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2025-04-02 04:35:36

我讨厌黄色和棕色有几个原因。

黄色一、小蛋糕二、香蕉(香蕉会转成黄色)三、双黄线四、黄热病(这是来自南美热带地区和西非的一种疾病,它会引发高烧、急性肾脏炎、黄疸、出血等症状。

而且它是由一种叫埃及斑蚊的蚊子叮咬后借由病毒传染的。

)五、黄花(因为我从花粉感染到干草热。

花粉是干草热的三种感染源之一,其它两种感染源是干草与霉菌。

干草热害我很不舒服。

)六、甜玉米(因为它会随着便便排出来,它不容易消化,所以不应该吃,就像青草或树叶一样。

)棕色一、泥土二、肉汁三、便便四、木头(从前的人用木头来制造器具和车辆,但后来不这样做了,因为木头容易断裂和腐烂,有时还会长虫。

现代人都用金属和塑料制造器械和车辆,不但更好用,也更摩登。

)五、美丽莎?布朗(她是学校的一个女生,她和安尼尔或穆罕默德不一样,她没有棕色的皮肤,但她的姓和棕色的拼音相同,都是brown.她把我画的一张航天员图画撕成两半,虽然皮太太用胶带把它粘起来,但我还是把它扔了,因为看得出来破掉了。

)傅太太说,讨厌黄色和棕色是一种无聊的行为。

雪伦说她不应该这样说,每个人都有他喜欢的颜色。

雪伦是对的,不过傅太太也有一点对,因为它是有点无聊,但是人在生活中总要做许多决定,如果不做决定,你什么事也办不成,因为你会浪费许多时间在选择要做不做的事情上。

因此,能有充分的理由来决定为什么你讨厌某些事又喜欢某些事是对的,就像走进一家餐厅一样。

父亲有时会带我去伯尼小吃店,你看着菜单,要选择你想吃的东西,可是有些东西你又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它,因为你还没有尝过,所以你通常会选择你最喜欢的食物,而不会选择你不喜欢的食物,就是这么简单。

131第二天,父亲说他很抱歉打了我,又说他不是有意的。

他教我用滴露清洗我脸上的伤口,免得它发炎,然后他叫我在伤口上贴一块胶布,防止它流血。

然后,因为那天是星期六,他说他要带我去探险,表示他真的很抱歉,所以我们要去双十动物园。

他用白面包和蕃茄、莴苣、火腿和草莓果酱替我做了三明治,因为我不喜欢在我不熟悉的地方买东西吃。

他叫我不用担心,因为天气预报会下雨,所以那里不会有太多人。

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不喜欢人群,而且我喜欢下雨,所以我就穿上我的橘色雨具。

我们开车去双十动物园。

我以前没有去过双十动物园,所以在我们抵达目的地之前,我的脑中没有那里的画面,因此我们在询问处买了一份导览地图,然后我们绕着整个动物园观赏,一面决定我最喜欢的动物。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一、兰迪曼,这是最老的一只被人类捕捉的红脸黑蜘蛛猴的名字,它已经四十四岁了,和父亲一样老。

它从前是一艘船上的宠物,肚子上还有一圈铁环,就像海盗故事叙述的一样。

二、巴塔哥尼亚海狮,它们的名字分别是奇迹和星星。

三、马力库,它是一只猩猩,我特别喜欢它,因为它躺在由一条绿色条纹睡裤做成的吊床上,笼子边有一块蓝色塑料板,上面说那张吊床是它自己做的。

后来我们去咖啡馆,父亲叫了一客炸鱼和薯条,外加苹果派和冰淇淋和一壶伯爵茶,我吃我的三明治,一边读着动物园的导览图。

父亲说:我很爱你,克里斯多弗,你一定要记住。

我知道我有时会发脾气,我也知道我会生气,我知道我会大声吼叫,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但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担心你,因为我不希望你惹麻烦,因为我不希望你受到伤害,你明白吗?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明白,所以我说:我不知道。

