,舅妈正是无法忍受他对工作的忘我,才毅然决然离开他的。

我不希望他们学医,不代表不让他们做中国人,简直是败坏门风!舅舅仍然气哼哼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懂,你既然不想改姓,找我有什么事?我找您走后门,看能否在X医院给安排个床位。

察觉到他的耐心告罄,朱乐实话实说。

你病了?舅舅再度打起精神,语气…居然有些振奋。

没有,是我的一个朋友。

话虽如此,朱乐明白无论是自己还是潘兰,都不会愿意跟对方做朋友。

免谈,我不能助长歪风邪气!大义凛然,六亲不认的语气。

如果事关我终身幸福呢?忍不住下了猛药,他一个电话都能解决的问题,非要故意刁难,朱乐撒起慌来面不改色,何况严格说来这也不算撒谎。

乖乖不得了,你等着,我马上过去!然后电话就是一阵忙音,再打就没人接了。

朱乐一脸黑线,她还是低估了舅舅的无厘头程度。

嗯,别着急了,床位应该不成问题。

朱乐过去通知还在为是否转院而犹豫的潘东。

这几人正值盛年身强体健,想必很少和医院打交道,自然不知道在这类热门医院里,病房是永远紧张的,但如果有熟人,无论哪个科室哪个时间,也都是能腾出房间的。

大董看见朱乐打电话,知道她必定是为此托了人,听到这话迎着她看过来的目光笑了笑,眼神温柔,还带有感激,朱乐心中一喜,反而有些害羞地低下头去。

我说过我不住院,我要回家!潘兰的疼痛似乎得到了缓解,叫喊起来中气十足。

胡闹!医生说不排除胰腺炎的可能,如果真是胰腺炎,会死人的你知道吗!大董板起脸来训斥。

这还是朱乐第一次见到他生气,以往他总是笑盈盈的,很可亲的样子,想不到发起火来竟然很有威严,不仅潘兰,连潘东也噤了声,愣愣地看着他。

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发火是因为对潘兰的关心,包括潘兰自己,因此她在片刻的愣神过后,忽然很委屈地瘪着嘴道:那你就在医院陪我。

眼泪汪汪,我见犹怜。

朱乐见到这一幕,心里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滋味,她忽然很害怕看到大董如何反应,如果他不答应,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如果答应,她确定自己会吃醋,甚至开始怀疑这根本就是潘兰的苦肉计。

哎呀宝贝,才半年没见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一个相貌英俊儒雅的中年男人,急匆匆冲进急诊室,直奔朱乐,一下子把她揽进怀里。

朱乐闹了个大红脸,七手八脚地急于挣脱来人。

这个老顽童,以前只是言语无厘头,现在连动作都如此疯癫——不过去欧洲考察了几个月,难道作风就开始西化?抱得还挺紧,好在朱乐有帮手,大董帮她脱离熊抱之后就再没放开她,朱乐重见天日后首先看到的就是潘兰鄙夷的眼神,知道她联想到了什么,心想还不是为了你,我才招惹这么个老疯子!毕院长,您怎么过来了。

朱乐刚想给大家做介绍,急诊室的大夫和护士都毕躬毕敬地上前打招呼,她立刻注意到潘兰脸上的鄙视神情加重,还嗤笑了一声。

这时朱乐反而暂时不想解释了,她想看看大家都是个什么反应。

跳过潘兰,她注意到潘东的表情十分有意思,开始是恍然明白为什么朱乐说床位不愁了,然后就感激地看着朱乐,再然后感激里加了些惋惜,最后换成同情的眼神看向大董。

朱乐的心怦怦直跳,忽然有些不敢看大董的表情,算了,试探什么呢,不过是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事,朱乐低着头深吸一口气,决定介绍来人的身份。

您一定是乐乐的长辈吧,我姓董,您可以叫我大董。

忽然感觉被拉住的手上一紧,朱乐听到了大董彬彬有礼的自我介绍。

为什么说我是她长辈?我看起来很老吗?!毕大院长的口气听起来不辨喜怒。

您刚才一直在打量我。

大董点到即止,其实严格说来他是满怀敌意地在观察自己。

难道我就不能是情敌,来研究自己的对手?有人开始为老不尊了。

行了吧舅舅,就算不顾忌我,您老也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吧!越说越离谱,这可是他的工作单位,就不怕别人说他作风不正呀!我一个老光棍怕什么!没有胡子不能吹,毕星华瞪着眼睛对朱乐说,表情动作和他斯文儒雅的外表十分不符,屋子里的医护人员目瞪口呆,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看起来非常滑稽。

朱乐用空闲的一只手捂着脸,又没脸见人了!她的亲人,为啥就没个正常点的呢?尽管确定了来人身份,大董仍然寸步不离朱乐,帮她躲着她舅舅随时泛滥的亲情,搞得朱乐不得不用尿遁的形式偷偷找到毕星华商议阴谋,哦,不,正面人物的背后操作不叫阴谋,那叫计谋!宝贝儿,那个病的是你情敌吧?先说好哦,在医院整出事故可不行,有违职业道德!毕星华又一次义正严词地声明自己的正面形象,后面一句则让他破了功不过我不介意等她出院后帮你对付她,在那之前最多只能安排几个实习护士在她身上练扎针,要是做手术还可以把伤口开得大一点,麻药少一点,缝的丑一点,别的让我再继续想想,我毕竟只是脑科大夫,不太专业……打住打住,朱乐左右张望了一下赶紧叫停,说出了自己的打算:给她安排个不能陪护的病房就行了。

啊?毕星华遗憾地把思想的野马从医院十大酷刑中拉了回来,听到这个要求惊讶了一下,随后悲悯地看着自己的外甥女大摇其头:你完蛋了!二十六朱乐明白舅舅什么意思,这个世界流行一句话:谁先爱了,谁就被动,或者换种说法:谁爱的深,谁就被动。

作为自己的亲人,舅舅自然不甘心看她为一个男人牵肠挂肚计谋百出。

可有什么办法呢,她不想看大董为难,更不想他整夜留在医院陪潘兰,只能耍些小小的伎俩,唯一的希望就是,如果大董发现以后不会怪她。

潘兰住进了24小时特护陪伴的高级病房,正如潘东说的那样,不差这几个钱。

大家都很满意,只除了潘兰自己。

潘兰仍然委屈地表示,自己在医院很孤独,病痛在身尤其难捱,想有熟人陪着她。

这个熟人肯定不是朱乐,潘东自告奋勇后她也没有理睬,所指何人不言而谕。

被告知特护病房夜间需清场之后,朱乐转过身子都能察觉到潘兰怨怼的眼神,忽然间感觉很难受,自己似乎越来越坏了,有变成言情小说女配角的趋势。

女配角们下场通常是凄惨的,一旦阴谋败露,男女主角误会澄清,就算不身败名裂,也会遭千夫所指,所有的付出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要眼睁睁地看着主角们终成眷属。

会吗?她会有那样的结局吗?可是如果再重来一次,朱乐确信自己还会那么做。

大董先开了车送潘东回去,再换开朱乐的车送她回家,惹得朱乐一声轻笑:你还真是专职的司机。

路上一直很安静,朱乐这句话打破了沉默,大董扭头看她:我还以为你睡着了呢。

折腾了一天大家都很疲惫,他都在勉强打起精神开车,何况身为女性的朱乐。

发生了这么多事,朱乐哪里还睡得着,想了想说道:明天我还有工作,就不去医院了,我已经跟舅舅说了,有事尽管找他。

大董点头:你跟潘兰又不熟,自然不必去看她。

这时朱乐很怕他忽然来一句:我替潘兰谢谢你的帮忙。

不知为什么,认识大董以后,她害怕的事情就增多了。

好在他没说,下车后帮她整理了下头发,看着她进屋,然后转身离开了。

我看到了哦,小伙子长得真精神,还那么年轻,唉,年轻真好。

朱乐进屋后被客厅端坐着的梅姨惊到,看看时间,往常的此刻她应该已经入睡两小时了。

朱乐苦笑:是很年轻,比我还年轻。

梅姨笑弯了眼睛:姐弟恋呀,很浪漫。

何止是浪漫,还刺激呢!瞧这一整天过的,酸甜苦辣都尝了,多么跌宕起伏的人生呀!又是辗转反侧的一夜,连续几天没能睡好,朱乐反而不累了,她进入了亢奋阶段。

不亢奋也不行,今天是她竞争上岗的日子。

一大早朱乐先冲进了涂院长的办公室,好在院长们都很腐败地独自占了一大间,说起话来很方便,尤其是在说某些见不得光的话题时。

如果想让我继续做牛做马奉献青春,就先把我的后顾之忧解决了。

朱乐开门见山地提要求。

工作八年,不管是待遇还是薪酬,她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但现在觉得有必要了。

涂院长扶了扶老花镜,重新打量着这个得意部下,心想她最近变化怎么这么大呢?已经由任劳任怨发展到跟他拍桌子叫板的地步了。

你有什么后顾之忧?没听说过朱乐家庭困难之类的传言呀,她还没结婚,更不可能是孩子的问题。

我没有房子,没有住的地方。

比她工作时间晚好几年的人都分到房子了,她还在四处飘泊,情何以堪呀!朱乐立刻痛陈租房的不利因素(苦肉计,苦肉计,梅姨原谅我把您描绘成恶房东吧!),把新近添置轿车的花费也算在里头。

涂院长皱起眉头:哎呀,这确实是个问题,不过去年是最后一批分房,你错过了呀!院里的大小干部基本上都有住房,涂院长根本没考虑过这件事。

我可听说7号楼还空着整个一单元的三室一厅,专门为引进人才预留的,还是涂院长觉得我算不上人才,不值得留?朱乐坚决不上当,这可是给工会义务打工做播音员换来的可靠消息。

涂院长挠着地中海造型的头皮,思索着:依你现在的资历,也不是没有资格,但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我想你应该也清楚。

因为我没结婚。

这个地球人都知道。

如果她结婚了,早几百年就有住房了,还用得着在这里大呼小叫?是呀,全院几千职工都遵守的惯例,不可能专门为你改变。

你要知道,还有很多小伙子抱怨没房子娶不到媳妇呢,你该不会也是这个困扰吧?哪个男人这么骠悍,公然吃软饭?又仔细打量着朱乐——还不错呀,不至于嫁不出去。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嘛!涂院长语重心长地劝导她,小朱,有困难找组织,前几天工会主席还张罗着搞大龄青年男女的联谊会,要不我帮你报个名吧?其实我自己也认识不少优秀的小伙子,你如果有兴趣……朱乐哭丧着脸打断他:涂院长,我是要房子,不是找男人!涂院长猛地站起来,指点江山般大手一挥:有男人就有房子!老涂似乎铁了心,任她软磨硬泡,就是不肯破例,最后竟然扬言要她拿结婚证来换房产证——也即房子是有的,也会分给你的,但单身分房这个先例他绝对不开,当然也许是不敢开。

到最后,朱乐甚至有去天桥办个假证的念头,当然,也仅仅是念头而已。

之后的朱乐有些垂头丧气,对接下来的竞争上岗丝毫提不起斗志。

但是演讲稿早已滚瓜烂熟,朱乐发挥了正常水平,几番PK之后,毫无意外地胜出了。

胜出之后的朱乐,又官升两级,但她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的兴奋表情。

不过是个虚名,她还会干着基本相同的工作,只是更加名正言顺地忙碌而已。

朱乐对一掷千金的公款吃喝没有兴趣,对女强人的名头没有兴趣,也不想利用手中的权力谋财谋色,更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野心,还将继续拿着不足一平米房款的月薪,身兼数职担负着好几个人的工作量。

想想自己身在国企,应有的福利没享受到,工作比外企还累,说不定还会因为频繁出差什么的出现感情危机,升职于她,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鸡肋,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在以前,她还可以认为这是为人民服务,是自身价值的体现,可为人民服务应该达到什么境界,是否真要如春蚕丝尽蜡炬成灰?价值的体现什么时候是止境?体现之后呢,她还能做些什么,能为自己做些什么?想到这里,朱乐一下子心灰意懒起来。

仍然按部就班地处理完各项事务,下班的时候,室里的同事过来祝贺,嚷嚷着让她请客。

可此时朱乐已经累极,亢奋的劲头过去,懒得连个手指头都不想动,实在没有精力应对。

我还有事,你们尽管出去玩,所有的花费记我账上,童丹你来负责,回头找我报销。

对于吃喝玩乐,小徒弟童丹远远比她专业。

大家不依,还是童丹出面,挤眉弄眼地说:哎呀,大家放过她吧,高升的第一天哪能跟咱们庆祝?众人恍然,集体哦了一声,看向朱乐的目光瞬间暧昧起来。

苦笑着摇头,朱乐也不多做解释,解释,也是要花费精力的。

不过大家的提醒倒让她想起大董,终于稍稍找回了一些精气神。

喂,你下班了吗?大董所在的环境背景嘈杂,像是在大街上。

嗯,潘兰的病情怎么样了?尽管不愿意一上来就提她,但礼貌使然,朱乐还是遵循病人为大。

我刚从医院出来,她好多了,只是普通的肠胃炎,过两天应该就能出院。

大董听得出朱乐语气恹恹的,眉头皱起:你怎么了,也不舒服?在医院待过,才知道健康是多么可贵的东西,如果可能,他情愿一辈子不进医院。

没什么,就是有些累。

大董的敏锐和关怀给朱乐带来一股暖流,熨帖了从昨晚就开始荒凉的内心,想了想又补充道:今天竞争上岗,我胜了,升了职。

好事呀,排除了她生病的可能,大董语气轻快了起来你在哪儿,办公室吗?我去接你,咱们庆祝一下。

放下电话,朱乐又彻底振奋起来。

原来一件并不让自己多么高兴的好事,因为有人分享,就真的好了起来。

朱乐以超强的记忆力著称,几乎记得大董说过的每一句话,很自然地就想起他说过不交女朋友的原因之一,就是频繁接送、来回奔波只为一顿晚饭一场相聚,太过浪费时间。

可昨天他送自己回家,今天又主动提出来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他真的有点在乎自己?朱乐想入非非了。

二十七说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约会,朱乐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立刻去洗手间洗了脸,给自己细细画了个淡妆。

因为有时要出席正式会议,朱乐在办公室里准备了一套化妆品,想不到此时派上了用场。

衣服还是白天的工作装,正式有余漂亮不足,不过也没办法了,现在去买肯定来不及。

朱乐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一条同事从杭州带给她的丝巾系上,略微增加了一些女人味。

清清爽爽地出门,一下楼就碰见个熟人。

叶铭磊一身名牌休闲装,玉树般临风而立,正和前台的接待聊得开心。

小姑娘刚工作不久,在这里接待的多是戴着厚厚镜片的工程师,叶铭磊这般状似白马的生物,见得还不多。

她看起来两眼晶晶,脸颊红红,显然已经被电晕了,连下班时间到了都没发现——没听说前台还要加班的,往常下班铃声一响,早就不见了人影。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叶铭磊已经来很久了,此刻距离下班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装作没看见肯定说不过去,对方也不允许。

朱院助,好巧呀!紧随而来的是叶式招牌笑容,好像上次的不欢而散根本没发生过。

看来他连升职的事也知道了,只是不知多嘴的是童丹还是前台这位小姐。

朱乐点点头,回应了前台的问候,客气道:你可以下班了。

见她眼神一黯,看向叶铭磊的眼神还有些恋恋不舍,忍不住在心底叹了口气,心道女人为什么都喜欢这类男人呢,他固然风流倜傥会调情,但如果调情的对象有很多个,哪个还能够忍受?可惜,所有的女人都自欺欺人地想:我是特殊的,会是最后一个!于是风流的男人永远都有市场,而浪子回头也永远都是个传说。

童丹已经下班了,当然如果你另有新的目标,就当我没说,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朱乐面无表情地说完就要离开。

叶铭磊一个箭步挡在她面前:好吧,我承认,我是在等你。

他已经收起了那种一贯的强调,语气忽然变得…很正经。

朱乐终于肯抬眼看他:找我有什么事?他又不是不知道她的电话,有必要这么兴师动众地在楼下苦等吗?叶铭磊不仅语气正经,表情也很正经,还带些苦恼的样子说:首先我为上次的事情道歉,你知道,上次……我接受,还有,我真的赶时间。

大董说过不喜欢等人,她也没有迟到的习惯。

赶着约会?叶铭磊又变了语气,退一步仔细打量朱乐。

朱乐被他看的很不舒服,也不喜欢他话里的探究意味,又一次武装起来,还是那种天然的疏离:对不起,我想我们还不熟。

至少没有熟到报告行程的地步。

朱乐,我一个小时能干很多事情。

叶铭磊显然在忍耐。

叶总一个电话都是上千万的交易,自然时间宝贵,不过人不是挣钱机器,我们前台小姐牺牲下班时间陪你聊天,也没跟你算钱不是?论起伶牙利齿,朱乐向来不输人,何况这是在她的地盘。

忍耐,还是要忍耐!叶铭磊几乎是咬着牙说道:我说过,我是在等你。

是前台自己主动来问他需不需要帮助的好不好?叶总您等我一个小时就为了说声对不起,我好大面子!而且我也说过我接受了,你还想怎样?总不至于让我高呼谢主隆恩吧!他也太拿自己当盘菜了。

朱乐,你非要我现在说吗?叶铭磊忽然眯起眼睛,微微翘起唇角,看起来既性感又危险。

不得不承认,这家伙还真是有花心的本钱,朱乐一瞬间几乎被他迷惑,但是灵敏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有些不对头。

叶铭磊似乎看得出她拔脚想溜,有了上次的教训并不出手阻拦,而是双手插进裤袋,很正式地向她宣布:朱乐,我想我爱上你了,打算从现在开始追你。

朱乐先是傻掉,继而风中凌乱了。

今天什么日子,不是四月一号吧?现在是秋天,时间上不对,那么,难道叶大少脑袋秀逗了?朱乐开始考虑是否把舅舅介绍给他,不过她不懂医学,不知道脑科大夫管不管神经错乱,不对,那好像是神经科的范畴……叶铭磊看起来有些受伤:我有那么差劲吗?告白之后,对方居然给他跑神!叶铭磊至少已经十年没有对人当面告白过了。

以他现在的身份和阅历,即使真正心仪哪个女孩子,也不会把自己撂出去放在任人宰割的位置,除了当面告白,多的是婉转迂回你来我往的情场招数。

他正是担心朱乐软硬不吃,怕错过了机会才不得不采用这种最直接也最吃亏的一招。

想不到效果竟然不好,朱乐就算再特别,也不应该这么考验他的耐性!叶总年轻有为,魅力无边,不是你差劲,而是我们乐乐已经名花有主。

年轻清亮的声音响起,将大厅对峙的两人都打回了原位。

大董,你好快哦,今天没有堵车?此时可是下班高峰,她提前下来只是习惯了早到。

新发现了一条不怎么堵的近路。

大董看向她的眼神十分温柔,今天的朱乐,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很动人。

叶铭磊则一言不发,一连阴沉地死死盯着大董扶在朱乐纤腰上的手臂,他不是雏儿,自然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晚了,他想通的有些晚了!上次见面的时候,明明两人还没那么亲密,连关系都不明朗。

罢了罢了,这女人是块硬骨头,不仅难啃,美味程度也有待商议,说不定此时还沾上了旁人的口水,他再不放弃,就不仅仅是面子受伤,里子也保不住了。

然而叶铭磊是什么人,即便是落荒而逃,也要做足场面,必要的时候还得留下点东西让人惦记(或者说是唾弃),方能无愧于奸商的本色。

对了,栗先生托我转告你,珠珠很想你,那孩子很可怜,三岁时妈妈就去世了,现在患有轻度的自闭症,你是她为数不多肯讲话的人,更是唯一一个不见面还惦记的人。

叶铭磊说完看了大董一眼,又带些不怀好意的样子对朱乐道: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跟珠珠的妈妈至少有五分像?带她出席寿宴,本意就是为了吸引栗徵的注意,可当晚他就后悔了,过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在状态,闲来无事就挖掘自己的内心来玩,差点玩出神经衰弱。

原本急于结识的栗徵找上门来,都被他以种种理由搪塞,为此还错失了一块商业用地的竞标,想不到这个让他付出惨痛代价的小妮子,却在跟别的男人鬼混。

叶铭磊有些恼羞成怒了。

没想到朱乐比他还怒:我就知道你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叶铭磊,说无耻都是抬举你!奸商就是奸商,小孩子对母亲的眷恋都能被他拿来利用!一想到珠珠那张漂亮却不快乐的小脸,朱乐就心疼不已,更加鄙薄叶铭磊的为人,简直不想跟他呼吸同一片空气。

朱乐气乎乎地拉起大董,走人,头都不回。

也因此没有看到叶铭磊再一次错愕和痛苦交加的眼神。

直到上了车,朱乐脸上的怒容都还没有完全消褪,好容易平稳了气息,才察觉大董后来一直没有开口,忍不住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对不起我失态了。

叶铭磊简直就是她的克星,碰见他准没好事,本来难得的一次约会,都被他的出现搅乱了心情,还害得她在大董面前发飙,大董该不会认为她很泼吧?大董看她的眼神不再如往常般清亮透明,带着些不明的情绪,让朱乐感觉有些不安,正要进一步解释,他抢先开了口:我虽然不完全清楚你们在说什么,也知道你不是胡乱发火的人,这么做肯定有你的理由,但是坦白来说,我对你有些不满。

朱乐有些着急:你不知道,叶铭磊他……我嫉妒他。

大董语出惊人。

朱乐险些掉了下巴,嫉妒叶铭磊什么,他的不义之财?大董不像是对金钱执着的人呀!我嫉妒你在他面前能够自然洒脱活力四射。

大董说的时候貌似还很委屈。

朱乐又一次失了态,张大嘴巴道:发火骂人也叫活力四射?大董你有受虐倾向呀!没想到对方反而笑了:这样才对嘛,你总对我客客气气的让我很没安全感,我记得我娘对我爹近十年来都只有一个称呼。

什么称呼?朱乐下意识地就问,问完之后才考虑到这或许涉及到别人隐私。

老不死的。

大董有问必答。

噗…二十八笑过之后的气氛轻松很多,朱乐也找回了好心情,他拿自己爹娘做比喻呢,甜蜜啊甜蜜。

朱乐脑海里已经开始自动浮现和大董两人都白发苍苍的样子。

和爱人一起慢慢变老,原本就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

然而在变老之前,还有很多同样浪漫的事可以做。

比如去喜欢的馆子头碰头地吃情侣套餐,比如手拉手逛步行街,比如去影院看电影——一些独自做起来并不新鲜的事情,只因有对方的陪伴,就变得趣味横生。

电影院里,因为坐的是情侣座,两人之间并无扶手间隔,也不知是谁先主动,反正很自然的就依偎在了一起。

瞬间亮起的灯光惊醒了熟睡的两人,各自揉了揉眼睛,入目的便是对方睡眼惺松的样子,再看前方,银屏上一片字幕,周围的人都纷纷站起准备离座。

挠了挠乱蓬蓬的头发,朱乐疑惑:我怎么记得这片子刚开演呀,难道是删节版?也不能删的这么离谱吧!大董正揉着酸疼的脖颈,闻言愣了一下,甩甩头努力恢复清醒:这是普通的文艺片吧,也要删节?记得挑片子的时候还刻意避开过于激烈的题材,毕竟是和女孩子一起看嘛。

