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却喜欢谢薇,从第一眼看到她时就喜欢上了她,这也是实实在在的。
虽然不能选她做女友,但丁逸却希望能够在**上占有她,在和孙兰生关系之后,这种**未得到消减,反而变得更加强烈。
所以,他认为,今后必然还会背叛方然的。
但希望能够瞒得住。
孙兰的这个如果方然知道了她会怎么做的问题让他的心情多少有些沉重。
他伸出手来,心不在焉地抚摸着孙兰的身体,想了一会,说:她肯定会受不了的。
她不能接受我和你做这种事。
是啊,要是她知道了,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也没得做了。
孙兰叹了一口气说。
丁逸拍了拍她的脸蛋,说:那就是我们一时冲动,过了今天以后,不要再有联系了。
这种事生过一次已经不对了,再生的话,那更不对。
我们就当没生过。
要是我在方然之前认识你多好。
孙兰抚摸着丁逸的脸庞,痴痴地看了他一会,忽然凑上前来,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恨不相逢未嫁时。
孙兰无限哀愁地说。
看来她也有诸多感慨啊,或许不久以后,一个伟大诗人又要诞生了。
但事实是,她并没有自行创作,仅仅是引用了一句诗,并且引用得还不太准确:她和丁逸在相逢时,一个未娶,一个未嫁,所以,也谈不上恨不相逢未嫁时。
连引用诗句都没引用准确,看来孙兰也没有做诗人的潜质。
但经过两人的床上激战,床单却被他们搞得湿了一大片,两人虽当不成诗人,却是两个不折不扣的湿人。
虽然诗句引用得不对,丁逸未娶,她孙兰也未嫁,但这句诗却反映了孙兰的心境,也不能说太牵强。
丁逸嘴角向上扬了一下,他安慰性地挤出一个笑脸出来笑给孙兰看,以示自己也有这种想法。
这句话倒也符合他此时的心境。
但他想抒感情的对象当然不是孙兰。
如果在这之前我就认识谢薇,她在认识我的时候也没有和其他男人生过关系,那她会不会成为我的女朋友呢?他心想。
虽然他和孙兰之间远远谈不上心有灵犀一点通,但孙兰在此时却也同时想到了谢薇。
白天那个女孩是谁?你是不是很喜欢她啊?丁逸不想和她细谈他和谢薇之间的事,说道:不是,只是普通朋友,以前就认识,今天遇见了,就在一起吃个饭。
那女孩很漂亮啊,比起方然来,毫不逊色。
孙兰作出很由衷的表情说。
所以,你要是因为她背叛方然,也是情有可原。
这孩子,还想套我话?靠,也不看看你的对手是谁,跟我玩小聪明?鄙视。
丁逸心想。
背叛方然?除了和你今天晚上以外,我什么时候背叛过方然?丁逸一下子把话题又引回到孙兰的身上。
你算了吧。
这么花心的一个人,不要把自己装得多纯情一样。
难道现在流行扮纯情?孙兰对他的话嗤之以鼻。
也难怪她不信,第一天认识孙兰,第二天居然就和她上了床,如果说他丁逸在这之前只和方然有关系,没和任何其他女人做过对不起方然的事,孙兰当然不会相信。
信不信也随她了。
丁逸并没有向她解释清楚的念头,没必要。
但他不由得想臭上孙兰两句,以守为攻是他一个常用的策略:我花心啊?就算我花心,你比我也差不了多少啊?呵呵,我们两人之间,谁主动谁被动还说不清楚呢。
孙兰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看着他,半晌没说话。
她又将头靠在丁逸的肩膀上,说:我就知道你认为我很滥。
但是没办法,谁让我才和你见了一面就跟你上床了呢?听她这么说,似乎她也是和丁逸一样,也是初犯,并没有案底。
当然,丁逸对她这句话的态度和她的态度一样,同样不相信她是一个初犯的人,一点都不像嘛。
你男朋友和你怎么认识的?老和她讨论这个问题也没什么意思。
她是一个贞女还是一个荡妇和自己并没什么关系,丁逸并不想和她继续探讨下去,能和她一拍两散最好,最好到此为止,这样方然就不会知道他们之间的事,也就不会给她造成伤害了。
自己也没有成为太监的危险。
所以把话题扯开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出国以前就认识了,他是我初中同学哎。
果然孙兰被他分散开了注意力,说起了她的男朋友。
他对你怎么样啊?很好,他就是传说中的二十四孝老公,呵呵,很听我的话,让他向东他不敢向西,我让他打狗他不敢打鸡。
他不敢打鸡不知道会不会叫鸡呢?丁逸想,回想了一下,觉得那人不太像,就没有向孙兰提出自己心里的这个疑问。
他对你这么好,那你还忍心让他戴绿帽?鄙视。
丁逸总是不放过任何一次打击她的机会,他又找准了机会鄙视了孙兰一次。
方然对你好吗?那你为什么还做这种事呢?反鄙视。
孙兰的反鄙视让丁逸哑口无言。
说得也是,方然对他这么好,他还背着她和孙兰做出这种事来,确实也说不过去。
其实我很喜欢你。
孙兰说出了她这次出轨的深层原因。