父亲说:克里斯多弗,你明白我爱你吧?我说:明白。

爱一个人就是当他有困难时要帮助他,要照顾他,要对他说实话。

父亲在我有困难时帮助我,譬如他去警察局,还有他煮饭给我吃就是照顾我,而且他总是对我说实话,这表示他爱我。

然后他举起他的右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也举起我的左手,五指张开成扇状,我们的手指和拇指互相接触。

我从我的袋子里取出一张纸,根据我的记忆试着画出动物园的地图。

接下来我们参观长颈鹿。

长颈鹿的便便味道很像我们在学校饲养的沙鼠笼子里面的味道,长颈鹿的腿很长,跑起来很像电影里会出现的慢动作。

然后父亲说我们得在公路开始塞车以前回家。

137大象长颈鹿大猩猩黑猩猩狐猴印度野狗{10}巴诺布黑猿狮子老虎长尾叶猴{11}长臂猿红毛猩猩企鹅大型猴群海豹小型猴群海狮鸟{10}印度野狗,外形像狐狸。

{11}长尾叶猴,就是印度的癯猿。

我喜欢福尔摩斯,但我不喜欢柯南道尔爵士,他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

我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像福尔摩斯,而且他相信超自然力。

他到了老年还加入通灵学会,这表示他相信人可以和亡者沟通。

这是由于他的儿子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死于流行性感冒,但他还想和他说话的缘故。

一九一七年发生一件著名的科丁利精灵事件(the case of the cottingley fairies)。

有两个表姊妹,一个是九岁的法兰西?葛里菲斯,一个是十六岁的爱尔西?莱特,两人宣称她们常在一条名叫科丁利的小溪旁和小精灵玩耍,她们还用法兰西父亲的照相机拍了五张像这样的小精灵照片。

然而,照片中并不是真的小精灵,而是画在纸上的图案,剪下来后用别针钉好站立,就成了栩栩如生的小精灵,它们是很会画图的爱尔西所画的。

摄影专家哈洛?史内林说:这些翩翩起舞的精灵不是纸做的,也不是任何材料做的;更不是被画在照相的背景上———我最不解的是,这些小精灵在底片曝光时都会颤动。

他太蠢了,因为它们是纸做的,所以曝光时才会动,而且曝光时间很长,这可以从照片背景中看得见一条小溪,而溪水的影像模糊而得知。

柯南道尔爵士听到精灵照片事件后便说,他相信《岸边》杂志(strand )里面报导的文章是真的。

事实上他也很蠢,因为假如你仔细看照片,你会发现小精灵看起来就像古书上的小精灵,而且它们有翅膀,还穿了衣服和鞋袜。

这道理就像外星人降落在地球上,外型竟变成《神秘博士》里的机器人达雷克,或《星球大战》中来自死亡之星的皇家突击队员,或外星人漫画中的绿色小人一样。

一九八一年,一个名叫乔?库伯的记者访问爱尔西?莱特与法兰西?葛里菲斯后,写了一篇文章刊登在《异象杂志》(the unexplained )上。

爱尔西?莱特受访时说,那五张照片都是伪造的。

法兰西?葛里菲斯则说有四张是伪造的,一张是真的。

两人并一致表示,这些小精灵是爱尔西从一本叫《玛丽公主的礼物大观》书上抄来的,那本书的作者叫亚瑟?薛柏森。

由此可见,人们有时的确自甘愚昧,而不愿面对现实。

它同时证明,所谓奥克姆的剃刀原则(occam‘s razor)果然有理。

不过这里指的不是用来刮胡子的剃刀,而是一个法则。

它的拉丁原文是这样的:entia non sunt multiplicanda praeter necessitatem.意思是:若无必要,不应增加实际东西的数目。

