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消, 一瞬间的静默。
温书梨暗暗攥了攥手心,兴许用的力气大了些许,细嫩的骨节白皙更甚, 又隐约溢出瑰色的绯。
她尽量在男人面前表现淡定,毕竟, 威严这方面, 后者更胜一筹。
想到那天出校外找沈厌, 他帮她系鞋带的时候,男人现在的表情与当时七八分类似。
眉眼凌厉、蓦然,如同不知情感的冷血动物,随后勾唇, 哼笑声不轻不重, 却能听出其中包含的不以为意。
无言之中在表达:小姑娘, 你有什么理由管得住我?像沈埕这样的人,好像除了自认为重要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典型的利己主义。
沈埕表情明里, 温书梨全然收入眼中。
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构建的抵御城仿佛溃烂了一角,碎石落下,高墙坍塌,筑起的坚硬悉数瓦解, 转成飘扬的尘土粉末。
没办法, 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她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
沈厌收紧温书梨的手,力度把控很好, 没有让她疼, 也给了她包裹全身的归属与安心。
遇到沈埕就是个错误, 这次是,上次也是。
但沈厌没有选择后退离开,带着温书梨向前走,他经过沈埕旁边之时,脚步顿了下。
父子俩正面交锋,谁也没有低头,虽距离拉得近,但后者的视线并未在前者身上。
少年的墨瞳愈发黯淡,开口无温,嗓音似冰般冷淡:管好你自己。
如果五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他们之间定不会僵持到这种地步。
说是仇人,将近;说是亲人,已是过往。
当沈厌与沈埕擦肩而过的刹那,那根维系两者关系的紧弦,彻底断了。
-液未输完,温书梨和沈厌回到大厅的原位置。
晚上九点半,挂号看病的行人渐渐减少,但晚间的医院仍旧忙碌,医生之间谈到病情的讨论声、小孩子害怕打针的哭闹声、以及老夫妻携手相伴安慰彼此的轻言轻语……明明很吵,静不下来心,温书梨却不一样。
她的心很静,心率也随之放缓。
心中的谜题没有答案,难免产生疑问,温书梨是想知道的。
可他们父子俩闹得不愉快,这时候追问,不可以。
如果沈厌不想说就不说,她相信阿厌,永远相信。
阿厌,我让你在原地等我。
温书梨倾斜着身子,伸出指尖抵在沈厌的唇角,微微挑起,主动找话题,你怎么不听话?像哄小孩子。
沈厌知道温书梨的用意,与蒂拉英文对峙、对沈埕阐述态度,把自己护身后,他的女孩也在无一不刻照顾他的感受。
他稍地低眸,在思考什么,梨梨,我……想好了再回答。
温书梨轻笑了下,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不是问你其他问题。
言外之意,沈厌会明白的。
情侣之间相处得久了,对方一记眼神、说话的音调、哪怕一个细微容易被忽略的小动作,都能看得出对方在想什么。
就像别林斯基所言: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以沈厌的智商,又怎能不懂?他变乖,老老实实交代:你今天戴了琉璃耳坠,我看到你耳垂泛了红,想的是应该过敏,就想着去药房找你。
闻言,温书梨下意识摸了摸的耳垂,借着手机的反光,她来回偏转脑袋,发觉并无异样后,给出答案:阿厌,这不是过敏。
你想一下,哪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说‘我只会跟你求婚’这句话之后,还能不红耳朵?单凭求婚二字,带给她的冲击力已经足够大了。