然而他们没能证实这一点,因为谁也没记住剧情,几乎一熄灯就都进入了黑甜乡。

睡醒之后,多日来的疲惫一扫而空,看看时间还早,朱乐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又提议去美食城吃宵夜——没办法,良宵苦短呀,变肥也认了。

种类繁多的各色美食让朱乐挑花了眼,可惜她眼大肚子小,一样尝一口也就饱了,看着剩下的东西发愁,琢磨着是偶尔浪费一下呢,还是不计后果地吃下去?反观大董,从头到尾就要了一碗面条,最后看朱乐实在吃不下,就把她剩下的食物一并解决了。

朱乐有些脸红,他吃她的剩饭,说不定还沾有口水,呜,她虽然尽量不浪费,却也没吃过别人剩下的,不过那个人如果是大董呢…大董的口水,她想起了那天晚上,脸更红了。

你怎么了?终于盆干碗净,大董发觉了朱乐的异样。

没,没什么,这里有些闷热。

那出去透透气吧。

好呀!朱乐雀跃,饭后散步,乃健康养生之道。

喧闹繁华的都市,夜晚比白天更热闹。

眼下是本城最好的季节,秋风渐起,树木却依然葱茏,连空气都异乎寻常地清新。

因为两人都不是习惯夜生活的人,对人头攒动摩肩接踵的娱乐场所没有兴趣,就很随意地沿着马路散步。

朱乐开始是忙着数地上的格子方砖,后来改而以走钢丝的动作沿着绿化带旁边窄窄的边行走,恋爱使人年轻,她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

大董被她略显稚气的快乐打动,放慢了脚步走在她的一侧,以防身体并不如何灵活的某人,忽然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不知不觉,两人走入了一个开放式的小公园,平常很多老人在里面锻炼,但由于时间已经很晚,改而被成双成对的情侣们占据。

因为一直紧绷着小腿,朱乐很快就感觉到累了,在公园的石子路边找了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椅子坐下,伸展了手臂长长舒一口气——其实生活,还是很美好的。

珠珠是小女孩还是小男孩?大董陪她坐下之后,忽然神来一笔地问。

啊?朱乐有些错愕,不过还是立刻回答:女孩,很乖的孩子,不过也很可怜。

因为她妈妈去世了?嗯,不过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

哦?大董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她爸爸很忙,妈妈不在了,加上她自身性格内向,家庭环境特殊,也不符合主流价值观的要求,因此很缺乏真诚的关爱。

她多大了?六七岁吧,具体我也不清楚。

如果说话的对象换成别人,朱乐不会用不符合主流价值观这样的词汇去形容珠珠,但谈话双方是她和大董,两人都明白这个年龄其实已经不小。

那她的父亲大概不会很老。

当然,应该不超过四十岁,目测还要年轻一些。

朱乐很自然地回答完毕,得不到大董的回应,扭头去看他,刚好碰上他略显别扭错开的眼神。

朱乐心里一动,脸上漾开一朵笑容:大董,你不会在吃醋吧!叶铭磊说你和珠珠的妈妈有五分像。

没有否认,那就真是在吃醋了!哈哈,还以为他没留意或根本不在乎呢,想不到这狡猾的家伙居然在她完全放松的情况下才若无其事地提起,让她一五一十地说了个全面。

这我之前倒不知道,不过栗先生,就是珠珠的爸爸,长得可真不错!朱乐来了兴致,神采奕奕地盯着大董道。

有多不错?仅仅四个字,还无法分辨说话者的真实情绪。

就是那种让人见过一面就绝对不会忘记的长相!朱乐继续加料。

你呢?字数少了一半,危险的气息反而呼之欲出。

我,我当然也没忘记。

可惜有人不知死活,还在扮无辜。

朱乐,你这个色鬼!这已经是今天第二次有人对她咬牙切齿了。

朱乐噌的一下跳起,先跑开几步,才扭过头笑着继续挑衅,还扮鬼脸。

然而她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男女体能上的差距。

身材颀长的大董如同一头灵敏的猎豹般出动了,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朱乐就被擒获。

哎呀!惊慌失措之下,朱乐身体失去平衡,正好倒进某人的怀里,然后,然后自然再也无法逃脱。

许久之后,气喘吁吁的两人才给彼此间留出些距离。

呜…颈窝处本来被他的呼吸弄得痒痒的,忽然传来痛感,朱乐不满了,他属小狗呀,居然还咬人!对方嘴里呜呜囔囔的,加上现在朱乐的注意力无法集中,很久才分辨出他说的是谁让你那么好色。

朱乐还没用思维混乱的脑子组织好语言反击,忽然如遭雷击,身体一下子僵硬了。

大…董,你的手…干吗…啊!最后一个啊字,几乎是喊出来的,朱乐这才明白,原来不管长相如何的男人,都有无比流氓的一面!虽然是晚上,周围也没什么人,可这毕竟是在外面呀!朱乐身体颤抖,面颊滚烫,相信如果现在灯光明亮,她的表情一定很有看头。

以后就算好色,也只能好我的色,明白吗?好在他适可而止,并替她整理好了衣服。

这句话倒是吐字清晰,貌似还很平静,只是粗嘎的声音和灼热的呼吸出卖了他现在的状态。

不知为什么,在他停止的那刻,朱乐反而有种莫明的失落感,她为此感到羞愧,莫非,莫非她骨子里竟然有豪放的因子?为了掩饰这种诡异的情绪,也为了报复他刚才的造次,朱乐忽然有恶作剧的冲动。

咬了咬下唇,朱乐大起胆子伸出双臂勾住大董的脖子,曲线玲珑的身体软软地贴了上去,抬起脸,借着远处路灯微弱的光芒,用一双明眸眨呀眨呀地看着他——摆明了就是勾引。

很可惜,大董的表情一点变化都没有。

太挫了吧,难道自己这么没有吸引力?凭什么他就能轻易地让自己意乱情迷,不甘心,真的不甘心!朱乐发了狠,踮起脚尖凑上了自己的嘴唇。

大董的唇轮廓清晰,触感温热、柔软,如棉花糖般还带些甜蜜。

朱乐先是舔,舔着舔着忽然就不满足了,开始尝试着用舌头触及他的牙关。

没想到对方十分配合,及时给她打开了方便之门,并和她一起缠绵共舞,有力的双臂也紧紧地环上了她的腰,帮她往上支撑着。

在又一次沉沦之前朱乐找回了一丝理智,想到了自己刚才的打算。

反正有人抱着支撑她的体重,朱乐索性松开了他的脖子,用腾出来的双手,摸索着,学着他刚才的动作伸进他的衣服里。

哇,原来男人的身体,摸起来居然是这个样子的!触感并不柔软,却很有弹性,皮肤光滑,肌理分明,而且很温暖,让她忍不住开始幻想,冬天下雪的夜里,抱上这么一只,睡起觉来一定很踏实,很舒服。

手随着遐思绮想移动,往上,往前,当感觉到些微的阻隔时,朱乐察觉到身旁的人颤抖了一下。

男人的那个地方,难道也是很敏感的?忍不住进一步去证实,却忽然被一只铁掌箝制了双手。

呃,还得警告你。

不要轻易去考验男人的自制力,尤其是那个男人对你有想法时!大董几乎是一个字地一个字说着这些话,声音听起来,已经在崩溃的边缘。

哦也,她成功了!朱乐还来不及庆祝,就被半拖半抱地走了好几步。

下面去哪里?时间真的不早了,再不回去,就可以归之为夜不归宿了。

去宾馆,开房!二十九朱乐吓傻了,拽着大董的胳膊往下坠,抵死捍卫自己的贞操——应该这么反应没错吧?不去?见她像个小孩子似的耍赖,大董问话的时候带出笑意。

当然!朱乐使劲地摇头,做了二十八年的好孩子,一时还无法接受这种出格的行为。

宾馆开房,呜,好像电视里奸夫淫妇都是这么偷情的,而且结果往往会败露,要么被抓现行,要么被拍下照片。

虽然她和大董两人男未婚女未嫁不会有人来捉奸,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可不想做艳照门的女主角。

大董的思想实在是太龌龊了,其实换个地方她或许还是可以考虑的啦……那好,我送你回去。

嘎?这么好商量?朱乐开始意识到自己被耍了。

呜呜,她是不是遇人不淑呀?可是,大董在她心目中,一直是很单纯很老实的啊。

人家是很老实没错,起码在某些方面比她老实——她刚才还琢磨什么来着,换个地点…(朱乐捶地:那个作者,打个商量,那句心理活动删了吧删了吧,没人会知道!某无良作者:=。

=,乃不知道这是VIP文吗?修文的时候字数只能增不能减,还是你想让我把你联想到的合适地点也写出来?朱乐:……旁白:倒地不起,吐血三升。

)走吧,再不回家,都可以去看升旗了。

这才是正常情况下大董的语气,朱乐终于放心了,跟他一起去取车。

这里是极繁华的地段,车只能停在旁边酒店的地下停车场,取车的时候还得从内部下楼。

两人来到这家著名酒店的大厅,等电梯的时候,朱乐又联想起大董刚才的玩笑,忍不住偷眼看了下他,收到对方心照不宣的一个微笑,像是在表示:你要改主意,现在还来得及!朱乐再度脸孔发热,赶紧错开眼神,又听到他一声轻笑。

呜,看来比脸皮,女人始终是比较吃亏的啦!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这大半夜的,里面居然有人,并且不止一个。

看清了来人,或者说来人们是谁,朱乐才是真的傻了,感觉比起老天爷给她开的玩笑,大董刚才的根本不值一提!电梯里的几个人对于此时此地见到她,显然也觉得不可思议。

记得初次见到栗先生的时候,朱乐惊艳之下,用自己老爹和大董跟他作比较,并得出两者都不如他的结论。

而这两人一个是她亲生父亲,一个是她恋人,她的公正无私毫不偏袒似乎感动了老天,他老人家运功做法让这三人在今晚凑到了一起,方便她认真比较清楚之后,再得出准确的结论。

这几人中,首当其冲的正是朱乐的老爹朱青柏,亲生的,如假包换。

电梯门打开之时,朱乐避无可避地和他来了个照了个对面,发现对方原本和煦的笑脸在见到她的那刻瞬间定格,先是震惊,然后是愤怒,愤怒到面色铁青却一时说不出话——这点倒是可以理解,恐怕天下任何一个父亲,在看到自己未婚的独生女儿,大半夜和一个男人手拉手出现在酒店里,脸色都不会太好看。

朱青柏的秘书老金仔细地观察着老板的神情,确定他没有装作不认识的打算后先开了口:乐乐呀,你今天去哪里玩了,怎么不开手机?朱书记来北京开会,从晚饭后就开始尝试联系你。

朱乐赶紧掏从包里掏出电话,看后举起来扬了扬,尴尬笑道:没电了。

朱青柏努力维持平静,对旁边并排站立的人道:栗先生,今晚的谈话十分尽兴,但我有点私事要处理,恕不远送了。

栗徵展开一朵温和的笑容,先是回应了朱青柏:不敢有劳。

继而若有所思地看向朱乐:朱小姐,真没想到能和你在这里见面。

朱乐更加尴尬,呵呵傻笑:是啊。

这是一场怎样的混乱呀,她的脑子已经不够用了。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开口点破彼此的关系,除了朱乐,另外几人都暗自在心里猜测些什么。

栗徵这边,脑海里飞速地盘算着朱青柏和朱乐的关系,朱青柏是毕家的女婿,如果朱乐是他的女儿,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她的书画功底如此了得。

之前他只是合计了朱姓的大家,没意识到她口中的长辈,也可能是母系的。

至于朱乐身边的年轻人,栗徵不动声色地看过去,发现对方也在看他,且眼神清明,无所畏惧。

大董先看到的就是栗徵,因为他看向朱乐的眼神显示两人认识,光看他的相貌已经有所怀疑,又听见他姓栗,几乎算是确定了他的身份,忍不住和朱乐又凑近了一些。

至于那个一脸怒容盯着自己看的年长男人,大董也猜出他必定是朱乐的长辈,但有一个她舅舅的例子在先,大董不敢掉以轻心——就算是亲人,也不能无所顾忌地搂搂抱抱吧。

朱青柏哪里知道他的心思,见两人不但不撇清关系,反而越靠越近,怒火噌噌地在心中猛涨,但面上还需忍耐,因为旁边已经被自己送客完毕的栗徵非但没有立即离开,反而爆出了猛料:他居然认识朱乐!本来老金的一番问话,既能稳住朱乐,也不会彻底暴露他们的真实关系,栗徵等外人很可能会猜测朱乐是他的晚辈。

但既然栗徵认识朱乐,以他的通达,光是凭两人都姓朱这一点,猜出朱乐是他女儿也是早晚的事。

看来,今晚老脸丢尽在所难免!如此以来朱青柏索性豁出去了,先是主动向栗徵挑明了说:女儿顽劣,让栗先生见笑了。

又对朱乐板起脸来训斥:看看你现在成什么样子?到我房间里一趟,有事问你。

说完转身又进了电梯,老金立刻跟上,让电梯小姐准备上楼。

对方已经送了客,而且显然有家事要处理,栗徵此时再不走就有些不合适了,但朱乐瞬间变白的脸色和纹丝不动的脚步又让他忍不住留下来一探究竟,尽管他知道这样做其实非常失礼。

乐乐,还不快跟上来。

老金柔声催促道,背着朱青柏使劲对朱乐使眼色,大抵意思是:老朱很生气,小朱你别现在玩叛逆。

可惜朱乐丝毫不理会他的明示暗示,梗着脖子道:您一年来北京开会不止一次,我怎知你这次会找我,而且,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事非要现在谈的。

此言一出,地球人都知道这父女俩关系有问题了。

大董之所以没在一开始猜到面对的是朱乐的父亲,是因为他见朱乐对朱青柏的态度还不如对舅舅亲切,以为他最多是父系的远亲,现在得知竟然是未来的老泰山,一时有些愣神。

而他这位所谓的未来岳丈,除了一开始的打量,竟然正眼也没再看他一眼。

不过,那人对待自己的女儿都用下命令的语气,又怎能指望他对女儿身旁的陌生男人有多客气?大董带着一丝无奈看向朱乐,虽然她以前曾透露过自己童年并不快乐,但他认为既然能养得出朱乐这样善良可爱的女儿,做父母的就算严厉一些,也不会太过离谱。

大董以前曾猜想朱乐是出身于传统的知识分子家庭,但由于她不愿多讲,他也就没深问,现在异常后悔,千算万算,没算到这个总用难以掩饰的依恋眼神看着自己的女孩子,家世居然如此显赫。

是的,大董在冷静之后认出了朱青柏。

十几年前,大董刚考上大学,而朱青柏是他家乡的父母官,视察教育系统的时候接见过这位有名的天才少年,记得那时他还和蔼可亲地提到,他在南方家里的女儿也是同年高考,年纪并不比他大多少。

时间匆匆流逝,当年的父母官已高升为封疆大吏,外表变化却不明显,当年的少年依然年轻,却远非那时营养不良的豆芽菜形象——其实大董怀疑,就算他一点变化没有,日理万机的朱书记也未必会记得他。

而记性太好,有时候也是蛮痛苦的一件事。

胡闹!朱青柏极力忍住才没说出更严厉的词汇,看到她仍主动伸手挽住旁边男人的手臂,而那男人表情平静,得知自己的身份之后既没有惊皇失措,也没有主动示好,朱青柏的脸上的阴沉又加深一分。

当然,或许这要归功于自己的女儿,先不把他这个老爹放在眼里。

乐乐,既然伯父找你有事,你还是过去吧。

大董柔声劝她,看来朱乐是有心结没有打开,但不管怎样,一味的拧着来都不是上策。

朱乐本就心慌意乱,听了大董的话抬头盯着他,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可惜未能如愿,大眼睛里满是惶恐和不安,他要丢下她一个人吗?此刻朱乐一定不知道,她的表情就像即将被遗弃的小动物般楚楚可怜,脆弱的样子似乎随时担心受到伤害。

大董叹了口气,她的父亲说找她有事,可没说要见他呀,自己总不能自告奋勇地跟上去吧。

再说,他们父女的事,又怎能轮到他这个外人指手划脚?我在这里等你。

大董悄悄示意,给朱乐个安慰的眼神,并用力握一下她的手。

当朱青柏看到朱乐仅仅因为大董的一句话,尽管表情像上刑场一样不情愿,还是扭头向电梯走来的时候,彻底被激怒了。

这件事打击的不仅是他做父亲的威严,还有一种很微妙的男人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而这种微妙的感情,没有女儿的人不会明白,大董不清楚,朱乐更是茫然,因此谁也没料到城府修炼已经炉火纯青的朱青柏会突然失态。

既然要你过去,自然是有事,关于你的婚姻大事。

虽然朱青柏的语气很平静,可当着外人的面说这种私事,本身就是一种失态。

三十章朱乐的父母,一个英俊过人,一个貌美如花;一个是根正苗红的革命后代,一个是巨商名儒的掌上明珠;一个从政平步青云,一个经商富可敌国。

两人结合之后,金钱、权势、名望、地位等等一切纷至沓来,这样的一对夫妻,如果再不幸福,似乎天理难容。

但偏偏老天还就容忍他们了。

朱乐是他们这场完美结合带来的唯一活物,但她自打记事起,就无比羡慕周围的小朋友。

他们能一手拉着妈妈,一手拉着爸爸散步,或者骑在爸爸的脖子上,妈妈在后面拿着衣服拎着包去逛动物园——这些场景在朱乐的梦里出现过很多回,可惜一次都没有实现。

他们都很忙,彼此之间真正的相敬如宾,连凑在一起吃饭的时间都很少。

当朱乐由生理卫生课本上得知孩子的产生过程后,甚至怀疑自己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因为他们长期两地分居,即使逢年过节住在同一所房子里,也是每人一间卧室。

但现实是残酷的,即便他们之间的关系再冰,连彼此都另有怀抱的事实也不隐瞒对方,合作精神还是有的,朱乐的确是他们共同的孩子,且是唯一的孩子。

两人的身份地位注定了他们绝对不会容忍对方忽然冒出别的和自己无关的后代,来给自己脸上蒙羞,至于那别的怀抱,更是终其一生也别想做转正的念头。

简而言之,就是他们的婚姻,只关正事,无关风月,和爱情更是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

当事人幸不幸福不知道,但朱乐懂事以后了解到,这世界上大多数的夫妻都不是这个样子的。

而这种不正常的夫妻关系,直接影响到的,就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夫妻俩见一次面都像元首会晤,又能指望他们花多少时间精力在孩子身上?承担义务的时候,两人都认为: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他(她)也有责任。

当女儿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赢得大家交口称赞时,两人又都想:还不是我的基因好?等到年纪再长,当目标大多实现,别的条件足以俯视绝大多数人,再也比无可比时,两人又都不约而同地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似乎也是值得拔高一下的。

于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有兴趣的要加强,没兴趣的也要做到能充场面。

学习好,可以跳级?那就跳啊!别人夸她是神童,嘴里说着哪里哪里,心里却得意地挑眉: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女儿。

可惜的是,大概老天也嫉妒人的完美,总体来说还是造了个残次品给他们。

朱乐不仅相貌和爹娘有一定差距,才智在长大之后也逐渐变得平平。

为人既不八面玲珑,也没有经商的天赋,还一意孤行地去学最苦最累最没用的工科。

在朱乐最亲近的两个人,奶奶和外公相继去世之后,就连还算温顺乖巧的性格也变了。

谁的话也不听,谁的情也不念,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甚至离开亲人独自北上去寻找她口中的所谓自由。

儿大不由娘,又有什么办法呢?就算朱乐再不肖,他们也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再生也不赶趟了,逼得太紧万一发生点啥事,说不后悔那是不可能的。

只能由着她去,希望她总有一天心智成熟,能明白一些道理。

反正如果愿意,即使跑到国外,她的一举一动也难逃他们法眼,何况只是在北京。

就这么拖着拖着,两夫妻在一次碰头会上,感叹自己年华逝去的时候,忽然惊觉:原来他们的女儿已经二十八岁,适婚年龄不仅到了,都快要过去了!荒谬,真是荒谬!他们的女儿怎么能不嫁,又怎么能不好好嫁?这件事刻不容缓,必须马上解决!但由于朱乐的妈妈毕云瑞,在上次讨论毕业去向的时候和女儿闹翻,一直都没回过劲儿来,就决定由和女儿关系相对不那么紧张的朱青柏,担任首席执行官去具体运作。

但是挑选对象的事,则由身为股东的夫妻二人共同商议。

设定了繁琐的包含项和排除项,可供选择的男人被两人派出专职人员建成了数据库。

一审,二审过后,递到两位终极BOSS手上的名单,那可真正能说得上是精英荟萃。

商界政界IT金融,全部涵盖,大江南北欧美日本,都有涉及。

个人方面:年龄分部要在30至35,丑的不要,矮的不要,胖的不要,瘦的不要,病的不要,笨的不要,离异丧偶不要,名声不好的也不要,黄赌毒同(现在断臂很普遍,不得不加了一条)绝对不能沾,琴棋书画最好都要会。

家庭方面:至少三代以上受过高等教育,五服之内无人作奸犯科,家族不能有遗传病史。

父母双亡上门入赘最好,如若不然,也得答应至少前两个孩子一个姓朱,一个姓毕。

如此苛刻的条件,最后居然海选出了整整一张A4纸的名单。

当然,这并不是朱大小姐貌能倾城魅力无双,她身后那两位股东乃至两个家族才是重头筹码,况且这年头真正出身名门人品不差相貌不差智商不差行事低调无负面新闻且无兄弟姐妹争夺遗产的适婚姑娘,其实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多。

夫妻俩挑花了眼,在别墅的会议室整整讨论了一夜,烟蒂垒满一缸,熊猫眼多了四只,恐怕任何人得知这种情况,都得感叹一下可怜天下父母心。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也没讨论出结果,因为这两人都认为自己的选择才最英明最正确最深谋远虑,谁也不肯服从对方的决定,还差点为此拍桌子翻了老脸。

两位陛下息怒之后,终于想出折中的办法,决定由朱青柏借着来北京开会,和朱乐慎重谈一下,必要的时候可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于是,在两虎相争小猫得利的情况下,朱乐便被赐予了发言权,关于自己嫁给谁的问题——虽然只是发言权,最终决定权还在两位股东手里,且发言的范围不能超过那张A4纸。

计划赶不上变化,朱青柏没想到的是,整整一个晚上联系不到的女儿,居然以那种方式华丽丽地出现在他面前,并且身边陪伴着一个目测就不完全符合条件的男人。

偏偏女儿还一副对他言听计从的样子,连老父的召唤都不管不顾,这让一呼百诺前呼后拥的朱青柏情何以堪!如果年轻三十年,朱青柏甚至怀疑自己会忍不住冲上去一拳打碎那年轻男人气定神闲的可恶表情,管他是谁,也别想凭着一副小白脸就勾引他的女儿!然而女儿不争气,恶事就只能由老爹来做,果然,话一出口,两个年轻人都变了脸色。