换句话说,谋杀案中的被害人通常是被熟人所杀,小精灵通常是用纸板剪出来的,而活人也无法和死人交谈。

139星期一到了学校,雪伦问我为什么脸上有瘀痕。

我说父亲生气抓我,我打他,然后我们互打。

雪伦问我父亲有没有打我,我说我不知道,因为我太生气,连记忆都变得怪怪的了。

她又问父亲是否因为生气而打我,我说他没打我,他抓着我,但是他很生气。

雪伦问他是不是很用力抓我,我说他很用力抓我。

雪伦又问我会不会害怕回家,我说不会。

她这才说:好。

我们就没有再继续谈这件事了,因为如果生气时只是抓手臂或肩膀,那是可以容许的,可是不能抓人家的头发或脸颊。

打人更不可以,除非你已经和人在打架,那就还好。

我回家后,父亲还在上班,于是我进了厨房,从修女形状的小瓷罐取出钥匙,打开后门走出去,在垃圾桶内寻找我的书。

我想把我的书拿回来,因为我喜欢写书。

我喜欢有计划的做事,尤其是像写书这种艰难的计划。

再说,我还没有查出是谁杀了威灵顿,这本书保存所有我已经访查到的线索,我不想就这样把它们抛弃。

但我的书并不在垃圾桶内。

我把垃圾桶盖好,走到花园察看父亲平常放花园废弃物———例如割除的草屑和树上掉下的苹果等等———的垃圾桶,但我的书也没有在里面。

我在心里纳闷,会不会父亲把它拿到车上,开车到垃圾场,丢到那边的大垃圾桶了,但我不希望这种猜测成为事实,否则我就永远见不到它了。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父亲把我的书藏在家里的某个地方。

因此我决定搜寻一番,看是不是能找到。

不过我必须保持警觉,才能听见他在屋外停车的声音,这样才不至于被他逮到。

我从厨房开始找。

我的书尺寸大约是二十五厘米 × 三十五厘米 × 一厘米,所以不可能被藏在很小的地方,换句话说,我不需要察看很小的空间。

我找了碗橱上下和抽屉后面,还有烤箱底下。

我还用我的手电筒和从工具间找来的一面小镜子,寻找碗橱后面黑暗的地方,那里常会有老鼠从花园偷偷进来生一窝小老鼠。

然后我察看工具间。

接下来我察看餐厅。

最后我察看客厅,结果在沙发底下找到遗失的战车模型车轮。

这时我好像听到父亲从前门进来的声音,我立刻跳起来站好,结果膝盖撞到咖啡桌角,好痛,但后来发现是隔壁吸毒的邻居把东西扔在门上的声音。

我上楼,但我没有在我房间寻找,因为我推断父亲不可能把我的东西藏在我自己的房间内,除非他太聪明了,懂得使用真正的谋杀案神秘小说中惯见的诈唬伎俩,所以我决定在其它地方都遍寻不着时,最后才搜寻我的房间。

我看了浴室,这里惟一可以寻找的地方是吊橱,但是里面没有。

这表示惟一需要探查的地方是父亲的卧室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应该进去找,因为他以前说过不可以乱翻他房间内的东西,但假如他要藏我的东西,最理想的地方无疑是他的房间。

于是我告诉自己,我不要乱翻他房间内的东西,只要把它们移开,然后再移回去就好了。

这样他就不会知道我翻过他的东西,自然就不会生气了。

我从床底下开始找。

床底下有七双鞋和一把沾满头发的梳子,还有一小段铜管、一片巧克力饼干、一本叫《嘉年华》的色情杂志、一只死掉的蜜蜂、一条辛普森漫画图案的领带,和一支木汤匙,但是没有我的书。

接着我察看化妆台两边的抽屉,但里面只有阿司匹灵和指甲剪、电池、牙线、一根棉花棒、几张卫生纸,以及一颗备用的假牙———万一父亲的假牙掉了,这颗假牙就可以拿来填补牙缝。

