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制度是个好东西

2025-03-31 07:54:21

(制度中的经济学)本章导读:怀特尼发明了高效的轧棉机并申请了专利,结果却因此差点破产,专利制度为什么没有保护他的利益?反垄断法究竟是好是坏,它真能制止垄断行为的发生吗?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究竟哪条是通往奴役之路?现代社会中,竟然还存有奴隶制度,你相信这可能吗?本章将为你揭开一个个关于制度的谜局,看看市场和制度,究竟谁的力量更大?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

——道格拉斯·塞西尔·诺斯人类最古老的制度1624年,英国颁布的《独占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专利法,专利和发明制度使得人们能够从自己的发明成果中得到巨大的经济回报,这就激励了人们以更大的热忱去投入发明创造中。

在传统智慧的眼光中,专利制度是这样的:在专利的申请和保护的过程中,相当于发明者与社会达成了购买秘密的合同,这样,社会就能够使用该秘密,作为回报,企业通过制定具有垄断利润的价格获取利润。

这个看似完美的制度,在经济学家看来却几乎可以被摒弃。

首先,经济学家指出,专利制度是一项侵犯财产权的制度,比方说,如果有人凑巧在专利人后独立发明了这个点子,那么他将无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专利制度宣布最先发明的人可以侵占他的权利。

其次,专利制度能够保护发明人的利益,这一点也受到了经济学家的质疑。

大多数人通常认为,如果没有专利制度,就没有人保护发明人的权利,那么就不会有类似蒸汽机、医药的发明,因此他们提出,在诸如化学试剂、制药这样的行业中,新产品开发成本极高,完成这种发明很昂贵,但复制却很廉价,因此发明制度保护了发明者的权利,发明者能够利用专利授予的垄断权,通过市场行为获得补助。

这看起来似乎成立,可是,获得专利权并不意味着获得利润。

18世纪后期,美国的纺织厂蓬勃发展,但棉花的供应市场不充足,因此必须找到一种廉价的方法将棉籽从棉花中提出来。

于是伊利·怀特尼发明了轧棉机来完成这项任务,他做了发明者应该做的事:申请了专利并于1794年获得了专利权。

后来他找到了一个合作伙伴集资生产能够提出棉籽的机器,他们生产的轧棉机几乎在一夜之间就成了奇迹,为美国南部带来了巨大的财富,然而怀特尼却获利很少。

这是为什么呢?问题就在于怀特尼的机器非常有效但却非常简单。

棉花种植者很容易进行仿制,而同时又进行了一些细微的改变,因此当怀特尼起诉时,法庭都认为他的专利并没有受到侵犯,最终,卡罗莱纳州、田纳西州、乔治亚州同意支付一笔费用来购买怀特尼的专利权。

但这笔钱只够弥补怀特尼合伙人的费用。

怀特尼毕生都在从事发明,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申请其他发明专利。

他曾经这样写道:虽然一项发明可能很有价值,但它对于其他发明者而言可能毫无价值。

当然,怀特尼的经历非常罕见。

但是,发明者卷入昂贵的法律诉讼在今天看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而且甚至很多著名的公司都在侵犯他人的专利,例如,苹果公司控告微软公司,宝丽来控告可达公司。

也许,可口可乐公司的例子是对专利制度最严酷最无情的打击。

1886年,世界上第一瓶可口可乐诞生于美国,距今已有113年的历史,并以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征服了全世界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可事实上,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都不受法律保护,因为这个配方从未申请过专利,而是作为商业秘密被保护起来。

因为在可口可乐公司看来,申请专利就意味着披露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细节,而这些信息可能是竞争对手更为关注的,因此,可口可乐公司宁愿选择用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配方。

