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独!才这么几天不见,他的魔力又增强了很多,居然把一场可怕的杀战封印了,只是因为两边混战在一起,他没办法分彼此,所以双方人马无一幸免。
前一秒还喊杀声震天的战场上,这一刻寂静无声,只有两个人对站着,一个是因为魔力太过强大而不受封印之力影响的阿德斯,另一个就是施展了封印之术的小独。
安娜站在城楼上,不满的皱紧眉头,心中的愤恨简直无法形容。
这出戏,是她精心准备的,怎么还没到高潮就停止了?不,这不行,绝对不行。
她等了太多年,筹划了太多年,眼见她的世界就要来临,眼见她就要当上女王了,眼见那个男人就算是行尸走肉,也将永远属于她,她怎么能让这一切功亏一篑。
没关系,她只是没料到这位年轻的盈禄伯爵大人居然能力这么强大,变强得这样快,如果不是她把计划提前,结局恐怕难料。
不过这也没关系,这小子看来用力过度,暂时不能施展魔法了。
上一次她输了,这一次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小独,加油,坚持住啊。
阿德斯,不要伤害我弟弟,求你,求你听见我说的话,求你!孤儿心里喜忧参半,完全没了主张,从未这样混乱过,而她的声音根本喊不出来。
你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吗?安娜一笑,甜美,却隐含着无尽的恶毒。
既然精彩的过场被你地好弟弟搅了,那就直接到结局吧,就让他当主角如何,实现那个预言。
16K小说网阿德斯,杀了这个男人!说到最后一句。
她突然尖声大叫起来!话音一落,本来静止对峙着两人动了,阿德斯手持疾风剑,一步步走向小独,杀气腾腾,而小独东张西望,跑到一边,从一个静止的人手里拿下了一把大刀。
勇敢的面对着阿德斯。
来吧!他喊。
阿德斯不出声,只挥动了疾风剑。
小独才抵挡了几下,那把刀就被打飞了。
他年轻、有力、勇敢、还有着魔法天赋,但他毕竟没有杀过人,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能挡阿德斯好几剑已经是奇迹了,这时候哪儿还有办法还手。
只见阿德斯继续向前,小独跌倒在地上。
不要!不要!你发过誓,绝不伤害我的家人,你发过誓。
不要!喊不出声,孤儿在心里狂叫着。
不知为什么,阿德斯的动作停住了,高举着疾风剑。
手臂发抖,似乎进行着激烈地内心挣扎。
孤儿惊喜万分,继续内心呼唤。
而这时小独借机站了起来,捡起一柄残剑,要刺入阿德斯的胸膛。
不要啊,小独,请你不要伤害他!孤儿泪水狂流,不知道要保护谁。
两个男人都对她那么重要。
叫她如何取舍?如果可以,她宁愿自己去死,而保全这两个人!拿走她的命吧!拿走!她愿意,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换那两个男人的平安和幸福!而她一分神,阿德斯的动作又稳了,再度被安娜夺去心智……而安娜恐惧于刚才对阿德斯失去操纵力。
加紧催促他杀掉小独。
快啊。
阿德斯,杀掉这个男人!眼见阿德斯和小独就要生死相搏。
孤儿绝望至死,这进半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大喝,看我无敌猪肉轮。
孤儿下意识的一回头,就见一块粉红色的物事从天而降,速度还挺快,带着呼呼地风声,砸向了安娜。
安娜惊叫一声,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到城墙下,粉红色肉团重重落地,发出惨号一声,生生撞塌了一段因失修而破败的城门楼。
而因为安娜被袭突然,没有控制那条黑蛇,蛇随主人走,也随着落下了去。
蛇先石后,石落蛇上,这安娜的魔宠,曾经很厉害的男巫的灵魂,就这么给砸个稀巴烂,世事之无常从这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
而安娜却不是好对付的,在落下城墙时打出一个魔法球,保护她落在地上时居然没有死,但却也受了重伤。
爸,你去哪儿了?孤儿一脸泪水的叫,同时往城下就跑,孤家寡人忍着疼跟在后面。
安娜那么厉害,我自然是隐身了啊。
你想,她虽然通过那个什么眼监视你,可不能长期盯着啊,那还不累死?所以我想她一直没注意我,肯定是不知道我是你爸爸。
那我就和你阿孟大叔联手,找机会找角度才能一砸中的,你以为很容易吗?我得被抡起来,时机要正合适,不然让她发现,大家都没戏唱了。
哈哈,宝贝女儿你谋划半天,还不如老爸这招不讲理的吧。
孤儿哪有心思和父亲斗嘴,快步跑出城,就见远处小独挥着剑和阿德斯打,但阿德斯明显摆脱了控制,一手持剑轻松抵挡着,还分心向孤儿这边望来,而且引着小独越打越靠近城门。
孤儿见小独暂时没事,朝阿德斯挥了一下手,意思是叫他耐心些,自己则跑到安娜身边,看她的情况。
安娜并没有死,但至少摔得腰断腿折,口角上满是鲜血,却还在笑着,月光下看来说不出地可怕狰狞。
宰了她,给莉莉报仇!一个人悲愤叫着,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