他是有一次在花园放置喂鸟的盒子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来,敲断了那颗牙齿。

但是我的书也没有在里面。

接下来我察看他的衣橱。

衣橱里面挂满他的衣服,上面还有一个小抽屉,如果我站在床上,就可以看到抽屉上面,但我必须先把鞋子脱掉,免得留下肮脏的脚印,否则要是父亲也决定进行调查,这个脚印就会成为泄密的线索。

不过抽屉上面只有更多的色情杂志,和一台有故障的烤三明治机器,以及十二支衣架,和一台母亲以前使用的吹风机。

衣橱底下有一个大型塑料工具箱,里面装满自助式工具,例如电钻、油漆刷、一些螺丝钉和一把榔头,但我不需要打开盖子就可以看到这些东西,因为那是个透明的浅灰色工具箱。

然后我发现工具箱底下还有一个盒子,所以我把工具箱从衣橱里面拿出来。

另一个盒子是一只旧纸盒,是那种买衬衫时用来包装的衬衫盒。

当我打开衬衫盒的盒盖时,我看见我的书就躺在里面。

再来我就不知该怎么办了。

我很高兴,因为父亲没扔掉我的书,但假如我把书拿走,他就会知道我乱翻他房间的东西,他会很生气,而且我答应过不乱翻他的房间。

这时我听到他在屋外停车的声音,我明白我必须尽快想出一个聪明的办法,于是我决定不去动那本书,因为据我的推断,假如父亲把它放在衬衫盒内,那表示他不会把它扔掉,那么我就可以继续再写另外一本书,这一次我要非常保密,倘若将来有一天他改变主意,让我取回那第一本书,我便可以把新书誊写进去;万一他不肯还我,我可以回忆我所写的大部分内容,再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它们重新抄录在第二本书内;如果我想确认我有没有记得很正确,我便可以等他出门之后再进他房间偷看。

我又听到父亲关车门的声音。

就在此时,我看见那个信封。

这封信是寄给我的,它就躺在衬衫盒内我的书底下,下面还有其它信封。

我把它拿起来,它还没拆开。

信封上这样写着:威特郡史云登镇蓝道夫街三十六号克里斯多弗?勃恩收这时我注意到还有其它许多封信都是寄给我的,这件事不但蹊跷,而且令人不解。

我又注意到克里斯多弗和史云登这两个字的写法很特别我只认识三个人在写克和史这两个字时,会以小圆圈来代替口。

一个是雪伦,一个是以前在学校教书的罗先生,另一个是母亲。

父亲开门的声音传了过来,我从书底下拿了一封信,将衬衫盒盖好,再把工具箱放在衬衫盒上,这才小心翼翼关上衣橱。

父亲在叫:克里斯多弗?我没回答,否则他会知道我的声音来自哪里。

我站起来,绕过床铺走到门口,尽可能把声音减到最低。

我的手上抓着信封。

父亲站在楼梯底下,我以为他看到我了,但他只是头低低的在翻阅那天早上送来的邮件。

他随即又从楼梯口走向厨房,我悄无声息地关上他的房门,回到我的房间。

我很想拆阅那封信,但我又不想惹父亲生气,所以我把信封藏在我的床垫底下,这才下楼和父亲打招呼。

他说: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小伙子?我说:我们今天和戈太太一起上‘生活的技能’,学习‘使用金钱’和‘搭乘公共运输’。

我中午吃蕃茄汤和三个苹果,下午作了一些数学练习题,我们还跟着皮太太在公园散步,搜集树叶准备做拼贴。

父亲说:好极了,好极了,你晚餐想吃什么?我说我想吃烤豆和青花菜。

父亲说:这简单。

我坐在沙发上,阅读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由詹姆斯?葛烈克所著的《浑沌世界》。

不久,我到厨房吃我的烤豆和青花菜,父亲吃他的香肠蛋和煎面包,外加一杯茶。

然后父亲说:我要把那些架子装在客厅,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声音可能会有点吵,如果你想看电视,我们必须先把它搬到楼上去。