温书梨双手捧着他的脸,指腹轻轻地按,阿厌,你怎么这么细心啊?假若周遭剩下他们两个人,她不能保证只碰他的脸,或者,抱一下,亲一下,才能满足她发痒的心脏。
可爱的人,往往做什么都可爱。
沈厌的左手不便,右手揽住温书梨的腰肢带向自己,他的下颌与她的肩膀相贴,这个角度和姿势,蜜糖般的暧昧疯长、绵延。
沈厌的声线低且温柔:梨梨,输完液我们去散步,好不好?散步的时候可以说好多话,他应该有好多好多话对她说吧。
温书梨手指皙白而纤细,拂在沈厌的后颈,动坏心思地向上移,倏然蜷缩又收了回去。
前不久,他的头发剪短了些,有点扎手,但还是让人想摸。
点头回应他的请求,再想开口之时,不远处的护士小姐姐手握半拳,咳了几声:咳咳咳,还好我赶来看了,再晚来一分钟拔针指定回血。
大脑反应迅速,温书梨咻地一下后退,提高视线看输液袋,小小的透明管里仅有三分之一的药物。
女朋友的突然撤离,沈厌没反应过来,险些趔趄,好在后者及时撑住了椅背,这才没酿成事故。
不好意思,阿厌。
她立马僵住身子,眼含歉意。
奇怪,情侣拥抱再正常不过了吧。
到底经不住他人凝视,温书梨败,抿唇浅笑缓解气氛。
护士递给温书梨单独包装的酒精棉球与白色胶带,一副看透了的样子,小美女,交给你吧。
温书梨接下,只见护士手拿电子测温计,在沈厌额间停顿了下,仪器显示:36.5度。
别担心,体温正常。
护士收好测温计,缓声叮嘱:睡觉前半个小时吃点药,明天就会好了。
好的。
温书梨轻声道谢。
护士看两人的衣着,便明白了什么,像你们这代年轻人,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等到老了有你们后悔的那一天。
行,那我走了。
护士转身离开。
终归是善意的提醒,温书梨笑笑,谢谢护士。
现在,要拔针了吧。
人的一生,相似的情景总会上演。
有的画面觉得似曾相识,想不起来在哪里发生过;有的则记忆清晰,刻入血与骨。
温书梨属于后者,到现在,她还记得沈厌为她起针的一举一动。
那时候他们不熟,尽管他的目标是她,但也没有借此机会发生肢体接触。
她边撕下白色胶带,边抬眸看向他,阿厌,我突然觉得拔针好像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情。
下一刻,话音一转:虽然这件事情没有绝对,但我希望你以后再也不要生病。
哦对。
温书梨笑了笑,月牙眸子弯弯,说实话,我喜欢你脸红的样子。
是脸红,不是发烧的脸红。
啧啧,虎狼之词,一语双关的意味。
小姑娘的挑逗,得回应,沈厌凑近亲她的脸颊,而后退开,同理,我也是。
温书梨怔住,心想:完蛋,脸又要红了。
……深夜的京城,静谧又喧嚣。
如脉络网状的深巷子是静谧的,但灯火澄澈、车流飞速的沥青马路是喧嚣的。
骤雨初歇,路面坑洼不平,里头盛有雨后未蒸发、明明亮的水痕,残月如弓,映出白而凉的倒影。
秋季温差大,昼温陡升,可以高达十几二十度;但夜温降落,下至六七度。
所以,为了保暖,沈厌先带温书梨去商场买些厚衣服。
平常这个时间点,大多数商场都关了门,可能限于云夏。
快节奏的京城不一样,城中央的街道越到晚上越热闹。
沈厌用手机导航到某家商场,两人一行上去。
进了店面,导购脸上挂有标准职业性微笑,欢迎光临。
他们今天来,恰巧秋冬装换新,外套大衣各式各样,多种颜色,不由得让人眼花缭乱。
作为导购,嘴皮子是要溜的,夸就对了,美女,看看我们这边新上季的外套,价格中规中矩料子还好,零下十度出去穿都行。
温书梨稍愣,美女,为什么都叫美女啊?她只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而已,还不至于那么成熟,也不至于逢人就被人夸漂亮。
不好意思,您叫我同学吧。
温书梨莞尔,这个称呼比上个称呼好一点。
导购应该是东辽人,大大咧咧的很是热情,害,你别害羞嘛,搁我们那嘎达美女美女的常叫。
再说了,小姑娘长这么漂亮不叫岂不是亏了。