此时,在城主府参加晚宴的人都跟到了外城墙下,因为药劲儿过了些,好歹有些力气了。
孤儿退后,我来。
朱丽上前一步,眼神中流露出坚定的复仇之光。
安娜笑了出来,好啊,杀了我好了。
但是我要声明——她喘了口气说,我死了,受我控制地人都会恢复自我,城中的人都会正常想来的。
唯独,阿德斯不行。
你想说什么?孤儿心中忐忑的问道,声音非常细小,因为刚才喊坏了嗓子。
阿德斯的心有一部分被我吃了,我的本命石弥合了他的伤口。
杀了我,他也活不了,我们的生命是连在一起地呀!你真是卑鄙无耻!朱丽骂道,剑却没有落下,因为从刚才的情况看,那个阿德斯对孤儿来说是很重要的人。
她虽然想为莉莉报仇,但孤儿是不破之城的恩人,这次也算是她解救的城危,怎么能伤害她所爱的人,让她伤心?说………………今天地话是道歉,因为明天不能继续更新正文,要加插外篇了。
好在情节告一段落了,小独和阿德斯地战斗也算终结,下面就是拯救阿德斯的情节了,大家可以松口气。
后面地章节还有三、四章,恐怕要周更,但我承诺绝不断更,所以一定会做到,每天都会有外篇,全部是本书中人物的事情,是正文中没来得及交待的,比如阿德斯小时候,列斯达为什么这么恨他,等等。
当然,还有小独的命运。
请原谅我,主要是本书的第三册出版在月底前,(一定会出的)。
总之,要打我就打吧,但不要打眼睛和手指,得码字呢。
谢谢。
外篇之阿德斯的往事我叫阿德斯。
我是驿马家未来的公爵。
我要统一塔撒大陆,让驿马家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很小的时候,我就反复对自己这样说,因为这是父亲教我的。
自从我躺在襁褓中,听得懂第一句人话时,他就这样对我说了。
我的父亲,是现任驿马公爵,长得特别神气英俊,人们说他是大陆第一美男,就连女神也会拜倒在他的脚下,每天我从无数女仆和族中女人的脸上看的出来。
可是他很冷漠,只在对着我的时候,才露出笑容。
所以,我坚信我一定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也所以他说的话,我全记在心里,想为他实现一切愿望。
我相信,他成为大陆之王时会更加神气,我甚至觉得天上诸神犯了很大的错误,我们驿马家本身就是王者,什么紫金家,精灵家,根本不值一提。
我不爱说话,因为我很羞涩,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所以干脆不说。
但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心里对自己发誓,我一定要实现父亲说过的每一句话。
因为,我爱他!我唯一的亲人,我非常爱他,愿意为他去死,像一名战士,像一名骑士,像一个儿子。
他对我说,在我出生的时候,有一个男巫曾经预言,我将为大陆带来统一,为驿马家带来光荣,父亲深信不疑,我也一样。
父亲还说我有强大的力量,只要刻苦就能全部发挥出来,所以在别的孩子玩耍地时候。
wap.l6K.cN我一个人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拼命练习武艺和魔法,一日复一日,从白天到黑夜。
时间,对我来说好像不存在,只是成百上千次的重复和交替。
还有我渐渐变大变强壮的身体,还有父亲眼中越来越兴奋,却也越来越难以捉摸的神情。
十几年来,我从不叫苦,只要稍嫌严厉地父亲露出一点赞赏的笑容,我就觉得所受的苦都是值得的。
不过,我没有母亲。
但我不是私生子,父亲说我的血统极其高贵。
是他与一名不知名的小贵族之女所生。
只是他从不对我提起母亲,我有时问他,他会非常生气,族中的长老也不知道他第一段婚姻的事情。
我很想念从未谋面地母亲,但是我不敢说出来,在我的心里,她肯定是一位美丽高贵的女人,像女神一样。
我受伤的时候会悄悄在脑海中想着她,想她温柔的为我包扎伤口,还吻我的额头。
每当这时。
我发现被人们称为勇敢的小公爵的我,其实心里一直在害怕。
怕什么,我并不知道,或者我除了父亲什么也没有。
我很怕他不再爱我,所以更拼命的要达到他所有的愿望,让他为我骄傲,觉得我无可替代。
只是,我刚才说了第一段这三个字,因为我地父亲又结婚了,娶了一个地位极高的女人……16K电脑站www,16K.CN。
那个女人很漂亮优雅,但我恨她。
因为我觉得我母亲的荣誉被她抢去了。
而她也不爱理我,每当看到我,总是目光鄙夷,却又奇怪的有一点惊恐掺杂其中。
有一段时间,我地恐惧更加强烈,生怕父亲有了其他的孩子就不再爱我了。
我很喜欢那种唯一的感觉。
父亲唯一的儿子。
驿马家唯一的继承人,唯一一个可以在十三岁就赢得比武大赛的人。
感谢天上诸神。
他们照顾了我,因为父亲的妻子一直没有生下孩子,连一个女儿也没有,所以我还是唯一。
而我参加各种大赛,用不留情面的手段把很多名扬四海地骑士打落马下,只为欣赏父亲得意的神色。
这时候的时间对我还是没有意义,只是从一夜一夜的苦练,变为了一场一场的比武。
这时候父亲会对我说:阿德斯,快一点变得最强大吧,用我们驿马家可以摧毁一切的黑暗系风魔法,让所有家族臣服,让驿马家成为大陆地王!我地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我也感到枯燥,感到一点莫名其妙的不快乐,想像其他孩子一样骑马飞奔,什么也不做,只是飞奔。
