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14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已达七年之久。
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焚书坑儒的推动,令莘莘学子们胆颤心惊,刚刚安宁的生活,不能缺少知识的滋润。
高乐乐凭借聪慧的学识赢得了先生的好感。
其实,她更喜欢跟父亲一起练武。
沛县,隶属泗水郡。
坤明学堂。
此郡最好的学堂。
唯一一处收女生的学堂。
今天的天气真好!丽日当空。
群山绵延。
簇簇地漾紫嫣红地花朵像一条流动地江河。
仿佛世间所有地生命都应约前来。
在透明如醇蜜地阳光下。
五彩斑斓地蝴蝶随着娇艳地、柔软地各色各样移动地花海欢呼、飞旋、翩翩起舞。
高乐乐深深吸一口气。
快乐地向前走去。
清凉地梧桐树深处。
初见古城红墙碧瓦。
穿过绿色长廊。
坤明学堂高高地悬挂在正门。
看似安静地院子里时而飘出竹卷地味道。
终于到了天下第一书香门第之府。
果然比咱深山里地桃源居要热闹地多。
一二三。
跟我走。
四五六。
抬起头。
七八九。
我们一起到学堂!她自信地挺起胸膛。
迈进新地开始——坤明学堂。
轰的一声,她用野蛮手段把门撞开。
一张粉嫩嫩的迷人脸孔映入眼帘,几缕黑发柔柔的垂落在脸颊,一张脸吓得煞白,漂亮的大眼睛比猫眼还要清澈,十指如葱的修长的手还停留在半空,雪白的长衫里的身体看上去空空荡荡的。
高乐乐的眼珠子差点掉了下来,有如此漂亮可爱的女生做同学,难道上天知晓她对于美貌近乎疯狂的偏执?对不起,妹妹,刚才我太粗鲁了。
有没伤到哪里?她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把罪魁祸首——硕大的书包一脚踹开,用最具女生魅力的温柔声音说道。
女生对于她近乎谄媚的笑好像没有什么免疫力,也朝她微微一笑。
一笑已经倾人国!高乐乐开心的眼中红心直冒,强忍口水将她抱住。
奇怪,美人怎么这么瘦?而且还这么高?一阵剧痛从腹部传来,把她从美梦中惊醒。
只见美人横眉冷眼,对她晃着雪白雪白的拳头。
眼看拳头就要落在她阳光般灿烂的脸上时,高山派第二代唯一嫡传弟子高乐乐迅速作出反应,左手挥开拳头,右手轻挑,在离美人脸还有十分之一毫米的时候,停了下来。
天杀的,她下不了手。
妹妹,我错在先,不计较你那一拳。
我叫高乐乐,告诉我你的名字好吗?高乐乐忍住拳打那张绝世容颜脸的冲动。
混蛋!仿佛晴空一声霹雳,美人如踩着了尾巴的玉猫,蹦起来大叫,看清楚,我是纯爷们,名叫项晓羽,项是项链的项,晓是春晓的晓,羽是羽毛的羽。
你眼睛瞎了,大爷我哪里长得像你妹妹?不是就不是,你吼什么吼?高乐乐也不是省油的灯,三番五次的让着她,还对自己怒目圆睁,鬼吼鬼叫。
项晓羽,名字和人一样好听。
咦!刚才好像听到他说是大爷,有这么漂亮的纯爷们吗?她的目光再扫了一遍,脑子嗡的一声炸得一塌糊涂。
原来,不是所有女生跟她的胸部一样平,男生也是。
原来,不是所有女生都喜欢跟她一样,头发束得高高的,再自然垂下来,男生也是。
还有,真正的男生是有喉结的,比如面前的这一群。
她悲痛欲绝,一拳砸向墙壁,大声吼道:搞什么乌龙,导员竟将我带到男生班,我是女生!吼声传遍整个坤明学堂,所有人立刻朝这个方向集结。
高乐乐,在开学第一天就成了名人。
尽管她一直期盼着能成为学堂里叱咤风云的人物,可是,以这样的方式,却并不是她所想要的。
横冲直撞到了女生班,高乐乐还没逃脱被参观的对象,一场兵荒马乱后,总算是安顿了下来。
人之初,性本善……坤明学堂传出了朗朗的读书声,高乐乐才确定今天终于走上了正轨。
大家对于这个热情活泼、胆大妄为的女生印象特别深刻,加上她青春明媚的笑容,令春天的阳光都黯然失色,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
特别是一个叫齐芳儿的女孩子,和她最要好。
年青的人总是很快就习惯新的生活,时间一天天过去,高乐乐已经适应了在学堂的生活,完全融入了这种青春飞扬的地方。
对于不愉快的美男事件,也在时光如流水的比喻中慢慢走出同学们的视线。
可是她却牢牢记得他,一个叫项晓羽的美得连女生都自愧不如的美少年。
又是一个要搞清洁卫生的傍晚,同学们在放学后陆陆续续的回家了,她掂起脚尖仔细擦拭着藏在死角里的灰尘。
突然,她的神经警惕起来,那是什么?她像小花豹一样窜了出去,敏捷的爬到了梧桐树上,眯起眼睛集中精力张望。
身穿白衣衫的少年临风而立!遗世独立一般。
几个灰色衫的男子团团围着他,急不可耐的诉说着什么。
由于距离较远,高乐乐听不见。
但是,吸吸鼻子,气氛诡异。
她一直认为喜欢穿白色衫的人心底里一定很纯洁,她从不敢碰白色衫,因为觉得自己的思想有点腐腐的。
那么欺负白色衫少年的人肯定就是地痞流氓了,早听说这一带的地痞流氓很是猖狂,没想到传闻非假。
好久没有动过筋骨了,身为高家第二代嫡传弟子,独步武林的高山拳法令人望而生畏,欺凌弱小是任何一个武林中人不耻的。
在她的瞪视下,那几个灰色衫男子缩小包围圈。