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慕回国后, 很快就联系上了昔日好友顾成溪跟萧子川。
顾成溪现在是一名投资公司高管,而萧子川则按照前世发展的那样成了大型连锁超市老板。
这些年来陈慕每次回国就会跟他们小聚,平时工作再忙都会抽空跟他们电话联系,因而即使隔了十年的光阴,他们的之间的友谊也没有褪色。
三人约好在一家昔日常去的酒吧喝酒,陈慕去的时候,萧顾两人已经到了。
他们要了一个包厢,啤酒小吃已经点好了, 陈慕跟他们分别拥抱了一下, 笑道:这次又是我最后一个到。
陈慕向来守时, 奈何萧子川跟顾成溪都习惯早到。
萧子川笑着看向陈慕, 打趣道:你哪次不是最后一个,我们都习惯了。
经过十年的磨砺,他蜕去了曾经的青涩懵懂, 五官长开, 身高抽长, 已经长成了一个成熟而有风度的男人。
如果单看他现在自信稳重的模样,很难想象他读书时期是个瘦小的经常被人欺负的四眼仔。
我不管, 你最后一个到,老规矩, 先自罚三杯。
顾成溪刚下班就直奔这里,身上还穿着正装,他把西装外套脱了,然后解开里面灰色衬衫的袖口, 把袖子挽到手肘处,一副打算大醉一场的架势。
陈慕闻言,嘴角扯开一个懒洋洋的笑:就算我自罚三杯,你也喝不过我。
即使隔了这么多年,顾成溪的酒量依旧一点长进也没有,就像他的人一样,岁月的流逝只给他的容貌增添成熟魅力,他仍是保持着颗赤子之心。
顾成溪知道自己酒量不好,就把萧子川搬出来,我喝不过你,不是还有小萧嘛。
这些年做生意萧子川可没少喝酒,酒量自然是不会差的。
别灌他酒啊。
陈慕熟练地满上三杯酒,端起其中一杯,笑看了萧子川一眼,不然弟妹又该不高兴了。
萧子川是他们三个里最早脱单的,已经有了未婚妻,未婚妻长相好家世好,虽然是零食业巨头的千金,却没有千金大小姐的脾气,他们订婚的时候,陈慕还去参加过。
今天我们好不容易聚一次,多喝几杯是应该的,她不会怪我的。
说着,萧子川端起陈慕倒好的另外两杯酒里的其中一杯。
陈慕阻止道:那是我要喝的。
把最后一杯塞给了顾成溪,萧子川道:一起喝才痛快啊。
顾成溪笑着跟陈慕道:小萧还是那么维护你。
话刚说话,脑袋就被拍了一下,随即响起萧子川的声音:喝你的酒吧。
他们三个里面,就数萧子川变化最大。
顾成溪摸了摸头,笑呵呵地端起酒杯跟他们碰面,一杯酒下肚,顾成溪打了个酒嗝,随口问:这次打算在a市待几天啊。
陈慕道:以后应该不走了。
倒酒的动作一顿,萧子川看向他,想清楚了?陈慕淡笑着点头:想清楚了。
那挺好的,以后需要帮忙,尽管找我。
萧子川接上倒酒的动作,给自己倒上酒,然后分别给陈慕跟顾成溪也满上。
放心,绝对不会跟你客气的。
三人虽然嘴上说要喝个不醉不归,但萧子川以前应酬多了,喝伤了胃,顾成溪又酒量不行,所以他们只是适量地喝,大多数时候都在聊着各自的近况跟身边的趣闻。
陈慕跟顾成溪本来就聊得来,一聊起来就收不住边,而萧子川则安静地在一旁嗑瓜子剥花生,偶尔插上几句。
陈慕问他什么时候把婚礼给办了,萧子川说这段时间太忙,等过阵子再说。
顾成溪则感叹自己为什么情路坎坷,老是被甩。
原来在这些年,顾成溪谈过两个男朋友,一个谈了五年,因为对方要出国工作吹了,一个谈了不到半年,比顾成溪小了八岁,前不久刚分,分手时说什么在一起没有激情,要去找小鲜肉,说白了就是嫌顾成溪老。
砰地一声,顾成溪重重把酒杯搁下,拿手背一抹嘴,28岁算老吗?算老吗?还说我性格太闷,没什么情趣,那他当初就别追我啊。
顾成溪一共谈过三段,都是被追的那一方,同时也是被甩的那一方,他只是长得酷,其实很好追的,对方只要多花点心思,性格好,长得不要太对不起观众就行。