朱乐停住不前,反而后退了一步,仍旧回到大董的旁边,冷声道:这个不劳您费心。

朱青柏忍住不发,尽量用柔和的语气:我和你妈妈已经为此忙碌了很长时间,做父母哪有不关心子女的,你要明白我们都只会想你更好。

如果二十年前,甚至是十年前,您能赋予我这种关心,我想我会很高兴,现在嘛,不需要了。

朱乐仍旧不领情。

大董在旁边静静地不发一言,眼光却一刻也没离开朱乐。

朱乐在他的印象里是善良和气,开朗乐观的,偶尔有点小迷糊。

有时候碰上特定的人,比如叶铭磊和潘东,会流露出凶悍泼辣的一面,但总体来说并不伤筋动骨,还是很温暖阳光的性格。

此时朱乐在面对自己父亲的时候,眼神里的抗拒、愤怒和哀伤则令她换了一个人似的,将从未有过的一面展现在自己面前,当然,也是展现在众人面前。

大董分神瞥向栗徵,这人既然劳得朱青柏亲自出面相送,身份地位和他不会差太多,此刻却将存在感降到最低,也在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朱乐。

大董皱了皱眉头,此时仍没有他说话的份儿,因为朱青柏摆明了对他不感兴趣,连让朱乐介绍他出场的机会都不给。

至于朱乐,大概是根本不想跟父亲说话过多,或者是认为自己的存在没必要让他知道。

这么多年我自己挣钱自己花,没用您二位一分一毫,我想你们也不能再对我的事横加干涉。

既然不关心,又何必总强迫她做这做那,大家各自过日子不好吗?朱青柏已是山雨欲来:你一生下来就自己养活自己吗?不说这句也罢了,此言一出朱乐也火了:照顾我生活的是奶奶,教育我成人的是外公,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你也不过是提供了一个精子而已!还是那句老话,无欲则刚,朱乐自力更生,并不觉得有仰仗他人的必要,即使这个他人是她的亲生父母。

三十一朱青柏到底是老江湖了,从政多年早已练就泰山崩顶而脸色不变,这次若非情况特殊,原不该如此失态。

在朱乐出离愤怒的一声吼过后,他反而清醒过来。

旁边还有外人看热闹呢,以栗徵的身份肯定不会到处传闲话,秘书老金也是自己人,可栗徵的跟班和朱乐旁边这个来历不明的年轻人可就保不齐了。

万一他们对外界胡乱说话,虽然未必能造成什么大的影响,也会惹人讨厌。

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女儿对亲爹深仇大恨般地敌视,可不是什么好话题,在某些人的脑海里能迅速演绎出一版豪门恩怨的复杂剧目。

因此,尽管头上的血管被愤怒激地突突猛跳着快要爆破,朱青柏还是恢复了一贯的温和从容,冲旁边的栗徵淡淡笑道:傻丫头被惯坏了,也就能跟老爹这么大呼小叫,将来嫁出去可怎么办哦。

语气是无奈的宠溺,很有博取同情的意味。

栗徵何等样人,他虽明白朱乐绝对不是普通的撒娇卖痴,也看得出来老朱是在找台阶下,立刻莞尔:可不是,我家那个小姑娘,经常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一巴掌打我脸上把我拍醒。

一副惺惺相惜,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样子。

最后得出结论,大抵子女都是上辈子欠下的债务,这辈子讨债来了。

于是乎,二十八岁朱乐和六岁的珠珠一样,都被笑呵呵的慈父宠上天了。

朱乐此时无心计较自己是否吃了哑巴亏,她比谁都清楚父母的为人,也明白这件事肯定没完,她目前需要的,是静下心来好好思考对策。

于是,她也就顺手推舟地,作出一副赌气离家出走状,带着大董匆匆逃离了现场。

车先不取了,两人钻进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就是沉默,两个人都沉默。

捧着杯热饮,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厅坐下,朱乐慢慢向大董讲述家里的事情。

听起来你的父母很强势。

大董斟酌着用词。

朱乐苦笑:你太客气了,他们分明是霸道,只要是他们做出的决定,就一定会想办法达成目的,为此不择手段。

但他们已经放你自由很多年。

那应该也不是他们愿意的吧。

那是因为他们认为我折腾不出什么,没时间也没必要干涉我,在相安无事的情况下,我不去主动找他们,他们未必能时刻记得自己还有个女儿。

朱乐很清楚父母的作风。

那现在…现在不知是谁搭错筋了,而且咱们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至于为什么吸引,大董清楚明白,今晚实在太不凑巧。

朱乐忽然抬头控诉:你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大董点头,他没有推卸的打算,不过这好像不是重点,他坐等朱乐说下去。

大董,咱们结婚吧!大董本来咬在嘴里的吸管掉落回杯子里,震惊地看着一脸认真的朱乐,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朱乐把杯子重重放回桌子上,豪迈地道: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我要让他们彻底断了念想!大董努力地想从她脸上看出一丝玩笑的成分,可看来看去却把朱乐给看哭了。

呜呜,我有那么差劲吗?我好歹也是个女的,都主动求婚了你还不答应,呜呜,我都快被你拐上床了,你想始乱终弃呀你,大董我没看出你居然是这种人……大董憋红了一张俊脸,匆忙扫了眼不远处闻声看过来的侍者,赶紧伸手去捂朱乐的嘴,没想到被她一口咬在手掌上。

呜…男子汉大丈夫要忍得痛挨得骂!大董安慰自己,尽量保持表情不变,希望她一咬之下泄了怒气,也顺便梳理下被怒火冲乱的神经…她咬实了之后松开,大董顾不上查看手上鲜红的牙印,再度被她的话吓到。

快说答不答应,你要是答应咱们得抓紧去办,要不等他们反应过来采取步骤恐怕就来不及了。

朱乐咬人之后,丝毫没有降低说话的频率,只是终于懂得把声音降低一些。

她,这是求婚还是逼婚呀!大董快疯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她清醒之时下的决定,再度伸出手,不过这次是探向她的额头。

轻轻的一声叹息响起,朱乐由亢奋转为委顿,脸上是前所未有的哀婉伤感,她幽幽地道:我没有发烧说胡话,只是这请求太过难为情,也难为人,把你拖下这潭浑水,我得昧着良心。

然后起身站起,看着大董的样子像是永别:你不介意再送我回去一次吧?大董没有站起来,他盯着朱乐看了一阵子,忽然问:你觉得依你父母的风格,即使你抢先结了婚,他们会善罢干休吗?朱乐的眼睛眨了一下,愣愣地道:这我不知道,不过我想不出什么理由他们会逼我离婚。

大董又不是十恶不赦,他们最多是不喜欢不接受而已,继续用断她经济来源剥夺她继承权之类的事情威胁她。

而她也不需要他们的认可,他们两个都是大好的四有青年,到哪儿不能混口饭吃呀,也不稀罕沾他们的光。

并且一旦结了婚,再离婚的话,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也绝对不是光彩的事吧,否则他们自己也不需要貌合神离这么多年了。

大董挠了挠头,愁眉苦脸地说: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事不够靠谱呀,一夜之间女朋友变成豪门千金,还主动要求下嫁,听起来像是猥琐男编的YY小说。

尽管这笑话很冷,朱乐还是给他面子地咧一咧嘴:不过这个要求下嫁的豪门千金不仅没有任何嫁妆,还不贤惠不会做家务,连脾气也不怎么温柔,最糟糕的是还可能因为‘豪门’的身份连累你,弄到双双失业去讨饭也说不一定。

大董大惊失色:是呀,那怎么办啊,你那么能吃,得讨多少剩饭才能养活你呀!大董!朱乐哭笑不得,都什么时候了他还有心情说笑,再说她以前可没发现他还有耍贫嘴的天赋呀。

我在这。

对方立刻响应,并收敛了笑意,正色道:我想给你提个意见,这毛病你一定得改,再犯我绝对不会忍你!什么?朱乐的脑子被他彻底绕糊涂了,看他严厉的样子忍不住也跟着紧张起来。

豪门千金了不起呀,就能仗势欺人了啊!我虽然是个小老百姓也是有尊严的你知道吗?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男人呀!前所未有的声色俱厉。

大董一番狂轰乱炸把朱乐吓傻了,她呆呆地问了一句:真的吗?原来她仗势欺人了啊,她还一直以为自己很低调呢,难道爹娘的可怕基因还是在她身上得到了体现,只是她自己没有注意到……真的,当然是真的——告白你先来也罢了,连求婚都被你抢了,我好歹是一大老爷门,你让我脸往哪儿搁呀!对方继续控诉。

所以呢?朱乐摒住呼吸。

所以从现在起你得听我的,不然我绝对不饶你!大董一副大男子主义的沙渚嘴脸听好了,我现在要下第一个命令了哦。

什么命令?面对他突然的变脸,朱乐还是没能回神,像没有思考能力一样机械地问道。

把杯子里的饮料喝了,再把点心吃了,咱们去民政局领证!大董还抬腕看了看表嗯,应该能在他们上班之前赶到,这样说不定能排第一对。

这次轮到朱乐感受天雷阵阵了,被他逼着吃东西的时候几次抬头想说话都被瞪了回来,还险些被食物的残渣呛到。

好容易吃喝完毕,大董拿了张纸巾擦去她腮边的食物残渣,拉起她的手用胁迫的姿势将她带离了求婚现场。

去单位取证件,在民政局门口的相馆照了立等可取的结婚照,然后是签字,宣誓,取证——大董还执意选了个豪华版的,要九十九元,而非普通的九块钱,说一辈子就一次了,这钱花的应该。

不过他在看到实物之后说贵这么多还是有些宰人,又和人讨价还价要了个当天日期的纪念章做赠品。

朱乐恍恍惚惚地看着他忙碌,一直觉得很不真实,等到走出民政局的大门后还险些被路上的石头绊倒。

好在旁边有大董,立刻扶起她后便拉住不放了。

等一下!大董忽然又停住不前,朱乐纳闷地看着他,心想难道他后悔了,想立刻回去换个门进去把手里的红证变成绿证?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大董抬起胳膊,抓着朱乐的小手放在眼前,纤细,白嫩,那是一只不曾沾过阳春水的手。

戒指,我还没买结婚戒指送你呢!三十二朱乐幽幽地看他一眼,心想你差的何止是戒指。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参加了那么多场婚礼,对于婚房婚车婚纱照,礼服酒席伴娘伴郎等等婚礼相关词汇所知甚详。

不过眼下,她自然不敢奢望这些,即使举办了婚礼,新娘父母不仅不给予祝福反而派人来闹场的话,又能有多风光?像他们这种情况,人们用一个新兴词裸婚来形容,也算赶了个时髦,当然,还有另一个词闪婚也不算过时,挺符合80后作风的——如果他们也可以归为80后的话。

不过大董主动提及买戒指,是否说明他并不是被赶鸭子上架,也不是一时头脑发热,而是比较认可两人已经结婚这个事实了呢?朱乐的心情轻松了很多,打电话给院长请半天假,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

涂院长十分郁闷,新官上任第一天就请假,她要办的事最好真的很重要,不然,哼哼。

朱乐丝毫不理会他的威胁,哈哈,她也算有家室的人了。

距离民政局不远的地方,就是京城一家老字号的金店,尽管是上班时间,里面还是熙熙攘攘的,看到很多人买白菜一样地买珠宝,朱乐不禁感叹现在有钱人可真多呀。

也算偷得浮生半日闲,还有新鲜出炉的老公陪伴,朱乐暂且把烦恼统统丢在脑后,乐呵呵地在售货员的指引下试戴——果然还是人多的地方能带给她真实的感觉呀。

其实朱乐并不喜欢佩戴首饰,从小到大不知收了多少长辈亲戚们送的礼物,其中不乏价值连城的珍品,但她自认不是温婉的淑女,怕戴上去不伦不类,也嫌太过招摇,因此离家的时候一件都没带出来。

然而现在,即便只是普通的铂金素戒,她都饶有兴趣地戴在手上细看。

姑娘您的手真漂亮,不过手指这么细肯定需要改圈,小伙子要不要也先试一下?如果选好了我们可以免费帮您改。

尽管生意十分忙碌,售货员大妈的语气仍然很热情。

大董惊讶:我也需要吗?朱乐看他一眼:戒指戒指,戴上去就是给别人个警戒,也给自己个警戒,难道你还想出去装未婚骗小姑娘?大董还未开口,售货员大妈已经被她逗乐了,呵呵笑道:这位姑娘说得好,约束是双方的,小伙子长得太好,你媳妇对你不放心呀。

大董被她说得不好意思,只得戴上那只男戒来试,等到选定后他忽然又道:不对呀,我记得人家结婚的时候戴的戒指都有钻石,你这个怎么这么简陋?不会是打算帮他省钱吧。

朱乐一手扶住额头,耐心解释:对戒呢,当然都是素的,而且要我们互相送,等下我出钱买你的,你出钱买我的。

说来还是她吃亏哦,男戒比女戒重多了。

大董愣住了,这么复杂呀,对男人戴首饰这件事还没从内心完全接受,怎么现在又说买戒指也不需要他花钱了?记得听一些已婚的同事同学讨论过给老婆买钻戒的事呀,花的钱都是用万做单位的,而且说女人很看重这个。

还是大妈好心给他解开了疑惑:你说的那是结婚钻戒,和这个对戒不一样的,钻戒在那边,我带你们过去看。

大董恍然,正要移步,被朱乐拽住:那个,很贵的,要不算了吧。

他们又不举办婚礼,买个那么昂贵的东西日常戴着不方便,不戴又浪费,何必呢。

而且,自打成年以后,朱乐便习惯性地自己承担所有的消费,还没有尝试过去花男人的钱。

大董又一次疑惑了,不过基于对朱乐已经有所了解,他略一思索便想明了原因,漾开一朵微笑:难道你现在已经开始学着勤俭持家过日子了?算了吧,你没那个天份,而且养家是男人的事,不用你操心。

言毕不由分说地就把朱乐拖了过去。

大董外表本就极为出众,两人在柜台留连的时候就吸引了不少目光,见他们亲亲密密地试对戒,不少年轻女性扼腕叹息,心想怪不得帅哥不好找呢,原来都有主了呀,再看旁边那个主,忍不住撇撇嘴——也没什么特别的呀。

于是在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要不我也再等等?说不定也能碰见个这样的极品。

大董说出那番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架不住有人专门凑近了竖起耳朵听呀,众女们听完之后才发现这纯属找虐,再看看旁边的男伴,愈发觉得面目可憎言语乏味,恨不得立刻蹬之。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坏一段缘,大董和朱乐两人哪里想到自己已于无形中造下这等大孽,否则大董如何反应尚不可知,朱乐肯定是要呼天抢地大呼冤枉的:我追男人也很辛苦好不好,还要主演家庭伦理苦情大戏,我容易吗我,你们这些八婆光见贼吃肉没见贼挨打呀!好了言归正传,话说大董那一番男人要养家的理论把朱乐哄得晕陶陶的跟着去选钻戒。

大妈和另一位售货小姐把柜台里摆放的戒指一个个展示给他们看,朱乐对此没有过多要求,只想选个看起来美观价格又比较适中的,没想到拿出来好几款试戴之后大董都不满意。

这连对戒都不知道的土老冒啥时候这么有主意了?朱乐正纳闷着,只见刚才离去的大妈又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个挂经理牌子的年轻人。

两位有时间的话,可以跟我来一下,我们店新到了一批珠宝,有几款钻戒非常漂亮,肯定有适合这位小姐的。

经理相貌斯文,彬彬有礼地招呼他们。

朱乐明白那肯定是去所谓的贵宾室了,警戒森严那种,因为物品过于贵重,不敢放在菜市场般闹哄哄的售货大厅。

她相信经理口中的钻戒会是非常漂亮,不过价格也必定非常可观,那不是目前他们这样的小老百姓消费得起的。

朱乐微笑着致谢,刚要摇头拒绝,没想到大董却兴致勃勃地答道:好啊,怎么你们还有好东西也不早说,害我们浪费这么长时间。

新婚第一天耶,朱乐还只请下半天假,不能都浪费在购物上吧!朱乐回头瞪他:我说你就算没见识也要有常识吧?如果东西便宜利润小能让人家经理巴巴地跑过来挨你埋怨呀?大董给她瞪回去:我刚才说什么来着,让你以后都听我的,这么快就忘了啊!男儿当自强,新婚燕尔,要先振夫纲啊振夫纲。

劈哩啪啦一番较量之后,还是东风压倒了西风,于是乎,两人跟着经理来到了贵宾室。

贵宾室还真是贵宾室,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段,宽敞明亮地十分奢侈,还有看起来就很柔软很舒适的黑色真皮沙发,以及坐在沙发上的人。

乐乐姐,我早上去办公室找你没找到,原来你也没上班呀。

昨天我们玩的很开心,正好碰见叶大哥替我们埋了单,所以我就没挂你账上,省钱了哦。

童丹看见进来的两人,一脸惊喜,走过来快乐地对朱乐汇报。

朱乐看了眼仍坐在沙发上脸色阴晴莫辨的叶铭磊,感觉神经一阵刺痛,有调头就走的冲动。

但又怕大董多想,朱乐只得硬着头皮跟童丹说话:花了多少钱我回头算给你。

说好了她请客,就算花钱的是叶铭磊,那也是看在童丹的份上,她不会领贸然领这个情。

为避免麻烦,她也不问为什么童丹上班时间还出现在这里了,尽管升职之后,自己仍兼任着她的直接领导。

不过乖巧的童丹自会向她解释:叶伯母过生日,我和叶大哥来给她挑礼物,我已经跟考勤说过调休了。

至于算钱的事,回头再说吧,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争执,目前她还有更感兴趣的。

你们呢,也来买东西吗?哇,还是上次那个帅哥,还敢说没有奸情!在升职的第一天上班时间公然出来逛街,乐乐姐好彪悍哦!我们来买结婚戒指,在外面看了好几个乐乐都不满意,就进来看看有没有好的。

大董语不惊人死不休,有意说给某人听,成为合法夫妻的感觉,可真棒呀!朱乐白了他一眼:瞪眼说瞎话,明明是你不满意的好不好!不过没胆开口揭穿,做人家老婆,该听话的时候,还是得听话啦。

三十三大董话一出口,除了朱乐腹诽着低下头去,另外两人都石化了。

童丹用久违的崇拜目光看向朱乐:哦买高的,一直知道乐乐姐彪悍,但没想到会彪悍到这种程度,才几天呀,爱情的萌芽还没见破土,咋就直接进坟墓了呢?记得两人刚开始同住时,童丹见师父老大未嫁,猜测她是独身主义者——因为实在想不出她有剩下来的理由——曾大放厥辞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说别看现在那么多小子围着她转,天天伺候祖奶奶似的伺候她,一旦被套牢,且不说没追到的肯定一哄而散,就是拨得头筹娶到她的那个,也肯定不会再像现在一样殷勤。

童丹本以为朱乐单身至今,也是跟她一样的原因,即追求者太多,却没有真正看得上眼的。

能进坟墓的爱情,也比暴尸荒野好吧。

听朱乐冷静地说完这句话,童丹心想糟了糟了,原来师父有伤心往事呀,这下可是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没想到朱乐还没说完:网络上有人这么说,而我觉得那人也挺幸运的。

对于我来说,能有尸体,至少证明它存在过啊。

她连捧着爱情的尸骨伤春悲秋长吁短叹的机会都没有,还有比她更悲摧的吗?而现在,距离那场谈话的发生,也不过两个月时间。

童丹感到无比震撼:不到两个月就被拖向坟墓,如果爱情真有生命,会告他们虐婴!不好选,这批货我全要了,回头你们派人送到这个地方。

某人终于众望所归地开了口,一句话就将所有的目光瞬间都吸引了过去。

全…全要?两名销售经理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怀疑和震撼,这是真的吗?他真的真的全都要吗?支票是真的,叶铭磊的签名也是真的。

至于别的,都无所谓了,叶氏地产的掌门人,不会开空头支票。

店经理忙着消化这从天而降的好运,再也无暇它顾,大董和朱乐被晾在一边。

看着叶铭磊利落的签字画押,薄薄的唇紧抿着一言不发,朱乐忽然有些不忍,他就算再有钱,也不用这么造吧?用脚趾头都能猜得出,叶凯子的败家行为绝对和她有关。

除了自己父母,朱乐很少和人结怨记仇,就算有什么芥蒂,往往一觉醒来就烟消云散了,叶铭磊算是她顶讨厌的人了,此时孩子气的行为还是触动了她泛滥的同情心。

正所谓旱的时候旱死,涝的时候涝死,前二十八年无人问津,一个月不到就花开两朵,还不算父母那边给安排的——以他们精益求精追求完美的作风,朱乐想也知道绝对不会只有一个候选人。

可是老天,她只是要结婚而已,现在据说是一夫一妻的法制社会,那么一个男人就够了,不用这么多吧?叶铭磊,我们不知道你在这里,这真的只是巧合。

最起码,希望别误会他们故意来刺激他,可是话一出口,怎么听起来有越描越黑的感觉呢?其实我们今早刚领的结婚证,来这里是巧合,真的只是巧合。

朱乐继续解释,这下他总该相信了吧?朱乐,其实如果你非要占公家便宜急着找个男人来结婚的话,其实还有别的办法,现在做什么生意的都有,欺骗总归不太好,你又何必……话说一半摇摇头,看向大董的眼神带有怜悯。

叶铭磊就是叶铭磊,一开口就让朱乐收起圣母情怀,立刻有拍死他的冲动。

他近期跟童丹走得很近,昨晚还见了别的同事,甚至认识老涂都说不一定,肯定知道了她能拿结婚证换房产证的事。

他也知道以朱乐的性格,未必会把这么敏感的事情对大董说——也或许他不知道,只是赌一把而已。

但恰恰让他赌赢了,朱乐还真没来得及告诉大董结婚分房的事。

而如果不是昨晚和大董一起经历了那一场,如果只是一般的头脑发热去闪婚,他这句话已经足以在新婚夫妇之间造成猜忌了。

所以,叶铭磊输的不是谋略,不是智慧,而是信息,他不知道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已足以重新洗牌。

大董被怜悯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叶铭磊他也不是第一天认识,立刻展开了灿烂的笑容:哇,结婚还能占公家便宜?老婆你们福利真好。

是给个大红包吗?叶铭磊也笑,斜睨朱乐:贵院效益不错,利润逐年上升,将来福利有提高的可能,说不定二婚还能再分套房子。

说完不等两人有所反应,便大步离开。

童丹一脸尴尬,怯怯地抬起手向叶铭磊的方向指一下:我找他还有事,乐乐姐你们慢慢挑。

呃,首饰被叶铭磊包圆了他们还挑什么?总之,回头见啦。

祝你们,嗯,新婚快乐。

领证的时候给红包还是办酒的时候给呢?童丹脑子里想着问题,脚下却不敢放慢速度,一溜小跑地跟了出去——叶铭磊腿那么长干什么呀!算了,咱们换家店看看吧。

大董有些遗憾,看来这一上午还真只够用来买戒指了。

戒指的事再说吧,反正已经买了一对了,朱乐有些心不在焉叶铭磊他可能认识我们院领导,所以才会知道很多事情。

必须先要撇清的,是这些并非她亲口告诉他。

应该是。

以叶铭磊的身份地位,认识个把国企老总,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们院长答应,只要结了婚就分我房子,这事知道的人不多。

不过我虽然很想要属于自己的房子,可还没有为此而结婚的打算。

朱乐郑而重之地解释,然后又觉得自己态度过于僵硬,呵呵傻笑着缓解气氛:不过既然已经结了婚,房子马上就能到手了,位置不错,听说户型也不错,可以用来做婚房!虽然动机不同,可结果是一样的啊一样的。

