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代的婚姻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对待离婚也能以平常心视之,但是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走上离婚这条路,既然选择离婚,那必定是实在无法相处下去了。
试想,两个在离婚前经历了无数次争吵、冷战饱受折磨的人在成了法律意义上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之后,仅仅因为住房难,不得不生活在一起,出来进去都要面对曾经最亲密的人,这对一心想要告别过去、重新开始新生活的两个人来说,该是多么大的一种心理伤害。
所以有人说,蜗婚是比蜗居更大的一个杯具。
离婚后不得不蜗婚的人还必须处理好责权问题,避免蜗婚结束时因为此间居住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再次发生纠纷。
离婚后住在一起的双方最好能签订一个共住协议,先小人后君子,规定各项费用的承担问题,并对其中一方离开时如何处理房子问题做好协商。
离婚后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必须蜗婚在一起都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认真思考自己是否真的能适应这种生活方式。
如果不能坦然接受,最好不要勉强自己,把房子租出去,两个人各自租房住,仍旧一起还贷款应该是不错的解决办法。
离婚后的财产,1+1<2当越来越多的人试图通过离婚来重新获得自由和幸福的时候,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离婚的成本, 这涉及到房产、车子等资产的重新分配问题,如果两个人是诉讼离婚,还会涉及到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资产评估费等费用。
我看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富翁离婚三次后,别墅变蜗居。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凭着自己的胆识和智慧,这个男人积累下了约400万的资产。
上个世纪末,他在上海某处购得一套500余平米的别墅,2004年,这栋别墅的市值到达350万元。
2005年初,他与发妻离婚,为了进行财产分割,这套别墅以320万元的价格贱卖,第一任妻子分走他200万的财产。
这名男子的第二次婚姻是典型的闪婚+闪离,两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3个月时间,结婚5个月,男子首先提出了离婚。
两个人婚后由这名男子首付90万购买了一套价值180万的三室一厅,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离婚时,因为男子没有办法证明房款为自己一人支付,并且是自己先提出来离婚的,只好花钱买自由,房产对半分。
至此,他赔上90万元结束了第二次婚姻。
2006年6月,这名男子再次登记结婚,开始第三次婚姻。
因为自己年龄较大,贷款不好申请,婚后他用妻子的名义首付三成购买了一套两居室。
但是这次婚姻也仅仅维持了一年多的时间,离婚时,出于对女方以后生活的考虑,他将房产送给了女方。
三次婚姻后,这名男子的财产大大缩水,最后不得不在朋友的帮助下用52万购得了一套66平的小两居。
买完房子后,他的积蓄所剩无几。
有时候他会忍不住地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离婚,现在那套别墅已经价值800万元,加上存款,自己至少是个千万富翁了,而现在却只能独自一人蜗居在66平的小两居中。
上面的这个例子可能有些极端,也跟这名男子的侠义心肠有关,尤其是第三次婚姻,他对女方可以说是慷慨的赠与。
但这个例子也告诉我们,离婚的成本有多高。
在家庭生活中,财产存在的形式不仅仅是存款,还有房产、汽车、首饰、股票等。
存款是最好分割的,用计算器就能行,而房产、汽车、股票等容易受市场影响,价格随时发生变化的资产,如果急于抛售,强行分割肯定会产生一定的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