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长的颇为英俊,但眼神中流露出极为轻浮的青年,正握着飞凌诗萱的肩膀,脑袋正往飞凌诗萱的脸上凑过去。
台下的一部分人也在起哄叫喊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让我奇怪的是,飞凌诗萱居然没有反抗,而是有点默认似的闭上了眼睛,小嘴抿的很紧,身上也没了那股天生的并冷,取而带之的是柔弱。
身体微微的颤抖着,像是在忍受什么。
一个在刚强的女孩,都会有柔弱的一面,一个在柔弱的女孩,都会有坚强的一侧。
每个女孩其实都希望有属于自己的归属,可以在那里静静的靠岸,不必在继续忍受一个人的孤独与飘寂。
飞凌诗萱是那种外冷内热的类型,她其实比任何人都希望被人照顾,只是出于某些原因不得不这样的伪装自己,保护自己。
反倒是欣儿那样看似柔弱的人,内心却是无比的坚强。
但坚强却不是顽强,女人终归是女人,始终与要一个港湾来停靠,再坚强的女人,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还是一副柔弱,需要被照顾,呵护的样子。
因为她们同样是渴望幸福的人。
就在那个青年肮脏的嘴巴快要碰到不知道是否因为紧张或是害怕而变的惨白的小脸上时。
一只酒杯瞬间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不过酒杯没有命中任何东西的就被那个青年接住,看起来身手还不错,能在那样的场面,那样的环境中接到。
他的实力也应该不弱。
那个青年用杀人似冰冷却又极度嚣张的眼神看向酒杯的出发处。
我很无辜的耸了耸肩表示我并不是罪魁祸首,然后朝佩恩努了努嘴巴示意他才是凶手。
不理会佩恩要杀人似的丰富表情,坦然的重新坐下,继续喝着没喝完的啤酒,仿佛一切都跟我没关系一样。
那个年轻看到后,微笑着朝我们过来,佩恩则干脆站在那里眼睛一直盯着那个青年看,似乎要把他生吞下去一样。
在一旁闭目站了许久也没有感到那肮脏的嘴脸靠近时,飞凌诗萱有点好奇的睁开了眼睛,见众的眼睛都朝着一个方向,刚才那个想要亲吻自己的青年也不在了,她也转头视线的集中处。
首先看见的就是站在那里剑拔弩张的两个人,飞凌诗萱在看见佩恩时,娇躯忽然一震,明显是认出佩恩来了,视线再转开,落在一旁悠闲的喝着酒,看着好戏的我时,她的美目里忽然流露出一股异彩,一种我还搞不清楚的感情色彩。
当我的视线和他接触时,她突然间就避开去,不过我感觉的到,当我把视线朝她身上挪开时,她又悄悄的盯着我看。
不知道这位朋友是何意思,为何要拿酒杯丢我,你妈妈难道没告诉过你,小孩子不能乱丢垃圾的么?真是个没教养的小鬼。
说完觉得自己还挺幽默的,哈哈的大笑了两声,后面的一伙明显和他穿一条裤子的跟班小弟们也无耻的笑了起来,虽然他们还搞不清自己的老大为什么会突然笑起来。
佩恩只是冷哼了一声,并没有继续理他,他见佩恩不理他,就转头甩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微笑给我说道:这位朋友,刚才是说他拿酒杯丢我的吧?听语气倒是很友好的,我在心里早以冷笑不止,换了我,早就给他脖子上那么一刀,那还那么多废话,不过既然他这么热情我也不好扫他的兴,脸上装作受宠若惊的说道:有吗?我有这么做吗?请问你看见了吗?什么?你们看见了,拜托,不要玩我,你们不要开玩笑,我这么一个老实的人,会说慌吗?至高无上的神啊,我是您最诚实的仆人,我怎么可能当着您的面撒谎呢。
所以你们肯定是看错了。
绝对是看错了。
这位少爷一看就是大人物,不会和我这样的小人计较吧。
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着不理会佩恩玩味的笑容和刚赶过来时辉杀人的眼神,在众人鄙夷的眼神下脚底抹油的飞快跑了出去。
开玩笑,我自己就是一个所谓的神,这个誓言会对我有效?该死,风间那个胆小鬼!时辉咒骂道。
原本他在看到有人挡下了正欲侵犯飞凌诗萱的人时心里一阵高兴,可是看到是我们这边出的手他又忍不住担心起来,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最清楚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了。