类似的,有很多合金锻造工艺和制药配方都没有申请专利,原因与可口可乐公司一样。

但这种方式也存在着很高的风险,如果有人也碰巧做出了类似的发明,并抢先宣布拥有这项专利,那么可口可乐这样的公司就面临着侵权的危险。

还有一个问题也困扰着专利制度的制定者,既然专利制度能够保护发明人的权利,那么为什么还要对专利期限有要求呢?美国国会授予作者和发明者享有对其作品和发明权的专有权的时间通常为17年,在此期间,未经持有者许可,其他生产者不能生产同一种产品,甚至不能使用这项发明成果。

就如同其他垄断行为一样,专利持有人具有制定垄断价格的能力,这实际上是通过提高市场价格来获取个人利益,必然带来社会效率的损失,因而,专利期限的设计是困扰经济学家很久的问题。

专利期限越长,发明者从中得到的收益就越大,因此越能激励他们进行研究和开发投资。

但是允许这种垄断的时间越长,造成额外的损失就越多。

所以,专利期限长的收益是鼓励创新,而成本是鼓励垄断,最佳的专利期限是使这两个相互冲突的结果达到平衡的期限。

耶鲁大学的威廉·诺德豪斯研究过确定最佳期限的问题,他发现17年的专利期限大约有90%的效率,就是说,它能获得最大可能的消费者剩余的90%,当然这样的数据我们就无从验证了。

究竟保护谁的利益?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关税制度保护了幼稚产业的利益,侵害了本国消费者的利益。

似乎所有制度的结果都是保护一部分的利益,侵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制度总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他只能在权衡中做出选择,只能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

那么究竟保护谁的利益呢?让我们从熟悉的几个制度看起。

最早的养老金制度可以追溯到1795年,英国曾经实行过一种斯宾汉姆兰制度,当时的人们就确立了根据收入情况进行差别化分配的制度,而这一传统的思想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事实上,养老金制度反映的是这样一项政策冲突,即青年人和老年人的冲突,究竟是保护老年人的利益还是年轻人的利益,这决定了人们对养老体系政策的慷慨程度,当然这个偏好程度与社会的收入水平和年龄结构有关。

通常社会中都有几代人,假定人们在生命中的前两代工作,最后一代退休,那么养老金制度的实质就是代际分配体制,很显然所有的老年投票者都希望收益最大化,从而能够获得更多的生活保证,比较穷的中年选民中也希望有较好的保险,但是年轻的选民则希望分配的越少越好。

因此谁能成为决定结果的关键选民则至关重要。

通常老选民和中年选民是社会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尚未出生的一代无法为他们自己投票,所以,我们看到的养老金制度都是较为仁慈的。

失业保险制度也可以用类似的思想进行分析,这里实际上反映的是就业者和失业者之间的冲突。

由于人们对自己的工作状态信心不足,因而希望利用失业保险来对自己的利益进行再分配。

通过将税收制度与再分配联系起来,使我们能够迅速到达问题的核心。

显然这又是一次公平和效率的角逐。

再分配体制扭曲了资本的激励作用,抑制了经济的增长,可是为了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平,人们只能接受这种未来可能有利于自己的投票结果。

我们整日都是与各种各样的制度打交道,有些制度是正式的,比如税收制度、法律制度、专利制度、法律制度、产权制度,还有很多则是非正式的制度,比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按序排队,资历,公平交易等等一些风俗和行规。

经济学家说,制度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20世纪初的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被公认为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这位不羁的经济学家显然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对人性的探讨中凡勃伦开创了制度经济学。

1899年,42岁的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重要经济学著作《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这本书不仅奠定了凡勃伦在经济思想史上的地位,更是被看作制度学派的理论基础。

凡勃伦认为,如果没有法律来保护我们的财产,知识产权来保护我们的发明,有限责任公司为我们安排,社会将不会有保障地实现市场的所有好处。

尽管凡勃伦的很多思想还非常原始,也不完善,但这是人类第一次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