一看到你就喜欢你了,可惜你是方然的男朋友,我也有男朋友了。
丁逸点着一根传说中的事后烟,深吸一口,严肃地看着她,道:说吧,说下去,再抒情一点。
不管你信不信,就是这样的,我看到你第一眼后,就一直在想着你,就想和你在一起,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我是不是很傻?孙兰的话似乎很严肃。
或许她说的是真的,丁逸想。
因为他自己对谢薇也是这种感觉。
马上我就出国了,想着以后就要见不到你了,所以我就想把你约出来,原来只想和你在一起说说话,没想到却做出了这种儿童不宜的事。
孙兰道。
但我却很喜欢。
孙兰又道。
要是只和我说话,我才不会把你喊出来呢,你看我只是一个和女青年谈理想谈人生的人吗?丁逸想。
不过她刚才说的但我却很喜欢。
却说到了丁逸的心里去了,因为他同样也对生的这件事很是喜欢。
但他爱抬杠的天性却没有改变:你是很喜欢啊。
但我却没想到我们居然生了这种事,想想真是追悔莫及啊。
我的贞操啊。
通常丁逸的真实想法和他说出的话总是有很大的差别。
孙兰当然也听出了他的言不由衷。
去死。
这句话方然似乎也经常对他说,女人现在都变得野蛮了,动不动让男人去死,男人要都死光了难道对她们有什么好处吗?两人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时间不知不觉地就过去了。
我要走了。
孙兰依依不舍地终于说出了这个让丁逸极为盼望的话。
嗯。
看看时间不早了,丁逸早就困了,但孙兰要和他说话,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她,现在她要走,那真是正合我意啊。
孙兰又抱了他一会。
让我再抱抱你吧。
看来她说的那些话并不是假的,她对我好像是动了真情了。
丁逸想。
他笑了一下。
抱着孙兰,也没说话。
半晌,孙兰才和他分开。
我走了,以后我不会打你电话了。
她这么说倒出乎丁逸的意料。
虽然这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结束方式,但以孙兰所表达出的对他的爱意,他没想到孙兰能做到这一点。
两人拥抱良久,丁逸觉得自己的身体又热了起来。
他将孙兰拉回到被里,再次将她脱得像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他自己也脱得精光,也像一个初生的婴儿。
虽然在形式上像两个初生的婴儿,但两人却做出了初生婴儿再过十几至二十几年之后才有能力做得到的事。
丁逸疯狂地进出着孙兰的身体,孙兰如痴如醉地接纳着他。
就像广播体操有若干姿势一样,两人也熟练地变换着若干个姿势。
最终,丁逸打了个传说中的寒战,虽是本书的男主角,他也不能免俗,像地球上其他二十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名男性目前地球共六十亿人,其中三十亿男性,三十亿女性。
扣除丁逸之外,地球上其他男性的数字为二十九亿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名,特此说明在此种情况下会做出的反应一样,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瘫在了孙兰的背上。
两人又温存片刻,孙兰到浴室冲了个凉出来。
她穿好衣服,再收好自己的东西,又来到丁逸床前,亲了他一下。
我会记住这一夜的。
丁逸。
孙兰又依依不舍深情地看了他一眼,转身开门走了。
他听着孙兰的脚步声渐渐地从门的那一端远去,直到听不见为止,丁逸沉默了一会。
他竟然也有些小小感动的感觉。
自己何德何能,能让孙兰对自己这么痴情?他也曾反思过,自己只是长得帅一些,却让方然、孙兰能对他这样,他的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
女人就是喜欢这些外在的东西。
帅有什么用啊?能当饭吃?能当信用卡刷?还是会被人望文生义,当成是元帅?根本不可能嘛。
这些外在的东西,真是太肤浅。
但如果本文作者把他写成长得很丑,没人喜欢,人见人厌,却也不是他所愿意面对的。
对自己这种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心态,丁逸也不去深究了。
虽然被子里还留着孙兰的余香,但在他睡着之前,迷朦之中,他想起的却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谢薇。
她什么时候会打我的电话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