一想到马上就要有个自己的窝了,朱乐心里是满胀胀的兴奋,而这窝还将是和大董共同的,兴奋之余又有些害羞,她真的害羞啦…大董惊讶地看着她:原来你们单位福利真的很好,结婚送婚房,不错不错,不过,说着忽然又挂上一副怒容,惹得朱乐心惊肉跳,赶紧解释:我不是故意瞒你的,而是从昨天到现在我跟本就忘了分房这回事。

那么混乱的情况,她哪里还顾得上财迷,和大董结婚是意外,纯属意外!大董摇头,脸上怒色未减:你这婆娘实在太让我失望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你,你还想欺负我到什么时候啊,结婚住你的房子,那我不成入赘了吗?!好在两人已经出了金店大门,路旁便道上人虽不少,却大都行色匆匆,没人会留意这对貌似斗嘴吵架的小两口。

朱乐一脸黑线,婆…娘,这个词听起来咋这么诡异呢?抬头看向大董,第一次对这场闪婚有些不确定,她好像还不太了解他呢,他不会有啥恶习吧,比如说,打老婆。

朱乐决定试探一下先,用略显强硬的语气道:我才不要跟人合住!单身的时候也罢了,结婚后,她要求生活质量有所提高,尤其是,她可不想跟潘兰住同一屋檐下。

大董先是一愣,但马上就明白了,立刻说:已经搬出来了呀,我没告诉你吗?也是,这两天实在太忙了。

好吧我再原谅你一次,他作出一副宽怀大度状,接着问:说吧,你想住哪个区?朱乐刚刚松了口气,听见这话又纠结了:你要买房子吗?买了房子还要装修,买家具,那得多少钱呀?她买了车之后可就是穷人了啊,可拿不出多少钱帮衬。

不过这次她这次学乖了,后面的话留在了肚子里。

大董挠了挠头,用商议的语气对她讲:现在房价过高,不是购买的好时机,要不你抽空跟我看看现有的那些,都不满意的话再买好吗?只要不涉及男人尊严问题,其它的都好商量啦。

现有的,还那些,朱乐被雷了,难道她无意中嫁了个大款?不过仔细想来,她还真不知道大董的经济状况,只知道他一边搞研发一边在汽修行做兼职,不巧的是,这两行她都很陌生。

你有现成的房子,在什么地方?可别说在他们老家哈,朱乐不敢明问,万一猜错了多尴尬呀,显得自己多拜金似的,也会刺痛大董容易受伤的男性尊严。

让我想想,大董认真思索着我是好几年前买的,那时远郊区县还没发展起来,所以都集中在城八区,这其中南城很少,只有十几套,空置没交给中介出租的只有两套,其实你们单位虽然离南城近,住北城的话每天上下班逆着高峰车流,交通反而更顺畅,尤其是北城离我也近,考虑考虑住北城好不好?大董一脸讨好,可怜巴巴地想进馋言,来点先入为主吧——不为别的,其实他时间还是很紧张的,花在路上多可惜。

朱乐点头,她也比较喜欢北城,北城绿化好一些,不过这不是重点好不好,南城很少,还十几套?你有多少房子?处于受惊过度阶段,这次朱乐顾不得多想,直接发问了。

大董说了个数字,朱乐顿时外焦里嫩。

哪个部门打击炒房来着?她要举报!不管了,大义灭亲了!这人屯的房子一天住一套,都能一年不重复!看来老涂真是智者呀,有男人就有房子这句话说的多么英明多么具有预见性!一宿没睡,外加饱受惊吓刺激,下午朱乐两腿踩着棉花似的去上班。

不过等处理完一些紧急事务之后,朱乐还是没忘记来到院长办公室,把鲜红的结婚证往他桌子上拍下——让她失望了,涂院长张口结舌的样子一点智者的风范都没有。

这么快?小朱你该不会为了要分房子骗婚吧?不仅看起来不像智者,说起话来更是其蠢物比,让朱乐恨不在他光光的脑门上拍一拍,看看里面是空的还是进水了。

不过人家是老大,朱乐脑海里YY得再美好,面上还是要恭恭敬敬的,并展开一个略显羞涩的笑容:涂院长说笑了。

说完打开结婚证递过去,真金不怕火炼,有本事你找人验验真伪!好在老涂虽然算计她干活的时候疑似周扒皮再世,说话还是很算数的,立刻就招来房管科科长,让她填写资料准备分房。

不过这样做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全院职工几乎瞬间就知道朱乐结婚了,这比她昨天高升的消息传播的还快。

房管科耶,那可是官太太扎堆的地方,有闲有胆有人脉,不八卦都对不起这条件!于是乎,下班之前,朱乐的闪婚已经有N个版本,个个比我的小说精彩。

听说,朱乐早就有对象了,很多年一直没结婚是嫌人家穷,拖到现在岁数大了,再找也不容易了才不得不将就,正好还能赶个末班车分套房子,何乐而不为呢?——大妈,您哪儿听说的呀,要负责任呀!不对,我怎么听说她找的是个大老板,好像还是搞房地产的,要多有钱有多有钱,不过话说回来,那么有钱还惦记单位的房子,至于吗!——这个,貌似叶铭磊被误会了,总算不是空穴来风。

瞎扯,你们说的都不对。

她嫁的应该是一年轻小伙子,长得可精神了。

朱乐刚升了职,年纪也不太大,虽然未必多有钱,前途还是有的,他们那种人找她总比找那些年老色衰的富婆强吧!——呃,大董听了,应该会吐血。

还有很多更离谱的版本,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呢,咱们的朱乐朱大小姐,在升职的第二天就传出婚讯,从此一炮走红,炙手可热到可以去做广告代言。

当然,这些八卦专家们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她们遵循着避开当事人的基本原则,因此朱乐对此全然不知,还处于身体的极度劳累和精神的极度亢奋之中,这种感觉,类似冰火两重天,可以说很虐,也可以说很爽。

短时间迅速拥有了职位,男人和房子,不是每个女人都如此幸运。

即使大董下午的财富秀是逗她玩,而其实他一无所有,她也不会减少哪怕一丁儿点的快乐,反而会觉得更加真实也说不一定。

三十四新婚第一天的白天,在朱乐看来,还算是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其间她一直开着手机,等着随时接受父亲甚至是母亲那里传来的霹雳消息。

然而没有,只有父亲的秘书老金,打电话问她的安全问题,得到确认说了些无关痛痒的话,然后就没再联系她。

还有就是大董,似乎比原来进步了不少,知道打电话彼此时间不一定能合拍,学会在空闲的时候发短信,有时是交流情况,有时则说一些趣事,看得朱乐心里甜丝丝的,心想有个人惦记,并且是一对一的惦记,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还有就是,他又一次说来接她下班,带她去两人暂时敲定的住所。

下班后,坐在办公室等他过来的时候,朱乐心中忐忑不已。

他们是合法夫妻了哈,等下又要去看新居,看完之后呢?会不会……朱乐绯红了脸蛋,不敢再想下去了。

如果,只是说如果,她不回去住了,两天夜不归宿,该怎么对梅姨解释?直接告诉她结婚了是最好的选择,朱乐也不习惯说谎,可是,面对同住那么长时间的梅姨,她总觉得自己的闪婚有些羞于说出口,尤其是在先夜不归宿的情况下,她不会误会自己什么吧?(汗,她能误会什么呢?这是误会吗?)最后,朱乐还是给梅姨打了个电话,说近期加班赶工作,暂时不回去住了。

梅姨对她很关心,还强烈建议她不要工作这么辛苦,说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有些事能走捷径就走捷径吧。

尽管这话出自女强人梅姨之口有些奇怪,不过朱乐对她的关心还是很领情的,内心十分感动,也因此对隐瞒她的事感到有些内疚,心想等见面吧,等见了面就告诉她。

等到放下电话,朱乐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习惯未雨绸缪的她居然连晚上不回去住都安排好了,万一晚上大董根本没留她的意思,她住哪儿呢?呜,又丢人现眼了……纠结着,纠结着,时间过去了,大董的车开到了。

想到昨天也是这个时候过来接她,不过24小时的功夫,两人的关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朱乐又唏嘘了一阵。

走在大董旁边,朱乐不时歪头去看他——这个男人,这个外表出众,性格……看起来很温和的年轻男人,居然是她丈夫了!噢,她居然结婚了,以后填表啥的婚姻状况那一栏里都要写已婚了,多么神奇的改变!朱乐昂首挺胸,并不着急赶路,碰上往来的同事以及在院里穿梭的同事家属,还热情地跟人家打招呼:看吧看吧,有人为证,她结婚了,马上要有自己的家了,不再跟年轻人抢单身宿舍单身食堂,也不会再被业余媒婆们关爱的眼神照顾了。

尤其是,旁边的人还是大董,多么帅气,多么拉风啊!表说她虚荣啦,是女人都有虚荣心的,不过是掩饰的好坏之分,朱乐越看越满意,越想越得意。

咦,先吃饭啊?停好车,进了饭店的门,朱乐才后知后觉地问,时间还早,至少还不到她平时晚饭的时间。

口水都流地上了,饿成这个样子不吃饭怎么行?大董看了她一眼,笑着解释。

真的吗?朱乐慌忙擦了下自己的嘴,不会那么丢人吧!如果真的流口水,她确定自己不是饿的。

看着干干的手背,朱乐疑惑了,抬头正碰上大董来不及回归正经的表情。

你又耍我!朱乐悲愤了,他怎么越来越坏了啊,难道男人一结婚就变脸是真的?朱乐开始后悔没听取童丹的告诫了。

上床没问题,同居多少次也是未婚,分手后照样有大把男人追在屁股后面跑。

但千万别急着结婚,就算光结婚不洞房你还是处女,离了以后也是二婚了,而且一旦结婚,你都是男人所属物了,没人再把你当回事,包括那个娶你的。

这是某日卧谈童丹小朋友的深夜警言,朱乐此时不知为何忽然想了起来。

跟你开玩笑的。

是我饿了,忙着把手头的活干完,中饭没来得及吃。

大董又恢复了单纯老实纯洁无害的表情,让朱乐瞬间觉得自己刚才的悲愤很无理取闹,转而开始关心他的胃袋。

被他吃定了哈……选中的小区位置并不偏僻,却是难得的低密度住宅,一排排欧式的房子很是漂亮。

大董的房子是底层复式,面积不算大,但布局紧凑设计合理,附赠几十平米的小花园,这让朱乐很喜欢,心想改天可以向梅姐请教一下,弄些花草来打扮打扮这目前被杂草侵占的园子。

里面家具家电一应俱全,虽然看起来像是样板间一样毫无个人特色,却可拎包入住。

住下来再慢慢改造吧,工业设计师朱乐同学,脑子里忽然浮现了很多款温馨家居的轮廓。

客厅、厨房、卫生间都看了,朱乐边看边发表意见,说到兴起,恨不得立刻就要挽起袖子大干一场。

大董闲闲站在旁边,微笑着看她,察觉到她有动手的意图后问:以前都是自己布置房间?原来她只是不会做饭,并不是不会做家务。

朱乐摇摇头,毅然决然:不是。

大董囧了,收回那句到嘴边的:能者多劳,那就交给你了。

改问:为什么?看她这高涨的热情,难道还有人跟她抢?因为我一直没有自己的家啊。

外婆家,奶奶家,还有父母的家,后来便是没完没了的集体宿舍,再后来是梅姨的家,她还没住过自己的家,自然不能喧宾夺主,当然,别人也不给她机会去夺。

大董感觉心中有根弦被触动了,墨玉般的眸子闪了闪,向朱乐走近了几步。

两人之间的距离本来就不远,此刻更是贴近了一般,大董高朱乐半头,一个微微抬头,一个稍稍俯首,打在温暖的灯光之下,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

气息相闻,肌肤贴近,眼看就要发生点什么了,朱乐却忽然有了想法:那个,你不会觉得我脸皮很厚吧,都已经把你的房子说成自己的家了,其实……其实她不是那个意思啦,只是看大董没精力也没兴趣收拾的样子,她才会想越俎代庖的。

你都主动求婚了,还在乎这个?大董略显不厚道地嘲笑她。

朱乐又黑线了,男人真小气!不就是抢了他的求婚吗,大不了再给他个机会,重新求一次。

晚了,谁没事还求娶到手的老婆嫁给自己呀!这又让朱乐想起了童丹另一句名言:谁还给上钩的鱼儿喂食呀!所以,你就任劳任怨吧,随便折腾,只要别弄塌就行,咱们是底层,别让上面的人遭受无妄之灾。

大董随后又宣布。

太好了。

朱乐决定脸皮再厚一点,偶尔损损她,不再像原来那么温柔斯文的大董,反而让她消除了很多面对他时的紧张情绪。

谢谢你啊大董,我小时候看别人玩过家家,一直觉得很有意思,可惜始终找不到人陪我玩,后来就长大了,再也没机会了。

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你不要担心,其实我应该对居家过日子很有天赋的,天赋加兴趣,肯定能做的不错!朱乐满脸兴奋,双手握拳表决心。

此言一出,黑线的变成大董了,过……家家,合着两人在玩游戏啊,两个奔三的人玩过家家?那个,既然结婚了,明天你就搬过来住吧。

听到大董的提议,朱乐从兴奋转为害羞,他提出来的哦,自己没有丢人现眼哦,长长的睫毛微微下合,刚要轻轻点头,只听大董又接着道:今天我送你回去,还是在这凑和一晚?呃,原来是选择题呀!又被作者忽悠了,朱乐为心理活动暴露无疑感到羞愧,好难的二选一呀!算了,你还是住下吧,说不定你爸爸已经找到你住处了也说不一定。

峰回路转,有人替她解决了难题。

这样吧,女士优先,楼上的主卧让给你,我睡楼下,有事喊我。

大董说完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开始——加班。

百无聊赖,朱乐只能来到楼上洗洗去睡。

不是说男人用下半身思考吗?不是说新郎官上任三把火:欲火、欲火、欲火吗?不是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忍得住的只有柳下惠和太监,而柳下惠之所以能忍也因为怀里的女人太丑吗?她,应该还不算丑吧?为毛,介是为毛呀?明明两人都亲密接触过了,明明前两次他还挺欲火难耐的样子。

为毛现在天时地利人和具备,两人还刚刚领了经营许可证,狼却忽然变成了羊,改吃素了呢?宽大柔软的床上,朱乐一个人裹着床单滚来滚去地思考问题。

到底是昨晚一宿没睡,加上白天忙碌了一天,尽管心情无比纠结,过了一会儿,朱乐还是沉沉睡去。

睡的真是很沉,连半夜有人推门进来都不知道,大董轻手轻脚取了睡衣,定定地看着床上睡相很不淑女的人,叹了口气,又转身离开。

夜半,刺耳的铃声响起,被吵醒的朱乐迷迷糊糊抓起旁边的电话,喂了一声之后,才忽然意识到这并不是自己的房间,嗯,确切来说,并不是自己原来的房间。

朱乐?大董呢,叫他来接电话!是潘东,他听见朱乐的声音有一刹那的惊讶,不过也只是一刹那,语气就又便成了火急火燎。

朱乐不再多说,放下电话刚要出门喊人,房门已经被推开。

大董进来抱歉道:刚装了电话,知道号码的人不多,没想到会打扰你睡觉。

朱乐摇摇头表示不介意,并伸手打开了床头灯,大董身材颀长挺直,穿上宽大的睡衣睡裤,居然也很有型,还有种风度翩翩的感觉,实在是不管何时何地都赏心悦目。

他握着电话的手修长且有力,此刻因为握得太紧,关节有些泛白,冠玉般的面孔也越来越白,嘴唇紧抿,眼睛一眨不眨,整个人静止一般,尽管这样,还是很迷人,咦,等等,且慢发花痴!朱乐赶紧提醒自己,大董这是什么表情呀?不对劲,太不对劲了!如果没看错,他此刻的表现应该是恐惧,深深的恐惧,当然,还有极致的震惊——可以料定,潘东带来的消息绝对是坏事,还是大大的坏事!终于放下电话,大董腾出来的空手,竟然在微微地颤抖,他脸色苍白无比,眼睛像是两个黑潭般深不见底。

朱乐被他吓到了,她从来不认为大董是胆小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乐乐,你现在能不能开车?送我去机场,越快越好。

得到确认后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朱乐不敢耽搁,立刻换了衣服下楼,发现大董已经穿戴整齐,只拿了个随身的黑色背包。

去往机场的路上,大董打了个电话给试验基地负责人,说家里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之后一直保持沉默。

登机之前,他终于看向朱乐,帮她整理了睡觉弄乱的头发,嘱咐一句:回去好好休息。

便头也不回地上了飞机。

他临走前的眼神很特别,含义十分丰富,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朱乐每次回忆起来,总能发掘出一点新的东西。

三十五出了机场,朱乐把车停在路旁,认真思考了一下今晚发生的事情,越想越摸不着头绪。

大董打电话请假的时候说是家里出了事情,种种迹象显示应该是很严重的事。

但是,他们已经结婚了啊,按照传统的说法,自己应该算是他们家的媳妇了,也是家庭的一员吧?可他居然一句话都不向自己交代,是无法交代还是觉得没必要交代?这两种可能对她来说都不是好事。

朱乐双手插进头发,从额头向后脑,给自己的头皮做了个快速的按摩,企图快速恢复些精神。

恋爱结婚,真是件蛮伤脑筋的事。

剩下她一个人,原本清静的房子就变成了冷清。

在床上胡乱翻滚了一阵子,好容易等到天亮,朱乐收拾了东西决定先回梅姨那里,梅姨习惯早起,这时应该已不会打扰到她。

还不到堵车时间,一路畅通地来到梅宅,也不过早上七点,按照习惯,梅姨应该在楼上的静室练瑜珈。

因为马上还要去上班,朱乐把车停在了院子外面的路边,并未停入车库,然后轻手轻脚地进了屋,如果运气好,她换了衣服就出门,可能都不会和梅姨打照面,解释的事,就留到晚上再说吧。

然而朱乐忘了,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好运的人,长这么大,她真正想要的东西,都是费尽辛苦才能获得,还有些是求之不得。

记得有人说过,在佩戴挂件的时候,男戴观音女戴佛,只为取其谐音,观音为官印,佛则为福,大抵意思是男人都渴望升官发财,女人最重要的则是福气。

朱乐自认是个没福气的人,爹不疼,娘不爱,这么多年的生活用四个字就能形容:不合时宜。

出身富贵之家,即使她资质平平,相貌平平,只要按部就班,甚至一丝努力都不用付出,只管吃喝玩乐,也能一辈子生活无忧。

又或者她不甘心做米虫,那么在家庭的帮助下,她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很容易就博得个才女、名媛的名头,最终还能公主一样在一众青年才俊中选个最青年才俊的做驸马。

甚至,她再自找苦吃一点,非要做出点实实在在的成绩,无论从商或者从政,又或者做一些其它行业,只要她乖巧一点,顺从一点,不去强求父母去做他们做不到的事情,别的方面他们其实并不小气,尤其是对自己唯一的女儿,她就能过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生活。

偏偏,少年时期她刻苦学习,委曲求全,把所有的苦都吃了,终于取得他们的肯定时,迟来的叛逆爆发了。

她忽然觉得自己之前的生活很没意义,是在为别人活着,奶奶和外公去世之后,在那么一个大家庭里她一丝温情也感受不到了,父母每次见面对她只有要求和指责,要求她听话要求她懂事,指责她不够能干不够优秀。

一个通宵没睡之后,朱乐想通了,她忽然觉得现有的一切她都不需要,而需要的东西却无处可寻,她决定换一种活法。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的改变会带来父母那么大的反应。

先是震惊,然后是暴怒,再后来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她的一切想法,丢给她一个人生企划书——他们对她的要求都形成了书面文字,事无巨细全部包括,那是完美无缺的人生,也是相当无趣的人生,三岁看八十,在她这里一点都不夸张,剧本都写好了。

朱乐不确定自己来自何方,也不知道死后会去哪里,究竟还有没有来世,如果人生只有这么短短几十年,纵然锦衣玉食荣华富贵,毫无悬念和波折地走下去,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异?她决心反抗到底,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父母斗争的那段时间,绝对是一场噩梦,不敢回想的噩梦。

结果她赢了,并不是她有多么厉害,而是因为他们太忙,没有精力和她持续周旋,而作为朱、毕两家的女儿,不疯不傻,他们也不能整天把她关进屋子里不让见人。

随她去,小丫头不知天高地厚,在外面吃了苦头自会乖乖地爬回来。

母亲雍荣华贵地坐在那里,冷冷地瞟了她一眼,给了她十年自由。

于是,朱乐发现离开了家庭的庇护,她也不过是个平凡的女孩。

原来苦心钻研的东西,琴棋书画举止进退,不过是富人消遣的玩意儿,是奢侈品,不是必需品,那么多年的修炼几乎白费,要穿衣吃饭有立锥之地,她还得好好上学,努力工作。

母亲的预言落空了,她没有乖乖地爬回去,反而一步步地站了起来,就在她凭借自己的双手挣得一切的时候,他们又出现了。

这次他们想干什么,推倒所有从头再来?二十八岁了,她不认为还需要别人指点她的人生,至于包办婚姻,更是无稽之谈!看到端坐在客厅喝茶的父亲朱青柏,朱乐竖起所有的汗毛,用极端愤怒的眼神瞪着他,如果不是顾忌对面的梅姨,早就冲过去大吼也说不一定。

大董还真是说对了,以他们的神通,想找到她的落脚之地,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父亲对她的忽然出现似乎也有些惊讶,一向波澜不惊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奇怪的是,并没有开口。

乐乐,你不是加班吗,怎么会早上回来?梅姨看到她更加吃惊,猛然起身后居然没有站稳,又跌坐了回去。

梅姨的慌张让朱乐愤怒稍敛,她尽量用平静地语气开口:我回来拿换洗……衣服两个字还没说出口,朱乐忽然闭上嘴巴,手里的包咣当一下掉落地上。

梅姨和父亲的身上,都是纯白的丝质睡衣,她不认为父亲会无礼到以这身打扮登门造访,现在是早上七点,也不是访客的时间,并且,梅姨为什么这么慌张?真相如此明显,朱乐反而无法接受,很早的时候她就知道父亲在外面有人,母亲也有,虽然他们做的十分隐蔽,外界无人得知,可却瞒不住一双如影随形并在时刻观察他们喜好的明亮大眼。

尽管发现了,但他们两人互不干涉,其他人想管也管不了,朱乐更没有立场,也不敢去表达意见。

可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见又是另外一回事,尤其看见的真相又是这么不堪。

为什么,为什么非要是梅姨,可亲可敬,对她关怀备至的梅姨?往事迅速在脑海里闪过:便宜到不可思议的房租,一见之下的投缘,家乡的小菜,梅姨而非梅姐的称呼,还有昨天若隐若现的劝戒,其实,早就有迹象的吧。

是她傻,活到这把年纪,怎么还相信天下有免费的午餐,怎么还奢望有人无缘无故地对她好?只是,她想干什么呢,以此来讨好父亲?还是爱物及乌?她可知道,对于父亲来说,自己这个女儿完全不受宠,连路人都不如。

多失败的投资呀,还是最脆弱的感情投资!我结婚了,很快就要搬出去,咱们把房租结算一下吧。

朱乐尽量稳定了心神,对朱青柏视而不见,那声梅姨也无法再叫出口。

啪的一声,杯子被狠狠地撞在桌上,朱青柏又一次铁青了脸(大家不要误会,其实,他城府很深,平时真不是这么喜怒形之于色的,只是,这两天发生的事,是在是太⊙﹏⊙b了!)拿你的终身幸福和我们赌气,这就是你所谓的寻找自由?朱青柏终于忍不住开口,在朱乐转身上楼之前。