一听顾成溪这话,陈慕也开始思考年龄的问题,转头问萧子川:28岁老吗?萧子川把剥好的瓜子跟花生放到陈慕面前的白色碟子上,然后又拨了点给顾成溪,道:这还没到三十呢,现在考虑这个问题太早了吧。
听到了没?陈慕安慰失恋的顾成溪:你一点也不老,只是缘分没到。
顾成溪仰头喝了杯酒,也只能这么想了。
本来他们不打算喝多的,顾成溪酒量忒差,没一会儿就喝醉了,陈慕跟萧子川打了个的,合力把人送回了家。
从顾成溪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陈慕抬眸看了眼夜空中的那一轮弯月,问:真决定跟那个妹子过一辈子了?嗯。
说起来,你俩也真是进展神速,相亲认识三天就在一起了。
萧父认为男人要先成家后立业,萧子川大学还没毕业就安排他相亲了。
萧子川转过身,在路灯下眸色温浅地凝视着陈慕,声音温柔和缓:她挺好的,家世性格都好,模样也清秀,我现在事业能发展的那么好,少不了她家里的帮助跟支持。
那就好。
见萧子川提起未婚妻时神色这么温柔,陈慕放下了心。
虽然男人以事业为重,但他还是希望萧子川能找个真正喜欢的女孩结婚。
恰逢萧子川的手机铃声响起,陈慕便促狭地看着他,家里人催你回去了吧。
萧子川看了眼手机屏幕,没有接,而是以一种开玩笑的口吻道:说起来我曾经暗恋过一个人。
谁啊?我也是在他走后很久才明白的。
路灯朦胧的光线衬得萧子川的眉眼清隽而柔和,摘去眼睛的他,五官其实很好看,有点漫画里男主角的调调。
谁没个初恋啊,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陈慕习惯性地像过去那样揉揉萧子川的头发,用眼神示意了下他的手机,接电话吧,不然弟妹该担心了。
是啊,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萧子川低低地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在陈慕的眼神催促下,接通了手机。
等萧子川打的离开后,陈慕觉得今晚的月色不错,就打的让司机带着他兜了一圈。
经过以前住过的房子楼下时,陈慕让司机停车,下了车,后背靠着车身,点上一根烟。
一点火星在夜风中时隐时现,陈慕吐出烟圈,隔着烟雾将目光遥遥落到某一处的窗户上。
经过十年的变迁,原本她妈工作的工厂已经搬走了,供厂里员工居住的居民楼里的住户也走的差不多了,夜色朦胧中,周围安静的像是一座死城。
这些年来,陈慕很忙,忙着完成学业,忙着创业,忙着交际应酬等等,他每天都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当当,一回首,他才惊觉居然已经过去了十年。
如果不是a市的变迁提醒他时间的消逝,他还以为只过去了短短两年。
也许,他是时候放慢脚步,好好享受生活了。
***两天后,秦皓终于如约赶了回来,陈慕亲自去机场接的机。
一见到陈慕,秦皓便热情地给了他一个拥抱,笑着问:我没来晚吧?他有四分之一的混血基因,高鼻深目,既有西方的立体又不失东方的含蓄,身材高大,尤其一双是眉眼,深邃而迷人,是他五官当中的点睛之笔。
当初刚跟秦皓认识的时候,陈慕还开玩笑说他不去当模特可惜了。
没有,你来的刚好。
欣赏完秦皓美色,陈慕道:今天晚上有个慈善晚会,很多商界大佬还有主流媒体都会参加,你一定要跟我一起去。
既然决定把事业搬回国内,打开知名度跟拓展人脉圈就成了首要任务。
行啊。
秦皓微笑着答应。
两人一个高挑洋气,一个英俊神秘,站在一起就是移动的风景线,走到哪里都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季准从机场走出来的时候,注意到前方有些小骚动,他只当是什么明星,没有在意,弯腰上了车,跟开车的司机道:去公司。