说罢,她朝着沈厌递了个眼色,运气不错小伙子,你们俩俊男靓女,以后的小孩子啊,那眼睛肯定忽闪忽闪的……啊啊啊……阿姨,温书梨随便从架子上拿了件衣服,有点慌不择路,我挑好了,我先去试试。
怎么还扯到小孩子了。
最后,温书梨选了件棒球服外套,中性风,男生女生都能穿。
沈厌的棒球服外套被雨水打湿,未来得及换,她也为他挑了一件,正好组成情侣款,也能换着穿。
临走时,导购阿姨站在店面门口挥手说:祝你们天长地久啊,一定要好好的。
阿姨嗓门大,这一喊,整个商场周围行人的视线都定格他们。
也许是心理暗示,温书梨总感觉灼灼目光仿佛藤蔓缠绕她身上。
温书梨转过身,对阿姨轻笑了下,而后加快脚步,两只脚像小猫倒腾似的。
沈厌也转过身,向那位阿姨弯了弯腰,以示回应。
漂亮美女配帅哥,多好哇。
阿姨感慨完,店面内又来了位新的客人,不忘礼仪招待,欢迎光临哈,请进请进。
……纯情、时而脸皮薄、又菜又爱撩,这是温书梨的新标签。
沈厌好像早就发现了,没戳穿她。
就比如刚才导购阿姨说起小孩子的事情,温书梨的脸变红,拐了两条街还没降下来。
就这么不知不觉走到了湖边,夜晚凉风一吹,她反射性地阖上眼睛,脚步顿住,伸手揉了揉。
迷到眼睛了?沈厌站她身边,脖颈稍低,别动,我看看。
每一个字节都是轻的,却重重闯入她敞开的心扉。
温书梨浅浅摇头,对象这么温柔,她情不自禁地想,自己应该会被宠坏的。
没有呀。
她睁开眸子,连续眨了两下,面朝涟漪湖面,一本正经又轻松地解释:我是新一代青年女性,请不要把我想得那么弱,我的男朋友。
她本来也没多弱,犯了错误担着,遇到不好的困难阻碍懂得反击,用自己的方式保护她喜欢的人。
不被定义,就是对温书梨最好的诠释。
沈厌赞同她的说法,微勾了下唇,嗓音混了细碎笑意,是啊,我一直在依赖我的女朋友。
这段时间,一直是的。
今年盛夏,7月6日深夜二十三点五十九分至7月7日凌晨零点零一分,这个临界点,温书梨和沈厌真正在一起。
在这之前,再精确些是高考以前,温书梨的支撑是沈厌,学习方面、生活饮食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依赖他的。
那高三学业压力大,温书梨真的有过想放弃的念头,太煎熬,也太难受。
多年以来养成的早餐习惯,在高三差点断了,好在有沈厌。
高考后闲了那段暑假,两人并没有特别腻着,而是在各自领域提升自己。
上了大学,学习没那么紧张,温书梨知道沈厌的物理梦想,因为理综知识良好,温书梨在了解大学物理的知识过程中产生了浓厚兴趣,当然,也想着能离沈厌更近一些,彼此共同进步。
温书梨承认,她贪恋沈厌的庇护,但不能一直这样。
所谓爱情的美好解读:爱一个人爱到骨子里,是双向奔赴。
阿厌,我很开心你依赖我。
温书梨双手背后,偏了偏脑袋,弯唇,真的很开心。
玫瑰站于朦胧薄夜,逆着光,璀璨从未消弭,汲取优渥壤土,绽放更盛、更瑰丽。
风吹动她的栗棕色碎发,弧度微不可见,简直美得不像话。
我尊重你的任何选择,如同你尊重我一样。
温书梨缓缓道:我不想强迫你做任何事,我们都是平等的。
只是,我有个私心,伤疤很疼,我不希望你一个人承受。
阿厌的母亲,也许就是那道伤疤。
被喜欢的姑娘安慰,沈厌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儿弱。
梨梨,你……可能不记得了。
他对上她的视线,说起和她的初遇,初二那年,我们在和安街的便利店门口第一次相遇,某天,你为我撑伞,我对你一见钟情。
温书梨尽力回想,五年前的记忆碎片被时间拨乱打散,她真的忘了。
盛柳对她坦言:厌初二就开始暗恋你。
是的,初二就开始暗恋。
沈厌说:那天前段时间,我和我爸吵了一架……那天前段时间,父子俩吵了一架,大动干戈的争吵。
原因无他,苏若沁去世了,胃癌晚期。
苏若沁的病情并非突然加重,她的胃本就不好,沈埕却不顾苏若沁的感受带着她社交各种商业交际圈,小到出省市,大到出国,循环往复的不规律作息和饮食,以及多变不适的环境因素,无疑对一个人的健康产生影响。
慢慢的,胃病恶化,发展为晚期癌症。