还想学他们一样,找族中地漂亮姑娘跳舞,和她们偷偷在小河边约会,亲嘴,甚至在草垛中滚来滚去。
可是父亲不许我这么做,他说我是最高贵的人,只有天下和第一美女才配得上我。
所以我压抑着寂寞和想笑的冲动,每天做着那个高贵冷漠的阿德斯,不爱任何人,不爱任何事,只等着天下和第一美女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征服他们。
不过后来我遇到一个红头发的姑娘,她叫爱西,很热情、很放浪,父亲准许我和她在一起,但警告我不许动真情,因为他绝不让我娶她。
其实我还挺喜欢她的,虽然比喜欢我的马和我的狗,还有我的小侍从詹姆和汉姆少一点,但也挺喜欢的。
她在床上时,能让我特别快乐。
可我记着父亲的话,他说只有紫金家的公主才能成为我的妻子。
然后我遇到了安娜,紫金家的公主,虽然她的家族已经不是王族,但她坚称自己是一位公主,而父亲允许她这样自称。
她也很漂亮,应该说相当漂亮,但我总感觉她像一条死鱼,尽管外表无懈可击,可是她的心却泛着强烈的寒意和腐臭的气息,她温柔的眼睛下,看起来藏着另一个人,很算计的人,这些让我讨厌。
我不喜欢她,但父亲希望我们订婚,他说这是唯一配得上我的亲事。
我虽然怀疑这只是因为紫金家要与驿马家结盟,父亲才这么说的,可做为公爵之子,似乎婚姻就是政治的筹码,这一点,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
于是我试着接受安娜,相处久了,觉得她虽然无趣,却也不讨厌,况且她美丽优雅,地位高贵,非常满足我的尊荣心。
就这样,我慢慢成长到了十八岁,父亲说要在两年之后把爵位传给我。
但在这之前,他要我在两年时间内,为驿马家征服整个大陆。
我准备好了,事实上比起一场场的比武,我更渴望战争。
那会让我热血沸腾,让我觉得我的生命有重要的意义。
公爵之位我并不在乎,但想想坐在王者的位子上也是挺不错的。
到时候,安娜就是我的王后。
我知道父亲筹备了多年,就等着战争的到来,而我并无惊慌感。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为战争而生的,因为我不怕死亡,反而渴望打败死神。
也许,如果我不是父亲的儿子,我会当个佣兵。
而就在一切就要开始之前,我在树林里遇到了怪事。
说………………鉴于手伤不是一天半天能好的,明天还是晚上点左右更新。
但,不管大家骂不骂我,爱不爱看,我承诺不断更,就绝不会断的。
最近会写阿德斯的成长史,交待一下他的童年,和他性格的形成,他与安娜,爱西姐妹的关系等。
谢谢。
外篇之阿德斯的打击一个幻灵。
我在树林里遇到了一个幻灵。
以前听别人说过,幻灵是很可怕、很凶残的怪物,它们都是魔鬼,作为一个骑士,作为一个贵族,应该绝对消灭幻灵,免得它们伤害别人。
于是我提剑杀了上去。
奇怪的是,它几乎没有反抗,而且居然跪在了我的面前,任我杀掉它也没吭一声。
我的仆从都说是我的神威让幻灵不敢造次,并且在各个酒馆大肆吹嘘,让吟游诗人把我的伟大传播于整个大陆。
但我却奇怪的感觉不快乐,当我的剑刺入那幻灵身体的一刹那,我感觉心疼和心虚。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感觉?给我解答的人是我的叔叔列斯达。
他是我父亲唯一的弟弟,却是我祖父和一名舞女所生。
所以不管列斯达母亲之前的地位多么高贵,她毕竟是沦落为零人后才被我祖父买下,所以列斯达是私生子,被人看不起,特别是被我父亲看不起的私生子。
不过他非常漂亮,那惊人的美貌堪比绝代佳人,一个男人长成这样就有了妖异之气,但他一点也不娘娘腔,也是个特别受女人欢迎的人。
我常想,如果他有我父亲的地位,说不定可以和我父亲并列成为大陆上的第一美男。
只可惜他没有地位,所以档次下降了很多。
我不喜欢他,虽然他对我很好,并且一直微笑着。
Wap.16 K.Cn但我却觉得他像躲在暗中的毒蛇,随时会咬人一口的。
而且他能无时不在地严重存在感让我很不自在。
只是父亲虽然厌恶他,却也纵容他,给了他一个私生子绝不可能拥有的家族地位和奢侈生活。
在驿马家,他是仅次于父亲、我、管家的存在。
那几天我为了杀了那个幻灵而烦闷。
心中不知再想些什么,反正混乱得很,这时候列斯达出现在我的身边,对我说,阿德斯,你如此英勇,你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我哼一声,不理他。
可是他一直跟着我。
说很多话,没有一个是我感兴趣地。
正当他说到动物之间的猎杀,而我厌烦的不行时,他忽然说,有时候同类之间是有感应的,动物如此,人也一样。
假如你无意间杀掉了同族的人,会很不安,也许还会痛苦很久。
我觉得他这样说是原因的,完全是意有所指。
于是很不客气的问他,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他笑,你难道没有因为杀掉一个幻灵而心有不安吗?听到他这样说,看到他的表情。