看了眼无措的梅萍,朱乐忽然有勇气直视父亲的眼睛,扯了扯一边的嘴角,冷笑:我还有终身幸福可以赌气,你呢?混帐!这次是杯子碎裂的声音,并且就在自己脚下,朱乐赶紧快步上楼,免得还有东西追加过来。

父亲被激怒了,彻底激怒了,这感觉,可真……爽啊!单位还有很多事要处理,朱乐赶紧收拾了常用的东西打包带走,准备剩下的以后再说,反正梅姨也不会急着用这个房间——天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那一开始的出租条件不是像量身定做,根本就是,她丝毫不认为梅萍还会把房子租给别人。

拎着箱子下楼的时候,父亲已经不见踪影,梅萍则换上了一套正式的服装,在楼下等她,见她箱子沉重还想伸手帮忙,被朱乐婉拒。

对不起,我不是刻意要瞒你,而是怕你一开始就知道的话,会对我有抵触情绪。

梅萍表情温柔,满怀歉意。

见她这样子,朱乐也无法保持僵硬的面孔,感□彩的转变,需要一个缓冲。

其实,我对你抵触不抵触,有关系吗?朱乐看她时眼神带有悲悯,没有说出口的是:你该不会以为父亲会离婚娶你吧,如果会,又何必等到现在?四十多岁的女人,再美再有钱又能如何?没有孩子,没有能带得出去的男人,背井离乡,甚至连亲戚也不来往——至少相处的这段时间,她不曾见过梅萍有什么亲人造访。

果然,听了她的话,梅萍脸色微变,苦笑一声:是没关系,但是我想让你知道,我真的和你很投缘,和……他无关,后来就无关了。

朱乐点点头表示赞同,父母都是极其自负的人,就算是见不得光的伴侣,也不会降低档次,梅萍相貌气质都不输母亲,温柔贤惠过之,也没有母亲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势,其实是个好女子,自己又何尝不喜欢她。

我本来想在彼此知道身份之前,和你有初步的接触,也能先留个好印象,没想到会弄巧成拙,以后,真的连朋友都不能做吗?看着朱乐疏离的眼神,梅萍的难过溢于言表。

朱乐微微抬头,露出今天第一个笑容:当然可以,在你离开他之后。

为什么?我以为你并不喜欢你的母亲。

梅萍大惊,她向来恬淡,今天表情出奇地丰富。

何止是不喜欢,我简直是恨她,恨她高高在上,对我的事横加干涉。

那你……我不是叛逆少女,我知道他们对我的干涉并无恶意,只是大家理念和价值观不同,所以势同水火。

做为她生出来的女儿,我不可能和她丈夫的情人做朋友,那样对她是侮辱,也是挑衅,被她知道,对你对我都没好处。

朱乐看了梅萍一眼,接着道:而且,我尊重婚姻。

三十六话说的虽然潇洒,朱乐在出门后还是流下了眼泪。

做人太失败,这么多年,不管是亲情友情爱情,她收获的都很少,对梅萍这个忘年交,她很欣赏,也很珍惜。

除了至今单身,梅萍几乎满足朱乐对完美女性的所有幻想,想不到真相却如此不堪。

人生若只如初见,惆怅唏嘘的不只是恋人。

恋人又如何呢,大董挥一挥衣袖就走了,连个解释都没有,明媚的秋日,带给她的却是惆怅和忧伤,唯有工作还得继续。

老涂待她确实不薄,一周时间就把住房钥匙交到了她的手里,在这以拖沓闻名的大型国企,效率实在高的出奇。

只是时至今日,往日梦寐以求的东西真正拥有了,有欣慰,却没有想象中那样的满足和快乐。

大董走了一周消息全无,父亲和梅萍那里有消息她也不想理会。

目前为止,不辜负她的只有工作,礼尚往来,她也要对工作尽心尽责。

紧锣密鼓的准备阶段结束,集团公司牵头,由各个环节工作人员所组成的考察团终于要出发了。

这不是朱乐第一次出国,却是第一次以本版块负责人的身份参与外贸项目,回来要亲自做报价,这次考察必须认真对待。

很快朱乐就发现,最能忘忧的,不是杜康酒,而是和大自然的亲密接触。

于迪拜转机,来到肯尼亚的首都内罗毕,一下飞机,朱乐就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新。

天很蓝很蓝,空气干净的像是不存在,东非大草原的辽阔,非洲人民的热情奔放,都给朱乐带来了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段时间的郁闷犹如一口浊气,全数呼了出去。

本来要住集团公司的驻点,据说都是些极其豪华的别墅,驻扎人员常年养尊处优,却寂寞如雪,连打个牌都很难凑齐人数,听说国内有人员来考察,早就欢欣鼓舞着要接待他们。

可惜,合作方太热情,一早就给他们定了当地的酒店,总公司的领队考虑到要去实地勘察,就配合了对方的安排。

合作方的老板是个犹太商人,据说是本地数一数二的富豪,吃完晚饭后开车送他们来到酒店,然后说句好好休息就告辞了。

领队有些傻眼,赶紧让翻译和对方沟通,问清楚这住宿费谁来负责,答案很销魂,对方只负责订,费用中方自理。

真他妈抠门!领队忍不住摔了帽子,一个大姐吃吃笑他:知道你们这些男人的花花肠子,怕在办事处拘束,不方便出来泡非洲妞,也不想想犹太人的便宜可是好占的。

没办法,出国每天补助是定额,都是拖家带口的国企职工,还想着能省出美金去免税店买东西,有物美价廉的办事处在,谁也不愿意自掏腰包去住五星级酒店。

于是乎,一行人又包了两辆吉普车,浩浩荡荡前往办事处。

办事处果然豪华,网球场游泳池一应俱全,四个工作人员每人奢侈地住了一层楼。

听着中国话,喝着中国茶,大姐笑呵呵地:这才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呀,住什么酒店!朱乐却恨不得扭头回酒店,她没想到跨越半个地球都能碰上熟人,还是刻意想避开的熟人。

此处的办事处主任,张罗给大家接风洗尘的,赫然是杨树成同学(有人忘了他吗?就是那个酒后表白滴)。

当然,朱乐不可能独自回酒店,就算不怕夜晚出来溜达的狮子老虎,非洲人民的热情她也消受不起呀。

刚才在酒店,一个黑乎乎一口白牙的小伙子,非要拉她合影,还伸手揽住她肩膀做亲密状。

后来据当地的翻译解释,中国人是出了名的爱照相,人家那是热情地配合她,自告奋勇当模特。

因为穿的是短袖衬衣,朱乐搓了搓被五个黑手指头抓过的胳膊,苦笑着嘀咕:我是不是还得给小费啊?把头头脑脑们安置好了之后,杨树成向她走来:朱乐,没想到会在这里见面。

是啊,朱乐尽量做到表情自然,你怎么会来这里工作?挂职锻炼,而且这里缺人,总公司近来很看重非洲的市场。

杨树成认真地向她解释。

朱乐点点头,听见他又补充了一句:驻外是个苦差,我没有家累,挺合适。

朱乐笑的略显尴尬,立刻安慰他: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锻炼一段时间,回去指定又要高升了。

男人,不管什么样的男人,对升官这件事都不会排斥,朱乐尽量往这方面引导,果然谈话进行的很顺利。

你呢,这个项目如果成功,会驻工地吗?杨树成的声音居然隐含期待,朱乐心里咯噔一下,不过面上笑容丝毫不变:或许,不过,我打算求求院长,看在我新婚的份上放我一马。

你结婚了?!杨树成再也难掩惊讶地喊了出来。

是啊,不敢辜负大家的希望,终于把自己嫁出去了。

不过刚领了结婚证,还没来得及办喜酒,所以都没通知。

朱乐笑盈盈地自嘲。

呜,好,恭喜。

杨树成失魂落魄,明显已不在状态,在朱乐的一再提醒之下才吩咐助理给她安排房间。

晚上不要出门,外面不安全。

杨树成嘱咐完之后,连声再见都忘了说,就匆匆逃离。

朱工,你认识我们杨主任啊。

助理是个小媳妇,丈夫是司机,夫妻俩一起派驻过来,据说这样才能待得长久。

嗯,大学同学。

朱乐在心底叹了口气,心想杨树成除了酒量不怎么样,人还是不错的,都跑到非洲了,自己还一再地打击他,实在有点不厚道。

也不知这小媳妇是不是接触的中国人太少,太寂寞,把她送进屋后居然自动自发地坐下不走了,缠着她开始聊天,当然,聊天的话题主要围绕杨树成。

你对他这么感兴趣,不怕你老公吃醋啊。

朱乐实在不愿多讲,笑着打趣她。

且,我们这四个人,天天除了吃饭睡觉什么都在一起,要出事早出事了。

再说就算我有想法,杨主任也不是那种人,我听说在总公司的时候老多姑娘追他了,想不通他为什么到现在都是单身,你知道吗?小媳妇打破沙锅问到底,似乎非杨树成不谈。

他本来就挺受欢迎的啊,刚毕业就娶了外文系系花,不过后来离婚了。

这小媳妇韧性太强,为了及早上床休息,朱乐只能出卖老同学了。

他离过婚这我们都知道,而且都好多年了,问题是现在为啥单身啊?对方不依不饶。

朱乐哭笑不得,她又不是杨树成肚子里的蛔虫,几年来也就见了两面,怎么会知道?不过说不知道肯定无法过关,她只得硬着头皮下定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他旧情难忘。

哇,朱工,你好有学问哦,还会念诗。

小媳妇立马用崇拜的眼神看她,后来左右瞧了一眼,以悄悄话地形式对她讲:我偷偷告诉你哦,你不要对别人讲,我曾经在杨主任屋里见过一张照片,跟你长得很像,今天一看到你,我还以为他的梦中情人终于来了,想不到是别人,对了,他前妻跟你很像吗?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刚才杨主任那么失态了吧。

朱乐无语了,系花同学比她漂亮多了,而且一点都不像。

杨树成留着她的照片,而且不远万里地带到非洲来,这对她来说真不是一件好消息。

五大洲人民是一家,桃花开遍亚非拉,只是这些桃花,为什么都是晚熟品种呢?接下来的几天,朱乐开始刻意避开杨树成,除了跟大家一起跑工地,看图纸,她在当地一家中国人开的旅游公司找了个导游,空余时间陪她到处玩,只有睡觉的时候才回办事处。

这里真的很美,壮丽开阔的美,和家乡的小桥流水以及都市的水泥丛林相比,像是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勘察告一段落,给了大家一天假期自由活动,屈服于赤道附近烈日的淫威,很多人都想窝在驻点休息,或者在附近的商店逛逛买点礼品带回去。

一是为了躲人,二则也没什么东西可买,朱乐不想浪费这大好时光,和导游一合计,就跟着一个国内来的旅游团,前往闻名已久的那库鲁国家公园看火烈鸟。

很久以前,朱乐就在地铁里见过好利来老板罗红拍的一组火烈鸟的照片,为那铺天盖地的粉红所震撼,想到今天能亲眼见到,很是雀跃。

火烈鸟在那库鲁国家公园的那库鲁湖,这是东非大裂谷中的一个咸水湖。

离那库鲁湖很远,就可以看见湖岸一片红色,那是成百上千万的鸟在湖边浅水里觅食,粉红的火烈鸟把湖岸都染红了,再配合着蓝天白云,如镜般的灰蓝色湖面,美丽地像是神话。

这个从5平方公里到45平方公里面积不定的盐碱湖里,有一种水藻是火烈鸟们的最爱。

车开到距离湖岸还有一段距离,就不能再开,怕沼泽陷车。

于是大家都下了车,在白花花的盐碱滩上,挑着脚能踏实的地方,一步步往湖边走。

跟着大家一下车,朱乐就险些被一股刺鼻的味道熏出眼泪来,导游递给她一个口罩,笑嘻嘻地解释:盐碱滩下积满了鸟粪之类的各种腐殖质,味道很刺鼻,来这里,口罩可是必须的。

道过谢之后戴上口罩,朱乐颇为感慨,心想这么美丽的东西,原来也有丑恶的一面。

不过更多的人还是被火烈鸟们的壮观所震撼,进而丧失了味觉,大家适应了臭味之后,开始致力于把火烈鸟轰的飞起来,以便进行拍照。

可惜,任凭他们大喊大叫,酷酷的鸟儿们就是不为所动,似乎拿准了他们不敢真的怎样,仍自悠闲地在水边低头觅食。

正郁闷着,一阵轰鸣的马达声响起,大群大群的鸟儿开始起飞,飞起的火烈鸟群,有的是单列,有的是人字形排列,但是高高低低错落有致,在水面上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

大家再也顾不上说话,七手八脚地忙着拍照,把这大自然神奇的馈赠定格、留念。

朱乐本不善摄影,此时也一言不发地举起相机噼里啪啦乱照一通。

好容易等大家尽兴上了岸,发现他们的旅游车附近停了一架直升机,意识到刚才正是托人家的福才把鸟儿们惊起的,心想还是有钱人牛啊,忍不住就多看了一眼。

一眼之下,朱乐就愣住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怎么来到非洲,她就老想念古诗呢?姐姐,爸爸说在飞机上就看到你了,我还不信,想不到你真的在这里,姐姐来这里也是看我妈妈吗?直升机前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正是珠珠小朋友和她老爹栗徵。

三十七栗徵可以无视,珠珠却不能不理,尤其是从叶明磊口中得知她的可怜身世之后。

不清楚珠珠口中的看妈妈是怎么回事,朱乐不敢贸然接话,只是笑嘻嘻地冲她打招呼:珠珠,好久不见,你又长高了。

珠珠在她面前显得很活泼,一点也看不出自闭的样子,跑过来扯住她的胳膊又笑又跳,真像是老友重逢。

上次见栗徵场面过于激烈,没顾得上跟他打招呼,这次就不同了,总不能拉着人家闺女亲热不理老爹吧,朱乐尽量落落大方地向他问候了一声,心想他要敢提那晚的事自己扭头就走。

栗徵岂会是那等没有眼力价儿的人,笑容温和的就像湖边的微风:我来这里开会,顺便陪珠珠看看她妈妈生前来过的地方。

原来如此,朱乐看着珠珠明媚的小脸,知道他们并没有像有些大人那样去哄孩子:你妈妈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或许因为这样珠珠才早熟,又或许因为她早熟栗徵等家人才会告诉她实情,答案不得而知。

游客们拍完照后上车,准备去下一个景点,导游过来喊朱乐归队,朱乐应声之后准备向父女俩告别。

姐姐你不要走,爸爸说一会儿去看斑马,你跟我们一起好不好?珠珠拽住她的手不放,尽管戴着遮阳帽,她的小脸蛋儿还是被晒得红彤彤的,两只大眼睛忽闪着,里面是毫无遮拦的祈求和不舍。

朱乐为难了,拒绝的话说不出口,不得不抬头向栗徵求救。

本以为他会出言阻止,想不到他眼睛笑成半月型,道:我们接下来去马赛马拉看动物,车辆在那边已经准备好了。

朱乐气结,现在是动物迁徙的季节,她对传说中的角马过河十分好奇和向往,也听说过不去马赛马拉就等于没去过非洲和肯尼亚这句话,但由于时间有限,且找不到志同道合的玩伴不得不放弃,其实心里痒痒的很不甘。

现在栗徵竟然这么诱惑她,是可忍孰不可忍!可是身为一个根正苗红的□员,身为一名新世纪职业女性,可以咬牙切齿肚里窝火,可以撒泼打滚耍无赖,有一点却不能不做到,那就是要看清现实抵制诱惑。

对不起珠珠,姐姐明天的飞机回国,今晚天黑之前要赶回住的地方,回北京之后再找你玩好不好?家长不肯帮忙,她求人不如求己了。

哦,那好吧。

珠珠所受的教养让她明白不能强人所难,可违心顺从之后,脸上的失望却是丝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来,眼睛水汪汪的,似乎随时会滚出泪珠儿,看在朱乐眼里挺难受,觉得愧对了她一样。

我来这里开会,晚上在内罗毕还有一场晚宴,不会太晚回去,你要没什么别的事情,看完动物跟我们一起走也来得及。

栗徵弯腰将女儿抱起,对着朱乐做正式邀请。

看到飞行员转身登机,随后马达响起,朱乐暗骂自己愚蠢,从这里开车回去自然要好几个小时,可人家有飞机呀,岂能再以常理推算。

珠珠破涕为笑,得到了圣旨一般大声嚷嚷:爸爸说来得及就肯定来得及,姐姐姐姐跟我们去吧,去看斑马还有长颈鹿!这小丫头,对她爹倒是无条件的信任,朱乐看了栗徵一眼,暗暗叹气,心想自己咋没这么好的爹呢。

人之所以能抵制诱惑,一是觉得条件不成熟,怕承担风险,二是担心没有退路要付出代价。

现在这种完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诱惑的障碍被清扫一空,朱乐准备投降了。

上了飞机之后才知道,这直升机是在当地租的,只有一个使馆的翻译作陪,而非朱乐原来设想的惊师动众前呼后拥。

飞过一段毫无人烟的旷野,很快就来到了颇具风情的马拉狮王山庄。

在这里大群的角马和斑马随处可见,却没能幸运地看到传说中的角马过河,饶是如此,珠珠在车上也是左顾右盼十分激动,不时拉着朱乐看她新发现的好玩事物,开心的无以复加。

反观她老爹,一身户外休闲服装,扛着个大炮筒似的专业相机,微微眯起眼睛认真拍照的样子,彻底颠覆了原来在朱乐眼中衣冠楚楚的政客形象,反而像个痴迷于美景的驴友,人也显得年轻有活力了不少。

似乎察觉到朱乐在看他,栗徵回头冲她笑了笑,回眸一笑百媚生——不知为啥近来爱念古诗的朱乐就想到了这句话,脸立刻红了,心想要让栗徵知道自己这么形容他,非得血溅草原不可。

正在这时,司机的对讲机忽然响了起来,这些车辆之间都随时有联系,一辆车发现好玩的东西,立刻知会别的车辆,大家有眼福同享。

此时就是有人在不远处发现了猎豹,向大家发出了邀请。

栗徵问女儿:珠珠,你害怕豹子吗?珠珠睁大眼睛看看父亲,又看看朱乐,嘟起嘴唇道:爸爸和小朱姐姐陪我,我就不怕!言语之间,颇为豪迈。

栗徵掐了掐她的脸蛋,爽朗地笑了一声,便吩咐司机离开斑马角马长颈鹿和平共处的和谐社会,前往猎豹出没的草丛。

一只,又一只,隔着几十米之外还有一只,再有一只……在这里,狮子猎豹之类的凶猛动物并不是特别常见,更何况是难得的猎豹一家四口,包括司机在内,车上的人都兴奋了。

这个家庭的成员中,有一只未成年的小猎豹,睁着懵懂的双眼,跟在母猎豹身后四处张望,望着望着,小猎豹离开了母猎豹,悄悄走向不远处的一群斑马,鬼头鬼脑地进行窥视。

大猎豹们对小猎豹的离群行动并无异议,都不搭理它。

然后几乎是一刹那的事情,小猎豹对一匹小斑马发动了攻击,受惊的小斑马拼命奔跑,向斑马群跑去。

眼看小猎豹要跑远了,大猎豹们却还是无动于衷,并没有帮忙的意思,似乎也不打算把小猎豹追回来,而此时小斑马的父母却迅速冲了过来,帮助小斑马拼命抵挡小猎豹。

小猎豹功亏一篑,大猎豹们似乎仍不打算帮忙,只是慢慢地踱过来,将小猎豹带离了现场。

这一切的发生不过十几秒的时间,大家却像看了一场大片般惊心动魄。

之后司机呜里哇啦说了一堆,还摇摇头带些感叹的样子,朱乐以为他在替小猎豹惋惜,心想这人心可真狠,难道非要小斑马被抓住拆吃入腹才算完满?他说,小猎豹从此是不会放过这小斑马了。

栗徵似乎察觉到朱乐的不满,淡淡对她解释。

误会解开,朱乐反而心中一禀,再看那受了惊寸步不离依偎着母斑马的小马,惆怅怜悯之情溢于言表,心中祈祷那母斑马最好寸步不离护得小马安全长大。

爸爸,小猎豹为什么不肯放过小斑马,大家做好朋友不行吗?珠珠清脆的声音一派天真烂漫,大人们都沉默了,谁也不忍对她讲解弱肉强势的自然法则。

因为小猎豹比小斑马强大,如果小斑马长大变强了,小猎豹就不敢再欺负它。

栗徵似乎斟酌了一会儿,才开口对珠珠解释。

我知道了,就像明明现在比我强,就欺负我,如果哪天我像爸爸一样,不,就算像小朱姐姐一样厉害,也不怕他了!珠珠真的是很聪明,很快就举一反三。

栗徵摸着她的头,笑着点点头不再开口。

朱乐在一旁看他们慈父乖女的样子,忍不住鼻子有些发酸。

老天真不公平,为什么她当年受欺负的时候没人跟她说要变强?百无一用是书生,她哪里厉害,到现在自己的命运都不能主宰。

珠珠有栗徵这样的好父亲,将来前途可不限量。

其实,珠珠很不幸,她的父母都不称职。

回到内罗毕,把玩累后熟睡的珠珠交给随行的保姆,栗徵执意陪司机一起送朱乐回办事处,可上车后第一句话就让朱乐有跳车的冲动。

这样还叫不称职,那她家二老可以去挂牌游街示众了!就算他想自谦,能别在她这个伤心人面前谦吗,他又不是不认识她老爹。

看朱乐愤愤不平的样子,栗徵忽然觉得好笑,进一步刺激她:前几天朱书记还跟我聊起你,说险些被你气得高血压发作。

我气他?哼!哼完之后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家丑不可外扬,父母那点破事儿,她还真不想说给栗徵听,即便他可能都知道。

其实我能感觉出来,他挺关心你,或许表达方式不对。

你现在看我和珠珠很好,其实我们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一面,据别人讲,她不在我身边的时候其实很内向。

栗徵收敛了笑意,看看若有所思的朱乐,接着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庙堂更甚。

父亲极好面子,在栗徵面前当然不会表现得对女儿漠不关心,而栗徵和珠珠就算见面再少,那种亲昵的父女关系却是不争的事实,朱乐不想再继续这个让自己难受的话题,彼此信息不对称得太厉害。

珠珠的母亲以前来过这里?情急之下朱乐转移了话题,出口之后才发现自己找的新话题也不怎么高明,这次难受的恐怕变成栗徵了,看来人在本能驱使之下都会选择保护自己伤害别人。

嗯,她以前在这里的使馆工作。

栗徵虽然对她的问题感到有些意外,倒没有逃避,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由末。

原来,原来珠珠的妈妈生前在外交部工作。

她事业心重,生性又好强,怕别人说她倚仗家里背景,生完孩子一过哺乳期就主动申请外派。

由于年纪不大,且不愿搞特殊,自然无可避免地就要去一些四类五类的亚非拉国家。

她天性浪漫不羁,喜欢绘画和摄影,喜欢全世界到处跑,三年前派驻肯尼亚时,还为能来这旅游圣地生活而感到欣喜。

不料一次外出写生的时候,被当地毒虫所咬。

因为那种毒虫即使在非洲也很罕见,病势凶猛,使馆的工作人员不敢擅自决定治疗方案,便第一时间联系了她在国内的亲人。

那时栗徵还不在现在的位置,正陪领导人出访它国脱不开身,妻子便由她自己的娘家人做主,用专机带回国内治疗。

这是珠珠外公外婆一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他们只知道非洲乃老少边穷地区,医疗条件落后,却不明白毒虫毒草三步之内必有解药的道理。

