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浩南把秦星抱回营房,这是一间二十人营房,房间内除了床再也没有其他的东西。
秦星的肌肉非常结实,从外表看没有多大伤害,主要是内伤很严重,秦浩南小心的把他放在床上,又不放心的凝聚了很多元素在秦星周围,期许能帮助他。
南,别,担,心。
秦星吃了圣药脸色有些红润,只是身体还很虚弱。
秦浩南勉强给了秦星一个笑容,这是他现在唯一的朋友,更可以说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秦浩南对此非常珍惜。
没过多久,一群新兵有说有笑的鱼贯而入,但当他们发现秦浩南也在这间营房时,立马显得心惊胆战,小心翼翼深怕触了霉头。
半夜,秦浩南再次检查了一遍秦星的伤势,已经略有好转,有些欣慰。
床,很软,很温暖。
这一夜,秦浩南没有睡。
第二天集合号响起的时候他的眼睛都还是睁着。
地狱的训练如期进行,只是气氛显得有些沉重。
乔凌远好像忘记了昨天的事,对着台下的新兵大吼。
你们都是一坨屎!敌人都比你们强上几百倍,想想,他们打败了你们,会怎么对待你们的家人,想想你们美丽的妻子,想想那光滑的皮肤,性感的大腿,当你们被打败后,她们会遭受什么痛苦!而享受这些的将是你们的敌人!乔凌远因为激动脸上眼睛边的那块肉都在跳动。
一坨屎!想要变强,就要把屎变成石头,忘记痛觉,忘记自己的存在,在你们面前的就是你们的敌人,快冲!乔凌远越说越激动,声音急促起来。
快点动起来,废物们!下面一群新兵听得面红耳赤,斗志燃烧,他们对面也是一群新兵,双方发红了眼睛,疯狂的冲上去,又厮又咬。
这是乔凌远专门安排的对练,目的为了测试秦浩南的实力,可惜让他失望了,没有人敢去招惹秦浩南。
就连他刚才的训话秦浩南都一直镇静自若,没有半丝激动感,更别说与其他新兵对打了。
乔凌远无奈,他现在可不敢对这个实力未知的新兵露出不满,只能按照下面的训练方式接着训练。
对打完毕后,每个新兵需要负重200公斤,再爬上倾角达到60度的山坡。
接着在一个高三米,长百米的泥潭中,要依托其他队员的身体爬出去,士兵们在上面不断地抽打鞭子。
爬出泥潭后,还需要在石板路上匍匐前进30米,紧接着,6人一组托举2000斤的圆木200次或挺举20分钟,只要有一个人松懈,就会使用6个人全部受伤。
在这一天中,他们只能喝到一碗水和一个馒头,并且还需要在5分钟内全部吃完。
这种非人般的训练,使得新兵每天都是伤痕累累的倒在床上。
但这种训练对于秦浩南来说却非常简单,在被猎杀者追杀的一年中,在生死之地生存的两年里,哪一天不是比这些训练更苦,更凶险呢,所以秦浩南都面不改色的完成训练。
一直紧紧观察他的乔凌远更是暗暗心惊,心想还好自己没有去招惹他,同时心中又暗自高兴,教官训练的新兵中都有权可以调动100人加入自己的直属军,实力越强,那当然对自己更有利。
乔凌远也就没有计较秦星不参加训练,他也明白对方在养伤,他还在算计着,等对方伤养好了,一定要把这两个强者都纳入麾下。
呼,真累啊。
几个新兵倒在床上叫苦连天。
妈的,跑慢了居然没饭吃,这是什么烂规定啊。
他叫鲍鼠璨,瘦得出奇,窄肩膀,长胳膊,长腿,两只手荡在袖口外,像多长了一截。
就是,既要训练我们,还不给饭吃。
矮壮汉子张麟接口抱怨,他有张棱角的脸孔,和带点儿野性的眼睛。
咦,史东明,你这身材跑下来居然一点不累?鲍鼠璨诧异道。
我记得你根本就没怎么跑。
张麟一语道出关键。
呵呵。
胖乎乎的史东明若无其事的笑着,翘着腿,嘴里悠然的叼着一根草。
难道你不担心晚上没饭吃?张麟疑惑道。
哈哈,谁说跑的慢就没饭吃。
史东明大笑,不等对方争辩,他得意的说:有钱什么事都好办!所有人眼睛一亮,紧接着又暗了下来,有钱了谁会来当兵呢。
哈哈,既然我们同住一个营房,又是朋友,今晚的饭,我请了。
史东明豪爽道。
耶。
众人欢呼。