紧接着,另一位现代西方法经济学的伟大先驱——约翰·罗杰斯·康芒斯站了出来,他关心的重点与凡勃伦有所不同,他更重视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他通过交易这一基本单位把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联结在一起,并且法经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利益和谐理论和法制决定论之中。

康芒斯认为,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集团之间发生什么样的利益冲突,只要把有关的双方组织起来,通过集体的谈判,冲突就会得到协调,理想的社会秩序就会建立起来。

以在今天的眼光看来,康芒斯对财产、交易这些概念的深入分析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甚至对法经济学的奠基者——罗纳德·哈里·科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秩序并非只是看不见的手的结果,也是集体行动实现从利益冲突中创造利益的相互关系的产物,法律、习俗也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自此之后,有无数的经济学家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奋斗,其中包括科斯、诺斯、布坎南、奥尔森、阿尔钦、德姆塞茨、巴泽尔、威廉姆森、张五常等等。

为什么要集中在制度上呢?法律与市场究竟是怎样的影响呢?传统的经济学家只是提出了问题,并进行了完整、细致、甚至有些华丽的描述,而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最终,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完成了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各种制度的经济学理论体系。

用科斯的话来说,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现实中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

诺思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以及这些决定如何改变世界。

科斯与诺思都强调了新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人、制度和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他们看来,法律是用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而经济学是研究资源稀缺的前提下,人们做出的立即行为。

在不确定的世界中,人们试图建立一个人际之间的互动关系,制度就是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制度提供了一个塑造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的诱因构架,其中法律、规定是正式规则,惯例、常理是非正式规则。

关于制度,也有许多有意思的话题,有的制度开始提出的时候,人们都赞成,之后只是慢慢地去完善它,比如说专利制度。

也有的制度,开始提出的时候,就遭到了巨大的反对,人们只能在反对声中不断适应它。

比如,谢尔曼反垄断法和克莱顿反垄断法,自始至终都受到经济学家的猛烈抨击。

关于垄断法的对错,涉及太多的问题,我们更关心的是,什么是好的制度呢?什么是好的制度?为了鼓励那些有特长的学生,善良的人们提出并建立了保送生制度,保举那些成绩优秀或有特长的学生直接读大学,以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消除应试的片面性。

可是,2000年发生在湖南隆回一中的作弊事件震惊了全国,也改变了人们对高考保送制度的看法。

隆回一中评选的14名保送生中竟有13名是假的,其中一名被学校推荐的学生离专科最低分数控制线还差100多分。

在日益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今天,原本出于好心而建立的制度却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是制度错了吗?究竟什么样的制度更有效?经济学家奥尼德·赫维茨在机制设计理论中提出了两个原则:激励相容原理和显示性原理。

好的制度也应该满足这两个原则,下面我们就用故事解释一下。

好的制度必须能够鼓励人们说真话。

老师为了惩罚那些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让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举手,如果对举了手的学生惩罚太重,那么下次就没有人会再说真话;而如果惩罚太轻,又会诱使更多的人不做作业,因此老师必须在要求说真话和不偷懒之间作一个折衷。

好的制度还要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英国历史学家查理·巴特森所著的《犯人船》中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1790-1792年间,英国政府将流放澳洲的犯人交给往来于澳洲之间的商船来完成,经常会发生因商船主或水手虐待犯人,致使大批流放人员因此死在途中。

后来大英帝国对运送犯人的制度稍加改变,流放人员仍然由于澳洲商船来运送,只是运送犯人的费用要等到犯人送到澳洲后才由政府支付给商船,仅就这样一点小小的改变,几乎杜绝了犯人死于途中的事情。

好的制度能鼓励人们增加社会的总体效率,使人们开发他们的创造力,提高他们的生产效率。

当然,在一个社会当中,不同人所需要的激励不一样,对制度的要求也不一样,激励制度的合理性、适合性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通往奴役之路说到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就不得不提计划制度与市场制度。