那毒虫虽然厉害,在当地的医院却非必死,来到国内请来世界顶尖的医疗专家会诊,却没能保住珠珠妈妈的命,一代才女就此香消玉殒,因为极度的伤心和内疚,珠珠的外婆在不久之后也撒手人寰。

如今三年祭期将近,栗徵不惜背负公私不分的名声,在开会期间带着保姆带着女儿,来她母亲生前最后生活的地方参观,以此作为纪念。

栗徵言简意赅,聊聊几句便讲述完毕,但带给听者朱乐的遗憾和哀伤却丝毫没有打折,一时车厢内十分安静。

她生前总觉得以后陪伴丈夫女儿的日子还长,事业却不能不重视,而我直到现在还身不由己,珠珠有这样的父母,可不是不幸吗?栗徵苦笑着自嘲。

车已开到,栗徵身份特殊怕引起同事的关注,朱乐坚持请他务必不能下车,不过临走前对他讲:珠珠和我很投缘,如果你不介意,我以后会经常找她玩的。

三十八回国之后,朱乐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大董,发现他手机已经停机,心中恐慌,起初的忧伤和愤怒全数化成了担心——他不会出什么事吧?朱乐想了想,开车来到修车行,却发现那里人来人往似乎在搞装修,随便抓个人问:你们老板呢?那晚最后联系大董的是潘东,至少他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老板在那里。

随着装修工人的指引,朱乐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指挥着人搬东西,立刻上前询问,才知道修车行已经转让了,他上周才接手,是新的老板。

你有原来老板的联系方式吗?朱乐仍不死心。

只有合同上的电话,对方急用钱我一次性付清了,后来就没联系过。

那老板倒也和蔼,回屋找到合同把电话抄给朱乐。

赶紧拨,发现又是停机。

二话不说朱乐火速赶到潘兰的咖啡厅,情况完全一样。

几经辗转,朱乐找到了大董工作的研究基地,又被告知他已经辞职了,时间是她在非洲的日子。

他消失了,和他的朋友一起消失了!他们直到这时,朱乐才发现自己对新婚的丈夫了解那么少,连他的朋友都只认识两个,他们一起消失之后,就像风过水无痕一样,似乎在她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出现过。

如果不是手中的钥匙,如果不是这钥匙还能打开他们的新房,如果不是新房中还有大董的衣物,朱乐甚至怀疑自己是做了一场春梦,而大董说不定就是那专门诱惑人的鬼怪精灵,否则,他怎么能消失的这么彻底?朱乐呆呆地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回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从撞车后初见的惊艳,一来二往渐渐熟悉,他带着笑意给她讲童年往事,她的表白,他们一起登山,还有后来的耳鬓厮磨,在面对父亲时并肩战斗,自己的求婚,他翻身农奴要做主人,然后闹剧般地结婚领证,接到电话后他的震惊和恐惧,然后是送别,再然后是消失。

他的一颦一笑都恍如在眼前,怎么可能是梦?可若不是梦,又怎么会如此荒唐?清脆的门铃声响起,将朱乐吓得跳了起来,然后她发现自己开始抑制不住的颤抖,面部神经都有抽搐的趋势,他回来了,他居然又回来了!门外西装革履的陌生男子被迅速打开的门吓了一跳,定定神之后问道:请问你是朱乐朱小姐吗?朱乐满脸通红,看到来人后脸上的激动迅速变成失望,本以为是对方走错了门,听到问话尽管满心疑惑,还是点了点头。

可是,她这个住址还没来得及告诉任何人呀,连填表购物都不曾有过,一念之间,心脏又提到了嗓子眼。

太好了,终于找到您了,我是董先生的律师,这是我的名片。

对方如释重负,伸出手来做自我介绍。

朱乐看着桌上的那两份文件,像在看毒蛇猛兽,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行,她得确认一下!你是说,他要跟我……离婚?朱乐觉得一定是时差没倒过来,她在做白日梦,不过,总算印证了他的人身安全,某些方面来说,她放下心了。

对,董先生全权委托我处理这件事。

我来找您主要是讨论财产分割的问题,董先生名下的房产和股权都是婚前财产,证书上有日期, 如果朱小姐没有异议的话麻烦您在这份文件上签字证明。

那是一份离婚协议书,阐明大董的所有财产都属于他自己,跟她没有关系,朱乐大致扫了一眼,发现他说的真不是假话,除了那么多套房子之外,他还拥有一家著名民营汽车企业的百分之十股权,那也是一笔天文数字。

除了这套房子之外,别的财产董先生都委托我们挂牌转让,这套房子是他留给您住的,我这里有他的委托书,您什么时间方便可以去房屋管理登机处做一下交割。

不必,我自己有住的地方。

朱乐现在反而冷静下来,平淡地进行拒绝。

无意间嫁了个大款,她却没有做好捞金的准备,火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朱乐只想赶快逃离这里,去找一些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以证明自己不是做梦没有发神经。

毕星华瞪着眼睛看朱乐喝酒,思考着自己是作为长辈该阻止呢,还是作为朋友陪她一起喝。

没想到以他天才大脑的运转速度,问题还没考虑完,朱乐就连着好几杯下肚了。

看她义无反顾的架势,如果他妄图阻止,这辈子就别想再达成所愿了。

毕星华索性也给自己倒上一杯,不过他酒量不好,只能浅酌,等下他要保持清醒,说不定能趁她醉的时候收下这个女儿。

失恋了?不阻止她喝酒,问题还是要问的。

不,离婚了。

朱乐眼睛明亮,没有丝毫的醉意,笑嘻嘻地调侃舅舅:瞧我多仗义,不忍心你作为唯一离婚的家族成员被人唾弃,以身试法来陪你。

离婚好啊,毕星华竟然欢天喜地你比你爹娘都带种,不愧是我看中的女儿,不如现在就认我做爹吧!这什么长辈呀,朱乐又败给他了,强自挣扎:你不问我什么时候结的婚吗?都离了还问什么!毕星华摆摆手,一副你根本抓不住重点的样子,接下来问:不过你跟谁离婚啊,是那个小子吗?两人都明白这个小子指的是谁,朱乐点点头。

好家伙,敢甩我们毕家的女儿,这人够胆。

毕星华立场似乎不够坚定。

朱乐又瞪他:你怎么知道我被甩了,就不能是我提出的离婚?你提出离婚还会找我喝酒,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好不好。

天才的可爱,就在于直白,天才的可恨,是过于直白。

朱乐无法忍受了,一口饮尽杯中酒,走人!不过被舅舅这么一搅局,她顿然觉得自己的买醉有些可笑。

这场婚姻本身就不真实,像是两个成年哺乳动物,偶然相遇之下,被彼此的荷尔蒙吸引,结下一段露水情缘,又因为外界的种种干预,莫名就有了法律事实。

待得激情退去、头脑清醒之后,才发现这一切都是扭曲的,不正常的,于是火速恢复了原状。

不曾经历过爱情,也不明白什么样的感觉才是爱一个人,只是凭着那一见之下的心动,以及随后的相处中感受到的温暖,想着要结束单身,想靠自己的双手组建一个正常的家庭,凭着勇气凭着本能走到这一步,没想到还是悲剧结尾。

她果然是没有福气的啊,连和喜欢的人成个小家过日子的福气都没有。

嫁人不成,六亲无靠,朱乐再一次以拼命三郎的状态投入工作。

这下可好,派驻非洲工地都没有了后顾之忧。

近来集团公司机构改革,人事变动频繁,这两天单位最大的新闻就是涂院长要调离。

不是升职,而是调离,调往另外一个城市的平级单位,因为是从首都调过去,所以普遍认为他是被贬。

毕竟涂院长对她有知遇之恩,朱乐不能确定以何种方式询问这件事,在单位各自忙着处理手头工作没机会单独交谈,朱乐在一天下班之后,买了些礼品,第一次迈入了领导家的大门。

标准的三口之家,涂院长的妻子端庄贤惠,儿子上重点高中,看起来礼貌懂事,比父亲的个头儿还高,一家人和乐融融。

这么多年没见你来走后门,我都要调走了,以后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了,怎么又来巴结我?涂院长接过妻子送上来的茶水,笑呵呵地打趣她,丝毫没有不得志的样子。

朱乐察言观色,终于放心,也笑:江湖日远,他日指不定还要在您手下混饭吃,先留个好印象。

涂妻削好一个苹果递给朱乐,叹了口气:不知道上头怎么考虑的,老涂这么大年纪还得穷折腾,儿子上高中我离不开,一走那么老远,没人看着他肯定胡吃海塞,到时候高血压糖尿病一个个找上门来,名啊利啊,有什么用啊。

涂院长不乐意了:怎么说话呢,你不看着我就不要命了?就那么不放心我?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为了革命就算请客吃饭咱也得上不是……从涂院长家里出来以后朱乐心情很差,她总觉得这次涂院长的调动有些蹊跷,他在任的几年院里效益节节高升,就算不升到总公司任职,也不该落个突然发配的下场。

她有些隐隐的担心,担心他是受到自己的影响,可父母就算有所行动,不也应该直接招呼到她的头上吗?一个毫不知情提拔自己的领导,就算调走了,又能对她产生多大影响?而且潜意识里,她还是不愿意相信父母会是那么狠毒无理的人。

还有大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他抛家舍业变卖资产,不惜和北京斩断一切联系?如果,只是说如果,这都是父母的手笔,那他们就太可怕了。

接下来,朱乐这种怀疑越来越强烈,因为她越来越倒霉了。

之前主持的一个项目,厂方临时决定把项目建议书里的国产设备,在可行性研究里改为进口的,朱乐请示了所长,得到确认后就同意了,一切程序照旧。

想不到厂方第一次进行此类工程,忘记向有关机构把项目建议书的内容替换下来,以为设计院会替他们打点一切,而朱乐又因为做过类似的项目,先入为主地认为设备申请是厂方的事。

直到项目开工,机构年度审计的时候,才发现被官方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上仍是国产设备,但专项资金,则是按照可研中进口设备的价格申请的。

于是,整个都乱了套,因为牵扯到钱,而且是要国家多花钱,问题就大了。

院长和书记去部里开会的时候,被骂的狗血喷头,朱乐以及她所带领的项目小组,更是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

生平第一次在工作中遭受这样的打击,朱乐几乎崩溃。

可这又怪不了别人,要怪还只能怪她不够细心,如果不是先入为主,不是按照惯例行事,如果不是那么忙,如果有时间和厂方详细沟通具体流程,这件乌龙事件就不会发生,这不是别人陷害她,是她自己陷害自己,惟其如此,才更令她难堪和沮丧。

更倒霉的还在后头,涂院长前脚刚走,暂时接管全院大小事务的书记就找她长谈了一次。

大致内容就是她是个人才,但可能过于年轻气盛,做事不懂变通不留余地,又在工作中惹下了大祸。

这次的导火索是外贸项目的报价。

贸易公司为了和欧美等国的技术出口商竞争,把整个项目的报价压得很低,又仗着比他们设计院略高半级,为了保证他们自己的利润,就在设计费这一块上狠压他们。

最后计算下来,本该两千五百万的设计费,被限制报价不得超过八百万。

几百个子项目,光图纸就要用掉几吨,十几人常年驻扎工地,全所二百人都要参与,差旅费和出国补助都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如果这个项目做下来,八百万他们连成本都顾不住。

作为设计单位,人力本身就是最大的成本,这么多人忙碌一年,不仅没有利润,反而要倒贴钱,这样的事情朱乐无论如何不能答应。

涂院长是设计师出身,深知项目报价的具体流程和参考参数。

暂时接管工作的书记则是行政出身,谈项目经常在酒足饭饱时,一拍脑袋就打个几折几折,但由于设计本身固定成本小,赔钱的项目倒也不多。

但这次不同,涉外项目成本过高,占用人力过多,如果赔钱赚吆喝,全所的利润都要受影响,自负盈亏之后员工的收入和利润息息相关。

如果这个项目拿下来,本所的人今年就要靠院里施舍度日了。

都是一样的工作,甚至比别人还要辛苦,背井离乡远渡重洋,最后却两手空空看着别人吃肉自己喝汤,朱乐觉得如果按照报价递上去,都没脸回去见手下员工。

贸易公司多方面向她施压,最后找到书记牵头,大家在饭桌上热火朝天地套近乎,朱乐态度热情殷勤有礼,说喝就喝,说吃就吃,设计费却不肯退让,坚持按照比例分配,底价两千万,按照最低利润率已经是她所能做的最大让步。

碰了个软钉子,算是谈崩了。

到最后对方甚至暗示她不需要考虑自己的年终奖,他们会在别的方面补偿她,也就是说,传说中的回扣向她招手了。

朱乐还是拒绝了,多少回扣够全所二百人分呀?如果能给得够,对方也不用花这么大力气压设计费了。

本来这件事,她不吐口,对方恨得牙痒痒也无可奈何,因为明文规定行政领导不得干预设计费的报价,别的项目之所以会被降价,是总设计师被干预了,而非项目。

碰上软硬不吃的朱乐,全院最高领导人也束手无策。

束手无策的是项目设计费,朱乐这个人却很好对付,尤其是在她流年不利还顶着处分的情况下。

所有的坏事都赶到了一起,正胶着着,肯尼亚发生动乱,第二次考察兼报价的行程被耽误了,等到动乱平定,法国一家出口商近水楼台中了标。

丢了项目,本是天灾人祸的事情,可由于朱乐的不配合,被有心人联合起来捧成了替罪羊。

一下子,朱乐遭千夫所指:技术上不专业,态度上不端正,过程中不细心,还不懂变通认死理,这样的人,还能叫人才?三十九每个人的生活都需要一些支点作为支撑。

家庭,事业,爱情,友情等等,所拥有的支点越多,人的生活就越稳固,越不容易被打倒,反之亦然。

朱乐的支点就很少,家庭早已可有可无,爱情来了又走了,朋友多是泛泛之交,连个可以抱头痛哭的闺蜜都没有。

最强大的支撑点就是工作,工作给她信心,给她尊严,给她衣食住宿,还帮她打发时间。

尽管她在累极的的时候曾有过不做工作狂的念头,当现在一切都离她远去,才发现做工作狂竟然也是幸福的。

和现在的情况比起来,以前那些埋怨那些伤春悲秋,都显得很矫情很可笑——当一个人认为自己不幸的时候,是因为还没遇见更不幸的事。

关于她的处理办法,上头还在继续研究。

最后决定出来之前,朱乐就觉得有些顶不住压力了,她这辈子没在学业工作上栽过那么大的跟头,如果这唯一强大的支撑断裂,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下去了。

人不能选择家庭环境,不能选择父母,那些倒霉事她可以归之为老天待她不公,跳级又让她和同龄人疏离,从小埋头于奇技淫巧,她也没时间和朋友厮混,至于爱情,或许是她没那个命,不是说缘分可遇不可求吗?这些方面的失败,她都能给自己找到客观理由。

以前的挫折,离家和父母作对,为自由和家庭抗争,尽管辛苦,却有一种隐隐的骄傲在心头。

而且在内心深处,她也明白父母不会真的拿她怎样,毕竟血脉亲情在那里,就算他们忙于自己的事忽视她,就算他们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干涉她,也终究不会对她作出实质性的伤害。

所以她淡定,隔岸观火般地淡定,那是一种骨子里的自负和骄傲,不形之于色,却让看懂的人艳羡并敬重着。

和蔼可亲又高不可攀,天然的疏离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养就。

朱乐从不认为自己是天才,但她相信自己智力还不错,而且她勤奋,所以对于靠头脑能够解决的事,她一直是自信的。

而且她自认三观很正,做事讲究原则,也知道灵活把握,总之,在特定的方面,她自我感觉还是很良好的。

所以这次出事,她本能地就想去相信:一定是有人想整她,或者是她的父母,或者是她得罪的人,比如叶铭磊。

停止了手头的一切工作,朱乐终于有时间回顾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脑海里反复思索之后,却得出来一个十分令人沮丧的结论:除了涂院长的忽然调离,其它的事,都是她咎由自取,如果非要埋怨什么,那只能怨运气不好。

身为一个科学工作者,朱乐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诚实。

尽管她很想像个臆想狂一样幻想自己遭人迫害,那会让她好受很多,但在理智的驱使下,她还是决定接受事实。

首先重新回顾了让她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发现那个项目进行的时间,正是她顾影自怜对感情患得患失的阶段,叶明磊的胡搅蛮缠,大董的时近时远,让她没精力也没心思去关注过多的事。

其实她也没出什么大问题,不过是公事公办按照流程走,问题只是碰巧,碰巧对方没有经验,碰巧他们没想到去更改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于是碰巧,就出事了,出的是两方都有责任的事,但因为他们是乙方,责任就重大起来。

至于外贸项目的报价,则是在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

朱乐详细研究了以往的案例,把各个参数烂熟于心,却没考虑到人为因素。

这种错综复杂的大宗项目,一般交给年长的老总师做,比如她的师祖王大师。

原因一则是因为他们经验丰富,二则是工作多年在部里以及各个机关都有严密的关系网,熟人好办事,大家一个系统,多的是同学校友上铺的兄弟对门的姐妹,一个时代起来了,所有的人都起来了。

比如总公司的负责人和贸易公司的老总是研究生同学,后者和本院里的书记又是本科同学,自己所里的高所长则又是书记高中时的下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吃肉,也给你弄点骨头。

王大师桃李遍布全系统,这个项目如果他来负责,相信那些人绝对不敢把价格压这么低。

但朱乐在那群人眼里,就是一黄毛丫头,无亲无靠一腔热血的愣头青,谁会把她当回事?涂院长对她的赏识众所周知,但过早地委托给她这样的重任,就像小女孩儿学穿大人的高跟鞋似的,不合适,难免就要拌脚摔跟头。

甚至也不能说是涂院长的错误,谁都是从底层做起的,要想往上爬,要么有人拉你,要么有人可踩。

其实人家给她机会了,贸易公司老总找书记牵头,把她一个小小的总师(这里的总设计师,大概相当于项目经理的职位。

)奉为座上宾,如果她识趣点,就算不能打入到他们内部,看在需要她配合的份上,他们也不会亏待她,何况人家已经暗示要给她好处了。

是她自己想不开,不敢去牺牲下面工作人员的福利。

其实若真的把价格报低,只要没有更高级别的领导反对,审核的时候能通过,赔钱不赔钱,自有院里和所里兜底,她只要做好本职工作,责任不会由她承担。

低价占领市场的理由,已经被领导们用过很多次。

至于肯尼亚发生动乱耽误行程,打死她都不相信有人未卜先知,或者进行操纵。

总而言之,这两项失误,一个归咎于她经验太多想当然,另一个则是她没有经验,当然,还要加上重要一项,那就是她衰到家的运气。

在一衰到底的情况下,朱乐还见识了中国人顶红踩黑的劣根性。

朱乐分的房子在院里的家属楼,这次分房不是集体大批地分,而是作为对特殊人才的照顾,只有她这么一套,因此格外引人注目。

也许是从收拾到搬进去,都只有朱乐一个人忙乎被大家看在眼里,也许是时不时冒出来的个人情况登记表被有心人留了意,朱乐离婚一事在坊间流传的如火如荼,比闪婚的版本还要多上很多。

火速结婚分房最多招人侧目招人妒忌,但闪婚之后又离婚,平白无故落了套房子,就和诈骗扯上了关系,上升到人品道德高度了。

其实为了分房结婚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人家做戏做全套,有人假戏成真就过下去了,就算要离,也会先拖上一段时间,待得风声过去再进行,像朱乐这样急吼吼明目张胆的,还真没有。

朱乐朱大小姐,无意中又做了把明星,还是公然挑衅道德规范,公然挑衅全院职工智商的那种明星,其性质之恶劣,不亚于当年某女星身披日本军旗装上舞台。

都是那种法律无法制裁你,但民愤口水就能淹死你的那种。

如果朱乐运气旺正当红,很多人还会有所收敛,还会坚持八卦基本原则,背后议论但绝对不会让当事人知道。

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一个从上到下人人喊打的落水狗,还有谁会在乎她的感觉?基本上,除了待在家里不出门,那些或鬼祟或闪烁或嫌弃或鄙视或幸灾乐祸的眼神,都会如影随形般地跟着她,高高低低的议论声也不会再刻意避着她,出去上趟厕所,都能给八卦升级加补丁。

人言可畏,直到这时朱乐才相信阮玲玉当年真的死于谣言,直到这时,朱乐才发现自己人缘居然这么差,原来她之前的所谓受欢迎,跟同事的和睦相处,都是幻想出来的假象,骗人骗己而已。

好在,最亲近的两个人,毛东被派往新疆做项目,童丹休了探亲假未归,如果他们两个也对她冷嘲热讽,朱乐都要怀疑自己是否还有 勇气踏入单位的大门。

这是?书记的视线从光滑如镜的实木办公桌上,转移到坐在他面前的朱乐身上,并发出了疑问。

我的辞职报告,还有房子的钥匙。

朱乐平静地说,眼观鼻鼻观心,看似波澜不惊。

小朱,你这是做什么,关于你的事上头还没做出批示。

至于房子,分了就是分了,没有交还的道理,以往辞职的都没上交,你着什么急?书记说得诚恳,一副爱才心切的样子。

朱乐笑了笑:我就是想趁处理结果没出来赶紧辞职呀,要不档案里写上一笔还有哪个单位敢要我?房子的产权证还没办下来,我现在辞职的话,于情于理都不应该占这便宜。

书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小朱,你这又何必……话未说完,桌上的电话突然急切地响了起来。

书记接完电话对朱乐讲:要去部里开个会,很急,你的事回头再说吧,好好工作别瞎想,啊?哄孩子似的对朱乐说完,就站起来拿外套。

书记和涂院长不同,朱乐和他打的交道不多,不敢放肆,立刻站起来恭恭敬敬地告辞。

心烦意乱地等到下班,朱乐就匆匆逃离了单位。

现在她手头基本上没有工作,每天坐在办公室像上刑似的,只盼能早日解脱,就算放弃八年来在这里打下的根基,就算放弃现有的专业,也无所谓了。

如果不放弃,由于她的专业面狭窄,如果还干本行基本离不开这个系统,档案中留下污点,背着处分度过以后的职业生涯,是朱乐无法想象的事。

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如果哪天工作沦落成混饭的工具,那么她宁可不要,这是底线,是最基本的坚持。