我莫名其妙地感觉从心底升上一股寒意。
不,不是我对自己的身世有过什么怀疑,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我就感觉害怕了。
它跪在我面前受死,我只是受不了这个。
真正的骑士不应该杀掉没有武器之人。
我说,我一直对自己是这么说的。
可是它为什么自动受死呢?列斯达慢悠悠的说,要说它是怕了你,它可以逃。
而且幻灵是有名的好勇斗狠,怎么可能怕到跪在地上,让你杀死的地步?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我转过身,真想掐死他,虽然他是我的叔叔。
你有没有想过,你和幻灵有一些关系呢?他仍然不紧不慢。
神色却极其恶劣。
我大怒。
差点立即拔剑与他决斗,因为他侮辱了一位贵族。
可他却指了指远处的湖心岛说。
你知道为什么那个祭坛荒废了吗?你知道为什么你父亲,我地哥哥,驿马家的公爵大人禁止族人上岛吗?你知道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他会亲自到那个早就没有了神灵的神庙去祈祷吗?我瞪着他,手按在剑柄上,如果他说的话有一个字让我愤怒,我真有可能杀了他。
就算父亲再宠他,他毕竟是个私生子,他不能冒犯一位未来地驿马公爵大人。
但是我没有杀他,因为他说出的话,挑起了我的好奇心,非常强烈的好奇心。
那岛上的神庙中囚禁着一个人,一个女人,祭坛和神庙的荒废都是因为她,你父亲的祷告,还有禁足的命令也是因为她。
列斯达平静地说着,没有一点同情,这是一个秘密,我也是无意中知道的。
你不觉得奇怪吗?建议你去看看,我之前偷去过,当时差点吓死我。
但我相信她会给你解答一些问题,关于你的身世,你的母亲,还有为什么有幻灵向你下跪。
我觉得他说这话不怀好意,我不想听他的话去岛上看看,可我忍不住,好奇心像一只魔鬼盘踞在我的心里。
于是,有一天趁父亲不在,我去了。
通过这几天地思考,我觉得她可能是个巫女,因为掌握了驿马家地秘密而被我父亲囚禁。
也许父亲这样做不够光明,但我却没有一点责备他的念头。
我上了那个岛,不知道列斯达就跟在我后面,然后我看到了我永生难忘地情景。
有一个女人,不,不能说她是个人,一个女妖,一个女魔鬼,一个幻灵窝在角落中。
她长得奇丑无比,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头发和牙齿全掉了,一脸皱纹和菜色,一身的冻疮。
可怕,但也可怜。
一瞬间,我忽然觉得父亲不该虐待她。
她看到我,先是一惊,然后突然变得很激动,向我爬了过来。
我得说,我吓坏了,想跑,可是挪不动脚步,于是我抽出剑,我要杀掉她。
面对恐惧的唯一办法就是战胜它。
她停在我脚下,抬头看我,我发现她虽然丑,却有一双大大的蓝色眼睛,很温柔的。
她看着我,像我杀的那只幻灵一样,一动不动,甚至还微笑着,似乎能被我杀死是一种幸福。
看着她的眼睛,我下不了手,一种感觉让我莫名其妙的发抖。
我就那么僵在这儿。
而她,不断的抚摸我的脚,亲吻我的靴子,害我感觉恶心,却又不知为什么想哭。
这时候,列斯达出现了。
看到他,那幻灵开了口,她狂叫,别说,什么也不要说,如果你要我的命,拿去。
可是别说出来。
求求你,以诸神之名,别告诉他!列斯达哈哈大笑,一点也不理会她的请求,不理会她不间断的哀求,大声道,骄傲的阿德斯,伟大的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战无不胜的阿德斯,你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强大吗?因为你有幻灵的血统,因为你身体的一半是魔鬼以,因为地上这个恶心的东西就是你的母亲!从没有哪一刻,有我此刻受到的打击更大了。
无意之中,我踢开她,那个被列斯达说成是我母亲的人,不,是幻灵,跑了个无影无踪。
因为,我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打击,好像晴天霹雳。
我的世界,在那一刻开始崩溃。
说………………明天还是晚上八点更新,恢复更新时间会告诉大家。
谢谢。
外篇之她是我的劫不过,之后的两天,我还是背着父亲到湖心岛上去看过那个幻灵。
我不愿意相信她是我的母亲,因为她和我想像中的差得太远。
从小到大,在我的意识中,幻灵就是怪物,是应该赶尽杀绝的。
而我的母亲,则应该是温柔美丽的贵族模样。
现在,突然说我是幻灵之子,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要我如何能接受?但是,我无法断绝天生的母子亲情和血缘,我控制不住要去接近她,虽然她的样子让我厌恶,但她的眼睛真温柔啊,有时候她用那种温柔的目光看我,我都要落泪了。
而原来,我是从来是不哭的,因为父亲说,真正的男人流血不流泪。
我总是按照他的要求努力去做每一件事,所以我不哭。
可是看到那个有可能是我母亲的幻灵,我忍不住心酸。
告诉我事实。
我最后一次见她时,我这样要求。
我想过了,假如她说的一切是事实,我也许可以毁灭天地以埋葬所有的东西,那么,我就是个没有出生过的人,这种痛苦也不会存在了。