在英格城和周边的几个小城,谁不知道菲利浦斯家的这个风流少爷呢。
谁又不知道菲利浦斯家在这里的权势涛天呢?还没有人敢惹上菲利浦斯家,就连夕日的三大贵族都要给这个新崛起的家族三分面子。
虽然他也知道除了尽快撇开关系之外,没有更好的关系,但仍然忍不住对这样的友情感到不平。
既然碍事的人走了,那么不知道这位朋友应该给我一个什么交代呢?要知道上次一个小家伙不小心撞了我一下,就被我爸的手下关进了黑屋子(帝国监狱的便称)里,现在你拿东西砸我,我在想我爸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这个菲利浦斯家的风流少爷微笑道。
奥墨菲利?佩恩忽然开口道。
哦?你认识我?既然认识我,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难道你不知道这样的后果?这个叫奥墨菲利的家伙开心的笑道。
仿佛看死人的一样看着佩恩,在他看来这样的小角色还不是动动手指的事,如果不是有美人在侧,早就叫人上去砍翻在地了,敢拿东西丢我?虽然我不清楚佩恩的实力,但具我估计他的实力不是比下位的信仰骑士差,收拾这里的人还不在话下。
很抱歉这位朋友,你没看见刚才我是在丢垃圾吗?佩恩难得幽默一回。
可你丢到我了!奥墨菲利叫道。
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个人太不知好歹了,居然还敢这么和他说话。
喂,我都说了我是在丢垃圾,请你别自做多情的对号入座了。
当然如果你承认是垃圾的话,我也无话可说。
此话一出,半个酒馆的人都忍不住哈哈笑起来,就连奥墨菲利身后的人也个个把脸鳖的通红,很难受的样子。
一旁的飞凌诗萱也露出一个不意察觉的微笑,在她身边的那个穿着绿色短裙的可爱女孩早以很没淑女的笑弯了腰,如果不是飞凌诗萱拉住她,早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了。
奥墨菲利在听到这话还有满酒馆的轰笑后,终于憋不住了,脸色铁青的说道:你居然干这么和我说话,不给你点苦果子吃吃你是不会学乖了吧。
劳力切罗,你这个混蛋,快给老子上,妈的,给我往死里打,只要不死我都能顶着。
谁断他一只手我出100金币,一条腿200金币!随着奥墨菲利的金钱攻势,跟在他后面的几个混混蠢蠢欲动,有几个手快的已经朝着佩恩出手了。
时辉则在一边干着急,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家族的人,比起这里的菲利浦斯家,维修家还有飞凌家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就算他想出头,他也没有这个资格,一旦把矛头对准他的话,以他那个小家的势力很快就会被覆灭的,所以他只能在一边干着急。
一只手100金币,一条腿200金币这么容易赚的钱,大家都争先恐后抢,有些人干死干活一个月也就几十个银币,现在发财的机会就在眼前,他们怎么会不抓住呢。
因此整个酒馆的人都暴了,有些不想惹事的已经从门口离开,一些看不过去的也摇着头离开,毕竟自己没那个实力当英雄,强出头的结果只能是变狗熊,一般人在大事大非面前还是会选择明哲保身。
剩下的人都虎视眈眈的看着佩恩仿佛他就像一块肥肉一样,掉进了恶狼群中。
他们大吵着朝佩恩靠拢。
他们似乎都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只要自己动作比别人快,那么就起码能好几个月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了。
不过他们似乎都忘了一件事,那就是佩恩并不是他们所想的那么不堪,也不是靠着人多就能淹死的废物。
虽然独虎难敌群恶狼,但他们根本就不是恶狼啊,只是披着狼皮的羊。
这样上去不是送菜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