以前忙碌惯了,忽然闲了下来,朱乐反而有些不适。

周末的日子无处可去,索性翻出尘封已久的笔墨纸砚,摒神静气,尽情挥洒。

提起笔来,外公慈祥却又严厉的音容笑貌仿佛犹在眼前,慈祥的是态度,严厉的是要求。

她束着丫角小辫,跪坐在红木方桌前面描红,功课做完,白衣黑裤的阿嫂总会送上来些好东西,有时是粉瓷托盘里碧绿荷叶上的大红樱桃,有时是青色瓷碗中剥好去核的雪白荔枝。

外公精神好的时候,会趁机教她些绘画技巧,她就得流着口水听他讲色彩如何配比,线条如何勾勒,好容易等他说完,以最快的速度就能吃的甜汁四溢,口齿生香。

那时候或许人小,总觉得外公家的园子很大很大,迂回曲折的回廊,荷叶田田的池塘,有锦鲤帮她解决吃剩的糕点,有青蛙陪她度过寂寞的夜晚。

到了冬天,把莲藕挖出来,配上窗前那颗桂花树上采下的桂花,以及上好的荔枝蜜,上笼蒸熟之后,就是她最爱的睡前零食,为此还蛀坏了几颗乳牙。

往事不可追,朱乐原来一直以为自己童年不幸,如今回想起来,竟也满满的都是惆怅和向往,原来再不幸的童年,也比大人的世界简单愉快。

现在的她,宁可穿越回过去,做那个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寂寞丫头。

不知不觉间,一天已经过去,当肚子雷鸣般地开始抗议,才发现自己竟然一天都没有吃饭了,朱乐决定外出觅食——就算过不下去,她也不想选择饿死这么凄惨的死法。

丢下笔正打算去洗手,门铃忽然响了起来,看看窗外已经日薄西山,谁会在这个时候到访?四十章门打开了,朱乐见鬼似的看着外面的人,下意识地要把门关上。

对方手一撑,没能如愿,朱乐倒也不再坚持,转身走进屋里。

莫名其妙地离婚,莫名其妙地消失,现在又莫名其妙地回来找她,也罢,朱乐倒想听听他能有什么理由。

他居然在笑,他居然还有脸笑!朱乐死死地盯着眼前这个男人,怀疑他是否被人重生了。

饿了一天,赶紧过来吃点东西吧。

大董秀秀手中的一大包食物,环视了周围,发现桌子上沙发上到处都铺着墨迹未干的宣纸,索性席地而坐,把袋子里的方便饭盒统统掏出来打开。

豉椒凤爪,水晶锅贴,红油抄手,粉蒸排骨,清蒸鱼,荷叶鸡,巧的是,竟有她刚才YY很久的桂花糯米藕,当然,还有两盒热气腾腾的拉面,飘香四溢惹人馋涎欲滴。

本想问他怎么知道自己饿了一天,又不想好声好气和他说话,这些吃的一看就是刚从附近那家外婆厨房打包回来的,朱乐很想有骨气地把食物和买它们的人一起扔出去,可饥肠辘辘的肚子出卖了她,咕咕噜噜一阵响,把她凌人的气势削减了很多。

心一横,朱乐也盘腿坐了下来,专心致志地——吃东西。

吃饱之后,朱乐的心情好了很多,终于抬头看他一眼:好了,你可以走了。

大董的笑容快支撑不住了,他买的是两人以上的份量,现在除了一碗拉面,别的居然都没剩下什么,忍不住就瞟一眼朱乐的肚子,发现腰肢仍然纤细,并没有鼓出的胃袋。

那么多食物哪儿去了?不是说物质是守恒的吗?理科天才大董,脑子里迅速浮现了一个深奥的课题。

看什么看?非礼勿视你不知道吗?现在时间不早,孤男寡女的相处很不方便,慢走,不送!朱乐察觉到他目光着落处,气红了脸。

自从两人认识之后,朱乐还是第一次用横眉冷目的态度对待大董,一时两人都有些不适。

但是朱乐这边,话一出口就已经后悔了,因为她发现自己的眼神还不够凌厉,语气还不够冷然,说出来的话更像是情人之间撒娇赌气,而她本意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再看大董,果然他原本尴尬的脸再度用笑容武装起来,晶然的黑眸闪出一抹光彩,正要开口,被朱乐用手势阻挡。

你可能还不大了解我,我不习惯和人结怨,也不喜欢吵架,叶明磊那么讨厌我再见面都会笑脸相迎。

但是你不同,你欠我一个解释,这个解释完成之后,我以后不想再看到你,我是说真的。

朱乐紧紧抓住上衣下摆,用前所未有的严肃语气说出这番话,这种态度,她更不习惯,以至于胸口有些发闷。

不再勉强维持笑容的大董,看起来分外憔悴,似乎这段时间苍老了不少,不复往昔温和干净的翩翩美少年形象。

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睛,此刻布满了红血丝,眼角添了几丝细纹,脸色有些暗哑,唇边有泛青的胡茬,此刻的他带些陌生的颓丧,如果不是朱乐早已把他的五官身形铭刻在心里, 根本认不出这就是那个总是从容自如的天才少年。

他,或许是有苦衷的吧,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朱乐立刻又硬起心肠:即便如此,他也不该一走了之音讯全无,因为那时,她已是他的妻子,生平最恨的,就那种没有责任感毫无家庭观念的人。

想起对他倾心的理由,他身上幸福家庭所侵染出来的温暖,以及严谨认真对人和气充满同情心的性格,绝对占了很大的比例。

甚至是他偶尔孩子气小市民的一面,在她看来都可爱无比,他拒绝潘兰的斩钉截铁丝毫不拖泥带水,则更是大大地加了分。

只是没想到,他走的时候也那么决绝,连个解释都没有,既然如此,还回来找她干什么?想到单位同事关于她假结婚骗房子的传言,朱乐眼圈一红鼻头一酸,委屈从中而来,立刻停止了回忆,愤怒犹如毒蛇的舌信,丝丝地向外冒着。

只是这时,惹她愤怒的人反而不再看她,自顾自站起来打量着周围的一切,把朱乐忙乎了整天的作品一一看过,然后叠好收起,最后冲她灿然一笑:乐乐,我无家可归了,你能不能收容我?朱乐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天,不带这么整人的吧?就算你把原本的温柔敦厚的好男人收回,让她继续剩下去,能别换一个假冒伪劣的吗?盗版也没这么离谱!你给我出去!立刻!马上!去他见鬼的解释,她不想听了,朱乐一手叉腰,一手指向门口做茶壶状,此刻她不介意化身泼妇。

我是说真的,对不起乐乐,我本来打算留给你住的那套房子,也给卖掉了,要是还有别的办法,我真不想食言的。

但是现在,我身上最后的一点钱买了这顿饭,连宾馆都住不起了,你要是不收留我,我只能睡马路了。

大董解释的一本正经,脸上居然还带有穷困交迫的窘态。

朱乐一时愣住了,他这样子,不像是在说谎。

北京的十一月,已经进入冬季,看他身上单薄的夹克,朱乐不知道如果他的话属实,自己是否真的能狠下心赶他睡马路。

可是现在僵持的局面,似乎也很难打破,朱乐拉不下脸来收回刚才的话。

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朱乐仍然没什么好气,不过已经收起茶壶造型,转而走向沙发坐了下来。

大董犹豫了一下,搬了个软凳坐在她的对面,苦声道:流年不利,家破人亡。

什么?朱乐险些一头摔下来,刚才的愤怒早已烟消云散,大声问他:你没开玩笑吧?大董看她的眼神如怨如诉:有这么开玩笑的吗?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一直赖着你的,明天就出去找工作,攒够了钱就搬出去。

看来他已经自动自发地认为朱乐答应收容他了。

你今天必须给我解释清楚前后始末,不然,朱乐犹豫了一下,左右张望之后道:不然,你别想走出这个门!可惜大董没有被她的威胁吓到,看起来反而放松了一些,似乎是因为终于不用再担心被扫地出门。

他叙述的语调很平淡,几乎不带感□彩,像在讲别人的故事似的,但朱乐却听得寒意遍体手脚冰凉,原本的色厉内荏都无法再维持,到最后空洞的像是一副躯壳。

这真是一个复杂的故事,曲折到可以去拍电影。

大董的家乡产煤,周围大小煤矿很多。

董家早年受穷,但董父却有一手绝活,那就是做炸药火炮,最初用来在江河湖泊里炸鱼,炸死的鱼捞上来送往各个煤矿的食堂,加上种地的收入,勉强能够度日。

后来儿子们长大了,各项花费也大了起来,尤其是二儿子,有神童之称,不让他读书说不过去,他们夫妻俩都是半文盲,也想祖坟里冒青烟供个大学生出来,免得世世代代在这穷山恶水受苦。

大儿子身强体壮却不爱读书,早早辍了学跟着父亲干活。

后来随着煤炭加工业的兴起,周围的水要么被污染了,要么干涸了,鱼越来越少,董家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

大儿子虽然读书不成,头脑却很好用,发现周围私营的小煤矿越来越多,大都很赚钱,就动了念头。

可是开煤矿需要成本,需要前期投资,对于有上顿没下顿的董家来说,只能看着别人发财干着急。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有人又有钱的地方那就是是非的老窝,随着暴利的私营煤炭行业的兴起,煤窑主们之间争夺地盘,打击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打击报复,会网罗一些争强斗狠的人为自己效命。

董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不缺男人。

碰巧这时董母因为操劳过度,急病发作晕倒在地里,医疗费又让这个破家欠上了一屁股债,随后如果营养跟不上,董母还有送命的可能。

董父急红了眼,一拍桌子决定:二儿子继续读书,大儿子和门门考试不及格的小儿子,都跟他一起去煤矿打工。

董家能出大董这么个天才少年,剩下的也都不是庸人。

董父完全凭借自己的双手,能用火药制出射程很远的猎枪,大儿子和小儿子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勇气不缺,智谋也不落人后,慢慢地,就不再满足于挣那点辛苦钱。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所服务的煤老板,和另一个煤老板为争夺一快好煤田要进行火拼,双方都雇了一大群人,时间地点都定好了。

此时董家大儿子已经是一小队人的头目,得到消息后当晚就带着自己的人,拿着刀枪棍棒赶到火拼地点。

却没想到架没打成,反而被早已埋伏在那里的警察抓个正着,但由于械斗没有发生,弟兄们蹲了几天又都给放了回来。

原来那场火拼走漏了风声,警察布好了局要抓人,没想到碟中谍上演,警察那边的布置也被人透露了。

那些大的帮派耳目众多,得到消息后立刻取消行动,只有董家势单力薄资历不够,没人告诉他们,于是扑了个空,被当成替罪羊抓了起来。

正应了那句福兮祸之所倚,祸兮福之所伏,本来很倒霉的一件事,没想到却给他们带来了好运。

原来他们的煤老板,尽管资金雄厚实力强大,却因为不是本地人,总被人当做肥羊欺负。

此次事件之后,他认定董家十分义气,且董在本地是大姓,人口众多,就想拉他们入伙,彻底变成自己人。

董家被赠与了一部分股份,年终有分红,收入逐渐增多,几年之后债务还清了,董母的病也逐渐养好了。

与此同时,董家父子三人在当地的势力也逐渐增强,拉了更多人入伙,煤老板在他们的支持和保护下也平安发大财。

后来那个老板因为自身原因要撤离,临走前还给了董家一笔钱,感谢他们的合作。

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跟老板打过交道之后,董家父子也算见过世面,准备拿这笔钱进行投资。

拼拼凑凑又借了些债务,董家买到个规模很小的煤矿,父子齐上阵,红红火火地就开业了。

没想到这次运气并不好,煤炭开采出来就赶上煤价大跌,而且是一路惨跌,跌到挖出来的煤卖出去,连成本都不够,煤挖的越多,赔的钱就越多,但如果停产,那就是自取灭亡。

煤价跌,煤矿的价格也跌,如果就此转让,所得的钱只能把债务还清,最后落个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么多年白忙乎了。

董家的人在一起商量了几天,连还在读大学的二儿子都叫了回来,大家举手表决该怎么办。

此时大董已经能够自立,不需要从家里拿钱了,兼职的收入还能富余出一些支援他们,董母身体状况也还不错,董父连着抽掉一整条烟之后,终于在儿子们的支持下做出了决定。

死磕,就不信煤价没有上涨的一天!因为煤价低,煤矿工人的工资也低,煤矿得以照常生产,挖出来的煤却不卖,全都堆在煤矿边上的空地上,用东西盖着,屯起来。

煤越屯越多,小山似的迅速鼓起来,董家却越来越穷,工人的工资越欠越多,几乎支撑不下去了。

然而此时若是放弃,欠下的债务他们一家老小打一辈子工都不见得能还上。

骑虎难下的形势,已经由不得人回头,好在大儿子小儿子在道上的名头还在,最后不得不靠地下钱庄的拆借度日——赌注又加大了,这次如果输了,不只是破产,性命都有危险。

当挖煤工人半年没领一分钱要闹罢工,而钱庄再也不肯借他们钱时,煤价上涨了,涨的速度比当年下跌还要快。

忍着,忍着,借钱也要忍着,最终,那堆小山一样的煤被卖了当初的十倍价钱,董家掘到了第一桶金。

以后的日子就顺利多了。

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资产吹气球般迅速膨胀,一个煤矿一个煤矿地买,一片煤田一片煤田地圈,并且煤价还在持续上涨。

当小儿子也过了二十岁,按照当地的年龄要娶媳妇了,董父给三个儿子分了家。

大儿子分了几个煤矿一笔钱,他又用这笔钱投资了钢厂,小儿子钟情煤矿,把钱又换成了更多的煤矿。

至于二儿子,因为他得天独厚地上了大学,并且在家族扩张的时候没有出太多力气,本来打算分文不要,在父亲和兄弟的坚持下,得了一笔现钱。

那时大董醉心于汽车的研究,就拿那笔钱投资在一个刚刚兴办的民营汽车品牌上,连同自己的专利成果一起入股,获得了百分之十的股份。

大董所研究的一系列发动机,在世界上都属于先进范畴,并且物美价廉十分符合国内行情,这家汽车品牌很快就抢占了市场,得以迅速扩张。

扩张之后,每年巨额的分红对大董来说反而成了负担,他本不善长也没有精力去理财,就很机械地把这些钱逐步都买成了房子。

大董生活简单,快快乐乐地做他的包租公,碰上朱乐之后打算再娶个包租婆,美好的小日子正要开始,谁想霹雳一声震天响,厄运闪亮登场,老天爷看不得人太圆满,就发威了。

再往下的叙述有些艰难,大董沉默了很久才得以继续。

原来那天深夜潘东的电话,其实是报丧,因为大董习惯睡觉关手机,家里的人留的还是原来住所的电话,才让潘东第一时间获知了噩耗。

前段时间董家的钢厂经营出现问题,董父和大儿子经常聚在一起商量对策,那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刚一下车就被埋伏在附近的人用枪射中,大儿子当场死亡,董父被送往医院不治身亡。

朱乐感觉浑身都在颤抖,脸色苍白如纸,紧咬住嘴唇才阻止自己没有尖叫出来,见大董停住不语,又回想起登机前他的那个眼神,咬牙问道:你那时怀疑跟我有关,对吗?大董看了她一眼,没有正面回答,低着头道:我现在知道不是。

不是,当然不是,如果他父兄的死亡真跟自己有关,这次上门恐怕他带来的就是毒药了。

朱乐忽然一下子觉得很荒唐,更加确定老天爷在整她。

那天晚上真不知大董是怎么过来的,心里藏着那样的秘密,居然还好声好气地和她说话,让她送他去机场,临走前还那么温柔。

也许,只是也许,向来怀疑自己开车技术的大董,之所以破天荒让她开车送他,只是为了保障他自己的安全,毕竟父母真要对他不利,也不会拿自己女儿陪葬不是?其实按照朱乐一贯的处事风格,她会很能理解大董的做法,她向来不会苛刻待人,某些时候甚至有些圣母。

叶铭磊摆明了利用她接近栗徵,也心知肚明栗徵对她的关注是移情作用,甚至拿她当安慰女儿的高级保姆,她都不会介意。

并且大董在怀有疑虑的情况下还能和她和平相处,也绝对算得上肚量不凡了,行为并不如何恶劣,可是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居然怀疑自己,甚至不声不响地利用自己,她的心里就像堵了一颗大石头似的,上不得下不得,郁郁地喘不上气。

你为什么不说出来呢?为什么?如果你当时说出你的怀疑,就算真有人要杀你,我也会让他踩着我的尸体!朱乐定定地看着眼前的人,内心在咆哮,在狂吼,却一个音节也说不出口。

看着朱乐无声流泪,大董眼神一黯,本想说什么话也收回了,都是太过聪明的人,原不需要过于直白的解释。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 却道故人心易变。

两人都明白,时至今日,不管真相如何,他们也回不去了,怀疑和猜忌,就像一颗毒刺,深深地扎进彼此心里,纵然被拔出,伤口却已化脓,结疤,永不可能恢复如初。

或许大董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才会坦坦荡荡地上门拜访,像个老朋友一样寻求帮助,毕竟,若只是作为普通朋友,他们谁也没有做出对不起对方的事。

四十一后来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朱乐是真的关心,那么一个和睦团结的家庭,发生这样的事,实在是人间惨剧。

我一下飞机就被铺了,在拘留所关了十天,电话被没收,都没来得及跟你报个平安。

大董看着她慢慢说道,语气十分平静。

朱乐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要么就是在梦游,再蹩脚的编剧都编不出这么天雷狗血的剧本。

可惜的是,大董的表情告诉她,这不是剧本,而是事实。

故事的复杂性远远超过朱乐的想象。

原来董家虽然发了大财,在江湖中的地位却有增无减,也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和安全,老大和老三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精力在帮派里面。

有钱,又有势力,加上年轻气盛,难免就要狂妄一些霸道一些,然而哪里有霸权那里就有反抗,更何况很多人都清楚现在作威作福的老董家当年不过是个打渔的, 穷的揭不开锅的时候也有。

有反抗就有镇压,然后是再反抗再镇压,董家父子觉得钱已经赚够了,慢慢地就厌倦了无谓的争斗,心里萌生退意。

于是开始合计转移重心,逐渐卖掉一些煤矿,投资到别的行业。

他们又收购了当地最大的一家炼钢厂,急需卖煤矿的钱去救活原本经营不善而中断的资金链,他们卖煤矿的时候适逢煤价高涨,因此合同签订的价格也很高。

不料在合同签订之后,正逐渐交割的时候,当地发生了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全国上下私营煤矿都被勒令停产检查,新接手的煤老板眼看恢复生产遥遥无期,就拖着不给付钱,逼急了就想毁约。

董家已经接手钢厂,拿不到钱或者收回被停产的煤矿的话,一切都无法运转,他们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吃这这个大亏。

双方僵持不下,仗着强大的势力,也为了避免破产,董家逼债逼得很紧,而对方因为过度扩张资金短缺,且赶上百年难遇的长时间停产,也着实拿不出钱。

双方陷入死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肯定有一方要破产。

董家的本事更高一筹,眼看胜利在望,对方也是狗急跳墙,居然在走投无路之时想到了买凶杀人。

董父和老大被杀后,警察还未破案,就又发生了一起更大的案件。

他们的对手家里发生爆炸,一家老小无人幸免。

并且,那些已经买走的煤矿被人做了手脚,用火药炸通了地下水层,夜里偷偷开工的上百名矿工和亲自监工视察的煤老板本人统统被淹死在井下。

作案手法之狠毒,受害者人数之多,都是闻所未闻,公安部立刻将其列为第一等的紧急案件,派出大批警力追查疑犯。

待警方了解前后始末之后,董家的另外两个儿子,就被列为头号嫌疑犯。

朱乐石化了一般,很久之后才能动一下嘴唇:你弟弟?几不可见地点点头,大董用嘶哑的声音挤出一句话:在我被拘留的第十天,他去自首了。

朱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此时所有能用语言表达的安慰都嫌单薄,一时她又感觉自己刚才在心里对他的埋怨和猜疑太过小家子气,甚至最近受到打击之后宅在家里伤心郁闷都很无谓,在逝去的生命和强大的命运之轮面前,人类的情绪和不满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煤窑被毁,董家的资金全都填在炼钢厂收不回来,大董卖掉部分房产把受害者的家属赔偿完毕之后,钢厂要么挂牌转让,要么任其破产清算。

大董具体接手之后才发现父兄当时面临的,还真是大难题。

钢厂规模很大,但设备老旧经营落后,挂牌转让一时无人能接手。

破产清算的话一大批工人面临下岗,听说老板出事后天天有人在厂办公区静坐讨要拖欠工资,甚至老少三代齐上阵。

等打听到大董乃新任负责人之后,大家拖儿带女轮流上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穷,大意是大家乡里乡亲,不能置他们于水火之中,破产是万万不可以的,厂里那些破铜烂铁卖了之后都不见得够偿还债务。

大董一直关在象牙塔,毕业后也在环境无比单纯的实验基地工作,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一阵同情一腔热血,最后一横心,把手里剩余的房产连同股权一起转让了,才勉强维持了钢厂的运转。

那你不好好经营厂子,怎么来了这里?好半天之后,朱乐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轻声质疑。

厂里本身就有一套完整的领导班子,在煤价上涨成本提高之后,最大的问题是缺少流动资金,而且我也不懂管理。

大董看了朱乐一眼接着又道:我母亲得知噩耗之后脑溢血发作,一直没有清醒,我这次带她来北京治疗。

今晚接受的轰炸太多,朱乐对于震惊这一感觉已然麻木,不过还是打起精神问他:伯母在医院有没有人照看?大董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回答:潘兰在医院帮忙。

原来如此,那么如果不是要来北京给母亲看病,他是不是根本就不会上门找她了?朱乐心中一阵苦涩,他们还是密不可拆的一个团体,而自己,兜来兜去,始终在外围打转。

我给你收拾一个房间,暂时就住这里吧。

当然,如果她丢了工作,单位要收回房子就只能搬家,所以说是暂时,但朱乐不想说自己最近的倒霉事再给他添堵。

至于大董,似乎把一切都说出来之后终于松了口气,听到朱乐的话有片刻的出神,谨慎地笑了笑:谢谢你,条件许可我会尽快搬出去。

朱乐咬住嘴唇,情知他误会了自己,也不便解释,转头开始忙着收拾屋子。

自从出事之后,朱乐已经很久没睡过踏实觉,整夜失眠也不稀奇,当晚饱受刺激,本以为肯定要瞪眼到天亮了,谁想上了床之后,不过翻了两次身就熟熟睡了过去,连梦也没做上一个。

醒来看表已经十点来钟,依稀记得是休息日倒也不着急起床,想赖上一会儿,听到外面有响声猛地坐起,昨天的记忆排山倒海而来,才意识到这屋子里除了她还有别人。

匆忙打开房门,发现大董收拾一新正要出门的样子,愣了楞也不知该说什么。

天下就有这么滑稽的事,两人做过恋人,做过夫妻,同一屋檐下生活却还是头一遭,而且现在也不知该用什么来定位他们的关系,清晨醒来见面,真是再尴尬不过。

大董展开一个六月阳光般的笑容: 早饭在锅里,热一下就能吃,我得去医院了。

顿了顿又道:多穿点衣服小心着凉。

朱乐低头看自己睡裙遮不住的光裸小腿和没穿袜子的脚,脸上红了一红,马上又镇定心神,喊住他:你先稍等一下。

跑回房间很快又出来,手里拿了张卡递过去:你先拿着用吧,密码是xxxxxx。

她相信记这六位数字对他来说不是难事。

大董伸手接了过去,晶亮的眸子闪了闪,带着感动:谢谢你。

随后又自嘲:第一次从女人手里拿钱,怪不适应的。

朱乐有些发窘,坏心地想以你的姿色从女人手里拿钱那还不是轻而易举,当然这话是不敢说出口的。

本来还打算问问他母亲在哪个医院是否需要自己帮忙,想起潘兰在那里又忍住没说,只是道:你也认识我舅舅,需要帮忙尽管开口。

然后想到他房都卖干净了身无分文,车肯定也留不下,又把自己车钥匙递给他。

大董看了看手中的钥匙,无奈地抬头:你说我是不是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啊?朱乐更窘,恶向胆边生,喝了声:谁稀罕你!一脚把他踹了出去,然后靠着关上的门安抚怦怦直跳的心脏。