我每次看她,都给她带些吃的东西和棉衣。
因为我发现父亲每隔十天半个月才送一点吃的东西和饮用水给她,取暖的衣服则根本不给,冬天的时候她只能把神庙中的布缦和帘子把自己包裹起来。
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虐待她,既然她是我母亲的话。
我也不明白,我父亲为什么不杀了她。
她又为什么不去死,既然生活得这么痛苦。
1-6-K-小-说-网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不杀了母亲,是因为他想得到控制幻灵的幽幻灵珠,而母亲不自尽。
只是想有朝一日能看我一眼。
看一眼她亲生地儿子,在刚出生就被抱走的儿子。
当我听到母亲所说的故事,我感觉从未有过的悲伤。
我心目中完美的父亲,原来是那样卑鄙可耻地人,而我的母亲是幻灵公主,她虽然丑,却有着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心灵。
她讲的故事我本来不相信的,但不知为什么。
看到她的眼睛,我相信了一切。
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对一个十八岁的青年来说,尤其他一直站在很高的地位上,这一切都是没办法接受地。
不过我想了几天后,我想明白荣誉和地位都是虚无的,我想要救出母亲,和她回到鬼影森林里去,离开我的父亲。
那时候我才知道他根本不爱我,他只是爱我的能力。
要利用我完成他的野心。
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件武器,还是件让他厌恶的武器。
若不是因为我有天生的强大力量,他甚至不愿意看我一眼。
从小到大,所有心中的信仰都消失了。
那时候我憎恨父亲。
却又还爱着他,我不想和他做对,我只想要离开。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列斯达发现了,而我的母亲也油尽灯枯,没有等到和我一起到鬼影森林的日子。
于是一场小规模地冲突爆发,我身世的秘密在一小部分人之中被传播,安娜知道了。
爱西知道了,每个人知道的人都背弃了我。
我看到列斯达在暗笑,因为他终于除掉了我,成为了父亲唯一的亲人,终于成为了唯一,原来喜欢唯一地并不只是我。
而曾经仰慕我。
声称爱着我的。
都在知道我的身世后也离我而去。
爱西曾经说宁愿做我的情妇也不离开我,可背弃我时。
她跑得比谁都要快。
父亲很震怒,因为他苦心经营的一切毁于一旦。
他试图留住我,可我怎么能和杀母仇人在一起,何况我知道他并不爱我。
我本来应该杀了他,可是我做不到,因为他毕竟是我的父亲,所以我仅有的方式就是离开。
破灭他的愿望,成为他地敌人,他要统一大陆,我就让他做不成这件事。
这是我对母亲的祭奠,也是我对父亲的报复。
于是我反出了驿马家,没想到詹姆和汉姆还跟着我,这让我意外又感动,因为有人不在意我的血统而坚持成为我的朋友和部下。
我要去做佣兵,因为我生来就被当做一件武器,而武器就要有武器的态度,也要有武器地价值。
只是我不属于任何人,谁给钱,我就给谁带来胜利。
事情就是按我所计划地发展,不过几年时间,阿德斯兵团成为了最可怕的存在,父亲苦心经营地一切不但没有帮他,反而阻碍了他的计划。
他这一生热爱权利,却终究没有得到最高的权杖。
这对他的打击无异于灾难,所以他死了,列斯达继承了驿马公爵之位。
我想,这就是列斯达要的,不然他不会那么处心积虑。
现在他达到目的的,所有的人只有他是快乐的,因为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后来,安娜跑来找我,对我表达爱意,并说起当初没有跟我走的为难。
我感动了,因为在知道我的身世后,一位贵族小姐还肯爱我,这是莫大的荣幸。
我愚蠢的接受了她,并努力对自己说要爱她,要对她好。
我们过了两年快乐日子,她看来很满足。
没想到这也是个阴谋,这个女人为了达到目的,可以隐忍到这个地步,实在是很厉害的。
但当我识破这一切后,她来求我做最后的了断。
我相信自己强大到无敌的力量,那是在战场上验证多少次的,所以尽管我怀疑她有阴谋,却还是去了。
事实证明,我的确无敌,可是遇到阴谋,所有的勇敢都是脆弱的。
于是我了当,冤枉的被封印了起来,进入那无边的黑暗。
很难熬的岁月,我以为被封印是无知觉,可我是有的,所以那长长的寂寞简直可以让人发疯。
不知过了几百年,有一天我突然做了一个梦。
梦到一个长相与塔撒大陆上的人很不相同的年轻姑娘,她拿着一根细细的树枝和我比剑,却居然可以赢我。
我在梦中很努力要胜过她,她却总是笑嘻嘻的避开,我和我凶霸的疾风剑就是不能砍到她,还有她手中细细的树枝。
她对我说,阿德斯,你是我的奴隶,认命吧。
我不知道她是谁,为什么会在长久的封印中梦到她,只看到她衣服上的族徽,居然是盈禄家的人,最最胆小懦弱,但却是最后封印我的家族的人。
我发誓,假如我能复活,我一定要找盈禄家算账,只要我能从冰封中出来。
我还发誓,解救我出来的人,我一定要报答她。
又不知过了多少岁月,终于有一天,我感觉到了大地的震动,感觉到了久违的光明。