谈起沈埕和苏若沁的婚姻,是沈埕先表明心意的。
沈家以商业为名,苏家祖代皆为知名画家,苏若沁和苏若霓自然传承精湛画技,各大画展都有两姐妹的署名。
两家强强联合,当属好事,但苏家在某一年突然出了事情,资金周转不同,麾下经营的公司接二连三破败。
关键时刻,沈埕并没有伸出向妻子伸出援手,反而提出离婚,苏若沁明白对方不爱她了,她选择同意,非常平静地签下离婚协议书。
这时候,她已经是胃癌晚期,预估到自己不剩多少时日。
离婚后,沈埕如往常一样出入商圈,出了国,在金碧辉煌、连灯盏都透着不菲的宴会上遇到了蒂拉。
两人慢慢了解彼此,心意相通,结了婚。
苏若沁去世后,沈埕和蒂拉对沈厌不好,没多久去了京城,把他一个人丢在云夏。
对,丢,不管不顾的那种丢。
温书梨的那个梦,主人公是沈厌,但梦里他见到了母亲的最后一面。
而沈厌,没有。
在得知沈埕的不负责任的所作所为后,沈厌没办法原谅他,失去至亲的感受,比剜心断骨还要疼。
十四岁的沈厌,正值青春恣意,可生活不给他这个机会。
母亲的离世,父亲的无情抛弃,致使他原本彩色的生活染上无尽的灰,他的世界开始变得黯淡、无光,一个人踽踽独行。
直到遇见温书梨,沈厌看到了光。
那天也是下了雨,所有人都用封建迂腐的旧思想评判他的时候,温书梨为他撑伞挡雨。
到现在他还记得,她的声音是清透的,对他说:你还好吗?他在心里回答:不太好。
沈厌对温书梨一眼定情,却没有告白。
由于母亲的离世,他话变得很少,不太好惹的长相,也导致周围同学都对他避而远之,说他看起来混不吝,戾气很重。
沈厌感觉温书梨不会喜欢他,加之当时的他们年纪太小,告白了怕吓到她,只得把这份喜欢转成暗恋。
所有不好的事情,沈厌一个人扛了下来。
一个人生病了买药,一个人过年,一个人去墓园给母亲送花,并告诉母亲说,他有喜欢的人了,是个很漂亮的女孩,特别漂亮。
温书梨是美好的,沈厌不想把自己的糟心事加于她之身,如果可以,他甚至想好了不告白。
可初中朋友盛柳告诉他,他暗恋的女孩也暗恋自己,那天,他开心了很久很久。
沈厌固执地以为,不好的坏事,他承受就够了,不用麻烦她。
晚风干冷,像是一把把锐利的剑割裂长空,吹在皮肤上都是刺痛的。
阿厌……温书梨静静地听,晶莹的泪凝聚眼眶,水幕一般遮挡视线,下一刻,顺重力掉落地上。
抱紧他,不松开地抱紧他。
最难度过的那段时光,她想象不到沈厌是怎么过来的,他一定很孤独吧。
明明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好,还是能温柔尊重地对别人。
阿厌是爱憎分明的,该爱的爱,该恨的恨。
梨梨。
头顶声音叫她的名字,在说:不要可怜我。
沈厌不可怜,也不卑微。
他有爱他的母亲,他是傲骨铮铮的天之骄子。
虽然没了港湾,但他从不屈服任何人。
没有,阿厌。
温书梨在他怀里摇头,泪水染湿衣襟,我心疼你,心疼你。
好了,我没觉得自己有多疼。
沈厌轻捏她的耳垂,遇见你,我是幸运的。
他说:没有人比我更幸运了。
温书梨抬起头,看向沈厌,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哭,阿厌,我……嗡嗡——手机震动。
在她看消息的同时,沈厌拭去她的眼泪。
阿厌。
温书梨顿了顿,慢吞吞地蹦出一句话:我们回不去了。
微信显示——荞荞:【梨梨,你们还没回来吗?再不回来学校大门要关啦!】语音——荞荞:我的天,收到学校通知,好像说什么……听筒模糊一声,手机好像被抽走,声源换了人,是禾乐:晚了晚了,学校大门已经关了!我的梨梨啊。
温书梨和沈厌四目相对。
所以,他们住哪儿?酒店?作者有话说: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别林斯基番外会具体写阿厌的暗恋视角,有苦有甜明天我多更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