他刚出差回来,现在要先去公司开个会,处理公事,晚上还有一场慈善晚宴要参加。
是,总裁。
何宇凡恭敬道。
淡淡地扫了眼何宇凡的后脑勺,季准神色寡淡地阖上眼。
何宇凡是他的助理,最近因为一直给他开车的司机王叔去医院割了阑尾炎,要静养一阵子,季准就让何宇凡暂代司机之职。
说起来,何宇凡虽然名牌大学毕业,学校简历很漂亮,但缺少工作经验,进季氏当个普通员工还可以,总裁助理这个位置还轮不到他。
季准破例让何宇凡当自己助理,还要归功于对方有张跟那个男人相似的脸。
十年了,他还是忘不了陈慕带给他的痛苦跟屈辱。
这些年来,陈慕时不时地出现在他的梦里,梦里他们做着情侣间会做的事情,陈慕会给他做饭,给他精心准备生日礼物,他们会在房间里留下各种欢爱的足迹,可梦境再真,再甜蜜,终究只是一场梦。
醒来后,面对满室的冷清,面对陈慕不在他身边的事实,迟来的痛苦像刀割一般折磨着他的心。
梦是潜意识的折射,季准认为他会做梦,是因为他忘不了陈慕。
为了戒掉陈慕,他把跟陈慕有七分相似的何宇凡安排在身边,每天看着对方的脸,从一开始的恍惚到后来的无视,他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他甚至越来越讨厌何宇凡这张跟陈慕相似的脸。
可再怎么像也不是陈慕,他能做到对何宇凡不动心,却忘不了那个该死的男人。
或许,他应该停止这种愚蠢的行为。
***季准漫不经心地听着周围人对他的恭维,微微摇晃了下手里的高脚杯,看着酒红色的液体在杯中翻涌旋转,就像他此刻的心情。
他早就厌倦了这类宴会,可不得不参加,跟他认识的或者是不认识的人谈笑风生,哪怕心里有多么不耐烦,他还是要保持他的优雅风度,装作认真聆听的样子。
这场慈善晚宴的主人也算是a市的传奇人物,从一个被人贩子拐卖,没上过大学的女孩,一步步走到如今房地产大拿的位置,这过程中要经历多少艰辛付出多少努力没有人知道,虽然年近六十,但是精神气很足,众人会亲切地叫她秦姨。
秦姨死去的丈夫是季绍荣的义兄,早年在事业上帮助过季绍荣,季绍荣那么骄傲霸气的人,谁也不服,唯独服这个大哥,后来季绍荣身体抱恙住院的时候,有人想趁乱夺权,是秦姨力排众议把季准扶上季氏总裁的位置。
因而今天这场宴会,季准必须要来。
此刻秦姨走到季准身旁,问起了他父亲的情况,季准回说一切安好。
秦姨也算是看着季准这孩子长大的,知道他父母的情况,对季准特别疼爱。
不想聊这些不开心的事情,秦姨就笑呵呵地转移话题道:对了,今天我有一个人要介绍给你们认识,你们年龄相仿,应该能聊得来。
季准没问是谁,只道:秦姨介绍的人那一定要见见。
话音未落,门口出现了一些骚动,秦姨循声望去,看到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个人,笑了,说曹操曹操到,他来了。
季准顺着秦姨的目光看去,不知道看到了什么,原本平静淡然的面容出现了一个缺口,各种复杂的神色在他脸上飞快闪过,从初时的惊愕到最后克制之下的从容,他只花了很短的时间,因为速度太快,没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他曾经发过誓,陈慕这辈子最好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的面前,否则他绝对不会放过他,就算要死,他也要拖着他一起死。
很好,季准想,十年后,这个可恨的男人终于还是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