我知道终于有人来释放我了。
我张开眼睛,看到一张脸,梦中出现过的那个姑娘的脸。
我吃惊极了,不知道梦中的她,为什么会出现在现实中,并且来解开了我的封印。
崩裂的冰块和岩石吓到了她,她跑了,但在半空中对我说,你是我的奴隶。
作为盈禄家的人,我想杀她,作为解救我的人,我得报答她。
我很为难,幸好她跑掉了。
我觉得我很庆幸,我希望永远也不在见她,可是在内心深处,她的影子已经深深烙上。
这是劫数。
后来当我抱着她,听她讲解一种叫中文的东西时,我明白了。
她是我的劫。
我爱这个劫。
我爱那个封印我的人,因为那停留了我的时间,让我可以等到她,让我可以爱她。
…………………六六有话要说…………………今天实在有点晚,抱歉,明天一定晚点准时更新。
谢谢。
外篇之 列斯达(巨雷,BL,慎入!)每个人都认为得到驿马家领主之位,使一个私生子成了驿马公爵是我的终极目标。
而且我做到了,全世界的人,应该就数我最快乐。
可是,不。
我一点也不快乐,因为他死了,他离开了我,我再没有那份唯一。
说起来,我实在应该下地狱去呢,呵呵,因为我产生了正常人不应该产生的感情,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其实我很想下地狱,那华丽炽热的岩浆,正是我最好的葬身之所,极端的热烈才是消灭我这肮脏灵魂的好地方。
我想,当死亡来临的一刻,当我看着地狱的大门为我打开,我会笑着走过去的。
多可笑,我为什么要出生呢?一个舞女的孩子,一个贵族的私生子,虽然我的母亲曾经是贵族,但她毕竟是我父亲买来的玩具。
一个玩具,为什么要生孩子?应该就那么美丽着,然后残破着,最后被丢到垃圾堆里。
可是她生了我,或者是因为她的苦难还要我来继续承受,或者因为诸神还要残忍的看一出悲喜剧,所以做为人类的我们,就仍然要演下去。
我鄙视诸神,没有比我更恨他们的人类了。
他们都是些无用而恶意的神,不但不能解救人的苦难,还要加上更多。
作为一个私生子,我的命运已经被注定,如果让我像烂泥一样生活该多好,至少我的灵魂不会堕落。
可是诸神没有那么安排,他们让我那无耻的父亲突然有一点良心发现,尽管我是私生子。
可他却想办法让我生活在了驿马家地城堡——黑冰宫殿里,然后我向深渊滑了进去.电脑站www.16k.cn因为,我爱上了我的哥哥。
作为一个男人,我该爱女人,作为一个正常的人。
我不该对自己的家人存在非分之想,作为一个少年,我本该爱更多可爱的东西。
可是,我就是爱上了他,见到他地第一面就爱了。
他是那么英俊,才刚刚成年就帅得让人没有办法呼吸,我甚至记得我的奶妈和专门照顾我的侍女在见到他时,身体自然而然的柔软和呼吸的急促。
他看不起我。
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可我却一下就喜欢上了他,心跳得连成一线,似乎只有一下。
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有贵族气质的人,看低贱的人时总有些微微地厌恶,看他同一阶级的人时礼貌得让人感觉很疏远。
他那么高大强壮,和他在一起,我自己弱得好像树边的小草,没有他的保护,我简直像是不能生活在这蛮荒之地似的。
我缠着他。
虽然他讨厌我,可我就是经常跟在他身后。
当他的跟班没关系,被他喝斥没关系,只要看着他就好。
没有人告诉我。
男人不可以爱男人,也没有人告诉我,弟弟不可以像情人般爱哥哥。
既然没有人对我说,那么我爱了又何妨。
对我来说,他是最美丽的神。
我唯一的神。
父亲不在的时候,他喜欢欺侮折磨我,我忍耐着。
也许这种隐忍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开始不许别人欺侮我。
在这个时候,我好开心哪,无论如何,他对我与众不同,这小小地唯一就让我觉得很幸福。
那时候的我很纤弱,由于我遗传于母亲的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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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个姑娘。
有时候,他会对我说。
你就像个女人,如果真是个女人就好了,我一定要收你做情妇。
现在我身边的那几个女人,没有一个比你美。
我听了他这话,一直向诸神请求,请诸神把我变成女人,哪怕是最低贱地也没有关系,只要他能爱我。
可是,我从没有变化。
为了博取他的欢心,有一天晚上,我穿上女装,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当时他正和一个女仆光着身子,抱在一起在床上翻滚。
看到我来,他先是生气,然后眼神发生了变化。
你毕竟是我父亲的儿子,穿成这样传出去,会毁了我驿马家的名声。
他对我说。
那个女仆在一边吃吃的笑。
我生气了,不是因为他骂我,而是因为他居然抱着别人。
我夺路而出,他却追上来揪住我的头发。
我好疼,他却还骂我,你还没有碰过女人是吗?一个男子汉过了十三岁还没有女人,简直是耻辱,今天就让我为你补上这一课。