史东明的父亲是首都靡落轩城的总城守,他到军队里的目的不过是遵照家训,需要在此锻炼两年,两年后回去依靠家族的势力那肯定是平步青云。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也可以在军队结识一群有潜在实力的朋友,在现在困难的时候照顾一下,以后也有一条路。
史东明想到这里,看向秦浩南,早在秦星与教官比斗的时候,史东明就开始对秦浩南他们充满好奇,经过这几天的接触,史东明更是发现那个猛者秦星居然什么都听秦浩南的,两人中,秦浩南隐为老大,难道他的实力比秦星更强?这也更加引发了他结交之心。
秦星现在的伤势要好了很多,上次毕竟受了内伤,经过圣药和秦浩南的精心照顾,双臂已经可以抬起来。
正在给秦星敷药的秦浩南,突然感觉整个营房安静了下来,并且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马上看过去。
呵呵,老大,一会您也与我们一起去吃饭,好吗?鲍鼠璨在旁边赔笑着,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触了对方的底线。
四周的新兵也各个露出大大的笑脸。
虽然秦浩南没有对他们说一句话,但是他们心中都很佩服他,特别是秦星,居然连教官都不放在眼中,雷世公国是非常崇拜勇士的公国,军队中更是被推服到了极致。
谁不想与自己作战的同伴都很厉害呢。
秦浩南想了想,其实他也很喜欢结交朋友,看了看秦星的情况,逐点了点头。
所有新兵比刚才更兴奋的欢呼起来,连史东明脸上也隐藏不足高兴。
大家拥着秦浩南来到饭堂,在路上说笑,他们发现其实秦浩南没有想象那么难相处,只要不去开他的玩笑或招惹到他,都不会有事。
我靠,这么多人啊。
张麟惊叹。
四栋低矮的房子呈现在眼前,雷世公国本就没有昌织公国富裕,再加上人口众多,所以他们对食物不在乎,只要能吃饱,但在训练和杀人上非常重视。
此时饭堂里已经人满为患,就连旁边的广场上还蹲了些吃饭的人。
哈哈,张麟,这没什么好抱怨的,我们公国家家户户就崇尚武力,十人中都有六人进过军队。
史东明大笑。
明哥,哪还有其他四个人呢?旁边一个人献媚的问道。
你真笨啊,其他四个人肯定是女人了嘛。
哈哈,你回答这么快,是不是想女人了?他们大闹,鲍鼠璨看见如此人山人海,不满的嘀咕,突然感觉脚上有些粘,低头一看,原来踩到了一块被水侵蚀的馒头。
他烦躁的用力把在地上摩擦,可能是太黏,那块馒头好像依附在上面一样,怎么也擦不掉。
鲍鼠璨心中愤怒,用力一甩,馒头屑到处飞溅,其中有一块飞到了正在旁边蹲着吃饭的一个壮汉碗里,那碗里装着黄灿灿的玉米羹!壮汉被这突如其来的馒头愣住了,他死死地盯着碗里的馒头,继而出奇愤怒的寻找是谁干的好事。
鲍鼠璨也被这种巧合惊呆了,正巧被壮汉盯着,一眼就认准是他。
鲍鼠璨被对方发红的眼睛一瞪,惊恐的后缩,正巧碰到身边的同伴,仔细看见对方只有一个人,信心马上又回来了。
壮汉也看见了他们这一群人,审视了一下,没有出声。
走呀,鲍鼠璨,还楞着干什么。
张麟看着发呆的鲍鼠璨不明所以,大叫着。
鲍鼠璨马上跟上大家,回头看见壮汉没有冲上来,临走时给了他一个中指,同时在心中暗爽。
在饭堂里,虽然人山人海,但他们靠着人多力量大,还是找到一张桌子,正在胡乱闲聊的时候,老远传来一阵喧哗声。
老大,到我们这座来吃饭吧。
烨磊哥,1000米的攀岩比赛,你又拿了冠军,行啊你老大,晚上有什么好的娱乐没有呀?哈哈说话的人都是老兵,声音奇大,旁若无人。
秦浩南把东明蟹扔在嘴中,循声望去。
在人群中有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他好似众星捧月般,草绿军服,宽皮带,高筒马靴穿在他的身上显得优雅大气,说话时有礼温和,特别是笑起来让人感觉特别亲切。
这人是谁啊,看来很有人缘。
张麟惊疑。
何烨磊,父亲是汗卡司城的亡士,当兵没多久,他自己现在已经是杀士,统领一千人。
史东明不在意,凭他家的关系,小小的杀士轻易而举。
哇。
众人皆惊。
出身好就是不同,荣华富贵对他们来说犹如囊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