虽然,关于计划与市场之争似乎已经有了结论,可是这个问题在半个多世纪前,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计划经济体制可以看作是一个超级厂商,每一个工人都被指派到一个特定的工作岗位上,由各级部门的看得见的手来监督和指挥,工人被直接告诉去干什么,而不是通过市场价格的引导,这里没有价格的指引,市场价格并不存在。

但组织管理的交易成本是存在的,并且进一步说,计划体制的经济运行效率低的根源在于组织管理的交易成本非常高。

在计划体制下,整个经济的运行就如同交响乐团的演出,这里弦乐演员并不知道管乐演员会如何演奏,需要有认真周密的排练让每个人熟悉自己在什么时间演奏什么样的音符,并且在现场还需要有指挥的统一调度,当然每个演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会影响演奏的结果。

然而,当某个演员的乐谱出现调整的时候,这将带来复杂的工作,因为这样的信息必须通知给乐队的每位成员,而且每个人可能都需要重新排练,因此在交响乐团中使用价格机制是十分复杂的工程,需要高额的交易成本。

尽管人们真正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提出来以后,但是,第一个认识并描述这个问题的人是弗·冯·哈耶克。

哈耶克无疑是他那个时代最富争议的经济学家。

这位曾经在奥匈军队服役过的军人,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硬的自由市场经济学家。

1944年,哈耶克用他那饱含对人类的忧思之笔,写下了《通往奴役之路》一书,这本书的出版立刻引起了轰动,首版在几天内销售一空,因为当时纸张紧张,出版社的印量竟然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

后来一度曾在苏联的要求下停止刊印,一些计划经济国家更是长期将此书列为禁书。

哈耶克更历数了计划经济的种种弊端,认为计划会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并且,他毫不留情地指出,在计划体制下,最劣者爬得最高,因为企业管理者的收入和升迁,并不仅仅取决于业绩,而往往由上级主管部门说了算。

因此,企业家的行为与其眼睛朝内,还不如眼睛朝上。

在我们耳闻目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不能不承认,计划经济的种种弊端,都不幸被哈耶克一一言中了。

哈耶克坚信,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保障,他用了一个最生动的比喻来形容两者的差别,一个是富人得势的世界,而另一个是只有得了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

在哈耶克看来.一切类型的计划经济都是集体主义,结果必将一塌糊涂。

在亲眼目睹了柏林墙倒塌和苏东崩溃之后,哈耶克与世长辞,他的墓碑上只有一行字:弗·冯·哈耶克1899-1992。

当然,对于这个问题,解释最深刻的是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塞西尔·诺斯。

这位1992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用历史学的眼光透穿了社会主义国家转型期阵痛的根源所在。

他从制度的角度回答了为什么有的国家的经济持续几个世纪快速增长,而其他国家在经济上却停滞不前或者每况愈下的问题。

原来准备进入法学院学习的诺斯,因为二战的爆发,不得已开始了三年的海员生活,持续不断的阅读使得诺斯树立了要成为一位经济学者的目标,不过紧接着,诺斯面临着一个抉择:成为一个摄影师,还是进入经济学的世界。

诺斯最终选择了后者,并且从立志成为经济学家的那一天起,他就清楚自己要走的方向,探索是什么原因造就了经济的富庶与贫困,尽管这是一段漫长而充满意外的旅程,但诺斯矢志不渝。

诺斯比较了16世纪到17世纪期间英格兰和西班牙的制度,进而指出,英格兰有比较稳定的财产权,而西班牙国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没收财产;英格兰有《大宪章》限制国王的权力,而西班的议会很少发挥作用。