他强迫我和那女仆发生关系。
那女仆起初不愿意,但他的一个金币让那女仆主动起来。
我想躲,可是我逃不过天生地反应,于是在那一夜,我失去了我的第一次。
你长得像个女人,可你却是个男人,以后别再这么穿了。
他对我说。
我又羞又怒,因为我对女人有感觉,可是我更爱他,为什么他不明白?我抽出一边的剑,毫不犹豫的刺死了那个女仆,然后在他的惊愕中说,你说过的,我亲爱地哥哥,我穿女装这件事不能传出去,所以我只能杀人灭他特别生气,吼道,你不能让她死在我地床上,这些血谁来清理干净?我沉默着,然后猛扑了过去,压倒他,吻在了他的唇上。
他吓呆了,哈哈,这样地人,驿马家说一不二的人,狂妄的人居然吓呆了。
那是我第一次胜利,他的唇如此迷人,他僵在那任我吻,然后猛的推开我。
下贱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来一次,我杀了你!他的眼珠都气红了。
我哈哈大笑着离开,可心里却流着血,有谁会看到?有谁知道我的痛苦。
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
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
可是不久后,他走了。
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强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
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
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
他死了。
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
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
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六六有话要说……………………我是不写BL文的,但当初的设定就是列斯达对阿德斯之父有不一样的感情。
毕竟同性恋这回事是存在的,我并不歧视,不过也不喜欢就是了。
我觉得那是个人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所以尝试着写了一章,希望大家感受到列斯达那浓烈又残忍,还有点病态的感情。
谢谢。
外篇之 路易篇(风是抓不住的)我是追风家的公爵。
我叫路易,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而且还兼之勇敢热情。
我似乎无所不能,高贵的地位,了不起的功绩,漂亮的外貌,不过我的恋爱很失败。
在我的家族,女人是不追求的,我们靠抢。
金钱财物,我们不抢,因为那是别人的辛苦劳动,可女人不同,我们抢来她们,而且坚信她们会愿意,就算开始时有点抗拒,早晚也会自动臣服于我们。
因为我们是骄傲的民族,相信本族的男人是纯粹的男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世代以来,我们就靠这种方式寻找爱情与婚姻,我得自豪的说一句,本族中的夫妻都很恩爱,抢的方式居然比追求来的爱情更能长久,相信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并且不能相信的。
我的母亲就是父亲在一次比武会上抢来的贵族小姐,听父亲说,她开始时极力反抗,但和父亲相处一断时间后,她真心爱上了父亲,然后就生了我。
我的母亲很会生,因为她把我生得特别优秀。
呵呵,我一直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很自恋,但后来因为围着我的女人太多,我在战场上又从来没输过,还驾驭着最好的一匹马,所以我就相信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呃,之一。
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抢的。
她是个有名的美女,虽然出身低下一些,只是个零人,但她可是艳名远播的。
当我们在一起时,她知道我不能娶她。
也知道我并不爱她,但还是快快活活的和我在一起。
她说:和你这样地男人过一天也是我的福气。
唉,这话真好听,可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特别是当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时,她却总是对我若即若离。
对我只有朋友的情份,却一点爱情也不给我。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情和生命都是如此。