朱乐,你有点出息!这个世界上男人多得是,长得好看的男人也不少,以后还要单独相处老这么发花痴可是会被人笑话的!你已经主动告白主动求婚,他主动的就只有离婚,就算事出有因也是你被甩,再贴上去就叫厚颜无耻,何况人家还有个贤良淑德的青梅竹马替他伺候母亲,你要是还有什么想法鬼神都看不起你!把上面那段话默念了十遍,朱乐才去洗漱吃饭,喝着香香糯糯的粥,吃着不老不嫩的煎蛋,大滴大滴的眼泪滑落下来,朱乐放声大哭:怎么办,我还是喜欢他!四十二朱乐觉得自己再宅下去神经就要出问题了,想起在非洲和珠珠的相遇,也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拨通了栗徵托秘书给自己留的那个私人电话。

没想到日理万机的栗大人居然一呼就应,想到他并不认识自己的号码,朱乐赶紧自报家门,栗徵声音里有明显的惊喜:乐乐,你现在有空?我陪珠珠去游乐场,你方不方便一起来?朱乐正闲得发疯,自然是方便的,换上一身休闲装,看看镜子里哭红的双眼,赶紧洗把脸花了个淡妆遮丑,打出租车前往游乐场。

栗徵也算公众人物,朱乐本想以他的身份地位应该远远躲开众人才对,想不到为了女儿竟然愿意往游乐场这地方和群众打成一片,内心再度感叹爹比爹,气吐血。

不过等见了面,看栗徵一身平民化的休闲服运动鞋外加大墨镜,以及白牙闪闪的灿烂笑容,才知道担心纯属多余,任谁也不会把这样的他和电视里那个总是一脸严肃以雷厉风行著称的官员联系在一起。

风格变了,极品帅哥的底子还在,加上休闲打扮又显得人年轻几岁,周围的女性,上至陪儿女出来玩的阿姨大婶,下至三五成群的女中学生,都会忍不住朝他多看两眼。

带上一身粉嫩洋装芭比娃娃般漂亮的珠珠,这两人的组合简直像发光体一样,无比炫目,见到朱乐后三步做两步围了上来,连带朱乐都成了焦点人物。

呃,她其实喜欢低调的好不好,察觉到周围或羡或妒的视线,朱乐更加不安,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情,让她恨不得把头埋在沙子里面度日。

小朱姐姐,你为什么哭呀,是没人陪你吗?珠珠一开口就把朱乐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去揉眼睛——有那么明显吗,她都化了妆啊,唉,珠珠也有不太可爱的时候!看了眼栗徵的大墨镜,看不出什么表情,心想早知道也戴个墨镜出来。

嘴上却还要笑着哄哄小朋友:姐姐昨天熬夜熬的太晚,所以眼睛肿了,珠珠可不要学姐姐,要早睡早起才能一直漂亮。

看看手上黑黑的两块印迹,才意识到自己眼部化了妆,暗道不妙,这下脸上可精彩了,眼睛肯定成了奥利奥饼干(里面黑圆圈,中间一层粉,外面又是一层黑的),只是不知道是否对称。

不过栗徵在她眼里像个长者,而珠珠又是小孩子,朱乐倒也不太在意形象,呵呵一笑说了声抱歉,便掏出随身的小镜子以及湿巾进行补救。

三下五除二擦得能够见人,朱乐收起东西又变成一条好汉:珠珠,你想玩什么?可惜好汉朱乐并无用武之地,以珠珠的年纪能玩的项目实在有限,在这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来到游乐场不过是沾点人气放松心情,对珠珠来说,只要爸爸和小朱姐姐陪着,玩什么都是高兴的。

由朱乐陪着一连转了好多圈的旋转木马,晕晕乎乎地下来,一手举着玉米,一手举着烤肠,珠珠却一口都没吃,只是交替看着左右两侧的人傻乐。

摸了摸她被冷风吹得通红的脸蛋,栗徵笑着呵斥:嘴巴张那么大喝风啊?说完带着两人进了游乐场中间的茶餐厅。

珠珠吃东西似乎极为挑剔,玉米和烤肠早已凉透,被她规规矩矩地放在一个盘子里,栗徵征求她意见之后点给她的蛋糕,她也只尝了一口,余下的时间便抱着杯热巧克力暖手。

察觉到朱乐对她的关注,栗徵代为解释:这孩子被保姆惯坏了,挑食挑的厉害,上次体检身高体重都不达标。

关切和忧虑溢于言表。

朱乐看看珠珠尖尖的下巴,记得祝寿那次她还是小圆脸,被两个男孩子戏称小猪,这才几个月不见怎么就瘦了那么多,当下就有意无意地劝她多吃东西,只是珠珠还是浅尝辄止很少下肚。

等栗徵去外面接电话的时候,珠珠忽然凑到朱乐耳边小声说:小朱姐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不要跟别人说。

朱乐哑然失笑,随后是感动,继而振奋地发誓:我保证,打死都不说,不信咱们拉钩。

第一次有女孩子要跟她分享秘密呢!拉完小拇指珠珠忽然脸蛋红了红,凑近了用更小的声音道:其实我是故意饿瘦的,我不喜欢李老师,她老逼我吃东西然后到处夸耀把我养胖了,我想饿瘦了,然后爸爸就会把她辞了。

朱乐惊讶极了,她没看出来珠珠竟然是这么有心思的孩子,不过在他们那样的大家族没有亲娘照顾,亲爹工作又忙,没点心眼也确实不行,不过用的可真不是地方。

朱乐收起了笑容正色对她道:珠珠,这么做可不对,你不喜欢李老师想把她辞了可以直接跟爸爸讲,把自己饿瘦身体出了问题怎么办?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拿身体开玩笑,因为只有拥有健康的体魄,我们才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明白吗?这是朱乐第一次板起脸来对她讲话,珠珠开始被吓到了,不过她天资聪颖,听得出朱乐话虽然严厉,眼睛里的关切却和爸爸类似,知道她是为自己好,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朱乐便趁机捡了些营养丰富的食物放进她面前的盘子里:你现在正长身体,好好吃东西吧。

忽然意识到自己可能太死板了,赶紧揉揉脸颊僵硬的肌肉,咧开朵笑容给她: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爱吃了,一天到晚嘴都不闲着,你得趁不怕长胖的时候赶紧吃,否则长大了万一还流行骨感美人就要受限制了。

珠珠既然不是普通小朋友,也不怕她听不懂,朱乐说话随意很多,说完后便伏案大嚼,珠珠放下心理负担,又被她的吃相勾引起了食欲,也跟着胃口大开。

栗徵一个电话打完,回头便看见桌上的食物几乎被一扫而空,珠珠手里拿着,嘴里还揣得满满的,没能忍住用既惊奇又佩服的眼神看向朱乐:还是你厉害。

他努力了几个月都没办到的事啊。

两个女孩听了他的话都笑得眉眼弯弯,并交流了一个只有彼此才明白的眼神。

随后的闲聊中,朱乐得知李老师是珠珠的家庭教师兼生活指导,是个高级保姆,只动口不动手的那种。

因为珠珠没有妈妈,爸爸工作又忙,李老师便在她的生活里起了主导作用,权力和责任都很重大。

爸爸说她很专业,可是我不喜欢她,一点都不喜欢。

珠珠提起她的时候,好看秀气的小眉毛都是拧着的。

她对你不好,骂了你,还是体罚你?那这李老师胆儿可够肥的,看栗徵对女儿的宝贝样子,她除非是不想干了。

珠珠挣扎了一番,到底诚实的好孩子获胜,依旧皱着眉头开口:也不是,其实她对我挺好的,但我感觉她想当我妈妈,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她当我妈妈。

挖了一勺冰激凌进嘴里,朱乐被冰的一个激灵,叹了口气道:她当不当你妈妈得你爸说了算,你爸对你这么好,恐怕谁当你妈妈你都不乐意,好了,小脑袋瓜儿先别想这么多了,等下还想玩什么?姐姐陪你!看看远处排队结账的时候仍鹤立鸡群般的栗徵,心想男人也是祸水呀,也会被人苦心算计。

珠珠郑重地摇摇头:不是的,你当我妈妈我就很欢喜,小朱姐姐,要不你嫁给我爸爸当我妈妈吧!朱乐嘴里的冰激凌险些从鼻孔里冒出来,猛地咳嗽了一阵赶紧喝水压了回去,瞪着珠珠:你,胡,胡说什么!小孩子家家的,也不能乱说话呀。

我没有胡说,我是真的这么想的。

见她责怪,珠珠急红了脸,泫然欲泣,偏偏栗徵早不回晚不回,这时候结完帐回来,一眼就看到珠珠委屈的小脸和朱乐瞪大眼睛的样子,满心疑惑地看着两人。

首长,朱乐见状赶紧举起右手我发誓,我绝对没欺负您女儿,是她欺负我来着。

珠珠更加着急:我没有欺负小朱姐姐,我只是说让她给我当……家庭教师!朱乐大声截住话头,看着呆愣的父女两人,只得硬着头皮又补充道:我最近比较有时间,珠珠要想学画我们可以切磋一下。

真的?那太好了!这父女俩真有默契,居然异口同声。

朱乐顿时有上当受骗误入歧途的感觉。

然而言而有信是朱乐的美德之一,至今没机会,以后也不想去打破,既然应承下来,自然是要做到的,这样一来她就更加懊悔,为自己的多管闲事和口不择言悔得肠子都青了。

栗徵耶,他是自己老爹的朋友,长她至少十岁的样子,怎么着也算个大叔级人物,虽然是个极品的美男子,自己对他可从未有过想法,怎么珠珠就突然冒出那么一句呢?江山带有人才出,00后,果然更加生猛。

还有就是,自告奋勇去教珠珠画画,那个想推倒栗大叔的李老师,不会以为自己想抢她饭碗吧?自己后院这边还烧着大火呢,莫名其妙又要添敌人了,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早知如此,她宁可自己一个人在屋子里痛哭流涕发神经,也不会多事地给栗徵打电话。

从游乐园出来之后,栗徵临时有公事,本来想让司机把两人都送回栗家去玩,朱乐心里有鬼哪敢逗留,忍心不去看珠珠明显失望的小脸,立刻以家里有客人得早点回去为由脱了身,怕他们赶时间连送都不让送了。

跳上出租车之后朱乐赶紧往家里拨电话,没有人接,大董显然还没回去,一阵失望涌来,早些时候的坏心情又有抬头的趋势。

随便找了处热闹的地方下车,朱乐信步走在街上,于来往的人群中感受寂寞蔓延,她虽达不到家人要求的大家闺秀标准,却也没有在众人面前失态的勇气,避免独处,也就避免了歇斯底里。

走到腿脚僵硬,走到饥肠辘辘,走到夜幕降临,昏头昏脑地捡了个门脸,跟着人流走了进去,发现竟然是个酒吧,里面充斥着重金属音乐,到处人头攒动,深秋季节里,个个居然都穿的很清凉。

这是朱乐从未涉足的场所,本想扭头出去,被一股人流又往中间带了几步,几个年轻女孩子兴奋的讨论声传进耳朵里,大抵是今晚有个很有名的DJ会来这个酒吧,所以场面才这么火爆。

那几个女孩热情洋溢的青春面孔,看似随意实则精心设计的鸟窝发型,以及脱去外套后露出小蛮腰的吊带衫小短裙还有少女吊袜,再看看自己身上的素色宽大运动服,这种对比给朱乐的心理带来了一种强烈的冲击。

起先虽然认清自己剩女的身份,也意识到青春逐渐在远去,但却从来没有任何一刻像现在那样感觉自己真的已经落伍,已经老去。

这么多年的忙碌和挣扎电光火石般地在脑海里闪过,朱乐顿感无限悲哀无限惆怅。

都说女人如花,她高贵地、骄傲地、奋力地、挣扎地开了半世,却始终在角落寂寞的阴影里,无人赏也无人问。

等到花期将过,日渐凋零,才发现她其实没有生长在天涯海角,周围也不乏赏花人,只是一层又一层的篱笆将她与世人隔绝,自己把自己逼进了角落。

去它的规矩,去它的道德,去它的羞耻,去它的姿态,失婚复失业,她潦倒如斯,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她要换种活法。

四十三飞快地离开酒吧,朱乐前往以昂贵著称的消费场所,痛快地刷着信用卡,把自己装点得分外美丽, 朱乐本想趁着一股冲劲儿再度赶回酒吧,证明自己还没有老去。

然而出门后被冷风一吹,瞬间就清醒了不少,她这是干什么呀,年龄增长日渐成熟,本来就是事物的客观发展规律,何必赌气和自己过不去?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无可厚非,可那样嘈杂混乱的场所却不适合她。

年近而立,不该去和小女孩赌青春,她自有她的美好,有人看不到,是他们不长眼。

给自己打气完毕,朱乐昂首挺胸地迈入了一家环境优雅的西餐厅,点了个套餐,开了瓶红酒,独自慢慢品味。

咦,这不是朱小姐吗?怎么,你和阿磊还非得一前一后地过来呀。

眼前的男人笑得暧昧,朱乐赶紧在记忆里搜索这人的身份,当即也回了个笑容:老板生意很好啊,恭喜发财。

想起来了,这是叶铭磊的朋友,上次就是在他的店里和大董童丹一起被请了客,唉,北京城实在太小,等等,他说什么,叶铭磊也要过来?朱乐觉得原本美味的食物变得难以下咽。

阿磊,这里这里,朱小姐已经先过来了。

餐厅老板大张旗鼓地往门口处招呼,和这里优雅安静的环境丝毫不相称,朱乐怀疑他要不是老板,很可能会被侍者以扰乱就餐秩序为由赶出去。

不过无论如何,叶铭磊来这里肯定不是和自己有约,但解释起来太麻烦,朱乐坏心地等着他携女伴前来,看老板如何尴尬圆场。

我对结了婚的女人不感兴趣。

叶铭磊欠扁的声音清晰传来,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跟前。

出于基本礼貌,朱乐本想给他来个微笑,可这厮实在可恶,不仅言语唐突,连眼神都是居高临下的俾倪,朱乐当机立断迅速收回笑容,转而低头对付自己的食物,再不理会旁人。

叶先生,我想我没有邀请你。

看着眼前的男人自动自发坐在她对面,自顾自地点完菜送走满脸好奇的餐厅老板,朱乐也不再客气,这人给他三分颜色就能开染房,实在惯不得。

比较奇怪的是,这次他竟然独自前来,没有美人相伴。

我日行一善,怕你一个人吃饭消化不良。

叶铭磊嗤笑,怎么,你那小丈夫呢?看朱乐闷声不吭继续向食物进攻,怪声叫道:不会吧,真被我说中了,你离婚打算来个二婚再分套房子?!叶铭磊,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朱乐忍无可忍终于吼了出来,看着扔出去的叉子被他险险接住,又发狠:还有,这张桌子我先来的,你滚一边去。

叶铭磊牢牢抓住险些对他造成人身伤害的叉子,惊得心脏怦怦直跳,朱乐性格温和,胆子又小,只有被自己逗得急了才会发发脾气,也仅限于动口,一上来就动手还是头一次,还爆了粗口,看来真的有问题。

你,真的离婚了?叶铭磊不敢再用调笑的语气,正经问道。

朱乐是吃软不吃硬的人,加上刚才反应过于激烈,冷静过后立刻明白他是受了自己糟糕心情的池鱼之殃,调整情绪之后,尽量用正常的语气嗯了一声。

我还没有婚史,不会娶二婚的女人。

叶铭磊立刻正襟危坐,表明立场。

我‘谢’你啊!终于能脱离虎口了!朱乐白了他一眼,懒懒地继续吃东西。

不过我不介意找个二婚的情人,要不,咱们试试看?伺候的我高兴给你扶正也说不一定。

叶铭磊眉花眼笑兴致盎然地提议,立刻有所准备地接过飞来的餐刀,左刀右叉,正好侍者上了菜,铺好餐巾居然就此开吃。

看着自己空空的两手,朱乐索性拿他面前干净的餐具来用。

不过被他一捣乱,愤怒的情绪给她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郁闷消减了不少。

叶铭磊,你别折腾了,咱俩不合适。

做朋友偶尔解解闷还行,做恋人,她可不想每天家里战场般硝烟弥漫。

合不合适不是说的,你跟他合适,还不是离了?叶铭磊冷笑一声,也埋头吃东西不再开口。

一时间只听刀叉和盘子碰撞的声音,两人都气愤地不再开口。

你慢慢用,我得回去了。

用餐完毕朱乐招呼侍者过来买单,想不到叶铭磊赶紧擦了擦嘴,很随意地道:我的也算她账上。

侍者愣了一下,不过还是很快拿着朱乐的信用卡走了,留下她愤怒地拍桌子:叶铭磊你有没有搞错啊,这是你朋友的店!那又怎样?叶铭磊做出一副你奈我如何的样子,似乎吃定了她。

朱乐气结,马上就要失业的自己还被一个凯子宰,真是滑稽,他这是劫贫济富呢!不过想到他也请过自己,倒也不好说什么,签了单子以后便气呼呼的离开。

你送我回去吧。

叶铭磊居然跟了出来,继续发表惊人言论。

你没开车吗?朱乐在忍耐。

我喝酒了,不能开车。

叶铭磊一脸无辜。

……上前一步拦下一辆出租车,朱乐回头:我比你喝的还多,而且,我也没有开车。

那你打车送我回去。

他不由分说打开后座车门就坐了进去。

朱乐已经没了脾气,这时候要扭头就走反而显得自己刻意,送他就送他吧,那么昂贵的西餐都请了,不差打车多出来的几十块钱。

坐在副驾驶的位子,朱乐看着外面的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心想北京城人真多,小时候在深宅大院难得找个玩伴,长大了就喜欢往人堆里扎,没想到在这熙熙攘攘的城市,居然还是寂寞了。

从后视镜里看了眼叶铭磊,发现他闭上眼睛在打盹儿,这个男人其实很英俊多金风流倜傥,除了花心一点,嘴巴坏一点,怎么看怎么像言情小说男主角,两人时常偶遇碰撞不断,也很有缘分的样子,可不知为什么,就是对他不来电,看见大董她会脸红心跳不知所措,看着叶铭磊她也会脸红心跳,可她知道那是气的,小时候被表兄弟欺负她也是这种感觉。

朱乐在心底默默叹了口气,如果感情能够支配,她宁可自己爱上的是叶铭磊,是栗徵,甚至是离婚的杨树成,都比大董那个介于天才和白痴之间的农民暴发户强。

不过是想到他的名字,朱乐都感觉心里一紧,赶紧把眼光错开看向车外,一眼之下发现居然到了她之前曾进去的酒吧门口,再一眼之下朱乐赶紧叫司机停车。

于来往的车流中穿梭,朱乐在一片痛骂声中来到酒吧门外,定定地看着被贴了一张违章停车罚单的车子。

你疯了!不要命了!叶铭磊跟了过来,气急败坏地冲朱乐吼道,然后跟她一起看眼前的车:咦,你的车?怎么停在这里,被偷了?朱乐咬紧嘴唇不语,左右张望了一下,大步迈进之前来过的那间酒吧。

如果说刚才来的时候酒吧已经够热闹,这个时候就只能用人声鼎沸来形容了,金属质感的乐声震耳欲聋,人群随着节奏疯狂摆动,朱乐一推开门,就感觉一股浑浊的热浪迎面扑来,险些就此退步。

迟疑了片刻,她又鼓起勇气进去,踮起脚尖四处张望,无奈光线实在太昏暗,除了远处台上正在表演的乐队,别人的脸基本都看不清楚。

喂,就算离了婚,你也不用开始……叶铭磊追了进来,似乎也不太适应这里的环境,不过让他把堕落两个字吞下去的,却是迎面跌跌撞撞走向门口的两人。

这不是朱乐第一次看见潘兰醉酒,却是第一次想把她抽醒。

朱乐把全身的力气汇聚到右手上,挥出去的时候却略抬了一下手臂转个弯儿,伴随着潘兰的尖叫声打到了旁边大董的脸上。

你混蛋!抽完巴掌之后,朱乐很没种地扭头就跑。

大董的皮肤本就白皙,一个巴掌挨下去半边脸都红肿了起来,不过他对自己的挨打似乎并不在意,一手抓住欲跟着离开的叶铭磊,一手把八爪章鱼般往他身上攀的潘兰推向他:麻烦你!然后一阵风般地追了出去。

我靠!叶铭磊冷不防地被潘兰撞了个趔趄,回过神来后破口大骂,看着跌倒后爬起来的潘兰一脸鄙夷:喝醉酒的女人真难看。

挣扎着站起来,潘兰冷冷地看他一眼:谁说我醉了?她眼神清明的很,而且妆容精致面颊微红,端的是艳丽无匹,一点都不难看。

叶铭磊脸上鄙夷更甚:靠装醉勾引男人,还没勾上手,更难看。

潘兰恼羞成怒,也可能是受了朱乐影响,想也不想便挥了巴掌过去,没想到半途被拦了下来,手腕钻心似的疼痛。

别胡乱学人家,那小子挨巴掌是活该,我可不欠你!说完一甩手,潘兰险些又跌倒在地。

看看她似乎根本不用别人照顾,叶铭磊索性转身离开,没想到刚一出门就又听见潘兰大声嚷嚷:喂!你是不是喜欢朱乐?叶铭磊无奈之下只得又回头:不管你的事吧?怎么不管我事,你不觉得我们可以合作吗?潘兰此时放松了下来,优雅地整整自己原本很潮流的打扮,刚才一番折腾,弄乱了不少。

合作什么?闲着也是闲着,叶铭磊好奇地问道。

把他们俩拆开呀,你要你的朱乐,我要我的大董,咱们利益可是一致的啊。

潘兰总觉得这个男人在嘲笑自己,可为达目的也只能忍耐。

叶铭磊嗤笑一声,用怜悯的眼神看向她:你认识他多长时间了?潘兰愣了愣,如实回答:快二十年了吧。

话一出口就觉得不妥,正要补充,叶铭磊冷笑一声截住她:二十年没有朱乐你都没成功,我凭什么要和这么蠢的人合作?镜头拉向另一端,朱乐虽然狂怒之下奔了出去,到底腿没有人家长,很快在街角拐弯处就被追上。

乐乐,你听我说。

朱乐今天的衣服很精致,轻薄柔软,大董怕一扯之下给扯坏了,索性伸出双臂把她牢牢抱住。

有什么好说的,啊?我车给你开,钱给你用,你居然跟她来这里!被他抱住动弹不得,看着他红肿着依然难掩俊秀的脸庞,又回想到刚才潘兰撞见她之后故意往他身上挂的样子,朱乐激怒之下口不择言:我多失败呀,想包个小白脸都给我出墙,其实你又何必回来骗我,以你的姿色,多得是富婆肯为你大把大把的花银子!朱乐!大董大声截断她的话,没肿的半边脸也红了起来,两道剑眉拧在一起,眼睛似乎能喷出火来,胸膛激烈地起伏,手则隐隐地在发抖,朱乐从来没见过他这么生气的样子,开始被吓得一愣,过后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过分,不过余怒未消,扭过头去不肯理他。

过了一会儿,朱乐感觉自己的手被紧紧抓住带着往前走,只听大董平稳气息后再度开口:你现在气头上,我不跟你计较,回家再慢慢跟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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