制度的差异使得英格兰迅速发展成为领导世界的霸主,而西班牙原本发达的资本市场却遭受到相对的停滞。

诺思的研究告诉人们,率先的制度创新,就好像率先采用先进的机器设备一样,可以得到超过平均利润的社会回报。

诺斯深刻地指出,产权和制度的执行必须依赖于政府,而政府通常又在追求租金最大化,并导致一些国家陷入对落后制度路径依赖的轨道。

这种没有政府不行,而有了政府也未必能办好事的两难由此进入人们的视野。

国家为我们建立和实施产权,作为回报,我们付给它税收。

由于国家拥有暴力机器和至高无上的权威,与私人相比,实施产权时的成本要低得多。

在诺斯看来,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由于人们的行为常常是非理性的,并且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有人会说,如果想发展经济,只要学习先进国家的制度就行,似乎这样的想法没错,可是结果未必理想。

今天的马里照抄了法国的商业法,但经济却一塌糊涂,后来人们发现,当法国处在马里发展相当的阶段时,法国并没有商业法。

锁眼现象如果我们仅仅认识到制度对经济的重要作用,这还是不够的,因为制度的执行还需要制度文化作为基础。

排队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非正式制度,但如果对违反规则者的制裁不严格,那么遵守规则人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有时候社会舆论虽然起到监督的作用,但在监督力不强的时候人们会选择不排队或插队的做法,现在我们看到在银行、机场等地方,排队制度已经由非正式制度上升为正式制度。

制度的有效执行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法制体系。

19世纪末,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紧挨宫殿处有一座磨坊。

磨坊低矮破旧,与高大威严的宫殿很不相称,实在是大煞风景。

威廉一世开始只想买下磨坊然后拆除,以免有碍观瞻,但与磨坊主多次协商不成,就拿出国王的权威,强行拆除了磨坊。

没有料到的是,磨坊主是个倔老头,一纸诉状,将威廉一世告到法院。

地方法院判决威廉一世败诉,必须将磨坊恢复原状,并赔偿由于拆毁房子给磨坊主造成的损失。

事件的最后结果是:威廉一世重建磨坊,并赔偿了老头的损失。

今天,那座磨坊还矗立在波茨坦行宫旁边,成为德国司法和法治的象征。

有趣的是,制度似乎也是个神奇的东西,一旦被她看上,你很难逃出。

美国两条铁轨之间的标准轨距是4英尺英寸,为什么是这样呢?它源自英国的铁路标准,因为英国人是美国铁路修建的指挥者。

而英国铁路是从电车车轨中脱胎而出的,但电车车轨为何采用这一标准呢?原来最先制造电车的人是制造马车的,他们把马车的标准直接搬过来了,但这一标准又是谁订的呢?真正的答案是古罗马军队。

古罗马军队最早设计战车时,选择了两匹战马的屁股的宽度为标准,因为这更有利于战车的驰骋,这也就是为什么马屁股会决定了铁轨的宽度。

这在经济学中,被称为锁眼现象。

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个团体、一个社会一旦选择了某种制度,就会对这种制度产生某种依赖,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出现制度自我强化的现象。

专业的说法是,制度具有自我强化的功能。

制度能够在某一方向上不断繁衍复制。

就比方说,只有你一个人拥有电话,那么是没有意义的,但如果足够多的人有电话,那么你有电话就有意义了,进一步,如果还有人想和你们通话,他就必须拥有同样模式的电话。

如果处于这样一个行业,一旦消费者买了你的产品,就被你锁定,如果他要转移到其他产品,成本非常高,那么这种产品就具有网络外部性,比如微软的产品,因此WPS所面对的挑战不仅是微软,还有每个消费者的习惯。

所以,在一个可以不断自我复制繁荣的产业,对于所进入的企业而言是幸运的;一个不断自我复制衰败的产业,对于此产业中的企业来讲是一种痛苦。

锁眼现象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路径依赖。

简单的说,制度在形成以后会相对稳定。

经济学家认为,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繁荣正是依赖于它固有的财政和金融体系,而今天这些往日的优点正在杀伤着日本的经济。