享受它。
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地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
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
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地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保护之下。
不应该试图自保。
再说追风家物质匮乏,如果把不破之城纳于追风家的保护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上的好处。
不过,在那次小规模战争之中。
我遇到了她,我生命中的克星,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
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马背上,我觉得这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
而且勇气十足,绝不和其他女人相同。
我强行与她订立婚约,开始时也是抢的性质,并且没出息的看中了盈禄家地财力。
当时大陆形势不稳,我得为家族着想,我想改变追风家的现状。
不能过一天是一天。
要为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着想。
但后来事情开始不同。
其实这个后来只有一会儿的时间,当她跟我讨价还价。
当她威胁要割掉我地子孙根,当她当着我的面跳下悬崖,我爱上了她。
彻彻底底、真真正正爱上了她。
爱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呢?其实不需要很多,也许只要一刹那的时间。
我爱上了她,虽然她背着一个装满风的大蘑菇(降落伞)在我面前消失,可她却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
从没有这个时刻,我讨厌自己的地位,讨厌自己做为领主的责任,这让我不能立即去追她,因为还有很多家族事务都等着我去做。
如果我只是个普通的追风家骑士,我绝对会立即抢她回家,等她慢慢爱上我,然后心甘情愿做我地新娘。
可惜当时我不能这么做,尽管痛恨,但我有自己的责任,我必须完成。
记得小时候,我曾经问父亲,他当初为什么就知道我的母亲是他一生要找的人,是他的新娘。
他说,你遇到就知道了,这种事怎么能够言传?在见到孤儿的一刻,我明白了父亲地说话。
那就好像心中地一个警铃,当她出现,心中就会响成一团,不管之前是多么迷惑,也会立即清醒过来。
我爱她,很想娶她做追风家的公爵夫人,这并不是出于利益地考虑,而是我的心。
可惜,我错过她了。
因为她跳下那个悬崖,我没追过去,而她遇到了一个佣兵之王,然后爱上了他。
在追风家的比武会上,我和那个男人进行了三场竞争,最后是平手之局,其实我知道,是他胜了。
比起武力,这个大陆上没有人是那个男人的对手,他是战神一样的存在,就连一向自诩强大的我也不例外。
而且在爱情方面,他也不输给我。
孤儿不了解男人,所以不知道这个男人深爱着她,因为以他的能力和地位,远远不用参加这样的游戏。
可是他参加了,为了她而参加。
所有的容忍,所有的谦让,对这个冷酷得好像千年寒冰的男人来说,都是爱的表达。
不过孤儿是一个小傻瓜,什么也不明白。
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我再也抢不回她,所以我能做的,就是光荣的退场,优雅的成人之美,把那块魔法石送给她当作礼物送给她。
既然不能成为她的情人,她的丈夫,我就做她的朋友。
追风家的祖训是对的,风是抓不住的,唯一的办法是享受它的吹拂。
我抓不住我的爱情,但我可以永远的,一直的,把她埋在我心里,爱着。
我一直遵守着承诺,就算天下大乱,那个佣兵之王成为了全大陆的敌人也是一样。
我永远站在孤儿的一边,她说要反对谁,我就反对谁,而我坚信,她不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坑害其他人的。
我的爱去了。
不知道以后我能否还会爱上别的女人。
我族的长老,也就是孤儿称之为粉红斑点老头的长老对我说过:男人要保持年轻,一定要爱女人到老。
如果你的真爱失去了,那你就要再找一次。
前提是,前一段的爱要爱得纯粹和尽兴,不能有所保留,否则永远也放不下。
所以,我要认真爱孤儿一场,继续爱下去,尽管她不是我的。
然后,我想,我才能真正放下。
只是不知道这一天有多远。
说………………昨天那一章呢,感情比较浓烈。
呵呵,雷到大家了,不过嘛,开心就好。
谢谢大家支持,其实我发现写BL,只要不涉及H,我是可以接受的,感情嘛,越执着越迷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