我说:我回我房间好了。

他说:乖孩子。

我说:谢谢你的晚餐。

这才显示我有礼貌。

他说:不客气,小鬼。

我上楼回我房间。

进了房间,我便把门关上,从床垫底下取出那封信。

我把信封举高对着灯光,想知道里面装着什么东西,但信封的纸张太厚了。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拆开,因为那是从父亲房间偷来的。

但我推断既然收件人是我,它就是属于我的,我当然可以拆开来看。

于是我把信封拆开。

里面是一封信。

这封信是这样写的:查特路四百五十一号c座威尔斯登伦敦 西北二区 5ng 0208 887 8907亲爱的克里斯多弗:很抱歉耽搁这么久才又提笔写这封信给你。

这阵子我很忙,我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钢铁加工厂担任秘书。

你一定会很喜欢这里,因为这家工厂有许多制造钢铁和切割钢铁、以及把它焊接成各种形状的大机器。

这个礼拜他们在替伯明翰一处购物中心的咖啡馆制作屋顶,它的形状像一朵大花,他们打算在屋顶上覆盖帆布,使它看上去像一顶超级大帐篷。

同时,我们终于搬到信上所写的新地址了,它虽然没有上次那个地方好,而且我也不太喜欢威尔斯登,但罗杰上班比较方便,所以他把它买下来了(上次那个地方是租的),这样我们便可以买我们自己的家具,并且把墙壁漆成我们喜欢的颜色。

这也是为什么我耽搁这么久才再写这封信给你的原因,因为搬家好累,要打包,又要拆开安顿,还要适应新工作。

我好累,我要去睡了,明天早上我会把信投入邮筒,这封信就写到这里,我很快会再写一封信给你。

你一直都没回信,我知道你一定还在生我的气,我很抱歉,克里斯多弗,但我还是爱你的,希望你不要永远生我的气。

如果你能写一封信给我,我会很高兴(但是要记得寄到新的地址!)。

无时无刻想念你。

很爱很爱你的 妈妈××××××我被搞胡涂了,因为母亲从来没有在钢铁加工厂当过秘书,她只有一次在城区的一家大车厂当过秘书,而且她从来没有住过伦敦,她一直都和我们住在一起,她也没有给我写过信。

信纸上没有日期,我猜不出母亲是在什么时候写这封信的,我还怀疑会不会是谁假装母亲写了这封信。

随后我检查信封正面,发现上面有个邮戳,邮戳上印有日期,不是很清楚,但是这样的:这表示这封信是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十六日寄出的,是母亲过世十八个月以后的事。

这时我的卧房门被打开了,父亲说:你在做什么?我说:我在看信。

他说:我已经钻好洞了,那个大卫?艾登保禄的自然生态电视节目开始了,如果你有兴趣的话。

我说:好。

说完他又下楼了。

我看着那封信,在脑子里用力地想。

这件事太蹊跷了,我想不透。

它会不会是母亲在过世以前写的信,但是被装错了信封?可是她又为什么从伦敦写这封信?她离家最久的一次是她去探望她罹患癌症的表妹露丝那一次,她去了七天,但是露丝住在曼彻斯特。

接着我想到,也许这封信不是母亲写的,它或许是另一个也叫克里斯多弗的母亲写给他的信。

我很兴奋,当我开始写书时,我只有一个疑团有待解决,现在又多了一个。

我决定今晚不再多想,因为我手上没有足够的情报,很容易像苏格兰场的亚斯尼?钟斯先生一样断然误判,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你必须掌握充分的线索之后才能做推断,这样才不至于犯错。

我决定等父亲出门后,再到他的房间衣橱察看其它信件,看那些信是谁写的,信中又都说了些什么。

我把信折好藏在床垫下,免得父亲发现后生气。

然后我下楼看电视。

wWw:xiaoshuotxt?com第3部分 第十五、十六、十七章小,说,t,xt,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