日本的经济衰退,人们最终发现是体制的问题,路径依赖的问题。

相比而言,美国人就幸运多了,美国经济200年来之所以富有朝气,市场经济之所以运行有效,与它的制度灵活有密切的关系。

是球员,还是奴隶?在现代社会中,自由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即使最普通的人也明白,雇员拥有选择工作岗位的权力,如果没有得到雇员的同意,他们不能被从一个公司卖到另一个公司。

但是,现代社会中,竟然还存在着奴隶制度,而且还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奴隶市场,这绝非骇人听闻的事情,它就在我们眼前。

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曾经一针见血地说:FIFA就是最大的奴隶市场,公开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人口买卖,买来穷国的运动员再把他们卖到其他国家,从一个俱乐部卖到另一个俱乐部,从一个国家转向其他国家,现在所有大洲都成了欧洲的人口基地,这样的活动应该停止。

世界的良心到哪里去了?没错,看似风光无限的足球运动员的确像奴隶一样被买来卖去。

在现代足球俱乐部中,每当球员转会的时候,这里更像是一个奴隶市场,无论摘牌还是倒摘牌,很多球员都不知道自己要被卖到哪里。

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是当今足坛最炙手可热的球星,2008年夏天关于罗纳尔多的转会案就让我们看清了一切,皇马俱乐部开出天价7000万英镑希望买入罗纳尔多,然而经过几轮较量,最终罗纳尔多现在的东家曼联俱乐部被激怒了,而在俱乐部的强硬立场下,罗纳尔多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意愿。

从法律上讲,足球运动员的流动确实受到了严重限制,尽管运动员享有他们的专业运动技能,但是俱乐部独家垄断了这项能力的使用权。

1995年12月15日欧洲最高法院做出裁决,裁定欧洲足联现行的球员转会制度与外援上场名额限制是非法的。

而这次裁定的本质在于,确定了足球运动员是足球俱乐部的雇员而不是财产,但是这并未真正改变足球运动员的命运。

人权也是民主制度中的热门话题,在大多数人眼中,美国似乎是一个人权状况很好的国家,这个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将一名普通士兵带回美国,《拯救大兵瑞恩》似乎表现了美国对人权的尊重,更为重要的是,1776年7月4日发布的《独立宣言》,美国认定的真理是人人生而平等。

可人们并不知道,直到1965年,美国黑人都没有选取权,这似乎与我们前面的话相距甚远,但请你相信,这是真的,因为美国宪法给出了这样的回答:美国黑人不是人。

这就是美国的民主,其实很久以来它只是白人统治世界的民主。

不仅如此,在1971年前瑞士妇女还没有投票权。

就如同专利制度、保险金制度一样,民主制度也是一种利益的再分配,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所有的民主都是有条件的。

进步的经济学制度,是人类追求社会秩序的结果,这是人们力图为自己的生活构建一个稳定的空间的体现。

在法律出现以前的社会,人们依靠风俗习惯、道德、意识形态构建了社会秩序。

法制制度的出现,使得人们尽可能地把原来属于非正式制度的社会规范转化为正式的法律规范,从而拥有了更大的强制力。

法律和经济,这两条看似无法相交的直线,在经济学家们的努力下也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尼古拉斯·阿尔迪托·巴莱塔曾经说过:过去经济学家之所以不能够充分解释经济增长,关键是第四个因素——制度——直受到忽视。

尽管从凡勃伦、康芒斯开始,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们就对法律和经济这样深刻的问题开始了讨论,但始终没有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接纳,真正的改变是从科斯开始的,人们用交易成本和产权制度这些思想武器,明白了制度和经济的关系。

人们通过交易成本的概念可以来理解制度为什么会存在,制度的变化是怎样发生的,人们为什么以及怎样采用更经济的方式来组织生产和交换的活动等。

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了提高经济效率,人们不断地反思已有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加以修正。

当然,人们对制度的研究还只是一个开端,现在的经济学家还不可能对所有这些问题有一个明确的答复,但他们正在努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