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众传播媒体到可寻址媒体从大众传播到可寻址媒体,在思维上需要很大的转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将注意力从普通大众转移到消费个体上。
数字媒体是可寻址的,这代表着即使是上百万人(或数十亿人)使用同一种设备,营销人仍然可以分别和每个用户进行沟通。
另外,用户们也能分别和营销人沟通,让你了解他独特的使用习惯及喜好。
传统的大众营销模式并不适用于新媒体,你需要学会如何在可寻址媒体中运用数字营销的两大基本好处:个人化和互动力。
在数字营销策划中,最重要的是先找出适合自己的可寻址媒体。
接着,你需要想出一个高互动性的创意来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并给予。
如果方法正确,消费者会根据个人喜好来帮助你调整具体内容。
这样你就能开发出可寻址媒体的所有潜能了。
数字营销原则3:营销人需要判断什么样的数字通路组合才能迎合营销的需求。
交互式数字创意应该能鼓励参与者,利用他们的个人喜好和需求来调整数字营销模式。
从进度导向和空间限制到时间平移和无边界营销许多年来,大部分营销人使用的物料仅是一些广告、促销印刷品或其他与消费者有关的东西,但数字媒体让我们有了新的选择。
制订数字营销策划方案时,必须根据重要内容的改变来调整计划。
这些变化可以归纳为五种自由。
要在这个既刺激又有挑战性的新时代站稳脚跟,营销人必须要有十分明确的计划。
这样的计划不仅包括一系列隐含营销内容的视频,也包括与消费者共同创造的内容,我们将在第12章作更多讨论。
数字营销原则4:数字营销的内容在传递机制、媒体单位限制及具体的界线上将会越来越自由。
所有的数字营销人都必须要专注于创造出关联性强的优质内容,以便参与者能产生持续性的兴趣,从营销人导向到消费者创造及控制导向长期以来,都是营销人在主导一切。
就算业界已充斥着许多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流言,大部分营销人仍拒绝交出控制权。
但神怪已从瓶中解放,媒体公司不再像过去那样拥有掌控、散布信息的权力。
博客、播客、YouTube和混搭程序上的内容可以来自任何地方,就像在序言中提到的后舍男生一样,由于制作和传播内容越来越简单,人人都可以踏足媒体产业。
从表面上看,消费者掌控媒体的优势已对营销人造成巨大的威胁。
但是,若广告主能欣然接受并抓住这个潮流,这无疑是个大好机会。
如果消费者对你的品牌没有兴趣,他们就不会选择与你的品牌互动。
当消费者寻找或参与品牌的数字活动时,已经对品牌产生了好感。
但是品牌互动的产生并不是碰运气,而是数字营销人必须推出鼓励消费者参与贡献的策略,并给出可以让消费者轻松个性化的创意素材。
21世纪的优秀公司将懂得如何善用忠实消费者的热情与能量。
数字营销原则5:消费者将发动并主导更多的营销人角色互换 (Marketer Interchange),并创造绝大部分内容。
当消费者创造的内容和品牌有关联时,营销人将扮演鼓励和提供奖赏的角色。
从推式营销到用户自愿加入及分享营销消费者通常不喜欢收到推送的信息,也不喜欢没有选择余地的单向关系。
在数字媒体通路中,消费者希望可以自主判断是否加入,因此,联络消费者前需先征求他们的同意。
这是消费者掌权的高级形态,也对营销人和消费者的关系具有深远影响。
营销者必须努力从推式营销(Push Marketing)转移至让消费者自愿参与(Op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